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总结五篇
今年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广泛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暨国家安全教育“六进”系列主题活动,培养全民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下面是可圈可点小编为您推荐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总结五篇。
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总结1
为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筑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思想基础,4月15日上午,由县国安办牵头,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保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以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及《反恐怖法》为主要内容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关一小门口举行。
活动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什么是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如何防止失密泄密、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等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知识,让群众通过知晓法律知识规范自身日常言行举止,切勿因不懂法做出有损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据统计,此次宣传现场累计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500余人。此外,县司法局积极主动发挥法制宣传职能,及时通过移动普法短信、司法微博、司法微信等宣传平台发送图文并茂的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安全责任意识。
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总结2
通过一系列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市民在参与活动的同时,提高和树立了安全意识。现就有关活动总结如下:
(一)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机关”活动。4月15日前后,各市(区)、各部门要集中举办机关国家安全教育报告会,同时积极运用座谈会、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会等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国家安全观念,带头维护国家安全。
(二)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课堂”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一堂国家安全知识法律课,着力培育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
(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乡村(社区)”活动。依托道德讲堂、法治学校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动员社会力量进驻讲堂,组织开展文艺巡演、电影下乡、法律咨询、资料发放等活动,将国家安全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
(四)开展“国家安全知识法律巡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单位的国家安全观念。
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活动: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把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要坚持把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创新,务求实效。各市(区)、各部门要在运用方法形式载体上创新,在坚持结合融入上创新,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上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因地制宜确定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把主题活动有机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工作中,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区)、各部门要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制定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握宣传时机、掌握宣传节奏,增强宣传效果。要把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结合起来,注重运用新媒体和新技术,不断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沟通,及时总结。各市(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及时发现、总结、推介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激发全民投身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市(区)普法办,市直相关单位及中直、省直驻江门相关单位主题活动开展情况(附活动照片)请及时报送江门市普法办公室。
本市在xx领导的指导下,把安全工作始终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继续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防患于未然,有力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交通安全我践行”安全实践课堂,并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在教育局领导的指导下,把安全工作始终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继续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争创平安校园,把安全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总结3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20xx年x月x日,xx安全保卫部转发省联社传达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20xx年上半年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了我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各部门和各网点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提高全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二、广泛宣传,注重实效
宣传活动当月,一是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微课堂”等活动,二是线下通过各营业网点宣传展板和厅堂摆放宣传折页,,三是在营业网点设置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和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向员工和社会公众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积极营造全员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6月15日晚,我网点开展了本单位安全检查自查会,部署了6月份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内容,共同学习了消防安全知识,使员工学会如何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火灾发生时疏散和逃生的要领等等。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防范应急能力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网点开展了安全教育、防火、防盗、防抢劫、防诈骗等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通过应急预案的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了应急预案,提高了员工的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起到了预期效果。
五、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xx纪委主任xx和安全保卫部主任深入我网点,对、营业场所安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备及使用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排除了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无事故。
我网点按照合行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这个活动主题,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为xx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总结4
为了迎接《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4月15日)的到来,时刻查询,由黑龙江省省委政法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及法制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法制办、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等联合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等省内法学研究等机构联合承办的黑龙江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法宣座谈会暨国安法研讨会,于4月11日下午2:00-4:3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316室召开,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研讨盛会。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参加了大会并作主题发言;大会由民盟黑龙江省委法制委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与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主持。会议主题是“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省电视台、省报、哈工大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学术媒体共襄此次大会,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国媒体转载了相关报道。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发表了大会演讲。他从民主党派统一战线和人大立法依法治国两个角度谈了怎么样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一方面,民盟作为一个党派,要严格地落实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重要职责;从省人大的方面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国家法律的落实与实施,具体包含三件事:第一就是根据《国家安全法》这个上位法,来制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第二是要切实落实这部国家法律的.实施,第三就是要大力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普及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工作。
出席会议的还有:张国斌(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安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陈东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吕勇(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司长)、邹大力(黑龙江省司法厅巡视员)、曹济民(黑龙江省法制办副主任)、王笑天(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四总队政委)、郁海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陶大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王功涛(黑龙江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霍晓萍(黑龙江省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主任)、周小康(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秘书长助理)、孟繁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书记、国安法研究会秘书长)等。
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总结5
生命安全犹如泰山,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每年的交通事故不断发生,因此有许多人在交通事故上丢了自己的生命,这是让人多么痛哀的事情。当然,人们最不愿看到的是自己的亲人因为不注意,在那一瞬间闭上了双眼,从此离开人世!那么,今天让我来讲一讲如何珍爱生命吧!
同学们,请你们想一想,当你在马路上嬉戏玩耍、追捉打闹时,你有没有想到过他的`后果是什么?我们作为小学生,一定要学习交通规则,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上一定要看交通指示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一定要熟记心头,照做执行。上学和下学之间是最重要的,不要在路上拥挤,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不仅我们小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接送我们大人也要遵守。
那一件件骇人听闻的交通事故使多少人丧生?使多少人受伤?又给多少人带来痛苦?有的失去了亲爱的父母,有的失去了挚爱的儿女,有的失去了朝夕相处的亲人。这血的教训难道不值得深思、警觉吗?
前些日子,在我们村里,一位三岁半的小女孩横穿马路,被三轮车给撞了,父母知道后,急忙送往医院,不幸的是这个小女孩已经奄奄一息了,那幼小的生命之火也瞬间熄灭了。父母心如刀割,哭得死去活来,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留给人们的只有无尽的痛苦与愧恨。还有一件事,一位三四十岁的叔叔醉酒开车,与另一辆大车相撞,不幸死亡,车也撞坏了,真可谓是车毁人亡。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多了,但仍有不少人我行我素,无视交通规则。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予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死不能复生。我们的生命不仅仅是自己的,它还属于父母,属于亲人,属于社会。生命对于我们太重要了,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