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案模板5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紧密结合小学教育教学的当前状况与长远发展目标,我们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既注重过程管理又强调结果导向,积极鼓励争先创优。通过科学评价,我们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引导学校和教师坚守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并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案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案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五河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1、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2、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教育教学现状,科学评价学校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学校争先进位的积极性。
3、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努力防流堵辍、注重学生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
4、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教学思路,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并作为评价各校教学质量的依据。
5、逐步建立全县学生发展状况数据库、学科质量数据库,为全县教育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监测范围及内容
监测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在籍在校生(以学籍电子档案为依据),监测范围为《课程标准》规定开设的所有科目。
监测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监测试题难易得当,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监测方法采取纸笔监测、面试监测和实际操作监测相结合。
三、监测办法
质量监测总分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监测类型为集中监测、随机监测、特长监测三种。集中监测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等五项赋分。随机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赋分。特长监测按比赛获奖、大课间活动、测试三项赋分。
(一)集中监测(60分)
高中、初中、小学的集中监测分别为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明年以后将在三年级举行一次监测作为小学阶段的起始分数)。
高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四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20分、15分、20分。
初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五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小学的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计分办法如下:
(1)集中监测巩固率,即参加考试人数与参评人数之比。小学巩固率达97%、高初中达95%,记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为防止人为的淘汰差生,巩固率可记负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几方面的得分。
参评人数=(学籍数+转入数+复学数+其他)—(转出数+休学数+其他)(县内转入、转出均应主动到教育科备案,转到县外应到教育科审批,否则视同流失)。
(2)集中监测平均分,即学校总分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集中监测平均分赋分:
(3)集中监测及格率,即学校总分及格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及格分数=总分×60%。
集中监测及格率赋分:
(4)集中监测优秀率,即学校总分达优秀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优秀分数=总分×80%。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最高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中、小学均扣0.5分。
(5)集中监测后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于后30%的学生的平均分。
后30%学生平均分赋分:
(二)随机监测(高中40分,初中、小学25分)
即教育局每学年随机对全县某些学校、某些年级、某些班级、某些学科随机进行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等三项赋分。高中以每学期末联考数据为依据,分值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优秀率15分。初中分值分别为10分、5分、10分。小学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5分。其计分办法是:
(1)随机监测平均分赋分:
(2)随机监测及格率赋分:
(3)随机监测优秀率赋分: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高中扣0.4分、初中扣0.3分、小学扣0.2分。
参评人数、及格分、优秀分规定同集中监测。
为减少随机抽样的偶然性,对乡镇中心小学的村完小实行按类抽取,中心小学在学年初把全镇村完小按教学质量平均分成三类,并上报质量监测中心。在随机监测前抽签决定监测的学科、类别、学校、年级和班级。一类高中的随机监测以每学期的联考成绩为依据,二类高中以抽查数据为准。
(三)特长监测(15分)
(1)比赛获奖(3分)
即每学年各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中小学生运动会、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获奖情况。计分办法如下:
①获县级以上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5分。
②获县级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折半计分,以表彰文件、通报及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若按名次发奖,按1:2:3比例转化为一、二、三等奖)。计分办法是:
比赛获奖赋分:
(2)大课间活动(3分)
学校举行大课间活动正常,且活动内容丰富,能有效提高学生锻炼水平。大课间赋分:
(3)测试(9分,其中体育3分、音乐3分、美术3分。)
即:县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进校进班随机抽取学生,对学生音乐、体育、美术等知识和技能进行监测,计分办法是:
测试赋分:
高中不进行特长监测。
(四)发展性指标(20分)
发展性监测指标分为两项,即学年进位10分、学段进位10分。
(1)学年进位,即各学校集中监测排名比上学年集中监测排名进位情况。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年进位赋分:
(2)学段进位,即各学校学段末排名比学段初排名进位情况。高、初中学段初成绩以入学成绩为准,小学学段初成绩以三年级集中监测排名为准。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四、评价办法
(一)分类比较:
高中:
第一类:一中、二中、新集中学、苏皖学校、大志中学。
第二类:四中、沫河口中学、刘集中学、小圩中学。
初中:所有公办民办初中,以及完中的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初中部。
小学:
第一类:局属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校本部等19个学校。
第二类:15个乡镇中心小学(以乡镇为单位)。
第三类:村完小、九年一贯制小学部。各项分值以集中监测为依据。
同一类别的学校之间进行比较。
(二)分等评定:
优秀等次:监测总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
良好等次:监测总分达70—79分的单位
合格等次:监测总分达60—69分的单位
不合格等次:监测总分低于60分的单位
五、奖惩
(一)凡监测总分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其中乡镇中心小学全学区教学质量虽然达到优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学质量不合格完小的,该乡镇中心小学不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
(二)凡监测总分排名较上年进位超过五名以上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同比进步奖。
(三)凡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进行重点帮扶,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校长引咎辞职。
(四)凡中心小学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不合格等次的,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引咎辞职。
(五)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综合评估。
(六)集中监测按各科任课教师总数20%的比例设学科教学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违纪处理办法
(一)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冒名顶替或在试卷上做特殊标记的,该学科作零分处理。
(二)学校对参考学生资审不严,为学生冒名顶替提供条件或为学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该学科按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监考教师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违反考试纪律,造成考场秩序混乱、集体作弊、出现雷同卷的或阅卷教师工作不负责,造成阅卷、统分误差大,查实后取消下一年监考资格,阅卷资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县局抽调下派的考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造成试卷泄密、混装、倒装或少装答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凡人为淘汰差生,或在学籍上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案2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激励小学教师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地对我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及奖励,促进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根据三亚市教育局和凤凰镇中心校《xx年三亚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及奖励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我镇小学教育教学现状和发展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过程、重结果,鼓励争先,以评促教,引导学校和教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优化创新课堂教学,全方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镇基础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评价内容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关要素和环节,设立“思想道德、考勤、教育教学常规、业绩”4个一级指标和7个二级指标,并把二级指标分解为26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
四、评价方法
按照“槟榔小学xx年教职工各项工作量化考评结果”执行。
五、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按获奖相关老师全额发放给每个教师。
(二)基础性奖金:按总额的30%作为学校办公经费备用,余下的70%总额再按50%作为每个教师应得的基础奖金,剩下的50%再按工作量化考评结果等级给予奖励分配。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槟榔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及奖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符世辉(校长)
副组长:黄育承(副校)文毅韧(副校)
成员:陈明国(教导)、朱永伟(总务)、麦世娜(总辅导员)、陈榜(报账员)
(二)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责任人制度。校长为全校教育教学质量责任人,教师为学科教育教学质量责任人。各责任人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所担任的教育教学质量负责。
(三)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黑名单”制度。对在质量评价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列入教育教学质量管理黑名单。不参加当年教育教学质量评奖活动的,要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实行教育教学质量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捆绑评价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主要领导不得参加当年教育教学质量评奖活动。
1、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严重事故的;
3、有师生犯罪、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的;
4、学校班子成员有违反党风廉政纪律,受到上级处分的;
5、有违反义务教育招生管理规定,排斥后进生,开除、劝退学生的;
6、有违反课程管理规定,不按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教育教学质量评奖活动。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道德品质败坏,产生恶劣影响,或因违纪违法处分的;
3、有全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情节严重的;
4、抄袭、剽窃他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
5、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造成恶劣影响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建立评价结果和奖励金额公示制度。参评教师的质量评价的相关数据、评价结果、获奖集体个人名单、奖金分配明细等按工作进度予以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教师和社会的监督。发现挪用、截留、挤占、侵吞集体或个人奖金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七、工作程序
十二月初,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教育教学成果和统计数据。其中,网络教研情况由凤凰镇中心学校提供;小学基础测评成绩、学校各类获奖情况分别由教育局教研室提供;评价指标所涉及教师总人数及小学在校生人数和升学人数由中心学校提供。
十二月底,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开展数据统计和质量分析评价工作。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各项指标数据的统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心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形成教育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拟定获奖单位和人员名单和奖金分配计划表,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心校领导小组审批,召开年度教育教学质量总结表彰大会,对获奖相关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案3
实施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举措。我校在制定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时,先学习了教育部刘部长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意见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刘涛局长成立泸州实验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制定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目标
全面推进我校教育质量综合改革,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构建综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多元建构评价方式和方法,科学应用评价结果,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改变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促进教育质量持续提升。
三、评价内容
(一)健全科学质量评价制度
建立全面评价制度。依据国家课程计划,对每一个学科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保障课程开全开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评价的科学化;实行全程评价制度。加强教学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及时掌握教育教学质量现状,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矫正,实现评
价的精细化。
(二)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中综合评价指标和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构建学生具体的、科学的、系统的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方面评价指标、标准体系,并通过监测跟踪、积累数据、分析矫正等方式,逐步调整充实和完善。
(三)改进评价方式方法
1、开展课堂教学评估。依据上级教学评估有关文件精神,通过观课议课、师生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抽测等方式进行教学评估。
2、开展学科教学视导。通过对学校学科教学视导,掌握学校学科教学中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对学科教学的整个过程进行评价。
3、开展学业水平测试。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通过纸笔和实践测试的方式,每年抽取不同年级不同学科进行测试,对我校学科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分析和评价。
4、开展问卷调查。对学校教学重视程度、课程管理、教学常规、校本研修、教师专业水平、教学方式、学生学习习惯养成、课业负担情况等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编制学生问卷、教师问卷和教学管理人员问卷,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评价。
5、开展个案研究。针对我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及其影响因素,结合校本教研,对具有代表性的校级课题进行深入研究,以点带面,推广经验。
6、以综合评价为主,改变以前单一的评价模式。
7、评价时应强调知识与能力并重。
(四)科学运用评价结果
1、结果呈现。
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分析诊断,分项给出评价结论,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
2、结果使用。
正确运用评价结果,对教育质量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对于薄弱教师给予帮助和扶持。对于存在违规行为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并逐步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保障条件
1、成立组织。
学校拟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教导主任为副组长的综合评价改革实验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规划实验工作;同时抽调学校骨干力量,建立实验研究组,参加项目组织、研究、指导和推进工作。
2、建立队伍。
开展学校教育评价理论和实践能力培训,逐步培养和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化评价队伍。
3、健全制度。建立古蔺县丹桂镇金华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年度报告制度,开好一年一度的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会议。
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案4
为加强教学管理,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在第11至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院(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交分析研究报告。
3.学校对各院(部)反映的共性问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检查时间
定于11月13日—11月24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时间为:
1.11月13日—11月17日,为院(部)自查、全员听课评教阶段。
2.11月20日—11月24日,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教学运行情况。
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一天通知。
3.11月21日之前,交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1)、同行评教结果汇总表(附件2)、师生座谈会记录和总结(见附件3)、教师评学汇总表(见附件4)。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院(部)自查
1.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评教评学评管;
2.教学院(部)领导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3.教师教学进度,调、停课情况,教材使用情况;
4.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学风状况;
5.实验教学计划、课表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教师教案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实验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等;
6.课堂教学奖初评工作总结;
7.新修教学大纲工作情况;
8.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学校集中检查
教务处将会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学生处及院(部)领导,对各教学单位的常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还将着重对课堂教学奖初评复评工作、教学大纲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其它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客观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地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议或解决措施,形成分析报告及时向学校反馈。
2.各院(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改科(A14—0214),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行动纲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国家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科学评估全县义务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引导学校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二、评估原则
导向性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发展观。
整体性原则。考核评估内容注重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并举,工作绩效和工作流程兼顾,确保质量评估的完整性、发展性和科学性。
公正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性资料为佐证,以相关统计数据为依据。考评程序规范透明,考评结果公开公正。
激励性原则。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旨在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潜能,形成“比追赶超”的发展局面,推动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科学性原则。利用评估工具,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分析,科学评估学校党的建设、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局直属学校。
四、评估内容
(一)党的.建设。权重分60分,评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学。权重分90分,评估分310分。
以上两项权重总分为150分。
五、评估方式
依据学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的考评组织和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学校进行学校质量评价;有关评估细则将另行下发。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间,辖区学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3分,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2分,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1分,辖区内教职工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权重分0、5分。
六、结果呈现及运用
(一)结果呈现
依据综合评估得分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发展水平,将各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次。
(二)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A、B、C三个等次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A等次奖励3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2万元;B等次奖励2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1万元;C等次奖励1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D等不予奖励。
实施重点管理制度。对质量综合评估为最后3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实施重点管理,当年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连续两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降为副职使用,主持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工作;连续三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予以免职,作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员使用。
学校质量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单位表彰、校长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表彰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1、主要负责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一票否决的学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属)学校校长当年不得评先、晋升职称,义保经费较上年酌情核减。
七、评估时限
20xx-20xx学年度,学年度末开展评估。
八、说明
1、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赋分权重。此项赋分由原来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以上6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全县乡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记分)。对于上报虚假失学辍学数、劝返数等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该单位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D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增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项目。无公办学前教育教学业务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开发区,以上5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记分。
3、在计算学业成绩得分时,没有初中的中心学校,按其小学学业成绩得分,进行相应比例的折算,即学业成绩总得分(不含艺术素养和体育锻炼)=小学学业成绩得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