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残联换届工作方案通用3篇
在换届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都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依法选举。严格坚持候选人标准,择优推选,确保镇残联和村残协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下面是可圈可点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乡镇残联换届工作方案通用3篇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镇残联和村残协换届工作方案第1篇
一、换届要求
(一)换届原则。在换届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都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依法选举。严格坚持候选人标准,择优推选,确保镇残联和村残协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公开公平透明度和民主监督力度,激发残疾人的参与热情,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进行。
(二)镇残联设置。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规定,镇成立残疾人联合会,由残疾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团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主席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席由残联理事长担任。政府任命残联理事长1名,负责残联日常工作,选聘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
(三)村残协设置。村按照《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规则(暂行)》的规定成立残疾人协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残疾人委员1-2名。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由村残疾人联合提名,经镇残联审核后,由村残疾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支部书记或主任兼任残协主席,负责残协日常工作;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协助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二、时间要求
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从2013年4月25日起,到2013年5月4日前完成本次换届工作,并将换届资料上报镇残联。镇残联换届在2013年5月7日前完成、10号以前完成相关资料上报。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3年4月25日-4月28日)。镇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和掌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选举程序、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负责指导各村残协换届工作。各村要成立工作组,负责本村的残协换届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4月28日-4月30日)。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社区小报、标语和致残疾人一封信等多种宣传形式和渠道,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残疾人明确镇残联和村残协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权利,明确选举的程序和办法,积极参加换届选举。
(三)召开会议阶段(2013年5月1日-5月7日)。各村由联系村干部做好指导和组织工作,及时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把握好选举残联理事长、村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提名确定候选人及投票选举等主要环节和步骤,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进行选举。同时会议召开过程中,要做好残联五年、村残协三年来工作情况的总结,并请各位与会代表认真审议。
(四)完善机制阶段(2013年5月8日-5月10日)。新一届镇残联、村残协产生后,要在回顾总结前几年残疾人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好镇村残疾人工作本届任期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镇残联、村残协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
三、会议要求
各村召开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会议,选出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各类别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镇、村要从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换届工作的意义,按要求安排部署好换届工作,顺利完成换届任务。要紧紧抓住基层残疾人组织换届之机,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巩固、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此项工作纳入对各村年终目标考核,严格奖惩。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理解、关心、帮助、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召开大会,进一步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强不息精神,激发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昂扬斗志,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培训,务实工作。各村要抓好新一届残协干部的教育培训,做好与上届残协的交接工作,全面开展村残疾人工作,为开创我镇残疾人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镇残联和村残协换届工作方案第2篇
各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和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残工委〔XX〕4号)及省、市、xx县关于各级残联召开换
届 会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xx乡经济文化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全面建立和完善以乡残联为主导,村残疾人协会为骨干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增强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代表性和服务能力,推动我乡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
为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xx乡第一届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分管副乡长)
成员:xxx(党政办主任)
xxx(财政所所长)
xxx(社会事务办主任)
xxx(社会事务办)
xxx(党政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xx乡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xxx(兼)。
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村残协换届工作的领导。
三、基本原则
(一)残疾人代表大会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召开,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认真选好代表,充分体现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
(三)要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残联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以及各级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的配备的要求,认真做好乡、村残疾领导班子人选的选配工作,大力选拔残疾人干部和年轻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
(四)认真选配好党委和政府部门的主席团委员,充分发挥乡党委、政府及村支两委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
(五)乡残联、村残协班子中必须有一名残疾人专职委员。
镇残联和村残协换届工作方案第3篇
一、主要任务
(一)听取和审议第六届主席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三)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残疾人代表大会的代表。推荐上一级主席团委员人选。
(四)通过其他重大事项。
二、会议代表
各级残疾人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
(一)代表名额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既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又适应工作需要,在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的基础上,县残联代表大会代表按90-110名确定名额,乡(镇)残联代表大会按照30-50名确定代表名额。
(二)代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强不息,敬业实干,工作业绩优异。
3、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倾听残疾人呼声,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4、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
5、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代表比例
各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其中残疾妇女、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城镇基层以及农村残疾人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有关部门和残疾人工作者代表都应占一定比例。
(四)代表产生办法
出席县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乡(镇)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由残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
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没有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三、主席团
(一)委员名额
按照“规模适当、高效履职”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规模和人员构成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参照上届主席团规模确定主席团委员,县级残联要对乡级残联提出指导意见。
(二)委员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忠诚干净担当。
2、积极践行和宣传人道主义思想,热爱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热忱服务残疾人,在广大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3、爱岗敬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力,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4、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年龄原则上控制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委员比例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人士组成。原则上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比例要达到65%以上。
(四)委员产生办法
1、县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乡镇委员人选,由县残联与乡(镇)残联协商,经乡(镇)残联新一届主席团通过后上报。
2、乡(镇)残联应根据县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基层和一线优秀残疾人中推荐。
3、参加市残联主席团委员人选由县残联党组提出建议名单,与市残联协商后,经县残联新一届主席团通过后上报,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县新一届专门协会领导中推荐。
(五)领导人选
1、主席团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设主席、副主席。名誉主席和名誉副主席由党委、政府领导担任。主席由同级政府主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席由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残联理事长和有威望、有领导才干的各类别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担任。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和主席、副主席一般为兼职。
2、县残联主席团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县残联党组提名,商请本人同意,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市残联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由主席团聘请。乡(镇)残联主席团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乡(镇)党委提名,商请本人同意,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县残联意见,由主席团聘请。
3、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程序是:由县残联党组(乡镇党委)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在报县委组织部之前,征求上级残联意见,待县委组织部审批后,作为候选人提交主席团选举产生。
(六)主席团会议
新一届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要召开上届主席团全体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作出召开新一届代表大会的决定,通过上届主席团拟提请新的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提出新一届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建议名单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代表大会结束后,召开新一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聘请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通过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名单;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宣布副理事长、理事名单。推荐上一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人选。
四、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理事会要成为忠诚干净担当、团结创新求实、结构梯次合理、残健融合奋进的领导集体。要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热爱残疾人事业,善于综合协调、甘于无私奉献、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标准选优配强理事会成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级界限,采取专兼挂等多种形式,不拘一格物色选拔热爱残疾人事业、了解残疾人疾苦、同残疾人有深厚感情的优秀干部进入执行理事会。
县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向市残联提出,在县委决定前,共同考察,待县委批准后,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程序办理,提交主席团推举,报县政府批准任命。乡(镇)残联理事长人选由乡(镇)党委向县残联提出,乡(镇)不设副理事长,设一名专职委员辅助理事长工作。
五、专门协会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各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选举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的一般程序是:由残联党组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征求市残联意见,召开本类别残疾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本类别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后任职。乡(镇)不设专门协会。
六、章程修改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通过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对于更好地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激发残疾人组织活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各乡(镇)残联在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期间,要广泛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报送县残联,由县残联汇总后报市残联。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残联换届工作的领导,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配合残联搞好换届工作。县、乡(镇)残联要周密筹划,精心组织,确保换届大会的顺利召开。要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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