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精选8篇)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读后感。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一
因为身边做腐女的朋友很多,刚开始知道这本书是因为她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瓶邪”。
开始,我只知道这是书里的两个主角,至于“瓶邪”则是腐女们在看书时歪歪出来的一堆cp。
真正接触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我去同学家借书随便帮她把把这套《盗墓笔记》带回来还给另一个同学。就是在这几天我开始看这本让众多腐女爱不释手的书。
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吴邪(天真)在爷爷的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自己的三叔带上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张起灵(闷油瓶)就是其中一个。
在第一部里,他们遇到了胖子,虽然胖但是心很细,他们组成了一个人人羡慕的“铁三角”。
吴邪,一个本该不卷入这个事件的男孩,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胖子经常笑他‘天真无邪’,因为爷爷的笔记,他从此踏上了一条他本该不该踏上的路,一路走来他的变化很多,他不再天真不再轻信他人他不再没有心机他也开始算计别人,不再是当初柔弱的男孩,他变成了一个坚毅的男孩。
张起灵(闷油瓶):神秘的盗墓人有如同段誉食莽牯朱蛤而百毒不侵一般的拥有超强驱虫血液(被吴邪和王胖子称为老闷宝血),身上背负了巨大的秘密与他的长生不老勾起了吴邪对他的兴趣(瓶邪一定是这样来的!)职业级的突然失踪人员,曾对吴邪说“带我回家”。
虽然三叔(作者)在这本书里没有用很多优美的语句,还经常爆粗,但是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跟多的是羁绊,是感动,这些朴实的语音感动着我们的心,很多人会把书里的故事当真,就像最后一章张起灵在长白山对吴邪说的“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很对人真的会在明年(20xx年刚好是这本书完结的第十个年头)到长白山去,虽然会有人觉得不解,会说这又不是真的何必当真,可是他们就是这样存在我们心里,这是一种别人不懂的感情。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二
这周的关键词对于我来说就是《盗墓笔记》,我已经深深地沉迷并且无法自拔了。经常熬夜看,基本上是每天半本书的节奏,还剩大结局(上)与大结局(下)就看完啦。对我来说这是进步,已经很久没这么的沉醉在书中了。
早在三四年前我就看过盗墓笔记的一部分,那时被它的情节深深的吸引着,却没有坚持看完。本来决定看完在写这篇推送的,无奈我好久没有露面了,我哥哥今天突然发一个信息给我问我怎么样了,有什么事跟他说。看样子是怕我情绪不好,自己一个人闷着。实际上我心情很好,看《盗墓笔记》不亦乐乎。
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做笔记,看小说其实不做笔记会更痛快。一般看小说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从接触的第一本小说开始,我就喜欢重口味,什么悬疑、恐怖、推理、侦探我通通爱看,唯一没接触过的是武侠与言情。在《盗墓笔记》之后,金庸的武侠小说可能是我的下一本小说。
不知在哪里看到这么一句话,生活在别处。学习之外,这大概能占掉我的大部分空余时间吧。这种生活,我喜欢。《盗墓笔记》还是那么有画面感,还是能看着到深夜然后把我吓得不敢起床去厕所,当然并不妨碍我深深入睡以及早起。
《盗墓笔记》的主人公是吴邪,书中是以“我”的视角写的,所以很有画面感,能引人入胜。喜欢盗墓笔记,不仅仅因为他的情节,我还喜欢作者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喜欢他分析人性,察言观色,江湖交往。在这之前,看到知乎上很多人批判南派三叔后来借《盗墓笔记》蹭热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负面文章。
无论别人怎样批评他的文章,抑或《盗墓笔记》如何有漏洞,我觉得他写的这本《盗墓笔记》是优点大于缺点的。他的书里涉及建筑、考古、医学、地理知识。想来作者要写这样一本书花费了多少心里。而且在章节与章节之间总是会设悬,吸引读者忍不住往下读。闷油瓶的冷、胖子的贪财现实、潘子的忠心、三叔的高深莫测却无比关怀身为侄子的吴邪....无疑,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是成功的。
书的前半部分把寻找三叔作为线索,为了找到三叔,吴邪不得不下墓。直到在塔木陀事件,三叔的身份被质疑,随之铺面而来是对这一件件的盗墓事件之间联系以及背后的真相的探索。于是后半部分追寻真相成为了线索。
1、不会通篇讲大道理,却总是在紧要关头,来两句很简单粗暴的大道理,看似无意的话语,却很有深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在紧要关头,“我”无法帮上忙,只好到一旁发呆,胖子最烦我这个样子,他说我就是个林黛玉,整天不知道琢磨什么,这人世间的东西哪有这么多好琢磨的,没心没肺地活着也是蹬腿死,你机关算尽也是蹬腿死,反正结局都一样。刚开始看到这句话我就笑了,后来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
2、很喜欢这样的闷油瓶(张起灵),盗墓时是个中高手,简直无敌。生活里却是白痴。有人说闷油瓶就是冷的,作者不应该这样如此设置人物,他就是从头到尾不应该说太多的话。我觉得这样未免太苛刻,一个正常的人就有很多面,更何况闷油瓶有温情的一面。
3、吴邪这个人物设置很巧妙,无论在哪次盗墓活动里不是有这个高手护着就是三叔护着。江湖人称“小三爷”。我反而觉得他每一次的侥幸渡过难关与他的人物心理与后续情节发展都息息相关。简单来说就是我每一次不是拖后腿就是带来麻烦,但我还是活下来了,他们如此救我。所以就算面前处境多么危险,前面多么恐怖,我一定要救他们。而这也是情节能发展下去的原因。
4、人性是个黑箱。在书里如是道:能共患难的朋友不一定能一起享受幸福,但是曾出卖过你的人也不一定不能成为朋友。(原文我翻不到了,但大意如此,记得这是吴邪的奶奶写在吴邪的爷爷的盗墓笔记上的话)。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三
这几天我把盗墓笔记重温了一遍,我很羡慕“铁三角”的友情,就像南派三叔在后记里写的那样,说他们是朋友,可是情义超出了朋友,说他们是亲人,可他们之间也有间隔,他们的情义可比所谓的闺蜜要多的多,可以说缺了一角,就毁了一个人的生活。
吴邪是一个最不能承担重任的一个人,因为他很珍惜友情,他怕朋友会受到伤害,他受不了生离死别,潘子死在张家古楼的时候,他多想背上他一起逃出去,可是他不能,想救可是救不了的感受,他最受不了了。又或者是小哥晕在张家古楼时,吴邪以为他死了,他以为铁三角缺了。你说吴邪懦弱,不是的,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
张起灵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他的过去对他来说无所谓,未来他也不在意,他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为别人考虑,但是他为吴邪想过,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有朋友的感受,第一次感受到了有人关心他的感受,第一次体会到关心别人的感受。
王胖子看上去是一个憨憨地幽默的普通小胖子,重情重义,每次到他的章节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喜感,南派三叔称他为化可以解痛苦的人,把所有痛苦一一化解,使自己快乐,可以称之为佛了。他称吴邪“天真无邪”,他看懂了吴邪,一个天真普通的人,和他一样是重朋友的人,所以最担心的就是小天真,而吴邪最依靠的也是胖子和闷油瓶。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回到青铜门,与吴邪约定十年后让吴邪去找自己,留下了很多谜团,现在也有不少人把他们拍成电影和电视剧脑补接下来的内容。有人问为什么叫铁三角?因为铁三角他们共事次数最多,因此被人称“铁三角”,铁三角对他们仨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是对他们友情的一种诠释。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四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今天,我终于把南派三叔的9本《盗墓笔记》听完青雪版的一遍,看完坑爹版的电子书一遍,读完图书馆借的实体书一遍。
当然,读后感、观后感什么的我自小学以来就一直不太会写,但这次看了《盗墓笔记》,真的有所感触,信笔而作。
第一部分对比阅读
在读《盗墓笔记》之前,我还读完了《鬼吹灯》8本,但是同样是听了一遍读了两遍,所得出的结论只有:天下霸唱的易学真的很好,以至于写出来我们看不太懂。《鬼吹灯》描写的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的盗墓贼,所以人物的语言多带有毛泽东时代的红卫兵口气。同样,根据《盗墓笔记》大事年表,这一系列书更加接近我们生活的年代,所以读起来我认为感觉更好。
从笔法上来说,《鬼吹灯》注重于营造一种诡异的气氛,《盗墓笔记》自然也有,但《盗墓笔记》着重于对主人公吴邪的心理描写。两书虽都是以盗墓为题材,都是以先人留下的笔记作为引子,但只有《鬼吹灯》依旧忠实于盗墓这个过程,并且主要是描写人物的动作,而对于人物的外貌却十分的草率,让我在读的时候老师在想,胡八一到底长得像个痞子还是个文艺小青年,shirly扬到底漂亮到什么地步?鹧鸪哨的鹰钩鼻是不是可以挂抹布??这些无疑不得求解了。不过好的一点,《鬼吹灯》里对于怪物的描写倒是很详细,看到的时候还是能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而《盗墓笔记》,文笔显然没有天下霸唱的好,不过也达到了令人身临其境的效果。但书中对人的外貌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这也是让我最初喜欢上小哥的原因。但三叔的语言过于单一,比如描写无邪紧张的时候,只有“脸色大变”、“直冒冷汗”、“头皮发炸”等等。
对比两书,《鬼吹灯》有个好处,悬念不会持续太久,总是才挖了坑立刻就填上了,读起来也十分顺畅,但这样也造成了书与书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这样我读的时候会看了上一本就不想读下一本的腻味。而《盗墓笔记》三叔太喜欢挖坑了,而且挖完了又不及时填上,到后面的时候疑问越来愈大,越来越多,最后有的坑干脆不填了,我很纠结啊有些还要自己去推理才算填上。不过书与书之间衔接的很好,所以对于我来说,“爱不释手”。但疑问太多,又让我有些不耐烦,可是有放不下。三叔写的时候,开头奉献灵异小说,中段又有点像哈利波特,最后简直是名侦探柯南了。
总的来说,《鬼吹灯》主要是重写情节发展,反而显得有些没有人情味,尤其是shirly杨几次和胡八一明说,胡八一都没心没肺的没反应。所以我个人更喜欢《盗墓笔记》,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情感,很多桥段我都感同身受。我个人觉得,这就是《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成功的原因。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五
他就是‘张起灵’,一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冷静、强悍、不悲不喜、不怒不哀,被吴邪称为“闷油瓶”,然而在他的背后,却充满了辛酸—他忘记了一切,正是因为如此,他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与世界几乎没有联系,他不记得自己从何处来,到何处去。可能在一次眨眼之后,他会对一切都感到疑惑,而他的身上已肩负了一个沉重的、他必须去肩负的责任,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如此残酷的命运,他选择了淡淡地面对,平静地背负,好像这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理所应当的。
他甚至连自己的真名都不知道,‘张起灵’只是一个代号—张家所有的族长使用的都是这个名字,所以我觉得他的一生都是无力的,他是一个‘看开了’的人,或许也是个‘麻木’的人吧,他看多了生死别离。涉及了太多而阴谋诡计,看透了许多的人心,所以他看淡了一切,也看透了一切。
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心扉,他世界里的一切都由他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可这种孤独感似乎在“铁三角”的经历后有所松动,他会为吴邪和胖子两肋插刀,会在进入青铜门之前,特意去杭州跟吴邪道别。
看完结局,我觉得这大概是对他长期奔波流离千难万险唯一宁静的归宿,他活了那么久,却一向都不停奔波,这十年反而可以给他从不拥有的“宁静”。所以我觉得他的结局反而是可以接受的。当然,这里的“结局”只是指这一段的落幕。
在吴邪的身上我觉得我看到了解雨臣的身影,原来这就是被逼迫的成长。
作为一个忠实的盗墓笔记读者,,看到主角成长成这样,欣喜也有,期待也有,更多的是一种把一个普通人历练至性格转变后的无力感,因为这种改变无从选择也无法避免。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今天,我终于把南派三叔的9本《盗墓笔记》听完青雪版的一遍,看完坑爹版的电子书一遍,读完图书馆借的实体书一遍。
当然,读后感、观后感什么的我自小学以来就一直不太会写,但这次看了《盗墓笔记》,真的有所感触,信笔而作。
在读《盗墓笔记》之前,我还读完了《鬼吹灯》8本,但是同样是听了一遍读了两遍,所得出的结论只有:天下霸唱的易学真的很好,以至于写出来我们看不太懂。《鬼吹灯》描写的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的盗墓贼,所以人物的语言多带有毛泽东时代的红卫兵口气。同样,根据《盗墓笔记》大事年表,这一系列书更加接近我们生活的年代,所以读起来我认为感觉更好。
从笔法上来说,《鬼吹灯》注重于营造一种诡异的气氛,《盗墓笔记》自然也有,但《盗墓笔记》着重于对主人公吴邪的心理描写。两书虽都是以盗墓为题材,都是以先人留下的笔记作为引子,但只有《鬼吹灯》依旧忠实于盗墓这个过程,并且主要是描写人物的动作,而对于人物的外貌却十分的草率,让我在读的时候老师在想,胡八一到底长得像个痞子还是个文艺小青年,shirly扬到底漂亮到什么地步?鹧鸪哨的鹰钩鼻是不是可以挂抹布??这些无疑不得求解了。不过好的一点,《鬼吹灯》里对于怪物的描写倒是很详细,看到的时候还是能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而《盗墓笔记》,文笔显然没有天下霸唱的好,不过也达到了令人身临其境的效果。但书中对人的外貌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这也是让我最初喜欢上小哥的原因。但三叔的语言过于单一,比如描写无邪紧张的时候,只有“脸色大变”、“直冒冷汗”、“头皮发炸”等等。
对比两书,《鬼吹灯》有个好处,悬念不会持续太久,总是才挖了坑立刻就填上了,读起来也十分顺畅,但这样也造成了书与书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这样我读的时候会看了上一本就不想读下一本的腻味。而《盗墓笔记》三叔太喜欢挖坑了,而且挖完了又不及时填上,到后面的时候疑问越来愈大,越来越多,最后有的坑干脆不填了,我很纠结啊有些还要自己去推理才算填上。不过书与书之间衔接的很好,所以对于我来说,“爱不释手”。但疑问太多,又让我有些不耐烦,可是有放不下。三叔写的时候,开头奉献灵异小说,中段又有点像哈利波特,最后简直是名侦探柯南了。
总的来说,《鬼吹灯》主要是重写情节发展,反而显得有些没有人情味,尤其是shirly杨几次和胡八一明说,胡八一都没心没肺的没反应。所以我个人更喜欢《盗墓笔记》,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情感,很多桥段我都感同身受。我个人觉得,这就是《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成功的原因。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六
有没有看过盗墓笔记这本书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
盗墓笔记真是惹人回味,谁知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都会成功。让我明白,团结合作,比什么都好。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以为友谊也是继亲情的;我崇拜阿宁,一个弱不禁风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以后,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七
天真无邪,范范俱爱,守得一窗瑞雪,一纸空墨,一挥空院故楼,无一例外,终已变。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知怎样来衡定,但从天间带到地间,几次次火中脱身不都脱出了么?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代表当你拥有它时有怎样的看法,但当你发觉你要离开它时,却噙满了泪水。
一段真挚的爱并不是比赛,并不是讽笑,而是需要时的相遇,不去捧场,只打心眼底很高兴。
十年一尘不变,一转身,下一个十年便注定无从,然而为它倾注的情却从未觉得不愿。
这便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八
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南派三叔曾经说过:“我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完全想不到会有这么多人喜欢上它,而他们大多数是因为在心情低谷期看了后喜欢上的。"。
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局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感,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枪手》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一点点。
潘子的那段,是最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就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到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痛,然后无能为力。“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的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到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
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着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该怎么用语言来表达,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