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优质1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一
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见或者提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景、提出提议的功用,但也有其明显的不一样:
1.资料要求不一样。请示的资料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资料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一样。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提议。
3.行文目的不一样。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景,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一样。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能够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要求不一样。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资料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能够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6.篇幅不一样。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资料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
7.标题写作不一样。一般来讲请示的标题中不写报告二字,就是...关于.....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中不写请示二字,就是...关于.....x的报告。
8.结束用语不一样。请示的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批准”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证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要求;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一般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答复的词语。
9.处理结果不一样。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一般以批转形式予以答复,但也没必要件件予以答复。
1.把请示当作报告。就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关于申请购买...x的报告》,指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的要求,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情。这类应属于请示,而行文实践中有时恰恰使用了报告这一文种。
2.把报告当作请示。有些报告是下级呈送给上级并要求批转的报告,这类报告应属于呈转性报告极易被当作请示。如《...x关于的报告》末尾处应写“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属于典型的呈转性报告可是往往被当作了请示。
3.请示与报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景或者既报告情景又夹带请示事项,这些形式都不贴合文种的使用规范。如《...x关于...x的请示报告》,这类文件形式,其资料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这种混合的形式,极易使上级机关理不出头绪,处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误了另外几件事情。
请示和报告是两种常见的文种。但在现实中,二者常常被人们所混淆。其实,这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文种。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遇到这样的情景:你向领导口头请求解决某一个具体问题,领导便说:“这样吧,你写一个报告,供领导研究解决。”
在那里,这个所谓“报告”,其实不是“报告”,而是“请示”。为什么因为按照国务院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对“请示”作了如下界定:“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也就是说,凡是请求上级指示、批准的事项,都要用“请示”。而对“报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是这样界定的:“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这显然,与“请示”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上述领导所说的“报告”,其实就是“请示”。
为什么领导不说写一个“请示”呢那里面有两种情景,一是领导仅仅是一种口语习惯,长期以来,由于二者常常被人混淆,所以习惯成自然,便脱口而出,说成“报告”了;二是某些领导本身缺乏公文知识,对“请示”和“报告”的区别不了解,把“请示”当成“报告”了。
但作为文职人员,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应当力求严谨。那么,怎样区分二者呢下头根据我个人实践,谈谈二者的相同点和不一样点。
相同点:“请示”和“报告”都属于上行文,即下级向上级反映情景的公文。
不一样点:
(1)“请示”是请求上级给予批准或答复,同意或不一样意,上级都要给予明确的意见;而“报告”,只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上级能够不予批准或答复。
(2)“请示”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呈送和抄报;而“报告”一般情景下,虽然也仅有一个主送机关,但能够就相关的上级部门进行抄报。
(3)上级机关收到“请示”后,无论是同意,还是不一样意,必须用“批复”的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因为“批复”是“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而上级机关收到“报告”后,能够“置之不理”,不需要进行答复或批准,也不需要用“批复”。
×××化工厂关于贯彻按劳分配政策两个具体问题的请示。
省劳动厅: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之一。几年来,我厂由于认真贯彻了按劳分配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职工的社会主义劳动进取性,使得生产率成倍地增长,乃至几倍的增长。
为全面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调动职工的劳动进取性,现就两项劳资政策问题请示如下:
一、拟用1990年全厂超额利润的10%为全厂职工晋升工资。其中,1990年4月30日在册职工每人晋升一级,凡班(组)长和车间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其以上领导和先进人物再依次晋升一级;全厂技术突击组成员每人浮动一级工资,组长每人浮动两级工资。
二、拟用1990年全厂超额利润的10%一次性为全厂职工每人增发奖金平均100元,具体金额按劳动出勤率和完成定额计算。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化工厂。
xx年xx月xx日。
关于购置数码单反相机的请示。
公司: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原始资料的收集和储备,更好地用视觉形式宣传我部的模范团体和先进个人,现需购置一部数码单反相机。
经市场询价,有两种品牌供领导参考:
1、尼康d90,价格8000元(套机,含18—55mm尼克尔镜头一只);。
2、佳能450d,价格4850元(套机,含18—55mm佳能ef镜头一只)。
上述两款相机的详细技术规格附后。
妥否,请批复。
附件:尼康d90、佳能450d技术规格(略)。
办公室(章)。
xx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调整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已近3年,我厅根据《规定》第九条“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算并提出方案,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下达执行”和“最低工资标准每年7月1日前确定和调整一次”的规定,现提出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
一、全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景。
19《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61号)文下达最低工资月标准为130元、150元、170元、190元,各地按照《规定》精神选择结果是:全省179个县级行政区域内(不含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有37个县(市、区)执行130元,94个县(市、区)执行150元,36个县(市、区)执行170元,12个县(市、区)执行190元。1996年因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暂缓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企业有58户,涉及职工101319人,占全省企业职工人数的0.21%。各地劳动部门反映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3年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工会的密切配合,实施情景基本良好。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依法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进取的作用。
二、确定19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
最低工资标准是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来确定的,它受物价、工资、就业等因素的影响,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逐步提高。根据我省目前情景,现行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调整,主要依据是:。
(1)我省1995年7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以1993年资料为主要依据,在1994年下半年测算和确定的,基础比较低。1996年采取微调的办法,每档增加5元或10元,调整幅度低于物价上涨幅度。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年有必要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4)1994年以来,我省已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两次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待遇,1997年7月将再一次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这对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必须影响。
三、确定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提议。
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二
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请示与报告常常张冠李戴,该用请示时用报告,要用报告时用请示,造成混淆串用。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请示与报告区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请示与报告是公务活动中使用频率极高的两种公文,是公文写作的重点。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请示与报告常常张冠李戴,该用请示时用报告,要用报告时用请示,造成混淆串用。在日常工作中,凡有事需请求上级帮助解决,说“向上级打个报告”的现象也比比皆是。笔者在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积累了一些区分请示与报告的经验,主要区别如下:
根据国务院20xx年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从请示与报告的概念定义可以看出,请示是下级在遇到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时请求上级给予指点,说明处理的原则和方法,或下级为了搞好工作,打算进行某些活动和事项,而决定权又不在本单位,特拿出意见,报请上级给予批复;报告则多是下级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陈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表册资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级的询问。
请示是请求性公文,重在呈请,行文宗旨是希望得到上级机关的支持或批复;报告是陈述性公文,重在呈报,行文宗旨是下情上达,使上级机关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请示作为请求性公文,要求上级必须做出批复,体现了请示主旨的求答性与执行性的统一,这是请示所独有的;而报告只是陈述性公文,主要叙述事实,起备案作用,不需上级做出答复(呈转性报告除外)。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绝不允许先斩后奏;报告则比较灵活,尽量事前行文,但视情况需要也可事后报告或在事情进行过程中随时报告。
请示必须坚持主送一个机关(受双得领导的机关可同时抄送另一个领导机关),因为多头请示易造成意见不一或互相推诿,从而延误时间,贻误工作。而报告一般应坚持一个主送机关,但根据需要可同时报送两个或多个主送机关。
请示必须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文字简洁,内容单一,主题明确,以免使原来分属不同机关部门负责的若干事情混到一起,以便于上级批答处理;报告可以是“一文一事”的专题性报告,也可以视情况将若干有关联的事情综合在一起陈述,形成综合性报告。还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请示之中可以包含原本属于报告的内容,作为背景或缘由而使请示事项获得一种充足支持;但在报告中则不可以包含任何属于请示的内容,以免领导忽视对所请示问题的处理,从而影响工作。
请示行文简单,开头写明请示理由,接着提出请示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对已决定拟办的事项则应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最后用谦恭恰当的期复性语句作结。报告的正文,特别是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的报告,一般涉及面广,篇幅长,写法多采用总述与分述相结合。正文开头部分进行总述,概括说明诸如有关工作的背景、总评价等,然后在主体部分分述,将报告的内容分条列项一一加以具体说明。
请示与报告都要在结尾处提出希望和要求,但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急需得到解决的问题,行文用语应恳切谦恭,一般用“当否,请批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可否,请指示”等固定结语,且结语应单独成段;而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反映情况,无需批准,无固定用语,常用的有“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等结语,但绝不能使用类似“请批示、批准”等结语。
作为收文机关,请示应该归于“批办类”,供有关领导及时批阅、审查,给予回答;报告则应归于“传阅类”,相对于请示来说,有关领导可以先办紧要事,后看报告一类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作为发文机关,请示类文件归档时应尽量将上级机关的批复一并归档处理;报告类则无这种要求。
请示与报告不分,容易给上级机关正常的公文处理带来不变,还容易使上级机关错批、漏批文件,严重影响公文质量。我们应弄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正确行文,提高公文质量。
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三
在2012年4月16日颁布,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是这样定义的: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
1.定义说明了请示两个重要的'特点,一个是请示属于上行公文,还有一个就是请示是请求性的文种。
2.请示的特点。
(1)请求性。
(2)事前性。
(3)单一性。
(4)针对性。
(5)隶属性。
3.请示的写作要求。
(1)一文一事原则。即前面说到的单一性。
(2)单头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不多头主送,如果需要,可以抄送有关机关。这就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请示与报告不能混用,不能将请示写成报告,即不写“请示报告”。
(3)不越级请示。这一点,请示与其他行政公文是一样的。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除个别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一般不直接送领导个人。
(4)不抄送下级机关。请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时不得同时抄送下级以免造成工作混乱,更不能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批复的事项。
报告。
1.报告的概念。
报告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
报告属上行公文,应用相当广泛。它可以用于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本本单位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批示的情况,反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报告的特点。
(1)陈述性(以叙述和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种,但它的叙述和说明是概括性的,除非情况特殊。)。
(2)建设性。报告的馔写目的是为了向上级机关达情献策,是为了上级机关更好地作出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的。
(3)沟通性。报告是“上传下达”的主要手段,目的在于加强交流。报告是上下级间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的主要公文之一。
相同点:同属于报请性的上行公文。
不同点:
(1)含义不同。请示是“请求指示、批准”,带有紧迫性;而报告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重点在反映情况上。
(2)性质不同。报告是陈述性的文件;请示是请求性文件。
(3)行文时间不同。报告是在事件前、事情进行过程中和事件后都可以行文;而请示是事先行文。
请示与报告都是上行公文,但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却是十分明显的。
1.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是有所恳求,要求上级机关批复;报告主要是下情上达,不要求批复。
2.行文内容不同。
请示主要写带有迫切性、需上级机关明确指示或批准的事项,行文时只能一文一事;报告则着眼于汇报或反映情况,既可一文一事,亦可一文数事。
3.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不允许“先斩后奏”;报告主要是事后行文,也可根据情况在事中、事前行文(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或开展工作、活动的打算等)。
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四
(1)行文目的要求不一样。请示是向上级机关陈述理由,以请示批准指示,要求必须答复;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状况,让上级机关了解,仅供上级参考,并不要求必须答复。
(2)性质和处理办法不一样。请示是请求、期复性公文,要求上级机关明确回复,是一个双向过程;报告是陈述性公文,一般是单向行文。
(3)行文时限不一样。请示是事前行文,请示的资料是未解决的事情,不能“先斩后奏”;报告是事后行文。
(4)资料含量不一样。请示只能一文一事;报告有综合性,一文一事或一文多事。总而言之:事前请示,事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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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状况,提出意见或者推荐,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所用的一个文种。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从行文方向上看,这两个文种都是上行公文,撰写中都要注意陈词恳切,语气谦恭,有近似的一面。但它们又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所担负的任务、使命不一样。请示要求批复,报告一般不做批复。
第二,使用时间不一样。请示要事前行文,一般状况下不得“先斩后奏”;报告通常是在事后或事情进行中行文。
第三,资料繁简不一样。请示的公文一般应一文一事,而报告中综合性报告,资料往往涉及到许多方面。
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报告和请示的使用上把握的不够准确,常常把请示写成报告,或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有的标题就写成“请示报告”,类似这类现象,务必予以纠正。
常用的报告大体有4种,即综合报告,专题报告,答复性报告,报送文件、物件的'报告。答复性报告要有针对性地回答来文中提出的问题,文字力求简要;报送文件、物件的报告把所报送文件、物件的名称、数量写清楚就能够了。那里重点介绍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的写法。
(一)综合报告。
综合报告的资料较多,写法上一般要注意三点:第一,要概括说明有关工作和活动的动态;第二,要点明工作或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倾向;第三,提出解决办法。一般状况下,综合报告要说明的工作项目较多,撰写时要注意突出重点,有调查,有分析,决不能面面俱到,堆砌材料。
(二)专题报告。
专题报告主要有两种:状况报告和工作报告。状况报告,以反映经济社会动态、倾向以及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状况为主。反映状况要讲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防止问题交待不清;讲问题要揭示事物的本质,避免被表象迷惑。工作报告,也要汇报工作状况和问题,但以提出改善的意见和措施为主。在写法上,开头要集中写状况和问题,然后以主要篇幅陈述工作意见或推荐,这部分要力求从实际出发,贴合政策精神,使之用得上,行得通。
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五
常用的报告大体有4种,即综合报告,专题报告,答复性报告,报送文件、物件的报告。答复性报告要有针对性地回答来文中提出的问题,文字力求简要;报送文件、物件的报告把所报送文件、物件的名称、数量写清楚就可以了。这里重点介绍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的写法。
(一)综合报告。
综合报告的内容较多,写法上一般要注意三点:第一,要概括说明有关工作和活动的动态;第二,要点明工作或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倾向;第三,提出解决办法。一般情况下,综合报告要说明的工作项目较多,撰写时要注意突出重点,有调查,有分析,决不能面面俱到,堆砌材料。
(二)专题报告。
专题报告主要有两种:情况报告和工作报告。情况报告,以反映经济社会动态、倾向以及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情况为主。反映情况要讲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防止问题交待不清;讲问题要揭示事物的本质,避免被表象迷惑。工作报告,也要汇报工作情况和问题,但以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为主。在写法上,开头要集中写情况和问题,然后以主要篇幅陈述工作意见或建议,这部分要力求从实际出发,符合政策精神,使之用得上,行得通。
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六
一、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或交办事项、上报有关材料等,分为呈报报告、呈转报告、回复报告三类,常用“特此报告,请阅知”、“谨此报告,请审阅”等作为结束语。
二、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分为请求指示、请求批准、请求批转三类,一般由请示缘由、请示事项、结束语三部份组成。
请示缘由:即请示事项的原因、背景、理由和依据,特别要写清楚请示事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引起上级单位的重视。
请示事项:即写明请求上级单位给予指示或批准的具体事项。请求事项一定要明确,以便上级单位做出准确的判断和答复。
结束语:常用“妥否,请示”、“以上当否,请审批”、“特此请示,请批复”等作为结束语。
请示文一定要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告。
2.处理方式不同。报告属阅件,可不回复;请示属办件,需要办理、批复。
3.提交时间要求不同。请示应在事前行文,即“事前请示”;报告一般是报告办理结果或有关情况,即“事后报告”。
4.内容要求不同。请示一般一文一事,并只写一个主送机关;报告则不必一定如此,它可以是专题性的,也可以是综合性的,有成绩、有问题、有建议,比如一次时间跨度较大的工作完成之后的总结性报告,等等。
四、行文注意事项。
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上级单位,需要同时送其他单位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超级请示。
2.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报告中如夹带请示事项,往往达不到行文的目的,还会影响工作。报告中若涉及请示事项,应另行用请示行文,与报告严格分开。
3.请示与报告是两种不同的公文种类,没有“请示报告”或“申请报告”这样的文种。
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七
根据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见或者提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从请示与报告的概念定义能够看出,请示是下级在遇到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景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时请求上级给予指点,说明处理的原则和方法,或下级为了搞好工作,打算进行某些活动和事项,而决定权又不在本单位,特拿出意见,报请上级给予批复;报告则多是下级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陈述问题,提出意见和提议、报送表册资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级的询问。
(一)行文目的不一样。
请示是请求性公文,重在呈请,行文宗旨是期望得到上级机关的支持或批复;报告是陈述性公文,重在呈报,行文宗旨是下情上达,使上级机关及时了解情景,掌握动态。
(二)行文作用不一样。
请示作为请求性公文,要求上级必须做出批复,体现了请示主旨的求答性与执行性的统一,这是请示所独有的;而报告只是陈述性公文,主要叙述事实,起备案作用,不需上级做出答复(呈转性报告除外)。
(三)行文时间不一样。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绝不允许先斩后奏;报告则比较灵活,尽量事前行文,但视情景需要也可事后报告或在事情进行过程中随时报告。
(四)主送机关不一样。
请示必须坚持主送一个机关(受双得领导的机关可同时抄送另一个领导机关),因为多头请示易造成意见不一或互相推诿,从而延误时间,贻误工作。而报告一般应坚持一个主送机关,但根据需要可同时报送两个或多个主送机关。
(五)行文资料不一样。
请示必须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文字简洁,资料单一,主题明确,以免使原先分属不一样机关部门负责的若干事情混到一齐,以便于上级批答处理;报告能够是“一文一事”的专题性报告,也能够视情景将若干有关联的事情综合在一齐陈述,构成综合性报告。还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请示之中能够包含原本属于报告的资料,作为背景或缘由而使请示事项获得一种充足支持;但在报告中则不能够包含任何属于请示的资料,以免领导忽视对所请示问题的处理,从而影响工作。
(六)正文的格式不一样。
请示行文简单,开头写明请示理由,之后提出请示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对已决定拟办的事项则应提来源理意见或提议,最终用谦恭恰当的期复性语句作结。报告的正文,异常是汇报工作和反映情景的报告,一般涉及面广,篇幅长,写法多采用总述与分述相结合。正文开头部分进行总述,概括说明诸如有关工作的背景、总评价等,然后在主体部分分述,将报告的资料分条列项一一加以具体说明。
(七)结束语不一样。
请示与报告都要在结尾处提出期望和要求,但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急需得到解决的问题,行文用语应恳切谦恭,一般用“当否,请批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可否,请指示”等固定结语,且结语应单独成段;而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反映情景,无需批准,无固定用语,常用的有“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等结语,但绝不能使用类似“请批示、批准”等结语。
作为收文机关,请示应当归于“批办类”,供有关领导及时批阅、审查,给予回答;报告则应归于“传阅类”,相对于请示来说,有关领导能够先办紧要事,后看报告一类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作为发文机关,请示类文件归档时应尽量将上级机关的批复一并归档处理;报告类则无这种要求。
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八
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见或者提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景、提出提议的功用,但也有其明显的不一样:
1.资料要求不一样。请示的资料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资料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一样。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提议。
3.行文目的不一样。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景,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一样。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能够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要求不一样。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资料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能够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6.篇幅不一样。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资料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
7.标题写作不一样。一般来讲请示的标题中不写报告二字,就是...关于.....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中不写请示二字,就是...关于.....x的报告。
8.结束用语不一样。请示的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批准”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证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要求;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一般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答复的词语。
9.处理结果不一样。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一般以批转形式予以答复,但也没必要件件予以答复。
1.把请示当作报告。就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关于申请购买...x的报告》,指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的要求,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情。这类应属于请示,而行文实践中有时恰恰使用了报告这一文种。
2.把报告当作请示。有些报告是下级呈送给上级并要求批转的报告,这类报告应属于呈转性报告极易被当作请示。如《...x关于的报告》末尾处应写“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属于典型的呈转性报告可是往往被当作了请示。
3.请示与报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景或者既报告情景又夹带请示事项,这些形式都不贴合文种的使用规范。如《...x关于...x的请示报告》,这类文件形式,其资料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这种混合的形式,极易使上级机关理不出头绪,处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误了另外几件事情。
请示和报告是两种常见的文种。但在现实中,二者常常被人们所混淆。其实,这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文种。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遇到这样的情景:你向领导口头请求解决某一个具体问题,领导便说:“这样吧,你写一个报告,供领导研究解决。”
在那里,这个所谓“报告”,其实不是“报告”,而是“请示”。为什么因为按照国务院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对“请示”作了如下界定:“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也就是说,凡是请求上级指示、批准的事项,都要用“请示”。而对“报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是这样界定的:“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这显然,与“请示”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上述领导所说的“报告”,其实就是“请示”。
为什么领导不说写一个“请示”呢那里面有两种情景,一是领导仅仅是一种口语习惯,长期以来,由于二者常常被人混淆,所以习惯成自然,便脱口而出,说成“报告”了;二是某些领导本身缺乏公文知识,对“请示”和“报告”的区别不了解,把“请示”当成“报告”了。
但作为文职人员,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应当力求严谨。那么,怎样区分二者呢下头根据我个人实践,谈谈二者的相同点和不一样点。
相同点:“请示”和“报告”都属于上行文,即下级向上级反映情景的公文。
不一样点:
(1)“请示”是请求上级给予批准或答复,同意或不一样意,上级都要给予明确的意见;而“报告”,只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上级能够不予批准或答复。
(2)“请示”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呈送和抄报;而“报告”一般情景下,虽然也仅有一个主送机关,但能够就相关的上级部门进行抄报。
(3)上级机关收到“请示”后,无论是同意,还是不一样意,必须用“批复”的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因为“批复”是“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而上级机关收到“报告”后,能够“置之不理”,不需要进行答复或批准,也不需要用“批复”。
×××化工厂关于贯彻按劳分配政策两个具体问题的请示。
省劳动厅: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之一。几年来,我厂由于认真贯彻了按劳分配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职工的社会主义劳动进取性,使得生产率成倍地增长,乃至几倍的增长。
为全面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调动职工的劳动进取性,现就两项劳资政策问题请示如下:
一、拟用1990年全厂超额利润的10%为全厂职工晋升工资。其中,1990年4月30日在册职工每人晋升一级,凡班(组)长和车间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其以上领导和先进人物再依次晋升一级;全厂技术突击组成员每人浮动一级工资,组长每人浮动两级工资。
二、拟用1990年全厂超额利润的10%一次性为全厂职工每人增发奖金平均100元,具体金额按劳动出勤率和完成定额计算。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化工厂。
xx年xx月xx日。
关于购置数码单反相机的请示。
公司: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原始资料的收集和储备,更好地用视觉形式宣传我部的模范团体和先进个人,现需购置一部数码单反相机。
经市场询价,有两种品牌供领导参考:
1、尼康d90,价格8000元(套机,含18—55mm尼克尔镜头一只);。
2、佳能450d,价格4850元(套机,含18—55mm佳能ef镜头一只)。
上述两款相机的详细技术规格附后。
妥否,请批复。
附件:尼康d90、佳能450d技术规格(略)。
办公室(章)。
xx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调整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已近3年,我厅根据《规定》第九条“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算并提出方案,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下达执行”和“最低工资标准每年7月1日前确定和调整一次”的规定,现提出确定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
一、1996年全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景。
199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1996〕61号)文下达最低工资月标准为130元、150元、170元、190元,各地按照《规定》精神选择结果是:全省179个县级行政区域内(不含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有37个县(市、区)执行130元,94个县(市、区)执行150元,36个县(市、区)执行170元,12个县(市、区)执行190元。1996年因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暂缓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企业有58户,涉及职工101319人,占全省企业职工人数的0.21%。各地劳动部门反映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3年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工会的密切配合,实施情景基本良好。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依法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进取的作用。
二、确定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
最低工资标准是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来确定的,它受物价、工资、就业等因素的影响,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逐步提高。根据我省目前情景,现行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调整,主要依据是:。
(1)我省1995年7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以1993年资料为主要依据,在1994年下半年测算和确定的,基础比较低。1996年采取微调的办法,每档增加5元或10元,调整幅度低于物价上涨幅度。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1997年有必要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4)1994年以来,我省已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两次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待遇,1997年7月将再一次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这对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必须影响。
三、确定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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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九
在2012年4月16日颁布,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是这样定义的: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
1.定义说明了请示两个重要的'特点,一个是请示属于上行公文,还有一个就是请示是请求性的文种。
(1)请求性。
(2)事前性。
(3)单一性。
(4)针对性。
(5)隶属性。
3.请示的写作要求。
(1)一文一事原则。即前面说到的单一性。
(2)单头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不多头主送,如果需要,可以抄送有关机关。这就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请示与报告不能混用,不能将请示写成报告,即不写“请示报告”。
(3)不越级请示。这一点,请示与其他行政公文是一样的。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除个别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一般不直接送领导个人。
(4)不抄送下级机关。请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时不得同时抄送下级以免造成工作混乱,更不能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批复的事项。
报告。
报告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
报告属上行公文,应用相当广泛。它可以用于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本本单位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批示的情况,反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陈述性(以叙述和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种,但它的叙述和说明是概括性的,除非情况特殊。)。
(2)建设性。报告的馔写目的是为了向上级机关达情献策,是为了上级机关更好地作出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的。
(3)沟通性。报告是“上传下达”的主要手段,目的在于加强交流。报告是上下级间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的主要公文之一。
相同点:同属于报请性的上行公文。
不同点:
(1)含义不同。请示是“请求指示、批准”,带有紧迫性;而报告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重点在反映情况上。
(2)性质不同。报告是陈述性的文件;请示是请求性文件。
(3)行文时间不同。报告是在事件前、事情进行过程中和事件后都可以行文;而请示是事先行文。
请示与报告都是上行公文,但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却是十分明显的。
1.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是有所恳求,要求上级机关批复;报告主要是下情上达,不要求批复。
2.行文内容不同。
请示主要写带有迫切性、需上级机关明确指示或批准的事项,行文时只能一文一事;报告则着眼于汇报或反映情况,既可一文一事,亦可一文数事。
3.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不允许“先斩后奏”;报告主要是事后行文,也可根据情况在事中、事前行文(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或开展工作、活动的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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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十
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xx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见或者提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景、提出提议的功用,但也有其明显的不一样:
1.资料要求不一样。请示的资料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资料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一样。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提议。
3.行文目的不一样。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景,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一样。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能够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要求不一样。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资料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能够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6.篇幅不一样。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资料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
7.标题写作不一样。一般来讲请示的标题中不写报告二字,就是x关于x..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中不写请示二字,就是x关于x..x的报告。
8.结束用语不一样。请示的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批准”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证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要求;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一般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答复的'词语。
9.处理结果不一样。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一般以批转形式予以答复,但也没必要件件予以答复。
1.把请示当作报告。就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x关于申请购买xx的报告》,指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x的要求,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情。这类应属于请示,而行文实践中有时恰恰使用了报告这一文种。
2.把报告当作请示。有些报告是下级呈送给上级并要求批转的报告,这类报告应属于呈转性报告极易被当作请示。如《xx关于的报告》末尾处应写“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x执行。”属于典型的呈转性报告可是往往被当作了请示。
3.请示与报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景或者既报告情景又夹带请示事项,这些形式都不贴合文种的使用规范。如《xx关于xx的请示报告》,这类文件形式,其资料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这种混合的形式,极易使上级机关理不出头绪,处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误了另外几件事情。
请示和报告是两种常见的文种。但在现实中,二者常常被人们所混淆。其实,这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文种。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遇到这样的情景:你向领导口头请求解决某一个具体问题,领导便说:“这样吧,你写一个报告,供领导研究解决。”
在那里,这个所谓“报告”,其实不是“报告”,而是“请示”。为什么因为按照国务院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对“请示”作了如下界定:“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也就是说,凡是请求上级指示、批准的事项,都要用“请示”。而对“报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是这样界定的:“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这显然,与“请示”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上述领导所说的“报告”,其实就是“请示”。
为什么领导不说写一个“请示”呢那里面有两种情景,一是领导仅仅是一种口语习惯,长期以来,由于二者常常被人混淆,所以习惯成自然,便脱口而出,说成“报告”了;二是某些领导本身缺乏公文知识,对“请示”和“报告”的区别不了解,把“请示”当成“报告”了。
但作为文职人员,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应当力求严谨。那么,怎样区分二者呢下头根据我个人实践,谈谈二者的相同点和不一样点。
相同点:“请示”和“报告”都属于上行文,即下级向上级反映情景的公文。
不一样点:
(1)“请示”是请求上级给予批准或答复,同意或不一样意,上级都要给予明确的意见;而“报告”,只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景,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上级能够不予批准或答复。
(2)“请示”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呈送和抄报;而“报告”一般情景下,虽然也仅有一个主送机关,但能够就相关的上级部门进行抄报。
(3)上级机关收到“请示”后,无论是同意,还是不一样意,必须用“批复”的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因为“批复”是“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而上级机关收到“报告”后,能够“置之不理”,不需要进行答复或批准,也不需要用“批复”。
省劳动厅: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之一。几年来,我厂由于认真贯彻了按劳分配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职工的社会主义劳动进取性,使得生产率成倍地增长,乃至几倍的增长。
为全面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调动职工的劳动进取性,现就两项劳资政策问题请示如下:
一、拟用1990年全厂超额利润的10%为全厂职工晋升工资。其中,1990年4月30日在册职工每人晋升一级,凡班(组)长和车间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其以上领导和先进人物再依次晋升一级;全厂技术突击组成员每人浮动一级工资,组长每人浮动两级工资。
二、拟用1990年全厂超额利润的10%一次性为全厂职工每人增发奖金平均100元,具体金额按劳动出勤率和完成定额计算。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化工厂。
xx年xx月xx日。
x公司: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原始资料的收集和储备,更好地用视觉形式宣传我部的模范团体和先进个人,现需购置一部数码单反相机。
经市场询价,有两种品牌供领导参考:
1、尼康d90,价格8000元(套机,含18—55mm尼克尔镜头一只);
2、佳能450d,价格4850元(套机,含18—55mm佳能ef镜头一只)。
上述两款相机的详细技术规格附后。
妥否,请批复。
附件:尼康d90、佳能450d技术规格(略)。
x办公室(章)。
xx年四月二十日。
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已近3年,我厅根据《规定》第九条"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算并提出方案,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下达执行"和"最低工资标准每年7月1日前确定和调整一次"的规定,现提出确定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
一、1996年全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景。
199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1996〕61号)文下达最低工资月标准为130元、150元、170元、190元,各地按照《规定》精神选择结果是:全省179个县级行政区域内(不含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有37个县(市、区)执行130元,94个县(市、区)执行150元,36个县(市、区)执行170元,12个县(市、区)执行190元。1996年因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暂缓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企业有58户,涉及职工101319人,占全省企业职工人数的0.21%。各地劳动部门反映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3年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工会的密切配合,实施情景基本良好。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依法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进取的作用。
二、确定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
最低工资标准是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来确定的,它受物价、工资、就业等因素的影响,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逐步提高。根据我省目前情景,现行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调整,主要依据是:。
(1)我省1995年7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以1993年资料为主要依据,在1994年下半年测算和确定的,基础比较低。1996年采取微调的办法,每档增加5元或10元,调整幅度低于物价上涨幅度。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1997年有必要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4)1994年以来,我省已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两次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待遇,1997年7月将再一次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这对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必须影响。
三、确定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提议。
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十一
“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文,是行政机关公文使用频率较高且容易混淆的文种。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将“请示”文种用“报告”文种呈送上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批复(答复),这样就容易贻误工作。因此,在撰写“请示”和“报告”时,要特别注意二者之间八个方面的区别。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讯问,报送文件、物品等。
“请示”是本单位无力无权解决或按规定须上级批准之后才能实施的事项;“报告”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比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级机关建议,须上级机关知道的事项。
“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可多事一报,但不得夹带请示的事项。
“请示”应事前行文;“报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主送或越级主送;“报告”可以主送几个相关的上级机关,其他上级机关也可以抄送。
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请示后,应及时批准、批复(答复),是办理件,下级应在收到上级批复(答复)后才能实施;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报告后,主要是了解情况,可以不答复,下级不用等待上级答复。
“请示”的篇幅比较短,一般不超过1500字;“报告”的篇幅相对较长,但一般不超过3000字。
“请示”在结束时用“特此请示”、“特此请示,请批示”、“请审示”等;“报告”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公文。“函”可分为商函、询答函、请批函(请求批准函、审批函)。“函”在公文往来中使用比较广泛,其主要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不相隶属的同系统部门之间询问和答复工作;二是请求平行或不相隶属的职能部门批准有关事项,不能用“请示”或“报告”,应使用“请求批准函”。
在公文撰写中,容易出现“请求批准函”误认为就是“请示”或“报告”文种,在与平行或不相隶属的机关行文时使用“请示”或“报告”,是欠妥的。“请示”与“请求批准函”有严格的区别,主要有:
“请示”是上行文;“请求批准函”是平行文。
“请示”的主送机关是具有领导、指导关系的上级;“请求批准函”的主送机关是平行或不相隶属的职能单位。
“请示”是请求批准、指示;“请求批准函”是请求批准某项职能事项。
“请示”的用语应尊敬上级机关;“请求批准函”应互相尊重。
“请示”的事项由上级机关批复下级机关;“请求批准函”的有关批准事项由受文单位复函(审批函)。
“意见”是对重要的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文种。可用于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作为平行文,提出的意见供受文单位参考;作为下行文,对贯彻执行有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应遵照执行,无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可参照执行。
这里着重谈谈作为下行文的“意见”文种。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拟稿人往往将“工作打算”、“工作安排”和“。
工作计划。
”作为公文文种行文,如:“某某单位20xx年xx工作打算”或“工作安排”、“工作计划”等,都是欠妥的。“工作打算”、“工作安排”和“工作计划”不是公文文种。可直接使用下行文的意见文种,规范的标题应为“某某单位关于20xx年xx工作的意见”。
“通告”是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种,其主送对象是不确定的。如:“某某单位关于xx的通告”。
“通知”是批转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
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十二
在公文处理时,经常能够看到请示与报告不分的现象,其实请示与报告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文种。
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功用,但也有其明显的不同:
1.内容要求不同。请示的内容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内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同。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建议。
3.行文目的不同。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要求不同。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内容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可以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6.篇幅不同。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内容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
7.标题写作不同。一般来讲请示的标题中不写报告二字,就是xxx关于xxxxx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中不写请示二字,就是xx”x关于xxxx的报告。
8.结束用语不同。请示的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批准”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表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要求;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一般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答复的词语。
1.把请示当作报告。就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x关于申请购买xxxx的报告》,指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xxx的要求,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情。这类应属于请示,而行文实践中有时恰恰使用了报告这一文种。
2.把报告当作请示。有些报告是下级呈送给上级并要求批转的报告,这类报告应属于呈转性报告极易被当作请示。如《xxxx关于xxxx的报告》末尾处应写“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xxx执行。”属于典型的呈转性报告但是往往被当作了请示。
3.请示与报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况或者既报告情况又夹带请示事项,这些形式都不符合文种的使用规范。如《xxxx关于xxxx的请示报告》,这类文件形式,其内容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这种混合的形式,极易使上级机关理不出头绪,处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误了另外几件事情。
造成请示与报告与不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有:一是理解上有偏差。有的同志没有正确理解请示与报告的真正含义,经常分不开请示与报告的界限,所以,动起笔来浮想联翩,鱼龙混杂,分不清到底应该是请示还是报告。二是拟写人员思想不够重视,没有意识到请示与报告必须分开的重要性,认为总是请示问题报忧不报喜,不如混合起来既请示了问题又汇报了情况。三是领导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您正浏览的文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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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十三
请示与报告虽同为上行文,但在行文上却存在很大区别。
(一)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是请求性公文,重在呈请,行文宗旨是希望得到上级机关的支持或批复;报告是陈述性公文,重在呈报,行文宗旨是下情上达,使上级机关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二)行文作用不同。
请示作为请求性公文,要求上级必须做出批复,体现了请示主旨的求答性与执行性的统一,这是请示所独有的;而报告只是陈述性公文,主要叙述事实,起备案作用,不需上级做出答复(呈转性报告除外)。
(三)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绝不允许先斩后奏;报告则比较灵活,尽量事前行文,但视情况需要也可事后报告或在事情进行过程中随时报告。
(四)主送机关不同。
请示必须坚持主送一个机关(受双得领导的机关可同时抄送另一个领导机关),因为多头请示易造成意见不一或互相推诿,从而延误时间,贻误工作。而报告一般应坚持一个主送机关,但根据需要可同时报送两个或多个主送机关。
(五)行文内容不同。
请示必须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文字简洁,内容单一,主题明确,以免使原来分属不同机关部门负责的若干事情混到一起,以便于上级批答处理;报告可以是“一文一事”的专题性报告,也可以视情况将若干有关联的事情综合在一起陈述,形成综合性报告。还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请示之中可以包含原本属于报告的内容,作为背景或缘由而使请示事项获得一种充足支持;但在报告中则不可以包含任何属于请示的内容,以免领导忽视对所请示问题的处理,从而影响工作。
(六)正文的格式不同。
请示行文简单,开头写明请示理由,接着提出请示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对已决定拟办的事项则应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最后用谦恭恰当的期复性语句作结。报告的正文,特别是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的报告,一般涉及面广,篇幅长,写法多采用总述与分述相结合。正文开头部分进行总述,概括说明诸如有关工作的背景、总评价等,然后在主体部分分述,将报告的内容分条列项一一加以具体说明。
(七)结束语不同。
请示与报告都要在结尾处提出希望和要求,但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急需得到解决的问题,行文用语应恳切谦恭,一般用“当否,请批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可否,请指示”等固定结语,且结语应单独成段;而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反映情况,无需批准,无固定用语,常用的有“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等结语,但绝不能使用类似“请批示、批准”等结语。
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十四
在公文处理时,经常能够看到请示与报告不分的现象,其实请示与报告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文种。
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功用,但也有其明显的不同:
1.内容要求不同。请示的内容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内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同。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建议。
3.行文目的不同。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要求不同。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内容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可以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6.篇幅不同。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内容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
7.标题写作不同。一般来讲请示的标题中不写报告二字,就是xxx关于xxxxx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中不写请示二字,就是xx”x关于xxxxxx的报告。
8.结束用语不同。请示的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批准”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表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要求;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一般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答复的词语。
9.处理结果不同。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一般以批转形式予以答复,但也没必要件件予以答复。
二、请示与报告不分的几种表现形式。
1.把请示当作报告。就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xxx关于申请购买xxxx的报告》,指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xxx的要求,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情。这类应属于请示,而行文实践中有时恰恰使用了报告这一文种。
2.把报告当作请示。有些报告是下级呈送给上级并要求批转的报告,这类报告应属于呈转性报告极易被当作请示。如《xxxx关于xxxx的报告》末尾处应写“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xxx执行”。属于典型的呈转性报告但是往往被当作了请示。
3.请示与报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况或者既报告情况又夹带请示事项,这些形式都不符合文种的使用规范。如《xxxx关于xxxx的请示报告》,这类文件形式,其内容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这种混合的形式,极易使上级机关理不出头绪,处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误了另外几件事情。
三、请示与报告不分的原因及负面影晌。
造成请示与报告与不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有:一是理解上有偏差。有的同志没有正确理解请示与报告的真正含义,经常分不开请示与报告的界限,所以,动起笔来浮想联翩,鱼龙混杂,分不清到底应该是请示还是报告。二是拟写人员思想不够重视,没有意识到请示与报告必须分开的重要性,认为总是请示问题报忧不报喜,不如混合起来既请示了问题又汇报了情况。三是领导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
请示与报告不分,往往为上级机关.正常的公文处理带来不便,还容易使上级机关错批、漏批文件,甚至有时延误事情的处理,严重影响公文质量。准确地报送请示与报告,可以使上级机关了解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增强上下级机关之间的交流。我们应下大力气纠正请示与报告不分的不良习惯,做到领导带头,有目的、有组织的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的学习及培训,普及标准化公文的写作知识,提高公文写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请示与报告不分的现象。
是请示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篇十五
常用的报告大体有4种,即综合报告,专题报告,答复性报告,报送文件、物件的报告。答复性报告要有针对性地回答来文中提出的问题,文字力求简要;报送文件、物件的报告把所报送文件、物件的名称、数量写清楚就可以了。这里重点介绍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的写法。
(一)综合报告。
综合报告的内容较多,写法上一般要注意三点:第一,要概括说明有关工作和活动的动态;第二,要点明工作或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倾向;第三,提出解决办法。一般情况下,综合报告要说明的工作项目较多,撰写时要注意突出重点,有调查,有分析,决不能面面俱到,堆砌材料。
专题报告主要有两种:情况报告和工作报告。情况报告,以反映经济社会动态、倾向以及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情况为主。反映情况要讲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防止问题交待不清;讲问题要揭示事物的本质,避免被表象迷惑。工作报告,也要汇报工作情况和问题,但以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为主。在写法上,开头要集中写情况和问题,然后以主要篇幅陈述工作意见或建议,这部分要力求从实际出发,符合政策精神,使之用得上,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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