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承诺书(通用16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一
针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自查自纠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省住建厅作出如下承诺:
一、针对一些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流程不清晰,过程不透明,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厅机关和市、州、县住建部门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建立规范透明的行政审批流程,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并在各级住建部门网站、服务窗口公示,实行“阳光操作”。
厅行政审批办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下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批权限,承诺期办件14个工作日内办结,快办件3个工作日内办结;坚持“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全部零收费”。
二、针对部分房产部门办证慢、遗留问题多,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各类房产登记办理时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缩短20%。加大政策制定和实施力度,逐步解决符合条件的历史遗留办证问题。
在全省范围实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推行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组织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打击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提供或代办虚假证明材料、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针对部分保障房基础设施不配套,分配不透明,物业管理服务跟不上的问题。今年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45.81万套(户),基本建成24万套(户),分配入住16万户。坚持保障房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对施工企业未按合同要求完善配套设施的,责成限期整改并按合同要求给予处罚;对因保障性住房选址不科学、市政配套设施未跟上等原因影响入住分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当地政府及时整改,并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平台今年7月正式运行,做到住房保障政策、建设项目、竣工套数、入住对象、分配环节、分配结果信息“六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地采取市场运作或自主管理等方式,实行保障房物业管理全覆盖。
四、针对建筑市场不规范,工程质量不高,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集中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整治,完善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定与考核办法。推行建筑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将信用信息与招投标、资质审批、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营造“诚信受奖,失信受罚”的市场环境。
出台《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质量问题和信息体系挂钩制度,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永久性标牌制度,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
制定《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规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与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五、针对少数城管人员执法不文明,方式简单粗暴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从6月份开始在全省逐级开展城管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三步式”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严查各类违规执法行为。
六、针对部分城市供水、供气行业监管不到位,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季度对管网末梢水检测一次,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水质问题,对不达标企业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每季度在主要媒体公布水质检测公报,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今年重点打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每月检测一次燃气气质,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确保群众用上“放心气”。
七、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复杂、时间较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不规范、透明度不高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公开贷款程序,缩短贷款办理时限。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公积金贷款,审核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以内。
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审查、审批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公开、标准公开,确保“阳光操作”,补助资金由县财政通过“一卡通”直达农户,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危房资金的现象。
【房屋建设承诺书】
南县宏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于 年 月 日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建 工程,该工程项目由贵公司负责管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我包工包料负责该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在此,我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
1、保证按报建施工图和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施工,不违规违章;
2、不超层、不超建筑平方面积;
3、及时发放农民工和建筑工人工资,做到不拖欠、不克扣,工程完工时结清所有账务;
5、保证所有从事本工程项目的从业人员和生产工人持证上岗;
6、遵守公司关于安全质量生产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积极交纳各种应缴税费,并保证不拖欠。
承诺人: 年 月 日
【建房承诺书】
村民委员会:
本人 ,侯马市凤城乡 村 组村民,本人因 原因,申请建设房屋 间,房屋宅基地面积 m2,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 层,面积 m2。
本人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向村委会作如下承诺:
一、未经审批绝不私自先建、扩建、乱建,私搭乱建,批甲占乙。
二、保证按照村委会要求施工,不将泥土、杂物等抛在街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垃圾池(箱)、水泥路面、花草树木,不堵塞水沟、排水渠等。
三、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建房时建筑材料(水泥、砖块、石子、沙子等)。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同意,并保持堆放点整洁;暂存的建筑材料不准占路面的三分之一以上,以免影响通行。
四、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环乡路边。同时房屋竣工后15天内,将剩余建筑材料放到自家宅院或村委会指定场所并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倾倒到村内指定的垃圾场,不乱堆乱放。
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做好用电、用水等安全。施工过程中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及时消除被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因安全及防护措施问题造成的一切事故,其事故责任及由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或施工方承担。
六、我自愿向村委会交纳 元保证金,用于本人在施工材料设备、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村委会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支出。
七、我同意按规定要求施工,待房屋建好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后退还保证金的规定。否则由乡、村改作其违法违规处置费,不予退还。
八、我承诺保证履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村委会意见(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二
申请人已经知晓并全面理解申请建筑施工许可事项的有关要求,现就x项目建筑施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做出以下承诺:
(一)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临时设施和围挡已经到位,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二)已依法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三)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提交工程监督机构以下材料: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员组成及联系方式。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过期)。
3.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任命文件及相应资格证书。
4.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任命文件、相应资格证书。
5.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6.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交底。
7.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8.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
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地质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情况说明。
9.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资料。
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1.建设单位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情况。
12.按规定购买湖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强制性保险的凭证。
如未履行承诺,本企业愿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给予的行政处罚及处理、建筑市场信用惩戒等。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日期: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三
本人受xx单位授权,担任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安全施工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身 份 证 号:
单位(盖章):
20xx 年 x 月 x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四
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五
兹有我单位监理建设的工程项目,我(法人姓名)作为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承担法定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六
本人受xx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如下:
1、依法对工程建设活动履行业主职责,执行国家和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责任。
2、将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纳入工程项目管理总体方案,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制度,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依法承担相应的`施工安全责任。
3、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实行总承包负责制,不将工程肢解发包。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施工安全措施资料备案时,将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一次性存入规定的银行专用帐户,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金。
4、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条件。设置符合规定的施工现场围挡并保持完好。按国家规定办理占道、停水、停电、爆破、阻断交通、夜间延时作业等手续。
5、组织设计文件交底。对涉及施工安全和环境破坏不利因素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和周边环境破坏提出指导意见。提供的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督导施工单位落实保护措施。
6、科学组织、指挥、协调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督导施工单位使用、租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和安全作业劳动防护用品。
7、督导监理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8、督导监理单位完善项目作业呈报、审核程序,支持监理单位提出的隐患整改和暂停施工要求。
9、审核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督导施工单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体系和制度,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和零目标事故控制。
10、在施工前对施工影响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施的倾斜、沉降、开裂及损坏情况进行现状调查,并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1、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风险点位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工程监测、勘察等单位负责人对重大风险点位的施工条件进行审验;重大风险点位施工中,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监测等单位协调解决施工安全问题,并对各方主体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施工结束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监测等单位进行施工安全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12、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七
兹有我单位监理建设的工程项目,我(法人姓名)作为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承担法定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八
一、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和国务院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通知精神,指定本责任书。
二、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项目的行政领导人,项目法定代表人,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对未按责任书条款履行职责和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单位,太原市迎泽区建管局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予处罚。
四、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书一式六份。(政务大厅、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保存一份)。
一、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要有行政领导责任人,项目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并承担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单位要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工程原始材料。
三、建设单位要到太原市迎泽区建管局办理项目报建、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要按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可交付使用。要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向区建管局备案。
建设单位行政领导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九
本人受 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安全施工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身 份 证 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十
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加强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建设各方质量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呼和浩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参与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责任的人员,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均应签署本承诺书。根据分包合同,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保温等工程施工企业不再另行签订,施工总承包商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申报单位对所签署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
3.施工中需要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参与施工的责任单位留存一份;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一份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向备案机关提交副本;一份随工程技术档案一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5.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参与施工的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的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信息登记表
建设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函
我单位及本工程项目经理承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认真履行以下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包工程后,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得将所有承包工程肢解后全部分包或以分包的名义分包他人。
(四)建设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所有人员履行值班职责。
(五)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公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或偷工减料。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本工程。当无法正常施工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手续。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好自检和互检工作,移交检查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工艺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保护成品。
(七)确保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签字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备案。
(八)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负责修复。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项目经理(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日期: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十一
一、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和国务院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通知精神,指定本责任书。
二、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项目的行政领导人,项目法定代表人,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对未按责任书条款履行职责和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单位,太原市迎泽区建管局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予处罚。
四、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书一式六份。(政务大厅、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保存一份)。
一、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要有行政领导责任人,项目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并承担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单位要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工程原始材料。
三、建设单位要到太原市迎泽区建管局办理项目报建、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要按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可交付使用。要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向区建管局备案。
建设单位行政领导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十二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承诺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单位法人代表
工程部负责人
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二)我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三)我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四)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六)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七)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八)我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九)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建设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2.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对依法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履行监理职责。
4.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合同备案、质量基本保证条件开工审查和工程质量保险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直接分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审查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5.不以任何理由要求或允许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违反法律法规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
6.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履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督促。
7.主体分部和竣工验收前,组织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分户验收自评。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
8.工程竣工后,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9.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含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文件资料,并在工程验收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法律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和时限内承担工程保修责任。对未办理工程质量保险的部分,承担相应的维修、保修责任,并采取相应维修资金保障措施(应附具体措施及相关证明)。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2.如存在违法发包,或因其他违法违规等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因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等质量后果及其他法律后果,无论本人身在何处、身居何职或是否退休,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十三
项目名称:
我承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和建筑的设计使用寿命负全部责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本工程将授予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建设工程不予肢解和授予。投标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不得强迫承包商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工期。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始资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和审查意见加盖审查专用章及时送达施工现场。项目如有变更,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需报原审查机构审查后方可实施。
5、严格遵守基本施工程序,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的。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应当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8.及时整理文件,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于没有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的职责。
10.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在办理监理手续时报送质监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随档案一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备案,另一份由建设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十四
针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自查自纠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省住建厅作出如下承诺:
一、针对一些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流程不清晰,过程不透明,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厅机关和市、州、县住建部门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建立规范透明的行政审批流程,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并在各级住建部门网站、服务窗口公示,实行“阳光操作”。
厅行政审批办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下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批权限,承诺期办件14个工作日内办结,快办件3个工作日内办结;坚持“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全部零收费”。
二、针对部分房产部门办证慢、遗留问题多,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各类房产登记办理时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缩短20%。加大政策制定和实施力度,逐步解决符合条件的历史遗留办证问题。
在全省范围实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推行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组织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打击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提供或代办虚假证明材料、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针对部分保障房基础设施不配套,分配不透明,物业管理服务跟不上的问题。今年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45.81万套(户),基本建成24万套(户),分配入住16万户。坚持保障房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对施工企业未按合同要求完善配套设施的,责成限期整改并按合同要求给予处罚;对因保障性住房选址不科学、市政配套设施未跟上等原因影响入住分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当地政府及时整改,并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平台今年7月正式运行,做到住房保障政策、建设项目、竣工套数、入住对象、分配环节、分配结果信息“六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地采取市场运作或自主管理等方式,实行保障房物业管理全覆盖。
四、针对建筑市场不规范,工程质量不高,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集中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整治,完善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定与考核办法。推行建筑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将信用信息与招投标、资质审批、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营造“诚信受奖,失信受罚”的市场环境。
出台《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质量问题和信息体系挂钩制度,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永久性标牌制度,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
制定《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规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与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五、针对少数城管人员执法不文明,方式简单粗暴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从6月份开始在全省逐级开展城管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三步式”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严查各类违规执法行为。
六、针对部分城市供水、供气行业监管不到位,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季度对管网末梢水检测一次,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水质问题,对不达标企业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每季度在主要媒体公布水质检测公报,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今年重点打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每月检测一次燃气气质,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确保群众用上“放心气”。
七、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复杂、时间较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不规范、透明度不高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公开贷款程序,缩短贷款办理时限。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公积金贷款,审核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以内。
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审查、审批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公开、标准公开,确保“阳光操作”,补助资金由县财政通过“一卡通”直达农户,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危房资金的现象。
南县宏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于 年 月 日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建 工程,该工程项目由贵公司负责管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我包工包料负责该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在此,我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
2、不超层、不超建筑平方面积;
5、保证所有从事本工程项目的从业人员和生产工人持证上岗;
6、遵守公司关于安全质量生产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积极交纳各种应缴税费,并保证不拖欠。
承诺人: 年 月 日
村民委员会:
本人 ,侯马市凤城乡 村 组村民,本人因 原因,申请建设房屋 间,房屋宅基地面积 m2,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 层,面积 m2。
本人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向村委会作如下承诺:
一、未经审批绝不私自先建、扩建、乱建,私搭乱建,批甲占乙。
二、保证按照村委会要求施工,不将泥土、杂物等抛在街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垃圾池(箱)、水泥路面、花草树木,不堵塞水沟、排水渠等。
三、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建房时建筑材料(水泥、砖块、石子、沙子等)。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同意,并保持堆放点整洁;暂存的建筑材料不准占路面的三分之一以上,以免影响通行。
四、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环乡路边。同时房屋竣工后15天内,将剩余建筑材料放到自家宅院或村委会指定场所并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倾倒到村内指定的垃圾场,不乱堆乱放。
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做好用电、用水等安全。施工过程中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及时消除被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因安全及防护措施问题造成的一切事故,其事故责任及由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或施工方承担。
六、我自愿向村委会交纳 元保证金,用于本人在施工材料设备、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村委会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支出。
七、我同意按规定要求施工,待房屋建好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后退还保证金的规定。否则由乡、村改作其违法违规处置费,不予退还。
八、我承诺保证履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村委会意见(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十五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组织被责令限期或停工整改项目的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验收。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5、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验收及资料记录的及时、真实、准确。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巡视监督,对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督。
)
6、对应检测的材料和构配件进行取样见证。
7、配合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9、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年月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篇十六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组织被责令限期或停工整改项目的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验收。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5、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验收及资料记录的及时、真实、准确。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巡视监督,对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督。
)
6、对应检测的材料和构配件进行取样见证。
7、配合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9、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