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教育(优秀8篇)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教育篇一
为了确保顺利复工复产,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煤矿春节期间及节后复产工作通知(北碚煤管局[20xx]4号)文件,以及集团公司对旗下各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全奖罚制度;
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
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3、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5、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教育篇二
根据《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工矿商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株安办发【20xx】3号),《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再部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保障节后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市城管局“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市政科(安全生产监督科),石建庚兼任办公室主任,陶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通过对复工复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等制度和措施,促进各单位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城管系统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人员疫情排查方面。各单位要对所有干部职工及一线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户,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实行台账式管理,动态掌握相关人员情况变化。从复工复产日开始,利用2-3天时间完成全部排查任务,做到底数清晰,信息详细,动态更新。要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和家庭实行警示管理,每日进行回访,及时掌握报告相关情况,要每日对其进行2次体温检测。局机关要做好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衔接,各单位也要做好与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衔接,合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管局)。
(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方面。疫情期间,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一线城管队员、环卫工人、市政维护、照明管理、园林养护、智慧城管信息采集等一线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对其工作、休息场所及劳动工具设备每日消毒杀菌,同时要正确使用84消毒液和酒精,严格保护从业人员自身生命健康安全。所有一线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采取安全有效防护措施,要足额配发口罩、手套等防护器材,严防作业人员感染。要组织对环卫保洁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教授正确的防护方法,防止因不懂防护而交叉感染。(责任单位:局市容环卫科、市政科、园林绿化科、执法监督科、垃圾处置科、科技装备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管局)。
(三)市政及公用设施管理方面。加强对市区道路、下水管网巡查与维修,及时处理各类设施运行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各类设施安全运行。重点对用电、用水等方面的设施安全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基础设施的专项治理,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责任单位:局市政科、市市政中心、市灯饰处,各县(市)区城管局)。
(四)园林绿化方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将全面排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根据季节特点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对广场、风光带、道路绿化各类设施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疫情防控期间,一律取消公园内举办的.文化展览、科普教育、集庆展会等各类活动,关闭公园内展馆等封闭式场所及各类游乐设施、并及时向市民和游客发布公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和巡查检查,进一步加强园区清洁和消毒,对无法关闭的公共空间,切实做好消毒和环卫保洁工作,并强化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疫情结束后,公园要做好疫情结束后,公园要做好开园准备,并及时向市民和游客发布公告,做好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科、市园林绿化中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主动深入一线,分类排查春节期间轮休、停产及节后到岗复工准备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为安全顺利复工提供优质服务。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运营、安全生产,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各单位复工复产方案于2月5日前报送至局市政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科)。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复工复产前,一是需要及时组织从业人员做好身体检查,确保一线员工身体状况;二是在复产前,各单位要要求分管企业提交书面复产申请,同时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作业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各单位要要做好复工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复工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坚持复产验收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的要求,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组织专人对重点行业领域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行动推进缓慢、成效差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推动相关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配备和充实专(兼)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及时报送信息,确保事故发生后能第一时间应对。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教育篇三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平果市委市政府关于复工复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加快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精准分级管控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相关防控指南,经主管部门联合疾控部门批准后,精准施策,有序加快复工复产。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的组织领导,成立平果市交通运输局加快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复工复产各项工作部署,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对接联系市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协调沟通各股(室)、各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材料及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措施。
(一)有序恢复客货运输。
1.有序恢复道路旅客运输,做好返岗运输组织和学生返校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恢复除德保县、靖西市以外各县(市、区)城市客运、道路客运、客货运场站和道路运输相关行业运营,恢复县际县内客运班线(包车)运营;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包车)运营,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与客运班线(包车)目的地相关管理机构协调后适时恢复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包车)运营。
2.有序恢复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合理调配运力,便利群众出行。有序恢复公共交通、出租车(含网约车)有序恢复正常运营,但不得跨省市以及往德保、靖西方向运营,不得进入管控区域运营;各城市客运企业(平台)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调控运力。
3.有序恢复重点货物运输企业运营,做好应急防疫物资的运送及全市先行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物流运输保障。恢复道路货物运输运营,合理安排行驶路线,进入封控区、管控区运输货物的,必须全程做好个人返回和闭环管理。
4.有序恢复水路客货运输。恢复所有非封控区乡(镇)渡口正常通行,服务指导港口、水运企业恢复经营。压实各乡(镇)渡口管理责任,督促港口企业严格落实《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八版)》,船只及船员按当地防疫政策主动向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海事部门报备。
(二)有序恢复交通运输其他服务。
1.有序恢复驾驶员培训及从业资格考试。按照相关防控指南,复工复产前要对报名处、训练场地、教练车进行消杀,严格执行测温验码、信息登记、预约、限流、错峰培训的要求,认真落实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驾培机构要执行预约培训,培训过程单人单车,更换培训学员前要先对教练车进行消杀;从业资格考试每场考试最多安排25人,单人单桌考试。各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
2.有序恢复机动车维修业务。各维修企业要按照相关防控指南要求,复工复产前对报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杀,严格执行预约、限流、错峰要求,认真落实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采取电话、网络等提供便民预约维修服务,减少车主在维修点聚集和等待的时间。
3.逐步恢复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提前制定考试计划,严格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审核,提前排查参加考核人员是否为疫情管控区人员;加强入场管理,前后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入口处检测体温,核实“健康码”,如有必要需核查48小时核酸报告;做好考场清洁消毒,对考场设施(座椅、计算机)进行全面清洁消毒;控制考场人数,做好人员引导,避免扎堆聚集等情况出现,每场考试最多安排25人,单人单桌考试。
4.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实行电话预约制度,合理安排人员错峰办理,进一步推行网上办理。对于特殊紧急、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引导群众通过电话预约方式,让群众提前备齐办事资料,指派专人开展“一对一”服务,实现即时办、办即走,以优质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同时根据预约量及时增派人手,延长对外办理时间,有效化解因疫情积压政务服务办件。推行“不见面”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窗口服务电话等“非接触”式途经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减少非必需的现场办理,让难题不出门、电话有温度、网上不断线、服务不打烊。
(三)有序恢复交通项目建设。
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在落实工地范围及人员疫情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加快交通项目建设。2022年春节以来未留守人员、处于停工状态的公路水运项目,督促引导项目业主尽快组织管理人员、农民工返岗复工,加强征地拆迁、建设材料保障,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多工作面施工,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把损失的进度和投资抢回来。对年度内有计划开工的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组织工作专班,一对一服务,积极对接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为开工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防控措施。我局将不定期组织检查活动,督查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落实《平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有序解除社区管控的通告》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参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痊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等7项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41号)等文件,督促企业严格建筑工地、运输场站、运输人员等疫情防控。
(二)强化事前监管。交通运输企业及工程施工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情况、疫情防控措施及主要生产运营及施工计划,报我局及疾控部门备案后迅速组织复工复产。
(三)强化督导服务。落实人员值班,负责接听、答复企业和群众的电话咨询。积极协助解决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健康码转码及行程限制问题。组织精干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运输场站、项目工地,对重点交通项目复工、交通运输企业复产经营开展专项服务,督导疫情防控措施、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加快复工复产、达产高产。
(四)抓好安全生产。各单位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工程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教育篇四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教育篇五
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为“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步好转。
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简称专用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持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规,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新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三”;
3、无证非法生产、经营。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和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业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几项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一)调查摸底阶段。
1、xx年5月底前,各村(居)、街直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2、xx年6-7月,街道、各对管辖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摸底调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自查。
(二)整改及“回头看”阶段。
xx年7月至10月,各村(居)、街直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检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的问题整改,并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整治。
(三)检查督查阶段。
xx年11月,迎接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市安监局也将组织抽查。
(四)总结阶段。
xx年12月,街道、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好措施、好办法,改进,努力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组织,职责分工,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长陈洪义副主任,街道安全办。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教育篇六
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全面有序恢复我州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下同)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按照“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强化属地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立即恢复全州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全面有序恢复运营。
(一)立即恢复交通运输畅通。全州所有已关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全部解除封闭开放通行;所有交通检疫卡点,除省界卡点(含省际国、省、村、便道,以及高铁、普铁、机场)外,州内其他交通卡点立即撤除。
(二)立即全面恢复市际班车客运、县际县内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客运。
(三)省际班车、省际市际包车客运。各县(市)要按照“保重点、精准化、高效率”的原则,按照“一线一方案”、“一车一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定恢复计划、细化运输方案实现运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确保满足一旦开行条件,能够立即疏运旅客。返岗农民工运输,可按照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方式组织,按照规定填写上报《农民工返岗包车任务计划表》、《贵州省外出务工人员健康善承诺登记表》、使用《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等。
三、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通风消毒。要督促指导经营者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xx〕13号),参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做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车辆行驶中适度开窗保持车厢通风。
(二)强化监测排查。一是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场站等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不得上岗工作,并居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排除感染风险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客运场站积极配合协助当地卫健、公安部门严格落实进出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超过37.3℃的乘客要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健部门。三是疫情期间道路客车、公交车每车增派安全乘务员一名,负责对上车旅客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信息等,体温异常乘客不得上车,并告知乘客回家观察休息,及时向社区报告情况。
(三)严控车辆乘座率。一是要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严格控制省际市际客运包车、市际班车客座率不超过50%(市内运行、保障员工通勤的包车除外),尽量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座,并预留车厢后2排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二是城市公交车辆载客应引导分散乘坐,降低载客率。三是出租车一律不得拼客。
(四)严格信息登记。所有乘坐班线客车、客运包车和公交车等出行的乘客,要采取多种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到达站居住址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按照规定转交卫健部门。
(五)强化途中事后防控。一是乘客乘车、驾驶员驾驶期间必须100%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可拒绝进站、乘车。二是各道路客运企业要提前为司乘人员提供全程沿途留验站设置情况,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乘客的防护工作,并以最快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留验站。三是所有道路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一站式”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不得途中上下客。四是包车客运不得私自组客上客,车辆须经就近客运站进行消毒。
(六)严格客运站“五不进站九不出站”管理。客运站要加强进入站场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审查把关、登记,在原“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基础上增加:乘客体温检查超过37.3℃不进站、未佩戴口罩不进站;驾乘人员未佩戴口罩不出站、车辆客座率不符合要求(未分散就座、未预留后两排座位)不出站、乘客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出站。
(七)充分做好防疫保障。一是强化防疫保障。提前筹备好恢复营运所需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水、手套等物资。积极争取县(市)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保障交通运输一线防疫物资需求。二是强化人员保障。加强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相关疫情防控操作规程和措施的培训,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对从业人员信息进行逐一摸底排查,确保符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三是强化需求保障。各县(市)要提前做好旅客流量就向的预测工作,按照按照需恢复的要求,根据实际客流量,合理调度运力班次,尽量集中运输;公交企业可根据乘客出行需求,分阶段采用灵活调度班次、开行区间车、大站快车等形式,保障公交出行。四是强化车辆保障。要提前按规定做好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的检测维护保养、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营,严格车辆动态监控,保障车辆运行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协调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主动补位,积极作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部署,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确保配合到位,措施到位。加大对客运市场的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站外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交通工作专班即日起将各县(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地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教育篇七
按照全国和省、市关于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的发展,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法治xx县”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参照《xx县普法总结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检查验收工作从xx年4月中旬开始。
(一)动员部署。按照xx年4月2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及时召开验收动员会并做好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总结和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
(三)组织检查。5月中旬,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赴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指导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迎接国家、省、市检查督导。6月中旬至6月底,市法制宣传教育检查组将对我县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7至9月份迎接国家和省级检查组的检查。
(五)评比表彰。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发现本单位普法先进典型,并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及时报送县普法办公室。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普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普法各项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本部门年度工作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根据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和检查验收指导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总结检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普法办将组织开展普法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大力宣传本单位在普法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对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和梳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努力推进全县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教育篇八
为贯彻落实庐城镇庐城政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示精神,社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召开紧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辖区的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社区干部高度重视,要求做到手段强硬、作风严谨、依法办事。现将此次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通过这次行动我们要达到如下目标:
1、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规范有证娱乐场所消防安全;。
2、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大行动。社区将以孔景莲书记、汤中勋主任牵头成立检查小组,于8月12日起对社区范围内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整治。
第一阶段(8月9日至8月11日)排查摸底,登记造册。
第三阶段(8月18至8月25日)检查验收阶段。社区领导和检查人员责任落实、隐患清除情况,指导完善企业安全工作。社区检查对方安全隐患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第四阶段(8月25日至年底)巩固成果,长期整治。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对经过此次行动取缔的场所防止死灰复燃,继续排查摸底对发现隐患场所发现一处打掉一处。建立起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保一方长治久安。
(一)社区内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实施本方案。对辖区企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通过此次整治,彻查隐患,消除隐患。
(二)加强上下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社区指定专人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社区能力范围内难于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三)社区内各部门“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除各负其责外,还要配互相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