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孔乙己读后感(大全12篇)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孔乙己读后感篇一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己,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通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文档为doc格式。
孔乙己读后感篇二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孔乙己读后感篇三
《孔乙己》是鲁迅在“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在这篇小说中,以“我”的所见所闻所感为主线索,揭示了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生活,他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尊严,沦落成为当时人们饭前茶后嘲笑的对象,从而深一层次的暴漏了当时的一些社会现状。当然,我在这篇小说中品味到的不仅仅是这种现状,还有更多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的地方。我暂且从小说的三要素来分析这部作品。
他是一个生活贫困,却自恃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在酒馆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说明了他的生活贫困,以致地位低下;“穿长衫”,他本人想说明自己的一种身份,一种特殊的身份,在他的观念里,自己不能和其他短衣帮的劳动人民同等,自己是读书人,似乎比他们还高一等。作品中的“排”出九文大钱,更显示出了他生活贫困却死要面子的迂腐。
他是一个年龄挺高的人。我们暂且不去谈他的真实年龄,从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他青白脸色,有皱纹,有一部蓬乱花白的胡子。没有直接对他的年龄进行描写,通过刻画他的外在人物形象来传达这种意思,惟妙惟肖。
他是一个好吃懒做,穷困不堪的人。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可能是没有钱去买针线去补,也可能是不会补,没有这种本领,当然,也可能是他不屑于做这些自认为是女人该做的事情。
他是一个很可爱并心地善良,可笑又可悲的幽默的读书人。满口之乎者也,说一些叫人听不懂的话来炫耀自己,迷惑他人。讲“偷书”为“窃书”可笑至极,自欺欺人。在自己贫困潦倒时,拿出自己手里仅有的几个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在这样的处境下,能够拿出自己的东西分给别人,一般人也是很难做到的。
无论是怎样的性格和形象,都为作品主题的展现埋下了伏笔。在《孔乙己》中,用肖像、语言、动作等描写来表现孔乙己一个科举失败又以读书人自居的迂腐形象,巧妙的运用比照手法,语言准确精炼,生动幽默。
文章主要是分三个大的局部来交代的。首先,介绍孔乙己活动的环境,为下文介绍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做铺垫。其次,着重介绍孔乙己的肖像、社会地位、言行以及性格,孔乙己的读书经历说明了封建制度的罪恶,等级观念辅食了当时人们的心灵,实属可悲,作为整个故事的开端和开展环节。最后,写的是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和悲惨的结局,从孔乙己最后一次喝酒以及当时的凄凉处境来看,他的死是必然的,使得故事到达了,以至结局。
这部小说通过对孔乙己一生悲惨的描写,残酷的科举制度的罪恶,表现了群众的冷酷麻木,从而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朽。也说明了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从而更加深了作品的反封建意义。
我对读书人产生那么一点点认识,是从一篇中学课文开始的,叫做《孔乙己》。孔乙己是鲁迅笔下一个绝对让人过目难忘的形象,作为一个读书人,他可以说衰到了极点。他没有固定工作,好似也没有固定收入,老是穿着一件长衫,那件长衫上有很多补丁。
我比拟能理解他的这个做法,其实就像我今天来现场,穿的是平时不大爱穿的西装。这件西装也不是什么名牌,但是我觉得到一个严肃场所,出于对大家的尊重,应当穿一件比拟正式的衣服。孔乙己的,他不在乎人家看不看得起他,他要穿上他的长衫。
而孔乙己更可怜的是,他想看书,有时候也许是买不起,就拿别人的书看,别人说他偷书。他辩白说:这叫窃书,不能叫偷。别人不听,把他的腿给打断了。他还要告诉别人,不要取笑我。孔乙己是一个很穷的人,但买一碟茴香豆也要分给小孩子吃,教他们这个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看到这些,你会觉得,他是好可怜的一个人。
我不知道孔乙己这人在历史上是不是真的存在,但我知道有一个人一定存在,这个人就是《红楼梦》的曹雪芹。如果我们能够穿越历史见到曹雪芹,我想曹雪芹的形象就跟孔乙己是一样的,他一定也是穿着都是补丁的长衫。曹雪芹身边很多的人一定觉得:他没什么本领,他一点都没有用。在那个时代,他不是一个畅销的作家,但他呕心沥血地要把自己觉得有价值的东西写下来。这就是那个时代读书人的命运。
我不能穿越这个时代到那个时代,但我觉得他的错误是他生不逢时。我相信如果孔乙己活到今天,他能够告诉大家,你们知道中华的文化,有多么优雅,有多么精致吗?光茴香豆的“茴”字就有四种写法。我相信如果那样的孔乙己活到今天,他会被邀请去《百家讲坛》,也许他会比于丹更加风行一时,但是他不那么走运。
就是那个不那么走运的孔乙己,今天我们应该把他当作一面镜子,来照照自己的内心。当今时代,因为知识的更新是那样的快,没有人会永远地站在知识的浪潮前面。我们心态也是这么起起伏伏。有时候,当你掌握了一些前沿的知识,别人对你非常尊敬,你这时候容易自我膨胀,最后变成一种傲慢来伤害别人。而有时候,你所醉心的学问并没有受到重视,人们也许不爱听你讲这些东西,这时候你的那种焦虑又会转化为自卑来伤害自己。
做个读书人,做个热爱知识的人,你的尊严到底在哪里?我想,不是靠知识改变了命运,也不是靠知识找到了一份好工作,更不是靠读书写论文当上了教授。
作为一个读书人,你可以没有大学的学历,但你需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你所伴随的知识的意义,并且找到你伴随这种知识的内心快乐。这种快乐就好似你会去研究茴香豆的“茴”字究竟有几种写法,并且给你身边的人,这件事比吃茴香豆本身更加让你觉得快乐。在这个时候,你才能够体会一个读书人的尊严所在。谢谢大家!最近《超级演说家》里,有个人演讲的题目叫《读书人》,他从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展开,他口中的孔乙己是一位毫无功利心的、生不逢时的可怜的读书人形象,这与我记忆中的孔乙己有很大的差距,于是我决定重读《孔乙己》。
确实,正如《读书人》中的观点,孔乙己身上有着一种对知识的执着追求,穷得没有书可看,偷也要读书,对知识的研究也究根究底,他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这种严谨的学术精神确实可贵;他还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他教伙计茴字的四种写法,但热脸贴了冷;他自己穷,但他买来的茴香豆也会分给小孩子们吃,说明他很善良。种种表示,他是一个本质良善的读书人,但孔乙己的生活穷困潦倒,《读书人》把原因归结于他生不逢时,假假设孔乙己生活在现代,他依靠他的学识可能比于丹更风行一时。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我只能姑且认为《读书人》选择性地提取了孔乙己身上的一些特质,想唤起大家不要怀着功利心去读书,传达读书的目的在于书本上的知识给我们带来的内心的充实与快乐。如果,我们重读《孔乙己》,了解孔乙己的全貌,我们不会做出这样的判断,假假设孔乙己活在现代,以他的做事方式,他的境遇仍然不会得到改善。
孔乙己是读书人,但没有考上秀才,在同样的科举考试制度下,他至少输给了其他的读书人。没考上秀才没有关系,至少我会读书识字,在那个时代里,读书识字的人很少,我依然可以找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但他没有去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好不容易别人给他介绍一份抄字的工作,他竟然干了几天就携带着笔墨纸砚偷跑了,估计他觉得抄字是没有前途的事情,从而也没有人再给他介绍工作了;他除了有点文化以外,其他什么都不会,五谷不分,四体不勤,再加上,他固执的认为我是个读书人,怎么能干下等人干的事情,干体力活自然也不会去干。这样他根本就没有了经济,以至于他只好去偷,我想他应该不仅只是偷书,他也会去偷一些别的,不然他怎么生活。他自视甚高但又活得卑微,成天穿着那件象征着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手里有点闲钱,就去咸亨酒店喝一碗酒,或吃一碟茴香豆,他不顾周围人的嫌弃的眼光,也无论怎么不把他当回事儿,取笑他,羞辱他,他也毫不理会,只是有时候说到痛处了,他会胀红了脸回两句嘴,然后在别人的笑声中离开。你说一个人,一个读书人,不能自己养活自己,你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又能怎样,又不能当饭吃;你说我不世俗,我有自己的追求和理想,可是你现在连做人的起码尊严都没有,谈什么追求和理想。固然,在那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有不少社会环境的因素,也有人性的自私自利,麻木不仁,但这些问题我们个人是无法改变的,只能在罅隙中求生存。考不上科举的人大有人在,独独孔乙己这类人把自己的日子混得不如丁举人家的一条狗。
所以,要是孔乙己穿越到现代来,估计他虽不会被像丁举人这类人打死,但他始终是被人瞧不起的。现代社会中孔乙己这样的人大有人在,他们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四肢健全,头脑正常,但通病就是好高骛远、好吃懒做、不爱干净,而且还有抽烟、喝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生活没有个正形,他们大多数没有成家或者家庭破裂,成天浑浑噩噩的生活。偶尔有人同情他们,给他出个主意谋个生路,他会有一万个理由招呼你,怨天尤人,久而久之,同情他的人也没有了,而他,十几年如一日的老样儿,生活潦倒、孤独终老。
孔乙己,可怜又可恨,鲁迅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就是一个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篇四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
一个在笑声中出场的读书人孔乙己,最后在人们的笑声中离去。是死后也欠了19文大钱。
孔乙己的确是个例子。连当时“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文明的人,也落得个小偷,酒痴的下流名号。我一开始不懂:“读书人那么老实,为什么会偷窃?”后来明白,当时的世界已经,不允许人们老实了。一个不小心,就会惨死。他们是迫不得已的。
孔乙己的事在那个时代特别多。鲁迅先生也是文明人,读书人。他比孔乙己的生活条件要好,不愁吃喝不愁穿。但他跟他侄女周晔谈论“碰壁”时,也证明了他也在受到迫害。他也在逃避,他用文章让人民快逃,快革命,别出现更多的孔乙己。
全文采用对比的手法,前半部分让人捧腹大笑,而后半部分则让人痛心的潸然泪下。
孔乙己读后感篇五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我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终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我的脸面,依然坚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应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掌控自我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本事,可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杯具。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能够经过自我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可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终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可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能够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仅有努力了才能看到期望,而不是看到期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仅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终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我,当自我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我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期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我。
孔乙己读后感篇六
我初读《孔乙己》这篇文章是在初中的语文课上,当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孔乙己教“我”写茴香豆的茴字的情节,从这一细节我对孔乙己有了与我同学都不一样的看法,我那时就觉得他是善良且淳朴的。后来我不带有任何目的来细读这篇文章,也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谈谈我认为的孔乙己的缺点吧。首先就是好吃懒做,这一缺点也导致了他被打断腿甚至可能被打死。他本来是可以凭借自己写得一手好字来谋生的,但是他却不好好干,反而去偷窃,沦为了大家的饭后谈资。不会拖欠酒馆的钱,但是他却去偷书,被吊起来打也不知悔改。其次就是同样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也非常的好面子。在其他客人问他是否识字时他非常不屑于回答,即使并没有多少钱也要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借此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在别人说他偷盗时他一直狡辩,不希望别人不顾他的自尊心这样说他。最后就是有些迂腐,和别人交流时满口的之乎者也,迷恋当时的科举,非要教我“茴”字的多种写法,他的种种做法让“我们”不想跟他交流。
但仔细一想,这些缺点又真的可以代表孔乙己这个人吗,或者说他身上的这些缺点真的是他的错吗。我个人认为,这些缺点正是那个时代对孔乙己的毒害的证明,我们不能站在当今时代的立场上去评判孔乙己。孔乙己受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影响,一直将“学而优则仕”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只知道读书却也因为当时的科举制度的弊端一直没有中举,但他一直是认为自己是个“读书人”,不应该为去做体力劳动,也瞧不起做体力劳动的人,低不成高不就,才显得“好吃懒做”。至于他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以及好面子只穿长衫,也是因为他受那个时代的影响,觉得自己应该做官而不是像他们一样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做些体力劳动,孔乙己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和穿短衫的人一样,挤破了脑袋也想进入穿长衫一类人的圈子。孔乙己的迂腐也更与当时的社会环境脱不了干系,当时所有的读书人基本都奔着科举考试去的,孔乙己当然也不例外。
他的很多缺点其实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而且人无完人,这么一想其实我觉得孔乙己也并不像初中语文老师讲的那样不堪了。更何况他还有许多的闪光点。孔乙己是十分善良与单纯的,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老爷爷。自己十分贫穷,却也舍得跟小孩子分享一文钱一碟的茴香豆,这个真的有点了不起,设想一下:你好不容易得到了对于你来说十分珍贵很少可以吃到的食物,你会愿意把一部分分给素不相识甚至还会嘲笑你的人吗?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蛮佩服孔乙己的。在受到“我”的鄙夷与偏见后不生气,反而仍然站在“我”的立场上(认为“我”当上掌柜后用得着)想要教“我”茴香豆“茴”的`不同写法。你会受到不屑之后仍然为一个陌生人考虑嘛?不管哪个时代,更多的人是选择旁观的,不会想要为别人考虑。孔乙己却会为一个嘲笑他的人考虑他的未来,真的令人很感动,用现在的话说,孔乙己是真正的英雄,自己经历的都是生活的黑暗带给别人的却都是光明。
读一本书,最重要的是借书中的人物和观点来反思自身。首先从那些嘲笑孔乙己的人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一些缺点,人们总是会去瞧不起有点理想但却没有任何成就的人,也总是会以自己固有的偏见去看别人,常常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觉得别人的死和自己都没有关系。而我们既然读了这本书,看到了这些人,就要避免成为这样的人。再从孔乙己身上,我觉得以现在的观点看,导致孔乙己的悲剧最大的原因(除去时代的影响)是他的好吃懒做,自认为自己有本事所以不想去做体力工作。而我们一定要避免这种想法,一直努力提升自己的同时也要能做一些简单无趣的工作,不要“低不就高不成”,一个能做大事的人一定是能做好小事的人,要记得月亮与六便士同样重要!
孔乙己读后感篇七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的确就是他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没有从迂腐的时代觉醒的人,还不能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做事的人。不仅如此,更是一个死要面子装清高的人,和我一样吧!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安排,这就是暗示迂腐的人的必然结果吧?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兼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问那个高中生,你的半袖多少钱?----100多。
你的裤子多少钱?------------100多。
你的鞋多少钱?-------------300多。
你一顿饭多少钱?------------最少5元。
我笑了,你能养活自己么?
孔乙己读后感篇八
在鲁迅笔下的很多角色中,每一位角色都真实地映射出社会中不同形态的人。而且我每次读孔乙己时,都会讶然发现他的性格深深地击中了我,甚至我周边的人。
孔乙己在当时地位卑微,穷困潦倒。但终日无所事事,不思进取,始终幻梦于科举考试。心中的价值观严重失衡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思想已渗透骨髓。迂腐的思想逼迫着他说出淤积的“之乎者也”,自傲清高,好逸恶劳。随着时光的流逝,生活愈发惨淡,终于凄凉地死于历史的黑暗。
孔乙己身材很高大,说明他本有谋生条件,是一位强健的劳动力。但他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些伤痕,长衫又脏又破,好像十多年也没有洗。一位本有谋生条件的人却十分贫穷,又何不折射出我们当今社会的那些啃老族们。这些有手有脚的青壮年却好吃懒做,强烈依赖于风年残月的父母,不断地压榨,简直令人气愤。
孔乙己一有钱便去酒馆,“排”出九文大钱,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这个“排”字彰显出他想要力证于自身是有钱人,在穷人面前炫耀的心理。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总有些这样的人,他们盲目消费,在亲朋好友的面前炫耀自身不劳而获的钱财。一旦资源耗尽,为维护那光鲜亮丽的生活,不得不重拾那阴险狡诈的勾当,随着自身黑暗行为的曝光,已无法维系虚伪的生活,被分解成一缕烟灰,被强有力的飓风所刮去,消失在浩荡中……。
在人人地嘲笑声中,孔乙己始终没有惊醒,依旧麻木不仁。照偷、照梦……,最后随之迎来的便是照悲、照穷。我们现在有很多人,经历过挫折之后,并没有爬起来。始终低迷于坑中,盼望着救世主的来临。盼望着、盼望着,盼来了一堆干瘪的尸骨。我们遇上挫折,应重拾自身的信心,不要梦想着别人会拉你一把,自身的挫折自身克服,哪怕遇上不可逾越的跨度,我们也应用巧劲,另辟一条解决困难的道路。纵使自身无法克服困难,我们还是要用自身强大的精神力量同命运之神作斗争。虽然我们躺在嫣红的地面上,但始终应含着笑。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即便直面最艰难的危局,我们也应该永不言弃,顽强拼搏,生生不息!
孔乙己身上始终有很多让我们警惕的悲剧,我们要吸取其身上的教训,不要重蹈覆辙。一个只有不断警惕历史的民族,才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民族!
孔乙己读后感篇九
每一次读鲁迅先生的文章,都会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孔乙己》犹甚。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第一次读到这段文字,我几乎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太真实了,实在是太真实了,不是孔乙己,而是这群孩子。像是杨二嫂似是而非的鄙夷,相信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都是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分明是一开始带着好意的大方,但是引来了太多的贪得无厌的人窥伺,于是便不得已将这份好意终止。于是,这个人就变成了伪君子,装模作样,甚至是道德败坏。那些人似乎忘记了一开始的'馈赠就是免费的,他们只记得他不再愿意给了。于是在心理拉扯出一种不知何来的快感和高贵感:吓,他也不过如此,装装样子罢了,这下可叫他现了形。然后,便咂摸着这么些不知所云的满足陷入泥潭,不再挣扎。
不知谁说过,孩子们大多数都有着天真的残忍,我一直觉得这个形容极为精妙,但一直似懂非懂,知道看到了这一段。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笑声里,谁的笑声,又是多少人的笑声?如果说只是孩子在笑,他们又在笑着什么?是仅仅笑着孔乙己的之乎者也,还是早早地嘲笑起了孔乙己的装模作样,他们会在心里想着:讨饭一样的人,也配在我面前摆阔?还是会记得这个尚且自己过得不算好的,只点得起茴香豆的孔乙己对他们一次次地展现善意。若是整个酒店的人都在笑,是否有着孩子的父亲在里面,他又会不会在回家之后对自己的孩子说:干得好,又给我们找了个乐子。孩子们的残忍最为残忍,因为他们的残忍如此的直白而露骨,没有了大人们特有的冠冕堂皇,像是一把直愣愣的刀。他们的残忍又是那么的理直气壮,他们不需要考虑孔乙己刚刚给了他们茴香豆吃,他们只需要知道自己亲爱的父亲母亲总是说孔乙己是个乞丐,是个贼,是个笑话。
我看见了,看见一圈圈灰蒙蒙的眼睛发出刺耳的嘲笑,有人在难看地挣扎,没有光。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
小说的人物形象要求个性化、典型化。刻画典型的人物形象的目的是为了反应社会生活。
小说的人物有一个复杂、立体性格,并不是单一的某个方面。
散文写人也生动,栩栩如生,但散文写人的目的是为了抒情。可以说人物是作者抒情的载体。一般写人就某一方面进行描写,然后抒情议论,所以人物性格比较单一。
《社戏》、《孔乙己》同选自鲁迅的小说集《呐喊》。很多人把《社戏》当作散文来读是很有道理的。《社戏》不但写了很多美的意境,有很多抒情成分,写的人物的特点也比较单一,双喜、六一公公、阿发等,他们都善良、好客、淳朴,这种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作者理想的社会所应具有的人际关系。
鲁迅先生成功塑造的孔乙己这一艺术形象,丝毫不亚于世界上任何一短篇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中国的文学主张要有含蓄、深刻的内涵,这是有传统的。仅从文字的外表来理解孔乙己的形象未免太肤浅了,不少人初看孔乙己,觉得发笑,阿q也是如此。如果你再看变得凝重起来,说明你懂了鲁迅先生的作品,也懂了鲁迅先生。
孔乙己是一个穷困的普通知识分子的代表,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分析如下:
脱不下那身长衫。很多人都解读为他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内心可能暗笑他的愚昧、迂腐,那是站在短衣帮的角度思考,或者立场不坚定,能快速适应环境变化的人的角度而说的。如果是还有也如孔乙己一样的不得志的知识分子来看,就会肃然起敬!孔乙己是再穷也不放弃追求高贵的灵魂。
孔乙己的善良,不拖赖账,还教我认字等说明他在骨子底里还保留了知识分子该有品性,甚至是再穷也想着帮助他人的济世情怀。
写得一手好字,最少说明他不是白读书,有一技之长!这就是普通知识分子,普天之下普通的知识分子居多,他们的命运如何呢?从杜甫的“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中我们知道:他们很穷。孔乙己不只是穷,而且是没有任何地位,是任何人都可以嘲笑的对象。
一个社会的强盛与否、活力如何,要看知识分子的生活如何。请社会善待知识分子,包括普通的知识分子,这是鲁迅的呐喊!
偷书的描写,其实不仅在于“偷”与“窃”表述上的转换,孔乙己的理屈词穷的表现,正好说明了知识分子的“直”,有点坦荡荡的味道,但我们仔细一想,他说偷书不能算偷,为什么?只有一种解释,穷困的他无法得到这些好书,只能偷着来看。偷是为了肉体享受,偷书是精神享受,两者是有区别的。
社会的有钱人怎么样呢?一个“踱”字够了,这不是真正知识分子该有的修为!丁举人打折孔乙己的腿,他更不是读圣贤书该有的品德。兼济天下为己任宗旨呢?读书人!
真正的君子在哪呢?孔乙己说:“君子固穷”。好一个“君子固穷”!一个没落的社会就是一个君子固穷的社会,这也是鲁迅所要表达的意思。
“排”字有在穷人面前炫耀、显摆的心理,我认为更多的是孔乙己证实自我的价值,自我的存在感,甚至是有点优越感。每个人都有这方面的追求,越是别人不在乎他的人就越有这种追求,孔乙己就是如此心理,有点像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通过各种搞怪来吸引别人。
“摸”字写出了孔乙己的窘迫的境地,这时他彻底丧失了锐气,甚至连生活的勇气也一并丧失,是穷途末路了。
“大约”强调社会上没人关心孔乙己,死当然也没人确切地知道,所以是大约,也与文章开头部分众人的取笑,孔乙己名字的由来相照应,都是因为孔乙己地位低下,没人重视。
“的确”表达了孔乙己的死是必然,而且一定是没人知道的悲惨地死。这两个看似矛盾的表述,讲的是两个不同的方面所隐含的不同内容,一是社会冷漠,一是孔乙己悲惨地死是必然。这种结尾发人深思。这就是《呐喊》的写作意图。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一
曾有人问鲁迅:“鲁迅先生,您认为您的作品中,最令您满意的是哪篇?”鲁迅先生既没有回答《狂人日记》,也没有回答《药》,而是回答了《孔乙己》,这篇在当时大多数看来,绝对不是最好作品的《孔乙己》。
我相信在所有人在初中时都学过这篇文章,当时读后的感受,不过是看客的麻木不仁,封建制度的黑暗而已,可在我看来鲁迅先生想通过这篇文章表示出的感情绝不仅是这些。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黄酒从坛子里舀出。”文章开头,这看似叙事的几段,其实早已暗中将文章中的人物划分成了三个类别。柜台外的短衫主顾代表的工人们,柜台内的掌柜与小伙计象征着商人们,店内的长衫主顾象征着有权利,有文化的人。工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得收入,来酒馆往往只是为了休息休息喝一杯酒,他们往往只花九分钱买一杯酒,买一碟茴香豆,他们和掌柜进行交易,相互依赖,却又不断进行着斗争,虽互相理解,但又互相不信任,因此,主顾们往往要看着黄酒从酒桶里舀出。可尽管这样,他们却又都敬畏那些穿长衫的人,因为长衫代表着文化,权利和地位,这三者掺杂在一起,当然值得敬畏,可他们敬畏的到底是什么呢?是文化,还是权利金钱。孔乙己给出了答案。
读到这儿,我不禁想:是否我也是这样的人呢?是否我也对金钱看得太重了,是否我也会为一次成绩而气馁,为一次失败而止步不前?我想无论何时,我们都不应该忘本,都该牢记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修养,自己的精神品德,绝不是那一张张的试卷和一个个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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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篇十二
孔乙己是封建社会底层知识分子的缩影,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是时代的牺牲品,他的一生是个悲剧,却成了他人眼中的喜剧,这是时代的悲哀,是社会的不幸,也更体现了世人的麻木不仁。
令我最震惊的是小伙计的笑,在孔乙己想教小伙计习字是,小伙计却觉得好笑:“一个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在我十二岁甚至现在我对乞者也只怀怜悯之心,无鄙夷之意。但小伙计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却对孔乙己的善意感到不屑。这是在社会的浸染之下才会出现的结果。可见社会的腐败,令一个孩子,一个少年,心中都没有了悲悯之心,就像一朵洁净的百合花装在墨汁瓶里,久而久之,白色的花也会被染成黑色。
文中最让人感慨的无疑是孔乙己被打断腿爬着来喝酒,又用手慢慢走出去的这一片段了。孔乙己在此刻面对人们的取笑已不再反驳,他用钱买了酒喝,在人们的哄笑中爬出。哄笑,又是笑,人们已经麻木到连最基本的恻隐之心都没有了。掌柜的在孔乙己死后,依旧心心念念着十九个大钱,这是社会的一个小小缩影——人命不如金钱重要,可悲可叹!
孔乙己最后的悲惨结局与他自身原因也息息相关。“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不难看出,他自命清高,看不起劳动人民,自认为高人一等;他明明有劳动能力却偷书可见他懒惰;将九文大钱一一排开,他是虚荣的,是嗜酒的。但是他却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小伙计习字,他又是善良的。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封建制度和科举制度的牺牲品,他的悲剧是必然的。
社会的冷漠,人民的麻木,自身的懒惰迫使孔乙己走向深渊,也迫使中国走向深渊,这正是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原因。
面对传统文化,我们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面对人生中各种各样的事情,我们不能做麻木不仁的旁观者,也不能当懒惰,颓废的当事人,要成为积极的领路人,明是非的跟随者,这样才不会像孔乙己那样一步步迈入万劫不复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