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住宅质量保证书时候给业主(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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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时候给业主篇一
公司向住户的 小区 路 巷 号 单元室住宅,建筑面积本着对住户负责的原则,现对该住宅的结构、部件、设施以及维修等方面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 符合国家和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和规范。
二、 年 月 日,通过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有书面证明材料。
三、 住宅自交付备案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在以下期限内出现下述工程质量问题的,由本公司承担保修责任:
1、 屋面防水工程8年;
2、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8年;
3、 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 电气管线2年;
7、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8、 管道渗漏2年;
9、 管道堵塞2个月;
10、 卫生洁具2年;
11、 附属工程、绿化1年;
12、 装修工程1年;
1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14、 白蚁防治按国家有关规定。
15、
以上保修内容中的 项,本公司已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维修时限为自接到用户报修时起家庭水电急修不过夜,小修3日内进行。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责任。
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和不当装修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四、住户入住以后,有关住宅质量方面的信访或投诉,可直接与 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联系人 ;邮编 ;地址 。
五、住户对信访或投诉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的,可以与本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如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反映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买卖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公司
住宅质量保证书时候给业主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业主:
你们好!
由我公司承建的贵单位住宅楼,经双方共同努力和有关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现已竣工,并即将交付使用,在贵单位乔迁之际,我公司特向各位领导及住户作如下质量保证:
本工程整个施工过程均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精心组织施工,每道工序都事先作书面技术交底,班组个人之间,每道工序完成均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是由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经公司质检科验收合格后,再报请监理公司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该工程基础主体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结构上无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隐患。
1、各位领导及业主:在你们乔迁之前,请仔细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认真检查水暖.电等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并配合我方人员清理设备清单(门窗、玻璃、座便器、散热器均由甲方供货,不在包修范围之内)。
2、在您乔迁之前,如发现质量问题,请您把问题集中, 我公司将在交付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3、对于我单位承包范围内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本公司负责处理,直至你满意为止。
4、如用户人为损坏者,则不在保修范围内,我单位可以提供材料和条件下派专业人员上门服务。
5、对于工程质量的保修期限,我公司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附此《质量保证书》还配有该工程《使用说明书》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用户应按《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
以上是我公司本着对用户负责的态度而作出的承诺,同时我公司全体员工衷心的祝愿您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时候给业主篇三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路号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年月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六、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住宅质量保证书时候给业主篇四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
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 区(县)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 年 月 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 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监制说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住宅质量保证书时候给业主篇五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路号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年月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六、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住宅质量保证书时候给业主篇六
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 开发公司,对我单位开发建设的 住宅楼工程,承诺如下: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一)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 装修工程为2年。
(六) 门窗为1年。
(七) 地面、楼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
(八) 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水嘴1年。
(九) 灯具、开关、插座1年。
(十)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一) 本公司承诺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在接到用户保修通知后,七天内进行保修。
(二)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应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五) 《住宅质量保证书》未尽事项,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六) 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证范围:
1、 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 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3、 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结构、设施、管道、线路设备及其他装饰装修项目。
住宅质量保证书每户(套)一份。
公司或物业维修负责人 ,维修电话
建设(开发)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时候给业主篇七
1、定义: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5、给付时间: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4。保修期规定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3] 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5。给付时间
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住宅质量保证书时候给业主篇八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防城港市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 年月 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
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时候给业主篇九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
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质量保证书时候给业主篇十
尊敬的住户:
开发公司:青岛市市南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0xx年5月30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青岛市李沧区百通依山小居14#楼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20xx年月日通过青岛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手续齐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资质证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调动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时候给业主篇十一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________
投诉部门:________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办公地点:________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证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3.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结构、设施、管道、线路设备及其他装饰装修项目。
住宅质量保证书每户(套)一份。
公司或物业维修负责人:________,维修电话:________
建设(开发)单位(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时候给业主篇十二
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发公司,对我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楼工程,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等级合格。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六)门窗为1年。
(八)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水嘴1年。
(九)灯具、开关、插座1年。
(十)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本公司承诺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在接到用户保修通知后,七天内进行保修。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应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五)《住宅质量保证书》未尽事项,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签发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