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范本10篇
在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益重视的背景下,资助力度正在逐步加大,助学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中,助学项目日益丰富多样。这一系列的举措不仅彰显了国家对教育公平的坚定追求,也为广大困难学子提供了更多的求学机会和成长平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欢迎加入__市__小学的大家庭。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社会公平。成华区教育资助中心,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新的成就,确保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鸡蛋牛奶工程
资助范围:
就读成华区公办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委托办班)义务教育段的__户籍在籍在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
资助标准:
在校期间可获得每天一个鸡蛋和一盒学生饮用奶,其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全年共计800元/生。
申请发放流程:
由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户口簿、低保证、近3个月领取低保金的银行流水、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批准后,按天发放鸡蛋牛奶实物。
宏志助学金
资助范围:
就读成华区公办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委托办班)义务教育段在籍在校的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中优秀非寄宿学生,学生户籍不限。
资助标准:
小学1000元/年·人,初中1250元/年·人。
申请及发放流程:
由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户口簿、低保证、近3个月领取低保金的银行流水、特困供养人员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批准后,按学期发放助学金到一卡通,春季资金在每年5月中下旬发放,秋季资金在每年11月中下旬发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学生)
资助范围:
就读成华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公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校寄宿学生。学生户籍不限,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寄宿学生优先享受此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
小学1000元/年·人,初中1250元/年·人。
申请发放流程:
学生自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有相关困难证明的附上对应证件的复印件。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期发放助学金到一卡通,春季资金在每年5月中下旬发放,秋季资金在每年11月中下旬发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非寄宿生)
资助范围:
就读成华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公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脱贫家庭(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校非寄宿生,学生户籍不限。
资助标准:
小学500元/年·人,初中625元/年·人。
申请及发放流程:
学生自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有相关困难证明的附上对应证件的复印件。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期发放到一卡通,春季资金在每年5月中下旬发放,秋季资金在每年11月中下旬发放。
免午餐费
资助范围:
就读成华区公办学校中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委托办班)的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学生,孤儿,烈士或一级伤残军警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
在校期间,按照每生每天9元/餐的标准免除午餐费,每学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其餐费高于补助标准部分,由学校公用经费承担。
申请及发放流程:
学生自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有相关困难证明的附上对应证件的复印件。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期直接减免,春季资金在每年5月中下旬发放学校,秋季资金在每年11月中下旬发放学校。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2)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随着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视,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项目不断丰富。为使广大家长了解资助政策,确保符合政策的学生享受国家教育惠民政策,特在此向您介绍各学段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学前一年每生每学年750元,其余阶段幼儿资助标准由各县自主确定。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贫困程度分为2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五)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咨询电话:__
__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__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3)
学生资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政策,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加快提升学生资助信息化水平,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在开学时进行不少于“两课时”的资助政策宣传,加强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进村入户、家访、“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学生、家长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做到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2、做到资助对象精准。对脱贫户、监测对象户、城乡低保户等家庭经困难学生,确保“应助尽助”,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在过渡期内保持学生资助力度总体稳定,对易返贫致贫家庭子女给予重点关注和帮扶。
3、落实资助政策精准。在精准排查的基础上,对照学生资助政策,实行各学段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户、城乡低保等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在政策措施和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和倾斜。
4、推进系统全面应用。学校机构、资助项目、资助信息100%纳入系统管理,系统中在校生数据、困难学生数据、资助数据与实际之间“零误差”,努力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目标。
5、健全工作台账资料。对于学生资助对象,要做到以班分贫困类型,分年级、分学期编目录登记造册,要把资助计划、资助总结、相关的文件、会议记录、宣传资料、家长反馈等内容纳入台账管理,做到资助对象资料底细清、受助明。
二、管理责任
书记、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生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的副校长、学校资助中心主任及班主任对学生资助工作负直接责任。对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贪污侵吞资助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4)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长沙市一中金山桥第二小学(香桥小学)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家长知晓助学的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助学待遇,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以下十大类:
1、原建档立卡学生(有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2、低保家庭学生(含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3、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有残疾证);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
5、城乡孤儿(有孤儿证,复印证件纳入资助);
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相关证明文件);
7、烈士子女(有民政局发放的烈士证书或烈士家属证);
8、工会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有工会建档立卡证明文件);
9、残疾人子女(必须家庭确实困难,提供家人残疾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0、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和重大突发意外等特殊情况。
二、国家资助标准
小学阶段:按每学期500元进行资助。
三、申报办法
由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__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给所在班级班主任初审,再交给学校统一评审、上报。(注:2023年秋季已资助的学生,2024年春季在本校在籍且需继续资助的话,可不用再提供证明材料,若是上一学期未提交相关资料,本学期请准备好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材料
1、《____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识别二维码获取),打印纸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2、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同一面上);
3、户口本复印件(学生和家长)
4、困难证明材料(证明自己为以上情况的证件复印件,不得要求村委、社区及街道开具贫困证明)
5、__农商行的银行卡复印件(卡号一定要清晰!请在空白处写好卡主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五、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1日,请需要申请的家长及时联系班主任。
温馨提示:请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资助专干:__老师
联系电话:__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5)
尊敬的家长:
您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区现有的助学政策。
一、城乡义务教育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
就读于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校学生
①原国家级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原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有相关证件证明);
②特困供养人员(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③特困职工子女(有特困职工证);
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
⑤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有低收入家庭证书或低保边缘家庭证书或低保临界家庭证书或支出型困难家庭证书);
⑥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因公牺牲警察子女证明);
⑦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儿童福利证或孤儿证明或福利院证明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
⑧学生本人残疾(残疾证或三甲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
⑨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家庭遭受疫情学生(有相关病历或病情诊断书);
⑩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遭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学生(相关证件或手写相关情况描述,需含申请人签名和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联系电话);
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相关证件或证明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查科学评定)。
以上提及相关证件及证明应在有效期内。申请时需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除为申请开具的证明学校要收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学校现场核验后返还给学生或家长,复印件学校留存。
资助标准
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
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
办理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索取《__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助申请表》,并于3月8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__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助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学校按规定受理申请、组织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学生名单通过资助管理系统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由学校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家长(监护人)的银行账户。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申请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动态调整。)
二、学校的助学事项
(由学校补充,主要学校资助部分)
温馨提示:
有关资助政策可致电学校电话0757-87835015咨询。特别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联系求证。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6)
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切实保障各项资助政策精准落实,按照上级资助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2024年春季我校各类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一、资助申报流程
1、符合以下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学生:请家长在3月18日之前将相关证件的原件、一份复印件、填写好的《申请书》交给班主任。
2、凡提出申报的学生、家长,在申请资助工作流程中须同意进行“公示”环节的要求,如不同意公示将无法进行申报。
二、资助申报条件
(一)中央下发的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
1、应有扶贫手册。手册中“共享人”应有该生姓名。
2、如果没有扶贫手册,须开具村镇两级证明。
(二)低保学生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和第2两条,方可认定证件有效。
1、应提供低保证。低保证中“共享人”应有该生姓名。
2、请家长打最近两个月的银行流水作为该低保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的佐证。
(三)低收入救助学生
※低收入救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第2和第3条,方可认定证件有效。
1、应提供低收入救助证。低收入救助证中“共享人”应有该生姓名。
2、学校资助审核领导小组要对其困难程度进行认定。认定确实家庭存在困难方可申报。
3、请家长打最近两个月的银行流水作为该低收入救助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的佐证。
(四)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以下两方面须同时具备,方可进行资助。
1、残疾学生或者父母为残疾人,须查看有效证件;
2、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或者残疾人子女。学校资助审核领导小组要对其困难程度进行认定。认定确实家庭存在困难方可申报。
(五)孤儿、烈士子女、特困救助供养等情况须查看其有效证件。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7)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__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及申报办法等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按照__市教育体育局等8部门出台的《__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__教体发〔2022〕6号)认定结果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困难程度,认定结果分A、B、C三个类级。
A类: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B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包括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卧病在床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一方亡故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情况。
C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包括父母(监护人)年迈、劳动力弱、失业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成员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离异、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成员中有多个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情况。
二、认定程序
1、提前告知
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按时向学校提交综合反映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信息及提供材料真实可靠。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学生无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提供佐证材料的需提供相关材料,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需提交真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的说明材料。所有材料送学校核对,复印件由学校存档备查。
3、学校认定
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据民政、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工会、残联等部门提供的贫困家庭相关信息数据,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核实认定工作,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认定等级。学校将以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4、结果公示
学校应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等级,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5、建档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后确定的本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造册,连同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等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认定结果与使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有关部门分配学生资助名额和安排学生资助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学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学生资助措施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认定申请及认定时间
学生或监护人在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向班主任或资助负责人提出认定申请。
1、认定申请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5日。
2、认定申请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手写),B类和C类困难学生提供相关佐证。
3、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文件,如有符合以上文件中要求的学生,请在3月15日前与班主任联系,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逾期不再办理。
温馨提示:若您认为您的家庭情况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可向所在学校自愿申请相应的学生资助项目,是否符合条件请以所在学校按规定审核的结果为准,我们将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给予资助。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学校与家庭任重而道远,为了孩子,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8)
各位学生家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区现有的助学政策。
一、__省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对象:就读于我市小学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①脱贫家庭学生(有扶贫手册);
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乡村振兴局、镇级以上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证明);
③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乡村振兴局、镇级以上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证明);
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有低保证明);
⑤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特困证/五保证/三无证/孤儿证/儿童福利证等相关证明);
⑥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低收入家庭(有边缘低保/临界低保等贫困证明);
⑦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有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证等相关证明);
⑧残疾儿童(有残疾证/三甲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
⑨其他困难类别见分析表(有贫困证明)
补助标准: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250元。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资助办公室索取《__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一学年进行一次,秋季学期进行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和《__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于开学2周内将填写好的两份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校,由学校认定小组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将名单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由相关部门下拨补助经费给学校,由学校将补助款项拨付到学生家长有关银行账户上。
温馨提示
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统一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再实施__省户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有关资助政策可致电学校电话0757-29228340咨询。特别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联系求证。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9)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切实做好我县教育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惠及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籍在校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在校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14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辍学,现将有关教育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1、学前教育阶段
(1)政府资助。对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标准:每生每年800元资助。
(2)幼儿园内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少于4%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2、义务教育阶段
(1)免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在校在籍的14类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按学期打卡发放。
(4)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每生每年975元。
3、普通高中阶段
(1)国家助学金。对象:在校在籍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标准: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最高档资助。
(2)免学费。对象: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四类学生。标准: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700元,市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4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700元。
(3)校内资助。公办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资金,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4、职业教育阶段
(1)中职国家奖学金。对象:在籍在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一次性打卡发放)。
(2)国家助学金。对象:在籍在校中等职业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标准: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最高档资助。
(3)免学费。对象: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4)校内资助。公办中职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5、高等教育阶段
(1)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经济困难家庭在校生中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标准咨询所在高校,并由所在高校统一发放。
(2)生源地助学贷款,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生每年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6、大学新生路费补助(滋蕙计划)
对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贫困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全部享受。标准:省内院校每生500元,省外院校每生1000元。
温馨提醒:
学生和家长如有不明之处,请拨打县教育局电话__、__进行咨询。
__经开区一小资助咨询电话:__。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10)
尊敬的家长:
您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使您清晰了解资助政策,确保符合政策的学生享受国家教育惠民政策,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1、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资助标准: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资助标准: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配备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按学期发放,补助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家长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补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个人。
2、捐资助学政策
资助对象:具有本县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人每学期3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期500元,高中生每人每学期800元。
若对以上学生资助政策有不理解的地方,可向孩子就读学校咨询,也可与__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__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__。
感谢各位家长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的孩子需要资助,请在开学后及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