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景区防疫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0篇
为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严格规范旅游景区管理,避免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工作方案。下面是可圈可点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2022年景区防疫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0篇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全区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做好景区控流,严防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收费景区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要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通过预约或现场领票、购票游览的游客都应提供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格落实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要增加人员配备、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重要参观点、缆车等容易出现人员聚焦的重点区域疏导管理,严防出现瞬时聚集,及时发布风险提示。禁止节日期间举办大型聚集活动。我区推选雁峰公园、抗战纪念城、东洲岛等景点景区报市局向社会发布,为“五一”期间市民出游提供新选择,东洲岛等一些节假日容易“爆棚”的景区要制定工作预案。
2.管好重点场所,实施亮码通行。网吧、KTV、歌舞厅、电子游戏厅、星级宾馆等休闲娱乐场所要查验健康码,持绿码者方能进入;对进入人员测体温、戴口罩,并登记身份信息,留联系电话;人员流量不得超过正常接待量的50%,并保证室内通风,其中网吧、电子游戏厅顾客要间隔一个座位。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在落实防疫工作指引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查验健康码、登记人员信息的要求。各室内体育场馆坚持落实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核实身份、留存联系方式、出示本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日均接待能力不得超过正常接待能力的50%。疫情防控期间,集聚性的体育赛事活动暂不开展。所有场馆和经营单位要张贴“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宣传海报,指导和帮助群众申领健康码。
3.强化管理措施,配齐防疫物资。各类文旅体场所要设立发热症状人员处置场所,发现健康码不是绿色的人员和发热人员立即按照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中心。所有室内场所每天都要做好消毒、通风工作,并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足够的必要物资,有专人负责场所内的测温、登记及卫生工作。
4.开展风险排查,确保节日安全。各相关行业领域要认真分析本行业市场安全形势,围绕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开展旅游包车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实施汛期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文化娱乐、星级宾馆酒店、星级景区、体育健身场所等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或使用。各星级饭店、各室内场馆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燃气和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假日市场安全隐患排查,严肃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卫健、应急、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屈红芳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两馆一中心、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文旅体领域“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廖晓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全区文旅体领域节假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查组,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分区域督导节假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迅速动员部署。我局在4月29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五一”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各行业单位要认真制定“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将责任明确到每一名领导,每一个科室。
2.要加强值班值守。要全员动员,安排充足的值班应急人员。全体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得离衡,确需离衡的,须统一规定,事前报批,事后报告。建立三支督查值班应急处置队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值班值守,值班员24小时坚守岗位值班。各景区景点、重点公共文化体育场馆要做好值班安排并报区文旅体局备案,形成快速顺畅的值班备勤的机制。
3.加强督查检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单位要守土尽责,统筹好力量开展防控工作。节日期间,区文旅体局将组织专门队伍对本系统各行业和单位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积极配合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单位,重点对文化娱乐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执法巡察,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关闭。
4.做好应急处置。结合行业实际,认真拟定工作预案,各单位与本地疾控部门建立畅通联系渠道;信息统计与报送、应急管理、投诉与舆情处理、网络技术保障等工作应安排专人值守,发生应急事件,1小时内报区文旅体局、当地政府和市文旅广体局。
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篇2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xx〕69号)、《关于印发广西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快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09号)文件精神,以及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五一”假日期间文旅行业安全有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一手抓行业复工复产,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文旅市场复苏。通过对文旅企业、旅游景区和文旅场所的检查,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的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我区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开放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以及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全区文旅行业安全有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办公室,张宗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具体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4月28日前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及行程安排。
四、督导内容
(一)旅游景区人员聚集风险防控检查
1、检查各旅游景区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安全有序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是否增加人员配备,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加强巡视巡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严防聚集,切实避免拥堵,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2、各景区景点是否全面梳理辖区人员聚集风险隐患点,景区是否做好相关应对预案;指导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及早发出风险提示,强化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3、检查各旅行社在组织“广西人游广西”等团队旅游和自驾车旅游活动时,是否提前一天以上与景区进行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抵达后有序入园;要求不得在景区门口聚集,必要时景区和旅行社要安排团队分组或分线路游览,避免人员过多聚集。
4、指导景区充分挖掘文化内涵,从文化角度梳理改正景区景点中存在的明显问题。
(二)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检查
1、了解掌握辖区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的基本情况。
2、检查复工复产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是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风险评估,进行安全应急演练,是否进行全员疫情防控知识、应急技能培训,是否落实全面消毒、人流管控、体温检测、验证健康码等防控措施,防疫物资是否充足,是否达到开放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3、加强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公共文化场馆、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向社会发布恢复开放信息,加强公共科普防疫知识宣传,共同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
(三)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重点检查文化市场(文博物单位)经营场所、旅行社和导游,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星级农家乐等。
1、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是否制订了应急救援预案(处置办法);是否按要求年度计划年进行了演练,演练档案完整。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制度进行落实,有相关佐证记录。是否制订了场内巡查制度;是否按制度进行落实,有相关巡查记录。
2、安全生产(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消火栓是否被遮挡,消火栓内水带、水枪是否齐全,消火栓门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是否处于醒目位置并易于取用,灭火器箱无变形,可以顺利打开。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无阻,是否设置有明显指示标志,是否都张贴有安全(消防)疏散示意图。
旅行社经营情况。旅行社是否合理安排旅游线路,对旅游目的地的产品进行安全评估。有无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旅游经营行为。旅游广告宣传资料是否真实、规范。是否租用有资质旅游包车及合同签订协议情况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等。
3、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是否针对汛期,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技能培训,配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服务设施和游客向导标志。危险区域(水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水上旅游项目是否按乘客定额100%配备救生衣。特种设备(电梯、玻璃桥、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日常维护。未开放景区(点)管理情况(是否有安全警示提示、宣传告知、相关措施等)。是否加强火源管控和可燃物清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4、星级饭店。投诉受理制度及台帐建立,旅游投诉电话公示,广告宣传资料是否合理、合法。客房设施、燃气锅炉,监控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是否完善,重点区域的灭火器材配置,紧急逃生路线及维护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提示标志等。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形势,落实防控要求。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虽有好转,随着复工复产复学,生活秩序恢复以及人群跨地区跨国境流动,面临着较大的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各文旅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检查指导,做好服务工作。为了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将派出检查工作组(附件1),对在全区范围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五一”期间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做好游客服务保障工作,提振信心,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对在“五一”假期前后发生人员聚集风险,并带来严重后果的旅游景区,要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
(四)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五一”假期期间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在4月30日至5月5日,各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于每天12:00前将旅游景区风险排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篇3
20xx年3月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提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围绕景区开放卫生要求、游客防疫工作、景区设备设施和服务防疫工作、疫情应对措施四个方面做出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做好全省旅游景区日常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意见》、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印发的《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的《江西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开放工作指南》要求,在全省旅游景区范围管控好“四类人员”、管理好“其他人员”,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形成日常性、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二、工作措施
1.做好日常监管。景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国有景区主要负责人、民营景区法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和医疗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预约、实名制购票等形式,杜绝“四类人员”进入景区游览;对“其他人员”进入景区要量体温并登记造册,提醒游客做好自我防护,分散式游览,对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游客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隔离、早治疗。
2.建立日报制度。全省4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A级乡村旅游点等景区每日向省、市两级旅游管理部门报送当日景区疫情防控情况(含开放情况、游客量、有无疑似感染者等),以便旅游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全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总体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开展常态督查。省、市、县三级旅游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已开放景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景区疫情防控存在的漏洞,要求立即整改提升,杜绝出现麻痹松懈现象。
4.加强技术防控。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以及全省重点旅游景区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手段,加强对景区的实时监控,一旦发现景区扎堆排队游览、人员集聚、不佩戴口罩等问题,及时疏导、制止,严格落实工作指南有关要求。
5.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官网、官微、电视等新闻媒介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劝阻“四类人员”进入景区游览,引导“其他人员”错峰、预约进入景区游览,并做我自我防护,避免扎堆排队、拍照、用餐等。
三、有关要求
1.提高工作认识。全省旅游管理部门、全省各旅游景区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增强必胜之心、责任之心、仁爱之心和谨慎之心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两好”构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在全省景区出现新冠肺炎感染事件。
2.制定落实方案。全省各景区要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工作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压实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工作。
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篇4
为迎接“五一”假期,加强景区疫情防控,实现景区安全有序开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根据鲁文旅资源〔20xx〕8号通知精神和4月26日市文旅局“五一假期A级景区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指示,把A级景区有序开放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因时因势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绩,巩固防控战果,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做到防控为先,坚持对景区实行限量开放,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不断巩固扩大疫情防控战果,实现假期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
二、组织机构
成立微山县“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30%的要求
1、恢复开放的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密闭空间区域)暂不开放。
2、严禁在景区内或周边举办各种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3、控制瞬时流量,一旦出现游客瞬间最大承载量到达25%,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延缓入园,做好景区内客流和景区外围疏导,及时化解聚集风险。
4、各景区要做好游客流量监控,设立景区人员人数达到最大承载量25%报警机制,实时进行流量调控。
(二)全面实行旅游景区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
1、压实景区主体责任,督促A级旅游景区建立门票分时段预约机制,各景区要对游客流量进行核查,并上报分时段预约建立实施情况。
2、指导景区建立分时段预约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旅游”技术平台,通过景区官网、手机客户端、电话预约,第三方平台等多种渠道,实现门票分时,分段预约。
3、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科学分流、疏导游客,防止游客扎堆入园和聚集。对少量现场购票游客,逐步创新购票方式,推荐实行扫码购票、刷码入园,尽可能减少在购票口聚集、拥堵。
4、指导景区与携程、去哪儿,途牛等在线旅行企业(OTA)对接,网上售卖门票要实现门票分时段预约使用的要求,确保每日各渠道售票总数不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30%。有关限制条件在相关网站上明确告知消费者。
5、景区要设置、完善分时段门票预约系统和设施设备,多措并举,创新办法。
(三)增加人员配备,强化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
1、加强对高聚集风险景区的检查指导。
2、加强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旅游车船上下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的巡视巡查,特别是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切实避免拥堵,确保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3、假日期间景区全员上岗,在旅游景区关键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并进行再培训。
4、各景区要建立预备队、确保时刻准备,随时能投入一线。
(四)强化应急管理,做好应对预案
1、各景区要分别制定“五一”假期应对预案。
2、全面梳理上报存在人员聚集风险隐患区域名单,逐一做好应对预案。
3、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特别是采取门票免费政策和发放惠民消费券的旅游景区要及早发出风险提示,提出严格要求,强化防控措施,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4、各旅游景区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齐配足测温枪、消毒水、防疫口罩,专用垃圾桶等防疫物资,加强环境消杀,落实实名登记和体温测量制度,加强巡查布防,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一旦发现疑似人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所属乡镇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
5、景区要严防严控、调度协调、防范风险、处置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实效
“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每天赴景区开展巡查,随时对旅游景区(设施)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对未按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未开展实名制登记、未实施入园必检,未落实入园佩戴口罩制度,未落实日常消毒,开放室内区域的景区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
景区要做好防疫、消防等安全警示的宣传,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安全文明旅游。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户外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横幅、短信推送等多种渠道、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游客形成预约购票的自觉意识。
(三)及时发布景区游客接待量信息预警
要通过省市旅游网站、公众号、第三方平台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景区实时接待数据及距离最大承载量30%的容量情况和景区门票分时段预约的相关信息。4月27日前向社会发布预约购票和最大承载量30%日接待限量的公示。要在景区出口等显著位置公告最大承载量30%的入园限定。
(四)加强防控措施确保景区有序开放
要广泛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管理和安全有序开放的措施和要求,特别对旅行社和旅游客运经营者通知到位,明确预约、限量开放的相关要求。对进出景区、码头的游客,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通行码查验,一律凭健康通行码出行,发现违反规定的持黄码、红码出行人员,要立即报告当地指挥部,并做好人员隔离等防控。
(五)严格控制游客流量
微山岛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调度控制旅游集团、客渡公司的售票情况,微山湖旅游集团负责做好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景区和南阳古镇景区售票数量的调度和控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各景区如超过最大承载量30%,当日带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分流措施,引导游客向县内其他景区分流,同时利用省市旅游网站、景区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醒游客变更旅游目的地。
(六)加强景区室内场所和旅游码头的防控管理
各旅游景区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微山岛镇政府负责通知微子文化苑、大官村微山湖渔家民俗馆的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山东微山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通知铁道游击队纪念园、微子林、微山湖湿地博物馆、胡记钱庄的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各旅游景区、微山湖旅游集团轮渡公司和微山县客渡航运公司,要张贴健康山东服务号二维码,指导游客申领;要设置检测点、隔离室、湖北及入境来鲁游客登记服务处,并做到人员配备到位、物资保障到位、规范操作到位,全面做好来往人员、车辆的排查管控。
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篇5
为做好我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严格规范旅游景区管理,避免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作为旅游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目标任务
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疫情传播风险和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旅游景区持续稳定向好。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流量管理,坚持限量开放。严格落实《宿迁市旅游景区开放指南》要求,做到限量、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完善预约制度,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鼓励采用无接触支付措施。核定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并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游客中心及官方网站等处公开发布,“五一”假日期间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热门景区和部分实施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的景区,提早排查有安全隐患和客流拥堵的风险点,建立客流疏散引导机制,及时做好分流引导工作。
(二)严格入园管理,规范游览秩序。旅游景区配备专人专岗,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入园防控措施,对所有游客进行身份登记,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园。优化游览线路,避免线路规划不合理导致游客扎堆拥挤现象,景区讲解员应与游客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无线电子设备讲解。加强巡视巡查,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指导游客保持间距、做好安全防护,确保防控到位。
(三)加强卫生防疫,保障游客安全。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进行消毒,为游客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游客中心内备有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一线员工必须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尽量减少使用景区自行车、游船、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工具。景区餐厅要关闭没有通风条件的包厢,加强循环使用餐具的`清洁消毒,购物商店应加强通风换气,减少人员聚集。旅游景区要做好医务服务,设置可疑人员临时隔离点。
(四)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实时客流量、灾害天气预警等信息;重点在游客中心、出入口、内部交通工具等处加强防疫宣传,张贴防控疫情提示海报,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五)全面排查隐患,落实安全责任。旅游景区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景区疫情防控、设施设备、森林防火、安全度汛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设施设备一律暂停使用,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同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明确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旅游景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对本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信息上报。各旅游景区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旅游景区应对上岗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景区工作人员具备相关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管委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今年五一期间我区旅游防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推进我区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原则。坚持防控为先,实行实名预约;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三)工作目标。在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管理,确保相关防控措施到位,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遏止出现拥堵和聚集性疫情风险,切实做到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联防联控衔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衔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明确内部各部门、各岗位防控职责。各类企业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区分级防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二)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全面梳理人员聚集风险隐患区域,提出风险提示并逐一指导做好应对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单位的日常督促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处置流程。
(三)严格核查行程卡。岛内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经营单位须印刷通讯行程卡葵花码和本场所葵花码的海报,用展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供通行人员扫码。游客必须佩戴口罩、凭绿色行程卡、体温检测正常,扫本场所葵花码即可通行。特殊情况未能扫码的,按原渠道处理: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记录游客联络方式、始发地、14天内活动轨迹、来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做好星级饭店入住登记。各星级饭店要“量力而行”,控制入住游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和接待能力一致;必要时应制定防控疫情时期特殊退改订及退费政策。星级饭店在场所大门外和大堂内的显眼位置张贴防控提示标语;入口处设体温监测岗(有条件的可使用红外线测温仪),对旅客进行体温测量,“行程卡”无异常可入住;所有入住人员必须信息登记全覆盖,必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以备相关工作部门随时调阅,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对于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或者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无码的,不得接受其登记入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五)强化员工和企业内部管理。各企业单位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全面了解、掌握、记录员工旅居史,确认身体健康方可上岗。对所有员工每次上岗前开展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要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和能力。星级饭店要在场所内设立临时隔离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落实客房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及时对客房、走廊、公共区域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酒店布草严格按照布草标准清洗程序进行清洗。
(六)做好景区卫生。各景区要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限量有序开放;疫情期间,室外景区及景区内的室内场所按现时规定,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购票窗口、主观景台、休息区、旅游公厕、购物商店等公共场所的应加强通风换气、卫生消毒,每日消毒次数不少于2次,并放置“本场所已消毒”告示;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景区内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每天两次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各场所用作消毒的酒精、消毒液的存量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若确有需要,应当将剩余的酒精、消毒液存储在独立的房间,并安装乙级防火门。
(七)加强景区游览管理。各景区要建立预约游览制度,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实现错峰游览,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数量,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落实“一人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日接待客流量不超过核定日最大承载量的75%,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景区要根据场地情况,优化游览线路,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对景区出入口、停车场、购票窗口、主观景台、缆车、休息餐饮区等重点区域配备专人进行疏导,加强秩序维护,防止拥堵,禁止举办人员聚集性的各类活动。规划临时参观游览流线,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实行单向通行、分批通行、限流通行,严防人员聚集,确保游客间距达到1米以上。游客进入景区前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码登记;对于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旅客、行程卡异常旅客及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景区管理人员要劝阻入园,同时引导至景区临时应急隔离点,并向区旅游、卫健、公安等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景区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引导游客在购票和游览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八)做好旅行社防控。各旅行社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杀,准备充足防控物资,合理规划线路,加强行前排查,避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组团或者接团时,旅行社要核查游客的体温、“行程卡”、14天活动轨迹,以上均无异常方可允许游客参团。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要时刻提醒游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到“常洗手、戴口罩、不扎堆、用公筷”。
(九)做好宣传引导。各企业单位在主入口显眼位置设立告示牌,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出入口、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发布景区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等信息,引导游客市民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增强防护意识;游客服务中心应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要时刻关注网民热点和诉求,及时掌握舆情,第一时间应对并化解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舆情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旅游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好相应职责,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起的重要任务,各企业单位组织最强工作力量,采取最有力措施,执行最严格的要求,确保我区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安全有序运行。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强化各项防控要求,优化管理措施,加大区域内巡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疏导,对游客随意摘除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甚至恶意违反防控规定且不听劝阻、情节恶劣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置。
(三)强化值守及信息报送。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建立运行通报机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开放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做好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各旅游企业单位必须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提前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明确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专职责任人及防控专班人员,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上述行业场所发生疫情后要暂停营业,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
(五)强调问责追究机制。我局将针对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将由区防控办和上级文旅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置。
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篇7
按照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当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精准落实大连、新疆乌鲁木齐返(来)通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措施及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二)规范落实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返(来)通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措施及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三)继续做好北京返(来)通人员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四)落实好文广旅系统基层单位及监管场所扫码、登记、测温、个人防护(口罩)、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27日至疫情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县域内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经营性健身场所、台球厅、各社区文化活动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活动(包括经营性歌厅、网吧等场所)场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二)县域内歌厅、电影院、酒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及上网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三)县域内全民健身中心、体育综合训练馆、门球馆、各行业协会、城区免费健身站点等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四)县域内各旅行社(含分社和营业网点)、A级景区、乡村旅游经营点等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五)各基层单位、社区文化活动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活动(包括经营性歌厅、网吧等场所)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当前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的严峻斗争中,各牵头领导及责任人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预防、精准施策。
(二)精心组织安排,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各牵头领导及责任人要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在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对组织不力、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以及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及场所管理,保障行业经济发展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工作原则,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因地因时因势制宜,压实属地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不断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综合治理水平,建立健全行业内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效机制,确保文体旅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A级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分时、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同一时段入园人数,调控进入景区游客数量;严格落实景区门票实名制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扫码入园、体温监测、佩戴口罩、“一米线”等进入景区的硬性要求,明确底线和红线。进一步加强景区内场所管理,强化全流程、各环节管控,重点防范景区游客中心、餐饮购物店、演出场所、室内场馆、密闭空间、交通工具等区域,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加强清洁消毒,采取人员分流疏散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严格落实景区室内演出、大型聚会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游客说服劝导工作,确保不出现矛盾纠纷和网络舆情。
2.进一步加强星级饭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进入酒店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对进入酒店人员要落实好凡进入必体温监测、凡进入必扫场所码、凡进入必佩戴口罩、凡入住必实名登记信息等要求,特别对疫情发生地实施红、黄码管理的人员要重点检查“两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要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就餐保持距离,非就餐必须佩戴口罩。勤清洁厕所,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地漏水弯有水。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同时,强化员工自我防护,全力做好酒店员工佩戴口罩、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控管理;严格做好酒店通风、消毒、食品安全等必要工作;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项管理规定,正规渠道进货并保存进货凭证,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3.进一步加强旅行社常态化疫情防控。旅行社分社在参与组织省内旅时,要根据自身运营能力,从严控制团队人数,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游客、导游、司机等人员的测温、验码、全行程佩戴口罩、乘车隔位坐、就餐隔位吃、保持社交距离、常通风、勤消毒、健康监测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要通过电子行程单系统及时准确填报所有旅游团队信息,加强随团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建立本旅游团队健康管理台账,加强与游客目的地防疫部门的沟通,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疾控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方式,积极稳妥做好应急处置。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临人员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红、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就地隔离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迟报疫情或者阻碍防控、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进一步加强数字影院、演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要严格执行入场实名登记、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硬性防控要求。数字影院、演艺场所和上网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专人全场巡查要求,督促观众、上网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及时排查隐患,补齐疫情防控漏洞和短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合理控制线下活动,制定严密的应急预案,暂停或推迟各类聚集性群众文化活动,倡导群众文化活动线上开展、线上参与。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管理,对于已审批且尚未举办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暂停或推迟举办;对尚未审批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近期暂停受理,坚决防止聚集性、输入性疫情发生。
5.进一步加强乡村旅游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委政府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决策部署,乡村旅游景区、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对游客中心、主要休息区、游玩设备、接待设施、地面、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坚决执行佩戴口罩、实名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测量体温和扫码进入等管控措施,对持有绿色健康码和体温正常的游客方可进入参观游览。对配备住宿和餐饮服务的乡村旅游景区,严格做好客房内床上用品、洗漱用品、桌椅等公共用品的消毒,床上用品和洗漱用品做到“一客一换”;要严格餐具消毒,就餐采取分流、分餐进食等措施,禁止聚集性用餐。
6.进一步加强体育场馆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疫情防控所需设施、设备、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坚持活动区域日消毒制度,对走廊、楼梯、门扶手等进行及时消毒通风,对公共健身场地、健身器材进行定期消毒,保持清新干净整洁的健身环境。测量体温并严格查验进馆(场)人员“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大数据行程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室内场馆实行限流错峰,馆内活动人员控制在16人以内,人员间隔不小于1.5米,活动期间仅限于日常健身,禁止进行身体接触性竞技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一办、两组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按照快速反应、狠抓落实、严格要求、管控有力、足额保障的要求,严格实行疫情防控分片包干和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大疫情防控巡查检查频次,督促文体旅各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角落,做到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双落实。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单位,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对疫情防控工作认识模糊、麻痹松懈、擅离职守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绝不姑息。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各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流程和管控措施;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疫情防控指南要点;开展防疫演练,提升处置应对能力;落实重要医疗物资保障责任,及时储备测温仪、口罩、酒精、消毒液、防护服、手套、洗手液、手电筒等防护物资,切实保障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自身安全,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出动,高效处置。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疫苗接种。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凡节假日均要通过官方平台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提醒游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大力推进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积极宣传国家疫苗接种政策,提高疫苗接种意愿,按照“无理由必接种”的原则,迅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动员家人及亲属“应接尽接”,坚决按时间节点完成疫苗接种任务。
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值班值守。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全面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按照“双报告”要求,各经营单位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同步上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五是加强工作调度,提升服务能力。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做到疫情防控和游客体验度双落实、双保障、双满意。按照促进文化体育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新要求,加快推动文体旅产品提质升级,丰富文化体育旅游产品供给,积极推进体育场馆和旅游景区智慧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文化体育旅游整体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做到服务不打折、体验度不下降。
六是做好舆情管控,维护大局稳定。高度关注舆情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社会公信力。在宣传报道中要以正向的事实增强文体旅行业自信心,以正面的声音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投诉纠纷,以正确的舆论和价值取向,壮大文体旅行业正能量。针对热点焦点问题,宣传工作要做到情感真挚、形象鲜活、思想深邃,宣传要有深度、有温度、有力度。
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篇9
为科学规范有效做好风景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保障我区人民群众及广大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切实树牢防控底线思维,增强工作的敏感性和敏锐性,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筑牢疫情防控防护网,为风景区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盯紧中高风险点,因时因势准确调整疫情防控工作着力点。加强游客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由有序流动,提振旅游从业者信心,带动旅游消费稳步回升,促进旅游经济安全有序发展,奋力夺取三清山风景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三、工作重点
风景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是加强宣传,做好对进入景区的游客等人员和接待游客的公共场所的防控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和阻断疫情的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一)人员管理
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精准做好不同风险等级地区人员健康管理,确保第一时间信息掌握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
1、加强对游客的疫情防控管理。对低风险地区的游客实行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入驻宾馆的游客做好“实人、实名、实情、实时”登记,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做好“四查”(查体温、查行程码、查健康码、查疫苗接种情况),适时控制入住宾客数量;对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原则上不接待,必须接待的,要求游客按照相关防疫规定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对游客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的,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按照疫情防控公约要求做好处置。
2、加强对从中高风险地区出差返岗、返乡等人员管理。出差返岗、返乡人员应提前三天向各主管部门或村组(社区)报备,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及相应的管控措施。
3、加强对宾馆等接待单位员工日常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要建立员工外出报备审批制度和员工健康档案等,在岗人员必须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对一线接待工作人员开展日体温检测和周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如出现发热病人,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发热诊室就诊;如发现红码、黄码人员,必须立即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4、加强对大型活动、村居商品交易活动审批管理和施工工地的闭环管理。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房管局、公路管理中心、乡镇(办)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外来人员聚集的区域管理。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报备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大型活动。
5、加强对农村红白喜事的管理。乡镇办通过村规民约,倡导由村民理事会监督村民“红事、白事”简办,特殊时期缓办或停办,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二)公共场所管理
抓实重点场所防控,对人员流动大,容易爆发聚集性疫情的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全面落实“四查一戴”等防控要求。
1、实行全国中高风险地区通报机制。旅游局(旅游协会)、建设房管局等单位建立全国中高风险地区通报制度,每天实时更新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录并分别通报各企事业单位、各经营主体及施工单位。
2、实行疫情防控企业联防机制。集团公司疫情防控专班、乡镇(办)疫情防控专班分别与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签订疫情防控公约,明确防控措施和奖惩办法。
3、实行游客科学游园机制。各直属部门、各驻山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负责做好各景区景点、博物馆等管理。
(1)加强流量管理。依据风险等级和防疫要求制订开放等
级和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打好疫情防控的`“主动仗”。实行“限量、预约、错峰”,根据风险等级合理控制进入景区游客数量,必要时及时公开《暂不开放》的提示信息,关闭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景区景点等。
(2)加强游客防护。科学合理制定售票营业时间,鼓励游客通过手机客户端、景区官方网站、线上扫码预订、电子支付或微信非直接接触支付方式等多渠道、多形式购票。在景区景点售票处、入口验票处设置测温仪等,进行健康筛查,做好“四查”(查体温、查行程码、查健康码、查疫苗接种情况),采取二维码识别、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等方式验票进入景区。
(3)防止人员聚集。景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游园游客调度,适时管控游览线路。对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配专人管控,指引游客注意保持1m安全距离,防止游客拥挤扎堆。在游览路线上设置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引导鼓励身体条件允许的游客尽量步行,缆车、观光车按照规定控制乘坐人数。
(4)加强现场巡查。成立现场巡查队伍,建立巡查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巡查中发现游客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及时劝诫,游客不听劝诫的,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逐级上报至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进行处理。
4、实行智慧化管理服务机制。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研发疫情防控智能登记监测系统,宾馆、民宿、农家乐等必须全部确保“四实”(实人、实名、实情、实时)登记,并实时查看上传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客实时预警。隔离点内部必须安装全覆盖无死角监控视频,并确保全部接入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与110报警中心联网,实现可视化动态监测。
5、实行对重点场所常态化消杀机制。
(1)乡镇(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等要按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制定农村、景区各类公共场所、各种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的消毒管理制度、消毒技术规范,每日按照要求进行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2)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要对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接触频繁的设施设备、共享的辅助物资等加大消毒频率(景区栈道、游步道可以探索用无人机进行空中消毒),配备放置消毒液、洗手液、医用口罩和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等,或设置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自动售卖机设备,供有需要旅客使用。
(三)宣传教育
开展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1、常态化宣传。宣传部、旅游局等部门要通过景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自有媒体向公众科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景区旅游防护要点;指导游客中心、乡镇(办)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册等平台帮助游客及群众熟悉防护要点,引导游客及群众增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2、常态化培训。乡镇(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要对辖区居民、景区员工等从业人员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传染病预防知识、个人防护、消毒技能、疫情应急处置等教育和培训。
四、强化保障
(一)组织保障。管委会设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计委,负责做好风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同时成立风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组,分别由卫计委、景区管理局、旅游局、建设房管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乡镇(办)轮流牵头,成员2-3名,每周开展一次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集团公司和乡镇(办)要成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办公室,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度保障。机关各直属部门、驻山各企事业单位及乡镇(办)等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卫计委要组建疫情防控专班负责处置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上报的异常人员;集团公司要组建疫情防控专班,加强对核心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处置核心景区各经营主体等上报的异常人员;乡镇(办)要组建疫情防控专班,加强对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处置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上报的异常人员。
(三)医疗保障。配置医疗服务与转运设备,加强与其它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做到人员转运无缝对接。乡镇卫生院长期设置发热诊室,规范执行防控要求;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药店要充分发挥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哨点”作用。卫生院闭环转运发热病人费用及其它涉及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信息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公布监督联系电话,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正规渠道对社会公布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景区开放等信息,避免造成社会恐慌。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不断完善智慧化管理服务设施,科学利用智慧化设备分析提示红黄码、核酸检测等大数据信息。
(五)纪律保障。三清山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开展常态化工作督导,不定时抽查乡镇(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业整顿。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篇10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落实疫情防控德育教育工作的要求,保障我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生产教育工作,维护全体员工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原则
1、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员工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疫情预防其他工作,关注返程员工异常情况,预判复工方案并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关注员工身体情况,发现病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防控监测机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特点,重点加强进出体温检测,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
3、全面提高应急机制,快速预警反应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新冠防控工作小组,由滕代远总经理担任工作组总指挥,对经营场所防控及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有关负责人任组员,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协同统筹协调组织工作,落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2、落实专门的新冠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组,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
3、整个公司以相关部门为单位,形成部门防控负责人形式,按部门分管:部门防控负责人配合工作小组如期完成部门内的防控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员工健康、卫生、行为的日常监督:当部门内出现明显突发情况时,部门防控第一时间通知防控工作小组做好应急处理。
三、员工管理
1、每日组织全体员工上报身体健康状况及当日体温,如登革热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需及时做出应对,及时上报。
2、对外地返程员工需要进行登记、汇总,对其进行跟踪运营管理。
3、外地返程员工要按规定实行居家/集中隔离观察14天:重点疫区往来员工或与疫区人员交谈的员工友好往来要及时告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有必要的,可量测遵照所在地政府的要求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4、复产为力助疫情精准防控和分类有序复工复产,请恳请督促员工网上自行申报健康码,在线填写健康信息、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等信息后,通过审核后将生成一个颜色码,领取绿码的工作人员凭码通行,领取红码和黄码的人员需按期隔离隔断并健康打卡,满足条件后部可转为绿码。
5、返程员工在居家隔离期间,无一般而言情况不得外出。
6、隔离期间,返程员工需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就诊,同时及时向主管领导实地考察:主管领导除做好员工体温检测记录外,如遇员工出现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处理。
7、隔离隔离观察期结東后员工身体并无异常,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直属单位方可早班工作。
四、防疫管理
1、员工应正确疫情防控消杀方式,以定时定点定量的标准做好公共的消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配置任一消毒药剂、器材等消毒物资(应满足5-7天储备用量),消毒药剂配比、发放和消毒工作,杜绝84消毒液等含氯制剂与其他药剂混合使用,做好酒精、紫外线添加灯具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工作。
2、按照区域内清洁卫生规范与标准以及疫情消杀卫生要求,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等实行场所实施清洁和垃圾清理,清洁过程中高管佩戴口罩和橡胶手套,完毕后及时清洗或消毒。
3、上网设备(电脑、键盘、鼠标)的清洁教育工作需由清洁专人实施清洁与管理,实行用前用后及时清洁的原则,及时消杀。避免手口传播。
4、要求定人、定时、定点、定位喷洒、擦拭84消毒药剂、酒精等,区域消杀教育工作完成后张贴"本区域已消毒"标识,并做好周边环境消毒时间、责任人记录工作。
五、防控措施
1、进入岗位前应了解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掌握新冠个人防护知识、卫生健康习惯及疫情防控应急补救方法。建议员工尽量避免不乘坐公共交通,采取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2、员工每日上班前、进入办公区域前及下班离岗前需测量体温,检测体温应低于37.3度,无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3、准确职员上岗前及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办公、会议场所内多人办公时,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证环境通风。
4、在参加会议、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应洗手消毒,每日使用75%酒精擦拭办公接线员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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