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举办体育比赛疫情防控方案(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举办体育比赛疫情防控方案篇一
按照体育总局及省市相关要求,赛事活动组织者要成立专门的疫情防控机构,建立健全赛事活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参与,按照“一赛事一方案”的原则,周密制定赛事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落实“五有一网格”要求,坚决防止各类体育赛事成为疫情传播扩散的渠道,确保市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和公共卫生安全。
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承办单位、承办地(场所)主体责任,相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次大赛疫情防控、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会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细则,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岗前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掌握疫情防控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流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市运会疫情防控方案;负责联系市疫情防控有关部门,协调市运会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各赛区疫情防控具体实施。
(一)组织实施。由赛事承办单位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各类应急小组,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并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二)物资配备。准备防护物资,包括口罩、消毒剂/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肥皂、快速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配备体温枪等。
(三)设置隔离场所。在赛事场所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附近设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便于疏散的临时留观隔离场所。
(四)预防性消毒。加强室内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对休息室、卫生间、比赛器械、工作台、座椅等高频接触的场所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五)宣传引导。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示参加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事项和特殊情况下的求助方式,告知出现相关症状后应主动报告并自我隔离。
1.人员申报。参赛所有人员报到时,须填写参赛运动队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禁止14天内有重点疫区旅行、生活史或有相关症状的人员参加,并收集留存信息。
2.体温监测。对进出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观众需持健康码、通过监测后观赛。发现体温≥37.3"c或有咳嗽、乏力、呼吸道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立即采取隔离观察。
3.合理布局。对入口人员进行分流,降低人员密度,避免单个区域内人流量过大,减少不必要的交流和聚集。避免近距离接触,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
4.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对参赛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含观众)进行健康教育,做好个人消毒和个人预防工作。
5.科学消毒。配备专职消毒人员,于赛前及赛后对人员聚集的场地进行全面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加强对比赛场地、候场区、休息室、卫生间、垃圾堆放等区域以及栏杆、门把手、座椅扶手、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消毒,每日应当不少于3次。
6.垃圾清理。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理,垃圾筒及垃圾点周围无散落垃圾,无超时超量堆放。
7.用餐管理。提倡分散就餐和错峰就餐,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参赛人员和工作人员按分批次、分桌就餐或采取送餐至各自场所分开就餐。
8.卫生间管理。保持空气流通。确保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效果。保持地面、墙壁清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
9.现场管理。所有废弃物品均需投入垃圾桶、垃圾袋内,注意保护环境。完赛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离开赛事区域,避免聚集,所有人员全面清空后,对赛事区域全面清洁和消毒。
(一)设置应急区域。在赛事承办场地设立临时隔离区,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健康监测。工作人员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做好个人防护。
(三)应对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人员。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应要求及时佩戴口罩,实施临时隔离观察,立即安排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其他人员做好自身防护。
(四)应对疑似或确诊病例。当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送定点医院就诊,配合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的判定、追踪和管理。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比赛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各赛事承办单位确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并参加当地疾控中心组织的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掌握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赛事承办方责任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市运会赛事执行单位直接承担赛事筹备组织工作的,履行承办方责任。赛事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压实防控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场所通风消毒、体温检测、人员流动控制,聚集人员劝散,以及个人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启动熔断管理机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叫停比赛进行,将疫情处置控制在合理范围。
举办体育比赛疫情防控方案篇二
(一)赴赛区前
1.参赛队伍在接到参赛通知后,要根据参赛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参赛人员(含运动员、教练组成员及随队任何人员,下同)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赛区组委会和赛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提交参赛人员之前的健康记录。
2.建立参赛人员个人健康档案。
对所有前往赛区的参赛人员,要求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包括“居住城市、体温、症状表现、其它状况说明”四项),每日测量体温。建议所有参赛人员赴赛区前在原居住地进行疫苗接种。
3.签署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象棋项目预(决)赛运动员赛前14天行程信息健康表及疫情防控承诺书。
4.自接到比赛通知起,请及时在相关应用程序申请符合当地要求的健康码,按照证流程实名进行认证后,如实填写申报信息获取“健康码”,并每天持续进行健康申报。
5.参赛队伍在接到参赛通知后,一定要提前制定好赴赛区途中的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提前了解出发地机场、车站的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包括提前向有关航空公司等机构了解拟乘坐的航班(高铁)信息,确保本航班和车厢无中转的来自境外的人员。
此外,各队伍所有参赛人员赴赛区途中,必须全程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每人随身携带含酒精的湿纸巾(如在触摸电梯、搬运行李、办理登机手续等后及时消毒)。途中如遇到密闭的、流通性差的空间,如乘坐飞机,尽量避免餐饮,不摘口罩,降低风险。如乘坐高铁,应尽量购买整个车厢车票、分散就座,同时尽可能与其他人群保持距离。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采用包车等陆路交通方式前往赛区。
6.参赛队伍在接到参赛通知后,全体参赛人员在出发前均需参加1次核酸检测,时间要求为报到日前3天内。检测所有参赛人员均显示合格,队伍方可前往赛区。
7.队伍领队将作为本队伍疫情防控责任人。如赛区所在省、市在疫情防控方面有特别要求、措施,由队伍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向本队伍传达知悉。
8.在前往赛区比赛前,队伍应对所有参赛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并严格各项纪律。
(二)旅行中
1.队伍参赛人员乘坐飞机、高铁等长途交通工具包括在市区内乘坐交通工具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尽可能佩戴一次性手套。
2.队伍乘坐飞机、高铁等长途交通工具前往赛区,应尽可能购买相对集中区域的机票、车票,避免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同时本团队人员应尽可能分散就座。如为单独出行,应尽量避免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
3.所有参赛人员乘坐飞机、高铁等长途交通工具时,应妥善保留票务信息。如遇到疑问或突发情况,可及时与相关航空公司、铁路公司服务热线进行联系。
4.旅行途中,应尽量避免触摸公共场所可能被高频触摸的物体和部位,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饮食。
(一)队伍在赛区指定酒店住宿时,尽可能安排同一队伍人员在同一楼层住宿,与其他队伍或人员相对隔离,并根据队伍自身实际情况,安排单人或双人入住一个房间。
(二)所有参赛人员将以相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管理。比赛期间,所有队伍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酒店和酒店内指定的活动区域。如确需外出,必须得到队伍、赛区疫情防控部门的批准。
(三)在赛区进行比赛时,队伍所有人员还须按照赛区安排,定期接受核酸检测。
(四)队伍参赛人员在赛区指定酒店就餐时,应按照赛区安排在专用区域就坐,轮流就餐、错时就餐。就餐期间要避免面对面就餐,尽量避免谈话交流并缩短就餐时间。
(五)队伍参赛人员在酒店内活动(包括就餐、乘坐电梯等)时,应尽量避免与本队之外其他人员发生近距离接触。
1.乘坐电梯时佩戴口罩,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
2.按电梯按键时,可以用面巾纸或消毒纸巾隔开,避免用手直接触碰,触碰后也要及时洗手。
(一)队伍人员每天前往赛场比赛时,须在进入赛场前测量体温,合格者方能入场。如有体温超过37.3度者,须第一时间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二)赛场须做好室内通风、消毒工作。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赛区竞赛工作人员须对棋盘棋子棋钟等竞赛用品等进行消毒。
(三)赛场必须在设置专门隔离室,并配备专业卫生防疫人员,在比赛、训练时发现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按照防控要求妥善处置。
(四)比赛期间,如队伍参赛人员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状况,尤其是体温超过37.3度者,队伍疫情防控责任人应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隔离出现症状人员,及时做出初步判断,并将情况上报赛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备采取进一步相关措施。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尽量避免触摸公共区域可能被高频触摸的物体和部位。注意室内通风。
(六)在公共环境下尽量避免与非本队人员近距离接触。
举办体育比赛疫情防控方案篇三
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全国、全区、全市近期疫情防控会议精神以及《中小学、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疫指发〔20xx〕1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教育系统2022年寒假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卫〔2022〕1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全国、全区、全市及自治区教育厅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高度警惕“人传”“物传”风险,坚持管防并重,做到“四个结合”(外防与内防、人防与物防、急防与常防、点防与面防)“七个管好”(管好校门、校内、人员、活动、场所、物资、日常),强化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依法科学防控,坚决做到思想防线一刻不松、形势研判一刻不松、精准防控一刻不松、责任链条一刻不松,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持续巩x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学校(园)、体育场馆、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体育工作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1、高效运行指挥体系。全市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园)、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要持续强化应对疫情组织机构,在规范运行现有领导小组和职能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工作组、工作专班任务职责和工作标准,不断压实属地、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和体育场馆、校外培训机构、个人“四方”责任,确保形成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负总责、学校(园)和体育场馆、校外培训机构抓落实、师生员工及体育工作者共同守护的工作格局,确保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常态化高效运转。
2、领导带头落实规定。全教育体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熟悉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重心下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举措,织牢常态化疫情防控网。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规定,决不能随便“开口子”“行方便”,对违反防控纪律、不担当作为、失职失责的坚决予以查处。
3、严格执行入固通道管控要求。各级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园)、体育场馆、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查验要求,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做好返固师生员工、体育工作者的排查摸底和报告工作,督促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动态调整措施。配合做好通报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追踪协查和健康监测工作。
4、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季节性特点非常明显,要科学看待,客观分析国内聚集性疫情规模范围,充分考虑地理位置和时间轴,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着力完善校园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积极发展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促进教育与体育融合发展,确保教育事业、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夯实校园疫情防控
1、降低假期师生员工感染风险
(1)严格落实寒暑假安排。全市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园)、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工作的通知》(xx教基办〔2022〕26号)精神,妥善做好放假安排。寒假、暑假期间校园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离校后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或补课。各学校(园)坚持“一校一策”原则,错时错峰错域,安排学生分级分期分批有序放假离校和开学返校。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的教学时间安排,由县(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属地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自行决定,并向市教育体育局报备。
(2)加强放假和开学途中风险防控。放假前,各学校(园)要完善“两案九制”,扎实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即一次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一次以年级为单位的教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形势培训教育、一次以防控人员为主的应急处置流程培训会、致好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教育引导师生员工随身携带足量口罩等必要防疫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逛商场集市、避免接触公共物品部位、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等,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
(3)减少师生员工流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不集中、不离宁的原则,学校(园)要做到“四个严格”,即严格要求教职员工做到“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流动、减少聚集、减少互相走动”;严格做好本学校(园)教职员工及其家属、亲属的日常行踪排摸工作,建立行踪台账;严格管控师生员工,所有师生员工不得擅自离宁外出,确需外出校(园)长要亲自签字审批,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社区(街道、村)备案,加强家校沟通,采取“人盯人”的方式,坚决做到启程前提前知提前控、行程中全程知全程控、终程后落地知落地控;严格要求外省户籍学生及家长尽量留在学习和工作地。
(4)加强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各学校(园)要倡导广大师生居家期间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合理膳食,保持健康饮食习惯,科学运动,提高免疫力与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引导师生员工及其家人在快乐中度过寒假、暑假的同时,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2、做好假期校园疫情防控
(1)落实“五有”防控措施。各学校(园)要按照《中小学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按照“五有”(有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充足防护物资储备、有“医教联合体”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应急处置安排准备)防控措施要求,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两案九制”,为开学疫情防控提供坚实的制度和物资保障。
(2)实施校园封闭管理。寒假、暑假期间,各学校(园)要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要求,实行“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入校人员一律核验身份及健康行程码、检测体温、扫描场所码,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切实把好“校门关”。县(区)教育体育局要按照国家及区、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所辖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做好疫情防控监管和指导。
3、做好校园风险应对准备
(1)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准备。要按照外防与内防相结合、人防与物防相结合、急防与常防相结合、点防与面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常态化的应急演练和专题培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持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依法依规管控和报告,并根据疫情防控等级和要求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2)做好校园舆情风险应对。加强风险研判,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安全稳定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向师生员工充分宣传解读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加强舆情监测,妥善应对学生诉求,主动做好与学生和家长沟通联系,争取师生员工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及时化解涉校矛盾纠纷,落实重要节点综治维稳各项措施,严防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3)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开学前,各学校(园)必须在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和专题培训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以及暂缓开学和在线教学预案(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健全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学校、家庭、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按照《中小学、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xx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校一案”执行“错峰”返校,做到“九个到位”(防控措施部署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排查到位、检查督促到位),“一人一档”,开学前14天对所有师生员工实行每天健康打卡记录,建立师生员工健康及行踪台账。对外省区返固师生员工提前开展远端管控,行程前掌握14天旅居史,行程中提醒做好个人防护,终程后督促落实属地防控措施,落实好“两报告”“双核酸”措施。2022年春季开学前,对有区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督促开学前14天返宁,连续14天居家健康监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返岗。各学校(园)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在自查评估基础上,提请教育主管部门评估验收,教育主管部门评估验收合格后,提请所在县(区)疫情指挥部批复是否按期开学复课。开学后,坚持外防和内防“两手抓”,注重“三防”,做到“四个周密”,即把外防输入作为关键、把内防感染作为重点、把严防扩散作为根本,周密安排师生作息、周密守好师生健康、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周密管控重点场所,返校后严格控制活动范围,少聚集,尽量不组织室内聚集性活动。坚持人物同防,严格做好进入校园的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货物、商品、包裹、邮件、车辆等核酸检测,切实加大人、物、环境的监测,决不能漏一物、漏一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4)严格大型活动管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园)要从严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大型汇演、年会聚会、活动庆典、论坛等聚集性活动,可以不举办的一律不举办,能线上举办的一律线上办,确需举办的聚集活动一律严格报批,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和“一活动一方案一审批”的原则,从严控制规模、人数和时间,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园)要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医务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做好教室、食堂(冷链食品管理)、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主动防范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严格做好食品采购人员防护,组织食堂从业人员不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协调疾控部门对食堂环境样进行核酸检测。
(6)做好疫苗接种和核酸抽查。全市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园)要落实好疫苗接种制度,积极配合当地卫健部门和疾控机构,做好3岁以上师生员工新冠病毒疫苗后续接种工作,分批稳妥有序推进,确保“迎接早接、迎接尽接”,切实筑牢校园免疫屏障。按照全区、全市学校师生员工新冠病毒核酸抽检工作方案,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以县(区)为单位,每月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托幼机构的师生员工按规定比例进行抽检,原则上每学期实现一轮辖区学校的全覆盖。县(区)教育体育局要拿出务实管用举措,确保抽检范围不减、频次不降。
(三)抓好体育场馆等疫情防控
1、做好体育场馆疫情防控。体育场馆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三限两检一培训一延缓”防控要求,即:限内场外场、限开放时间、限活动人数;对馆内上岗人员进行检测、对入馆健身者进行检测;对场馆内所有上岗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疫情期间暂不出租、外借场馆和承接各类比赛、会展。特别是对进入场馆人员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核实健康码和行程码,督促扫描场所码。严格落实定时通风消毒、工位间距规范、减少人群聚集、设置临时隔离间等防控要求。游泳馆要按国家规定的技术参数,严格监测水质,保证水质安全。
2、做好赛事活动疫情防控。近期暂停举办一切大型“线下”赛事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谁组织、谁负责”和“一赛事一方案”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报请属地同意后实施。组织开展“线上”赛事活动,录制居家健身培训短视频,通过网络、手机等媒介引导群体居家健身锻炼。
3、做好运动员疫情防控。训练管理中心和承办备战任务的足球、篮球、排球等协会要认真履行运动员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在训运动员实行全封闭管理。储备和及时配发疫情防控必要物资,倡导“无接触式”服务。训练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自身防疫和健康管理。对进入封闭区的各类人员,做到核酸检测全覆盖。加强与所在区域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建立协作和心理疏导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紧状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运行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园)、体育场馆、校外培训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学校(园)党组织书记、校(园)长、体育场馆和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抓早、抓紧、抓实、抓细的“四抓”要求,做到不外出休假、不擅离职守、不敷衍失责,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级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园)、体育场馆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每日巡查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在1小时内由常态化转向应急化,并在迅速妥善应对的同时,按照《xx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x教体发〔20xx〕228号)要求,30分钟内上报有关情况,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全、终报要细,严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报送电话:xxxxxxxxxx)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寒假、暑假和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市直各学校(园)要切实加强自查整改,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查补漏洞,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全市校园疫情防控继续实行“周自查”“月督查”制度。各学校(园)、体育场馆、校外培训机构须每周自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并向教育主管部门专题报告。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包抓督导组每月对所督导单位开展一次专项督导,通过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确保问题“闭环”整治,确保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
举办体育比赛疫情防控方案篇四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形势,保障广大参赛者和裁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此次赛事活动安全、健康地开展,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需自备个人防疫用品,如口罩、便携式速干消毒剂、纸巾、手套。
(二)参赛人员出发参赛前需先行在家自测体温,超过37.3℃需向指导教师报告。
(三)参赛人员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需全程佩戴口罩、注意社交距离,抵达赛场后需及时洗手消毒。
(四)参赛入场选手及裁判员之间注意保持距离,并在参赛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一)通风消毒,比赛前,按相关防疫规定对赛场、门道、门把手、桌椅、场地等进行全面消毒通风。
(二)设立体温监测点,在赛场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实施“逢进必检原则”,体温超过37.3℃者拒绝入场。
(一)赛前检测,参赛者及裁判如出现身体不适,立即告知赛场疫情防控小组,由疫情防控小组上报防疫机构,并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
(二)竞赛期间,如参赛者及裁判如出现身体不适,立即告知赛场疫情防控小组,由疫情防控小组上报防疫机构,并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
(三)设置消防巡逻小组应对赛场消防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