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森林草原防灭火贯彻落实情况(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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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贯彻落实情况篇一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近年以来,相继发生的几起森林草原火灾,充分暴露了各地县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认识不足、排查不细、防控不力、宣传不深等短板弱项。为有效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本阶段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及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林县输配电线专题工作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昌“3.30”火灾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研究制定《森林防灭火道路与航空设施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建立了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题研究。二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专项工作有效实施。并充分结合行业职能实际,抓实抓细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了由县级分管领导、政府办主任为组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林草、农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格萨机场、公路分局、消防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防灭火道路与航空设施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责任落实,切实把防灭火道路与航空灭火设施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形势上要精准把握,保持“忧患意识”。
县森林面积较大,防控战线长、防灭火专业设备,技术人才缺乏、基础设施滞后、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深不宽、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排查不全面、应急准备不充分等问题突出。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目前森林防灭火宣传形式主要为职工大会学习、文件传达、下基层检查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效果不理想,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思想认识不高。乡(镇)村一级的森林防灭火意识淡薄,对于防灭火工作的开展主动性不高,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意识。三是工作开展形式单一。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主要方式为现场检查、文件督促等方式,缺乏科学监测技术手段。
三、措施上要落地落实,突出“见效见果”。
通过专项整治,以重点建设林牧区为主,摸清重点林牧区防灭火道路建设需求,积极纳入方案分步实施,统筹规划、标本兼治、有的放矢、分步推进,不断完善重点林牧区防灭火道路,稳步提升重点林牧区防灭火运输通道基础设施服务保障水平。遵循“县级指导、乡(镇)级统筹、村级自建”的原则,以每公里补助5万元启动实施,由所在乡(镇)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建设。2019-2020年,共计投资4250万元建设防火通道850公里,其中2019年投资551.75万元、2020年投资3698.25万元;2019年建成110.35公里、2020年建成739.65公里。对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道路建设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摸清防灭火位置,对存在问题的道路制定整治措施。全面开展交通领域防火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施工场所、民工驻地、野外料场火源管控安全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全力排除火灾隐患。同时要求各交通施工单位要加强用电用火排查清理,对暂时不用的线路,要切断电源,对老旧线路要及时更换;加强机具、油料登记管理,严防油料管理不慎引发火灾安全事故;其次加强施工班组人员野外用火管理,严防管理不到位引发的草原森林火灾,要加强对在建项目护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同时,以通往县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景区景点的公路为重点,强化公路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完好、路面平整。
四、宣传上要形式多样,营造“人人参与”。
中央、省、州委有号召,我们就要有行动;县委、县政府,县委有部署,我们就要有落实。对标省、州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分管工作,紧扣问题,下一步将开展如下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部门、企业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等信息平台,加强防火宣传力度,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加大防火知识宣传力度,提升辖县森林防灭火知晓度。二是积极利用部门、企业led显示屏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标语,动员单位、企业提高防火工作的积极性,自觉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形成“群防群策”的防火工作氛围。三是创新工作开展方式。积极联合县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开展联合检查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同时,加大对重点县域道路运输检查力度,检查要有目的性、针对性,确保重点企业心中有数,重大风险可控。
五、态度上要坚定坚决,做到“知行合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具体工作中,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开展好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森林草原防灭火贯彻落实情况篇二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森林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x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工作方针,强力推进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坚持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切实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强化责任、夯实基础、科学预防、积极扑救,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全力提升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健全组织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领导组织内部分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及联防联保制度。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明晰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协同联通联动、科学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措施落实,突出火源管控。
各乡镇及林场等森林草原责任单位强化农事用火管控措施,大风天和高火险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法用火行为依法严惩。落实森林草原检查站监管职责,严禁人员车辆带入火种。
(三)加强预测预警,做好响应准备。
气象部门对大风高风险天气及时预警;林草部门通过远程监控设备加强x小时火情监控;各乡镇和林场护林员加强巡逻监测,形成全天候、高密度的监测网格。各乡镇、相关部门根据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做好队伍调配等森林草原火险应急响应措施。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处置能力。
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防灭火应急演练,强化指挥机构与扑火队伍的应急联动,提高扑火队伍实战能力。保证森林草原防灭火投入,保障消防车、消防泵、风力灭火机、报警器、防尘口罩、防灭火物资设备的需求,做好大型机械车辆调运准备。
(五)全面排查隐患,提高处置能力。
各乡镇、林草等部门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原则,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打好隔离带,清理林下可燃物,做到查隐患、堵漏洞、抓治理同步进行。在大风等高火险时段,增设流动检查点,加大巡逻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灾风险隐患。
(六)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x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高火险期间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轮流在岗带班,严禁空岗、脱岗情况,一经发现严肃通报问责。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同时抓紧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火灾情况发生。
七)加强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利用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流动宣传车和标语、条幅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安全用火规定、防火扑火知识内容。宣传教育做到无盲区、无死角,通过以案说法增强宣传实效,营造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
x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将火险等级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风险区,三个风险区分别是:
x、高风险区是白石头沟林场段、大青山林场段、万家沟林场段、国营苗圃。(责任单位:白石头沟林场、大青山林场、万家沟林场、国营苗圃。监管单位:旗林草局)
x、中风险区是京藏高速两侧x米、x国道两侧x米。(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蒙草抗旱公司。监管单位:旗林草局)
x、低风险区是平原乡镇区。(责任单位:属地乡镇)
(一)部署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认真传达国家、自治区、市和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乡镇、本部门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控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详细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实施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日)。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指挥,逐项落实方案中的具体措施,全力抓好秋冬季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日)。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对秋冬季防灭火工作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报送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深刻认识开展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实施防灭火防控工作,制定周密细致的专项方案,任务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
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立督察组,经常性、不定时对各乡镇、相关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隐患自查、问题整改、队伍建设、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全旗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更加扎实升入开展。
(三)加强协调配合。
按照指挥部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林场强化应急联动,在信息沟通、人员协作、技术支持、物资运输和调配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综合力量。
森林草原防灭火贯彻落实情况篇三
为进一步做好全乡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市森防办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市森防办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不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野外用火失管失控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情况;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森林火灾控制率在平均5公顷/次以下;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在85%以上;确保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今年防火形式依然严峻。所以,要引起高度重视,杜绝侥幸心理及麻痹思想。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推进实施依法治理、专群结合、科学防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及行政村要与林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林业管护人员,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全乡在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包保领导带头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记录,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值宿工作,保证火灾报警电话、通讯电台等通讯设备完好,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二)做好野外用火管控
坚持以野外用火监管无死角、无盲区的标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要加强巡查和瞭望,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在主要入山口设岗把守,严格做好入山人员登记排查,防止将火源带进山里。高火险期、高火险区域、火灾易发区、野外用火高峰期要重点监管,增加监管人员,加大监管力度。
在防火期的林区内,一是要注意新清收林地和造林地中蒿草、秸秆等易燃物多,容易引发火灾且蔓延速度快,处置难度大,危险系数高。二是要注意对上坟、烧纸等祭祀活动的看管。三是对旅游风景区周边的林地要重点防范。严控旅游、踏青、采山菜人员的野外吸烟、烧烤等用火。四是为避免诱发森林火灾,要注意加强对农林交错地带农事用火行为的监管。
清明节和五一、十一期间,深入到重点村屯、风景区、重点企业等地,对防火组织机构的建立、责任制的落实、火源管理的措施、应急预案、扑火机具装备等情况开展督查。清明节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落实野外用火五个禁止: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批准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禁止野外吸烟、野炊和玩火;禁止炼山,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禁止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加强“五类”人的管理,落实监护和监管责任人。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要提前1个星期派出人员对重点地段、墓地和进山主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为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按照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全乡在春秋两季防火期的重点时期开展两次以上森林防火大型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同时还要通过运用乡村“平安之声”广播喇叭、宣传车、宣传栏、宣传画、警示旗、警示牌、宣传标语等,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加大宣传力度,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各行政村都要宣传到位。在宣传对象上要做到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在组织形式上要做到因人、因事、因时灵活宣传,不留死角。广泛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微信微博、短信彩信等各类媒体和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在清明、五一、十一、林区习俗节等人员活动密集的时段,要针对进入林区人员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案例警示教育,警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火法规。加强与靠前驻防森林消防队伍配合,联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活动
对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根据隐患类型和严重程度分类分级建立台账,特别是对火灾多发区、高危区要实行重点排查,做到排查无死角、无盲区,对发现的隐患要即查即改,建立整改清单;不能即查即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全程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整改结果要报市森防办备案。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五)做好森林火灾前期处置及扑救工作
森林火灾扑救是一项抢险救灾工作,火场形势千变万化,危险性大,稍有不慎就会有生命危险。因此需要加强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建设、专业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培训。其中,加强扑火战术和扑火安全训练及开展实战化演练尤为重要。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要做到立即集结,快速赶往火场进行前期处置;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有效确保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国家森林资源损失。
最后,为确保全乡在2021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全乡实行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年终考核责任区管理到位、无火灾发生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责任区内管理、巡护工作不到位、空岗、漏岗。发生火灾的,按灾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森林草原防灭火贯彻落实情况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反思并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补齐短板漏洞,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势。按照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第3次会议要求,结合我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切实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在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粮油购销企业坚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和安排,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2、坚持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约谈督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坚持防治结合。创新方式,综合治理,全面排查,通过即查即改、边查边改,执纪问责、消除隐患,将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贯穿于整个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中。
4、坚持创新导向。密切关注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发挥创新优势,解决问题短板,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格局。
全面督查全州各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主要内容:
1、查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督查各粮油购销企业、建设单位分片包干是否到位。主要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企业领导负责制和各部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实际工作中的相关责任人(包括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企业、建设单位火源管控分片包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查宣传教育是否深入,督查防火氛围是否浓厚。主要检查各粮油购销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施工单位情况,以及安全教育情况,重点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森林防火承诺书》和“五个禁止”宣传是否“全覆盖”。
3、查火源管控是否到位,督查违规用火是否管住。主要是检查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否到位,“五个禁止”规定是否落实,重点查看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是否管控到位,特殊用火审批是否规范,祭祀及其他一切非生产用火是否管住,高火险时段是否严格遵守禁火令,以及安全巡查巡护工作开展情况。
4、查重点区域是否排查,督查火险隐患是否消除。主要是查看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是查看工程施工涉及的森林草原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情况,排查记录是否详尽,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5、查防灭火投入是否增加,督查防火设施是否加强。主要查看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投入情况,重点查看资金投入情况,以及涉及森林草原区域的在建重点工程的防火设施是否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6、查防灭火预案是否完备,督查火灾处置是否高效。主要查看各企业编制和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重点查看是否组织开展了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的准备工作。
7、查队伍建设是否达标,督查应急能力是否提升。主要查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情况,重点企业是否有应急力量、有装备,半专业队、应急队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是否到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员是否配备到位,职责是否明确,管理是否规范,经费是否保障。
8、查值班值守是否到位,督查火情政令是否畅通。主要是查看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看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火情热点是否按要求核查和反馈,火情报告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瞒报、迟报火情现象。
9、查火警火灾案件是否查处,督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主要督查各类森林草原火警、火灾和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情况,重点检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和违规用火是否查处到位,火灾原因是否查清,相关责任人是否处理到位,教训是否认真汲取,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1、部署发动阶段(xx年x月xx日前)。各县(市)发改部门要督促各粮油购销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好森林草原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排查整改阶段(xxx年x月xx日至xxx年x月x日)。各县(市)发改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整改,要加强督促检查,限时整改完成。州发展改革委将择期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在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抓出成效。
2、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发改部门要将查找差距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工作,切实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督促企业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救援队伍培训,确保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圆满胜利。
3、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发改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工作不认真、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通报,由此造成火灾事故的,进行严肃问责。
4、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发改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按程序及时上报。对不按规定上报或迟报、瞒报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