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学校(精选9篇)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学校篇一
4日上午,河北省反邪教协会联合石家庄市反邪教协会,共同参加了省会第三个国家宪法日的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了以“拒绝邪教,科学健身,珍惜生命,共创和谐”为主题的反邪教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了反邪教宣传横幅,展出反邪教宣传展板20余块,向过往市民发放反邪教宣传手册、明白纸等宣传品共计10000余份。为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反邪教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今年,石家庄市在安排固定展位的基础上,又租用了一台反邪教宣传车,利用车上的led屏滚动播放反邪教文艺节目视频、公益广告和反邪教宣传标语等,配合现场的文艺演出,宣传效果非常明显,吸引了众多群众观看。
通过这些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传播了反邪教知识,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反邪教意识,既契合了活动主题,也达到了反邪教宣传目的。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学校篇二
11月24日,司法局普法宣教股组织人员举行法律书籍送乡村活动,他们为辛集镇巩堤头村群众送去法律书籍以及印有法律宣传标语的毛巾、围裙,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村民们学法的热情进一步高涨。
为迎接“12.4”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更好的贯彻国家“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我局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活动,我们为小山乡付庄子村明德小学的孩子们送去法律书籍以及法律宣传展牌,此举受到全校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本次讲座特别邀请了沧州市司法局普法办主任于洪玉同志做为嘉宾为大家讲解法律知识。县司法局局长王振东、妇联主席杨桂兰以及来自全县各个村镇妇女干部、县直各单位妇委会主任等200多人参加了本次讲座。于洪玉主任为大家循序渐进的讲解了什么是法、人的一生离不开法,并引用典故、案例,他的讲解生动形象,通俗易懂。随后他又详细讲解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对家庭暴力的处置、预防、法律责任等内容。讲座中于主任结合典型案例和法律条款,深入浅出地解析了当前家庭暴力的特点和危害性,以及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如何取证,通过何种方式寻求保护等,增强了广大妇女对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家庭暴力发生的法律意识。
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客户端设计答题系统,引导网友直接搜索关注“海兴司法阳光普法”微信公众号,回复“答题”获取参与方式,然后进行在线答题,只要5道问题全部答对就会获得我局为参与者精心准备的礼品一份。此项活动得到海兴县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大家纷纷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答题,答对后来我局领取普法宣传奖品一份,并把消息传播给周围的朋友同事,此举直接增加了我局公众号的粉丝关注量,短短几天时间粉丝数量便增加了500余人,很好的扩大了我局公众号的影响力,为“两微一端”新媒体普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月5日,我局举行20xx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暨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天气虽然非常寒冷,但是宣传站前人头攒动,群众们争相领取法律法规宣传书籍,工作人员热情高涨,他们为群众积极讲解宪法知识、发放宣传物品。在活动现场,共发放《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便民法律服务手册》等书籍2000余本,印有法律标语的宣传袋1000余个,印有法律宣传标语的围裙2000余个,多种宣传资料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活动中,工作人员还对有法律疑惑的群众给予现场解答,把利弊讲透,引导群众不断提高认识,沿着正确的方向积极行动。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一定要遵纪守法,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做守法.护法.爱法的好公民。
通过这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海兴县人民群众学 法用法意识,普及了宪法常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运用宪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了实施“七五”普法、践行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学校篇三
20__年的12月4日是第__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__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20__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局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县“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召开部署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活动,在全县掀起了一阵“12.4”普法宣传活动的热潮。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我局围绕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深入学习贯彻_,县委中心组、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全县共组织300多场学习会议。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等20多个单位在凤山镇闽星广场举办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40多面,提供咨询服务人次500多人,发放宣传纪念品1000多份,印发宪法知识小册子及宣传材料等共计6000多份。法律宣传志愿者组成宣传队伍,对闽星广场周边的商店进行普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材料400多份,宣传人次200多人。
2.出动大型led显示屏法制宣传车在城关和各乡镇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及“法制微电影”进行宣传。
3.与县综治办联合,在全县各超市、商场、店面、出租车等300多家的led视频滚动播出“12·4”法制宣传标语。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群发“12·4”活动主题宣传标语短信及彩信20多万条。
4.法制宣传的县分管领导林高星副县长在县新闻电视台作了“12·4”活动专题讲话。
5.12月份开展“法制微电影下乡”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下乡。其中《法律就在身边》、《回家》等法制微电影,深受群众喜爱。通过活动,大力营造了我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浓厚氛围,推进了“法治罗源”建设进程。
6.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县职业中学、全县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学校篇四
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201x年“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根据市教育局指示精神,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培养文明之花的重要工作来抓。给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现对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教师法制意识。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明了“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因而我们成立了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学校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此我校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力争让学生在健康、洁净的环境和“团结进取,努力创新”的校训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学校led屏幕循环播放相关的宣传标语等,营造氛围。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和现场讨论会,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学校篇五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学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每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烟台永铭中学开展宪法学习活动。
学校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周一升旗时间时间由教师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并组织学生制作法制安全教育手抄报。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
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
为大力弘扬和宣传法治精神,让法治走进千家万户,让每一个学生做到: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结合“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活动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升旗仪式活动。
升旗仪式上,校长在活动中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学会利用法律这个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升旗仪式结束后,全校学生进班,由班主任组织开展“学宪法、尊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随后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无纸化普法考试。通过学习,全体师生提高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抵制不法行为的能力,学会守法,用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建设,根据_法字【2014】43号文件通知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强化了学生的而安全意识,促进了校园的和谐。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单位之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执教水平的需要。我校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_x为组长、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
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学校领导干部和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一)带头学习宪法。
学校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校充分利用支部中心理论组学习和政治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论述、新要求。在校领导的带动下,全校师生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二)大力宣传宪法。
在学校向教职工宣传学习宪法的同时,还组织老师向进行学生宣传宪法。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
(三)开展实践活动
1、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宣传宪法及法律常识,强化老师们的教育安全意识。用鲜活的案例来说话,提高了老师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老师们的法律意识,同时个班级开展了法制主题班会、法制黑板报。
2、致家长一封信。学生对上学路上的交通法规到独自一人在家时的自我保护,再到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形成家校共教,孩子们从不同程度受到了的法制安全教育。家校沟通,室我们把我们的理念宣传给了家长。让家长也感受到学法、守法的重要。
3、我们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 教育学生要知法懂法,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小公民。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受到了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了良好的心理素质,也得到了高尚的道德引导。
4、注重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学校在校门前电子滚动屏幕连续滚动了宪法宣传标语和法制宣传条文。
通过宪法日和法律宣传日活动,我校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四乱”和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学校篇六
2016年12月4日,迎来现行宪法颁布32周年暨全国第14个法制宣传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新治办[2015]33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二是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三是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五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自治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开展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实际,现将市依法治市办开展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促进“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全面开展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全市实际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通知。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昌市治办[2016]2号,并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文件形式转发到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单位)。二是召开协调会。由于宪法法律宣传月牵涉的部门多,活动的时间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由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经济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民宗局“法治七进”牵头部门、以及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文广局、亚中集团物业的领导和同志参加的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三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单位)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也能够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抓好此项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就活动的内容、人员、宣传方式方法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由于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早、想得细,为此次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2016年4月15日在人员密集、商业网点较多的亚中商城举行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李俊文主任主持,副市长多力坤.艾沙同志作了市开展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的动员讲话,宣传活动中市人大副主任黄保元、市政协副主席艾赛都拉•买买提等领导对我市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巡视检查,并给予了肯定。
全市共有49个单位,130余人参加了这次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向过往市民群众进行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宣传,散发法制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工作者为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100余次,共发放《民族区域自治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同时散发《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等155种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5万余份。利用电视台滚动播出宪法法律宣传月标语20条。
二、创新形式,宣传广泛
1、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地税局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除了利用传统的电台、电视台、报刊作为宣传媒体外,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利用手机、网络、led传媒等多种传播途径,进行宪法、税法宣传,起到了宣传覆盖面广,效果突出的作用。并利用市政府、东方广场、东升鸿福酒店前led屏播放宪法、税收政策图片。在邮政、信函上印刷宣传标语或税收法规,扩大宣传力度。
2、市畜牧局宣传车沿线广播宣传,车头前挂“市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法宣传车”,深入农牧区各乡镇,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经营场所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24车次。
3、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北京南路街道结合国卫复检,邀请法律工作者对各社区党支部书记、楼栋长、居民群众、社区干部及“访汇聚”工作组成员进行《宪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及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讲座培训人员达1600余人。并在13个社区以道德讲堂和法治讲堂的形式,分别进行了《国旗法》、《食品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爱国卫生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环保法》教育培训,受教育达12000余人。共开展宣传教育35场,led电子屏标语宣传620条,悬挂布标210条,宣传栏宣传26块,有线电视宣传8小时,发放宣传资料3200份,解答居民群众法律咨询152人次。
4、宁边路街道在宣传月期间加强了针对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依法维权,开展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辖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200份,悬挂横幅7条、展出法制宣传版面30块。把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与需求性的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帮助群众依法维权,解决困难,强化守法意识。
5、建国路街道各村、社区以远程教育、板报为载体,组织200多名村、居两委班子、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案例讲解《物业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信访条例》等并由姬新会专家讲解《土地管理法》。
6、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延安北路街道组织宗教干事、社区全体干部、三民工作组成员在民乐社区基督教堂对1000余名教徒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7、滨湖镇结合本地实际,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各参赛代表队共计45名队员均认真准备,积极参加,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其中滨湖镇还举办了一期法律知识讲座,通过聘请“六五”普法讲师团讲师为各站所、各村委会成员及驻村工作组共计120人讲授了宪法、民法通则的案例内容,做到上一堂课,普及相应法律知识,感受法律氛围。
三、认真组织参加自治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在职干部职工60%比例统一组织答题,并附人员名单,上交答题卡3989份。
通过一系列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从源头上更扎实有效的预防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一、开展活动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存珍
副组长:周其华、王银波
成员:张丽、范珍菊、高文珍、唐保明、汪艳、李若艳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周副校长办公室,周其华任办公室主任。
为便于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分两个活动小组:
1、外出宣传组:
组长:周其华
活动内容: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并开展募捐倡议活动。
宣传活动时间:3月6日和20日上午9:00——10:30
地点:县工商银行门口(大通商厦附近)
2、校内宣传组:
组长:王银波
成员:高文珍、汪艳、李若艳、各班班主任
活动内容:在校内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组织师生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
(二)明确活动主题,制定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活动的针对性、学校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砚山县一小20xx年“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以“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为主题,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的宣传活动内容。
为了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倡导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弘扬社会正气,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3月7日,在周一升旗仪式上县一小以“三月法制宣传月”、“三八”国际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世界水日为契机,紧紧围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这一宣传主题,拉开了“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三)全校上下联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实效性,学校领导班子、年级组均作了具体的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一是德育处通过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班级板报、制作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学生广泛宣传《让新时代英雄永驻人间》(20xx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简要事迹),大力宣传陶恂、杨玉禄为下井救人光荣献身、陈锐走亲戚时奋勇扑灭山火光荣献身、朱家伟从水塘中救出2名落水儿童后光荣献身、铁飞燕勇救遇险工人、周家德为制止抢劫勇擒歹徒被砍伤、周鑫凌晨下水救人不幸光荣献身的先进事迹,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二是组织各班充分利用班会、班委组织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各班学生纷纷捐出自己的零花钱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
(四)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把宣传教育摆在学校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的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20xx份开展募捐倡议活动;学校德育处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师生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截止3月28日共募集到“关爱见义勇基金”5650.9元,其中教职工捐款1060元,学生捐款4590.9元,使本次“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
我校综治维稳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年级组和教师对“综治维稳宣传”活动重视不够,活动组织不力。二是受资金投入限制,宣传的密度不够,在宣传广度、深度上还需加大。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针对宣传活动存在的不足以及当前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实际,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继续把综治维稳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落实各项综治维稳措施,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按照综治维稳宣传内容和今年的全县综治维稳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学校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加强与广播电视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严格政法宣传纪律,坚决杜绝和防止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案件的恶意炒作。
2016年12月4日,迎来现行宪法颁布32周年暨全国第14个法制宣传日。大东区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大力加强“以法治国”理念为契机,紧紧抓住以“构建和谐大东、法治大东、平安大东”主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现将我区开展活动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扎实有效地展开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度和广度,11月18日和20日,我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两度修订和完善我区2016年12·4宣传活动方案,把原来拟开展的“八个一”活动,精减至“四大主题”活动,并根据近段的雾霾天气变化情况,把以室外普法宣传为主调整至以室内普法讲座、法律咨询为主的活动方式;结合我区目前工作重心,把普法宣传重点由区所属的街道向区直机关执法职能部门延伸,有重点地对区56个机关、事业单位提出了普法宣传的内容要求和建议;对关乎民生的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物权法释义,土地流转等内容进行重点普法宣传。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向区主管领导、区政法委领导汇报了今年我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根据区办公会决定,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供2万元专项资金。各街道也相应提供了活动保障经费。确保了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 接地气,务实风,使“ 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成为为百姓解难的法治平台和阵地。
根据党的十八大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今年“12·4”普法活动重点突出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值我区刚刚荣获“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12月4日10时,在区政府一楼大厅,由辽宁省司法厅法律宣传处周文处长、沈阳市司法局董华光副巡视员向大东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杨大巍、副区长牟丽博颁发了牌匾和证书,同时也宣布大东区“12·4”普法宣传日活动正式开始。 大东区前进街道位于城乡结合部,恰逢栅户区改造和农村土地流转的攻关时期,老百姓热盼着对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诠释和解读,在“12·4”法制宣传日上午,组织“双联服务惠民生,律师送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主会场设置在可以辐射前进地区10个自然村的望花村,前进街道司法所、前进街道管辖的社区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与辽宁铭博律师事务所三名专业律师与前进地区约有400余名群众参与了此项活动。结合前进地区实际情况,解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重点对百姓关注的土地流转、农民权益、物权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答疑,将法治意识灌输到民众心中,引导民众学会理性维权、合法维权,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称赞,据统计,全区14个街道119个社区与区内34个律师事务所180名律师共同开展并组织了活动法律讲座26场、开设法律咨询服务台69个,法律咨询及服务达1730余人次,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促进社会和谐。 全区近30个委、办、局以不同的形式组织并参与了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消防安全、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向市民发放《法律服务便民手册》、《市民最关心的200个法律问题解答》等6种法律服务手册5600本,普法宣传方便兜1400余个。创新新型媒体普法传播模式,开通“惊涛读法”微博和“惊涛读法”微信,发送和转发法律及普法信息和报道80余条,收到了众多的关注和正面的评价。 辽宁省司法厅法律宣传处周文处长、沈阳市司法局董华光副巡视员等省、市检查组在区司法局领导的陪同下,专程到莱茵河畔社区,一同与社区居民参与“12·4”普法宣传日活动,观看了莱茵河畔普法歌曲演唱、法治社区书画摄影作品艺术展览,并对我区开展的“法律服务七进社区”活动、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 突出重点,抓实铸牢,把“ 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引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局面。
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我区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将这两大群体的普法内涵引向更高更深层面发展。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与市司法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活动的通知》,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的学习正式纳入普法宣传的内容,有力的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通过召开一次中小学青少年普法维权法律服务联席会议,2016年12月9日(原定12月4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区司法局、教育局、综治办、关工委、共青团、57所中小学负责青少年普法的领导及负责人召开一次大东区中小学青少年普法维权法律服务恳谈会,落实我区参加第二届全国 “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和申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并对此进行研讨和部署。目前,我区正式向市申报参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评选活动,9个中(小)学申报参加第二届全国 “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学校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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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建设,根据_法字【2014】43号文件通知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强化了学生的而安全意识,促进了校园的和谐。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单位之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执教水平的需要。我校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_x为组长、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
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学校领导干部和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一)带头学习宪法。
学校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校充分利用支部中心理论组学习和政治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论述、新要求。在校领导的带动下,全校师生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二)大力宣传宪法。
在学校向教职工宣传学习宪法的同时,还组织老师向进行学生宣传宪法。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
(三)开展实践活动
1、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宣传宪法及法律常识,强化老师们的教育安全意识。用鲜活的案例来说话,提高了老师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老师们的法律意识,同时个班级开展了法制主题班会、法制黑板报。
2、致家长一封信。学生对上学路上的交通法规到独自一人在家时的自我保护,再到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形成家校共教,孩子们从不同程度受到了的法制安全教育。家校沟通,室我们把我们的理念宣传给了家长。让家长也感受到学法、守法的重要。
3、我们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 教育学生要知法懂法,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小公民。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受到了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了良好的心理素质,也得到了高尚的道德引导。
4、注重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学校在校门前电子滚动屏幕连续滚动了宪法宣传标语和法制宣传条文。
通过宪法日和法律宣传日活动,我校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四乱”和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积极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我校于2015年12月2日在全校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本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教育效果,全校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12.4”国家宪法日和晨读活动,11月28日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
二、营造氛围
为了配合本次“12.4” 国家宪法日晨读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学校悬挂相关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三、积极活动
1.国旗下讲话。11月28日,将升国旗下讲话内容为法制宣传内容,以此作为国家宪法日和晨读活动的正式启动。
2.开展宪法晨读活动。11月29日早晨各年级利用早读课时间进行了宪法书籍朗读。学生们利用各种各样朗读形式学习宪法知识,学生们加深了对宪法知识的进一步了解。
3.宪法知识讲座。我校各班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进行一堂宪法知识学习讲座,让学生们观看宣传海报和视频的形式了解法律知识。
“12.4”宪法日和晨读法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我校全体师生决心继续开展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上好法制课,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学校篇八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法院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织各类审判业务骨干14人,在党组书记、院长罗振宇和政治部主任郭云祥的带领下,利用周末时间来到哈西火车站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法官们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并设列宣传展板,向进出火车站和候车的旅客发放法制宣传单,介绍宪法知识。宣传板引来了众多的围观群众,他们不时地向法官询问展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台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法官们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诸如劳动合同纠纷、交通肇事后申请执行、相邻关系纠纷等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向群众赠送相关内容的资料和书籍,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来咨询的李先生向法官讲述,其刚购买没几天的房子因水管漏水泡了楼下住户,人家向他索要4万无的损失费,自己觉得漏水跟自己家没有关系,不应该赔偿,可不赔对方就不让自己装修,整天和对方争吵,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听了法官的耐心解答,李先生刚来时紧锁的眉头舒展了,满脸笑容向法官表示感谢。
此次活动,哈铁中院共接待旅客340余人,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420余个,发放法律书籍、诉讼指南等法律资料200余份,宣传单近千份。旅客和车站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宣传活动,使自己更多地掌握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在宪法日这天,第一次走进法庭看法官断案,这是书本知识与庭审实践的有力结合,使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温暖,感受到法庭的庄严与肃穆,从而坚定对法律的敬畏。”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大学法政学院2011级学生阿不来提·艾海提参加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后说。
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新疆各级法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国家宪法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媒体记者及社会公众观摩该院院史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该院受理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执行情况,同时还向辖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
在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远远便可看见悬挂的宣传标语,该院民一庭法官李勇刚正在现场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其间邀请群众参与旁听,庭审后,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开展金融机构走访调研、法律知识考试、法院开放日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伊吾县人民法院深入农村牧区和社区,发放维文版和汉文版的双语宣传资料,通过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日,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举行向宪法宣誓活动。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16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素质。12月4日上午,鸠江区法院4名志愿者放弃休息日到该区鸠兹家苑小区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该院还结合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的主题和自身职能特点,在广场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标语、设立法制宣传咨询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多件,这种面对面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的活动形式,受到了现场群众的好评和欢迎。
本次活动,通过宣传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宪法知识和法律知识,目的是引导老百姓知法、懂法,知道如何诉讼,怎么维权,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提升民众的宪法意识和宪法素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12月4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古城广场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受到了邓州市委副书记刘建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程建功、人大副主任孙中英,政协副主席丁耀等领导和广大市民的一直好评。
活动中,法官们积极向来往群众发放普法漫画书等宣传资料,同时耐心解答市民提出的关于民事侵权、遗产继承、家庭婚姻、故意伤害等法律问题,热情的为群众答疑解惑,化解了市民心中疑问,展现了法院和法官良好的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据悉,此次活动该院共发放普法漫画书100本、宣传单300余张,,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余人次, 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了市民的宪法意识,。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并正式实施。2014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每年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邓州法院都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氛围。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学校篇九
今年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践行报告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求,12月4日上午,龙江法院按照最高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 感受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宪法宣誓活动。
10点15分,宣誓仪式开始,全体员额法官身着制服,胸佩法徽,精神抖擞,庄严肃穆的唱起了国歌,随后,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同志的领誓下,全体法官右手握拳高举过肩,面对宪法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这铿锵有力的誓言,是人民法官对祖国、对宪法和法律的郑重承诺。
宣誓结束后,龙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峰同志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日的宣誓活动不仅仅是一种仪式,对每一位法官而言,更是一种教育、警示和自我约束,通过组织法官在宪法日宣誓,以庄重的形式强化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宣誓人员对宪法的敬畏感,使法官干警能够铭记自己对宪法、对公众、对时代所作的庄严承诺,把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决心和信心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高峰院长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依照宪法积极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弘扬宪法精神、遵守宪法规定、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做到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收看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之石时态大法官开庭审案
中午12点35分,龙江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最高人民法院和央视一套联合推出的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第三季,观看了石时态大法官开庭审案之《无法回头》,从中见证了石时态院长的责任与担当,石时态院长以实际行动为全省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起到了表率作用,做到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与信心。
三、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
在第四个宪法日的重要时刻,龙江法院开展“宪法日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感受司法公正公开。 活动中,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全程陪同,代表们参观了法警体能训练室,并旁听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庭审过程中,代表们认真倾听审判员的每一次发问、每一次提请注意事项,仔细观察着法官们的仪态仪表、措辞乃至在法庭上的一举一动,庭审结束后,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聆听庭审的全过程,接受了一次法制教育的洗礼,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对法律的认识,提高了依法履职的能力,深刻的感受到了司法的权威性、公开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