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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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扎实推进《市2004-2007年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05年4月20日至5月7日。
二、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和中外游客的饮食安全。
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环节是餐饮业,旅游景区、农村市尝城乡结合部是重点区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方便食品、熟食(肉)制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是重点品种。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22日)。
1、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根据本地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确定整治重点(要落实到具体品种、市场和景区),明确整治的步骤、目标和各职能部门的具体任务,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4月23日—25日)。
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
(三)检查阶段(4月26日—30日)。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统一组织,卫生、工商、质监、农业按照各自的监管环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巩固阶段(5月1日—7日)。
对整治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确保监管到位,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巩固整治成果。
四、部门分工。
(一)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主要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古迹,特别是乡村假日游周边的宾馆、饭店、旅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的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的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强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我市的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六)食安办要发挥统一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同时协调各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总责,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组织精干力量,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环节的监管到位。
(二)要加强日常监管:在重点整治餐饮业、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同时,要做好对其他环节、产品和区域的日常监管,防止工作出现漏洞。为预防万一,相关部门要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处理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搞好对口指导、抽查,并配合各区县政府做好整治工作。
(三)要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和事故上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节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当地的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便于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区县食安办要将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整治工作的总结材料于5月12日前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篇二
攀岩赛安全保障组:
为确保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国各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县食药监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和质监局,在全县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县重要集镇、市场、公路沿线、贵清山、遮阳山景区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同时,在全县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再造旅游大县”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确保此次攀岩赛有序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抓住“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的重要机遇,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成立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包明正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吕应龙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开祥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汪双平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员:由相关单位各抽调两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汪双平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排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污染情况,依法打击各种非法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排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企业质量档案。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打击食品流通环节中出现的非法经营、销售过期、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整顿规范城乡两级食品市场。
(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餐饮消费环节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对生产和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和商户进行排查,打击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惩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为。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完善食品流通可溯源制度。
(三)餐饮消费环节。
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行为。监督检查中小学食堂、校园周边餐饮点,及时发现和查处校餐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四)生猪屠宰。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排查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生猪屠宰,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县场。切实做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
(一)结合半年总结和督查,从7月13日至7月16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查找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
(二)结合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用两周时间全面完成,主要针对排查出来的、能在短期内解决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企业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方案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督查工作,全面实现工作目标。由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各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全程追溯、检验合格出厂、产品召回、不合格、变质、过期产品销毁等制度,严格按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能力,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食品经营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三废”排放的治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管理,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次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
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加强对主要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使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理。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惩处整改、跟踪复查等措施,以点带面,顺藤深挖共性、“潜规则”问题,直接彻底消除隐患,对不合格食品药品实行下架、退县,责令企业召回。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
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共享信息,切实做到监管无缝隙,整治出成效。在行动工作中,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4864150,传真:4864150,电子邮箱:zxsyjjbgs@)。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篇三
春天是万物复苏,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滋生的季节,也是郊游踏青赏花休闲的高峰期,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增大,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辖区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20xx年3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街道辖区开展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商店、小卖部、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大、中、小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周边的饭店、小餐馆等餐饮业、小食品店、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二)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奶制品、糕点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内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握规律,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农业部门加大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园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查以及养殖水域的环境检测,加强畜禽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解决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夏季蔬菜、瓜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协助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小企业、小食品加工点、小作坊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的行为。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和奶粉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的监督检查,将防亚硝酸盐中毒作为集体就餐场所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检查餐饮业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场所、设施、布局、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工作的指导,切实落实5桌以上农家宴申报备案聚餐制,严防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协助工信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街道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五)各社区要认真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制,在农户举办宴席前两天,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填写《农村宴席申报单》,及时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接到申报单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加强对冷冻饮品、儿童食品的检查,严格执行冷冻产品、儿童食品的生产、包装标准,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色素等行为,重点查处制售“三无”、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及非法分装、罐装冷冻饮品的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发现一件,依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一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食品安全“五进”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请在8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至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篇四
成立20120年绛县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监局食品科。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1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月1日至1月15日)。
本县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1月15日至6月1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6月1日至至6月30日)。
对我县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组织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每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告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于20xx年6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篇五
收集我县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数据,分析危害因素可能来源,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修订及跟踪评价以及风险管理等提供支持。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收集、汇总和分析医疗机构报告的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异常病例,重点关注婴幼儿、中小学生和孕产妇等病例,由预包装食品引起的病例,发生在餐饮服务单位的病例,聚集性病例,以及重症和死亡病例等。
2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2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通过对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的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收集和归因分析,掌握食源性疾病事件的高危食品和危险因素。
3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主动监测掌握本辖区食源性疾病地区和人群分布及其变化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为研究食源性疾病的流行规律、疾病负担、制定防控策略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二)食品污染、食品有害因素监测。
1食品中化学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开展常规和专项风险监测。
2开展食品放射性物质污染监测。根据《20xx年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对有铀(钍)矿山、核设施周围食品放射性本底进行监测,监测样品种类:蔬菜、粮食、茶叶、奶粉、家畜家禽肉类等类。
具体检验方法及要求参见《20xx年国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应采用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详见附件1)。
县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应当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信息报告与通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对辖区内可疑聚集性病例进行调查,并在“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上填写可疑聚集性事件处置意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定期对辖区内报送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提交分析报告。
(二)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详见附件2)。
我县监测机构在完成样品监测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测数据,发现重要食品安全隐患应当在核实后2小时内报送,并及时告知上级技术机构和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研判意见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定期对辖区内报送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分析报告。
承担我县食品放射性污染监测的地方技术机构采取网络直报方式于20xx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监测结果及工作总结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辐所。县疾控中心定期对辖区内食品放射性污染监测报送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适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分析报告。
县疾控中心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通报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监测样品数量不得少于州监测方案规定的任务量,优先采集本地产样品,科学设计采样方案,避免集中采样。
(二)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加强本地区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我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局应当收集并分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监测任务,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管理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监测任务,加强监测工作的质量管理,并应当对本单位承担风险监测计划任务的技术机构进行相应的培训,建立考核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培训和督导检查。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全县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以及质量管理。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要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信息完整无误,并按照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五)监测工作人员可以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助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和收集相关信息,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篇六
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和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全力以赴抓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点抓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食品包装袋和塑料杯和餐具环节等七个方面的整顿,推动食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实做好,保证人民群众节日安全。
一、成立“国庆”、“中秋”两节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范孝明所长:组长李汝生副所长:副组长杨金刚副所长、朱文迪为成员。
二、国庆中秋节前联系由各当地政府组织一次食品市场联合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内容检查;以月饼、食用油、蔬菜、猪肉、粮食、禽蛋、乳制品、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酱油、食醋、小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二是重点区域的检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节日市场聚集处、农村各类集市的检查;三是重点规范经营行为检查;强化食品经营户、小摊点、小卖店的管理,特别要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和食品质量,严防发生销售过期霉变食品和“三无”食品、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三、预防和日常巡查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食品市场检测点和食品检测体系的检测作用,及时发现“国庆”、“中秋”两节市场食品安全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有效控制有问题食品的流通。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学习贯彻力度,要求各乡镇食品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帐和散、裸装食品标签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促进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准入关口。引导超市、集贸市场、经营户加强自律,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对肉类、蔬菜等重点品种加强入市前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与此同时扎实开展各项食品安全巡查,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
四、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机制和预警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的应急反应能力,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篇七
为深入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遏制“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两超一非”等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在农村销售,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11月1日至11月31日。
(一)重点品种:米面制品、腌腊制品、散装食品、散装白酒、调味品、饮料、乳制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
(二)重点区域:农村中小学校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旅游景区景点等。
(三)重点对象:农贸市场、超市、小食品店、销售类小摊贩、食用农产品专营店等。
(一)强化日常监管。各监管所要对辖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积极开展农村地区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实行风险分级管理,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超市、食杂店的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各监管所要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充分引导发挥市场监管“四员”的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监管所、食品股要针对农村食品经营者存在的一些重点问题,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食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食品是否按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进行保存;是否存在“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销售者是否定期对贮存食品进行自查,并如实做好自查记录;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农村地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是否售卖辣条等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等。
(三)加强监督抽检。食品股要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以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面制品、糕点、大米等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要依法开展后处置工作,督促销售者下架、停止销售、退回或销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开展集中整治。各监管所,食品股要适时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根据日常监管及投诉举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农村食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加强示范创建。各监管所要根据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情况,对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无违规违法的农村食品经营者,择优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促进农村食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六)加大普法宣传。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普法进乡村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安全。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监管所于11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包括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统计表及检查表报至食品股。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神,扎实推进我市“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1、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7%(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大米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种分别要有增加;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要有增加。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以上,城区进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畜禽和病害肉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和2—3个百分点。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5、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1、加强农畜禽水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强化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健全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2、实施市场准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并严
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措施,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全面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
3、加强流通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健全食品市场行政监管、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等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行为监管和食品商标、包装标识管理,提高索证索票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推行食品经营者信用等级公示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深入实施“三绿”(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工程,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水平。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城区中心市场、卤制品、熏制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4、加强餐饮消费监管,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继续完善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推进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5、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和供应网络,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6、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开展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7、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质。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群众、学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保障食品安全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有效机制,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加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食品协管站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管为基础,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食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当前时期,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堂、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学生食堂、民工食堂、农村大型集体聚餐管理问题;解决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标准添加问题;消除散装油销售隐患,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对节假日案发的整治活动,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推进机制
1、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和项目数据库。要结合实际,安排制定工作目标推进流程,研究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
2、建立定期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向上级政府、上级部门报送一次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议,通报进展情况,讲评工作绩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强化宣传,大力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府及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篇九
按照《郎溪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__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食安办【20__】2号)和郎溪县教体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法安函〔20__〕33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于7月2日在全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确保宣传周活动有序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6月16日至7月2日。
二、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三、活动目的:
1.在广大师生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四、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分工,积极筹划,充分利用宣传周的有利时机,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组长:姚和子。
副组长:李大愚。
成员:丁明、严新韩、李娟、汪孝军、刘亭、任晓华、付磊。
五、活动内容及宣传形式。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政策法律法规为出发点,借助led显示屏制作宣传标语、利用主题班会形式上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落实一次国旗下食品安全知识讲话、推进“小手拉大手”落实食品安全知识进家庭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系列活动。
1、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内容涉及《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时间介绍,指出学生身边常见的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现象,宣布《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始,对学生参与活动提出要求。
2、组织学生观看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片。
4、开展禁止在校外摊点购买零食吃等活动。
5、有食堂学校要集中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培训活动。
6、校门口悬挂一幅横幅,其内容从上述“宣传内容”中自选或自创。
六、活动安排。
2.6月16日至7月2日,大力开展宣传周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主题系列活动,落实资料收集归档备查。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篇十
为确保“五一”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切实做好“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资食安办[xx]3号)文件要求,我镇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xx年4月26日—xx年5月3日。
重点整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旅游景点、农家乐、学校食堂等聚餐场所,检查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以及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的监管力度;对节日期间的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安全要严格管理和控制,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强化集中供餐特别是农村群体聚餐的申报备案制度的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周密制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落实消费重点环节的监管职责,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切实把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扎实开展整治,查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上报县食安办,一律查缴,并追查供应源头。
(三)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切实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以上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舆论宣传引导。各村、各相关单位在xx年5月3日前,将此次检查的情况上报镇食安办,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引导群众安全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