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典型案例分析报告(大全8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篇一
一、引言:介绍典型案例的重要性及其影响力(200字)
典型案例作为实践中的成功或失败经验,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某个特定领域的问题,解决实践中的难题,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研究价值。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总结,可以发现问题的本质、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为社会进步和个人成长提供参考。典型案例的分析有助于拓宽思维,提高问题解决能力,同时也可以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本文将讲述一则典型案例,并通过对其分析和总结,分享心得体会。
二、案例描述与背景分析(300字)
曾经有一位名叫李明的大学生,他在学校学习成绩优异,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并有着丰富的社会经验。然而,李明在找工作时遇到了困难。他发现,虽然学历和能力是求职的基本条件,但仅凭这两项优势并不能获得心仪的工作岗位。经过调查和分析,李明得出结论:求职成功还需要强调自己的特长,并且能够与企业需求紧密契合。于是,他利用学校教学实践基地,开展了一系列与就业市场需求相匹配的项目,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案例分析及经验总结(400字)
通过对李明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几个关键经验。首先,要提升就业竞争力,必须深刻了解企业的需求。只有清楚了解企业对于人才的要求,并与之匹配,才能更好地展示自己的优势,赢得就业竞争。其次,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并获取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为就业增加砝码。实践活动帮助我们学到更多的东西,培养我们的实践动手能力,丰富我们的社会经验,这些都是求职必备的品质。最后,通过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特长,并通过与市场需求的结合发挥出最大的价值。人才的职业发展需要与市场的需求进行对接,只有找到自己的特长并加以锤炼,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四、案例的启示与借鉴(200字)
作为一名年轻人,我们应该时刻关注就业市场的变化,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职业竞争力。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我们可以受到很多启示和借鉴。首先,我们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位自己的职业方向,明确自己的特长。其次,我们要注重学习实践的机会,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并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自己。最后,我们要时刻关注市场需求,学会与之契合,并及时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只有不断与市场需求保持紧密联系,才能在职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五、结语:典型案例的重要性与应用(200字)
典型案例分析是一种有效的学习和思考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分析和总结典型案例,我们可以发现问题的根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将其应用于实践当中。对于从事教育、管理、研究等领域的人士来说,典型案例是一份宝贵的材料和参考。通过研究典型案例,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避免重复他人的错误,一步一个脚印地为自己的成长和发展搭建坚实的基础。因此,典型案例分析应该被广泛应用于学习、工作和研究中。
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篇二
3319次
案例剖析一
她用青春赌明天
——四川省江阳供电局原收费员周燕挪用公款赌博案——
四川省江阳供电局原收费员周燕回挪用公款170多万元进行赌博,全部输光,1998年10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周燕无期徒刑,以赌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一个“赌博皇后”至此划上了句号,虽然她的余生将在大牢里度过,但是留给人们的教训却是深刻的。
一、赌博毁了她一生
周燕,女,宜宾人,1962年生,1980年工作,任供电局收费员,1998年因犯赌博、挪用公款罪被判刑入狱,时年36岁。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周燕爱上了赌博,开始,只是小打小闹,玩玩而已,输赢不大。1996年4月的一天,周燕回宜宾探望父母,在打牌时认识了某公司的经理刘某,并建立了恋爱关系,便在一起经常赌博。一次,刘某借了周燕500元,周燕多次催刘某还钱,刘某不还。周燕为让刘某还钱,便声称:“这500元是公款,你不还不行。”刘某得知周燕掌握有‘国库’,便有意思地对周燕讲:“你真抱着金砖还哭穷,你那里掌握有‘国库’,可以拿出来先赌一些大点的,等赢了钱再归还回去,谁也不会知道的。”不知是刘某的引诱起了作用,还是周燕早有这个想法,从此开始,周燕经过精心策划,准备在赌场大干一场。
1996年5月,刘某找到周燕借给2000元还赌债,当时,周燕身上没装那么多钱,便从自己刚收的电费中拿出2000元给了刘某。罪恶如洪水猛兽,一但罪恶的闸门打开,便会迅速催垮思想道德防线,走向犯罪深渊,也就是这2000元,使周燕第一次向公款伸出了罪恶之手。其实,周燕第一次作案,心内也很不踏实,害怕漏了马脚。为应对查帐,周燕把这2000元的存根联放在一边,不交会计做帐。过了一段时间,周燕看会计对此事并没有察觉,胆子便开始大起来。此后,不仅刘某常以赌输翻本为由向周燕要钱,周燕也开始在赌场想大捞一把了,结果,每次都是输光而归。赌博如吸毒,上瘾之后是不计后果的,输了想翻本,越想翻本越输,难怪人们常讲:像赌红眼的赌棍一样疯狂。周燕连输几次之后,不思悔改,反而赌瘾更大,心想:“公家的钱已经输得不少了,反正也还不起了,与其束手就擒,不如继续用公款赌博,也许还能赌赢翻本。”在这种侥幸心里支配下,周燕向罪恶之渊越陷越深。
周燕的赌资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收缴的电费,采取的手段则是“偷梁换柱”。每月收电费的高峰期,周燕都采取收不入账,收取电费的现金不存银行,不交会计记账,而是把收取的转账支票用于冲抵散户小金额存根,将散户所交的现金挪作赌资。周燕的赌瘾也并非一日形成。刚开始赌博时,周燕也是小敲小打,打打麻将,消遣时光,5元为底,30元到顶,之后,逐步增至50元、100元为底,100元、1000元为顶。玩的次数多了,便感到不过瘾、没意思,便想去外地到大赌场玩大的。
1998年上半年,周燕与刘某因赌资翻脸后,倍感生活无聊的周燕,对赌博更是到了疯狂的地步。周燕先后在宜宾、隆昌、浙江等地的大赌场赌博,并雇佣保镖陪同。开始是打的去,打的来,后来干脆雇专车接送进行赌博,一年下来,仅出租车费就高达一万多元。周燕最喜欢去的赌场是“百家乐”,她感到那里赌资大,刺激性强,动辄下注1万、2万,甚至更多,使在场的赌徒们个个对她刮目相看,这时的周燕,不仅没有一点罪恶感,反而心里有一股说不清的满足感。在赌场,周燕赢了,豪赌不休,输了,更不惜以每天5%的高息借贷继续狂赌,有时赌得旁人心惊肉跳、目瞪口呆,周围的人为此戏称周燕为“赌博皇后”、“百家乐皇后”、“大姐大”等。
二、惨痛的教训
从1996年至1998年,周燕涉入赌场仅仅两年,便挪用电费392万余元,除4万余元用于购买住房、手机、家电外,其余几乎全部用于赌博输掉。周燕所用公款进行赌博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罪有应得,但周燕一案的教训值得人们沉思。
1、必须自觉遵纪守法
“吃、喝、嫖、赌、抽”常被人们称为“五毒”,赌则是五毒之首,向来为人们深恶痛绝。旧社会,因赌,卖儿卖女者有之,典妾卖妻者有之,卖房卖地者有之,走上抢、偷、劫、杀之路者有之,被迫自杀者有之。现今,赌博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一是筹码越赌越大。二是官赌人员增多。三是赌法花样多变。四是不分境内境外。这些现象不仅会诱发许多社会问题,也是一些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催化剂,权钱交易的新途径。赌博犯罪,不仅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更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后果恶劣,危害严重,必须坚决打击,坚决取缔。
在澳门葡京娱乐城门口,有首“警世之诗”:“赌博无必胜,轻注好怡情;闲钱来玩耍,保持娱乐性。”然而,多少赌徒在赌场,往往暴富心切,赢了还想赢,输了想捞本,失去理智,近乎疯狂。结果,悲剧屡屡发生,赌掉了性命,赌掉了家庭,赌掉了人格,等到清醒,悔之已晚。赌博,从古至今,都被法律所禁止。在我国的刑法中,明文规定设有赌博罪,但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明知赌博犯罪,但仍我行我素,赌博成风,赌博成瘾,而且有些地方为捞黑钱,明里暗里开设赌场,为赌徒们创造赌博犯罪条件。因此,除国家严厉打击开设赌场和不法赌徒外,人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赌博的严重性、危害性,自觉遵纪守法,铲除赌博这一恶性毒瘤。
2、必须认真遵章守制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要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制度的作用不仅在于管人,更在于教育人。制度作为一种规范化的方法,具有刚性,在一定范围内和特定时间里,每个人都必须要遵守。有了科学、完善的制度,对于一项工作来说,落实起来就要以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制度不能因人而兴,也不能因人而废,执行制度,人人有责,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理事,可以避免和减少许多复杂因素的牵扯和干扰。一个人,一个单位,如果没有纪律、没有制度规范、约束人的思想和行为,便会无拘无束,随心所欲,利用权力,胡作非为,最终走上犯罪。常言说:“廉洁从业讲几遍,不如制度去设限”。制度是企业行为的依据,没有制度或有制度不认真执行,都会为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如本案,周燕之所以能大量挪用公款进行赌博,除周燕贪婪、暴富、侥幸的心里作怪外,制度上的漏洞也是导致其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如果开单据和收费分开,周燕只负责其中一项工作,排除合伙作案外,凭周燕一人,她就是有天大的本事,挪用公款的阴谋也无法得逞。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认真执行,制度再好也没用。从周燕一案可以看到,如果电费日报制度能够认真执行周燕就可能不敢挪用、不能挪用,即便是一时挪用,也会被及时发觉,及时教育,及时纠正,及时挽救她。可现实是,制度归制度,不执行归不执行,以至于使周燕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挪用电费392万余元用于赌博,真是让人触目惊心、匪夷所思。周燕犯罪一案告诫人们:一是必须自觉遵纪守法,远离赌场,铲除赌博恶习;二是必须自觉遵章守纪,健全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使周燕悲剧不再重演。
案例剖析二
他管电煤翻了船
——天津大港发电厂燃料公司原总经理彭桂生贪污受贿案——
1997年10月17日,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判处天津大港发电厂燃料公司原总经理彭桂生有期徒刑5年。彭桂生,男,党员,大专文化,曾先后在通化二道江发电厂、辽宁发电厂、锦州发电厂、大港发电厂工作,历任技术员、教员、专责工程师、计划科科长、生技科科长、燃料公司总经理等职。在数十年的工作历程中,求实的讲,彭桂生勤恳工作,任劳任怨,为电厂的发展做了一定贡献,曾受到领导和职工的好评。然而,在即将退休之际,却在电煤管理的岗位上翻了船,实在令人痛惜。彭桂生一案划上了句号,但他留给人们的深刻教训,值得人们深省,引以为戒,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一、理念动摇是彭桂生犯罪的根本
彭桂生出身贫苦,刚参加工作时,他曾立志,要努力工作,做党的优秀干部。他这样想,也这样做,深得领导器重,职工好评。很快入了党,并被任命为厂重要岗位的负责人。1992年末,厂成立电力燃料公司,这是该厂率先独立核算并走进市场的部门。由于燃料采购是关系电厂安全发电的重要环节,燃料成本又占生产总成本70%左右,厂出于对彭桂生的信任,让彭桂生出任了燃料公司总经理。彭桂生刚任总经理时,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不仅业务开展顺利,发展迅速,效益显著,利润可观,而且请吃不到,送钱不要,有些钱物退不掉,他也如数及时上交。因此,彭桂生一时成为电厂的“红人、能人”,并多次被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常言说: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随着业务的扩充,权力的扩大,什么进煤的、进油的、推销的、托门的、找关系的等等,整日络绎不绝。各式各样的人员出于各自的利益,不断变化手法,请客送礼,小恩小惠、精神贿赂、感情投资等成为常态。在形形色色的诱惑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彭桂生的思想也在悄悄地变化着。逐步信奉“理想是空的,金钱是实的”、“金钱至上,金钱万能”。一次,彭桂生与天津市某经济协作公司签订了一批供销页岩原油合同,第一批货到后,该公司经理张某主动上门给彭桂生送去5000元,这时的彭桂生已无思想防范,甚至认为:“我买了他们公司的油,他们的公司赚了钱,感谢一下也是应该的。”在此后半年多的时间里,该公司经理张某先后4次送给彭桂生贿金22000元。此时,彭桂生不仅没有意识到这是进一步步犯罪,反而认为张某“真够朋友”。就这样,彭桂生一步步滑向罪恶泥潭。
二、权钱交易是彭桂生犯罪的重要原因
1995年春节前夕,在电厂承包卸煤活儿的河北省定州民工队的队长王某到彭桂生办公室讲:“今年我们赚钱了,你也帮了不少忙,给你1万块钱,表示一下心意。”之后,彭桂生将这1万元以奖金方式分掉了。隔了一段时间,彭桂生拿出分钱的条子让王某看,王某心领神会地讲:“我回头再给你1万元。”后来,王某果不失言,给彭桂生又送了1万元。案发后,彭桂生对此事曾交待说:“我给王某看分钱的条子有两个意思,一是说你给我那1万元我没要;再一个就是你要有钱就再给我点。”当讲到王某为何给他钱时,彭桂生直言不讳地讲:“因为我在燃料公司当经理,他是卸煤的民工队长,定价、付款、结算都是我负责,他用得着我,所以他为跟我搞好关系,感谢我,才给我送钱。”彭桂生的这番言语,把权钱交易表白的多么清晰。
三、“小金库”是彭桂生贪污的祸根
彭桂生所在的公司在购煤过程中,曾规定每吨煤收2元回扣,两年中,共收回回扣80万元,彭桂生没入账,全部存入公司的“小金库”。1994年,彭桂生以公司可得利息为由,与主管领导商议后,与天津市燕华物资公司经理张某签订了提供40万元资金使用一年的协议,年息4万元,第一年利息同样入了“小金库”。1995年1月,彭桂生擅自作主,与燕华公司又续签了一年,年息6万元。该年7月,厂明令各单位禁设“小金库”,彭桂生与本公司会计曹某密谋,将“小金库”中现有的40万元顶替借给燕华公司的那40万入了财务账。这样,神不知鬼不觉,此账顶了彼账,为他们日后贪污埋下了祸根。1995年10月,彭桂生调离燃料公司,他没有将这40万元的情况讲清,反而在利欲驱动下,把手伸向了这笔贷款的利息。1996年元旦前,彭桂生在家给燕华公司的经理张某打电话,问利息的事,张某将2万元送到彭桂生家。几天之后,彭桂生与会计曹某同去找燕华公司经理张某,在吃饭桌上,三人商议:这40万元厂里财务账已冲平,本金由张某继续使用,利息照旧,三人平分,彭和会计曹某又各得2万元。案发后,彭桂生曾表露心声:“我调走了,正好有这么个机会,每年能得到2万元利息,心里得到一些平衡。”这是多么的荒谬!
四、应吸取的教训
彭桂生受到法律惩处,这是咎由自取,彭曾忏悔:“由于自己长期只忙业务,不学政治,不学法律,才走向犯罪。是党赋予了我权力,我却没按党的要求和原则去执行,我没顶住金钱的诱惑,是信心、侥幸心理作怪。在任何情况下,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要伸手,伸手必被捉。我将自己的沉痛教训再次告诫世人,伸手必被捉,千万千万牢记!吸取这个教训。”彭桂生的此段悔言,对世人来讲,仔细体味一下,或能从中受到一定教益。
1、应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纵观彭桂生犯罪前后表现,再次说明,世界观的改造是一辈子的事,而决不是一阵子的事。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勤政廉政、为政清廉、无私奉献,坚决反对以权谋私、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抑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真正做到廉洁从业、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如果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动摇,必然会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最终会被人民所抛弃。
2、绝不允许设“小金库”
针对“小金库”的危害,中央曾三令五申禁止各单位设“小金库”,但有些单位和个人仍我行我素。结果,在“小金库”中栽了大跤。“小金库”为什么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小金库”用起来方便,不受制度约束,不受财务监督,上能讨好领导,下能笼络感情,更为个人贪占大开了方便之门。“小金库”是十分有害的,它是肌体上的“恶性毒瘤”,是财经管理上的“黑客”,是诱发职务犯罪的温床。“小金库”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地腐蚀了党的干部队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毒化了人们的健康心灵。因此,根除“小金库”,必须像割除身上的毒瘤一样,痛下决心,斩草除根,否则,它就会威胁健康的肌体,甚至危及生命安全。纵观彭桂生的犯罪,正是由于设立“小金库”,为他实施犯罪提供了天然土壤。因此,必须按照中央指示,坚决制止设“小金库”,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案例剖析三
阳光采购下的阴影
——郑州电业局物资公司原经理李明学贪污受贿案——
2004年11月3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原经理李明学犯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判决:李明学贪污公款1,997,490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受贿817,802元,判处在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60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李明学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至此,涉案金额高达950万元而成为2004年河南省最大职务犯罪案件之一的李明学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画上了句号。
李明学任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后,在其掌权仅仅两年多的时间内,通过贪污、受贿等手段,疯狂敛财近千万元,成为2004年河南省最大职务犯罪案件之一,震惊河南,震惊全国电力行业。李明学之案虽然画上了句号,但其惨痛的教训却值得人们沉思。
一、理念动摇是李明学犯罪的根本 1967年9月,李明学出生于河南省武涉县农村,姐弟3人,生活十分清苦。5岁时,第一次坐农村小拖拉机去郑州,他看到一个清洁工扫完大街,把扫帚放进手推车内,心里感到很羡慕。心想:有朝一日自己若能走到这一步,也就心满意足了。从此,他心中只有一个理念,好好学习,走出农村,到大城市去,好好工作。1987年,李明学考取了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物资管理专业,他如饥似渴地拼命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1991年大学毕业后,李明学儿梦实现,他被分配到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工作。参加工作后,组织上也曾多次进行廉政教育,李明学也曾想:“一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不负党的培养,组织重托,做一个勤廉兼优的好干部”。为此,他勤奋好学,积极工作。特别是担任基建采购专责后,李明学将书本知识深入实践,展现了其经营管理的才华,工作很有起色,受到领导和同志们好评。2000年1月,33岁的李明学当上了物资公司副经理,2003年3月升任为物资公司经理。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自李明学任基建专责后,一些物资推销商便闻风而动,天天在他身边打转、套近乎,想方设法打开谋取利益的突破口。李明学开始对自己也很严,看不起那些势利小人,看不惯那些庸俗风气,他也常对自己敲敲警钟,只怕自己落入别人设计的陷阱。但随时间的流逝,接触世面的广泛,李明学慢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警惕,对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由厌恶到默认,由看不惯到看得惯,道德的防线逐渐起了质的转变。正如李明学犯罪后的忏悔所讲:“别人开始给‘红包’、‘回扣’时,自己不想收,也不敢收。当收下第一次贿赂时,我也曾恐慌、害怕、不安过。但过了几天,看看没事,也不知为什么就又收了。再后来,收贿就像上瘾一样,隔两天不收就感到不舒服。为此,我采取‘明为阳光采购,实为暗箱操作’之手段,在物资采购招投标、控制货款等过程中,刁难客户,迫使客户乖乖送钱。就这样,我的胃口越来越大,被捕前,仅收受的贿赂就达80多万元。
二、权力失去监督是李明学犯罪的关键
李明学在拥有物资公司的管理大权之时,也正是郑州供电区域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的关键时期,物资公司每年采购供应的电力物资就达2亿元左右。在供应公司,李明学是“一把手”,大权独揽,小权也不分散,“三重一大”规定,他根本不执行,事事一人说了算。一些客商了解了内情,为了推销产品,常常不择手段。据李明学自己交待:在一些招商中,给李明学送钱的人常常在门口排着队,一般都是把钱提前准备好,装入信封或用纸包好,见面后,简要三五句话,留钱走人。有的客商等不及,干脆弄个大信封,把钱和所提要求放在一起,扔给李明学便走。在供应公司,没有人能监督李明学,物资招标,纯粹是个摆设、或走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进谁的货物,进多少,如何定价,何时付款,都是李明学一人说了算。
三、“小金库”是李明学犯罪的温床
有人曾戏说:“小秘书”乱家庭,“小金库”乱财政。事实证明,“小金库”确实乱财政,它是个人随心所欲的提款机,是职务犯罪的温床。李明学就是这样,“小金库”竟成了他贪污的主要手段。如2003年3月,重庆某公司跟物资公司签订了一份1000万元的变压器合同,由于对方没按期履行合同,需支付供货延期费72万元,李明学找了一家公司,让将此款汇入该公司帐户,扣除税差剩余67.6万元,李明学先入本公司“小金库”,而后取出装入自己腰包。李明学私设的“小金库”,如自家的银行,为规避监督,他一方面给局签订承诺书:“如若设立‘小金库’,愿自动辞职”,骗过了局的监督;一方面又将“小金库”分置多人管理,化整为零,规避职工监督。李明学为扩大“小金库”财源,对外曾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凡中标供货厂家,结算时必须付1%至5%不等的“技术咨询费”。为从“小金库”中贪污方便,又想规避法律监督,李明学不打任何收据、不找任何借口便能随意从“小金库”中支取数额不等的现金,保管员也不问资金去向、用途,只在纸上记下便可。李明字对“小金库”定期核对账目,而后销毁一切原始凭据,使“小金库”无据可查。就这样,李明学先后贪污计200万元。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间没到,时间一到,全部就报。李明学玩权、弄权,胆大、狡诈,虽然猖獗一时,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李明学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案例剖析四
“小金库”害了我终生
——福建泉州电业局电力工程公司原帐外资金管理员林开锌挪用公款案——
福建省泉州电业局电力工程公司线路分公司原账外资金管理员林开锌因经济犯罪数额达152万元,1996年11月30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林开锌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1997年12月1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林开锌无其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林开锌,男1969年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1992年参加工作,1994年兼线路分公司帐外资金管理员至1996年案发。林开锌在1994年4月至1996年5月任管理员期间,未经领导批准,擅自20多次挪用公款152万元,供同学郑英儒挥霍而无法归还,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林开锌的犯罪过程,即简单又离奇,即触目惊心又耐人寻味。现将林开锌的犯罪过程作一简要剖析,以便人们从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一、官迷心窍挪用公款 林开锌有位初中同学名叫郑英儒,由于郑英儒油嘴滑舌,巧舌如簧,骗财骗色,人称“通天巨骗”。1994年4月的一天,郑英儒找林开锌“玩”,有意打开“上层通讯录”,向林开锌炫耀:“认识某某高官,某高官是他的干爸、干妈,某高官是他的‘老泰山’,郑英儒的一番鬼话,把林开锌羡慕得直流口水。林开锌想:”如与郑英儒搞好关系,将来不愁没有前途。”其实,林开锌哪里知道,这正是郑英儒向他下的圈套。几天之后,郑英儒以“高官女婿”的身份给林开锌打来电话,声称要“通过领导的关系做体育彩票”,让林开锌给弄上二三万元。林想“郑英儒后台硬,买卖包赢不赔,借给他钱,一是加深感情,二是不会亏本”。于是,便二话不说,迅速从“小金库”中取出公款3万元交给了郑英儒。林开锌当是时想:“郑的后台那么硬,以后可能会有大用场,让写个借条,岂不见外!显得自己太不够意思,以后需要人家帮忙时,还怎么好意思开口?”想到这里,林开锌摆出一付十分大度的姿态,连借条也没让写。
当年10月,郑英儒又找到林开锌,大肆吹嘘:“老泰山”大力支持我在厦门办加油公司,只是本钱太大,一时难以实施。”林开锌问:“需多钱?”郑英儒答:“100万元。” 林开锌讲:“一时没那么多。”郑说:“先弄几十万也好。”于是,林分10次从“小金库”中拿出70万元交给了郑英儒。
1995年10月,郑英儒给林开锌通电话讲:“我认识的某领导最近要做省里主要领导,市里的某领导也准备提到省里任职,不过现在竞争很激烈,要升官,得先疏通关系,大约需要100万元。等他们竞争成功了,我给他们说一声,把你调到省里弄个处长干干,也就是一句话。” 林开锌时有耳闻买官卖官之事,对于郑英儒的一席话,自然深信不疑。特别听到将来可给自己弄个处长干干,一时竟飘飘欲仙。于是,林开锌又把“小金库”剩余的70万元,又分10次交给了郑英儒。
对于“官迷”来讲,把官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在他们看来,只要有了官位,什么都会有的,因此,为升官,他们什么卑鄙的事都可以做出来。这时的林开锌已经官迷心窍,为与郑英儒保持“铁关系”,日后弄个处长干干,他把公司“小金库”的钱送光了,个人的存款送完了,便发动住在山沟的穷亲戚,让表兄从银行货款一万元,就连表姐卖了一窝猪崽所得2000元油盐酱醋钱,他也编了个急于用钱缘由,填了郑英儒这个“无底洞”。
二、沉痛的教训
林开锌挪用公款案发后,全局上下震惊,林开锌和郑英儒虽然分别受到法律制裁,但留下的教训值得人们深思:
1、“官本位”是林开锌犯罪的核心
江泽民同志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讲话中告诫全党:“历史上的腐败现象,为害最烈的是吏治的腐败。由于卖官鬻爵及其带来助长的其它腐败现象,造成‘人亡政息’、王朝覆灭的例子,在中国封建社会是屡见不鲜的。这种历史的教训很值得我们注意。”买官卖官,严重地破坏了人力资源正常的、合理的使用调配;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的、公正的竞争秩序;严重地破坏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破坏了为人民服务党的这一根本宗旨。林开锌为什么热衷于买官?根本问题是利益驱动。在林开锌看来,通过买官、升迁、重用,政治上提高社会地位,经济上可以通过权力几倍地捞回成本,组织上有了靠山,保护伞,可谓一本万利,何乐而不买官?但官迷心窍的林开锌万万没有想到,这场买官闹剧竟是一场迷天骗局。林开锌的犯罪,虽然他是上当受骗者,但促使他犯罪的核心是他“官本位”思想严重,他曾梦想“身靠大树好乘凉;一朝官到手,便把令来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升官发财已经使他到了利令智昏的地步。如果林开锌能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守思想道德底线,没有依附郑英儒升官的思想,郑英儒就是有“吹破天”的能量,其骗术也难得逞,林开锌也可以避免犯如此卑劣的罪行。
2、“小金库”是林开锌犯罪的滑梯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设‘小金库’弊端甚多。比如,政令不畅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以及其他的不正之风都与此有关。”“小金库”俗称叫帐外资金。1995年,财政部、审计暑、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文规定: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列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实践证明,“小金库”危害很大,害人、害已、害国家,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小金库”为少数领导干部违规使用资金提供了条件,往往成为贪污、行贿、挪用或私分的对象。“小金库”不仅破坏了国家财政、税务制度,扰乱了市场秩序,加剧了不正当竞争,而且极易引发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领导干部违规设置“小金库”,“小金库”又为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提供服务,多少案例证明,这是不争的事实。“小金库”之所以屡禁不止,甚至越演越烈,其主要原因正象有些人所讲:“小金库”像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库”用起来方便,不受制度约束,不受财务监督,更为个人贪占大开了方便之门。正像林开锌犯罪后在忏悔中所讲:“假如公司没有‘小金库’,我想给而没钱给郑英儒,也许我也犯不了罪,是‘小金库’害了我终生。“小金库”是肌体上的“恶性毒瘤”,是诱发职务犯罪的土壤和温床。“小金库”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地腐蚀了党的干部队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毒化了人们的健康心灵。因此,根除“小金库”,必须像割除身上的毒瘤一样,痛下决心,斩草除根,否则,它就会威胁健康的肌体,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3、不敢监督是林开锌犯罪的重要原因。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现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目前,在监督中也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这种“有权监督的看不见,看得见的不愿管”的现象,往往削弱了监督作用。在监督上,实际上最知情,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就是同级监督,但同级监督往往有碍于面子,怕闹不团结等而不愿监督。这样“虚监”、“弱监”、“漏监”,失去监督的权力怎能不犯罪呢?从林开锌一案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中央曾三令五申不准设立“小金库”,但线路分公司为了开支方便,却违反党规党纪,仍然偷偷设立“小金库”,为林开锌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特别是当线路分公司领导发现林开锌挪用公款后,因怕上级追究责任,既不敢向上级领导报告,也没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致使林开锌的胆子越来越大,花“小金库”的钱像花自己的钱一样方便,使企业的损失一步再一步的扩大,使林开锌的罪恶一步再一步的加深。话又说回来,如果线路分公司不设“小金库”,或者勇于知错改错,林开锌也不致于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林开锌一案划了个句号,掩卷静思,他留给人们的教训却是深刻的。从主观上讲,“官本位”思想是林开锌犯罪的根源,但从客观上讲,线路分公司不仅私设“小金库”,而且在发现林开锌挪用“小金库”时却一错再错,听之任之,致使林开锌一步步滑向罪恶深渊,这样的教训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案例剖析五
双色厂长的沦落
--江苏省戚野堰电厂原厂长杨德亮犯受贿案--1998年12月29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戚野堰电厂原厂长杨德亮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力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杨德亮,男,1945年生,大学文化程度,党员,高级工程师,常州市十一届人大代表。1970年,杨德亮分配到镇江谏壁电厂,1991年11月,调戚野堰发电厂任厂长,并兼任三产企业震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德亮任厂长的第一年,还能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厂2台20万千瓦机组按时投产和满发、稳发作出过贡献。在成绩面前,他骄傲了,他不仅听不进不同意见,甚至拒绝监督,唯我独尊,把自己凌驾于党委和集体之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根本不经集体研究,而是一人拍板,一人定调。杨德亮除揽权外,还有两大嗜好,爱玩白色(金钱),爱玩黄色(女人)。玩白色,他对公款,视为儿戏,不足三年,竟擅自对外借款担保一亿多元,使国家和企业蒙受巨大损失;玩黄色,他在色相的引诱下,常常不顾影响,不计后果。久而久之,人们送给杨德亮一个绰号,“双色厂长”。
一、玩色不能自拔
震华公司从波兰进口槽钢500吨,每吨4200元。当时,适逢钢材价跌。1994年5月,金坛市社头镇农民谢某和金坛华达公司法人代表丁某找杨德亮讲,想借些资金发展业务。杨德亮提出,若华达公司能将震华公司的500吨槽钢销出去,其货款可让华达公司占用一段时间。丁某听后,心生一计,同谢某一同使出“明亏暗赚”之招。8月,华达公司与震华公司签订了槽钢销售合同,每吨高达4730元。(每吨4200元加资金占用利息组成)总计货款236万元。合同规定:华达公司可分期付款,至1996年2月全部付清。当时,丁某以20万元预付款将槽钢全部提走后,剩余的216万元,至杨德亮案发,分文未付。10月,丁某与谢某又找到杨德亮,提出想做电煤生意,杨德亮明知华达公司是皮包公司,也明知企业之间不能拆借资金,但在利益及所谓交情驱动下,仍铤而走险,授意下属与华达公司签订了虚假的铝锭销售合同,以预付款的名义,从震华公司拆借150万元,满足了丁某的要求。
丁某和谢某为什么能将杨德亮玩于掌中。因为丁、谢深知杨德亮的嗜好,玩色。为此,丁谢二人经常出损招、贱招,请杨德亮赴宾馆、舞厅、歌房等场合,花天酒地、色情招待。丁某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姘头也拱手“送”给杨德亮,此时的杨德亮不仅没看透丁某的险恶用心,反而色迷心窍、醉入花丛。按照丁某的设计,杨德亮对丁某的回报是一笔笔的预付款和一张张偷偷盖好印章的担保书。到1995年1月,杨德亮发觉丁某根本没有还债能力,但又怕自己的私下交易的损失和色情服务的暴露,只好授意震华公司的下属与丁某签订7000吨生铁联营协议,使震华公司的500万元资金付诸东流。
江苏新龙工贸集团武进市供销公司女老板张某因做电煤生意认识了杨德亮,张某想利用杨德亮的权力赚钱,杨德亮贪图张某颇有几分姿色,二人一拍即合,多次发生两性关系。1996年8月,女老板张某因炒期货缺少资金,向杨德亮提出借款,杨德亮为了维系与张某的权色交易,满口答应,及时挪用企业资金50万余供女老板张某使用。
二、玩钱近乎疯狂 1996年,金泰工贸公司实际已停业,完全失去偿还债务能力,而此时,杨德亮私下为泰山商场的担保达500万元。杨自知任期将满,恐事情败露影响前程,遂以理顺债务关系为名,代表震华公司与泰山商场、金泰工贸公司签订了债务转移书面协议:即金泰工贸公司欠震华公司本金804.48万元,利息162.87万元债务由泰山商场徐某承担。徐某一面表示将金泰公司全部债务全部包揽起来,一面提出想用高息引资贷款来解决这些债务,要求戚野堰电厂担保,这实际上等于由电厂自己包保证别人还自己的债务,这样荒唐的协议,杨德亮也竟然答应了。6月8日,杨德亮擅自作主,在泰山商场向建行宜兴市支行的500万元存兑汇票保证合同上加盖戚野堰电厂公章,使徐某诈骗500万元得逞。
1996年5月,金坛市社头镇毛纺厂厂长谢某找到杨德亮讲:“你帮了我不少忙,这次准备了5万元,给你表表心意,请今后继续关照”。杨德亮讲:“你实在要送的话,明天送到常州来”。当天,杨德亮回到震华公司驻常州办事处,授意副总为谢某办理了90万元的贷款担保。次日傍晚,谢某在常州送给杨德亮5万元,时隔不久,杨德亮又偷偷为谢某的150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
杨德亮擅自对外借款担保达到了疯狂地步,仅1994年9月至1997年5月,在不足3年的日子里,便以戚野堰电厂和震华公司名义为无锡泰山商场、常州星帮物资公司等单位提供经济担保高达1.4亿多元,至案发,尚有21 笔计6972万元需承担担保责任。此外,还擅自将公款2398万元借给泰山商场和金泰公司,案发,尚有1322万元难以收回。
三、几点教训
杨德亮的犯罪受到了法律严惩,但也使国有资产遭受到巨大损失,杨德亮一案虽然结案了,但惨痛的教训却值得人们深思:
1、要警惕“糖衣炮弹”的袭击
毛泽东同志曾告诫全党:“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是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实践证明,确有不少曾为党、为人民做过不少贡献或有益的事情,但却过不了“美人关”,在“温柔陷阱”面前栽了跟头,有的失节,有的丧命,成了人民的千古罪人,这些惨痛教训必须认真记取。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古往今来,一切有识之士,都能够把握自己,以不沉醉于权力、金钱、美色为戒,而凡是沉迷于声色犬马,没有不玩物丧志的。”杨德亮的犯罪,首要问题是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但权色交易、色相诱惑也是其犯罪的重要原因。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提高警觉,要坚决拒绝色相引诱,经受住色相引诱,决不能栽在色情上,成为美色的俘虏。
2.必须按章办事
规章制度是企业决策的依据,行为的规范。没有制度,搞“家长制”、“一言堂”、“想当然”,凭“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没有不犯错误的;但有了制度,束之高阁,并不执行,把制度当摆设,那么制度再好也没用处。无章可依不行,有章不依也不行,制度必须具有“刚性”,不能因人而立,也不能因人而废。制度是执行政策的保证,制度如空中航线、海中航标、陆上轨道,飞机离开航线会迷失方向,轮船离开航标便会触礁沉船,火车脱离轨道便无法前进,人离开制度约束必然要犯错误或犯罪。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尤为重要。杨德亮的犯罪,是有章不循,有章不依也是重要原因。中央曾三令五申,多次明令禁止企业间借贷担保,杨德亮却在金钱、美色的诱惑下,违反禁令,弄虚作假,一次次擅自对外借贷担保,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必须强化监督
拒绝监督、规避监督、不愿监督也是杨德亮走向犯罪的关键因素。中央曾规定: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要经集体研究,杨德亮却凌驾于组织之上,拒绝监督,事事一人说了算;为规避监督,他对外借贷担保,常常偷偷地盖好借贷担保印章;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在杨德亮一案中也表现的淋漓尽致,杨德亮如果只有一次对外借贷担保,也许还能蒙人耳目,可是近三年时间里,在多达数十次的借贷担保中,负有监督智能的财会人员难道没有察觉吗?特别是其下属单位,不仅没有监督,而且还协助杨德亮弄虚作假,助纣为虐,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值得深思吗?如果各级职能部门能够实施有效监督,按章办事,杨德亮的犯罪阴谋决不会轻易得逞。
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篇三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经典案例分析:
自墨西哥的比索实行自由浮动汇率制以来,墨西哥近年来经历了许多重大经济事件,如大规模的贸易赤字、外汇储备的耗竭以及1994年12月的货币贬值,这些事件也给墨西哥带来了经济的萎缩与高失业率,然而,自货币贬值以来,墨西哥的贸易余额开始改善。仔细调查墨西哥的经历并就此写一篇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要经济指标的趋势。
2、调查比索贬值以前墨西哥国际收支困难的原因。
3、讨论该采取什么政策措施来阻止或缓和国际收支问题以及随后发生的比索贬值的问题。
4、从该案例中总结出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有用的经验教训。
在报告中,你也可以讨论任何与墨西哥国际收支问题相关的任何主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金融统计》提供了墨西哥宏观经济的基本资料。
布鲁斯伯里草药制品有限公司坐落于英格兰中部,靠近威尔士边界,是一家经营药茶、调料盒药品的老厂商,其产品覆盖整个英国以及欧洲大陆的许多地方。
布鲁斯伯里制品有限公司在向国外客户出售商品时,一般都用英镑结算,这样做是为了防范不力的汇率变动。然而,该公司刚刚收到了来自法国中部的一家大批发商的价值为320000英镑的订单,条件是3个月付款并以欧元结算。
布鲁斯伯里的财务长埃尔顿。彼得斯得考虑接下来的3个月里英镑对欧元是否会升值,以便弄清楚再以欧元付款时会不会抵消掉公司全部或大部分利润,虽然他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他仍然决定向公司的银行就如何规避汇率风险征求意见。
彼得斯先生从公司的银行处了解到目前欧元/英镑的即期汇率是1.4537欧元/1.00英镑,因此交易量应该是465184欧元。彼得斯先生还了解到英镑和欧元对美元的3个月远期汇率分别是1.8990美元/1.00英镑和1.3154美元/1.00欧元。银行建议根据两种外汇对美元的远期汇率所暗含的欧元/英镑的套算远期汇率,建立一个套期保值,卖出应收欧元、买入英镑。
如果你是彼得斯先生,你会怎么做呢?
1.4436欧元/1.00英镑
卖出465184欧元,得322238.8473英镑
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篇四
“性情老蒙”|水墨阁书画院创始人
我从事书画行业十二年,一直在做书画艺术品的宣传和推广销售工作。
有一次,听几位中书协的老师谈起“书法进万家”公益活动,发现行业里的草根书画家太多,由于缺乏经营,很多画家日常作品的销售都只能满足温饱。而老百姓去画廊,只能看到名家作品,且不论艺术价值,从价格上就根本消费不起。
当时我就意识到,草根画家的作品和普通百姓消费市场之间,缺乏一个流通的桥梁。正是看到这一痛点,我才开始着手宣传推广草根画家的作品。
最开始我选择从线下传统市场切入。我们在人群的聚集地搭设舞台,比如庙会、商业广场、步行街及文化公园,邀请数十名画家现场作画,这种方式让观众很有参与感,几百元的价格也迅速吸引了大批消费者。随后,我们又去了博览会、经济贸易洽谈会、中外文化交流会等高端交流场所。
在接触到直播后,我隐约感觉到这一形式将彻底颠覆传统书画行业。于是在2019年8月,我正式入驻快手。
在运营初期,我们涨粉比较慢,直到去年“快手116购物狂欢节”活动,借助了官方的引流和气氛营造,我们一下子就登上了百货榜第51名。
自那以后,我也逐渐摸索出门道,发现“连麦”也能够迅速帮助账号涨粉。
比如我们关注一些才艺类主播,这类主播的粉丝喜欢书画的比例更大。在和主播“连麦”的过程中,我们就有机会介绍“水墨阁书画院”,并邀请大家点击关注,从而将粉丝引流到我自己的直播间内。比较成功的一次“连麦”是让账号直接涨了10万粉丝。
除此之外,我也探索了很多不同的直播玩法。比如8.8元买字画、邀请书画大咖进直播间等,这给我们直播间的人气和销售额带来了明显的刺激。
对于平台上的“老铁”来说,他们可以用很低的价格收藏到草根画家成名前的作品。即便画家不成名,其作品也仍然具有足够的装饰价值;如果草根画家有朝一日能成为名师大家,那么前期几百元的收藏价格就相当于“免费”了。
即便是客户不懂得欣赏艺术,完成一副6尺牡丹也需要画家花费一上午的时间,几百元的价格绝对超值。
如今,水墨阁书画院已经签约了上千位草根画家,在最繁忙的“双11”,我们至少储备了6、7万幅作品。
自从将业务从线下搬到快手,我深刻感受到了直播带货对于线下实体书画机构的巨大冲击。
线上直播间在价格和销量上已经有明显优势。过去传统画家一年能卖出4幅画,一幅卖20万,现在来到我的直播间,一天就能卖出40幅画,一年下来也有大几十万的收入,而画家本人的影响力也大不相同。
未来,线上书画机构的大量出现可能会导致大批中小书画门店倒闭。线下的成本高、客流量少,如果没有资源要维持收支平衡太难了。
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篇五
姓名:刘正忠
班级:2012级汉语言文学2班
学号:2012014364
教师职业道德经典案例分析
——教育歧视,悲剧之源
一、案例背景
孙老师家教中心是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的的一所以提高高考艺术生文化成绩的私立家教中心,该家教中心借鉴其他私立学校的经典管理模式。有着教师加上作业辅导的大学生员工大概20人左右,我作为作业辅导教师之一,我很幸运的能够和五十多个同学一起拼搏在高考的路上,看着学弟学妹们的进步,我是欣慰的。孙老师家教中心同时和其他有名的高中不管是生源还是教师都有着很大的优势,因此给艺术生上课的老师基本上都是石家庄有名气的中学教师。孙老师家教中心形成了走读或寄宿相互结合的方式,学生每天基本都学习到凌晨两点多。
特别要指出的是该家教中心的校长也就是此教教中心的语文老师,该语文教师有着七八年的教龄。不管是管理学生还是在执行力方面都是雷厉风行,毫不含糊。但是在其富余经验和受到传统
教学
模式的影响下产生了许多问题,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当时一个成绩特别差的顽皮的学生为旁边的一个优秀学生讲解问题时,该语文老师走到那个学生面前,用蔑视的眼光看着他说:“这你也会????你还是别误导人家吧。”从此以后那个学生上课从来不发言,有的时候甚至躲着老师和家长经常出入酒吧、ktv等等娱乐场所,以致成绩直线下降。二、案例分析
由于老教师受到固化思想的禁锢,没有能够很快的适应新时代的学生,不能够完全的了解学生,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
第
三、
歧视学习差的学生,教师眼里感觉学习差的就是坏学生、就是不聪明的学生。由于教师存在不仅以上三点的问题,所以导致了不能够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打击了学生信心,以至于产生诸多悲剧。
三、案例启示
笔者认为不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私立学校还是我们的任何公立学校、甚至是我们大学生家教都应该以一颗作为“人的心”来面对学生,不管是学习差还是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我们都要相信他们,对此我想说对于自己的学生:“你都不相信学生了,谁还会相信他呢?”所以相信他吧,让他把话说完吧,或许是我们自己错了,我们不应该为了那么一点点的教师的尊严而去忽视学生的尊严,毕竟他们才是我们的未来。因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弯下腰和学生对话。
二、用良心传达知识。
三、用博大的思想去影响学生
四、用一生为他们创造未来
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篇六
“来找我拿授权,30盒面膜给授权,30盒都担心卖不出去,我就先不吐槽你的不自信了……”每天罗敏的“生意”就从在朋友圈和空间里面发这些信息开始。胆子大,是记者对她的最初印象。
在市区某投资公司做行政的罗敏一直都有个创业梦——自己做生意,自己当老板。但苦于没有启动资金,创业在之前仅仅只是个梦想。2013年,网上铺天盖地的“微商”创业故事唤醒了罗敏的创业梦,她也想这样做生意——用很少的时间维护,风险可控,成本低。
罗敏花了整整一个月在网上找寻要代理的产品,后来她选择代理一款比较知名的美容产品。这款产品需要自己先购买一定量的产品才能拿到代理权,别人都是最低限度的数量先购买两箱做最初级代理,然而罗敏一口气买了十箱,整整300盒面膜,才拿到了三级代理权。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罗敏告诉记者,要是自己对自己都没有信心,怎么能做好事情,创业就是需要“胆子肥”点。就这样罗敏正式踏上了她的“业余的创业”路。
早上上班之前在朋友圈和空间发一次产品消息,中午休息时间发一次产品代理消息,下午下班在微信上统一回复咨询产品信息的顾客,晚上确定订单,打包明天要快递的货物——罗敏就是这样一点点地“捡起”每个零散的业余时间,规划着自己的生意蓝图。
与其他淘宝商家相比,罗敏算是细心的,她认真地记下每个顾客购买面膜的时间和数量,做好顾客维护,预计顾客快要用完面膜的时间,发一条私人的问候消息,看顾客是否还有购买的需要。这使罗敏的生意慢慢做大,每个月的营业额在10000元左右。
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微商要成功首先要做的就是坚持。
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篇七
税务稽查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稽查工作,对于正确贯彻新税制形势下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打击偷逃骗抗税,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税收收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国税部门的稽查干部,增值税稽查是我们的重中之重。当前的税收执法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偷逃骗抗税行为屡禁不止,且手段不断翻新,有的违法数额惊人,性质十分恶劣,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而且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面对现实,我们稽查干部,只有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税务稽查,建立强有力的检查监督机制,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稽查的三项职能,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征管,促进反腐倡廉。
强化税务稽查关键是提高稽查干部队伍素质。税务稽查处于反偷逃抗骗税的前沿,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不断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并通过实践不断的去
总结
分析和研究,才能提高稽查人员税收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操作技能,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下税务稽查工作的需要。作为增值税稽查,其重点无非就是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两个方面的稽查。把握这两点,有关增值税的检查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因为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应纳税额就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一切增值税偷逃骗税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都是紧紧围绕这两个方面做文章。
我们根据实际检查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典型案例,分别从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两个方面进行归纳、剖析、总结,从中研究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检查方法,供大家在日常检查中共同学习、借鉴和探讨。
一、进项税额方面
进项税额是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抵扣项目,它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进项税额的检查,我们主要通过检查企业的“生产成本”、“原材料”、“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益”、“管理费用”、“待摊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明细帐,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凭证、运输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等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以及通过交叉稽核,金税协查等方法发现和核实问题。
1、购进固定资产取得进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首先,检查人员对其“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帐的进项税额专栏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于2002年5月18日银付20号凭证,购进机器另配件一宗,进项税额为9486元。检查人员对该笔业务产生了怀疑,经进一步审查该笔业务的记帐凭证与原始凭证,发现共开具有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内容为粉碎机配件,合计价款55800元,进项税额9486元,其对应科目为“低值易耗品”。经进一步核实实物,实际为购进的5台粉碎机整机。经对有关采购人员询问得知,是采购人员在购臵设备时,有意让供货单位采用化整为零的手段分开发票并将货物名称改为配件。在证据面前,企业财务负责人不得不承认了其购进应属固定资产的货物而计入低值易耗品,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9486元的违法事实。
(2)案情分析
该企业购进固定资产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将其转变为购进低值易耗品——另配件,从而达到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根据上述规定该企业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通过本案可见,纳税人的偷税手段是非常隐蔽的,这就要求我们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要明察秋毫,遇到可疑问题穷追不舍,既要作到企业帐证相(核)对,又要帐实相(核)对。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
(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人员在对其2002年度的“在建工程”明细帐检查时,发现7月份“某某酒精车间”借方有发生额。经了解,该企业正在新建一酒精车间,检查人员随即想到该企业可能存在从“原材料”库中领用钢材等物资用于基建的问题。因此先检查了该企业“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明细帐,未发现有钢材购进记录。随后又对“在建工程——某某酒精车间”明细帐对照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了检查,在其记录的工程成本中也无钢材项目。于是检查人员决定通过检查“原材料”明细帐核实问题。通过检查“原材料——钢材”明细帐贷方发生额及对照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出库单等,发现某某酒精车间领用钢材金额30万元,其中:5万元对应科目为“制造费用”;25万元对应科目为“待摊费用”,且无应交增值税的核算,经核实,发出的原材料为实际成本(不含增值税)。对上述疑点,检查人员询问了有关财务人员,解释说这些钢材是用于酒精车间设备的大中修理。为此,检查人员又进一步到该企业技改办了解并查阅了有关资料,但未发现2002年7月份以来的大中修理记录,却发现了某某酒精车间的工程预算书及有关工程成本明细表,从中证实该批钢材正是用于了新建车间工程,且金额数量均相符,并非设备的大中修理。在证据面前,企业财务人员不得不承认了由于当年市场需求扩大,白酒及酒精销量激增,造成当期销项税额过大,而进项税额抵扣偏少,为少缴增值税,企业将新建工程领用的钢材小额部分直接记入“制造费用”帐户,大额部分则通过记入“待摊费用”然后分期转入“制造费用”的方式进行核算,同时将工程耗用钢材的进项税额5.1万元全部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从而达到偷逃增值税的目的。
(2)案情分析
该企业采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领用钢材直接记入“制造费用”而不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的方法,从而达到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的目的。该企业逃避税收的手段非常隐蔽,且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我们在检查中要特别注意。检查此类问题,我们应首先检查企业的“在建工程”明细帐,审核检查期借方有无发生额;其次注意工程所用物资;然后通过检查“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原材料”等明细帐,核实其工程领用材料的来源,必要时可延伸到企业其他部门车间。如证实是从“原材料”帐领用,看其是否已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同时,通过此案例提醒我们在检查中还应该注意其他同类问题,即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用于其他非应税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增值税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
(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对其2002年度的会计决算报表中的损益表进行审核时,发现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3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2万元。经与收入明细帐核实,其“产品销售收入”帐核算的是产成品白酒与酒精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帐核算的是副产品酒糟的销售收入。因酒糟属免税产品,故企业已按规定将免税产品酒糟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包含的进项税额作了转出处理,经检查人员计算数额无误。但检查人员根据白酒生产企业所产产品的构成比例判断,其两者的收入明显不成比例。经核实企业“原材料”明细帐,也未发现有外购酒精用于生产白酒的核算,证明该企业所售白酒及酒精均为自己加工生产,从而更加怀疑企业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很大。为此,检查人员对其“产成品——酒糟”明细帐进行了查核,发现其贷方发生额与“其他业务支出”借方发生额的数量与金额相符,且产成品借方基本无余额。随后,检查人员在企业财务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其生产车间及成品仓库,并立即查阅了车间生产记录及产品保管帐,通过与“产成品”明细帐核对,发现有大量酒糟产品未在“产成品”帐中登记核算,而是由车间及仓库生产入库后直接销售,然后每月以报表的形式将销售情况上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将其记入“其他应付款”的贷方挂帐处理。检查人员通过核实“其他应付款”明细帐,共计隐瞒酒糟免税销售收入45万元,按规定计算少转出进项税额5.8万元。
(2)案情分析
该企业采用大量免税产品生产、销售不入帐,收取款项直接记入“其他应付款”挂帐核算的方法,造成免税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转出,从而达到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的目的。该企业逃避税收的手段非常隐蔽,其性质非常恶劣,这也是一些兼营免税项目的企业所惯用的手法,有的故意隐瞒免税收入,而有的则故意扩大免税收入范围,总之一个目的就是想尽办法偷逃增值税。
本案提示我们,作为生产企业如果其生产的产品中既有应税产品又有免税产品,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应当首先看其是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公式进行正确计算并转出了进项税额;其次,发现疑点找准突破口,通过对“产成品”明细帐与实物帐进行核对,查实其是否隐瞒了免税产品数量及收入。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
(1)基本案情
1、2、11、12月份用于职工宿舍取暖,其对应科目均为借记“管理费用”,这一部分共计金额32.5万元。该企业对上述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所购进的煤炭均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造成偷逃增值税4.23万元。
(2)案情分析
该企业利用本厂生产需要大量煤炭的条件,从中将部分煤炭用于本厂福利部门及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采取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帐而不进行“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核算方法,造成集体福利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作转出,从而达到偷逃增值税的目的。
本案提示我们,在检查中要注意鉴别企业购进货物是用于生产还是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但要审查其帐务处理更要对照原始凭证进行核实,即透过现象看本质。另外,这里还要区分企业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是产成品还是外购货物,若是产成品则就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而应作销售处理了。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
(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对其2002年度会计报表审阅时,发现8月份资产负债表中“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一栏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185,196.80元。询问企业财务负责人,说明是2002年7月份由于雨季到来,连日降雨过多,致使购进的原材料玉米、高粱等受潮霉烂变质,以及存放产成品白酒的库房坍塌,一部分散装白酒被砸碎,造成流动资产直接损失16.72万元,其中原材料——玉米、高粱损失10万元,产成品——散装白酒损失6.72万元。该企业根据损失额,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转出进项税额17,996.80元,经与损益表中进项税额转出栏核对,数字无误。通过核实明细帐,发现2002年8月份有两笔业务,企业帐务处理如下:
a借:待处理财产损益——流动资产损失
185,166.80 贷:原材料——玉米
75,000
——高粱
25,000
产成品——散装白酒
67,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966.80 b借:银行存款
668,800
贷:原材料
400,000
产成品
268,800 对于第二笔业务,检查人员提出疑问,随之对照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核对,发现原始凭证记载该笔银行存款为保险公司赔款。经询问企业财务负责人,说明是由于企业对大部分财产进行了投保,且由于该批财产损失的原因确系自然因素造成,故保险公司经过调查,给予了668,800元的经济赔偿。企业根据赔偿后的实际损失,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帐户,对保险公司已赔偿的数额未做损失处理,直接冲减了原材料和产成品,也未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通过核实保险公司认可的损失明细表,数额相符,经计算共计少转进项税额71,987.20元。
(2)案情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发生霉烂变质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该企业因自然因素及保管不善所发生的流动资产非正常损失只按保险赔偿后的净额转出了进项税额,其余损失均未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从而造成偷逃增值税。
本案提示我们,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情况在实际检查中经常遇到,检查人员一定要熟练掌握政策规定,认真审核报表、帐簿及凭证,对混淆界限,故意偷税的要严肃查处。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抵扣税款,偷逃增值税。(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根据该企业主要以粮食、瓜干生产白酒及酒精的特点,着重检查了企业“原材料”明细帐中粮食及薯类的购进情况,发现该企业主要以直接向农民收购农产品的方式购进原材料,且收购金额特别大。随之对照其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逐月进行了核实,发现原材料的借方对应科目为“现金”、“银行存款”及“应付帐款”,其中应付帐款贷方发生额累计230万元,且对方为邻县李某某。审核其开具销货方为李某某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发现单笔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几十万元,货物名称多为玉米和高粱。对于一个农业生产者来说销售粮食数额如此之大,且该厂经常欠款挂“应付帐款”,这种情况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怀疑。通过进一步审查“应付帐款”的借方发生额,发现其对应科目为“生产成本”。一般来讲,应付帐款的借方应对应银行存款或现金。为此,检查人员调来了仓库保管帐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帐实明显不符。在事实面前,企业财务负责人交代了实情:为达到偷税目的,2002年初企业按玉米、高粱的市场收购价格自行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凭证,并相应作了进项税额抵扣,开具金额共计230万元,抵扣进项税额29.9万元,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a虚开收购凭证
借:原材料——玉米/高粱
2,00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99,000 贷:应付帐款——李某某
2,300,000 b逐步结转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玉米/高粱 c虚“付款”
借:应付帐款——李某某
贷:生产成本
这样,“原材料”、“生产成本”、“应付帐款”作了平衡处理。为掩人耳目达到偷税目的,该企业将上述虚开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所含进项税额分期分批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分月进行了抵扣。经查实,共计抵扣税款29.9万元。
(2)案情分析
此案为典型的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本案启示我们,在增值税检查中不可忽视企业自行开具普通收购发票抵扣税款的问题。对那些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单位,虽然使用了税务部门统一的发票也要核实其业务的真实性,以免类似本案虚开普通发票作进项税额抵扣造成偷税问题的发生。同时,国税函[1995]288号通知还规定:“凭收购凭证扣税的,仅限于收购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时开具的经当地国税部门批准认可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对不按规定使用范围使用和违反收购凭证开具规定而开具的收购凭证一律不得凭其进行税款抵扣”。
(3)案件处理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五条规定,本案已构成犯罪,税务机关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偷逃增值税。
(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检查人员逐月审核了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联。针对当前煤炭经营市场混乱,个体经营者及小规模纳税人较多的现状,重点对其煤炭购进业务所取得的进项发票进行了检查,并对照“原材料”明细帐、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认真核对每一笔业务。结果发现11月份有两笔煤炭购进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销货方为某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金额合计12.4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并已付款,其帐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煤炭
12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120
贷:现金
140,120 后附有商品验收人库单及现金支票一张,注明收款人是李某某。检查人员就此业务产生了怀疑:
一、收款人与发票销货单位不符;
二、如此大的金额用现金结算不符合企业财务常规。检查人员进一步检查往来帐户发现应付帐款有李某某的名字,对此财务人员解释,收款人李某某系某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经理,因其经常来结算货款所以往来户就写成了李某某。经对“应付帐款—李某某”明细帐以往的业务检查发现,该户曾与企业发生过几笔业务,大多开具普通发票,开票单位却为某某煤炭经营部,全部为现金结算。针对这种情况,检查人员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询问,说明可能是企业改变单位名称了。为此检查人员分别将两企业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码记录下来,通过ctais查询,发现上述两企业均属于正常经营户,未发生过注销及变更登记。带着证据检查人员随后专程来到某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并对其法人代表赵某依法进行了询问。经询问得知,李某某系从事煤炭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因无专用发票错失多次煤炭销售业务,后李某某找到赵某要求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根据开票金额支付赵某2—3%的手续费,因赵某与李某某关系一直不错,故没有拒绝,便为其代开了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40,120元。
(2)案情分析
该企业在明知李某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下,却按其提供的虚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进项税额抵扣,从而造成偷逃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34号通知第二款规定:“在货物交易中,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并处以罚款。”通过本案可以看出,新税制实施以来,以各种手段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做手脚,伪造、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要求我们税务稽查人员必须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发票管理和监督,严查重罚,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8、取得运输发票不符合规定或未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
(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检查人员逐月审核了用于申报抵扣税款的运输发票复印件。发现在许多运输发票上开具有数额不等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通过核实申报的进项税额,均已按运输费用计算并进行了抵扣。另外,在检查中还发现该企业取得了一批货运定额发票及部分运输发票上发货人、收货人、货物名称及数量等项目填写严重不全,但均作为合法凭证进行了税款抵扣。经检查人员统计,共计金额156,500元,已申报抵扣税款10,955元。
(2)案情分析
本案从侧面上反映了我们在征管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当前,货物运输发票缺乏规范统一,企业发生运输费用单笔金额相对较小,抵扣率低,对进项税额影响不大,因此税务人员在对这些抵扣凭证进行审核时往往容易忽视。该企业正是利用这一点,从中钻了个空子,将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及不允许扣除的运输杂费,计算并抵扣了进项税额,从而造成偷逃增值税10,955元。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288号通知明确规定:“准予扣除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国税发[1995]192号通知规定:“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9、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未冲减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对该厂“营业外收入”明细帐进行检查时,发现9月份15#凭证的会计记录为:
借:应付帐款——某某玻璃厂
23,400
贷:营业外收入
23,400 经仔细审查记帐凭证与原始凭证,发现在记帐凭证摘要栏内记有”酒瓶折让”字样,其所附原始凭证是从销售方取得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至此,检查人员确认“营业外收入”所记载的前述内容是企业从销货方取得的折让,该厂按折让金额直接冲减“应付帐款”中的欠款,同时记入“营业外收入”的贷方,没有按照规定相应的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经逐笔审查“营业外收入”贷方发生额,发现共发生销售折让额175,500元,应扣减进项税额25,500元。
(2)案情分析 企业收取销售方返还的折让及进货退出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按政策规定,企业应该以从销售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记载的数额,抵减当期的进项税额。否则,就构成偷税行为。
此案中,企业将进货折让全部作为“营业外收入”核算,检查人员比较容易发现并核实问题。但如果企业不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而是借记“应付帐款”或“银行存款”,贷记“原材料”,则检查起来就复杂的多。因为通过审查帐簿一般较难发现问题,即使发现了问题,也只是从性质上予以确认,要查实所有问题,则必须耗费大量的时间在凭证中一纷纷去查找。因此,从另一个方面讲,作为日常管理的征收机关在给企业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后,要注意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如实地及时地抵减进项税额,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以上是检查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常见的几种利用进项税额进行偷税的现象。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税收政策和税制结构在不断的变化更新和完善,企业进行偷税的手段也更加隐蔽,新的形势向我们稽查人员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稽查人员只有通过不断的加强知识更新,刻苦钻研业务技能,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在实践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才能积极的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税收征管,严厉打击一切税收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国家税款的流失。
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篇八
姓名:苏刚专业班级:营销(21101)学号:111441102
5北京时间9月3日,微软宣布,将以72亿美元收购诺基亚手机业务,微软将以37.9亿欧元收购诺基亚的设备与服务部门,同时以16.5亿欧元购买其10年期间专利许可证,共计54.4亿欧元,约折合71.7亿美元。由此,从今往后,诺基亚的设备与服务部门将迎来新生,成为微软的一部分。然而,这场奇怪的联姻究竟会带来何种改变还难以知晓。合并完成只是一个开始,要真正融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那么现在对于微软收购诺基亚这一事件,微软为什么要收购诺基亚?这对双方有什么利与弊?微软和诺基亚将制定怎样的战略决策?基于这些问题作如下阐述:
微软并购诺基亚的原因。众所周知,谷歌两年前以125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移动,而现在,全球软件巨头微软宣布,以约合71.7亿美元的价格收购诺基亚。这无疑是it界再曝重磅并购。微软和诺基亚已经展开了密切的合作,但依然独立运作。即便双方经常合作,但开发流程仍然步调不一。他们有着各自的资源、工具、文化和商业机密,这会极大地影响效率。通过收购诺基亚,微软现在可以从一开始就开发固件和硬件,因此从理论上讲,开发、制造和分销新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效率将会大幅提升。另外,微软认为,如果能够更好地理解硬件与软件的配合方式,便能将这些知识传授给既有的合作伙伴、开发者和运营商。
并购对双方的利与弊。对微软来说,通过收购诺基亚,微软补全了自己在移动互联网行业里的最后一环,成为了唯一一个从后台到前台,再到智能终端的一体化服务方案供应商。一方面在采购过程中可以向提供商争取更多的成本折扣,另一方面在使用中需要售后服务的时候,也更加方便。同时还有以下利益:
1、扩大手机市场份额,提升手机业务利润;
2、为用户创造微软手机的顶级体验;
3、防范谷歌和苹果公司妨害应用创新、应用整合、应用分发和应用经济。
4、借力智能手机发展形势,抓住一次巨大机遇。但对于windowsphone而言,收购只是一个开始,后续的相关工作效率提高等方面的问题才是更严峻的挑战。对于诺基亚来说,2007年诺基亚就开始陷入衰退;短短数年间,诺基亚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份额大幅下滑,功能手机领域也已经被三星所超越。销量急剧下滑,股价跌跌不休,持续巨额亏损,不断进行裁员,诺基亚面临着日益沉重的盈利与现金消耗压力。对于诺基亚来说,和微软合作,一方面,有助于诺基亚采取包括裁员在内的压缩开支方式,另一方面,也让诺基亚的功能手机充当起windows phone入门产品的机会,诺基亚智能手机将采用性能更强的windows phone 7(wp7)手机操作系统,从而逐步放弃功能已老化的symbian平台。
双方将制定怎样的发展战略决策。微软应该去学习谷歌的模式。软件也好,系统也好,按份收费的模式太过短浅。在“设备与服务”战略中,服务的市场空间更大,而且良好的服务系统非常有利于业务链的良性循环和扩张。业界人士已经指出,诺基亚感受到了来自苹果和谷歌的巨大压力,而后两家公司能够取得市场成功,主要是因为制定了符合市场发展潮流的战略。则诺基亚今后应该采取的有效措施是:只销售两款手机。在全球公众中,大量潜在用户购买手机后,只使用手机的通话功能,针对这部分人群,诺基亚应该推出一款设计精巧、功能超级稳定、无需具备互联网接入功能的普通手机,该产品一定要保证最好的通话质量、尽量延长电池续航时间。其次,诺基亚应该利用微软wp7平台设计出一款高端智能手机。该产品应该在通话质量上超过iphone,配备性能更强的摄像头和显示屏,总之要在硬件配置上超过当前已上市的所有智能手机。诺基亚还应该重视产品外观设计,并加强市场营销活动。这才是适应市场发展潮流的解决方案。此外,双方的合作领域还将横跨搜索引擎、地图服务及应用程序开发等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