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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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一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二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企业经营范围
第五条合伙目的:为社会创造税收,解决就业问题。
第六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方式:企业从事就业咨询与培训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条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性别住所
第五章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第八条合伙人出资额为人民币450000元。
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缴付出资的期限合伙人方式
合伙人各自出资于10月9日以前存入银行验资户,并出具由全体合伙人确认的出资证明。
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章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一)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二)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五条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二)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四)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五)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六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二)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四)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一)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三)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八条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章入伙、退伙和出资的转让
第十九条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五)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七)《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合伙人分别为可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出资转让的条件:
(一)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五)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九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二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企业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七)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协议生效,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第九条依期如数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额0.5%支付企业的违约金;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由于各种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协议。
不可抗力按公认的定义解释。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必须发行本协议,不得擅自违反或提出新改动意见,除法律有关规定可免除责任或者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外。
如有违反,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附加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应改动之处,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或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自订立、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一式6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一份,存档一份。
合伙人(签字):合伙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三
合伙人甲方:身份证号:合伙人乙方:身份证号:为了规范合伙人的行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本着公平、自愿、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购买挖掘机的概况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一辆 挖掘机(以下简称挖掘机),出厂编号为 ,挖掘机价款为万元。
2、甲、乙双方以合伙方式经营挖掘机。
3、本协议在挖掘机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第二条、双方共出资 万元,挖掘机产权份额如下:
1、甲方出资 万元,占购买挖掘机总金额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乙方出资 万元,占购买挖掘机总金额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2、双方约定以乙方名义为挖掘机办理产权登记,但挖掘机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
3、甲、乙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即各二分之一)分配挖掘机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亏损、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修理费、拖车费、油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以及其他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经营期限 年,从年月日到 年 月 日。
第四条、挖掘机的日常、业务、财务管理及利润分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
2、挖掘机由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3、挖掘机运营时,由甲、乙双方各自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的详细账目,并定于每月的最后一天进行核对账目,共同认定并签字。
4、每月业务收入由乙方负责管护。每月挖掘机实际收到经营收入,扣掉油料消耗、维修费用、司机工资、管理工资、保险、税金、拖车费、提成等后,是每月经营纯利润。甲、乙双方商定在经营纯利润数出来后的3天内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每月分配一次。挖掘机的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利润内优先支付,盈余、亏损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挖掘机业务的承揽:
甲、 乙都可以独自承揽业务,他人也可以介绍业务。为扩大业务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商定:经甲、乙一方独自承揽的或介绍人介绍的业务,该业务以实收的工程款为基数,按5%给独自承接的一方或介绍人业务提成。
第六条、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挖掘机的转让、出租;
2、挖掘机的经营事项;
3、挖掘机的抵押事项;
4、挖掘机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他有关挖掘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任何单方对挖掘机擅自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七条、亏损的处理:
方协商将挖掘机卖掉,亏损部分各承担50%。
第八条、合伙期满后的机械处理:
1、合伙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继续合伙,另行签订
协议;
2、如果要终止合伙,届时可以将挖掘机连同手续进变卖或转让,所得全部款项按本协议中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届时没有变卖或转让而是并伙,则按挖掘机的现有状况连同手续,由甲、乙双方进行估价(必须实事求是),由取得挖掘机的一方向对方支付按出资比例享有的应付价款。
3、如果挖掘机在合伙期限发生毁损、灭失,所得全部保险赔偿金,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权利:
1、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挖掘机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2、如违约方造成守约方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优先权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则,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挖掘机合股协议书
甲 方:xxx 地址:xxx。
身份证号:xxx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xxx 地址:xxx。
身份证号:xxx (以下简称乙方)
丙 方:xxx 地址:xxx。
身份证号:xxx(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丙共同协商,三方共同合资人民币xxx万元购买全额斗山xxx挖掘机一台。现作合股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资xxx万元(占总股份的xxx%),乙方出资xxx万元(占总股份的xxx)。丙方出资xxx万元(占总股分的xxx)。
二、挖掘机财产权按甲、乙、丙三方所占股分进行分配。
三、挖掘机分红与风险,甲、乙、丙三方按各自所有占股分进行分配。
四、挖掘机若需出售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协商妥当后,方可出售。
五、在挖掘机经营途中,若随方要退股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挖掘机折旧费后,按所占股分进行退股退款。
六、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执行。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谁方违约将付给另外两方违约金各伍万元并承担诉讼一切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在场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共同经营、共同盈利。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箱包(不含印制)(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合伙时间: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出资额及缴付期限。
(一)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货币认缴出资:
(二)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货币认缴出资:
(三)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计人民币___万元。
(四)合伙人应于_年_月_日前缴付出资。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并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三)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二)有关不尽事宜按《合伙企业法》办理或由合伙人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四)本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并盖章:
__年_月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五
代理商:
供应商:
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互信的原则,愿意共同拓展市场,促进双方童装产品的销售。需方承认和尊重供方的品牌、设计专利权,并主动维护森然公司的商誉;供方向需方供货,对产品品质负责,并按相应的合作商政策对需方的业务提供保护和支持。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区域和指标
1.供方授权需方为地区的区域代理商,需方负责在授权区域销售森然公司的童装产品,是供方产品在该地区和指定领域的唯一品牌代理合作商,需方有责任推广并达成销售指标,在协议有效期内,需方的.代理权受到供方政策严格保护。
2.需方不得通过其他非授权渠道在授权区内销售约定产品。
二、供货价格
1.以供方产品的吊牌价为面价,需方的进货价格为面价的三、结算与付款方式
1.每笔订单单独结算;
2.付款方式:
订单生成后,需方向供方账户支付产订金。待需方收到全部款式货品后,需方按约定以货到付款(物流公司代收,支持验货)形式支付余款。
四、i区域支持政策及售后:
1.区域严格保护;
2.供方市场部推广支持;
合作关系确认后,因供方需要提前一季度生产货品与需方当季销售货品的时间差,供方市场部愿向需方提供专业市场推广支持,把当季需要货品的客户引进到需方处买货,从而达到双方提高商品销售量和维持长期合作的目的。
3.提供产品宣传图册;
4.当季调换货支持;
5.供方提供每笔订单运费;
6.商品质量问题15天内包退换,运费供方承担;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4月7日。
需方信息
(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
日期:供方信息(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日期:
(该合同认定形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网传电子版模式据有同等于法律效应)。
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六
为了确保本矿山的正常生产经营,维护各位股东的合法权益,实行董事长负责制,经全体股东商议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本矿山实行董事长负责制,经双方股东选举以为董事长,为副董事长。
二、本矿山为股份制,因双方股东出资不等,在每月的盈利中实行先持平出资资金,资金持平后再退本分红。
三、矿山开采地点:。
四、本矿山分为两大股,其中包括内部股东占本矿山总股份的50%,包括内部股东拾人占本矿山总股份的50%,以和为本矿山的主要负责人,在生产经营中其他股东无故不得干涉两位负责人的决策。
五、本矿山为股份制,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本矿山煤矿负责,本矿山以其全部股东按其股份对本矿山煤矿的债务、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矿山的风险押金
1、矿山风险押金在每月的盈利中提取,风险押金分为个月全部提完,总金额为。
2、提取的的风险押金由代管,但由一方以本矿50%的股份做为担保,风险押金不能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动用,副董事长有权随时监管。
3、本矿山的风险押金是矿山生产安全的保障,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对银行实行抵押贷款和个人债务抵押,一经发现扣除一方本矿山所持50%的股份。
4、矿山风险押金在政策彻底不允许开采和矿山自动解散后按原有股东所持的股份的多少进行分摊。
5、股东在转让个人股份同样享有风险金所持股份的分摊权力。
七、财务、会计
本矿山的财务、会计要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的名义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办理。
1、财务、会计必须每月作出财务、会计报表。
2、资产负债表。
3、利润分配表。
4、工人工资表。
5、财会情况说明书。
6、本矿山的所有开支必须持有效票据经董事长签字,再由会计签字后方能报销入帐,否则视无效票据,由出纳自己承担。
7、本矿山如需添置大型设备和其它重大开支必须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商议后再作决定,决定后由两人签字后,再由会计签字后才能报销入帐。
8、本矿山出纳擅自借贷资金又无法收回的,又没有经过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同意签字的都由出纳自己负责。
9、会计对煤矿的进出票据要登记在册,做到帐清数明,对矿里的资金流失做到万无一失。
10、本矿山每月结算,每月所剩的盈利由会计造出报表后,由正、副董事长签字领取,其他任何股东在没有正、副董事长的指派和同意都无权领取所分盈利。
八、本矿山的组织机构
1、本矿山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本矿山的最高权力机构。
2、本矿山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资金,但是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若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则视为同意转让。
3、本矿山设有正、副董事长各壹名,会计、出纳各一名,地面管理员一名。
4、本矿山的正、副董事长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把矿山的股份随意转让给他人,不得损害本矿利益,一经查实取消本矿山的职务和所占股份,只退还持股股金的50%。
5、本矿山的生产经营以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必须负责上下关系的衔接和周边关系的处理,以及矿山治安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九、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人不得私自或合伙出售煤炭,而私自或合伙出售煤炭又不向会计报帐者,属贪污行为和盗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事人所持的全部股份。
十、各位股东要团结一心,共同搞好矿山生产经营,不准拉帮结派,勾心斗角,如任何股东在无理下挑畔事端一经造成后果者,由挑畔者负责其全部后果。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两负责人各持一份。请各位股东共同遵守,签字生效,如有补充协议与此协议无任何冲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七
合作方:(称甲方)
合作方:(称乙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军民融合的方针、平战结合、军民兼营"的指示精神,为更好更快的发展国防交通事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依照国交审批后的工程建设项目成立"项目工程管理部",交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全权负责所属项目的工程建设和管理,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其他约定的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特制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项目合作经营原则:本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和其他约定的工作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二条、在乙方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依照国交审批后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交由乙方实施、建设和管理,自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年内应保证广东省范围内及省外等项目之一工程建设,其后年度工程量不低于万元(所有工程项目甲方所下浮点不含在工程造价和取费标准内)。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的经营理念,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日常财务。工程款项通过甲方转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四条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和统筹资金。
第五条甲方任命乙方为工程部负责人,乙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主招用、辞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人员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报甲方备案。
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所需的相关证件。
第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享受财务监督权、审核权、工程质量以及安全检查权。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听取其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具体的项目工程签定补充合同,约定工程款的结算方式及时间、下浮点数。补充合同未做约定的,适用本合同约定,补充合同视同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可以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三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条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施工建设量来拨付工程款,每工程项目甲方在开工前期一个星期内不少于向乙方拨付工程款50%,余下的工程款项按工程进度拔付,该款项乙方保证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负责所有的管理事务,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提供项目工程管理部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移交给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每项目的有效证照以及相关有效文件,并负责每项目的款项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甲方须协助乙方处理项目属在地的社会关系。
第十五条乙方确保甲方所属项目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的保障,并服从甲方领导,为发展国防交通事业而努力。
第十六条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后,甲方该配合乙方完成合作经营期间所承接的全部工程施工及决算完成,并付清全部工程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30日前派员对乙方合作经营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结算。合同期届满之日,双方就财务、财产等事项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十九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递交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书一份。
第二十条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违约方在守约方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之内向守约方支付100万违约金。违约事由持续三个月的,双方都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第二、三、四、十、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第十五、十八条。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故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应向合同签订地所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
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八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丁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至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帐户
1.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股份比例。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股份比例。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股份比例。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股份比例。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3.在经营过程中,如耍追加投资,合伙人必须按所占股份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追加资金。否则视为放弃本合伙中占股份的所有权,所购物品均计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且根据使用年限进行折旧。
4.设立存取款帐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帐户。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分甲、乙、丙、丁。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要提前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2、时间:一般情况下x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自至止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经营的继续
(二)在合伙人丧失经营、管理旅馆能力、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近亲属的选择,既可以按退伙对待,酒店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合伙人的近亲属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某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利润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经合伙人协商合伙人分工如下:
1、张财:负责酒店全面工作
2、张观海:负责酒店的厨房、出口和酒店的管理
3、马建洪:负责酒店的进出货物的验收及仓管工作
4、曹汉生:负责在清远进酒店的所购的商品。
第十六条经协商张观海所未投入的5万元在酒店盈利合伙人分红中先扣除作为入股股金。张观海工资在春节前先领取5000元工资,春节后视情况再由股东研究决定,原则上一致认为7000元为基数。
合伙人的合伙资金集中在张财,由张财按实际支出支付并由张财出具收据给每个合伙人。第十七条合伙人在本协议已外未尽事宜。由合伙人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档为doc格式
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九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双方共同持股的位于_________市江头东方巴黎广场______(以下简称“美发店”)股份转让事宜,双方进行了诚信、友好的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股份结构:甲方持有美发店30%的股份,另一股东_________(由甲方引荐加盟)持有美发店40%的股份,乙方持有美发店30%的股份。
二、乙方同意甲方在美发店持有的原30%股份,暂时保留到___年___月___日;之后若甲方欲从该店股份中退出,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人民拾肆万元受让甲方30%的股份及另一股东_________40%的股份(转让费包含房租、房租押金及预留卡金及未消费卡金、产品)。
三、若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后愿意继续保留在美发店的30%占股,乙方仍愿意一次性支付捌万元整受让另一股东_________40%的股份。
四、双方约定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美发店由乙方独立经营,甲方不参与股份赢利分配,甲方承诺在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后,愿意继续留在美发店从事设计师工作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如因甲方违约(如在附近另开美发店)造成美发店无法正常经营,甲方须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