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范文(19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学习和工作体系。总结还可以加入自己的感悟和反思,使其更具个人特色。拿到总结范文后,要学会分析和吸收其中的精华。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一
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哲、教、文、法、经、管、史学科。
7200元/生·年。
其余学科。
8000元/生·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金融。
7200元/生·年。
法律。
13000元/生·年。
汉语国际教育。
12000元/生·年。
翻译。
10000元/生·年。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能源动力。
8000元/生·年。
农业。
8000元/生·年。
艺术。
20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mba)。
58000元/生。
公共管理(mpa)。
39000元/生。
研究生住宿费。
1200元/生·年。
上述学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对西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简称swust),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学校是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码为10619。
第三条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详见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六条 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是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报名。
第八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以下简称mba)、公共管理(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第1、2、3各项的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符合学校相关学科、类别报考条件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
(一)网上报名。
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工作情况,并向学校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2月1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校审查。
6.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将进行复审。
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无误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确认安排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确认的具体时间、程序由报考点确定和公布。
2.考生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四条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外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4个专业学位类别下设不同方向的,将由招生学院分别在该类别下分方向进行复试和拟录取。
第十五条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第十七条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九条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mba与mpa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第二十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位标准,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七章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哲、教、文、法、经、管、史学科。
7200元/生·年。
其余学科。
8000元/生·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金融。
7200元/生·年。
法律。
13000元/生·年。
汉语国际教育。
12000元/生·年。
翻译。
10000元/生·年。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能源动力。
8000元/生·年。
农业。
8000元/生·年。
艺术。
20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mba)。
58000元/生。
公共管理(mpa)。
39000元/生。
研究生住宿费。
1200元/生·年。
上述学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助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5000元/生。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覆盖面、发放标准和条件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执行。
学校助学金。
4200元/生·年-5000元/生·年不等。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学业奖学金。
一等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二等8000元/生。
三等6000元/生。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研究生助管。
具体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每月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教。
不超过3000元/生·学期。
助教津贴不超过课程总课酬30%,由教务处和用人单位根据学期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研。
最高12000元/生。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根据相关学校文件执行。
研究生联合培养助学金。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为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学校设立有在读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学校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5000元/生。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研究生联合培养助学金。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第二十四条上述奖助政策的详细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发放细则请参看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当年评选通知。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学校工作人员,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章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统一入住学生公寓,收费按本章程第二十一条列明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宿舍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后勤集团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原则上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十一条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应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对西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简称swust),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学校是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码为10619。
第三条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详见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六条 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是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报名。
第八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以下简称mba)、公共管理(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第1、2、3各项的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符合学校相关学科、类别报考条件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
(一)网上报名。
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工作情况,并向学校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2月1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校审查。
6.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将进行复审。
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无误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确认安排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确认的具体时间、程序由报考点确定和公布。
2.考生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四条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外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4个专业学位类别下设不同方向的,将由招生学院分别在该类别下分方向进行复试和拟录取。
第十五条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第十七条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九条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mba与mpa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第二十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位标准,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七章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哲、教、文、法、经、管、史学科。
7200元/生·年。
其余学科。
8000元/生·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金融。
7200元/生·年。
法律。
13000元/生·年。
汉语国际教育。
12000元/生·年。
翻译。
10000元/生·年。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能源动力。
8000元/生·年。
农业。
8000元/生·年。
艺术。
20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mba)。
58000元/生。
公共管理(mpa)。
39000元/生。
研究生住宿费。
1200元/生·年。
上述学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助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 5000元/生。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覆盖面、发放标准和条件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执行。
学校助学金。
4200元/生·年-5000元/生·年不等。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学业奖学金。
一等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二等8000元/生。
三等6000元/生。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研究生助管。
具体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每月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教。
不超过3000元/生·学期。
助教津贴不超过课程总课酬30%,由教务处和用人单位根据学期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研。
最高12000元/生。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根据相关学校文件执行。
研究生联合培养助学金。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为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学校设立有在读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学校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 5000元/生。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研究生联合培养助学金。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第二十四条上述奖助政策的详细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发放细则请参看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当年评选通知。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学校工作人员,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章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统一入住学生公寓,收费按本章程第二十一条列明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宿舍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后勤集团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原则上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十一条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应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p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四
在初试、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五
我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六
一、培养目标。
西南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出自 cOocO.NEt.cN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学术论文):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即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符合条件(一)中第1、2、4、5项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已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2013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修改或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其中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是不可修改的内容。(注:已获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发放的“校验码”自行登陆网报。)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5、现役军人、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网报时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报名考试点按教育部规定当场摄像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按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开通,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5月上旬前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一律加试。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同等学力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在初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问答》或西南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页(http://www.)。
(三)录取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助学金。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七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我校规定为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于现场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国防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公告”中指定的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按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12月22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于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我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7000元/年,哲学6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3000元/年,审计硕士13000元/年,金融硕士13000元/年,国际商务硕士13000元/年,税务硕士13000元/年。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学费按相关规定交纳。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法律(非法学)、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定向就业考生(含单独考试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八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具体入学日期以西南大学校历为准,下同)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免生报考西南大学的具体要求参见《西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初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九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十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注: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学术论文):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4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即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全日制定向就业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符合条件(一)中第1、2、4项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已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到2016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六)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相应要求。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十一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为做好xxxx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凡符合省级招办确定的xxxx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要求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
4.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阅读与表达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可提供以下高中阶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均要求第一作者):出版的著作;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文学作品;专利证书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等。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中的`部分专业(类)作为自主招生专业(类),专业目录见附件1-3,最终专业(类)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学校xxxx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
(一)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文经法类、理工类、农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具体类别及专业参见附件1-3,浙江、上海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六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二)报名时间:xxxx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报名方式: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选择报考专业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学校不得超过3个。
(四)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4);。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全面审核,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2.学校于xxxx年4月25日至5月4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6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一)测试安排。
5月20-31日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平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确认考点并打印准考证。
6月11日8:30-18:00现场报到交验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测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将取消测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审核材料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报到地点选择考点时公布。
(二)测试方式和分值。
学校采取“综合笔试+综合面试”的测试方式,总分300分,综合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
1.综合笔试:综合笔试着重考察学生数理逻辑、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为90分钟,分选择题和命题作文两部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分组测试。
3.学科特长附加分:学校将根据考生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给予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加分认定标准详见附件5)。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如有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请于5月20-25日登录西南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学科特长附加分申请认定系统(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按系统中要求提交认定申请,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将根据标准予以认定。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科特长附加分。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四)合格考生确定。
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40%,b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60%),并于xxxx年6月22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
(一)录取条件。
1.合格考生须参加xx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参照线(一段线)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本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根据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和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一)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三)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十二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凡符合省级招办确定的20高考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要求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
4.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阅读与表达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可提供以下高中阶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均要求第一作者):出版的著作;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文学作品;专利证书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等。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十三
1.合格考生须参加20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参照线(一段线)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本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根据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和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十四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考临床医学、中医硕士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招生对象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或专科毕业的考生;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4.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700)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5.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700)。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十五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与实际不符,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何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三)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月—207月)。
2、“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四)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五)年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包含推免生。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10月25日后上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六)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社会需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计划共计8人,开设的专业请于9月底到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报考单独考试考生请于年10月21—22日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书(请到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报名无效。
(七)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6]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15人,不限报考专业,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教学厅文件执行。
(八)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九)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名称:河北大学单位代码:10075。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研究生学院研招办。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十六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为做好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凡符合省级招办确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要求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
4.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阅读与表达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可提供以下高中阶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均要求第一作者):出版的著作;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文学作品;专利证书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等。
二、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中的部分专业(类)作为自主招生专业(类),专业目录见附件1-3,最终专业(类)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文经法类、理工类、农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具体类别及专业参见附件1-3,浙江、上海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六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报名方式: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zzbm),选择报考专业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学校不得超过3个。
(四)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4);。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全面审核,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2.学校于2017年4月25日至5月4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6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五、测试和合格考生确定。
(一)测试安排。
5月20-31日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平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确认考点并打印准考证。
6月11日8:30-18:00现场报到交验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测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将取消测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审核材料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报到地点选择考点时公布。
(二)测试方式和分值。
学校采取“综合笔试+综合面试”的测试方式,总分300分,综合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
1.综合笔试:综合笔试着重考察学生数理逻辑、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为90分钟,分选择题和命题作文两部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分组测试。
3.学科特长附加分:学校将根据考生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给予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加分认定标准详见附件5)。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如有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请于5月20-25日登录西南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学科特长附加分申请认定系统(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按系统中要求提交认定申请,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将根据标准予以认定。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科特长附加分。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四)合格考生确定。
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40%,b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60%),并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条件。
1.合格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参照线(一段线)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本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根据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和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七、运行与监督。
(一)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三)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附件: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十七
(一)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三)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十八
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校园坐落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缙云山下、风景秀丽的嘉陵江畔,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学校占地面积8000余亩,校舍160余万平方米。依山傍水,绿荫掩映,鸟语花香,环境优美,绿地率达80%,是治学读书之圣地。为做好2016年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省份。
招生专业。
生源省。
须参加校考生源省。
根据省统考成绩录取生源省。
广播电视编导。
湖南、湖北、山东、河南、重庆、贵州、云南、四川、河北、山西、安徽。
辽宁。
播音与主持艺术。
湖南、湖北、山东、河南、重庆、贵州、云南、四川、河北、山西、安徽。
戏剧影视文学。
陕西、湖南、湖北、河北、山东、重庆、贵州、云南、四川、山西、北京。
辽宁。
二、专业及学院简介。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依托中文学科的人文传统和深厚学养,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文学基础和艺术素养,能够适应当下政治经济与文化社会发展,适应戏剧影视产业进程所需,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戏剧影视创作与批评的应用型人才,同时做好相应学科研究型人才的学养储备。本专业教学成果突出,学生作品多次获得大奖:剧情片《冥婚》获第二十二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原创影片大赛“最佳剧情长片”奖(2015年);纪录片《边城》荣获第二十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原创影片大赛“最佳纪录长片”、纪录片单元“最佳摄影”两项大奖(2013年);纪录片《医院里的中国》获第二十一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原创影片大赛“最佳纪录长片”奖(2014年);故事片《江小迪的夏天》荣获第二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金海棠”奖(2013年)。本专业就业状况良好,毕业生在中央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阿里巴巴影业、光线传媒、《南方周末》、喜多瑞文化传播公司、本山传媒、湖南卫视、重庆卫视、西影集团、峨眉电影制片厂以及各类纸媒、影视公司、广告公司、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等机构广泛就业并发展良好。
学院简介:该专业所在文学院历史悠久,实力雄厚,学风优良,享有盛誉,是西南大学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实力最突出的.学院之一。文学院下设汉语言文学系、汉语国际教育系和影视艺术系,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美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共有教授20人,副教授31人。影视艺术系是我国西南地区第一个拥有电影学硕士授权点的院系,并于2011年首批获批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此外,本专业还依托文学院的学科优势,招收中国电影史论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汇集了一批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日本东京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四川大学、上海大学等海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业教师;其中教授4人,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8名,并常年聘请海内外著名电影艺术家、电影事业家和学界专家莅临授课。文学院是国内较早开设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学院,本专业学科实力强,实践育人成果丰硕,在开设有相关专业的国内综合性大学中处于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位置。本专业紧随当下产业实践的步伐,配备了一整套现代化的影视实验实训教学设施。其中包括专业影视观摩厅、摄影棚、非线性编辑机房、表演教室、影视教学片库等;购置了美国“redone”高清数字电影摄影机、便携式高清数字摄像机、大洋非线性编辑工作站、苹果高清非线性剪辑台以及灯光组、摇臂、滑轨等影视辅助设备,整体设备价值超过500万元,为学生的专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教学硬件保障。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大文化、大艺术、强专业”为培养思路,重视影视编导创作的全程培养,打造广播电视文编、广播电视电编、广播电视新闻等三个特色培养方向,为广播影视媒体、网络媒体、企事业单位培养广播影视策划、制作、包装、宣传的“强实践型”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获得圣丹斯独立影像节实验短片入围;英国独立短片激励奖,昆汀《姜戈》造势活动优秀奖;第十一届四川电视节“金熊猫”短片组评委会特别奖;首届亚洲国际(温州)青年微电影展48小时极拍大赛最佳导演;“文成杯”国际极拍大赛最佳剧本、最佳男演员等;“科讯杯”国际大学生影视作品大赛最佳高清剪辑奖,全国纪录片剪辑大赛二等奖;“爱重庆”微电影节优秀奖;大学生广告节大赛一等奖等。毕业生公益短片作品《最好吃的饭》网络点击率超过一亿次,获金鸡百花电影节优秀短片奖。
3.播音主持与艺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以“以声音塑造形象,以思想传播文明”为培养理念,以新闻主播、出境记者、节目配音为特色专业方向,致力于培养“专业技能扎实、人文素养深厚”的语言传播艺术人才。本专业学生获得第15届齐越朗诵节二等奖、优秀奖;全国大学生演讲比赛一等奖、二等奖;第21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暨第五届大学生主持人选拔大赛总决赛季军;全国大学生优秀实践团队一等奖;环球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总决赛冠军等诸多专业奖项。许多毕业生已成长为传媒行业的业务精英,在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湖北卫视、贵州电视台、重庆电视台、腾讯等媒体从事制片人、记者、主持人、编导等工作。
学院简介:新闻传媒学院是西南大学百年办学历史上充满活力的年轻学院,已形成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有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三个本科专业,有新闻传播学、戏剧影视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授权点(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有传媒文化教育、传媒产业教育、艺术美学、语文课程教学论等4个博士培养方向,新闻传播学获批重庆市重点学科,新闻学获批重庆是特色专业;学院坚持打造高水平的教研团队,新闻采写教学团队获批重庆市优秀教学团队,现有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14人,教育部新闻传播教学指导委员2人,重庆市名师1人,重庆市学术带头人2人,全国专业学会副会长2人,教师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全国大学生精品通识课、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学院坚持“高理论性+强实践性”的人才培养模式,先后有100余位同学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大学等著名高校攻读硕博研究生,涌现了光线传媒编导薛凌、湖北卫视主持人赵怡敏、重庆卫视主持人张超、新闻评论员侯金亮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学院本科生考研、出国保持在30%左右,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已成为西部新闻传媒教育重镇。
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省份。
戏剧影视文学。
山东。
10。
湖南。
9
湖北。
2
陕西。
10。
河北。
9
山西。
10。
北京。
1
四川。
8
重庆。
7
贵州。
2
云南。
1
辽宁。
1
合计。
70。
广播电视编导。
山东。
10。
安徽。
2
湖南。
7
湖北。
7
河南。
13。
河北。
11。
山西。
13。
四川。
7
重庆。
7
贵州。
1
云南。
1
辽宁。
1
合计。
80。
播音与主持艺术。
山东。
10。
安徽。
2
湖南。
7
湖北。
7
河南。
13。
河北。
11。
山西。
13。
四川。
8
重庆。
7
贵州。
1
云南。
1
合计。
80。
备注:
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四、录取原则。
文档为doc格式。
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南大学篇十九
(一)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文经法类、理工类、农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具体类别及专业参见附件1-3,浙江、上海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六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二)报名时间:20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报名方式: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zzbm),选择报考专业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学校不得超过3个。
(四)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4);。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全面审核,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2.学校于年4月25日至5月4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6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