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大全8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篇一
女方:汉族、1978年3月5日生,身份证号:户籍:天津市南开区万德庄大街万德花园a座4门301室。
双方于年4月1日在南开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合,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分割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子女问题:男女双方的独生女儿谢依翊,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医药费暂由女方承担,男方有探视权(每周一次)。
第二条房产问题:女方名下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万德庄大街万德花园a座4门301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三条财产问题:女方名下的丰田威驰牌轿车(津hc9996),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第四条债权债务: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服装街51号(正兴隆茶业),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女方继续承担责任;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公路一商茶叶交易中心136号(海峡正兴隆茶叶经营部)店,离婚后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篇二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相关合法拥有的财产归属约定如下:
一、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和协商,对于双方婚姻财产约定如下:
(一)甲方的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1、房屋:座落于___,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为甲方个人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甲方的牌型号轿车一部,为甲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归甲方所有;
4、其它甲方个人财产:(见财产详细清单一)。
(二)乙方的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1、房屋:座落于___,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为乙方个人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乙方的牌型号轿车一部,为乙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归乙方所有;
4、其它乙方个人财产:(见财产详细清单二)。
凡属甲乙双方分别使用、管理的其它财产包括私人用品,用具,衣物、床上用品、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债券、公积金、社保基金、商业保险金、等归各自所有。
(三)甲乙双方的婚后共同所有财产:
1、房屋: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和居住。
4、其他共同财产:为共同建立家庭,甲乙双方共出资购买了___________(见财产详细清单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5、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财产外,甲乙双方再无其他共同财产,但不包括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新的财产。
二、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
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自己所得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须征得配偶同意。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三、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
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______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凡处理超过______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甲方/乙方的原因导致离婚发生,甲方/乙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来对乙方/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车牌号为___的汽车归乙方所有,过户手续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之日起日内办理。
2、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位于___的房产归乙方所有,过户手续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起日内办理。
四、涉及到一方企业投资等的约定:
企业投资权益的一方,因经营需要该企业融资借款时,若此投资权益形式为,则该债务均为企业法人债务,与配偶无关;若该投资权益形式为,则该企业举债时一方应通知其配偶,否则视为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
五、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现有债务约定:
现有债务情况如下:双方因___,由___经手所欠债务___元,由___承担。
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
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因为共同的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因为共同的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子女因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情况下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七、对于子女______抚养费用的约定:
双方对于___由___承担抚养责任,___每个月承担___抚养费用______元,直至______大学毕业为止。
八、损害赔偿的约定:
如一方由于______主动提出离婚的(或不提出离婚),且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其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债权及债务外,有过错方应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______万元,支付方式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对方。
九、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本人签字按手印):
乙方(本人签字按手印):
______年___月___日。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篇三
李,男,19年月日出生,住址:省长沙市,身份证号码:。
王,女,19年月日出生,住址:省长沙市,身份证号码:。
我俩于年月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年月年购得位于市区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字第号,三室一厅,70、39平方米,为李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李单独所有,张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年月属李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市区),二室一厅,100平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李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刘单独所有,王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年张在县村建有私房一栋,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李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张单独所有,李无任何所有权利。
四、将来王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单独所有。
五、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六、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第六、第七条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八、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协议人签字:
1、首部。
(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
(2)具体分配方案。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
二、格式:
立约人:
证人:
财产范围:
分割方案:
立约人:
见证人: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篇四
协议人: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_____年_____月年购得位于_____住房一套,房产证号:_____,_____室_____厅,_____平方米,为_____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_____单独所有,_____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_____年_____月属_____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二室一厅,_____平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_____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_____单独所有,_____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_____年_____在_____县_____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_____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_____单独所有,_____无任何所有权利。
四、将来_____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_____单独所有。
五、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六、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签字:_____。
协议人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篇五
1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男方的共有份额归女方所有。
2轿车一部归女方所有,男方协助办理过户。
3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女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4婚内的存款归男方所有,其他债务也由男方负责偿还。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篇六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_________________。
四、债务的处理。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篇七
协议双方由于感情不和,经协商一致自愿离婚,现就婚内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
1、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市路弄号层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男方的`共有份额归女方所有。
2、轿车一部归女方所有,男方协助办理过户。
3、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女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4婚内的存款归男方所有,其他债务也由男方负责偿还。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女方: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篇八
甲方:aaa,男,汉族,住身份证号:乙方:bbb,女,汉族,住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现决定解除同居关系一事,现就儿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与bbb经人介绍相识,后于________年____月开始建立同居关系至今,双方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生育一儿,名为abc,现儿子跟随男方父母生活。双方确认abc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儿子。现双方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故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儿子abc归aaa抚养,bbb愿意承担儿子抚养费,标准为每月元,直至儿子成年为止。其余费用由aaa独自承担,aaa不得另行再向蔡x主张除上述约定好的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
二、女方享有随时探视儿子的权利,女方来探望儿子之前应提前通知男方。同时,男方也要信守承诺,保证女方对儿子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挠。
三、双方确认同居期间的没有共同财产,各自名下的财产保持不变。
四、同居期间双方无共同债权,也没有共同债务存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与对方无涉。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否则须赔偿对方伍万元人民币。
六、双方确认,上述协议是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愿意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一、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规定:新的《民法典》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非法同居财产分割: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变迁,道德意识的变化,非法同居现象比较普遍。非法同居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因为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而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典》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综上,关于非法同居法律关系处理应有别于民法典,但又不能脱离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财产处理上笔者倾向于属于共同财产,依法均分为宜。三、对于同居财产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双方可以在同居期间做个人财产约定。
2、对自己购买的物品留好相关的证据。
3、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物品,最好双方有个相互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