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 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汇总16篇)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一
xxxx年我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区教体局的领导下,在辖区派出所的积极配合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扎实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安全,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权利义务意识、公民意识、自觉守法意识,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素质。
(1)开展法制教育、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本年度,根据学生特点,重点开展“法在我心中”主题系列活动,及时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2)加强毒品与艾滋病预防教育。毒品与艾滋病预防教育也是实施生命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把此项工作落实到正常教学工作中去,并与校园文化、自护自救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等工作结合起来。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对辍学学生的复学管理;加强青春期教育,防止青春期性心理不成熟造成的.偏差行为和后果;完善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制度,采取结对、建卡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转化工作。
1、抓责任落实,明确安全工作责任。我校领导深深认识到,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也是维护安全稳定的重要环节。我校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学校与各处室、年级、班级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层层分解落实,明确安全责任及安全工作指标。为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了以宋校长为组长、闫主任为副组长的创建“平安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安全领导机构,形成了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安全办具体抓,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学校多次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对安全工作督查整改。学校每个月都要进行全校安全工作拉网式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特点,抓好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活动安全等工作。
险时自求逃生等防范能力。为了切实有效地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视做好每年一度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减灾防灾”逃生演练活动。寒、暑假前学校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以此教育学生并请家长配合共同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游泳、游玩、交通、饮食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与管束工作,以有效地防止减少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3、抓制度建设,构建安全工作机制。为从制度上加强安全工作并抓好落实,重视学校安全建章立制工作,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迈进,我校主要建立健全了以下制度:(1)安全责任制度,每年与各年级组签定了安全责任状并层层分解。(2)建立外出大型活动与校内重大活动申报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师生外活动及校内大型活动审批各类工作机制,切实把好师生活动安全关。(3)建立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规定每月进一次安全自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4)建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预案,遇事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种重大、特大事故。
4、抓安全督查,促进安全措施落实。为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我们不断加大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我们每个月都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如结合开学初常规工作检查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供电设施、仓库、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厅等人员集中场所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保管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措施。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二
小学生是我们的祖国未来之花,他们的安全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会同学校和社会各界开展了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在家庭方面,开展家庭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家庭对小学生的关注和照顾,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
我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综合防护措施,共同为小学生的安全成长保驾护航。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三
以“三八”维权周为契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乡镇妇联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进家庭”讲座。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知晓率。充分利用各种节气开展纪念活动,以“小公民道德建设”为主题开展实践活动,宣传先进、树立典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深化“五星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围绕家庭建设,积极开展“五星家庭”、“最美家庭”等各类家庭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通过深入农村、学校、家庭,进行调查摸底,摸清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情况,并建立台账,发动“李妈妈爱心组织”、“爱心妈妈”、“知心姐姐”、“巾帼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来关怀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
充分挖掘社会资源,积极争取各级支持,加大共同扶弱帮困力度,通过物质上的帮助,精神上的帮扶,解决实际困难,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爱。充分利用各种节日,开展重点慰问。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2019]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五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增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晋中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发〔20__〕23号)要求,我中心结合学习教育活动,以“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政策宣传、专题学习、主题活动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一、政策宣传形式多样,深入人心。
我中心结合救助宣传月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人心。一是通过制作版面、宣传手册、手提袋、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单行本、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市城区火车站、公园、广场等地开展街面宣传活动,向来访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制作了《党性在救助阵地锤炼人生在未保一线出彩》纪实宣传片,在学习强国平台和顺城街心公园led大屏幕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宣传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展示救助工作者按需施救、精准帮助,以爱心为纽带,用自己的大爱托举起每一个受助对象的生命尊严,让党心与民心贴得更近。
二、专题学习准确把握要义,形成长效。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中心线上线下齐发力,开展了多次专题学习培训。一是形成长效宣传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站内led屏等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课件、解读视频等,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和传播度。二是每周一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准确把握和正确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全力提升全站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
三、主题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推进全社会齐心协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中心还开展了“传承历史、展望未来”主题宣讲活动、“救助开放日”街面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等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一是积极开展晋中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活动。
我站与市民政局机关党支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山西省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全市11个县(区、市)巡回开展了“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宣讲政策传递党恩”培训宣讲活动。宣讲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相关内容,帮助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人员更精准地了解把握未保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制度等,进一步明确责任义务、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二是结合学习教育开展了“传承历史、展望未来”主题宣讲活动。6月11日下午,市“百业百人讲百年宣讲团”成员、我支部组织委员孔令丽同志,为我们进行了《用党的阳光照进城市角落》主题宣讲,通过党的关怀托举民生之底、爱心之光照亮回家之路、赤诚之心筑起未保之家三个篇章讲述了救助工作中许多感人的故事,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三是结合“救助开放日”活动,6月18日上午,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在晋中工人文化宫北广场举办了以“携手相助让爱团聚”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暨第九个全国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并邀请了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锦纶街派出所、晋中市儿童福利院、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山西中都律师事务所、晋中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共同参与。通过版面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更多的人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答题竞赛让广大干部职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特别是与民政业务直接相关的条文,以及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职责等内容熟记于心。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结合学习教育,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让祖国的花朵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茁壮成长。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六
今年,我台严格按照未成年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__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推进广播影视“建设工程”
(一)安排专门频道,完整播出了中央台少儿频道节目,未压缩或删减播出时间,未插播自办节目和广告。
(二)在广播自办节目中设置《树人》和《手拉手》栏目,专题介绍古今中外的杰出人物、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与青少年建立沟通心灵的桥梁。并常期在图文电视中全文播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在电视自办节目中的每期《新闻》固定播出一条反映我县加强和改进未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展的新闻;在新闻综合频道和旅游资讯频道的每周六晚黄金剧场播出《蓝猫淘气300问》、《西游记》、《成语故事》等动画片和《闪闪的红星》、《上甘岭》、《毛泽东和他的儿子》等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播出了《少儿歌曲联奏》、《未成年人礼仪知识》等一批文化精品,这些面向未成年人的精品力作,极大地丰富了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了健康有益的文化环境。
(四)配合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县教育局等单位,利用节日和纪念日开展了一系列思想道德主题教育活动。
二、广泛开展广播影视“净化工程”
(一)加强节目审查力度,对大力渲染暴力、淫秽、色情、凶杀、恐怖、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等内容的影视剧,坚决不予播出。
(二)在自办节目编排上,注重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抵制利已主义、拜金主义倾向,拒绝毒品,不参与赌博;宗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和邪教;培育良好的习惯;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和世界、人生观、价值观。
(三)提高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综合素质,要求其着装、举止端庄大方,普通话发音标准。
(四)在新闻报道中,保障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未披露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事件,未公开报道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五)我台未开设电脑网络游戏类栏目,未播出电脑网络游戏节目。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xx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将“xx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xx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更名为“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我县成为xx市首个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县(市、区)。我局作为县未保委下设办公室,承担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并于20xx。xx与20xx。xx月分别召开会议,会议再次强调了职责分工,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明确工作措施,强化了各单位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1、修订完善《xx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并将《办法》印制成宣传页,分发至各乡镇进行张贴,扩大政策普及面,做到“应保尽保”。
2、结合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优化孤儿申请审批程序,动态管理我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及时新增和取消,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截至20xx年xx月底,xx县共有564名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其中孤儿18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75名。20xx年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771.725万元。
3、协助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审核县“福彩圆梦大学”公益活动申请资料,资助孤儿和低保家庭儿童37人,发放助学金18。5万元;落实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孤儿24人,发放资金24万元,促进更多孤儿成长成才。
1、指导各乡镇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留守儿童模块信息,认领信息15939条,新增1231条,删减311条。
2、制定《留守儿童排查承诺书》,进行县、镇、村三级签订,压实层级责任。
3、指导乡镇进行季度走访排查,填写走访记录表,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核对系统数据,并将动态管理工作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考核。
4、开展关爱慰问活动。牵头实施“六一”儿童节慰问,联合县妇联,为贫困家庭儿童发放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联合xx市“三留守”协会等社会公益力量,到乡镇及学校开展关爱帮扶行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5、印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xx县民政局致全县留守儿童家长的一封信(儿童防溺水知识宣传)等宣传资料,分发至各乡镇,并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指导乡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溺水知识进行宣讲学习。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收养评估,与xx市友爱社会工作评估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和送养工作,截至xx月,收养登记已办理9例。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八
深化“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实践活动,从完善联动机制、开展关爱服务、成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等方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加强与法院、公安局的协调联动,实现数据共享,落实落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加强对遇到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的保护,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开展困境特殊儿童关爱工作。组织“春蕾安全员”开展入户走访留守(困境)儿童活动,将困难、残疾、患病等儿童纳入“春蕾关爱计划”的重点关注对象,发动村“春蕾安全员”经常性入户走访,随时掌握他们的实际困难,给予精准、及时的帮助措施。组织广大巾帼志愿者联合大爱社工和亲情社工,开展“把爱带回家”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2次、“少年儿童心向党”六一儿童节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活动等关爱活动3次,为200余名贫困留守儿童送去了学习和生活用品。在“八闽儿童心向党用心用情伴成长”暑期关爱活动中,参加志愿者有175人次、举办活动17场、走访慰问儿童48人次、结对帮扶留守孤困儿童19人、受益家长儿童数343人,用心用情打通服务儿童“最后一公里”。
前往学校开展法治课程,紧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内容,向留守儿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贫困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是成立“‘未’爱引航,同心护‘蕾’”家庭教育指导站。联合检察院、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团县委、关工委等部门,成立“‘未’爱引航,同心护‘蕾’”武平县家庭教育指导站,现场会签《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聘请5名拥有家庭教育和心理学专业的优秀老师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员队伍,采用“2+n”的运行模式,即1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和1个“春蕾移动幸福家”巡回团队,“n”个家庭教育指导小组成员,为村(社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宣传活动,推动我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走深走实,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
四是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呵护儿童健康成长。立足新时代儿童安全成长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牵头抓总作用,科学编制武平县儿童发展纲要,纲要中设置“儿童与安全”专项领域,积极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力保障儿童在健康、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各项权益,各项指标任务严格与省市纲要相对应,落实落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九
为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今年以来,渑池县妇联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多部门联动全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县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联合多部门积极开展“干警妈妈护成长”、“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六一”儿童节慰问等多项主题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到乡(镇)走访慰问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赠送节日礼物,累计为160余名儿童送去价值4.5万余元的学习和生活物品。
同时,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特长,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将家庭作为未成年人成长、受教育的重要场所,发挥家庭的教育功能和辐射作用。截至目前,已制作播放6期家庭教育系列讲座,并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防诈骗、防溺水、防雷电等知识,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防溺水安全手册500余份,受益儿童达8000余人。
自“干警妈妈护成长”留守女童结对关爱活动开展以来,县妇联高度重视,带领工作人员深入留守女童家中,与“干警妈妈”一起亲切询问孩子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与监护人认真交谈仔细了解她们的家庭情况和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认真记录她们的需求,鼓励她们要学会自立自强,积极乐观地面对未来的生活。全县108名“干警妈妈”深入结对女童家中,与孩子们亲切地交流,用心、用力、用情帮助女童解决生活、监护、教育等实际问题,以政法系统的震摄力,为留守女童全方位多角度构筑安全保护网,并以此带动更多群体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凝聚各方力量,强化源头预防,共同呵护儿童安全健康成长。
“下一步,渑池县妇联将持续开展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让广大少年儿童在全社会的关心关爱中茁壮成长、全面发展,努力推动我县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县妇联主要负责人表示。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十
过去的一年里,我在教育局及活动中心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发挥中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阵地之资源优势,在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途径、方式、内容等方面作了一些尝试。为总结经验,发现不足,更好地开展明年的工作,特写此总结与计划。
1、20xx年暑期,举办了两期“生命如花绽放”心智成长主题夏令营即中小学学生团体心理辅导,供辅导学员35人。夏令营以团体心理辅导及心理拓展训练等为形式,融入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内容,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的独特性,学习珍惜和热爱生命并创造生命独有价值。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尤其是互动中的体验和同伴分享给了孩子们前所未有的心灵触动。学员们通过活动加深了自我认知,树立了生命信念,提高了自信,增强了与人合作的意识和能力,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应。
2、10月10日,参加了城区妇联主办的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宣传。开展了现场咨询、版面宣传和心理健康知识传单免费发放等活动,帮助市民更科学地认识心理咨询的同时,也扩大中心的知名度。
3、10月28日,应基教科要求,为城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作了题为《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兼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新途径》培训。明确了心理辅导室建设的有关要求,介绍了生活素质教育课程的一般理念和操作技巧,为学校科学规范建设心理辅导室并开展心理健康活动课提供了及时而有益的帮助。
4、11月15日至30日,随基教科对全区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排查,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建设情况,并对检查工作做了及时总结和交流。
5、完成了城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成长沙龙的个人资料收集工作。
6、从11月9日开始,为满足学校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水平、提高家长教育水平之需要,主动义务送讲座下校。先后为城区职高、英雄街小学、惠丰小学、淮海小学、站前路小学、华丰路小学等六所学校送去七场教师及家长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受到了听课教师和家长的欢迎。
7、自觉开展理论学习,坚持提升业务能力。暑期先后赴北京参加了第三届海峡两岸生命教育研讨会和首届积极心理学与教育国际研讨会,并将学到的理念与技术及时应用到学生团体辅导和教师及家长的各类培训中。
8、继续完善了咨询部档案并做对外宣传报道。
1、有时候想问题理想化,脱离实际,原因在于一方面急切想为城区中小学展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点什么,但又不了解各校实际状况。为此,以后还需要更主动深入学校,这样才能确切了解他们的需要,也才能发现典型,总结经验,为做好辅导积累第一手资料。
2、在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的模式、内容、途径等方面还需要结合城区实际做进一步的探索,做出特色同时追求实效。
3、在扩大心理与教育咨询部的知名度方面还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只有被更多人知晓,才能为更多人服务。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一
6月15日,新区法院开展“法律伴成长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兰州新区舟曲中学50余名师生走进新区法院旁听庭审,了解到法院工作职能,生动、直观地接受了一次“沉浸式”法治教育。
活动中,同学们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法院的安检室、诉讼服务大厅,少年法庭、刑事审判庭、家事审判区等审判工作场所,了解了法院内部场所的功能,知晓了法庭审判设施的用途,明白了法槌、法治文化墙的含义,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人民法院对司法公正的追求。
随着法槌“砰”地一声敲响,一起由刑事法官公开审理的电信诈骗案件正式开庭。师生安静坐于旁听席上,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庭审结束后,法官针对未成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等特点,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将依法育人和以德育人相结合,深入浅出地宣传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反电诈、交通安全等相关内容,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提高学生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起遵纪守法、明礼诚信意识。
一位参加活动的老师表示:“法官讲的法律知识,孩子们不一定都能理解,但他们很认真的在看,在感受,这就说明,在孩子的心中已经树立起了对法律的'崇敬。”
此次“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得到了学校师生们的一致好评,以“零距离”的学习方式切实体会法律的权威性,进一步增强了师生们的法治观念,也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使法治意识根植于每位师生的心中。
新区法院将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和监督职责,依托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法院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等系列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法治教育,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平安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二
连日来,道县妇联联合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团县委、派出所等单位在绍基学校、敦颐学校开展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暨20xx年道县“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派发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反诈等相关宣传资料2万余份。
活动中,县妇联培育的.公益讲师何娥兰从青春期生理和心理发育、怎样预防校园欺凌等为孩子们进行了详细讲解,引导青少年儿童正确面对青春期生理心理变化,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工作人员向全体师生宣传了禁毒、反电诈、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知识,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提升防范意识,构筑自我保护屏障,做到防患于未然。
此次活动强化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在学生们心中播种了法治的种子,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筑牢了未成年人安全保护防线。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三
“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我赞同教师要尊重孩子的人格,不能体罚、变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的人格,这也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则报道:一个8岁小女孩因为感冒流鼻涕,被老师信手拈来作为班级的命题作文,因为这件事情伤害到了主人公的自尊心,一节短短的语文课后,聪明的跳级生反而成了班里的“异类”,再没有人愿意与其玩耍,小女孩渐渐的产生了厌学的情绪。对于一个刚刚8岁的小学生来说,感冒流鼻涕并不是什么大错,也不是自己不讲卫生愿意要做个鼻涕虫。但对于一个真正关心学生,爱护自己学生的好老师来说,他应该从关爱孩子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询问孩子流鼻涕的原因,帮助孩子擦净洗掉鼻涕,而不是嫌弃甚至羞辱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尊心,相比之下,孩子的自尊心更为脆弱更要受到保护,因为年幼,一个孩子的自尊心一旦受到伤害,那将是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
老师的“语言暴力”是一把软刀子,会在无形中刺伤孩子的自尊心,不利于孩子人格的健全和身心的健康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国家立法明确禁止老师辱骂学生算得上一种有益的尝试。
教师很多时候因为急躁、恨铁不成钢或者是在一种很激动的情绪下骂了学生,这至多是师德师纪层面的问题,如果真的上升到法律高度,就有点小题大作了,会对教师正常开展工作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就拿曾经一度炒的沸沸扬扬的杨不管事件来说,学生课堂打架老师没有及时制止并不是老师缺乏责任心,而是不敢管,以前学校出现过几次学生打老师的事件,老师并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从这个角度来讲,教师是弱势群体,法律只保护了学生而没有保护老师,对老师的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再说了教育部明确规定了老师的批评教育权,《未成年人保护法》又有禁止老师辱骂学生的规定。如果连骂学生笨都不在批评语言的范围,那么这条规定的执行将会直接影响老师的批评教育权。
当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辱骂学生,不做一些伤害学生自尊心的事情;对于那些后进生、调皮捣蛋的学生我会尽量和他们讲道理,静待花开!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十四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7月11日,湘潭市仁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雨湖区志愿者协会、湖南科技大学志愿者团队来到楠竹山镇新桥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
为了上好社区暑假课堂的第一课,仁与社工用生动有趣的方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志愿者们则生动地演绎了一个个“侵害未成年”的典型案例,并在演绎的'过程中,融入如何躲避伤害、学会自我保护等知识。来自江南小学的萌萌说:“这次活动让我懂得,当我遇到侵害时,要学会拒绝不正当的要求,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跟陌生人独处一室,还有自洁自爱也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
新桥社区负责人表示,社区通过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宣传工作,培养社区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在他们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法治环境,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五
根据《x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20xx年)》工作要点,现将我局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区交通局在辖区渡口开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资料,热情耐心地向咨询群众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加强对辖区内道路、桥梁施工的监管,对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标志和防护设施。
加强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加强乡管员和渡工的管理、教育和培训,督促乡管员和渡工对青少年儿童乘坐渡船维持好排队上下船的秩序,备好应急救援设备,并应特别注意青少年儿童上下船时的通行安全。严禁青少年儿童在渡口渡运水域嬉戏玩耍和游泳。
组织开展了以预防青少年儿童水上交通溺水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各项预防溺水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渡口安全设施、隐患排查等方面落实情况。
加大对未成年乘客服务力度。督促渡船客运经营者落实未成年乘客购票免费或优惠政策。辖区客渡船均落实未成年乘客半票及免票政策。
学校未成年保护工作总结篇十六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屡见不鲜,有很多未成年人也受到了相应的伤害。而我们初中老师就整天与未成年人群打交道。我们要用我们的言行感化未成年人,用我们的爱心温暖每个未成年人。近几天学校组织全体老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避免很多未成年人的伤害事件的发生我应该从以下几点入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要亲其师才能信其到。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不过分攻击弱点。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切忌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他的法宝。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躬身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
总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作为教师,我们要学法,懂法,用法。也要教会学生用法律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