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监站长述职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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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站长述职报告篇一
1、文件学习到位。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学习国发[2011]40号文件,对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了精心的安排部署:一是区政府及安委会专题学习,3月8日,区安委会组织专题学习会,及时传达了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国发[2011]40号文件,5月31日,召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全体 (扩大)会议,传达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全区抓牢、抓实、抓稳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是印发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责任分解书,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四是在6月9日召开企业及乡镇安监站站长会议,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认真部署乡镇、办事处、企业安全宣传月活动工作。
2、责任层层落实。我们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建设“创建平安xx”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坚持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在年初,与责任部门和监管企业签署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控制指标,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标准,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基本形成了“横向到部门、纵向到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强力推进打非和专项整治
1、严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2012年度“打非治收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函[2012]9号)文件的要求,把我区“危险化学品非法法储存”、“非法制造使用土锅炉”列入了市“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驻点督导十大整治重点,明确打击范围、内容要求和工作分工。对株洲开创新能源有限公司等5家非法违法储存、使用甲醇类环保油的网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做到了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三无”,即无人员、无设备、无场地,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5月3日开始历时20天,以xx区政府、市质监局牵头的2个排查组,对合泰、月办地区10个社区900多家制衣加工作坊的蒸气设备进行了排查,并召开了合泰地区小型锅炉全体业主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对涉嫌“三无”产品的63台、未经检验的166台小型锅炉进行彻底整治,拆除2台土锅炉,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2份,限期整改,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
2、严抓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山和加强开采现场监管为重点,逐步淘汰不规范的片石洞目前通过整改,发证的只有8家企业,其中一家霞山片石厂,因水土流失严重,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我局对其严格安全整治,并进行关停,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稳续进行。
3、严抓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办证程序的要求,对危化品的单位把好初审关,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查处力度,开展标准化建设。目前已有2家企业达标。
4、严抓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组织安监、公安、工商、市烟花公司等部门联合执法,取消不符安全条件的网点4个,查处非法经营点20家次,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收缴烟花15组,爆竹145万响。
5、严抓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对全区校车进行全面认真排查和检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各种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细化校车责任书内容等措施,加大校舍安全排查和接送校车的管理力度,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从源头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程序,加强督查,逐步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乘车安全和教育稳定。
6、严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创建交通文明城市”为契机,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交通秩序整治,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为加强客运站场管理出动警力800人次,检查客运车辆3000余辆,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查处酒后驾车57起,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处违法行为3771起,在创建文明交通示范道路活动中,查处违反限时通行的违法行为946起。有效的净化了辖区交通环境,震慑了心存侥幸的行为人,提高了市民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法规的意识。
7、严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安全教育,事故应急演练,对公共聚集场所,宾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安全大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清剿火患”战役,共检查单位10550家,排查各类火灾隐患25459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5459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935份,处罚67家,责令“三停”51家,查封58家。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1、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制定了《株洲市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和《株洲市xx区各乡镇、街道、合泰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xx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xx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xx区重大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交办、督办、销号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度,完善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2、宣传活动规模盛大。以安全月为平台,组织开展了规模盛大、内容丰富的安全月活动。6月10日,在红旗广场设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咨询日,10多个责任部门和单位参加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展示图片和正反面案例,分发各类宣传资料,开展生产安全、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环保卫生、交通消防安全知识等系列宣传活动,xx消防大队现场演练了消防灭火器材使用,并通过板报、宣传车、充气华表、标语、横幅及临街建筑门店显示屏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在安全月中,相继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宣教片放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试题》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3、培训教育广泛开展。我们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企业全员培训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以培训学校培训为主,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区各企业相继开展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三个第一课”,开设了二堂危险化学品知识讲座,通过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知识,营造了良好的安全学习氛围。半年来,共组织培训各类人员2000余人。
4、应急演练效果明显。7月5日,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飞鹿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溶济油或二甲苯泄露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整个应急救援演练过程安全顺利,参演人员反应迅速,动作敏捷。有100多人在演练现场观摩学习,达到了最佳的安全教育宣传效果。其他各高危企业都相继开展了事故应急教授演练。
四、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
安监站长述职报告篇二
一是从抓工作纪律入手,规范常规工作。做到年有计划,月有中心要点,周有具体安排,日有检查督办,人人都明确每天干什么?怎么干?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按照市委组织部支部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及时组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成为全局领导核心、“最高权力机构”,党支部集体研究决策,解决很多难题,发挥重大作用。三是积极与市编办、省编委联系,把安监局从市政府办公室的一个附属部门变为我市的一级局,这是我局发展史上的大事,将有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四是认真落实我局“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十二字方针,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安委办职能)。立足给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助手,紧紧围绕非煤矿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工作,多次协调召开工作会和专题会,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办法措施。五是组织带领全局同志,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第二、三阶段工作,夯实事故防范基础。出台方案、摸清底数(全市企业998家、工商局)、分清类别,明确责任(企业自查自治自报主体责任。行业监管、专项监管、综合监管、属地监管各负其责)、创新工作方法(发明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手册”,一册在手,综合监管部门有把手,行业主管部门有帮手,专项监管部门有助手,企业自查自治有抓手,为创建平台体系打下基础)。
2、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回头看”战役。认真贯彻落实“下得去、打击准、治理严”的九字原则,按照“四严”和“四个一律”要求,采取联合检查、暗访暗查、突击检查和举报必查等方式,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等惩治举措。依法取缔3家企业。
3、打好非煤矿山规范化管理战役,高标准,严要求,使之成为全省的先进典型。
4、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战役。有方案、有培训、有检查、有记录、有实效、有总结。很规范的战役,值得推广和借鉴。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12年,我市有9家企业达到三级标准。6、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年度执法计划,所列企业全部检查到位。严格按照标准实施行政许可,全市发证近百个。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原则,经常深入企业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对违法违规企业严惩严罚。全年罚款10余万元。
7、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宣教工作,扎实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2012年,两次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培养“三峡木业”为先进典型企业。
8、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联合省局搞好“两期”培训,参培人数达200人左右。
9、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去年6月份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月,组织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在中心广场、步行街等人流密集地方开展宣教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同时,一些企业也能发挥自身优势,自发开展宣教活动。
10、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素质。省人事厅批准我局为一级局后,出台新的“三定”方案,市编办批准成立培训中心,招兵买马,扩充队伍;利用每月党员集中学习时间,既要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又要搞好业务知识学习。全员都是老师,每人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准备一次业务讲座,一人讲,大家学,共同提高;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执法监察工作培训,考取执法证,提高执法水平;组织队员分期分批外出学习考察,增长见识,提高能力;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正确认识和使用手中的权利,无违规现象。由于全局共同努力2012年在省局两项检查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考核为达标单位,奖金30万元。全省安监局系统考核取得“良”的优异成绩,名列前茅,奖金6万元。
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按照年度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行动、治理行动、执法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保障能力建设、队伍建设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玩忽职守、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的监察,特别是对工作中遵守和执行中央制定的“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健全完善安全事故防范机制,积极探索执法监察的新方式、新方法。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调查处理,结案率达100%。
三、廉洁自律情况
安监站长述职报告篇三
今年来,我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警自律,保持廉洁从政的党员干部形象,特别是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没有违反52个“不准”的现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2、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3、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没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4、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没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5、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6、没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没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7、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没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8、没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没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同时,在工作中,我能自觉服从组织领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各项决定;能顾全事业发展的大局,不计较个人的得失与恩怨,做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能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干部职工打成一片,以诚相待,平等相处,精诚团结和带领大家工作,并坚决执行廉洁承诺各项内容。
六、认真学习,着力提高自身素质
安监站长述职报告篇四
(一)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行动。
1、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6月13日,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及消防、住建、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咨询日活动,共展出18块展板,发放了余份宣传资料,接受咨询300人次,整个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区共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共80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市民达8000余人。同时组织宣传版画到社区、学校、市场及有关企业巡回展览,送安全知识到机关、学校、工厂,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安全生产和法制意识。
2、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市民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开展了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全区有7000人参加了活动;组织有关企业人员观看安全案例教育片5场次,受教育达350人;发放1000余份“告广大居民书”,向广大居民宣传烟花爆竹私储私销的危害,告知居民如何购买识别正宗烟花爆竹,公布举报电话;联合消防大队和消防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讲解了初期火灾扑救、火场逃生及夏季防火注意事项等消防安全知识;协助汇通市场淮汽集团商贸部举行了以“1+3”、“安全月”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组织《安全在我心中》专题宣传大型文艺晚会,全区近1000人观看了晚会;在网站、报纸发表安全监管信息54篇(次);参加全省《安全歌曲》大赛,取得三等奖的好成绩;组织各街道、部门开展征订《安全生产杂志》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全区上下形成了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排查整改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xx〕15号)和江苏省安委会《关于开展xx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安〔xx〕4号)精神,下发《关于开展xx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河安发[xx]5号),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同时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年度执法计划,认真贯彻执法程序规定,规范文书使用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大对职业危害、建筑施工、危化行业、商贸等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寓执法与服务之中,以执法强基础、促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今年继续开展打非打违活动,此次专项行动以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依法取缔关闭、蓄意隐瞒事故、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整顿等执法措施为手段,从重从快的打击了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本着“以块为主、条条牵动、清理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安监、消防、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成立检查组,由主管领导带队对可能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场所进行了地毯式检查。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查处非法违法行为22起。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格条件、规范经营”的原则,切实加强监管,联合公安、街道不定期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出动人员300多人次, 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62户,排查隐患25条,已全部整改到位。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箱。
危化品专项整治。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把准入关口,提高危化品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召开了危化品监管专项会议,聘请专家对化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各类隐患3处,均已整改到位。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油漆经营户)进行了治理,督促35户未办证的经营户参加培训班,并主动为经营户联系市培训中心。
气瓶专项整治。联合市安监支队及有关部门开展气瓶整治,打击掺混二甲醚行为;联合清河区公安分局取缔一非法气体供应点,扣押91个装了乙炔、氧气、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气瓶,淮安电视台和《淮海晚报》对此进行了宣传报导。
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协同各有关职能单位及部门对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对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18处,已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上报区工程建设监管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加强安全源头控制,严格市场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