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阿甘正传读后感(通用12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阿甘正传读后感篇一
《阿甘正传》是以阿甘的第一人称写的,他说自己是白痴,被人当白痴对待,在残疾人学校学习,打过橄榄球;当过兵,参加过战争,被人当成战斗英雄,受总统接见,可他却说战争是狗屎;还因为打乒乓球打得好到了中国,受到毛主席接见;在乐队干过,被当成明星;后来因在国会山庄扔战争荣誉勋章打伤了官员差点坐牢;后来因他的杰出的运算能力被nasa当成太空飞行器的备用计算机送上太空,坠落时落到原始部落,在原始部落学会西洋象棋;阿甘当过“笨瓜”做摔跤表演;他被选去当演员,居然抱过一丝不挂的玛丽莲·梦露;最后,他终于靠下西洋象棋赢得的5000块钱做本钱,实现了在战争中的在海边养虾赚钱的梦想;后来差点竞选上美国参议员,“我要尿尿”成了他的经典名言;后来,他放弃了自己的养虾事业,流浪,在街头表演单人乐队为生。
在这个故事中,“我要尿尿”是一个有趣的线索,他经常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被那泡尿弄砸了,以至于他总是在重要的场合说出“我要尿尿”的失礼的话。
小说的最后一段说:“不过,我跟你说,朋友: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仰望星星,看见整个天空就那么铺在那儿,可别以为我什么也不记得。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偶尔我也会想到换个情况人生会是什么样儿。然后,眨眼之间,我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
打字可真辛苦啊,手指都冻僵了,读后感写了好几百个字了,凑和吧,不写了。
阿甘正传读后感篇二
一直都很想看看《阿甘正传》,因为据说它能鼓舞人心,给予观众奋斗下去的勇气和决心。所以这学期我看了《阿甘正传》。阿甘生下来智商只有75,但他的母亲为了他以后的生活,于是想办法把他送进了正常人的学校。如同小时候的我们一样,总有坏孩子欺负人,阿甘也是常常受欺负,这时一辈子他喜欢的珍妮告诉他,跑。于是,他跑了起来,甩掉了追赶他的人,越跑越快,跑进了大学,跑成了橄榄明星,民族英雄,国会勋章获得者,乒乓球明星,百万富翁。
影片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阿甘在珍妮突然离开他的时候,突然开始奔跑起来,整整用了三年他只是不停地跑着,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跑,他只是想跑,只是觉得这样不停地跑着可以让自己放松一点。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
阿甘只是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生活着,而珍妮她有着雄心勃勃的青春,但却迷失在沉沦的精神世界里,幸福对她而言来得太晚,也太短暂了。为了她自己的梦想——成为一颗璀璨的明星,珍妮穿大学校服为《花花公子》拍照,被学校开除,成了酒吧歌手。再后来,她漫无目的地在各州流浪,结交各色的陌生人,尽管她打扮得越来越艳丽,但对生活却越来越绝望。
最后,患上不治之症的她终于决定和阿甘以及他们的孩子一起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导演无非在通过阿甘和珍妮的命运的对比,通过丹中尉命运的变化告诉观众一个哲理:人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要靠自己的奋斗来创造命运,即便我们有各种缺陷,承受着各种不幸和灾难,但是只要能坚定一种信念,就能创造出奇迹。相信观众随着阿甘、珍妮和丹中尉各自的命运的起伏能够体会出其中的哲理!
看了《阿甘正传》,之后在我感到莫名的烦躁或者有些事想不通的时候,我总是会忽然想起阿甘,然后我就想像他一样无所畏惧地跑起来,不为其他的,就只是想认认真真地跑一次,把堆在我心上的大石头给搬开,轻松上阵,这种感觉会有多奇妙啊!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阿甘正传读后感篇三
一个被认为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最终成为了橄榄球明星,大学生,全国知名人物,捕虾船船长,还得过荣誉勋章并多次受到总统的接待。
这难道是讽刺吗?
我想我们大家都理解错了聪明的真正含义-----善良和单纯才是上帝赋予我们最聪明的财富。
在阿甘单纯的眼光中,最美的事物是暗夜中的星星,黄昏中的落霞,沙漠中的朝阳。
拨开硝烟与仇恨,世界依旧简单而美好。
单纯是一种美德,而执着是一种战无不胜的品质。
是啊,阿甘以他执着战胜了生命中一切艰难险阻,在人生的旅途中一次又一次地奔跑着。
什么是聪明?愚人又是什么?智商只有75的阿甘却能代表美国与中国进行乒乓球比赛,结束了冷战的封锁,揭开了中美建交的序幕。
历史尘埃落定,阿甘有了儿子,他的儿子将有崭新的生活,一切不复重演。
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这是催人泪下的一幕。
伟大的爱情莫过于执着与纯真,这是永恒的主题——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在什么样的境域中。
阿甘以他不带任何偏见杂质的眼睛去看世间的一切,他用他的思维方式引导我们大家共同回顾,或许这样我们更容易感悟到生命的真谛!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理解,向我们阐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属于自己的生活的奇迹。
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你都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
这其实是影片在暗示: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阿甘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但上天又是如此公平,往往,它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的真实。
幼年的阿甘腿有残疾,阿甘的母亲不得不为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子,以辅助行走。
放学后,同伴们在路上讥笑他,玩弄他,追赶着扔石头。
女同学珍妮喊道:“阿甘,快跑。”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
渐渐地,铁架子不在束缚着他,他奔跑如飞。
同伴们追不上他,眼睁睁的束手无策。
这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跑得快真是好世界。
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
不久,他参加了越战。
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
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
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
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阿甘因战功显赫而受到总统接见。
这是导演为我们准备的一幕喜剧,但我们却不会为此而觉得夸张,可笑。
有的人常感觉生活负担过重,面前困难重重,因此整天垂头丧气,郁郁不欢。
阿甘的信念这样的单纯,目标这样的清晰,即便先天不足,前有穷山恶水,他也以平常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这并不是说愚人之福,保持这种态度和意志的人,信念能减轻他许多关于生命的重负,而使他达到生命之巅。
阿甘一生中只有一种爱支撑人生,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只爱一个女孩珍妮,除此他永远心如止水;他可以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布巴,而干起自己并不熟悉的捕虾业(仅仅是由于布巴的一句话)……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目标的完成,新的目标的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假日,父亲推荐我读了《阿甘正传》这本书,他说这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能告诉我许多做人的道理,阿甘正传读后感。
夜间,我一气呵成将这本书读完。
对于阿甘这个人物,他对于事物出自本性的感触,或者说,近似一种看似白痴的举动,在无数人、无数次的冷眼和嘲弄中摔倒、爬起,最后走向成功,终而又毅然放弃虚伪尘世,选择人性的.一份率真自然。
我读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人,永远不要只是想自己想要得到什么、应该得到什么、必须得到什么,而是要想自己可以做什么。
或许是因为他与常人不同,所以他眼中的社会也不同,在他的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即便是那些对他不好的人,在他的眼里,也从未那样厌恶。
可以说,阿甘是幸运的。
老天给了他一个不健全的大脑,但同时也给了他某些方面超于常人的能力。
阿甘傻傻的,不懂得攫取什么,他好像甘于命运的摆布。
但无论做什么事情,他都是全身心的为了那件事去努力,不管是在音乐、体育、数学,还是其他的什么,他都以一颗快乐的心去看待,以一颗美好的心去感受,用一颗坚强的心去面对,用一颗不言放弃的心去奋斗。
因此,阿甘是幸运的。
阿甘从未讨厌过谁,嫉妒过谁,甚至于报复过谁。
当他伤心时,失去时,他总是一个人,把自己藏起来缩成一团,吸吮着手指,呆在角落哭泣。
可他最后成功了。
他从未想过自己要有什么计划,他只知道要跑,快跑,千万别停下。
而成功之后的他,却又果断的选择了离开,带着自己那只心爱的猿猴,吹着口琴,洒脱的在世界各地游走。
这是一种多么超脱的生活方式,生于自然,回归自然。
从阿甘的经历,我们更可以看出,生命就像空中那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扬,或翱翔蓝天,或坠入深渊。
《易经》中有这样一句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人生无常,但只要有一颗德厚之心,自强不息,便必定可以走上成功的终点线,那一刻,你便是成功的,是经历过奋斗的,是明白了所有的,也是最真的。
在阿甘面前,我们充满了优越感,是因为他笨,他傻,从不去想自己想得到什么。
阿甘正传读后感篇四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都是有关书的名言。就像列夫·托尔斯泰说的: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觉得,《阿甘正传》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它开启我们的智慧,更让我们对生活充满信心与希望。
大家的智商应该比阿甘高吧。可是,大部分的聪明人,最后都变为一个又一个普通的平民。这是为什么呢?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曾今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阿甘它既有那灵感又有那汗水,所以阿甘已经是个"天才"了。他还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力所能及地去帮助每个需要他帮助的人。阿甘是个值得相信的好伙伴,他赚到钱时,也不忘与帮助自己的朋友们一同分享,他甚至还将钱分给那些曾经欺负过他人格的人,他认为,如果没有他们,自己也不会奋发图强。
阿甘之所以那么成功,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阿甘没有因为自己智商不高而放弃对这个世界的希望。这就像《圣经》中所说的:"我不会丢下你,更不会抛弃你。"是呀,如果你保持着对世界的希望,那这个世界也不会抛弃你。
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上帝都会赐给他一项出类拔萃的才能。可是,很多时候,人们也许一生也未能发现自己的这项才能,而选择了别的职业。而阿甘正好找到了自己的才能,并充分地利用了它。阿甘的才能是什么呢?其实他的才能就是他那坚强的意志与恒心。作为一个低智商的阿甘,却凭他坚强的意志力取得了一般人没有取和的成绩。
《阿甘正传》这本书给了我这样的启示: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你有恒心和毅力,你就可以做好。
阿甘正传读后感篇五
星期五,我们上了电影课:《阿甘正传》,通过欣赏这部电影,我的收获有:。
主人公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他做事踏实,一直做最好的自己,面对困难时一直想办法解决问题,从不逃避困难,并让自己活得更好。他身上有哈佛大学正负能量图中的第1、4、5、6、7、10项正能量。
相比之下,我面对困难时总是喜欢逃避,退缩,告诉自己不行。比如:在体制学校时,遇到了一道很难的奥数题,当时,我心里的第一反应就是:不要啊!老师你疯了吗?我完全没有做过奥数题,天哪!我做不好!我不行!
心里在想什么,自己的行动就会表现出来,结果就是我当时做的一点也不好。
但是反过来想一想,如果是正能量的人心里肯定会想:哇!太好了!虽然我没有做过奥数题,不过,这是一个能提升自我能力的好机会,我一定要努力去想办法做好!
面对困难时,我首先要做到:正面的人遇到任何事情都先想办法改变,让自己活得更好。这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需要我用全身心的意愿去执行。
一个人做事要踏实,世界上聪明不踏实的人很多,但聪明又踏实的人非常少。这说明多数人就算聪明也不会把这份聪明用对地方,而是喜欢耍小聪明,投机取巧。阿甘虽然智商低,但是他在影片中做任何事情都非常踏实,所以他最终每件事都成功了!
阿甘的妈妈身上有哈佛大学正负能量图中第2、3、9、10、11条正能量行为。她一直在鼓励阿甘,希望看到阿甘成功。比如:1、阿甘小时候脚没有力,绑着金属护腿,大家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阿甘,阿甘妈妈就说:你是独一无二的,如果世界上的人都跟你一样的话,他们脚上也会绑上金属护腿的。2、阿甘顺利大学毕业了,他妈妈就说:你真棒,我为你骄傲!
阿甘正传读后感篇六
小说《阿甘正传》讲述了一个在别人眼里很傻,很白痴的阿甘,凭着自己的努力,和乐于帮助他人,最终受到了肯尼迪总统接见的故事。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在所有人的眼里,阿甘很傻,他是白痴,他另类的,他没有将来。所以从小到大,阿甘受到同龄孩子的欺负。“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就像是他说的那样,当白痴的滋味儿不好受,阿甘的一生,遭遇了太多的不公平。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着这样的同学,他们的成绩不好,于是他们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就像阿甘那样,差生也想要有好的成绩,但是他们做不到,不是因为他们不努力,而是因为他们确实有这方面的缺陷。
我们每天都在说要乐于助人,不要妄自尊大。可是事实呢?当我们看到不如自己的弱者的时候,我们真的做到善待他们了么?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啊!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脆弱的地方,对于弱者,我们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辞和表情,很可能一个嘲笑的声音,就会让他们痛苦不堪!
阿甘发挥了自己的特长,所以他成功了;阿甘的那些嘲笑着同学们,他们嘲笑着自己的同伴,显得浅薄而品质恶劣。现实中总是弘扬那些真善美的人们,却往往忽视,其实最大的真善美并非需要你做出多么伟大的壮举,可能首先的第一点是——尊重别人,学会尊重别人,也是我读这本书很大的收获。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阿甘虽然智力不高,但他很善良,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感恩着帮助自己的人,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也都会遇到一些人,给予我们一些意见,帮助我们成长。对于帮助我们的人,也应该像阿甘这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因为当我们在逆境的时候,是他们给予了我们帮助。
阿甘告诉我:即使是在逆境中,一个人也能取得不菲的成绩,我们不能像人生低头,只要是找到了自己的闪光点并且不断努力,就会焕发出别样的风采,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永远要有向上的决心,就像阿甘那样,活出自己的人生!
阿甘正传读后感篇七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都是有关书的名言。就像列夫·托尔斯泰说的: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觉得,《阿甘正传》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它开启我们的智慧,更让我们对生活充满信心与期望。
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曾今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阿甘它既有那灵感又有那汗水,所以阿甘已经是个“天才”了。
他还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力所能及地去帮忙每个需要他帮忙的人。阿甘是个值得相信的好伙伴,他赚到钱时,也不忘与帮忙自己的朋友们一同分享,他甚至还将钱分给那些以前欺负过他人格的人,他认为,如果没有他们,自己也不会奋发图强。
阿甘之所以那么成功,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阿甘没有因为自己智商不高而放下对这个世界的期望。这就像《圣经》中所说的:“我不会丢下你,更不会抛弃你。”是呀,如果你持续着对世界的期望,那这个世界也不会抛弃你。
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上帝都会赐给他一项出类拔萃的才能。但是,很多时候,人们也许一生也未能发现自己的这项才能,而选取了别的职业。而阿甘正好找到了自己的才能,并充分地利用了它。阿甘的才能是什么呢?其实他的才能就是他那坚强的意志与恒心。作为一个低智商的阿甘,却凭他坚强的意志力取得了一般人没有取和的.成绩。
《阿甘正传》这本书给了我这样的启示: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你有恒心和毅力,你就能够做好。
这本书十分好看,我推荐大家来看一看。
阿甘正传读后感篇八
有时羡慕那条在我家阳台上悠闲晒太阳的狗儿,表情淡然,身体慵懒,无忧无虑的惬意。据说狗的智商相当于3岁的幼儿,原来弱智可以挣脱很多烦恼和无奈。
《阿甘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虽然智商只有75,却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的阿甘!而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的半途而废了。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为你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时,给你做出的努力一个最恰当的褒赏。
老子说:“少则得,多则惑。”
——知道得少,反而有收获,知道得多,反而会迷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的指引无助的奔跑,在同龄人的石块下跑过了儿时的嘲笑,在教练的咒骂中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在枪林弹雨里跑过了越南的丛林,在冷战时期跑过了乒乓外教的战场,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美国。
在书中,带着美国南方口音、智力有障碍的阿甘凝视着充满野性的珍妮,仿佛和美国小说大师福克纳的名著《喧嚣与骚动》中的傻子班吉是远亲。但二者显然有着根本的区别:班吉只是一个家庭衰亡的`象征,是个真正的低能儿;而阿甘这个“傻子”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他答应战友布巴要共同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做事认真——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勇敢无畏——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重情轻财——他对珍妮的爱,不用多说了。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
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需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必计较你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到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他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
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阿甘正传读后感篇九
一根白羽毛轻盈地在空中飘着,谁也不知道它从什么地方飘来,下一刻又会飘到哪里去。
首先他有一个好妈妈,费尽心思让阿甘受到了正常的教育,懂得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懂得如何正视别人的嘲讽。在jenny的帮助下,他学会了飞一般的奔跑。
再则他有那种傻傻的,淳朴的劲儿和他那颗执着的心。
自从他学会跑步开始,他就没有停止,上哪里都跑去,因此得到了橄榄球教练的青睐,出色的跑步能力,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最后得到了全队的尊重,包括以前瞧不起他的人。长跑跑了整整三年,有人认为傻,但是因为他想这么做,他喜欢,他就去执着的完成最后精神鼓励了大批的追随者,成为长跑的代表性人物。
后来他当了兵,认认真真的完成他的上级丹上尉派给他的任务,叫上了交心的朋友——布巴,他们参加了越南战争。当他们在遭到袭击时,只有他一个人凭着出色的奔跑能力,逃出险境。但是他想到了战友,想到了布巴,不顾硝烟,一次次跑回了枪林弹雨,执着的背出了许多战友,丹上尉和布巴,他也受了伤,他的举动获得了荣誉勋章。
他在军队了接触了乒乓球,傻傻的就爱上了,从此拍不离手的练习,我没有其他想法,就是喜欢乒乓,因此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精神,获得了代表美国征战中国的选手资格。
他就因为布巴生前的一句话,退役了之后,帮布巴去实现他的愿望,干起了捕虾的行业。他倾囊而出,购得一艘捕虾船,在常人眼里看来,他疯了。一天一天失败而归,他没有放弃,执着的坚持,终于有一天他满载而归,成为当地唯一坚持到最后的捕虾船长,创办了公司,成为了亿万富翁。就在人们认为他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又执着的捐献了自己的资产,他认为赚钱不是人生最终的目的,回到了自己的家中,过起了平淡的生活。
阿甘对jenny的爱情,一直是专一而深刻的,尽管jenny一次次的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玩吉他,疯狂地叛逆,追求另类的生活,但是阿甘仍然执着的等待,在jenny落魄的时候,真诚的守候。
妈妈的良好教育使他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他虽傻,但是善良,重情义,乐观,无私豁达,始终保持一颗单纯执着的心。
反思我们自己,我们可曾象阿甘一样那么执着的完成一件事情?坚持到底。坚持真的很难。我们受到了也是很好的教育,但是我们没有把我们学到执着的运用到实际中去,是我的智慧比不上阿甘?当然不是。我们应该拿出我们的毅力,坚持,不顾旁人的嘲讽和外界的压力,先前跑。
傻傻的阿甘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执着的信念,蓬勃生的希望,迸发青春的活力,燃烧无尽的热情,铭刻爱的永恒,描绘坚定地毅力,坚信美好的明天。
阿甘正传读后感篇十
“i’mnotasmartman,butinowwhatloveis.”
把人的荣誉团队的荣誉甚至是一个国家的荣誉一遍一遍颁发给一位智力仅75的成年男人阿甘身上??多么讽刺啊??!的确,限入自满状态下年轻的老的灵魂统统被这不朽的阿甘讽刺到了。似乎是一件神奇的事情。但通过电影,阿甘做到了。轻轻地,如随风飘舞的羽毛般,他用75的智力嘲笑着当下社会的人。是啊,75的智力的确不够,不够他去恨,不够他去埋怨,不够他去攀比,没得选择,于是他只能去爱,用他全部的智力去爱,爱珍妮,爱他的妈妈,爱朋友,爱上司,哪怕是说他傻子、讨厌他、打他的人,因为他的智力让他永远也学不会怎样去恨、去算计,包括了他后天能跑的双腿,意外能打乒乓的双手,甚至于被枪击中的屁股,他是爱自己的,他也在乎自己所拥有的,哪怕是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哪怕是雨水太阳和星辰,他只知道如何爱,而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爱使人打开了心扉,平息了愤怒,化解了仇恨,安抚了孤独,振作了绝望,坚持了目标总之,爱的力量太强大了,就像太阳能溶化了冰川一样,就像傻阿甘跑进大学,被破格碌取,被历任总统接见,被代表着国家荣誉一样,是不可思议的。爱是人人都在向往和追求的精神领域,而物质社会却常常让人因为文字的精辟而忽略了内容的深沉。。于是在电影中的阿甘用爱表达一切时,世界都向他低了头。
智者说“行为的状态大多时候是通过精神或思想过滤后表现的”。是我们,太聪明了,知道什么叫好与不好,知道什么叫妒忌,知道什么叫欲望,什么叫膨胀,什么叫聪明,可我们知道得太多了,占用了自己智力太多的百分比,而爱就望尘莫及。所以,好多人向世界低了头,因为怎么也学不够爱的艺术。喜欢阿甘是他因为不如好多人聪明却取得中此非凡成就与财富吗?哈哈,,,我更清楚的知道我才没有他那么傻。
阿甘正传读后感篇十一
已经很久没有为哪部电影感动,不是因为自己的感官麻木了,而确确实实碰到这种好电影的几率太小了。女生都喜欢看韩剧,所谓的美女帅男,唯美爱情。可是慢慢你就会发现那也就是适合低智商低品位的人罢了。从开始相遇,就似乎能一眼看穿他们的结局。故事情节更是一瓶醋坛子翻来倒去,千篇一律,毫无新奇可言。那些帅哥美女不过是养眼的花瓶满足一下长期饥渴的视觉疲劳罢了。暂且不说自己的主观看法正确与否。也许自己已经过了那个充满幻想与童真的少女纯情年代,看破红尘了也说不定!呵呵..
当然,我翻阅了一下网上的《阿甘正传》的观后感,觉得很不错。写出了阿甘的精神所在,在此,我也说说我自己感受吧!
阿甘有一颗仁慈的心,他很乐观,很善良。从来不会记恨任何人。对于中尉的无理咒骂和珍妮的反复背叛,他依然是傻乎乎的善待每个人。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愚蠢的人干愚蠢的事”。可,上天似乎更眷恋那些傻乎乎的人。那些看似精明的人反而最后一无所获。他对珍妮一如既往的深爱着,无论她对他怎样,他对珍妮的解释也仅仅只有一句话“因为你是我的女人”。
我很佩服阿甘这样的一根筋,可是,现实生活中,我毕竟是我。我与阿甘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的思想与阿甘也是天壤之别。也许那句话说的很有道理。“傻人有傻福”,但,我想阿甘身上透出的那种人格魅力应该不仅仅是傻!他有一颗多么纯洁的心灵!儿这种纯洁在现在的社会,似乎销声匿迹了。更多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了!那些“只懂得付出,不懂得回报"人太少了!
漫漫人生路,我需要像阿甘一样豁达,坦荡的面对生活,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到一点,凭着自己的直觉,不停的在我的人生路上跑。
当看《阿甘正传》开头和最后结尾的时候,都会出现这样的一个场景:一只洁白的羽毛在空中飞舞.......我一直很不解。现在总算明白了...
生命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落深渊......
阿甘正传读后感篇十二
当世界只剩下一片黑暗,是不是还有你陪伴,笑容浅浅,穿着白色长裙犹如曾经。
――题记。
我依然记得第一次见到你时的模样。
那是我入校的第一天,摇摇晃晃的破旧校车上,当你淡淡地对我说,我可以坐在你的旁边时,我以为我遇到了天使。因此在此后多年的岁月中,我一直坚定地认为,你的声音,是全世界最美的声音。可能就是这一瞬间,我爱上了你。尽管我只是一个6岁的小孩。
我记得那些年夏日的傍晚,耳边不绝的蝉鸣还有眼前不尽的鸟群。你安静地坐在遒劲有力的树干上,静静地看着夕阳。我喜欢这样的时刻,因为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有机会陪你呆好久好久。天要黑了的时候,我叫你回家,你说你不想回到那个充斥着酒气和烟熏的地方,于是在某个中午,你做了你这个年纪最冲动的反抗,逃离了那里。也许那时的你,骨子里不安分的血液就开始流淌了吧。
你记不记得,那些欺负我的男孩,是你告诉我,跑。你让我跑,因此我跑,跑掉了腿上医生安装的器械,那些追着我跑的从小孩跑到小伙子,从自行车跑成小轿车。其实我应该看出来,这也是你在教我冲破现状。还是那样的夏天,还是那样的夕阳,而你,已经出落成标志的姑娘。我想我喜欢你你是知道的,不然那个下雨的晚上,你不会邀请湿漉漉的我去你宿舍躲雨。可是你瞧,我若是像你一样,也许那一夜真的会发生点什么也说不准。
我记得你说你想成为一个歌星,在我看来,你就是明日之星。当我看到你在酒吧里谈着吉他唱着民谣的时候,我真的陶醉了,可是其他人似乎不买账,他们辱骂你,扔东西砸你,我不愿看到我最爱的女孩赤裸着身体唱歌却被侮辱,于是我带你逃离了那个乌烟瘴气的地方。我记得那个夜晚,街上的车不多,我牵着你的手奔跑着,我希望时间停在那一瞬间,因为那样我就可以一直陪在你身边。可是你告诉我,你不愿这样安稳的生活,你说你要去寻找外面的世界,你就这样走了,仿佛你从未来过一般,丝毫不拖泥带水。在那之后的多少年里,你一直是我心里最深处不愿被提及的伤痛,我渴望见到你,可是同时又害怕见到你。无数个寂静的夜晚,我都会想起你。
再次相逢是我在广场上吧,你又有一个新的男朋友,你和他的装扮都很朋克,他对你不好,至少我是这么认为。所以当你离开他的时候,我并不为你惋惜,却觉得你摆脱了束缚。和我回到我家的那个夜里,我终于还是得到了你,那个夜晚那么美好,以至于之后回忆起来都想梦一样飘渺虚幻――我的身边睡着的,是我最爱的人。
可是你知道吗,第二天醒来看到空荡荡的半张床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再一次地失去你,就像那个夜晚一样,你走得决绝而果断。这个梦,我一直都在回味。我比任何时候都渴望见到你,因为曾经的短暂拥有,让我沉沦,甚至万劫不复。
又不知是多少岁月,就在我以为你已将我彻底忘却的时候,我收到了你的来信,你让我去找你。坐在你的城市的'公交站牌,等待汽车载我去见你的时候,我看到一朵羽毛,我想到你,就像这朵羽毛一样,不愿平凡地活着,势必挣破阻碍,寻找你想要的生活。可是现在的你,是不是依旧愿意漂泊,向往自由?我不愿去思索。
打开门看到你的一瞬间,我有恍如隔世的错觉,是有多久没有再见到这张熟悉的脸了,我想好好看个够。你邀请我进去,我在你家看见一个小宝贝,他长得很漂亮,你藏了一个礼物给我,你告诉我他是我们的宝贝。我的世界突然变得与众不同,我有一个宝贝,他是我和为你的宝贝,他漂亮,懂事,大方,聪明。我想振臂高呼,是的,我要告诉全世界,他是我的宝贝。
这样的喜悦过后,是你带给我的另一个消息,尽管我不愿相信,我深爱的你,风华正茂的岁月,刚刚与我相聚的时候,又要离开。只是这次的离开,是永远的,是一去不回。我从未如此害怕过死亡的到来,无论是母亲去世的时候,还是朋友离世的时候。
你终于搬回来和我和孩子一起住了,疾病困住了你的身体和心灵,你终究不再四处奔波。你想所有的母亲一样,陪着自己的丈夫和孩子,一家人快乐地生活,那段时光很美,不是吗。在某个日子里,你平静地离开了我和孩子,我把你安放在家附近的草地上,虽然你热爱漂泊,但是毕竟这里,这个叫做家的地方,才是你唯一的归宿。我依然每天来看你,和你聊天,我觉得你从未离开。
知道吗,我们的孩子要上学了。我给他送了一个新书包。我看见校车远远驶来。路,还是当年的路,校车,还是当年的校车,司机,也依旧是当年的司机,只是岁月将我们的脸上都刻上了深深浅浅的细纹,在我们的头上都洒下星星点点的银灰。
孩子充满期待地踏上校车,车门关上后便缓缓地离开,他眼前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我无从猜想。我远远地看着这一切,思绪被拉回到当年。我第一次见到你,那个在校车上像天使一般地女孩,那个我从小就喜欢到现在的女孩,我好想你。好想问问你,那个叫做天堂的地方,是否足够快乐,可以拴住你不羁的心,让你不再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