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优质8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通过记录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借鉴他人的经验,规划自己的未来,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篇一
今年3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从“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在新疆的由来”“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行为严重践踏人权”等7个方面,系统全面介绍了新疆在反恐、去极端化斗争方面的努力。通过学习,感受颇深。现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是切实深化思想认识。白皮书中一系列详实的数据、一件件铁证如山的案件、一个个务实有效的举措,充分彰显了新疆反恐、去极端化是正义的斗争,充分说明了中国政府反对恐怖主义、捍卫促进人权的坚定立场。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建设美好精神家园。
二是准确把握宗教政策。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保障正常宗教需求。加强对爱国宗教人士的培养培训。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和传播渗透的土壤。要高举法治旗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管什么人,不管哪个民族,不管信仰何种宗教,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各族群众树牢对法律的信仰,知道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自觉依法办事。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是人类文明的公敌,也是国际社会共同的敌人。我们要始终坚持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领各项工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丝毫放松。要坚持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行之有效的反恐维稳措施,健全社会管控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方法,在补短板、利长效上下功夫,确保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要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扎实推进“去极端化”,继续揭批“双泛”思想和“两面人”,彻底铲除“三股势力”滋生的土壤,让社会稳定成为常态,让暴恐频发成为历史,让分裂势力横行霸道成为历史,让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的时代成为历史。
四是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新疆各族干部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民族团结“结亲周”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推进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营造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环境。尊重和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决反对一切危害民族团结的言行。
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篇二
当前,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最大现实危害,是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阻碍。必须把“去极端化”作为宗教管理的首要任务,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工程,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抓紧、抓牢、抓好。“去极端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最根本的目的就是教育引导群众、争取凝聚人心,最关键的就是要到人、管用、有效。通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认为要抓好去极端化工作应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要发挥好党员干部、教师和宗教人士三支队伍作用。重点加强乡镇、村(社区)干部的集中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理解力、落实力和执行力。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处理信仰宗教和言论、行为有极端表现的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中小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严禁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思想进校园,严格师生校外管理。组织有威望的爱国宗教人士开展集中巡回宣讲,编印宗教基础知识宣传资料,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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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行为,组织网络舆论宣传志愿者用好各类公众网络平台,弘扬社会正能量。组建宗教工作执法队伍,重点查处非法宗教活动,清理宗教极端思想外在表现,教育转化重点人员。
第三,要建设一支过硬的宣讲队伍。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应进一步加强宣讲团队伍建设,组建专业化的县市宣讲骨干队伍,有针对性地遴选一批宣讲员,深入开展万村万组万场“去极端化”冬季大揭批、大宣讲、大讨论活动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草根宣讲员”的作用,用身边人说身边事,警醒群众、教育群众,做到干部走到哪里就宣传到哪里,哪里有群众就宣传到哪里,实现教育宣讲全覆盖。
第四,要加大对宗教氛围浓厚、宗教极端思想蔓延重点乡镇的集中整治力度。挑选精兵强将,采取重点办法,由县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会同乡镇,对重点村社区逐一集中整治,挖幕后、揭盖子,严厉打击“三类人员”,彻底扭转当地社会风气。
第五,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按照宗教自身规律精心做好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和谐。贯彻落实好“两文件、一条例”,健全完善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活动场所24小时值班等制度,实时了解和掌握宗教人士及宗教活动场所动态。
靠的人员进入宗教人士队伍。做好宗教人士的培训及外出参观考察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宗教学识、讲经解经能力,动员宗教人士把法律许可、符合教义精神、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宗教思想和主张挖掘出来,把伊斯兰教主张的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之中,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坚决抵制极端,把力量凝聚到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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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篇三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于2015年年初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担任组长,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十三个单位派人参加,组成去极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条例》非常关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审议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把制定该《条例》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常委会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说,《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篇四
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它利用各种宗教形式,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宗教狂热思想及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稳定,企图达到其罪恶目的。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反文明,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敌人。从宗教极端主义的定义和现实表现来看,它不属于宗教范畴的问题,而是纯粹的政治问题。
当前,民族分裂主义以宗教极端主义为手段,不断制造暴恐活动,已成为新疆社会稳定的最现实、直接的严重危害。这也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其破坏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然而,要实现首府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必须要“去极端化”,铲除干扰经济发展,改善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滋生与土壤。
极端化宗教思想打着宗教的幌子,披着宗教的外衣,不断制造恐怖破坏活动,成为新疆社会稳定最现实、最直接的严重危害。这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擦亮眼睛,痛下决心,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下大力气铲除宗教极端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我们要从严治理“三非”,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的土壤。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严厉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以现代文化为引领,营造远离宗教极端思想的社会氛围。
认、不容回避的。因此,我们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在这场维护新疆和谐稳定的战役中取得最终胜利,让那些企图分裂我国的暴力恐怖分子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去极端化”最重要的工作是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对象是人,传播媒介最终也是人,所以“去极端化”工作要牢牢抓住“到人”这个关键点,确保每个人既不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也不会用宗教极端思想去毒害别人。如果“去极端化”工作没有落实到人,措施再好、力度再强,也免不了要落空,那些受宗教极端思想所毒害的人的思想不会有多大改变,那些原本思想纯洁的人们反而会受到各种不良思想影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宗教极端思想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一夜之间就传播开来,部分群众有了被“洗脑”的思想基础,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凝聚力被削弱,才给了宗教极端思想可乘之机。让“去极端化”工作落实到人,我们不妨借鉴拜城县交通运输系统“四轮驱动”的做法,想办法为职工群众营造积极和谐的思想环境、生活和工作环境,让职工群众自觉成为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主角,循序渐进地挤压宗教极端思想存在的空间,巩固职工群众的思想基础,加强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我们要将“去极端化”工作上升到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程度,积极践行自治区的“大宣传”做法,做到各族职工群众讲变化、党员干部讲政策、司法人员讲法律、医务人员讲健康、科教人员讲科学、宗教人士讲教义、群团骨干讲风尚,做到人人都是宣讲员,人人都是“去极端化”工作参与者;从小学到高校,各个学校均要构筑起抵御极端思想的校园“防火墙”,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让校园成为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势力渗透的重要阵地;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各行各业还要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到单位和部门责任管理体系,建章立制,将“去极端化”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去极端化”工作任重道远。将“去极端化”工作落实到人,我们要继续加倍努力,让更多职工群众擦亮眼睛,参与到“去极端化”工作中,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合力,驱走大家心中的阴霾,将误入歧途的人们引向正途,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牢坚实基础。
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篇五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于2015年年初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担任组长,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十三个单位派人参加,组成去极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条例》非常关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审议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把制定该《条例》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常委会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说,《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篇六
新疆是古代四大文明的交汇地,我们应该保护这样的文化聚宝盆,作为新疆人感到骄傲。
要实现团结和谐、繁荣、文明进步、安居乐业,必须加强各民族的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本民族和平之魂。我将像往常一样积极承担意识形态领域反*斗争的重要使命。大非问题头脑清醒,危难时刻敢于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建立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长安的基础。
只要我们团结起来,就一定能建立各族人民共同维持祖国统一,维持民族团结,维持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我充分认识到三股势力和两面人的危害,同时,我要更加负责,积极地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长安的总目标,对党和国家绝对忠诚,遵守纪律,言行一致,坚决保护经济社会秩序,积极帮助他人,为实现总目标提供坚实的服务保障。以实际行动为三股势力拔刀亮剑发声,旗帜鲜明地维持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大团结。
我们必须率先教育家人、朋友和周围的大众。
势,当好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石榴籽”、“扬声器”、“连心桥”做好宣传员、调解员、揭露“三股势力”的真实面具,坚决洗清“四风”、“四气”坚决不做“两面人”切实做到在与“三股势力”的斗争中冲在第一线带头做表率。
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责任重大,维护民族团结从我做起,我们要站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促进民族团结的最前沿,揭露“三股势力”的罪恶本质。
要做社会正能量的传递着,我们要以自身的正能量感染、影响、带动身边的同事、家人同一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积极向全社会传递民族团结的正能量,传播爱和温暖,传播友谊和希望,培育团结互助之花。
我坚信各民族团结一心、努力奋斗,一定可以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新疆的未来一定会更美好。
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篇七
4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阳光社区组织辖()区居民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目前,该团各单位按照团党委学习安排,为有效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思想侵害,掀起了学习《去极端化条例》热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去极端化条例》指出了去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对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
在学习活动中,该团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要求,通过三会一课、自学和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学习,让《去极端化条例》入脑入心做到人人皆知;要迅速把学习落实到行动上,严格按照维稳工作要求进行值班,全力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敢于担当,敢于发声亮剑,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用实际行动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
社区维吾尔族工作人员买尼孜拉·伊斯热依里通过学习深有感触的说:“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明确界定了什么叫极端化,极端化有哪些表现方式,明确了法律依据,我们要进一步做好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让居民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篇八
《条例》的'出台实施是坚持依法治疆、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表现新疆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新疆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4月6日,昌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艳华说,我们将充分发挥宣传系统优势,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让《条例》家喻户晓,让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极端主义”的反动本质,增强辨别力,营造人人主动参与去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条例》明确了‘极端化’的定义,对我们开展好去极端化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4月6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文杰说,“作为基层组工干部,我们要带头学习《条例》,充分发挥好干部、教师、宗教人士队伍的作用,开展‘去极端化’大宣讲活动,用‘苞谷馕’式的语言,深入宣传《条例》。同时,不断完善和推进县、乡、村三级去极端化工作网络,通过在村(组)、社区开展育民工程、惠民工程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多措并举,切实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影响,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4月6日一大早,乌恰县黑孜苇乡康什维尔村驻村管寺干部托合提白克·克亚孜就带着200份《条例》宣传单和30块去极端化宣传图板,赶往康什维尔村召集村民进行宣讲,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图画让村民对“极端化”的表现有了进一步认识。托合提白克·克亚孜说:“《条例》颁布以前,我们进行去极端化宣讲缺乏法律依据,有时干部讲不明白,群众听不明白,工作不好开展。现在有了《条例》,我们开展工作更方便了。今后,我们一定要学好用好《条例》,让更多群众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维护好民族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