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通用6篇
突发事件指的是突然发生的状况,其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针对这类紧急事件,需要迅速采取应急处置的相关措施。例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它们的出现往往出乎意料,若应对不当,会对社会的正常秩序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
一、 停电处置预案
l、医院应采取双向供电及自备发电机组,一旦市政电力供应发生故障,则院内立即发电。
2、因供电设备故障造成停电,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将停电范围控制到最小化。
3、后勤保障部与有关电力部门协调,停电前应事先通知我院电工班,做好自己发电准备。
4、临床科室常规备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5、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如有抢救患者使用电动力机器时,需找替代的方法。
6、突然停电后,立即寻找抢救患者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并开启应急灯照明等;同时起动自发电源。
7、同供电部门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及时间。
8、医院自备发电机需经常注意保养及时检修,保证随时可以发电供临床急需。
9、如遇人员触电或电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将触电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拨打119火警电话。
二、组织措施:
1、报警:发生用电火灾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及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向科主任、医院领导报告。并组织力量救人。
2、报警电话:
火警:119
救护:120
办公室:
保卫科值班室:
3、人员组织与分工:
当班电工:接市政停电通知后,应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并做好自发电源准备。
班长: 负责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安排人员救护伤员;组织发、送电。
科主任: 现场总指挥。
电力技术员、维修工:协助科主任参与抢险。
其它人员:参与救人、保护事故现场。
警卫:负责警戒、维护秩序。
三、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
一、目的
1、为维护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应于医疗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措施
1、加强法制教育,加强医务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做到依法行医。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优质服务,做到热情接待病人,主动与病人及家属沟通,耐心解释,坚持医疗原则,坚持廉洁行医,不得以医谋私。
3、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能过送出去学习、进修、培训及请知名专家到医院教学等方式,提高我院的整体业务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更好地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务人员和医院整体防范医疗纠纷、事故的能力。
4、健全防范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制度落实管理。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保证正常医疗作秩序,提高医疗质理,防范医疗事故的重要举措。医护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医院的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科室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防范规定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必须围绕“病人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与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病人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师,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执业。
5、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病人;
(2)孤寡老人或子女不在身边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院内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特色身份的病人;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和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严禁滥用抗菌药物,第三代头孢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输血前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天后方可销毁。
11、各医技科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同,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在接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
12、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病历书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20xx年2月4日卫医发医政发(20xx)11号《病因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书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下级医师病历质量。
(2)首页填写完整;
(3)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4)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3天内对病历进行完善;
(5)住院病历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
(6)主治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对新入院病人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7)急诊危病人入院当天,病重病人入院第二天,门诊普通病人入院3天之内必须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8)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9)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病人出院的同时完成。
(10)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病人出院5天之内完成;
(11)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病人死亡1周之内完成。
(12)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主刀医师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3)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14)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归还;
(15)杜绝病人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翻阅病历资料;
(16)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为病人及亲属借阅和复印病历;
(17)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
(1)必须使用xxxx医院门诊病历;
(2)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病历记录、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3)门(急)诊病历封面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婚姻、民族、药物过敏史、住址、电话;
(4)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包括医疗机构、科别、就诊时间(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主诉及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庭史、月经史、婚育史、外伤/手术史、体征、辅助检查、诊断处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日期;
复诊病历记录包括医疗机构、科别、就诊时间、主诉及现病史、体征及辅助检查、诊断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日期等;
(5)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病人就诊时及时完成;
(6)抢救危重病人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病人,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7)所开具的处方必须符合处方管理有关规定;
(8)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
13、收治病人
(1)收治病人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病人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病人,各科必须以病情和病人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各种接口拒收病人;
(3)凡具体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接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病人;
(4)病人在住院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由其委托人负责代理病人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4、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病人,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病人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病人,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病人前须请儿科会诊;
(6)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3年住院医师以上人员;
(7)院内急会诊、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一般会诊,会诊医师在24小时内到位,及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记录;
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型手术必须报告医务科、医务科负责组织、召集相关科室术前讨论。中型手术病例必须经过科室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16、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病人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医学专用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病人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病人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造影、介入、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
(10)其他需病人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病人或委托人签字。
四、报告制度与应急处理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医务科(白天),院总值班(夜间、节假日),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病人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病人的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职能部门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员人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
4、科室主任与医务科决定接待病人家属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
5、根据家属要求,医务科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病人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病人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
8、如病人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10、极少部分医疗纠纷,由于患方无理要求不能满足而采取过激行为,如漫骂、围攻、殴打医务人员、封堵大门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导致医院的的正常医疗秩序被破坏,医院的医疗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医院将调动院内保安,以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并与小浮桥派出所、110、综治办联系,并报警;上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信访办、应急办、街道办、社区等),请求相关部门协助纠纷的处理。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
一、目的
为快速、有效合理地对院前、院内产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尽可能避免因突发事件给就医患者带来的伤害、最大限度降低医院财产的损失,紧急控制事态发展,全力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特制订如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积极应对突法事件,做好大型院前大型急救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医院成立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抢救组织。
总指挥由院长担任。副总指挥为业务、行政院长。医务科、护理部牵头。急诊科主任担任抢救组组长,副组长由外科主任担任。组员的构成:外科医生2名,麻醉师1名,内科医生2名,检验师1名,药剂师1名,护士5名。司机1名,综合科室、经营科人员3名。
以上人员要求责任心强,技术熟练,身体好。
三、工作职责
1、院长负责对全院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总指挥。
2、业务院长负责对全院紧急突发事件医疗救护方案的审核、批准,并组织实施。
3、行政院长负责医院紧急突发事件后勤、保卫等统筹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医务科负责组织大型的紧急医疗救护。
5、综合科负责协调、联络各院内外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各项紧急事件,配合主要部门工作。保卫部人员负责火警、匪警、以及行凶打架、酗酒闹事、闲散人员无理纠缠等院内意外事件紧急情况的处理。
6、医院总值班负责在工作时间外指挥、协调、联络各部门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在带班领导或主要负责部门到场之前代行使指挥权。
7、医院各部门医务人员在紧急突发事件来临时,配合负责部门工作,需要转移患者时要负责患者安全。
四、抢救程序
(一)院内重大医疗事件
1、院内接到诸如群伤、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自然灾害等重大事故的抢救指令后,由急诊室护士或值班医生在立即投入抢救的同时,立刻通知相关科室二线医生,并通知院总值班或医务科,并按照医院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程序,进行积极抢救和处理。
(二)院外重大突发事件
1、指在院外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包括防汛、爆炸、车祸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医院需要前往积极参与抢救的医疗工作。
2、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指示或“120”指令后,院总值班或急诊科应在第一时间迅速通知急诊室、业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急诊救护人员和救护车司机。同时迅速调集二线值班人员医院待命。一线参与出诊抢救医护人员和司机应在1分钟出车参与院前抢救。
3、抢救小组领导者应认真做好抢救的组织、指挥工作。信息科负责突发时间发生时的通讯联络,确保通讯联络的及时和通畅。
4、急诊科、药剂科、设备科、医技科室和病区病区、后勤保障等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到达现场,协同配合,应急处理紧急事件物资、设备、药品、材料的准备,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
五、医疗器械、药品的要求
1、巡视包。巡视包内必备物品有听诊器、血压表、体温表、止血带、三角巾、绷带卷;一次性注射器、手电筒、压舌板、消毒纱布、棉签等。巡视包内必备药品:强心剂、利尿剂、呼吸兴奋剂、升压药、止血药、抗过敏药、抗惊厥药等急救物品,以及处理外伤的应急药品和止痛药。
2、急诊科必备物品:包括氧气、担架、夹板、绷带、气管切开包、清创缝合包、输液用品及抢救用药等。
六、物资供应
1、后勤保障应按物资准备要求将常规配备物资随时备好待用,并定期检查其完备情况,如为抢救人员配备雨具、绳索、应急灯、手电等。若遇特殊重大灾害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保证具备调配人员及物资的能力。
2、救护车应定期检修以确保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
3、做好其他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4
一、总则:
1、目的:为了提高医院感染暴发处置能力,及时有效的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制定本预案。
2、处置工作原则:处置过程实行调查与控制措施同步进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医院感染暴发的扩大化。
二、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职责:
1、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对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事件成立与否做出最终判断。
决定本预案是否启动和是否终止。
研究并制定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及疑似暴发事件时的控制措施。
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按规定向市疾控中心及市卫生局报告。
2、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技术专家组
医院感染暴发医疗救治小组
①负责对疑似病例进行会诊、讨论,明确诊断并积极进行救治。
②负责对本预案的启动及终止提出建议。
③调度各科医疗技术力量,保障救治感染患者工作的开展。
④负责患者分流转运及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
⑤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⑥根据事态发展及调查结果完善诊疗方案。
消毒隔离及医疗护理小组职责:
①根据事件性质,负责消毒、隔离、防护技术指导和具体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工作。
②协助调查医院感染发生原因,做好标本采集。
流行病学调查小组职责:
①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以及有关的标本采集、病原学检查等工作。
②负责对感染病例发生地点、时间、涉及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原因等信息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和报告。
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负责消毒、隔离防护、救治药品等物资的应急供应。
②在接到医院感染暴发事件通报后,总务部、药剂科应立即对医疗设备、防护器材、药品、消毒药械等进行库存检查、质量检修,根据库存状况及领导小组的进一步安排,进行紧急采购。
三、预案的启动
1、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报告程序及责任人:
临床科室发生3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3例医院感染暴发病例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由本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上报院感科,休息时间报总值班。
检验科在短时间内,在不同患者的同类标本中三次检出同一种病原体,或在同一病区的不同病例中,三次检出同一种病原体,或检出特殊的、重要的、多重耐药的病原体,立即上报院感科。
在接到临床科室或检验科的报告后,院感科主任应立即向本院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进行报告,同时报告分管院领导,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同时向医务部、护理部、药剂科及总务部进行通报,以利于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分管院长应于1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及市疾控中心报告,请求协助调查处理。
①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②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分管院长应于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及市疾控中心报告:
①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②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③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2、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确认程序
在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报告程序启动后,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应在1小时内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及专家组成员对暴发事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研究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当领导小组成员出现不同意见时,由院长决定本预案是否正式启动。
在本预案启动后,技术专家组必须立即召开会议,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四、应急处置及控制措施
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采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同时,随着调查不断获得新的发现,及时调整控制措施。
1、查找感染源:院感科、细菌室应对感染患者、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务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原学检查。
2、分析引起感染的因素:对感染患者及相关人群进行详细流行病学调查。调查感染患者及周围人群发病情况、分布特点并进行分析,根据疾病的特点分析可能的感染途径,对感染患者、疑似患者、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确定感染途径。
3、对感染患者:积极实施医疗救治,控制感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
4、切断感染途径:在确定感染暴发的传播途径后,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感染源污染的环境采取正确有效的消毒处置措施。
5、对易感人群:实施保护措施,必要时对易感患者隔离治疗,甚至暂停接收新患者。
6、调查结束后应尽快将调查处置过程整理成书面材料,记录暴发经过、调查步骤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并分析此次调查的经验与不足,制定今后的防范措施。
五、预案终止
在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后,距离本院最后一例医院感染病例的最长潜伏期也无新的病例出现,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责成技术专家组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发展态势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本预案是否终止。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5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院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医院职工及家属和患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充分利用和发挥已有资源,对所涉及的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进行整合,一旦出现紧急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对紧急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二、机构和制度
第一条 应急机构
1、医院组织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发生突发事件后,由医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组成工作小组。
第二条 报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应当一经发现后迅速向总公司办公室报告,并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暴力伤害事件的.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医院职工及家属人身伤害的事件。
2、任何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预案及处理流程
第一条 可能引发医院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挺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是引发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第二条 预防措施
1、加强对职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医院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
3、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第三条 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打 "110 " 报警电话或者按紧急报警按钮。
2、以最快的速度做好伤员抢救工作,并通知家属。
3、立即报总公司办公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4、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四、医院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可能引起火灾事故的原因: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
第二条 预防措施
1、院长是医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医院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4、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第三条 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 "119" 电话报警。
2、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人员,
4、如有伤者要及时送上级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属。
5、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医院职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6、灭火后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医院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6
为预防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好医疗争议,医疗事故,特制定此预案:
一、医院成立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设立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公室在医务科。
二、预案: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或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行为过失,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向当事科室调查何时,将有关情况向院长报告,并与当事科室主任一起向患方作好解释工作;
2、导致病人死亡的医疗事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以及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医疗事故,院长或者被授权的人应该在12小时内向绵阳市卫生局医政科报告。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纠纷争议后,对媒体采访、律师取证或其它组织、人员要求了解情况,由医院安排专人负责接待解释;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争议后,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和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在医务科统一安排下配合做好病人一方的既是和说服工作,缓解医患矛盾。如果发生医院工作秩序的事件,应该立即报告保卫科。对可能引发的恶性案件的重大事件,应该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公安机关;
4、临床和医技科室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在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5、医院设立医疗损害抢救小组,小组由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医疗损害抢救小组负责医疗事故发生后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各业务范围内的抢救配合工作。要求各抢救组成员应在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会诊抢救。
6、患者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应由病人本人提出;病人家属提出的,应有病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或关系证明;病人律师提出的,应有代理所在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证等证明。复印内容包括门诊病历、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医学专用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等客观病历资料;
7、病人要尔复印病历资料的,由病案室专人会同医务科办理。复印时,应当有病人或者家属在场。复印完毕后,加盖印章,并由病人本人或其委托的家属或其律师在登记本上签名;
8、发生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后,患方要求复印病历的,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不得复印。而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由医务科主任监督保管。正在治疗使用的病历,不得封存原件,可以封存复印件。启封时,医患双方应当在场。
9、病人的不良后果可能是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的,现场实物应进行封存,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院派专人保管,封存和启封时要有病人或者家属在场。需要检验时,医务科与病人双方共同商定,指定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与患方无法达成共识的,申请市卫生局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就地封存保留的,立即通知绵阳市血液中心派工作人员到场;
10、如果病人死亡,科室应及时将死亡通知书送到其家属,并要求其在存根上签字。当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困有异议时,科室应该告诉病人家属在病人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同时,将谈话记录在案。如果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起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困判定的`,应该承担责任。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11、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务科在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资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包括下列内容:
(1)住院病人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病人的入院记录(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医学专用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病人,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它材料。
12、如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异议,将申请再将鉴定。医院与病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医疗纠纷。
13、协商解决赔偿应当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后果与病人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等。赔偿范围和数额应当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确定,不得扩大赔偿范围和金额;
14、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要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记明医患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医患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名。病人一方签字一般由病人本人签字,病人本人不能签字的,由病人的近亲属或委托授权的其他关系人签字;
15、与患方协商解决后,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医务科向市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16、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与患方协商,申请市卫生局调解,并提交有关材料,市卫生局调解成功后,按照调解书的要求履行。一次性赔偿金额超xx万元的,必须经第三方或法院裁定;
17、患方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我院将积极组织力量,准备应诉。并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确定诉讼代理人;
(2)书写并提交答辩状;
(3)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收集有关资料和证据;
(5)收集证人证言;
(6)收集有关技术和管理规范;
(7)收集有关医学文献;
18、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生效后,在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绵阳市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19、医疗事故处理完毕后,医务科将所有资料归档,并对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和有关人员按照医院缺陷管理条例以及处理医疗纠纷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流程:
1、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瞒不报告,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由医疗问题所导致的纠纷,科室主任应先调查,迅速积极的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激化,争取科内解决。接待纠纷患方,认真听取患方意见,针对患方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方能够接受,投诉受理到此为止;
3、职能科室接到科室报告或者患方的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方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为止。如果患方不能接受,请患方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方协商处理意见,如患方接受,处理到此为止。
4、对职能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方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3天内背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5、如患方向法院起诉后,当事人、律师、职能部门出庭;
6、根据纠纷的性质对当事科室和个人按事工奖惩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