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在物业会议上的讲话内容(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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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篇一
同志们:
昨天,家瑾同志对《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过程和主要法律制度作了说明,志峰同志就《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精神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讲了话,我完全赞成,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有十个单位交流了经验和贯彻《条例》的安排,希望各地研究借鉴。
会议讨论中提出了不少贯彻中的意见以及一些需要继续探讨研究的问题。昨天晚上,房地产业司进行了认真的归纳整理,给我列了十大问题,主要是《条例》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针对这些意见,建设部还将继续研究,也希望各地积极探索。一是,关于业主和业主大会。《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重大事项须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业主大会怎么组织,还需要探索。二是,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素质问题。对此《条例》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具备高素质,能否请当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担任。业主委员会能不能真正尽责,对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很重要,请你们在今后的工作指导中总结经验。三是,业主大会在法律上承担什么责任。它既不是自治组织,不是法人机构,又不是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四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事件,物业管理企业有没有责任。五是,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水、电、气、暖等费用产生的纠纷如何解决,维修责任如何落实,这涉及到公用事业改革的问题。六是,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环境和亏损的问题,以及当地政府在环境整治中会不会增加物业管理企业负担的问题。七是,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产权怎么明确地界定。八是,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难的问题。九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责任和如何履行职责。十是,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研究转变职能的问题。这些问题大部分都在志峰同志的报告里作了说明,要在贯彻《条例》中逐步解决,要有一个过程。我个人体会,物业管理不完全是一个房屋管理问题,很多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极其复杂。当前最重要的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要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探索解决好这些问题。发展中的问题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下面,我结合自己学习《条例》的体会谈点认识,同大家一起研究讨论。
我认为当前贯彻《条例》,首先是省建设厅、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也包括城乡规划、市政公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要共同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前期建设和物业管理带来的问题非常突出。《条例》从解决社会发展、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出发,作出了很多规定,所以《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大家谈到的旧小区问题,到底是房屋管理,还是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还是房屋管理和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是很现实的问题。各地要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法律关系,认真分析各地实践的基础上,确定有效的步骤,推进《条例》的实施。向社会各方宣传理解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和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深化改革和贯彻《条例》是我最近想的比较多的问题。我理解贯彻《条例》的重点和难点是各方思想认识问题,尤其是主管部门、业主、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根据《条例》调整工作思路,转变观念,将《条例》贯彻好。
一、物业管理发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社会基础
我国物业管理历来是有社会需求,与经济体制、住房制度、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方式有关,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城市容貌、城市形象,是全社会的客观需要,反映的是城市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物业管理新体制的产生、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并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事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及房地产建设、销售和售后使用管理分工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而得到逐步发展和规范。
我国物业管理的历史状况: 80年代初以前,我国广大居民住房产权主要是属于政府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所有。居民住户是房屋的承租者,交付房租、享有房屋的使用权。政府房管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负责环境管理,包括绿化、卫生、垃圾和厕所管理等公共部分,列支相关费用。居(家)委会、街道办事处是对居住环境管理承担组织责任。
80年代中期之后,我国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打破单位单一投资建房,开始允许多渠道建房。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逐步提高,形成对居住环境配套设施的需求。房屋建成后由房屋产权单位管理,外部环境则由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这一管理模式,逐步强化了居民关心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所管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绿化环境等公共财产的意识。
房地产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带动了单位购房,随着这种需求的增大,开始形成服务于房屋所有人的物业管理。特别是人们对良好的居住环境的需求,刺激了商品房的供应,从而进一步促进了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这种需求的经济负担和住房分配方式一样仍是单位负责,个人受用。新建小区物业管理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同时也引发出物业长期管理的需求。
我们房地产开发是实行滚动开发,预售制、规划批准建设范围实施周期长短不一,加上历史上新建房屋移交中产生物业费用由谁来承担问题,促使开发企业组建物业管理企业,满足开发企业的需求和购房业主在小区建设尚未全面完成情况之下的物业管理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开发的项目实施物业管理,也是基于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这就形成前期物业管理。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物业管理也随之发展。但存在公房出售之后的物业管理和仍由公房管理、单位管理的出售及未出售公房之间需求关系、管理方式等尚需研究和规范。
居民的住房需求,由直接关注住房面积大小、功能质量等内部需求,发展到对环境的需求;从需要对房屋共用部分的管理,发展到同时需要对部分公共社会事务的服务;从需要对房产和附属设施的完好,发展到实现房屋的保值、增值。这些,使物业管理的内涵更加丰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更加明晰。
从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进程来看,物业管理涉及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改善人居环境、提供公共服务,也包括机关后勤服务改革,政企分开、政府转变职能,基层政权职能到位和居委会自治组织作用的发挥。在这些转变中需要立法来强调业主的自身的位置,规范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开发企业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与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转变观念,改变工作方式和方法,也有基层单位的改革转制问题,这也就是存在于《物业管理条例》之中的社会基础,需要明确相关法律制度。
二、物业管理中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行为(或者讲相对人的行为)
《物业管理条例》既然存在着立法的社会基础,就应当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在改革和发展中推进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既要调整解决好现有矛盾,又应有一定的前瞻性。因此,我体会,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关键是学习、宣传《条例》规定,准确理解和把握好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规定法律关系。这里我着重讲一讲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
(一)业主是《条例》规定的责任主体
业主是房屋产权的所有者,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行为。所以,业主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这是宣传贯彻《条例》,形成共同工作氛围的基础。明确这一点,才能说清楚业主具有可以选择管理企业和不选择管理企业的权利,具有维护个人和公共的共同利益的责任,和遵守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所规定的义务。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业主的责任,除了对房屋内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行使,更重要的是还承担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由公约和规章制度确定的义务。多个业主之间必定形成共同利益和共同事务,而公共利益和共同事务不是一个人代表的。从我国固有的特点来看,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部分,必然存在业主和业主之间内在的联系,这就体现出业主公约。因此,《条例》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在吸收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既有制度的基础上,确立了业主大会制度。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规定了业主大会的成立、会议形式和表决方式,业主大会按照《条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的程序作出的决定,包括业主公约等,视为全体业主的共同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通过这些规定,保证业主大会能够切实担负起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职责。
(三)合同是物业管理服务的法律依据
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业主大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什么、达到什么服务标准,要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当然,服务价格和服务水平必须相对应。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不是包罗万象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业主是责任主体,物业管理公司是服务主体,他们之间违反合同的纠纷是民事纠纷,主要受《合同法》保护和约束,行政主管部门不要过多干预。
(四)前期物业管理必须加强
《条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什么《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可以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在建设过程中间,开发企业与业主以及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相互利益关系的调整是关键。与其他的销售行为不同,房屋产权的销售是一个过程。因为房屋建设实行的是滚动开发,业主在滚动开发中,获得产权,不可能等到开发商销售完所有物业,购房人全部入住,成立业主大会之后,才来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因此,商品房销售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是建设期的业主(建设单位)向最终业主(住户)过渡期的物业管理,也就是前期物业管理,客观上只能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来实施。《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来签订。但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对象不仅是建设单位,主要还是逐渐入住的购房人。根本上讲是业主长远利益的保证,包括对批准规划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的预防,可以减少开发企业建设过程中随意改变规划。所以,《条例》要求,购房人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必须包含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从而让购房人承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关于物业管理的权利义务,为业主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提供了法律基础。
(五)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诚意接受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条例》第二十条对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与居委会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要理顺两者的关系,关键是要学习贯彻《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主要职能作用是,协助基层政权做好居民群众政治思想工作,调解居民邻里矛盾,维护居民道德行为规范,创造良好、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业主大会是业主们由于共同财产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利益通过业主公约来确定的组织。居委会是和社区对应的组织,业主大会是和物业管理区域对应。业主、业主大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离不开当地居委会的指导和帮助。《条例》设立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应当告知并听取居委会意见的义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居民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同时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委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并接受其指导。与其他企业一样,物业管理企业按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服务,与居委会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六)落实《条例》规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应当从房管部门改革和改进工作抓起
关键要清理公房出售专项维修资金的挪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账户到人。《条例》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目的,主要是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这是保障物业管理区内公共设施、共用部位完好使用和维护业主长远利益的必要措施。因此,必须完善制度,严格征收,专项使用,加强监管。
(七)政府机关要转变职能做好实施监督
物业管理企业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在市场中的行为其实就是市场行为,民事行为的特性要求给市场主体以充分的自主权利,政府不能干涉民事主体自由从事市场活动,不能主动介入到这种活动中去,更不能随便运用自己拥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干预。政府部门既要尊重业主在物业管理上的自主权,也要尊重物业管理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权。
政府的作用,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对物业管理企业行为实行监督管理,为他们从事市场活动提供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彻底改变过去大包大揽的观念和做法,明确哪些是自己管的,哪些是民事行为交给市场解决的,一旦有民事纠纷,应鼓励多走一点司法程序来处理,做到依法行政,既到位,又不越位。
(八)抓好公房管理部门改革,有步骤推进实施物业管理,抓好试点稳妥推进
社会对环境的需求是地方政府关心的。公房管理改革不仅是房管部门的事,关键是人的居住环境,有居民本身要求,也是城市形象问题,要有紧迫感,要积极参与。各地建设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作为地方政府的参谋,制定方案,推进改革实施。
(九)建设部和省厅市局的工作问题
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充分领会《条例》精神,并充分总结物业管理发展的历史过程。通过这些工作,把握物业管理的难点、重点和方向,这样工作才有前瞻性。
第一,要把法律关系弄清楚。要明确物业管理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明确业主责任和行政主管部门自身的责任。
第二、要尽快完成配套法规的制定,对过去的法规进行清理,要有计划,明确出台的时间。部里有关司局向我反映,向地方征求意见的立法经常不能按期回来。当前部里要建立一个考核各省厅市局的制度,把法制工作作为考核省厅市局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并把考核结果向省区市政府通报。
第三,要同心协力,解决法制建设问题。我讲的同心协力有三个层面。一是上下同心协力,我们这个行政管理的各部门要同心协力,二是左右同心协力,我们今天为什么要求部里其他司的司长来参加会议,《条例》对有关质量安全,规划问题,城市建设中的水、气等改造的问题,都有规定。贯彻落实好《条例》,我们的相关部门能不能同心协力很重要。三是我们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部门同心协力,特别要与民政部门,与当地政府有关社区管理的部门同心协力。我们要如实地告诉别人,对你们工作有什么要求。当然部门之间的工作是有不同侧重的,要在分歧中找共同点。
(十)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还要加强。法规司、房地产业司要组织开展好有关宣传活动。要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对促进城市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的作用,对协调业主共同利益和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的作用。对业主的宣传,要增强业主自律意识,推进民主协商机制的形成。只有依靠社会力量的支持和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条例》的贯彻工作才能做好,才能规范社会人和行政部门的行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真正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这是国务院领导对《条例》颁发实施的要求。《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在贯彻实施《条例》中更要倾听群众的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同志们,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学习好《条例》,贯彻好《条例》,按《条例》的要求做好自己的工作,切切实实地保护好广大群众的权益,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在物业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篇二
各位同事:
大家下午好!
今天是各位参会的第三天,从本次的会议安排中可以看出,我们的信息量还是很大的,团队拓展、参观交流、专题发言、分组讨论,无不指向一个目的,那就是,团结融合,奋发有为,做好本职,有效提升——“融合蜕变”。
这两个月,我基本上到各地走了一圈,到咱们管的示范区和小区都去看了看,主要是熟悉情况,了解项目。有一个感受,在缺乏资源、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大家依托地产,做了大量的工作,表现了物业人吃苦耐劳、勤勉肯干的特质,在示范区服务、房屋交付、后期维修、客户服务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发现不少亮点,比如天津公司与中国银行合作改造门禁和梯控,没有花钱提升了小区硬件;昆明公司的小区现场管理、岗位优化和多种经营思路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然,客观地讲,整体上我们的物业服务水平还比较低,我们的现场呈现面、我们的客户触点服务、我们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准等等,都不尽如人意。在座的都是从事物业的职业人,应该是看不过去的。
从集团的业务整合和发展节点来看,已经从规模扩张到了深耕细作的阶段,物业也从前期服务到了前后期并重,这就要求我们物业条线真正发挥我们在房地产开发链条中的增值溢价作用,通过我们优质、专业的服务,为地产助力,为客户增值,为品牌增色。
今年物业行业非常热闹,物业上市、智慧社区、o2o商业模式等等,物业跻身于互联网+和资本市场,一下子从脏活累活苦活变得高大上了起来。应该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趋成熟和理性,随着技术革命的进步和创新发展的深化,物业行业确实面临着一次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大家也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就是在追踪行业发展的同时,应该低头审视一下我们自己的基础是否夯实了,是否顺应了集团房地产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否满足了客户对物业服务的需求,这是我们迎头赶上,或者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因此,我们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主要会关注:团队,标准,规范,执行,现场和效果。
关于团队建设,伍总在报告里说得很全面了,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我想在这里强调一下在团队建设中一把手的关键作用。俗话说“打铁还要自身硬”,“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就像电视剧《亮剑》中的李云龙,他带出的独立团与孔捷、丁伟的新一团、新二团完全不同。有责任心、有担当、有荣辱心,工作才能有激情,才能切实把工作做好。所以,我们各级一把手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人格魅力、专业水准、管理手段等,就决定了你的团队的战斗力。这里,我提出几点与大家共勉,廉政建设警钟长鸣,团结协作高效执行,加强学习勇于创新,严爱分明不徇私情。
关于标准和规范,这是我们迫切需要抓紧做好的基础工作。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在管理流程、工作标准、地物协同、绩效考核等等各个方面,立规矩,定标准,抓落实。
关于执行力,原本是团队建设的一部分,这里我想着重说一下。执行力是所有规范和标准落地的保证,执行力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大局观、纪律性、学习理解、创新策划、组织协调、高效落实、检查调整、总结固化等等,执行力是衡量团队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如果把控不严就会层层打折扣,影响团队的绩效,我们大家都要加强这方面的意识培养和能力塑造。
关于现场和效果,这是我们物业服务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的载体和呈现,需要做好细节管理,需要团队协作。之前总部李总分享了昆明公司的一则案例,下午五点多,业主快下班了,一处绿化带有一个安全员在忙碌的收拾着绿化垃圾,保洁员忙不及,安全员就主动的提供帮助,这说明昆明公司员工的协同配合是很好的。昨天我们在进行七巧板环节的时候,只有六个组全部都顺利完成,整体才算胜利,这些都说明我们必须协同配合不分你我,才能提高服务标准,提升现场的管理水平。
说一千道一万,不如现场看了算,客户的感知,业主的感受,都在我们示范区和小区工作人员的举手投足之间。因此,我们要关注现场、亲临现场,做一个眼里不揉沙子、心里一面镜子的指挥员,把现场和效果当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刚才黄总的发言向我们普及一些财务知识,黄静的报告向我们展示了红星物业的经营现状,这里我要提几点要求:一、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预算和编制标准。目前各城市不同程度存在收太少,支不足的情况,收太少导致经营管理的困难,支不足造成服务品质的下降,长此以往必然造成恶性循环。因而标准要严格执行,服务不打折才能让收费不打折;二就是由财务黄静经理牵头对各城市一些指标数据进行分析,了解每万平米的员工人数,各城市要对目前的经营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下阶段物业收费的策略。
下阶段,总部将开展以下工作:一、物业人事及财务权限的审批;二、推动oa协同平台上线;三、建立地产物业的协同机制;四、启动全国品质检查,用一套人马执行一套标准;五、强化团队建设,启动民主评议及情绪指数测评;六、开展对项目、示范区的满意度调查。各城市公司要主动加强与总部的沟通,总部不只是对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也要对各单位指导和服务。
与其坐着说,不如起来行。我们应该感受到自己肩上的担子,感受到集团对我们的要求和期待,压力使我们奋起,使命让我们担当。希望大家把这次会议的精神带回去,我们上下同心,为开创红星物业的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在物业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篇三
“红色地产”始终使用“领导党的建设”作为主线,突出“红色”"的特点,治理”结果。突出党在物业服务领域的政治色彩,强化党的政治属性,充分发挥党的政治职能,确保物业服务的正确方向。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同志们:
这次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是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北京市“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建设世界城市目标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内容重要,意义重大。刚才农科同志对全市物业管理形势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希望各区县、各物业管理企业认真学习领会,主动抓好落实。这次受到表彰的物业企业代表以及业主委员会代表和区县房管部门的代表也做了经验介绍,希望进一步起到推动行业发展、社区和谐的示范作用。也借此机会,向战斗在物业管理服务一线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物业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通报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物业管理是关系群众安居乐业、涉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对于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圆满举行,使首都的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刘淇书记在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号召,要瞄准建设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全面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行动计划。郭金龙市长在今年北京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着眼建设世界城市”,以更高标准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给我们建设房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加艰巨的任务,也给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着眼建设世界城市的长远目标,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积极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向产业化和高端形态发展,全面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随着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北京将会由城市建设主导期逐步向城市管理主导期进行转变。认真梳理和解决现行管理体制、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中不符合、不适应的矛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具体到建设房管系统,进一步提高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深入研究既有房屋的使用管理问题,也迫在眉睫。
第一、物业管理是完善和发展现代城市功能的基础。现代城市功能的内涵十分丰富,既涉及城市原有功能的利用、发展和改造,也涉及城市远景规划布局的调整、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和社会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功能的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房地产的开发、改造与建设,是为城市功能的完善与发展所创造的物质基础。在城市的运转过程中,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住宅与公共建筑等,都要随着时间的推移,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其保持原有功能或完善发展其功能。物业管理可以满足业主和用户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多元化的需求,创造与硬环境相适应的管理服务软环境,并使硬环境充分发挥效用,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说,物业管理工作实际上就是城市基本组织单元的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工作者,实际上就是城市管理工作者。
第二、物业管理是现代城市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
模式,顺应了住宅商品化和社会化需求,以其专业化的服务明显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逐步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欢迎。现在我市的物业管理覆盖面在不断扩大,其重要性日益提高,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9年底,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达3052家,有5210个项目实施了物业管理,其中住宅3557个项目,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了80%以上。居住区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空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作为社区中管理服务的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在提高人们居住质量和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承担着居住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任。一个小区管理得好,小区就会平安祥和,居民就能够安居乐业;管理不好,就会留下隐患,容易产生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第三、物业管理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工作质量的手段。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居住质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居民消费需求逐步向注重生活质量提高转变,向更高生活水平迈进。在住房方面,居民住房需求进入面积增加与质量提高并重,从单纯的生存型需求向舒适型需求转变的新阶段。提高居住质量,既要靠住宅建设的科技进步,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也要有良好的物业管理。好的物业管理改善了人居环境和工作环境,促使人们安居乐业,改进人们的精神面貌,促进人际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物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保障。维护社区和谐、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城市发展进步的基础。物业管理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对于维护社区环境和秩序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近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通过规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整合资源,可以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协调发展,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既有利于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也有利于促进社区和谐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近几年,通过行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尤其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09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们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仅为奥运场馆和涉庆活动场所提供了优质服务,还为广大市民生活提供了周到的日常服务保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平安奥运”和“国庆平安行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着眼建设世界城市,围绕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完善和改进物业管理,继续推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第一、要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诚以立己、信以待人”,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准则,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物业管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物业管理行业直面社会公众,提供长期服务,诚信经营对行业发展至关重要。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完善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以信用档案系统为载体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要抓住服务行业的特点,推动管理重心的转移,把信用管理落实到项目上,落实到项目负责人上,落实到岗位上,使每一位从业人员的诚实守信行为成为企业的信用基础。
过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要强化业主的权利意识和自治意识,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广大业主要充分行使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监督权,物业企业应当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要监督业主委员会不得做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三是要强化业主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理性消费观念。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引导、增强业主物业服务消费意识,要完善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将业主履行交费义务条款和制约措施纳入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使个别不自觉履行交费义务的业主受到规约和合同的限制和约束。
第三,要努力提高物业企业综合素质,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物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业主、为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物业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企业素质的提高。各物业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切实加强企业基础建设。物业企业要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苦练内功,增强发展后劲,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二是大力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素质。要抓好多层次的人才培训,加强企业关键岗位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把培训重点放在项目负责人身上,通过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培训与管理,提升物业项目的服务品质,提高物业企业的管理水平,推动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三是要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各物业企业都要转变观念,把搞好服务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搞好人性化服务,要大力推行精细管理、精心服务,要充分发挥业主大会的作用,紧紧依靠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物业企业要与业主委员会和谐相处,共同构建和谐社区,共同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四是培育一批品牌企业。各物业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竞争意识、开拓进取意识,努力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以高质量的管理和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打造自己品牌。
升。四是要深入研究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问题。要立足于构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长期和谐互信关系,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为业主、物业企业和建设单位提供物业项目承接验收、物业服务标准确定、服务费用评估、服务质量测评等方面的服务,努力在物业服务项目交接、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促进公平交易、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物业管理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特别是居住区物业管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还涉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稳定,是做好和谐社区建设、维护首都社会稳定工作的基础环节。因此,各职能单位和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扎扎实实抓好这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
市区县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强化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摆上议事日程,落实实施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加大管理服务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效率。要努力为物业管理企业排忧解难,为物业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努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加大调处力度,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努力推进全市物业管理的全面发展。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正确定位,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汇聚行业智慧、加强行业自律、展示行业风采、提升行业形象的功能,发挥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自律、协调的中介作用,不断提升协会的影响力。要继续完善物业示范项目评定机制,激励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推广先进的物业服务经验,充分发挥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示范效应,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深入研究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的商机和问题,不断学习和借鉴外省市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成功的管理经验,强队伍,精业务,优服务,上高度,要紧紧抓住首都建设发展时机,积极作为,做强做大,树立品牌。要全面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逐步完成企业精神的沉淀积累,认真打造诚信、规范、负责、友善的企业文化,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物业服务行业新风。
同志们,物业管理工作千头万绪,矛盾和问题很多,我们要站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相信在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下,通过大家锐意进取,同舟共济,创新发展,扎实工作,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一定会有新的起色,一定会创造出让政府放心、让社会满意的物业管理新局面。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我代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向辛勤工作在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岗位上的全体同志拜个早年,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部署要求,总结工作、交流经验,6月29日上午,县住房保障中心与十字路街道联合召开了莒南县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工作推进会,就深入推进全县党建引领沂蒙红色物业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传达了《关于转发《莒南县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意见》的通知》,并对我县十几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表彰。孙勇同志要求: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建强红色物业队伍,打造“红色堡垒”,不断增强沂蒙红色物业政治“牵引力”。二要强化红色领航,加大攻坚力度,制定务实管用措施,全面提升沂蒙红色物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水平与物业服务全覆盖水平。三要坚持共建共享,深入推进红色物业融入城市基层治理,以“大发展”,推动“大提升”,健全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深入推进沂蒙红色物业融入城市基层治理,实现事务共商、活动共办、工作共抓。
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从1998年开始起步,多年来虽然在政府的领导下,经过物业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使物业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我认为还只是停留在初级阶段。从企业认证情况看,全市物业管理企业中有资质的仅有5家,可以说少得可怜。从供暖情况看,*城区供热面积214万平方米,供热楼房499栋,22213户,锅炉房125座,锅炉167台,总计558吨,目前自烧98座,承包27座。其中物业公司直管楼房122栋,面积49.2万平方米,委托楼房36栋,13.2万平方米。共有19座锅炉房,33台锅炉,计150吨,固定资产2232万元,直管供热户数8095户。几年来政府协调解决资金300万元,对城区一些老楼房及全市大循环式楼房进行供热分户改造。现在已完成分户改造69栋,4143户,27.8万平方米,占应改造的57%。由于煤电涨价,热费欠缴、设备陈旧,管理不善,导致供热温度很难达到国家标准。从市直部门单位住宅楼物业管理情况看,目前市直部门单位所管的住宅楼341栋,面积151.5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自己负责的有77个单位,263栋楼房,面积115.3万平方米,租赁发包的有29个单位,78栋楼房,面积36.3万平方米,这些单位住宅的物业管理还只是以供暖为主,其它服务项目如卫生保洁、四防安全、公用设施维护等都不到位。从开发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看,我市城区现有引资开发小区4个,即阳光苑、世纪花园、怡景花园、曙光小区,建有楼房28栋,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自管的有2个。租赁发包的有2个。除阳光苑小区物业管理较好外,其它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仍须急待提高。
在正视现状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行业管理不够规范,机制不够健全。我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成立较晚,未能全部履行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依照《条例》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的力度不够。物业管理企业市场准入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导致物业管理企业大都没有资质,无序进入市场,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不讲诚信,毁约弃管。并有开发商将配套公建私自转卖给承包人,变成承包人的私有财产,承包人为了谋求个人利益,往往是多收费,少服务,随意增加业主负担,造成多起群众上访。
二是业户欠费严重,国有供热设备带病运行。由于市场调节的燃煤价格迅速上涨,供暖必需的原材料与燃料价格的不断上升,导致供热成本不断增加,20*—20*年供暖期每平方米供热成本比上年度增加了10元,同时热费收缴率年平均低于80%,每年热费收缴率下降2-4个百分点,20*—20*年供暖期,业户欠缴国有公司热费就达340万元。由于企业资金短缺,致使大量老化和已超过使用年限的供热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改造,相当部分供暖系统存在隐患。
三是早期住宅物业管理缺失,供热管网分散。由于我市没有执行专项维修基金征缴制度,结果一些市直单位部门的住宅楼公共部分当出现下水堵塞、墙皮脱落、屋面防水渗漏等问题时,往往因为资金问题,随之在维修养护时就出现了互相推诿、彼此敷衍的滞管现象,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另外全市共有锅炉房125个,使用锅炉167台,锅炉网点过密,未能集中和分户供热,造成能源消耗过大,环保质量较差。另外一些承包企业受供热成本涨幅影响,未能达到供热标准,群众反应强烈。
四是物业企业负担过重。目前物业服务是商品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大多数市民还习惯于计划经济下的福利住房分配和使用制度,花钱买服务的意识还不强,有些业主只想得到更好的物业管理服务,却不被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直接影响了物业企业经营性收入。有的开发小区建设不配套,遗留问题多,如地沟高度不够,下水管道脱节、堵塞,脏水上返等问题不断出现。物业管理法规与相关配套制度、政策不健全,影响了物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成为制约物业管理企业发展的难点。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现实,统一认识,加大力度,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明确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我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市政府下辖的独立的城市住宅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室设主任一人,由*办事处副主任常城兼任。下有4名工作人员。其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指定专门帐户,存储和代管业主交纳的各项维修资金,并监督其使用;制定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审查物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指导物业管理活动;纠正违反物业管理行为。
2、做好“专项维修基金”的征缴工作。《物业管理条例》第2章第7条第4款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可以解决因建楼比较早、已过保修期楼房屋面防水渗漏困绕住户生产、生活等难题,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是物业维修基金的主管单位。依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商品住宅和现已使用的商品房其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代收,并与物管办签订《物业维修基金收缴协议》;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2.5%的物业维修基金,购房者须持物业维修基金专用票据和其他资料办理房屋确权手续;开发建设单位在售房期间,应将代收取的物业维修基金定期存入市物业维修资金专户。现已使用的商品房,其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由实际管理的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负责收取,按建筑面积每月每户每平方米0.15元,非住宅用房以每月每平方米0.8元收取,管理单位按所管房屋的数量到市物管办核准收缴数额领取专用票据,并及时将收缴的基金足额转入物业维修基金专户。
3、执行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参与前期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提出便于实施物业管理的具体意见,参与住宅小区竣工后的综合验收。今后凡进入社区(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都要具备相应资质,同时要到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实施物业管理时,要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向物管办交纳保证金或固定资产保证金,标准不低于5万元。各部门、各单位所属的住宅楼,物业管理工作必须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要坚持以人为本,自行加大管理力度,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保证一方稳定。开发建设单位要在办理“房屋销售许可证”之前,通过招投标或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这样做有助于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做到建与管不留隐患,切实解决配备设施不完整或不切实际的超值服务承诺等问题,从而促使物业管理尽快走向规范化的市场轨道。
4、努力做好业主委员会的组建与管理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社区组织的配合下,由物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其委员应当由社区或楼区内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今后凡是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都要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要接受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指导,同时积极配合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其权利和义务,《条例》有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要突出业主权益,同时明确业主应承担的义务,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要保证做到业主的权责一致,这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的关键。要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及时化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一个成熟的、挑剔的、高素质的、依法运作的业主委员会,肯定有力于物业管理行业高速健康发展,有力于减少投诉,保障社会稳定。
1、切实加快国有物业公司的管理机制改革。*市物业公司要全面进行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实行领导班子集体承包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切实形成规范长效的制约机制。要实行公开竞聘制度,配齐配强中层领导;要实行双向选择制度,实现竞争上岗,定员定责;要实行承包经营制度,实现风险抵押,自负盈亏;要实行指标考核制度,实现绩效挂钩,奖优罚劣。通过改革,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2、努力做好城区供热联网和分户改造。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城区内凡实行“大循环”集中供热的居民楼、商用楼都必须进行分户改造,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形成一户一栓,水热同位。国有物业公司直管楼房的分户改造资金按规定由供热单位和业户共同筹集,委托管理和单位自管的楼房分户改造资金由产权单位和业户共同筹集。今年,如果委托管理单位楼房的分户改造任务不能完成,或者不能及时出资搞好锅炉、管道的维修养护而出现隐患的,物业公司有权停止供气。同时物业公司要根据城市发展供热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协调资金,逐步实现大面积供热并网联网,实现环保、节能、高效的目标,两年内力争全面完成供热联网和分户改造工程。
3、加大力度清缴热费。热费收缴多年来一直是物业单位的难点问题。为此,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密切配合供热企业,依法收缴陈欠热费,并对拒交热费的“钉子户”,应履行法律手续,坚决收缴。对供热托管单位多年所陈欠的热费,托管单位要采取有利措施,在开栓前将欠款缴清,否则物业公司可以停止供热。
4、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物业管理的对象是建筑物和建筑物的配套设施设备,服务的对象是广大群众,所以说它是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既要做好“物”的管理工作,更要做好为“人”服务的事情。因此,物业企业要在物管办的指导下,按照市场需求多样化和实效性的原则,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市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与业户签订服务合同,并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根据《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代收。物业企业要积极组织不同类别的从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达到持证上岗。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解决好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查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为进一步抓好非公企业党建摸排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全面深化辖区“红色物业”建设工作,8月28日上午,区物业管理行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中海物业党支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物业管理行业党委书记汤向阳同志主持,区物业管理行业党委全体委员及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观看视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讲话精神。汤向阳同志传达《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印发关于以城市基层党建引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意见的通知》。会议指出,基层治理事关国家发展与稳定,基层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在物业管理领域,要敢于探索,大胆创新,为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贡献行业力量。
区委组织部李涛同志传达《关于协助开展非公企业党建摸排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的通知》。他指出,非公企业党建“双同步”工作是现阶段一项重要内容,要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双同步”工作有关要求。在物业行业,按照属地分解的原则,前期摸排,后期组建,做到“应建尽建”、“应联尽联”、“应纳尽纳”。要抓紧推进红色业委会组建工作,推进“两个覆盖”工作,强化社会党委对业委会党组织的领导,提升党联系群众的服务质量。
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物业行业党建工作联系的通知》《关于调整中共珠海市香洲区物业管理行业委员会委员的请示》。会议要求,各委员定期深入调研企业发展及党建情况,结合物业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综合评分项,强化党建与信用“双建设”工作;依托珠海市智慧物业平台,落实好物业服务企业及在管项目“双备案”工作。通过开展“红色物业”评选管理工作,培育“红色物业”示范点,实施“建阵地、创示范”党建引领项目,提升行业党建质量。
会上,中海物业党支部书记樊成武同志汇报了中海物业公司所辖项目、“三会一课”、重点党建活动等情况。会议对中海物业公司等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在今年抗疫、防风等工作中所起的示范作用予以肯定。在疫情攻坚时期和“海高斯”台风中,中海物业等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启动“党员先锋队”,听从指挥,冲锋在前,参与疫情防控和防灾救灾行动,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物业服务企业的使命担当。
汤向阳同志表示,要以党建为引领,物业管理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党的建设与行政管理双管齐下,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路径,从筹备组开始,通过红色业委会组建工作,有效化解物业管理领域突出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打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行业力量。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红色物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结合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讲四点意见。
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强化党建引领进红色物业融入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强化党建引领,推进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提出明确要求,这次会议我们也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这为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会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工作遵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要准确把握推进“红色物业”工作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物业服务管理融入社区治理,把物业服务企业打造成一支“红色服务队”,共同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一是建立“县、街道、社区”三级工作体系。学习借鉴×市经验做法,在街道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处理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督促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履行职责,构建起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镇街社区属地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各镇街要按照两办《关于加强全县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好物业管理机构和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与相关科室合署办公,加挂物业办牌子。
二是建立街道、社区“四位一体”管理机制。要深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物业管理机制。推动社区“两委”与业委会、物业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吸纳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负责人、业委会委员担任社区“两委”兼职委员。要积极推荐社区“两委”成员中,熟悉物业管理工作的党员担任党建指导员;推荐社区“两委”成员、业委会委员担任物业企业义务监督员。要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或网格党支部书记推荐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委会,积极推荐党小组长和楼栋长担任业主代表。
三是加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的领导。要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打造“红色物业”,为物业发展贡献“红色力量”,共同推动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一方面,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要尽快建立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暂时还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以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推荐党员职工、发展党员等方式,强化工作覆盖,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做好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有3名以上党员且组织关系在社区的,要及时建立党支部;有3名以上党员但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不足3人的,可以选派党建指导员,或组建联合党支部来开展党的工作。
一是抓好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今年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和省住建厅确定的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建设年”,市物业协会编写了《×市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成果汇编》,包含住宅、写字楼、商场、学校、医院、工矿等业态,还有客户服务、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红色物业等具体服务类型的标准,具有很强的指导示范意义。住建部门要做好标准宣传和推广工作,面向全县物业企业组织举办大讲堂和人员培训工作,将新标准在全县尽快全面推广实施。
二是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目前,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市场竞争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一方面,新建开发的住宅小区多由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管理,“谁开发,谁管理”,“建管不分”管理模式仍然十分普遍,物业管理成了房地产开发的延伸。另一方面,原由村委或居委开发的小区,多是由村里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多数也未进行招投标竞争,物业公司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大部分管理人员无证上岗。针对以上问题,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前期招投标工作,将新建住宅小区面向全社会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打破开发建设单位既开发又管理的模式,实行“建管分离”,实现市场良性竞争。
三是积极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创造条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规划设计方案中要严格落实物业服务用房和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配置要求,在审定的总平面图上要明确新建住宅小区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和面积。现阶段,在打造“红色物业”过程中,各小区要提供足够的活动场所,对挤占挪用物业用房或乱搭乱建等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城管执法、街道(乡镇)要及时予以腾退、拆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或部分业主拒不配合的,结合扫黑除恶行动,严厉打击。
一是打造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按照县政府公开的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中关于物业管理的承诺,将在全县打造一批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为此县政府专门印发了《创建示范小区实施方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示范小区创建实施方案进行创建和培育,要进一步加强柔性管理和精细服务,在“四位一体”、“红色物业”、业主自治、标准化建设、“智慧物业”、文明创建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要把一批示范小区打造成全县乃至全市领先的行业标杆,带动物业服务行业整体进步提升。各镇街政府要充分发挥创建主体责任,对标考核标准,细化任务目标,制定具体方法和措施,扎实推进,按时完成。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县级奖补资金,并对口落实市级奖补资金。
二是建立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体系。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全面取消后,国家和省市要求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新型监管体制,这也是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任务之一,今年必须要完成。目前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凡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都要按规定建立信用档案,参加评级管理。信用系统建成后,企业要按时、定期、准确在系统平台上报送企业的基础信息、优良信息和负面信息,属地街道、住建部门要做好审核把关,及时、全面、客观地记录企业的人员配置、服务业绩、业主投诉及不良信用等,赋予相应分值,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招标、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等方面,将企业信用等级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是全面实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前,全县还有许多老旧小区没有实行物业管理,今年,×市政府在为民办实事中提出,在老旧小区全面推广实施物业管理,要求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为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覆盖率,经研究决定,对接管老旧小区考核优秀的骨干物业企业给予每月0.2元/平方米的资金奖励。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与综合考评。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县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物业管理职责分工已明确,各镇街、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将党建引领“红色物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作为镇街、住建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将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各有关镇街年度考核目标体系,定期督查,综合评定。通过建立定期调度、检查通报、跟踪督办等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同志们,全县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强化党建统领推进“双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引领提高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水平,为大美×建设做贡献!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红色物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结合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讲四点意见。
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强化党建引领进红色物业融入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强化党建引领,推进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提出明确要求,这次会议我们也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这为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会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工作遵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要准确把握推进“红色物业”工作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物业服务管理融入社区治理,把物业服务企业打造成一支“红色服务队”,共同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一是建立“县、街道、社区”三级工作体系。学习借鉴×市经验做法,在街道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处理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督促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履行职责,构建起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镇街社区属地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各镇街要按照两办《关于加强全县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好物业管理机构和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与相关科室合署办公,加挂物业办牌子。
二是建立街道、社区“四位一体”管理机制。要深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物业管理机制。推动社区“两委”与业委会、物业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吸纳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负责人、业委会委员担任社区“两委”兼职委员。要积极推荐社区“两委”成员中,熟悉物业管理工作的党员担任党建指导员;推荐社区“两委”成员、业委会委员担任物业企业义务监督员。要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或网格党支部书记推荐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委会,积极推荐党小组长和楼栋长担任业主代表。
三是加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的领导。要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打造“红色物业”,为物业发展贡献“红色力量”,共同推动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一方面,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要尽快建立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暂时还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以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推荐党员职工、发展党员等方式,强化工作覆盖,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做好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有3名以上党员且组织关系在社区的,要及时建立党支部;有3名以上党员但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不足3人的,可以选派党建指导员,或组建联合党支部来开展党的工作。
一是抓好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今年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和省住建厅确定的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建设年”,市物业协会编写了《×市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成果汇编》,包含住宅、写字楼、商场、学校、医院、工矿等业态,还有客户服务、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红色物业等具体服务类型的标准,具有很强的指导示范意义。住建部门要做好标准宣传和推广工作,面向全县物业企业组织举办大讲堂和人员培训工作,将新标准在全县尽快全面推广实施。
二是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目前,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市场竞争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一方面,新建开发的住宅小区多由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管理,“谁开发,谁管理”,“建管不分”管理模式仍然十分普遍,物业管理成了房地产开发的延伸。另一方面,原由村委或居委开发的小区,多是由村里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多数也未进行招投标竞争,物业公司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大部分管理人员无证上岗。针对以上问题,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前期招投标工作,将新建住宅小区面向全社会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打破开发建设单位既开发又管理的模式,实行“建管分离”,实现市场良性竞争。
三是积极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创造条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规划设计方案中要严格落实物业服务用房和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配置要求,在审定的总平面图上要明确新建住宅小区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和面积。现阶段,在打造“红色物业”过程中,各小区要提供足够的活动场所,对挤占挪用物业用房或乱搭乱建等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城管执法、街道(乡镇)要及时予以腾退、拆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或部分业主拒不配合的,结合扫黑除恶行动,严厉打击。
一是打造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按照县政府公开的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中关于物业管理的承诺,将在全县打造一批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为此县政府专门印发了《创建示范小区实施方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示范小区创建实施方案进行创建和培育,要进一步加强柔性管理和精细服务,在“四位一体”、“红色物业”、业主自治、标准化建设、“智慧物业”、文明创建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要把一批示范小区打造成全县乃至全市领先的行业标杆,带动物业服务行业整体进步提升。各镇街政府要充分发挥创建主体责任,对标考核标准,细化任务目标,制定具体方法和措施,扎实推进,按时完成。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县级奖补资金,并对口落实市级奖补资金。
二是建立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体系。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全面取消后,国家和省市要求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新型监管体制,这也是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任务之一,今年必须要完成。目前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凡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都要按规定建立信用档案,参加评级管理。信用系统建成后,企业要按时、定期、准确在系统平台上报送企业的基础信息、优良信息和负面信息,属地街道、住建部门要做好审核把关,及时、全面、客观地记录企业的人员配置、服务业绩、业主投诉及不良信用等,赋予相应分值,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招标、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等方面,将企业信用等级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是全面实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前,全县还有许多老旧小区没有实行物业管理,今年,×市政府在为民办实事中提出,在老旧小区全面推广实施物业管理,要求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为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覆盖率,经研究决定,对接管老旧小区考核优秀的骨干物业企业给予每月0.2元/平方米的资金奖励。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与综合考评。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县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物业管理职责分工已明确,各镇街、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将党建引领“红色物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作为镇街、住建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将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各有关镇街年度考核目标体系,定期督查,综合评定。通过建立定期调度、检查通报、跟踪督办等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同志们,全县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强化党建统领推进“双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引领提高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水平,为大美×建设做贡献!
在物业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篇四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部署要求,总结工作、交流经验,6月29日上午,县住房保障中心与十字路街道联合召开了莒南县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工作推进会,就深入推进全县党建引领沂蒙红色物业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传达了《关于转发《莒南县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意见》的通知》,并对我县十几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表彰。孙勇同志要求: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建强红色物业队伍,打造“红色堡垒”,不断增强沂蒙红色物业政治“牵引力”。二要强化红色领航,加大攻坚力度,制定务实管用措施,全面提升沂蒙红色物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水平与物业服务全覆盖水平。三要坚持共建共享,深入推进红色物业融入城市基层治理,以“大发展”,推动“大提升”,健全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深入推进沂蒙红色物业融入城市基层治理,实现事务共商、活动共办、工作共抓。
在物业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主要保障措施:
发扬求真务实、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对每一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具体人头。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落实,确保物业管理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在物业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篇六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推进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健康发展,近日,在济宁游客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太白湖新区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成俊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张德强主持会议。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首先由许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君妮传达了《关于加强党建统领完善社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就强化党建引领,推进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提出了指导性和针对性都比较强的意见,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也作了周到、细致的安排;其次由区建设局局长唐玉玲传达了《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管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作为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性文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最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成俊作了重要讲话,张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这些措施和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希望大家要深入研究思考,认真学习借鉴,严格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当前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互脱节,造成各类物业矛盾纠纷时有发生,群众诉求、投诉较多,物业管理工作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物业管理是关系群众安居乐业、涉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一项综合性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对于改善城市形象,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年市政府将“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列为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之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开展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健全机构体系,创新监管模式,全力打造具有“绿色、智慧、品质、集群、和谐”理念的物业服务行业,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水平。
会议强调,要深化党建引领推进物业管理的认识。近年来,全区物业企业发展迅速,物业企业已经成为推动社会治理、服务居民群众的一支重要力量。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强化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融入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区党工委强化党建统领推进“双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专门作出安排,就强化党建引领,推进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提出明确要求。这为强化党建引领推物业管理融入社会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工作遵循。各级要充分认识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融入社会治理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要准确把握推进“红色物业”工作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物业服务管理融入社区治理,把物业服务企业打造成一支“红色服务队”,共同做好服务群众工作。要突出党建引领、组织覆盖、为民服务,切实加强党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全面领导。要聚焦提升组织力,把物业企业和业委会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的坚强阵地。
在物业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篇七
4月13日,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党组联合印发了《威海市红色物业工作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4月14日,市住房保障中心立即组织召开红色物业工作标准暨红色引擎示范项目推进会,部署推动下步工作。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李瑞玲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物业管理协会党委、各区市物管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相关工作人员就近期走访查看的全市近百个物业服务项目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刻的总结与点评,并与参会人员共同交流学习了《威海市红色物业工作标准(试行)》。
会议指出,《威海市红色物业工作标准(试行)》是结合我市红色物业开展一年来的工作实践,在“红十条”的基础上,对红色物业打造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的再细化、再明确,《标准》主要从党建和物业服务两个大类、15个方面明确红色物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让红色物业的建设“路径”更加清晰,也让物业企业落实红色物业更具有可操作性,助力解决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实现物业服务质量和社区治理水平“双提升”。
会议要求,各区市物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标准》传达给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标准》逐条落实,并建立台账;要着力打造、认真筛选红色引擎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形成辐射,年底前将红色物业工作全面推开落实,并依照《标准》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要紧紧依靠红色物业平台,以党建为引领,多措并举,指导、规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各物业服务企业在严格执行《标准》的同时,要高度重视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按期整改,不得虚报隐报物业问题;要全面铺开“物业企业管理人员+社区人员+小区党员”的网格化物业管理模式,促进红色物业各项工作在小区落实落地;要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智慧小区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研究、同步推进,确保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达到三星级智慧标准,切实让市民业主感受到精致城市建设带来的成果和变化。
在物业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篇八
10月26日,十堰市城区深化“红色物业”管理现场推进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全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示范培训班精神,实地观摩张湾区“森嘉幸福里”小区、“阳光栖谷”小区等“红色物业”管理示范点,对全市深化“红色物业”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克松,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清甫参加会议。
要抓思想统一。“红色物业”创建是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要准确把握物业需要“红色”、“红色”依靠物业、业主需要“红色物业”三者之间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作用,加强物业企业规范化建设,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管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
要抓重点任务。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深化“红色物业”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对照项目清单和时间节点要求,抓实抓好工作重点,切实推进落地见效。
建好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堰市深化“红色物业”建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依托社区“大党委”,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小区业委会党组织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
壮大党员队伍。加大物业企业发展党员力度,在物业服务人员选聘上向党员倾斜,着力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将物业管理队伍打造成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
建立工作机制。坚持“三方联动”,建立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联动机制。坚持考评制度,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严格监督管理,定期发布红黑榜名单,建立奖惩制度。坚持示范带动,加强分类指导,细化创建标准,做到有的放矢。
加强业务培训。由各区统筹,以街道为单位,整合物业行业党委、物业行业工会、物业管理协会资源,对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物业从业人员、社区书记、社区工作者开展分类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推进行业发展。从选树物业品牌、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科技含量三个方面入手,支持“红色物业”企业在养老、家政服务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积极培育和用好各类社会组织,满足居民对提升生活品质的多元化需求。
强化物业保障。结合全市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和住宅小区配建社区用房清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小区公共设施短板,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加快消除小区物业服务“空白点”,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