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范文(20篇)
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遇到的困难和解决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的一种方法。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建立和谐的社交网络?接下来,请大家一起来欣赏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相信会给大家带来一些启迪和思考。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一
受贵司的委托,我们有幸担任贵司二oo四年度的法律顾问。一年来,在贵我双方的真诚合作下,法律顾问工作得以有效、顺利地开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始终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地处理贵公司的各项法律事务,承担了审查、起草合同,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谈判,办理诉讼案件,定期到贵公司坐班,解答口头、电话法律咨询等工作。现将该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汇报如下,望贵司批评指正。
(一)贵司诉黄荣光物业管理纠纷一案。
贵司诉黄荣光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由市南区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黄荣光向贵司支付欠费800余元。此后,黄荣光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我律师继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地对待本案。同年10月30日,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山东鲁光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诉贵司拖欠工程款一案。
20xx年11月15日,鲁光公司向xx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贵司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49万余元。同年11月22日,市南法院作出(20xx)南民初字第21393号民事裁定书,准许了鲁光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冻结贵司的银行存款55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贵司将上述材情况通知律师之后,律师对贵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详细研究,将材料汇总、分析,制作了本案的证据目录,做好了应诉的准备。此外,律师还根据贵司的要求,在做好应诉准备的同时,参与了贵司与鲁信公司的调解,并根据对方掌握证据情况、调解过程中透露的信息,分析对方的庭审思路、胜诉把握、调解意向,及时提供法律意见供贵司参考。该案已调解结案。
(一)协助处理“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事件”,并根据贵司的要求,就贵司从未收到过xx市规划局市南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一事,向xx市市南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二)协助处理“太平洋中心”交接事宜,并就接管后的“太平洋中心”存在的诸多问题起草、审查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
1、参与“太平洋中心”的交接工作,并见证了“太平洋中心”零点交接仪式;
2、协助处理“太平洋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
5、审查、修改贵司与xx金港生服务有限公司之间拟签订的《太平洋中心物业保洁聘请协议》。
(二)修改贵司与中铁十八局之间拟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协议》;
(四)审查、修改《银都花园t—15户型拆迁改造的协议》;
(五)审查、修改《关于银都景园商场渗水有关事宜的函》;
(六)审查、修改《xx银都房地产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权投资(收购)协议书》;
(七)审查、修改《“银都中心”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并提出法律意见;
(八)审查、修改贵司与中联盛视(xx)广告公司的《合作协议书》;
(九)就山东国际投资管理公司、xx万策投资公司与贵司之间
(十七)审查、修改贵司与xx恒星职业技术学院拟签订的《实习协议书》;
(十八)修改《电子对讲门系统售后服务合同》;
(十九)修改《工程合同书》。
(二)就贵司拆除“银都景园”会所屋顶新建花坛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一份;
(三)就银都景园工程款事宜,致函中建一局六公司;
(四)就梁玉女士拖欠物业管理费一事,出具《律师催告函》一份;
(五)就姜俭女士拖欠物业管理费一事,出具《律师催告函》一份;
(六)就宿明明拖欠贵司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事宜,出具《律师催告函》一份;
(七)就北京首谊贸易公司拖欠贵司物业管理费一事,出具《律师催告函》一份,要求其及时缴纳欠款。
在对贵公司情况深入了解及对前段工作深入总结的基础上,我们明确了下一步顾问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下一步我们将先从加强与贵公司的交流着手,进一步增进了解,加深理解,加强合作。在提供法律服务上,一是要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的法律意识;二是逐步参与企业的管理,帮助企业制定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对外涉及法律事务的资料、文件予以审查。我们还将随时根据具体情况,对下步工作的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更好地提供满足贵公司要求的优质服务。
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是我们永远的追求。我们对贵司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我们也真诚地希望能继续与贵司携手合作,为贵司的发展继续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二
首先,我们所从事的法律行业的基本素质。也就是我们从事这个行业所要达到的最基本要求。例如,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获取律师资格证书等等。这可以说是我们“立业”之基础。
其次,就是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在学校的时候,我是十分难以理解这一点的,作为一个法律系的学生,能把自己的专业学好已经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了,我们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去关心其他专业的知识呢?然而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中,不仅要求你有深厚的专业功底,更要求你对案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专业知识有一个深入的认识。我听所里的律师就介绍过一起这样的案件,案件涉及的是一起因为离婚所导致的纠纷,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庭。按理说,双方已经是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后才会做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决定。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是这样的。所里的律师是男方的诉讼代理人,女方并未请律师为其做代理,在第一次证据交换结束后,女方则开始到律所中找到男方的代理律师,不断的向其哭诉男方在过往生活中的种种“恶行”,这让所中的律师甚是尴尬。从代理的角度来讲,律师代理的是当事人在法律方面的业务,而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是将自己的“家事”牵扯了进来,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已经“超越”代理的范围了。所里的律师也是十分无奈,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其进行心理的疏导,慢慢的平息对方当事人的“愤恨”。面对这样的当事人,还是对方的当事人,纯粹的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似乎并不能完满的解决呐!
这些是我们生活中所常常能看到的案例,对于它们的处理,不仅要求我们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有时还要懂一点生活的哲学。
1月14日周一晴。
就这个问题,我请教了所里面的律师。总结了几个律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得到了以下的结论。
首先,法律意识的获得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它需要我们循序渐进的努力。法律其实并不深奥,它的许多原则其实都是常识性的道理,因为法律是一种规则,它源于生活,源于人们的生活习惯和人们普遍接受的道德伦理。因此,法律的悟性(意识)是通过对知识的理解培养形成的,讲法律变为实践,学以致用,才能提高对知识的运用。其基本要求就是能够做到逻辑性较强,能够及一反三,能够触类旁通。
其次,每当我们在读一条法律规定的时候,作为律师不仅仅要读懂文字字面的意思,更要读懂这条法律规定背后的原则,立法者的原意。要我们的在社会事实中所抽取出来的东西与法律的文本完全相符是十分困难,甚至说是不可能的。但是对于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我们确是可以掌握的。
再次,做律师一定要有自己的看法。由于中国的法律制度尚不成熟,加上中文在运用的过程中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一条法律规定往往会出现不一样的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应该根据自己的理解,对法律规定做出一个最接近立法者本意的解释。
1月18日周五晴。
这一周来,总算是真正的和到所里来办事情的客户们面对面了。当然我的工作十分的简单,就是坐在一边拿一支笔在那里听和写,也就是听所里律师和客户的谈话并将其记录。
在学校学习的时候,我们十分注重的是自身的读和说的能力,而在听和写的方面是不受重视的,特别是在听的方面,我们基本上就没有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当事人到所里向律师用口头语言的方式来传达信息的。因此,在听的方面就对一个律师的执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就是说了,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天都要说各种各样的话。但是这些话是否真正传达了我们所要表达的信息,以及我们用言语所表达的信息是否为对方所了解和接受,这个问题似乎就很少人去思考了。
首先,就拿听来说。听,我们需要听什么内容?有的时候当事人因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而情绪十分的激动,每当谈起那段经历时总是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动辄是声泪俱下或是血压上升、面红耳赤。此时我们不能随着当事人的“情绪化”而将自己的思维绕进去,我们应该从当事人的语言中去剥离出我们所需要的法律事实即可,切不可自己也情绪高昂的失去理智。对法律事实外的内容,我们只需要认真听当事人倾述即可。
其次,就是写。写的内容那真是太广泛了。泛泛而谈也没有意义,我就拿自己的一点感受来说吧!除非是做谈话记录,我们需要面面俱到,对于写,我有以下几点感受。
(一)足够多的信息量作为一个初学者,比较容易掌握的方法就是先保证我们对一件事情的虚实篇幅足够长,内容传递的信息量足够多,然后才是逐步的精选。
(二)注意保持前后说法的一致性这是法律文书的严谨性决定的。凡是比较复杂的、多次出现的词语,应当在他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就给他下一个定义,然后一直保持不变。对于同一主体,应当坚持相同的称谓,否则容易让读者产生疑惑。
(三)对同一事物从多角度描述开始的时候就要点明观点,段末重复;或者从正面和反面写;或者从不同的侧面写。如此不断反复,反复陈述同一中心意思,可以有效避免误解。
1月25日周五多云。
这一周来,做的主要是事情就是整理案件中的证据,总体上的感觉是,一团乱麻啊!
我们都说证据有三性,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可是要在实践中将这三点根据逻辑的顺序将其一一串联起来,那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你从当事人那里所获取的信息是纷繁复杂的,同时这些证据是各自为战,毫无顺序,它们需要你定出一定的标准对其进行分类,提炼最后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因此,我们可以将一个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证据工作总结如下:
(一)准备阶段,基本工作室证据的采集和组织,帮助当事人逐一寻找证据证明客观事实,尤其是确定法律关系所需要的证据。如果证据不足,就需要及时考虑补强和创造。
(二)立案阶段,主要是编制证据清单并及时提交受诉法院,完成立案,同时注意做好证据原件的保存工作。原件平时应当由当事人自行保管和向法庭出示,律师尽可能不经手原件,这是保护自己的重要方法。接到诉状后,阅卷查看对方提交的证据。找出当中的效力不足、存在瑕疵纰漏或与事实相悖之处,有针对性地组织、收集证据;如有需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或者需要鉴定、勘验、或需要延长举证期限等事项,及时写出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等。
(三)证据交换阶段,逐一分析双方证据,哪些有利、哪些要害、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己方证据是否有原件、证据效力是否充分、证明责任分配是否合理等,必须先行确认清楚。证据交换之后,将证据所反映的分歧要点记录下来,为质证阶段做好准备。
(四)质证阶段,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对证据进行辨认、形式确认、内容说明并辨明与其他证据关系等。质证重点有二:意识诉讼双方有争议的问题,二是法官有疑问的问题。律师应当依据自己和对方的证据反驳对方观点,发表综合性意见,支持己方观点,为法官断案思路提供参考。
(五)上诉(申诉)阶段,重点是根据原审判决适用证据、认定事实是否证据规则等方面展开分析判断。一般而言,如果有新证据提交,上诉(申诉)成功的可能性就大。所以上诉案件的重点在于发现新证据。
2月1日周五小雪。
这一周来,让我体会最为深刻的是宋律师对我这几周来在事务所中所草拟的法律文书提出的两点建议。
首先,不要轻言法理。这个几乎已经成为每一个法学毕业生的通病。尽管中国是成文法国家,以抽象法条为主,而且不会沿用先例,这意味着不会凡事皆有具体规定或指引。但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至今十多年,在各个经济领域均有大量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或操作指南等,只要我们耐心寻找,总会找到直接或间接法条和依据。所以,除非穷尽法条(这个法条应该作广义的理解),否则不要轻易动用法理来解释或解决问题。因为理论和实践的结果往往出入甚大。如果动辄运用法理,很容易闭门造车,不着边际,难以取得法官的认同。其次,随时注意补强和“回溯”。对当事人提出的目标,依据目前的事实和证据,如果可以达到的,就要考虑补强,即注重寻找理由和证据更充分的法条,收集或创造更多的事实和证据,直至达到对方无法反驳的程度;如果发现有风险或者不能充分证明的,就应当及时评估可能需要付出何等代价和承担何种法律风险。一旦发现目标和成本太高,就应当及时建议当事人退而求其次,选择替代方案或者及时修正目标。
2月7日周四雾。
看到文书的外观与质量这样的标题,肯定会觉得奇怪。这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呢?文书的外观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对于这些问题,宋律师问了我以下的几个问题。
我们不可以貌取人,但是也不轻易地做出这种容易引诱他人做出以貌取人的举动。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三
导语:下面是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方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可以为下列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
证券法律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其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提供的制作、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部及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律师协会依照章程和律师行业规范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可以为下列事项出具法律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终止;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及上市;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组织制作与证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文件。
《办法》规定,鼓励具备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其中5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办法》规定,鼓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且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最近3年连续执业,且拟与其共同承办业务的律师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最近3年连续从事证券法律领域的教学、研究工作,或者接受过证券法律业务的行业培训。
《办法》规定,律师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不得再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处罚的,在规定禁入或者停止执业期间不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办法》规定,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证券发行的发行人和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不得同时为同一收购行为的收购人和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不得在其他同一证券业务活动中为具有利害关系的不同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律师担任公司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律师独立性的情形的,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不得接受所任职公司的委托,为该公司提供证券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四
这是我在律所实习的第一周,因为上一年有过到律所实习的经验,所以对于这次的实习,我没有感到太紧张和拘谨,还是挺从容地去面对律师们交给我的任务。
刚到律所的时候,带我的律师没有安排什么特别的任务给我,只是让我整理一下卷宗。整理卷宗,虽然是一个比较繁琐的事情,但是可以在整理的同时想一下,如果我是这个案件的代理人,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然后再参考该案件的代理律师的做法,思考一下他的办案思路与我的有何不同,从而得到一些处理问题的经验。其中有三个案件是我印象比较深刻的,第一个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应该要参考当地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同一级别伤残者与保险公司的纠纷所获的赔偿以及当地法院对该事故的判决赔偿;第二个是劳动争议纠纷,要确定赔偿的计算方式;第三个是民间借贷纠纷,在借款人不还款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高消费限制令以及强制执行,还可申请将借款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进行财产分配。
在后面,律师有让我草拟一份个人情况说明书和一份离婚协议书,在真正写的过程中,我发现要把口话化的内容换成法言法语,还是需要一定的语言能力的,这需要我们一直去练习。其中的一天,我在阅读了案件资料后还去了法院旁听庭审。在听庭审的过程中,听对方律师及第三人的`论述,可以发现,原来当初看到的案件资料是片面的。对于某些争议点,律师们是通过怎样的角度去分析的,面对法官提出的问题,我们又需要怎样临危不乱地去应答都是需要我们学习的。
在最后的两天,律师让我在关于劳动法方面,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公司要怎样合法的解除劳动关系写一篇文章。真的不做法律检索不知道,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有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款给予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但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依据该条款直接辞退员工时又存在败诉、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对于如何认定“严重违反”,在法律当中是没有具体写明的,只能是法官通过司法实践的角度来认定行为是否有达到“严重违反”的程度。而且《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但是对于单位未建立工会的情况,应该要怎样处理,法律也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由此看见,为了避免此类纷争的发生,不浪费司法资源,《劳动合同法》应该要对这两方面尽早完善。
在这周的实习里面,虽然我没有做很多的事情,但是还是从中学习了不少的内容。希望下个星期可以把律师交给我的任务完成得更好!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五
一年来,本村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6份,开办法律讲座7次。通过宣传使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依法管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法律顾问积极帮助本村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见证了等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其次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劳务关系、交通事故、宅基地等引发的纠纷矛盾,引导村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象杭州皇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职工在正常工作中、突然离职岗位,甚至没上班、到该月月底还向公司领导要回全月工资。可该公司对该职工在进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订签了劳动合同手续、按合同协议该职工无条件能拿到全月工资。最后、双方通过劳动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该公司对其职工双方调解后、该职工也认识到自己的做法和行为是不符合劳动法有关法律的、也心服口服该拿自已的工资微笑地离开杭州皇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例二:在今年4月份本村连片拆旧工作中、我们按照土地有关法律法规一户一宅为原则的文件精神下、本村三委干部和涉及97户拆房的紧密配合下、仅仅用了一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把本村97户120间大小危旧老房顺利地全部拆除。圆满结束了年初制订的连片拆旧工作任务和目标。但是、事情的变化常常会出现。有几位年过80多岁的几个老年人流着眼泪一起来到我们村办公楼、说要分配住宅。在此情况下、本村法律顾问领导小组成员给这些老年人用真心、讲真情、磨破嘴巴耐心地给她们讲了我国的土地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村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本村村民过上生活富裕、环境优美幸福生活。通过我们法律顾问领导小组成员用真心、耐心的调解下、终于也说服了这些老年人,也使这些老年人感动了本村法律顾问全体成员的心血和苦干。最后这些老年人满脸兴奋回家。
一年来,共接受群众法律咨9次,参与调解纠6件,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通过新农村法律顾问创建活动以来,我们在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中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村新农村法律顾问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六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专业学生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的大学专业是法律,可是却一直没有机会参加实习,终于有个朋友帮我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实习前我兴奋的都睡不着觉了,第一次吗,马上就踏入社会了,有一次实习很有必要。在实习的过程中,有许多同事对我进行了实际帮助,尤其是如何将所学法律知识成功有效的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使我受益匪浅。远离了学校的安静和静谧,远离了课堂和亲爱的同学,远离了图书馆和难吃的食堂。我开始由一名学生转变成社会人士了,有彷徨,迷惘,无助,失落,痛苦,艰辛,也有快乐,幸福,满足。我度过了人生中第一次美好的实习过程,我和实习地方的同事都成了良师益友,开始慢慢懂得了怎么去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感觉我慢慢的遍的成熟了。
来到了实习的地方,看到陌生的环境,刚开始还是有点害羞,无助,寂寞,不过很快的我就打消了这些顾虑,因为这里的人都主动和我说话,帮我完成实习的任务,指导。我在结束了一个月的实习过程后有了很深的感受,在这里我要表达出来:
首先,通过实际案例,我认识到自己缺乏的不仅仅是相关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一种经验。这种经验是在课本上无法学到的。虽然我已经学了很多法律,可是实际以运用就开始发怵了,因为有很多无法做到活学活用。这就是没有工作经验的短处了。我跟着同事开始学习处理各种法律纠纷,不仅如此,通过处理别人的纠纷,自己今后遇到类似的问题,解决起来就游刃有余了。
其次,公益实习让我体会到了只有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价值。此前,“公益”两个字让人肃然起敬,但总觉得那是很遥远的事,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才有能力热衷公益。法学院的学生,入学之初,往往脑子里少不了公平正义,却落不到实处,遇到或残酷或黑暗或复杂的实际问题,就会陷入迷茫、无所适从,进而对以往的自己全盘否定。齐齐哈尔假药事件、奥克斯退市风波、银联跨行查询收费等一系列问题的提出,起初让我觉得无能为力,因为那涉及到腐败、垄断、暴利这些社会问题。老师在解说司法制度问题时常说一句话:“法律是政治的玩偶。”“司法改革需要一位有魄力的政治领袖去推动。”很多问题背后隐藏着地区、行业、部门的利益之争,建设和谐社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业。作为一个法学院的青年人,面对种种社会现象要分析它背后的法律问题,也许暂时无药可就,但那绝不是我们放弃努力的理由,正因为存在不足,才需要我们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早日改善现状。
最后,优秀的同事们让我看到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的工作压力工作强度很大,你可能面对的是一个完全不懂法的人,他对某件事的愤怒和委屈可能会对你出言不逊,在你看来他完全是无理取闹,但即使这样,你也要以最大的忍耐和热情真诚的去对待他,因为律师的职责就是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短短一个月实习就这样结束了,真的有一点不舍,舍不得离开这一个已经有点让我热爱的工作,舍不得这么多教我实习的同事和益友,舍不得我已经熟悉的法律知识,一切都是那么的舍不得,感觉。
可是我的学业还没有完成,只有大学毕业了才可以名正言顺的到公司去工作,去赚钱。虽然这么说是俗了点,应该说是为人民服务。我回到学校一定要继续努力完成我没有触及到的法律知识,将法律牢牢记在心中,完成所学法律与实际生活中的灵活运用,这虽然不简单,可是只要我热爱法律,热爱学习,再大的学习困难我都可以克服。
在这一个月里,我明白了很多社会生活的问题,竞争激烈,不可不防。这次实习是那么的及时那么的到位,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对同学说,咱的社会经验可比你们丰富。明年我就要毕业了,洗完给我能够再来我实习的地方工作,这样我就可以继续我所热爱的法律事业了。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七
法律专业学生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1)
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于12月22日到大地人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进行了为期两个星期的实习,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淄博大地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八
首先,我们所从事的法律行业的基本素质。也就是我们从事这个行业所要达到的最基本要求。例如,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获取律师资格证书等等。这可以说是我们“立业”之基础。
其次,就是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在学校的时候,我是十分难以理解这一点的,作为一个法律系的学生,能把自己的专业学好已经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了,我们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去关心其他专业的知识呢?然而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中,不仅要求你有深厚的专业功底,更要求你对案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专业知识有一个深入的认识。我听所里的律师就介绍过一起这样的案件,案件涉及的是一起因为离婚所导致的纠纷,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庭。按理说,双方已经是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后才会做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决定。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是这样的。所里的律师是男方的诉讼代理人,女方并未请律师为其做代理,在第一次证据交换结束后,女方则开始到律所中找到男方的代理律师,不断的向其哭诉男方在过往生活中的种种“恶行”,这让所中的律师甚是尴尬。从代理的角度来讲,律师代理的是当事人在法律方面的业务,而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是将自己的“家事”牵扯了进来,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已经“超越”代理的范围了。所里的律师也是十分无奈,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其进行心理的疏导,慢慢的平息对方当事人的“愤恨”。面对这样的当事人,还是对方的当事人,纯粹的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似乎并不能完满的解决呐!
这些是我们生活中所常常能看到的案例,对于它们的处理,不仅要求我们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有时还要懂一点生活的哲学。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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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2月1号-20xx年2月8号。
在北京市安园律师事务所实习有半年的时间了,说是半年,其实真正来的日子也就两个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后就要自己奋斗了。在实习的日子里,有很多切身体会,我受益匪浅。大伙都说现在律师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听到这些话我很惊讶。非也,非也。
崔律师是所的主任,他为人和蔼,亲切,第一次在电话里听他的声音,我以为是他是一位上了岁数的律师。见面了才发现他还很年轻,只不过给别人一种很成稳的感觉。张律师,是我很欣赏的一位律师,他的当事人好多都是上访的,但是对他来说办理申诉的案子是很简单的事,很有经验的律师。为人真诚,做事认真,很有才华。生活非常的节俭,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块大饼。我知道后非常吃惊。
李律师和周律师都是很实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师,记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电话叫一位当事人来取办案没有用完的500块钱,周律师说:"像我们这样实在的人,么能发财"李律师说:"他自己都够可怜的了,这钱必须还他。"于律师,以前是一位老师,现在辞职,专门当律师,很认真,记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辩护人说成代理人了,他马上纠正说:"什么代理人,是辩护人。"。
我当时挺惭愧的。自己学了三年的法律,连这么基本的问题都没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学法律出身,现在对法律已经很有经验。别的律师就不一一介绍了。总之,他们都是很有经验很知深的律师,各个都风华正茂,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贯彻到实际生活中。
20xx年2月9号-20xx年2月16号。
人性是善还是恶?是自私?还是善良的?对这个问题我以前从来没有认真的想过,但是因为最近看马基亚维里的思想,才认真的思考了关于人性的问题,我觉得人生来都是自私的。但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培养和改造改变人的自私问题,变得不至于那么的让人无法忍受。
这样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发生过,自不过我们觉得这太普通了而没有去注意而已。
为什么对别人的讲话会反感会义愤会讨厌?而对自己的讲话却一点也不会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马基亚维里关于人性恶的思想来解释这一现象。
20xx年2月17号-20xx年2月24号。
"allmenarecreated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获的教育的权利。权利相对应的英语单词是"right","right"的另一个意思是正确的,对的。权利也有正确的,对的,正当的意思。
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是你的义务,这是自然法对你的要求,或着说是神法对你的要求,是人类出于本能的需求。从原始社会到现在的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人类的进步是人类不断的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弃自己的权利,不去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而斗争,那么,现在我们也许还处于原始社会,还处于野蛮的社会,处于暴君的统治之下。
虽然法律没有强行要求你要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权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人类出于自己生存和发展,还有为了自己的后代,有一个相对人性的,舒适的,民主的,自由的社会,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是历史赋予你们的神圣的责任和义务。
价值:有用性,你对别人有没有用,或着别人对你有没有用或着一个物体对人来说有每有用?我想这样说有些人很难接受,这也太直接了吧,没有必要说的这么直接。
没事,你们看了也就姑且看之,不同意见没有关系。
不过,能够帮助别人也是一种快乐吧,因为帮助别人的同时,你会感到快乐,因为你觉得你还是有用的,至少你可以为别人解决问题。你是有用的。
写到这儿,我不得不想到一种理论,就是,人性自私论,人性是恶的吗?是那种为了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不折手段的吗?自私得到的东西,对别人有价值吗?自私的反面是不是也是一种美德?这些东西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20xx年2月25号-20xx年3月1号。
我现在体会到,一个人的幸福感,就是遇到什么情况会感到快乐,并不以物质为首要的前提。是啊,一个人有钱就有快乐吗?不是的,很多有钱的人并不幸福,他们有的婚姻生活不愉快,有的整天提心掉胆。那么,在讲了这么多之后。
然后进行不断的思考,结果呢?谁也不会给你一个正确的独一无二的答案。我是这样子给自己答案的,我为什么活着。首先,我要为我的家人,我的父母,我的爷爷奶奶,我的哥哥姐姐,我的侄子侄女,以及所有的给我带来快乐和机会上大学的亲戚朋友。
其次,我要为我的爱人活着,虽然我不知道,我不见了他会怎样,但我想他要知道我不见了肯定会难过上一阵子,一辈子我不敢保证,但一阵子就足够了。/还有,我要为了我自己而活着,因为,上苍让我活在这个世上,我应该珍惜这个机会,我要珍爱我的生命。
生活那么美,我喜欢发呆,我喜欢思考,虽然它有时会给我带来痛苦和郁闷。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十
今年以来,在市司法局、市律协和区司法局的领导下,我所通过参与五项工程活动、信访案件处理、帮扶困难群众等一系列活动,在加强全所员工职业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也为律师队伍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企业介绍;
(二)打造重点企业法律素质情况。
1.我所自20xx年1月1日起,累计参与信访值班达8人次,并在进行信访维稳的过程中,成功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达10余次。
为了积极响应“五项工程”的号召,我所委派xxxx律师、xx律师以及行政主管xx三人一行在xxxxxx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走访慰问了结对帮扶群众邵伟一家。
认真仔细的了解了其家庭情况,并对xx及家人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活动最后,我所还为xx一家送去了200元慰问金和丰富的.中秋礼品,祝他们度过一个快乐的中秋节,xx和他的父亲都十分感动,连声道谢。接下来,我所已与王家坡社区居委会建立好联系,针对此情况,拟制定长期的帮扶计划。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十一
经过第一个星期的实习,对律所的实习工作也大概有所了解了,我开始慢慢适应这个朝九晚五的实习工作。实习相对于平时上课来说,其实是更累的,因为时间要求更集中,强度、压力也比较大。所以,实习真的是一个挑战啊!不过,我愿意接受这个挑战,来成为更好的自己!
这个星期,律师要求我为上次听庭审的案子拟写一个代理词。平时就喜欢耍点小聪明的我,向律师询问能否给我答辩状的电子版,律师说先不给我,让我按照自己的思路来写。虽说这不是一件很大的事情,却引起了我深深的反思。人其实是很容易有定性思维的,当我们面对已有的内容,很容易就会跟着已有的思路走下去,这样就不能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很难发现新的角度、新的看法。而且用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思路来写文章,本来就是一个对语言运用的锻炼。一名律师,不但口才要好,法律文书也是要写得精彩的。每一次的文书写作,都会让我们获得经验。例如,在这次我撰写代理词的过程中,我发现其实一些已判决的案子也会有类似的问题出现,我可以参考法官、代理人的意见,从而完善自己的代理词。
正当我以为自己的代理词写得还不错的时候,律师给了我当头一棒。我写的代理词有些条理不对,重要的是我在参考其他案子诉讼代理人的答辩意见的时候,直接引用了,当律师问我说那个条款,那部法规我有没有看过的时候,我心头一惊,我真的没有查过就直接去用了。律师说这样是不对的,当我们要引用某些条例的时候,应该要先看下是否生效,它的上下条例与它是有联系的,我们都要去看一下,条件是否适用,是否符合案件都需要我们自己去考虑、去判断。我发现自己做事情有些太想当然了,都没有经过自己的思考、验证就直接套用了别人的东西,这真是法律人的大忌,希望以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除了写代理词以外,这个星期也写了一篇文章,律师让我自己选题,内容不定。我写的是关于“如何理解和举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个是我在看婚姻法的时候自己的一个疑问,所以我便做了相关的法律研究。在做法律检索的过程中,我发现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般是指有配偶者一方与婚外异性持续地共同生活。,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对此予以明确。而且,对于同性同居情况,法律也暂未作出相关规定,暂不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但是事实上是会出现婚内出轨并且同性同居的情况。其实,每次做法律检索都会发现法律上有很多内容是不完善的,还望立法者多加关注。希望下个星期的实习也是元气满满的,加油!律师说这样是不对的,当我们要引用某些条例的时候,应该要先看下是否生效,它的上下条例与它是有联系的,我们都要去看一下,条件是否适用,是否符合案件都需要我们自己去考虑、去判断。我发现自己做事情有些太想当然了,都没有经过自己的思考、验证就直接套用了别人的东西,这真是法律人的大忌,希望以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除了写代理词以外,这个星期也写了一篇文章,律师让我自己选题,内容不定。我写的是关于“如何理解和举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个是我在看婚姻法的时候自己的一个疑问,所以我便做了相关的法律研究。在做法律检索的过程中,我发现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般是指有配偶者一方与婚外异性持续地共同生活。判断是否为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就要看双方关系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关系的稳定性和是否居住生活等方面。关于多长时间才算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对此予以明确。而且,对于同性同居情况,法律也暂未作出相关规定,暂不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但是事实上是会出现婚内出轨并且同性同居的情况。其实,每次做法律检索都会发现法律上有很多内容是不完善的,还望立法者多加关注。
希望下个星期的实习也是元气满满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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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十二
过去的一年,又是我集团公司与时俱进、飞速发展的一年。公司在拓宽经营领域和更新资源配制等多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一年也是我们xxx律师事务所与集团公司确立法律顾问工作关系的第一年。在这一年中,我们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与派出所同志积极配合,顺利的完成了公司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现将本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本年度公司法律顾问承办公司及下属单位诉讼案件7件;劳动仲裁案件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件。
本年度公司法律顾问为出具《律师意见书》3份;经济合同11份;诉讼文书12份;其它文书2份。
1、为xx公司和xx公司等多家集团下属企业代表进行合同法及订立合同注意问题的专题讲座一次。
2、为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及员工解答法律咨询22次。
3、为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及员工提供法律资料15份。
在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切实认识到了集团公司的雄厚实力和巨大的发展空间;我们充分感受到了集团公司在本地经济领域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和至关重要的地位;我们也深刻意识到做为集团法律顾问的荣幸和责任。展望明年,我们已做好准备投入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战略中,运用精湛的法律知识为公司发展排难解纷。
鉴于去年x月我律师事务所与集团公司订立了长年法律顾问合同,如今一年期限已至,请集团领导对我们过去的工作予以指正,对未来的工作提出要求。顾问合同的延续也请集团领导批示确认。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十三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法定代表人:__。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厅四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注册律师__担任甲方的顾问律师,具体办理本协议项下的法律事务。
律师联系方式:______。乙方可根据需要指派其他律师参与办理上述法律事务,甲方应予配合。
第二条、法律顾问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通过专业工作积极指导和促进甲方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甲方法律管理水平,积极防范法律纠纷的发生,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解答甲方经营管理业务、劳资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应甲方要求,审查甲方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函件等),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最大限度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经营、劳资纠纷的协调解决和诉前谈判工作。
(四)应甲方要求,解答甲方员工的法律事务咨询。
(五)应甲方要求,指派律师赴甲方举办法律知识现场咨询答疑会。
(六)根据甲方需要收集提供有关法律资料。
(七)应甲方要求,为甲方主要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服务。
(八)协助甲方处理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九)应邀参与甲方投资或经营方面较大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
(十)应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活动及非诉讼案件的调解、仲裁、听证等活动。
乙方提供本条第(一)至第(八)项服务,甲方不必另行办理委托手续,除按本协议书第八条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外,不再另付费用;第(九)项服务中,双方在标的额的百分之三以下,商定另付重大项目服务费;属本条第(十)项,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交费,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顾问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70%,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乙方对因执行顾问工作而获取的甲方相关的经营信息、财务状况、技术资料、商业秘密等负严格保密义务,非经甲方授权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与第三方。
第五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向法律顾问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应提前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的会议、谈判等。
第六条、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各类文件,甲方应将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法律顾问留存备查。
第七条、甲方应主动、及时向法律顾问通报涉及法律问题业务的有关情况,并可根据需要指定专人负责与法律顾问进行联系协调,协助法律顾问了解甲方有关情况。
第八条、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元/年,并于本协议订立__日内支付。
第九条、甲方应尽可能为法律顾问提供工作便利;应甲方要求,法律顾问到福州市区以外的地方进行项目谈判、调查、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相关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合作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暂定为一年。
第十一条、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均应提前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否则有关通知按照本合同载明联系地址发出,即视为已经完成送达;本合同空格处填写的一致内容系业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真实意思表示,与本合同其他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__。
乙方: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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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号—2019年2月8号。
在北京市安园律师事务所实习有半年的时间了,说是半年,其实真正来的日子也就两个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后就要自己奋斗了.在实习的日子里,有很多切身体会,我受益匪浅.大伙都说现在律师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听到这些话我很惊讶.非也,非也.崔律师是所的主任,他为人和蔼,亲切,第一次在电话里听他的声音,我以为是他是一位上了岁数的律师.见面了才发现他还很年轻,只不过给别人一种很成稳的感觉.张律师,是我很欣赏的一位律师,他的当事人好多都是上访的,但是对他来说办理申诉的案子是很简单的事,很有经验的律师.为人真诚,做事认真,很有才华.生活非常的节俭,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块大饼。我知道后非常吃惊。
李律师和周律师都是很实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师,记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电话叫一位当事人来取办案没有用完的500块钱,周律师说:"像我们这样实在的人,么能发财”李律师说:“他自己都够可怜的了,这钱必须还他。”于律师,以前是一位老师,现在辞职,专门当律师,很认真,记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辩护人说成代理人了,他马上纠正说:“什么代理人,是辩护人。”我当时挺惭愧的。自己学了三年的法律,连这么基本的问题都没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学法律出身,现在对法律已经很有经验。别的律师就不一一介绍了。总之,他们都是很有经验很知深的律师,各个都风华正茂,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贯彻到实际生活中。
2019年2月9号—2019年2月16号。
这样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发生过,自不过我们觉得这太普通了而没有去注意而已。
为什么对别人的讲话会反感会义愤会讨厌?而对自己的讲话却一点也不会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马基亚维里关于人性恶的思想来解释这一现象。
2019年2月17号—2019年2月24号。
“allmenarecreated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获的教育的权利。权利相对应的英语单词是“right”,“right”的另一个意思是正确的,对的。权利也有正确的,对的,正当的意思。
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是你的.义务,这是自然法对你的要求,或着说是神法对你的要求,是人类出于本能的需求。从原始社会到现在的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人类的进步是人类不断的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弃自己的权利,不去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而斗争,那么,现在我们也许还处于原始社会,还处于野蛮的社会,处于暴君的统治之下。
虽然法律没有强行要求你要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权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人类出于自己生存和发展,还有为了自己的后代,有一个相对人性的,舒适的,民主的,自由的社会,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是历史赋予你们的神圣的责任和义务。
价值:有用性,你对别人有没有用,或着别人对你有没有用或着一个物体对人来说有每有用?我想这样说有些人很难接受,这也太直接了吧,没有必要说的这么直接.
没事,你们看了也就姑且看之,不同意见没有关系.
不过,能够帮助别人也是一种快乐吧,因为帮助别人的同时,你会感到快乐,因为你觉得你还是有用的,至少你可以为别人解决问题.你是有用的.
写到这儿,我不得不想到一种理论,就是,人性自私论,人性是恶的吗?是那种为了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不折手段的吗?自私得到的东西,对别人有价值吗?自私的反面是不是也是一种美德?这些东西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2019年2月25号—2019年3月1号。
上大一的时候,哲学老师跟我们说,知道的东西越多,人们的幸福感就越差,很难感觉到幸福,郁闷的人越来越多.因为人活着,无知也许是件好事,因为那样你想的东西就少了,你就容易感觉到幸福,而不会象很多城市里的人似的.太现实,太物质了.很多女孩子多是这样的,结婚可以,你有车吗?有房子吗?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啊?我现在体会到,一个人的幸福感,就是遇到什么情况会感到快乐,并不以物质为首要的前提.是啊,一个人有钱就有快乐吗?不是的,很多有钱的人并不幸福,他们有的婚姻生活不愉快,有的整天提心掉胆.那么,在讲了这么多之后.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十五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愿意共同建立相互信任的个人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周网龙律师提供对甲方的主要法律服务,服务方式可以通过电话咨询,xx信件,互联网,邮箱等方式(但不限于上述方式),乙方为甲方的主要服务项目是:
4、代为起草、修改、审查涉及当事人个人权益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文件;。
5、协助当事人处理各种可能的民事、刑事、行政纠纷(如需诉讼需要另行委托);。
6、为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质押等法律服务;。
7、协助当事人办理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作价、转让等法律手续;。
8、为当事人的个人保险提供法律帮助;。
10、为当事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二、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声明或表明乙方及合同指定的律师是甲方的个人法律顾问;。
3、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有权要求乙方做一个书面的工作小结(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三、甲方的义务:
1、保证向乙方律师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理的安排时间,为乙方服务提供便利;。
四、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甲方不应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同时保护和维护乙方的声誉;乙方也应保守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及可能的各种隐私(法律规定的除外)。
五、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为一个月,签订之日起____日xx甲方应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选择:1(推荐方式)xx汇款:____省____市司法局xx泰州xx周网龙律师收(邮编225500);2银行转帐:开户行:帐号:
六、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乙方同样有权通知甲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如均没有通知不续签合同,本合同自动顺延,合同期限也是________年。乙方在合同顺延之日起____日xx应当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
七、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处就发生法律效力,乙方无需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法律服务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权再以乙方及乙方律师的名义从事有关活动,乙方负责对知悉甲方的有关情况保密(法律规定除外)。如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有损于乙方及律师声誉的活动或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乙方有权书面终止本合同(但要说明理由),并且不退法律服务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也可以变更或解除,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辖。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委托律师发生的律师费用)。
甲方:乙方:律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十六
目前,我国约有十三万律师,八千多个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劳动争议日趋增多。长期以来,因各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难以认定,故一般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后,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也存有较大争议,多采调解方式以回避劳动关系问题。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虹民二(商)初字第624号认定“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为劳动关系”,在律师界得到广泛称赞。笔者作为一位擅长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兼有劳动仲裁员资格,业余从事律师管理制度理论研究工作已有多年,从感情上我非常希望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是劳动关系,但从理论上我不得不主张:目前我国律师管理体制决定了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不是劳动关系,各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判决是错误的,全面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关系具有两个特征:一、主体特定性,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须均符合法定条件。二是客体限定性,即在劳动过程中形成权利和义务。从主体方面说,劳动关系存在于下列几方面:一、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与职工、雇工之间;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与聘用工作人员之间;三、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适格标准,事业单位以是否经人事部门登记为适格标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是否经民政部门登记为适格标准。未经法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单位或者被依法撤销、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等均不是适格主体,属于非法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童工不是适格主体。如果任何一方为不适格主体,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成立。
之所以说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是因为用人单位主体不适格,即国办和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批而没有分别经人事部门和民政部门登记,不具备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主体资格,这就涉及律师事务所的定位和管理体制等复杂问题。
十几年来,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登记管理机关一直处于错位状态。1993年7月13日天津市司法局提出《关于律师事务所是否参加编制部门事业法人资格登记注册的请示》,司法部根据《律师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的请示》的通知的规定,于同年9月2日作出《关于律师事务所不参加编制部门登记注册的批复》。1994年5月26日司法部颁布《律师事务所审批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国办律师事务所未经人事部门登记,实际上没有取得事业单位主体资格,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争议难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解决,只能通过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调解解决。如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不履行调解职责或者调解不成,就会造成矛盾积累。国办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时,许多律师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少数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诉讼,但受到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人甚少,出现了中国律师能够依法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却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奇特现象。
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即利用非国有资金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1996年中办、国办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2号),确立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统一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其含义是:由哪一级行政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就由哪一级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均从1997年1月1日实施,规定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诞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但是其管理体制从起始就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管理体制。当时中央统一登记政策尚未转化为行政法规,其他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存在由本行业行政部门自己登记的现象。1998年10月国务院根据中央中央统一登记精神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规定民政部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有关行政部门是有关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条例》实施后,许多行业行政部门没有主动放弃自己登记,民政部门的登记管理工作未能全面展开。不久,“flg”邪教组织在全国范围内猖獗,社会稳定受到了影响,我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岌待加强。1999年11月中办、国办又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主题是打击邪教组织,同时强调各类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统一进行民政登记,凡是不进行民政登记的,一律追究负责人的责任。民政部于1999年12月28日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第18号令),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民政、社会中介服务业、法律服务业和其它共十大行业分类进行登记,其中“法律服务业”被明确地列为第九类。民政部发布办法后,从2000年初至2001年底在全国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工作。复查登记工作开展后,绝大多数行业行政部门放弃了自己登记,我国初步建立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复查登记初期,各地民政部门主动要求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办理民政登记,上海市司法局提出《关于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是否进行民政登记的请示》,司法部根据《律师法》作出《关于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司复[2000]4号)。至此,我国敢于顶风违背中央统一登记精神的民间组织主要有两类:一是邪教组织,二是法律服务业。
为什么司法部坚持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登记呢?其依据是《律师法》。以前,我曾认为司法部依法进行登记管理是正确的,问题出在《律师法》身上,因此应当修改《律师法》。经过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后,我改变了原来的看法,因为《律师法》第十九条仅有许可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行业的意思,根本没有许可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的含义,行业管理和登记管理完全是两回事,司法部在未经《律师法》许可的情况下履行登记管理职权,造成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没有被正确地定位于民办非企业单位,这正是我国行政许可法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之所在。
6日司法部颁布新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继续坚持由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并为实现“规模化”而提高了合伙条件。目前我国律师管理体制不符合党的统一登记政策,不符合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不符合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这种“三不符合”管理体制决定了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这是阻碍法律服务业实现规范和拓展的真正障碍。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不属于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如果不能被定位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什么资格和权利参加工伤保险?即使参加工伤保险又有什么保障作用呢?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须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为前提,认定工伤又以用人单位适格为前提,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用人单位不适格,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不予认定为工伤,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不予受理,那么必将出现交纳工伤保险费却享受不到工伤保险待遇的现象。
谁说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为劳动关系,谁就没有认识到司法行政部门自己进行登记管理的非法性,没有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和行政法规,不会采取改革和规范措施,掩耳盗铃,弊大于利;谁说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谁就认识到了司法行政部门自行登记的错误性,就会采取改革和规范措施,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法律服务业才能实现规范和拓展,实事求是,利大于弊。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为劳动关系”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关于双方主体合法的主张。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主张双方主体合法,其主体不一定合法,法院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审查而不能轻信当事人的主张,这样的判决不足以令人欣慰。相反,如果法院以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未经民部门登记为由,认定用人单位不适格,判决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不是劳动关系,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促使司法部按照中央政策和国务院条例全面改革律师管理体制,那么这样的判决才是一个造福于广大律师、促进依法治国的判决。
目前,我国的法人制度理论比较落后,司法实践工作是在没有正确的法学理论指导下盲目进行的,广大法官、律师和有关行政部门对民办非企业法人熟视无睹,在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务院条例过程中出现了较大偏差,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笔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并亲自到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总结出“法人五类说”法人制度理论。这一法学基础理论有利于指导广大法官、律师和有关行政部门加强和提高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理论认识,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有利于促进依法治国。
有的人主张中国律师管理体制应当与国际接轨,由行业协会管理。笔者不赞同这种观点,外国律师由行业协会进行管理是其政体和历史等因素所决定的,有其科学性。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律师管理制度只能根据党的政策保留中国特色,就象我国的婚姻管理制度只能按照党的婚姻政策实行登记形式制而不能实行宗教仪式制或混合制一样。
综上所述,只有按照党的政策建立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行业管理和同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相分离的“两分离”管理体制,民办律师事务所的合法地位才能得到正式确立,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才能形成合法劳动关系,律师服务业才能实现规范和拓展。否则,民办律师事务所的主体资格就不符合法定要件,由此带来的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难以解决,司法行政部门采取的一切管理措施都不可能收到规范和拓展的效果。笔者建议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司法部正确地贯彻执行《律师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行政许可法》,废止现行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和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制定《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办法》,按照个体、合伙(二人以上)和法人等三种法定规范形式审批律师事务所,全面改革律师管理体制。
各地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非常欢迎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办理登记手续,限时服务,非常简单。如果司法行政部门没有作出审批文件,民政部门不予登记;如果撤销审批文件,民政部门就注销登记。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不但丝毫没有削弱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行业的管理权力,反而能够节省司法行政部门的大量人力物力,司法部何乐不为呢?民政部门履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不收年检费,有的律师担心多出一个“婆婆”是没有必要的。
特附诗一首:《律伤》。
法律服务市场乱,律师管理体制糟。
政策法规统一登,自行登记并邪教。
用人单位不适格,劳动合同全无效。
仲裁机关不受理,法院判决难意料。
旧人埋怨新人苦,分家打架伴争吵。
律师协会征双费,免为律师讨公道。
规范拓展十六大,偏向规模效果小。
行政许可立法新,合伙门槛再升高。
八千律所虚规范,上歪下斜实乱套。
主管部门夜郎国,争权过度丑自找。
经济损失律师担,政治风险部长挑。
十万律师学阿q,精神胜利显高傲。
不怕官宦只怕管,泥神过河自难保。
创业激情似火山,心伤泪然谋跳槽。
海外体制行会管,陆内原则党领导。
皇帝新装两结合,非洋非土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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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吕为锟,男,1964年6月出生,参加高考、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先后分别毕业于临沂师专外语系、曲阜师范大学英语系和山东大学法律自学考试,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1994年从事律师工作,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发表论文三篇、自传一篇,主要学术观点是主张“法人五类说”法人制度理论。2000年8月被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授予“日照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荣誉称号。工作单位:山东名律律师事务所。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北京路279号。邮政编码27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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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十七
委托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两期支付: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十八
湖南君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依据本所与签订的《股权并购法律事务委托。
合同。
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股权并购的决议;。
(4)资产评估公司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7)转让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声明如下:
(1)关于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法律依据的声明;。
(2)对本法律意见书真实性的声明;。
(3)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证据材料的声明;。
(4)对委托方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5)对本法律意见书使用目的的声明。
本所律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提供的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1.关于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
2.关于股权的转让方(为公司时)。
3.关于股权的受让方(为企业时)。
本所律师认为:(就各方主体的合法存续发表意见,略)。
经本所律师查证:
转让方(为公司时)持有目标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该证核发日期为年月日,核定的股权为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就并购标的的合法有效发表意见,略)。
经本所律师查证:
公司作为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年月日召董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方案》。
本所律师审查了目标公司的《公司股权并购方案》,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1)(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基本情况;。
(2)公司股权并购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
(3)转让标的公司涉及的、经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
(4)转让标的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员工工资及补偿金的处理方案。
经查,本所律师认为:(就方案的合法性发表意见,略)。
(1)(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基本情况;。
(3)其他事项。
经查,本所律师认为:(就合同的合法性发表意见,略)。
结论(综合发表意见,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份,副本份。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十九
2014年,新垛法律服务工作在市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服务乡镇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健全法律服务领导机制,建立法律工作网络,完善法律工作制度,用心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使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凝聚人心的平台、凝聚力量的纽带,构成了法律服务工作新的格局,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我所全年共受理来访39人次,法律咨询78人次,代理诉讼73件,见证10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3家,上法制课4场次,调处民间纠纷17件,理解指派办理法律援助1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实现业务收费8万余元。
一、加强领导,严把“三个关口”,延伸法律服务工作领域。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透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镇村工作的每个角落。
(一)统一认识,把好组织关。我镇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在各行政村配备了法律服务员,专门召开了全镇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和行政村法律服务员座谈会,统一思想和认识,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制度,把好队伍建设关。人是所有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狠抓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员的技能和素质,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借鉴同行经验,建立了一整套行得通、做得到的法律服务员培训制度,并切实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制定制度,一以贯之。透过组织专门培训、以会代培等各种方式,对法律服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全员政治学习,让法律服务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用心鼓励法律服务员自学,透过发放学习读本、组建论坛、举行座谈等形式,为他们带给各种学习的平台,努力营造一种愿学、乐学、想学的氛围,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用心性和团队整体素质。
二、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主动带给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为群众服务是我们一贯的宗旨,今年以来,我所法律服务工作以经济发展和群众需要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为全镇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充足的血液。
透过树立“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宗旨,定期向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教育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及时为群众带给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解除群众困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了乡镇环境的和谐美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7月13日下午,庙徐村七组村民丁宝荣到我所求援,反映邻居沙某阻止自家在自已使用的宅基地上建造院墙,不准施工,两家人针锋相对各不相让,丁家亲友带来铁锹、长棍,并扬言谁来阻止就砍断谁的膀子,状况十分危急。我所人员在接到求助电话了解状况后,牵头与派出所组成调解小组,来到丁宝荣家进行调解。经我所专职调解员分头调解,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双方最终达成共识。此次纠纷顺利解决,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们透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了法律服务工作质量,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当然,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很多不足,如法律服务员素质不一,影响了法律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些同志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没能做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规范、抓推进,不断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新垛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查篇二十
作为淄博知名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已具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包括诉讼仲裁、外商投资、公司证券、房地产、国际贸易和反倾销、尤其在外商投资、资产重组并购和房地产等业务领域拥有强大的专业背景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优势,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
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以及一批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经验丰富的专家、顾问。我有幸能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学习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帮助。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2、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3、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计划。
2、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3、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4、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
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
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
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四、关于实习思考和经验总结。
(一)理论知识是基础,实践经验是关键。
在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往往重理论、轻实际,重知识、轻技巧。因此我们更应该积累经验。积极努力学习提高。
(二)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第一,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三)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五、结语。
这两个星期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
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也明确了自身努力的方向,总之,一段快乐的实习给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血液,为我的法律职业者之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