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心得体会优秀4篇
“双减”政策旨在减轻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已在部分地区试点。该政策推动教育回归本质,期望学生劳逸结合,全面发展。实施该政策,将为学生创造更宽松的学习环境,发掘潜能,实现价值。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心得体会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心得体会1
20xx年x月x日,在工作室的组织安排下,我参加了组织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xx年版)》解读专题培训,受益良多。新一轮课程改革的一个基本取向就是要改革学校教育与社会、生产、生活实际严重脱节的问题,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新课程理念的核心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我想这就是评价新课程课堂教学的唯一标准。结合自己以前的教学实践,下面谈谈自己的一点体会:
1、创设情境,发挥效果。
在教学实践中,要尝试从日常生活入手,创设生动有趣的问题情境,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样使学生从生活经验和客观事实出发,在研究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学习知识、理解知识,同时把学习到的语文知识应用到生活实际中,使学生亲近语文,感受到学习语文的快乐,初步体会到学习与现实生活的联系。
2、奖励激励,提高学习积极性。
在教学中,应充分关注学生情感态度变化,采取积极的评价,较多地运用激励性的语言。如:“说得真好!”“你懂得真不少!”“你想象力非常丰富!”“真勤奋!”等等,调动了学生积极探求知识的欲望,激发了学生学习的能动性,让每个学生体验成功,感受到学习的快乐。课改:要能发挥学生主体性和积极性,有一个创新思维活动的空间,教师在平时备课中不但要吃透教材,而且要尽量地搜集,制作与教材有关的知识,教具;又要善于把握学生的心里,把自己当成学生,想学生之想,使学生能够与老师发生共鸣。让学生在愿意甚至是期盼的心理下去学习,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学生应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人。
环顾周围,在我们的教学中还存在许多这样的现象:一些学生在生活中早已熟悉的东西,教师还在不厌其烦地从头讲起;一些具有高综合性和较高思维价值的问题,教师却将知识点分化,忽视了学生自主探究和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一些本该让学生自己去动手操作、试验、讨论、归纳、总结的内容却被老师取而代之;一些学生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形成的独特见解和疑问,往往因为老师的“就照我教的来”而扼杀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应该让学生成为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创造性,为学生提供从事活动的机会,构建开展研究的平台,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
4、追求形式和效果统一的课堂。
现在,一些课堂滥用讨论、合作学习的方式,不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和科学的指导,使课堂流于形式。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设计组织有效的、科学的活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问题情境必须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活动内他们带着自己的观点去充分地讨论研究,发现自己的不足,构建完整全面的知识体系;还有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有不同的要求,允许学生有不同的方法和观点,让学生在交流、探究、比较的过程中将知识优化组合,完成筛选,做出正确判断。
这只是我一点不成熟的看法,也希望在以后的教学生活中能边教边学,与其他教师互相切磋,越做越好。
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心得体会2
“双减”指的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负担和校外培训的负担。而减少这两项工作已经开始试点。从“双减”政策的发布也可以看出,全方位推动教育产业化,回归教育的本质和初心。减少孩子们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的负担,让孩子真正的做到劳逸结合。
作为一名教师,对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避免校外办学机构“喧宾夺主”、还学生快乐健康的童年,减少学生近视率、肥胖率、心理疾病都有积极的意义。我们一定不折不扣积极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做好课后服务等工作,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双减”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多措并举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抓好课堂主阵地,教师上好每一节常态课。做到每节课准备充分、知识储备丰富、能力训练到位,打造充满“掌声、笑声、辩论声”的生命高效课堂,向课堂40分钟要效率,保证学生“吃饱”“吃好”。
二是加强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学校发挥本校教师自身优势,丰富课后服务供给,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科学实践,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接送学生的实际困难。
三是完善作业管理,深化评价改革。形成并完善学校作业系统,减少作业总量,提升作业质量。同时,探索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跨学科作业。
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心得体会3
近期有幸聆听了老师主题为《聚焦核心素养,凸显美育功能》的讲座,讲座中杜老师针对《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课程理念、课程内容、课程评价、对比变化等相关内容展开了细致精彩地解读。聆听之后我对新课标的具体内容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领悟其主要的理念,并与前版本进行了内容比对。
新课标是围绕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这五个学科的艺术课程改革,在关注美育的同时,更加聚焦核心素养的内涵问题。关注核心素养、坚持以美育人这是现阶段及今后我们要持续关注的话题之一,在新课标的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三大板块中均居于首要位置。课程性质中这样明确指出,“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引领学生在健康向上的审美实践中感知、体验与理解艺术,逐步提高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这更加体现并突出美育的重要性,弘扬并塑造真善美心灵的育人之本和关键所在。
在学习中发现,新课标尤其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艺术的感知与体验,在以艺术体验为核心的多种活动中提高素养和发展能力。新课标在音乐学科的课程内容中设置了“欣赏”、“表现”、“创造”和“联系”四大艺术实践,一共包括了14个学习内容,并分不同的学段安排了相应的学习任务。针对每一项学习任务都给音乐教师和学生创造了一个广阔的教与学的空间。为老师们增加了细致的教学策略指导,也给学生制定了详细的学习内容和学业要求。这也意味着对音乐老师和学生都提出了更高标准的教与学的要求。在学习内容和学习任务中,有两个字引起我的注意,那就是“表演”,有声乐表演、器乐表演、综合性艺术表演、即兴表演、情境表演和小型歌舞剧表演。表演的本身就是综合性的表现,六个“表演”涉及多维内容,与以往的演唱与演奏相比,这一新变化尤其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出探究创新,注重学生个性的表达与表现。“联系”中的三个学习内容和发现身边的音乐、探索生活中的音乐,更多的是引导学生学会关注生活与周边,联系生活实际,探究生活经验,更好地发挥学生的自主性。
新课标在给教师的教学策略指导中,每个学段都提到了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多感官参与到音乐活动中感知与体验,在体验中渗透音乐知识与技能,同时要突出主体地位,鼓励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注重引导高学段学生的创新意识与个性表达。我们的课堂教学中,在教师的充分激励与调动下,在师生相互作用下,教师要给予学生更多的鼓励和点拨,树立自信心,引导他们主动参与进来,发挥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才能敢于表达与表现。通过教学活动中的点点滴滴发展学生的能力。
新课标还为学生在每个学段、每个学习内容明确了具体详细的学业质量的描述。也给我明确了下阶段研究的方向,聚焦核心素养,要继续深入学习和研究新的课程标准,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不断改进促进自身的发展。
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心得体会4
新《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和实施,这是教育系统的一个新举措。对新《义务教育法》我们应该好好学习、领会和体验它的含义和精神。认真学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是每人教师应尽的义务。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想就教育教学和教师自身修养两方面谈谈我的感受:
新《义务教育法》的第五章教育教学的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个条例明确规定:我们的教育教学要调动全体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学习。对于这条我感触很深:为避免由少数学生活动代替多数学生活动,在教学中,能让全体学生动手、动口的就不让部分人代替,能让多数人动口、动手的就不让少数人或个别人代替。要使全体学生都能有效地参与学习过程,解决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的学习状态是一个关键。所以要对“学困生”有一个倾斜政策,不但要给他们多吃偏饭的机会,还要为他们创造成功的条件。例如,教师巡视时,优先关照学困生;课堂批改,重点批改学困生的作业;小组议论,安排学困生先发言;课堂提问,优先考虑让学困生回答力所能及的问题等。对他们的每个微小进步及时予以鼓励、表扬,保护他们的自尊心。每个儿童的智力特长不一样,不能依据固定统一的标准来测试、要求不同的学生,“统一化”的教育评价模式不利于学生潜能的发挥。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多元评价模式,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主动参与的机会,提供主动发展的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从而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
当前,我们绝大多数老师都很注重自己的师德修养,在“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因材施教”、“严谨治学”、“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甘于奉献”等等方面都做得很好。然而在一些细节上却往往不留心,比较随意。作为一位新手教师,更是要注意一些细节的地方,不让坏的习惯形成。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学习心得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
最近利用空余时间,我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教育法》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通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那么,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又该如何履行的义务?我想在工作中,首先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做有违师德规范的行为。其次,要转变教育观念。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活到老学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