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优质14篇)
演讲稿具有观点鲜明,内容具有鼓动性的特点。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演讲稿的事情愈发增多。那么演讲稿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演讲稿模板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一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二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同学们,再过两天就是12月4日,这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本次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未来建设祖国的中流砥柱,是时代的新兴者,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领会核心价值观内涵和精神,要学习和宣传我们国家的《宪法》条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要知法守法护法。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学法。我们每一个学生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明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报告重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我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善的国家,要求我们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远离犯罪。
三、用法。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耳边的警钟,时刻提醒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摒弃不良的习惯。
四、宣传法。我们不仅需要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还应该影响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快速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证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学校无制度不安。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遵守校纪校规出发,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来自(2)班的~~,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共建美丽中国》。
小的时候,家里的大人们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就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从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部宪法到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已走过了63年。为了弘扬宪法精神,20__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中国的宪法日,我校积极响应号召在每年的12月4日举行弘扬宪法的活动,我们在弘扬宪法的道路上已经走过了4年。
由于现在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这五大发展理念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五大发展理念”既反映了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也是今后很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是新时期的中国政治经济学。“五大发展理念”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秀才编出来的,它来自实践,它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思想方法。“五大发展理念”和我国的改革开放息息相关,是改革开放的一部分。只有落实了“五大发展理念”才能建设美丽中国,而要把中国发展蓝图变为现实必须要有法治的保障,要有法治的保障首先就要维护宪法的权威。
所以,我们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就是一要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二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三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四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多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共建美丽中国!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宪法”这个词,对于还是小学生的我们,是模糊的,陌生的,只是感觉离自己很远的一个名词。那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我带着这个疑问咨询了身边的一些长辈。
“宪法”的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它规定了政府的权利和职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在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总体来说也就是国家的根本法,特指国家、社会的根本法规,原则的系统和总体。
同学们可能说,“宪法”这个词还是离我们很遥远的啊,我们也摸不到看不到。其实不是这样的!
当我们呱呱落地时,便已经成为了一名幸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儿时,我们能享享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上学了,我们能享受到到《义务教育法》的保护;走在路上,我们能享受到到《交通法》的保护;买东西时,我们又能享受到《食品安全法》的保护。长大了,工作了我们还能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当我们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不法侵犯时还能享受到《刑法》的保护等等。
我们成长在法治健全的社会,我们不但能享受到“法”的保护还要遵法守法。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什么都做不成。对于国家。对于社会来说这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维护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法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共同为未来奋斗!共同为国家奋斗!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五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_年修订,自20_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_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第四是相信人间美好。有无数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们国家领导人的伟大领导,公平正义一定会挥手金钱的诱惑。法律面前,不管财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终一定能够人人平平等。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七
根据国家交通部门的统计,每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十万多起,死亡数万人;交通事故已成为危及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又有数据表明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触电等原因非正常死亡。其中造成死亡数最多的就是交通事故。由此可见关注交通安全对于我们每个人、每位中小学生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我们必须引起重视,不能报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今年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时值岁末,正是各种安全事故频发的时节,即使学校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过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但今天在这里,我还是要再次强调。
1、各年级、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全体师生要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
2、过马路时,一慢二看,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
3、不在车行道或人行道上追逐、玩耍。
4、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上路。骑自行车不上机动车道,不互相攀肩并排行走,不一手抓车把一手撑雨伞,不曲折竞驶。
5、自行车靠右走,行人要走人行道,做到文明走路,规范骑车,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闯红灯,不骑车带人,不逆向行驶,不超速行驶,转弯要打手势。
6、自行车进出校门自觉下车推行,不碰撞,不拥挤,守秩序。放学后不要在校门口因等人而堵塞交通,过马路要注意力集中,密切注视机动车的行驶情况,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学们,生命最可贵,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是我们生命和财产最可靠的保证,更是一个人良好素质的具体体现。希望师生能牢固树立生命意识、安全意识,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成为文明守法的乘车人、骑车人、开车人。每天做到“高高兴兴到校,平平安安回家”另外,我校在通往新建停车场的地方开了一扇门,但那扇门并不是供给同学们进出的,为了抄近路而走那条路有可能会发生安全隐患,所以希望各位同学能自觉遵守。谢谢大家!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第7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__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它把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也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一个法治信仰、法治追求的新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1954年我国拥有第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宪法,到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现行宪法,再到今年3月11日第十三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期间经历了风雨侵袭,经受了时代考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以宪法为准则,才能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捍卫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以宪法为准绳,才能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老师们,同学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全面普法力度,通过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校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学校科学谋划“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服务地方,致力于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学校,打造师生共建共享精神家园的关键时刻,我们更应深知重任在肩。
为此我们向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我们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
教师遵守教育法规,提高师德修养;学生遵规守纪,举止文明,提高个人修养。全体师生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从实践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营造“学习党的十九大,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良好氛围,从校园开始,辐射全社会,为“法治中国”梦想的实现砥砺前行、携手并进。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九
各位领导,同学们:
大家好!
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
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谈一谈法律方面的问题,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结合有些年来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和大家谈一谈这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法律与生活》——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在我们国家的宪法中规定,1999年宪法修正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因此,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先哲卢俊曾喟叹:“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所谓枷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隐喻。如果人间没有了法律的规则,将出现两种极端的局面,一者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资源按需分配,届时国家、监狱、军队、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将不复存在,当然法律也因为失去了保障其实行的强制力而逐渐消亡。整个社会进入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个人的情感与道德的约束超越法律,达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种情况有可能世界将混乱一片,人们的基本权利,如生命、财产、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个社会因为规则的缺失而最后崩溃,人类也将随之走向灭亡。较之二者,也许在现阶段看来,第二种状态具有出现的盖然性。由是观之,吾国吾民依然无法摆脱社会规则之清朗。
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统一。法律首先是规则。法律总是表现为一条一条的规则,规则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具有滞后性、有限性等弱点,因而,规则要和原则结合起来,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东西,这样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应该是百科全书。学习法律不仅仅需要学习法律规则方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掌握和这些法律规则有关的非常丰富的广博的知识。人的任何知识、任何经验,对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执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为规则,法律要规范人的行为。我觉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这个“人”是什么?经济学把“人”假定为“经济人”,伦理学把“人”假定为“道德人”,法律对“人”也有一个假定。我认为,法律对人的假定是“坏人”。霍布斯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从坏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从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坏人理论”。
法律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必然要涉及到对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坏人理论”把人性假定为恶,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是因为人性恶,是坏人,会做坏事,为了禁止坏人做坏事,让坏人做不成坏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种法律规则。如人会背信弃义,所以要规定诚实信用;会出尔反尔,所以要签订合同;会损人利己,所以要规定损害赔偿;会杀人越货,所以要罚当其罪,等等。从这个角度看,人性恶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渊源,有坏人才有法律,从根本上说,法律就是一套对付坏人的规则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针对人性恶,禁止坏人做坏事的各种法律规则,如背信弃义,会遭到“上帝”的惩罚;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损人利己,要损害赔偿;杀人越货,会罚当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背信弃义,不违反合同,不损人利己,不杀人越货了,结果人们弃恶从善,坏人变好人。可见,法律是克服人性恶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成为好人。
文档为doc格式。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
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20__学习宪法的演讲稿演讲稿。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
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十一
今天,是法律规定的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首个宪法宣传周。宪法,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它的作用及影响深远而广泛。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20xx学宪法讲宪法。
演讲稿。
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敬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安庆市健康路小学六(1)班的朱今语,我演讲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国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有的人经常说爱国,那么,遵守宪法规定,我认为就是一种爱国的表现。
费尔德曾说过:“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宪法知识,是治国之本,它可以使我们安居乐业,让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他还可以保护弱小,让人们免遭欺凌。它管理着我们,保护着我们。可以说,宪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形影不离。
你看,不吃三无食品;不吃莫名死亡的家禽;不买无营业执照小摊卖的东西……这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还是宪法里的内容。
瞧,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只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宪法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
也许有人会以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情。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社会,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歌德说过,法律和礼貌是两种能够带来安定的力量。在中国,自古就有周公制礼,韩非说法。宪法知识,应时刻记在我们的心尖。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蓝而深远的,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在与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绘和谐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高二(5)班的张浩伟,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永驻心中》。
宪法是什么?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法规必须建立在宪法的基础上来制定。许多同学都觉得宪法好像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宪法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可以说,我们的生活时时刻刻都在被宪法保障。没有宪法,就没有我们今天和谐美好的生活。
下面我说一个典型的宪法保护公民个人权利的案件。
1995年,河北省鹿泉县人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妇女被判处并执行死刑。他的家人,甚至连受害者的父亲都不相信聂树斌是凶手。他们各自都在年年上诉伸冤,可是所有的努力都石沉大海。自从宪法将“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后,全国各地对于人身权利保护的力度和对冤假错案的复核力度不断加大。20xx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聂树斌一案。两年后,聂树斌的父母终于等来了最高法的消息——长达20xx年的聂树斌案被平反,真正的凶手王书金被判处死刑。聂树斌的家人更是获得了268万元的国家赔偿。整整二十一年的苦苦等待!正义终于到来!这起案件更是成功入选20xx年中国年度十大宪法事件。它的平反让宪法所列保护人权的条款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给整个社会都打了一剂强心针——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就是个典型例子。
这一点严重违反了宪法中国家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的条例。因此20xx年,劳改被废止。这无疑是宪法拥有至高无上权威的重大体现。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是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其意义更非比寻常。至今,宪法已为中国人民保驾护航64个年头了。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更要认真学习宪法,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同学们,就让我们一起,把宪法牢记心中,让宪法永驻心中!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湖南省湘北职业中专学校机电1725班曾斌。
指导老师:王军。
尊敬的评委老师、朋友们:
大家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句话如雷贯耳!既道出了宪法的本质特征但也似乎让我们觉得宪法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其实不然!宪法一直与我们如影相随,时刻在默默陪伴着我们、保护着我们!下面这个我和我哥的故事,就是要告诉大家: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20xx年前,从我出生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具有独立人格权的“人”。这一刻起,我已经开始受到宪法保护啦!我和其他人一样有了继承遗产的权利,我的爸妈有义务保护我、抚养我,不能虐待我、遗弃我。
因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如此看来,我一出生就受到了宪法的保护。
6岁那年,我上小学了。第一堂课老师教我们唱国歌,我也知道了祖国的首都是北京,盼望有一天去看看天安门。当时还迷糊的我并不知道,上学、首都、国徽、国歌都是宪法规定的内容。
一晃20xx年,无忧无虑的童年已成过去。两年后,我就要18岁了,我即将离开我熟悉的城市,去大学继续我的生活。宪法告诉我,18岁了,我可以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了!到那时,我还要自立自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当然,作为成年子女还必须承担起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嗯,成年了,一切要靠自己啦!
再说说我的哥哥。20岁那年,大学二年级的他,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参军了,学校为他保留了两年的学籍。因为宪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我们全家都为他感到光荣!
24岁时,哥哥大学毕业了,找工作成了头等大事。在招聘会上,他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了一份新闻单位编辑的工作。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曾经的“熊孩子”,如今也要自己独立打拼了。
一年后,依照宪法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的规定,25岁的哥哥享受带薪年假,去了趟云南,并邂逅了我美丽的嫂子。
去年,哥哥干了一件大事儿,在和嫂子商量后贷款购买了一套80平米的新房。虽然很辛苦,但是生活多了一重保障,多了一份踏实感。他知道,依据宪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现在,爸爸妈妈轮流去给哥哥嫂子带小孩了,一家人相帮相衬、相亲相爱,其乐融融!在宪法的庇护下,我们生活得幸福美满、和谐欢畅!
家是小的国,国是大的家。虽然我家的故事并不能穷尽宪法的博大,但却真真实实的告诉我们:宪法并不遥远,宪法就在你我身边!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十二
从他出生开始,他就受到了宪法的保护,他和其他人一样有了作为一个单独个体的“人”的权利,任何人——包括他的父母,都不能随意地伤害他、虐待他;6岁,他上小学了,他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和权利;18岁,他成年了,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他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有了赡养父母的义务了;22岁,他大学毕业了,要找工作啦!曾经的“熊孩子”也要独立劳动维持生计了,他要行使劳动的权利与义务了;23岁,工作一年的他第一次休年假——劳动者是有休息的权利的;26岁,他牵着心爱的她,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有了“小小张”,小张不仅要赡养父母,也要养育“小小张”了,因为婚姻、家庭、父母、儿童都是受法律保护的;29岁,他买下了自己的房子,虽然很辛苦,但是生活也多了一份踏实,多了一份幸福,因为他的房子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30岁,也就是现在,小张的父母退休了,俩老人来到小张所在的城市,他们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这退休的老俩口的生活也受宪法的保护。
30岁的小张转变了想法: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万法之母,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我们呢?是无数“小张”中的一员,从呱呱坠地,宪法就像一把无形的巨伞,时刻保护着我们,让我们倍感安全、幸福,让社会愈加融洽、和谐,让国家日益强盛、繁荣。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十三
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国家宪法日的主题。
演讲稿。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
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
格言。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大家好;。
今天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在这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宪法。
什么是宪法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那我们如何理解宪法呢?
1、宪法是母法。就象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就象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保护。例如:宪法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根本大法。
例如:宪法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资本主义制度。
宪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来源是人民,而不是某一个国家领导。此外,宪法还规定了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标志,如国旗、国歌、首都等。
那么,宪法与我们中学生有什么关系?宪法中有哪些规定是跟我们有关呢?
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宪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都有休息的权利。
宪法第49条: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儿童。
宪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可见,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广大学生要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月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篇十四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