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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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篇一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200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四条 项目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项目第一负责人领导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书记、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其他部门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由项目安全环保部、物资机械部、综合办公室、财务会计部、成本合同部、各分部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 项目设置通讯联络、疏散引导、事故抢险、后勤保障、现场恢复等五个专业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一、通信联络组:组长由项目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项目办公室其他成员组成。
二、疏散引导组:组长由项目安全环保部部长担任,成员由专职安全员组成。
三、事故抢救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担任,机材副经理、事故发生作业队长为副组长,成员由项目工程部长、专职安全员、事故现场工程师、专业工长、兼职安全员、技术工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四、后勤保障组: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物资部、机械部、办公室、炊事班等组成。
五、现场恢复组:组长由项目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由项目工程部长、专职安全员、事故现场工程师、专业工长、兼职安全员、技术工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 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部由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两级组成,按事故大小分级负责、集中统一指挥,并服从于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挥。
第七条 为防止出现多头指挥或无人指挥的情况,对项目内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权限明确如下,组长不能现场指挥时由主管副组长依序替代指挥。
一、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由该项目经理负责指挥;
二、一般事故,由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
三、较大事故,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
四、重大、特大事故,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配合上级负责指挥;
五、特殊或紧急情况,上级可以直接现场指挥,下级必须服从。
第八条 项目应全面分析本单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客观评估本单位的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分析评估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第九条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人员负责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条 项目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 事故应急救援的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
2、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3、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人员、装备;
4、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6、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7、经费保障;
8、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二条 项目要根据项目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在项目开工后每季度有针对性地组织不少于1次的应急演练,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要增加演练次数,并认真评估、总结、修正。
第十三条 项目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十四条 项目在开展应急演练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十五条 项目每季度应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专项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六条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级。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交质监发[2011]217号)分级标准,将直接经济损失等级修改为下表,其他标准不变:
第十七条 响应程序
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按照上述事故划分的等级标准分为二级响应:即项目级――二级、公司级――一级。
2、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项目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同时通过其直接上级向公司报告,由公司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时,项目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同时通过其直接上级向公司、由公司向局报告,启动应急响应。
4、特殊或紧急情况,上级可以决定提升应急响应级别,或派员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二级应急响应,有关部门和人员按其应急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1、项目经理部在地方公安、消防、海事、矿山、卫生、森林、草原、危险化学品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在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后,全力协助其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一般事故发生后,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由组长(副组长)带队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口头(电话)报告,如果是火灾事故,应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急救拨打120。
二、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通知副组长由其召集组员,立即启动相应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三、根据事故等级类别,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向项目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电话报告,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告,重大以上事故可立即越级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漏报。
四、事故报告的.内容为:
2、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事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及报告时间等。
五、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2、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3、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六、项目生产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现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项目二级应急响应及派员参与现场抢险救灾工作,按权限负责对项目救援工作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协助项目进行抢险救护;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有关指示和命令。
七、项目生产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分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项目一级应急响应及派员参与现场抢险救灾工作,按权限负责对项目救援工作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协助项目进行抢险救护,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有关指示和命令。
八、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接到事故报告的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各级应急领导小组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九、信息报告顺序:
第十三条 应急处置措施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事故发现人员,应及时发出警示信息、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如紧急断电、灭火、组织人员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事发初期能够采取的各种紧急有效措施。
二、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亲自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的,必须委派一名副组长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态发展,随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执行有关指示和命令。
三、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的程度,确定对本工程的施工局部或全部暂停;对危险源现场实施封闭或交通管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判断并确定是否需要专业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等外部的帮助,确需帮助时应立即指定专人联系求救;同时在外部力量到来前,事先做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迎接引路、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和现有的辅助救援器材等;在外部力量到来后,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各应急小组人员,要接受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1)通信联络组:负责报警、联络、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2)疏散引导: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保护,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人员清点及疏散,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造成二次伤害。
(3)事故抢救组:在第一时间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包括对受困或伤亡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4)后勤保障组: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及统计;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行问题。
(5)现状恢复组:负责在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对现场进行恢复,在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的前提上,组织员工开始施工。
第十四条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启动本项应急预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建议、经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机构确认和批准,决定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上一级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第十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其对事故的救援、组织、协调应急行动、调查处理、整改补救、报告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第十六条 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事故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向外发布事故信息。
第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领导小组要分析总结本次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在一周内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书面报上级公司,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切实整改。
第十八条 应急结束后,项目根据《事故统计报告制度》进行事故和善后处理。并根据调查和应急救援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篇二
党的__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__总理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提出了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思想、应急处置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学论断,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
(一)深化宣贯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研究、编发学习教材等方式,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坚持舆论导向,组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负责同志,撰写发表学习体会文章。开展面向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注重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中筹划部署、组织实施。加强应急管理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网评员和评论员制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氛围。
(二)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编印近年发生的一些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刻剖析和吸取因处置不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的教训,认真查找在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制作宣传警示教育资料,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对象,广泛组织实施,确保应急处置警示教育效果。
(三)强化理论创新,积极引领应急管理工作向前发展。加强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积极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应急管理理论体系,有重点地确立一批理论研究创新课题,集中力量攻关,形成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加大与党校、行政学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为理论创新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将汇聚各方面理论创新成果,并适时召开研讨交流会,推动应急管理理论创新工作深入开展。
二、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进程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努力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应急管理工作法规政策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积极推动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坚持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教训指导《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实践,搞好顶层设计,细化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指导下修改完善条例,适时组织现地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做好立法审议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规章和标准建设框架。指导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选择1-2个不同领域的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研究制定全国高危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生产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
(二)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实践,加加强属地监管,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内容,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以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演练、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救援资产监管等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库,公开向社会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年内,应急指挥中心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指导意见,组织部分地区开展1-2次应急管理工作互查互检活动,推动执法检查落实。
(三)深化应急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开发园区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主要内容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积极参与全国煤矿隐患大排查活动,督促煤矿按标准配备和更新应急救援装备,实现所有煤矿应急管理措施全覆盖。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建立国家、地区、行业领域协同联动机制,筹划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暗查暗访活动,保持持续推进的有利态势。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强化和拓展应急管理工作职能
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布局,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发展,转变思想观念,强化职能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
(一)深化应急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坚持在省、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框架内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考核权重。在地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体制内加强省级、地市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总推广广东大亚湾化工园区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经验,围绕提高指挥协调、救援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工作模式,强化统一领导,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协调联动,探索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服务新模式。
(二)编制“十三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__”规划落实工作,并对其实施情况全面总评估。坚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中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协调发展,认真编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中央企业研究提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战略发展意义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项目,编制完成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
(三)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三同时”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通知精神,围绕提高安全生产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能力,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和各类应急救援基地、队伍的装备配置标准,推动安全生产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应急指挥中心将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三同时”建设的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建设有序推进。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篇三
县安监部门负责建设涵盖危险源监控、重点企业监控、应急指挥、日常业务管理、会议视频系统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并实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互联互通;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建立覆盖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企业的视频监控平台。建成县、企业二级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测;建立各类数据库,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数据库支撑系统;建立功能分级决策指挥系统,实现各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县、乡镇、企业安全监管机构之间数据、语音、视频的互联互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演练、教育培训等工作。
(一)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编制、修订适合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里的重要生产装置、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量身定制”专项预案,做到“一台一案”、“一患一案”、“一源一案”,实现应急预案的全覆盖。同时,围绕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耦合性,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预案评审,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之间、企业应急预案与部门应急预案之间,以及企业应急预案与企业周边区域的社区、单位、学校应急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无缝对接,形成政府综合预案、部门专项预案、企业预案有机衔接的预案体系。非煤矿山(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xx、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等高危行业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编制,并组织有关安全生产专家或应急管理专家评审,并报县安监局备案。
(二)加强预案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将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普法范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置程序,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加强演练检验预案,按照“贴近实战、锻炼队伍”的原则,采取仿真模拟、桌面推演、功能演练和小型实践演练等形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演练次数,强化演练效果。通过演练,及时总结分析,查找、改进不足,增强预案体系建设的科学性,提高全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演练要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完整记录、归档存查。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中“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份的第三周,即6月15日-21日)活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于7月5日前将“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安监局应急办。
一是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严格事故应急处置的企业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的组织指挥责任,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强化救援现场的警戒疏散、监测与管制,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二是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舆情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上报和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实践,加强属地监管,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内容,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县安监局要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以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演练、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救援资产监管等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未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各项规定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库,公开向社会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执法检查落实。
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的`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守,保证通信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登记、交接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号码和应急邮箱地址。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旦遇到紧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同时,事故单位要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坚决杜绝事故瞒报、漏报、误报、迟报现象。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篇四
工作计划是包罗万象的,不同的人、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职别,他的着眼点和出发点会不尽相同,那么所作的工作计划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喜欢!
在这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工厂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不少安全隐患,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工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管理工作永远没有终点,在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工厂将根据实际,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抓下去,以确保全工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因此,明年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永远都没有终点,我工厂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抓好工厂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创造一个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而不懈努力。
根据省、县应急管理工作有关精神,为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着力健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和谐土兴镇”建设推进。
二、工作措施
1、做好防洪度汛防灾减灾工作。一是对全镇塘、库、堰、渠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帐,编制好防洪应急预案。二是落实防洪度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责任制。防洪度汛应急预案由镇应急办负责管理,各村(居)塘、库、堰、渠的防洪应急预案由所在的村(居)负责制定,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督促落实。三是及时排查消除水利设施隐患。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原则,认真开展水利工程的汛前安全检查和除险加固工作,认真制定年度汛期防洪调度方案,落实塘库防汛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四是提前做好水利应急工作。确保在镇域范围内发生水利工程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依预案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和做好遇险群众转移工作,抢险队伍迅速进入抢险现场进行抢险,确保水库、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加强农业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及时做好农业预防预警工作。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加大检疫监督力度,预防疫情扩散,防堵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建立和健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三是加强对有害生物专项防控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动植物防疫长效机制和疫情监测预警网络,树立“公共植保”和“绿色植保”新理念,全面落实有害生物防控措施,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3、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一是把应急管理纳入镇党委政府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工作,与各村(居)、学校、卫生院、企业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抓好层级责任落实,有效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二是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使广大群众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组织派出所、国土所等职能部门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加大工作力度,对镇辖区的企业、商店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全面彻底大检查,将发现的隐患责令有关单位和部门彻底整改,并落实具体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全年里不出现较大的事故,保证全镇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4、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及早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森林防火期,及时召开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奖惩。三是重点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在高火险天气和重大节假日期间,要落实特殊时期巡查值班制度,组织人员到重点火险地段、山火易发地段、偏僻边远林区巡查。四是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并落实扑火预案,加强扑火队伍的建设。五是加强森防信息沟通联系。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在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置各种森林火险信息。
5、切实加强卫生应急机制建设。一是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制定卫生专项预案,为确保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提供保障。二是组织规模适度的综合演练。不断强化食品药品的应急意识,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三是大力加强卫生应急宣传教育。通过标语、墙报、发放宣传小册子等向群众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危害以及应对措施,增强广大群众的危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及时向群众公布预警信息和灾难发生实情,避免和减少社会上的猜测和不良传闻,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进一步加强重大传染病报告。及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应急防控措施,切实提高疫情监测和报告的敏感度。
6、提高社会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是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土兴镇安办和派出所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不同任务,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节假日和各级重大会议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行动预案。二是抓好应急演练。按要求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分别举行处置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洪度汛等事故应急演练。
7、进一步做好全镇消防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制订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土兴镇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图、重大火灾事故分级标准、应急响应程序等内容,便于应急操作实施。二是加强模拟训练。充分利用模拟训练设施开展以火灾、泄漏、爆炸、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灾害为内容的模拟训练,加强协同演习。
三、工作要求
按照《土兴镇镇应急管理综合预案》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单位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及时调整应急队员,分类落实应急管理职责,强化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2、加强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镇应急管理预案,引导和指导村(居)、单位(部门)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好应急管理预案;要求各村(居)、单位(部门)落实好监管人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各村(居)、单位(部门)要调整充实应急突击队力量,确保应急突击队成为一支应急管理工作的生力军,根据需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合成演练,确保在处置应急事件行动中能互相协调配合,迅速高效开展处置行动。
4、加强资源整合。加强村(居)、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提高处置应急事件能力。
5、加强科普宣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力度,宣传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做到横向到边(各村(居)和各部门单位)不漏单位,纵向到底(家庭和群众)不漏个人,营造人人关心公共安全、家家知晓应急防护知识的氛围,倡导通过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好转。
二、围绕“创新思维,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
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 强化监管人员管理。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责任。加强对镇及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镇、村两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解决应知、应会的基础上,重点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村级基层安监队伍的建设。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季度要逐级落实签订好2__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村居要做好与辖区内企业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另外,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制定我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一票否决”办法,认真考核我镇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
3. 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镇安委会职能,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村居和协调好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特别是加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交通,消防等指标考核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今年要重点建立村居之间、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村居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4. 完善企业基础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标杆企业申报工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并共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 大力推动中介机构帮扶工作。20__年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中介帮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社会化,加大力度推进对村居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新办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高危企业、家具企业等领域进行中介帮扶。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中介帮扶,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中介专业力量,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向社会化。另外,创新、探索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尝试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特种设备监管,借助社会力量对我镇特种设备的登记、业务受理、检查、业务指引等方面工作实施帮扶。
6. 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积极指导企业、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危化品、家具、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企业等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今年重点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演练、规模企业全员演练,大力提升各村居、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7. 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危化品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镇、村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提升镇级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8. 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办好《市场安全监管》(月报),充分发挥月刊的宣教、指导作用;二是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手机信息等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民心。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电视宣传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率;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及“交通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到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村居、各部门要强化对全镇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工作。要加大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部门对我镇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 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市监局继续深化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油站等重点单位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按照危化行业检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安全监控技术措施和安全监控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大对下放危险化学品事权的学习,确保区、镇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能下放的无缝对接。
4.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村居要联合市监局重点开展好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到位。要进一步理顺好新下放的特种设备登记审批职能事项,把好特种设备登记、审批与现场监察关,全力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5. 深入推进家具行业专项整治。根据我镇《关于全面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派出所、市监局、专职消防队、卫生、环保、供水、供电、各村居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将家具企业整治工作转化为常态化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对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等方面落实有效整改,进一步提升家具行业的管理水平。
6. 大力推进防火安全工作。结合《 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综治办、各村居委等部门在20__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易诱发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高危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镇防火安全。
7. 强化道路交通监管工作。认真排查镇及村级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由交警中队、城管局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镇巴、校巴的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的安全检查、道路线路、站点的规划,责令运输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城管局要做好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等领域的安全监管。
8.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城建局要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综合管理。针对20__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复查行动,对曾发出整改、被扣分的工地加大检查频率,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以保证我镇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9. 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镇宣文办、教育局、消防、交通、综治办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监管,提升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防火、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及组织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并积极组织校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0.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城管局、市监局、派出所、各村居等部门要加大对“禁炮”工作的宣传力度,向我镇辖区内的群众广泛宣传我区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11. 强化商贸、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宣文办要加大对我镇碧江金楼等旅游景点的安全监管;市监局要强化相关机动游戏项目、游乐设施的监督力度,并健全我镇各宾馆、酒店的安全营运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消防、卫生、公共安全定时进行专项的检查,落实相应的预警措施。
12. 做好供水、供电安全管理。镇供水、供电等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加强对全镇供水、供电设备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全镇供水、供电安全运行。同时,全力配合镇有关部门推进的各项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依法配合对需要实施停水、停电的场所予以停水、停电处理。
13. 落实其他领域安全监管。镇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健全制度,利用定期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实效。
(三)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项工作
1. 加大事故处理力度。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意识,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事故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2.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按时完成上级政府和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包括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计划、方案及总结的报送工作。
根据县安监局和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__年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
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今年严格按照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__),修订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的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应急工作人员,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三、继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
以县直部门、乡镇(场、区)应急救援中心为单位,建立行业、辖区应急资源数据库,加强与交警、消防、交通、水利、地震、气象、卫生、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沟通与联系,不断完善辖区应急资源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指挥调度便捷、实时高效联动的运行机制。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各乡镇(场、区)安监站要建立与当地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技术含量。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认真做好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工作,及时接收预警信息,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得到及时、准确上报和妥善处置。
六、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升事故灾难应对能力
1、要积极主动推动企业集中工业园区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指导企业针对生产工艺和生产性质,制定演练计划,开展定期演练,形成制度。组织专家指导、协调开展综合性的联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演练,有效地推进各级各类预案的衔接,认真组织好今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总结演练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推广好的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适时完善预案。
2、各乡镇(场、区)安监站要主动与县消防部门联系,邀请县消防部门指导、参与各类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演练;帮助高危行业的企业建立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培训;指导企业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满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需要。
一、加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县安监部门负责建设涵盖危险源监控、重点企业监控、应急指挥、日常业务管理、会议视频系统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并实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互联互通;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建立覆盖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企业的视频监控平台。建成县、企业二级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测;建立各类数据库,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数据库支撑系统;建立功能分级决策指挥系统,实现各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县、乡镇、企业安全监管机构之间数据、语音、视频的互联互通。
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演练、教育培训等工作。
(一)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编制、修订适合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里的重要生产装置、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量身定制”专项预案,做到“一台一案”、“一患一案”、“一源一案”,实现应急预案的全覆盖。同时,围绕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耦合性,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预案评审,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之间、企业应急预案与部门应急预案之间,以及企业应急预案与企业周边区域的社区、单位、学校应急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无缝对接,形成政府综合预案、部门专项预案、企业预案有机衔接的预案体系。非煤矿山(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__、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等高危行业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__)》编制,并组织有关安全生产专家或应急管理专家评审,并报县安监局备案。
(二)加强预案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将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普法范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置程序,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加强演练检验预案,按照“贴近实战、锻炼队伍”的原则,采取仿真模拟、桌面推演、功能演练和小型实践演练等形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演练次数,强化演练效果。通过演练,及时总结分析,查找、改进不足,增强预案体系建设的科学性,提高全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演练要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完整记录、归档存查。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中“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份的第三周,即6月15日-21日)活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于7月5日前将“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安监局应急办。
三、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严格事故应急处置的企业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的组织指挥责任,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强化救援现场的警戒疏散、监测与管制,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二是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舆情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上报和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四、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
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实践,加强属地监管,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内容,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县安监局要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以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演练、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救援资产监管等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未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各项规定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库,公开向社会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执法检查落实。
五、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的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守,保证通信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登记、交接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号码和应急邮箱地址。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旦遇到紧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同时,事故单位要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坚决杜绝事故瞒报、漏报、误报、迟报现象。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信 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行业或者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指挥、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 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引进先进救援装备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对救援过程中伤亡的人员,给予妥善救治、抚恤。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所属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修订。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需要,成立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二条 煤矿和非煤矿山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矿山救护队,并实行资质管理。
大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中小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经营使用单位,具备条件的可以成立专职安 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成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邻近同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与邻近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服务。
第十三条 专业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培训并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条件,实行备案管理。
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经相应培训并达到本省规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结合实战需要,制定训练计划,开展相应训练,提高救援能力,并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五条 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周边环境、地形地貌、重大危险源危害因素等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按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或者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样式和规范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优先保障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有关应急救援机构运行保障、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事故预防和避险、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专家等相关数据库,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保障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矿山、建筑施工单 位、交通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储存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传输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第二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应当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气象、海洋、防汛、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和机构建立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相关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研判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并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出相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对可能波及邻近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邻近地区人民政府发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接到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疏散行动。
第二十五条 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任务的车辆,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相关车辆迅速通行。
应急救援专业车辆的外观由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合设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可以借用或者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
第二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调用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借用或者征用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等产生的费用,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确实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二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损坏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依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二)未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的;
(三)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不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将监测监控信息传输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应急指挥机构的。
第三十一条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煤矿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三、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四、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六、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七、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八、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九、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十、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一、成立简直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二、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十三、应急管理费用有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十四、本制度解释权归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篇六
根据县安监局和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今年严格按照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修订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的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应急工作人员,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以县直部门、乡镇(场、区)应急救援中心为单位,建立行业、辖区应急资源数据库,加强与交警、消防、交通、水利、地震、气象、卫生、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沟通与联系,不断完善辖区应急资源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指挥调度便捷、实时高效联动的运行机制。
1、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各乡镇(场、区)安监站要建立与当地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技术含量。
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认真做好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工作,及时接收预警信息,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得到及时、准确上报和妥善处置。
1、要积极主动推动企业集中工业园区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指导企业针对生产工艺和生产性质,制定演练计划,开展定期演练,形成制度。组织专家指导、协调开展综合性的联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演练,有效地推进各级各类预案的衔接,认真组织好今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总结演练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推广好的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适时完善预案。
2、各乡镇(场、区)安监站要主动与县消防部门联系,邀请县消防部门指导、参与各类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演练;帮助高危行业的企业建立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培训;指导企业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满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需要。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篇七
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行业或者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指挥、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 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引进先进救援装备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对救援过程中伤亡的人员,给予妥善救治、抚恤。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所属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修订。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需要,成立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二条 煤矿和非煤矿山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矿山救护队,并实行资质管理。
大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中小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经营使用单位,具备条件的可以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成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邻近同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与邻近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服务。
第十三条 专业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培训并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条件,实行备案管理。
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经相应培训并达到本省规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结合实战需要,制定训练计划,开展相应训练,提高救援能力,并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五条 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周边环境、地形地貌、重大危险源危害因素等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按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或者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样式和规范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优先保障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有关应急救援机构运行保障、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事故预防和避险、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专家等相关数据库,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保障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储存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传输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第二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应当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气象、海洋、防汛、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和机构建立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相关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研判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并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出相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对可能波及邻近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邻近地区人民政府发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接到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疏散行动。
第二十五条 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任务的车辆,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相关车辆迅速通行。
应急救援专业车辆的外观由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合设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可以借用或者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
第二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调用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借用或者征用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等产生的费用,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确实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二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损坏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依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二)未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的;
(三)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不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将监测监控信息传输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应急指挥机构的。
第三十一条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煤矿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 2013年 2月 1日起 施行。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篇八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狠抓预警救援指挥平台、救援队伍及装备建设,强化企业救援预案演练,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会后,我们将认真按照本次会议的安排和部署,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督促预案修订。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三大直管行业、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积极督促各镇街和相关部门修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完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实现数据的及时更新,提高预案的实用性、操作性。二是严格预案评审。在聘请了41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的基础上,5月中旬,对专家成员进行预案评审、备案知识的培训。各级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后,都必须由相关专家进行严格的要素评审,增强预案的实用性、操作性。三是强化预案备案。按照上级工作安排,近期主要抓好新建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工作,督促省、枣庄市驻滕单位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确保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四是搞好预案衔接。认真梳理市、镇街(部门)与企业预案,企业总体预案、专项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相邻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区域预案的内容,搞好相互之间的衔接,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快速反应的预报预警预防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5支危化品专业救援队伍的管理,加快重点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将东沙河、南沙河、木石、柴胡店等4支区域性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交由镇安监中队管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二是强化技能培训。在各救援队伍抓好自身业务技能学习和训练的基础上,近期在山东危险化学品鲁南应急救援中心,举办两期应急救援队员院前急救知识培训班,全面提高救援人员的现场处置能力。三是强化资源管理。及时对专业救援队伍的救援装备进行维护或更新,充分发挥预警救援指挥平台功能,随时掌控全市应急救援资源的分布情况,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拿得出,用得上。四是强化预案演练。按照“练为战”的原则,引导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救援预案演练,5月组织煤矿暴雨期间停产撤人演练,6月组织采石场应急救援演练,力求在演练中查找不足、修正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
一是抓好养成教育。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坚持不懈地抓好在校生的安全教育,从小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形成良好习惯,进而影响家庭、影响社会,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二是实行全员培训。先在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试点,将应急常识、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应急避险知识、应急救援预案,熟悉周边环境和避灾路线,提高员工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搞好全员演练。定期组织企业全体员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使大家明白自己在疏散及救援中的原则、任务、职责,做到有备无患、临阵不乱。四是强化全民教育。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作用,加强与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的配合,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应急管理知识、应急逃生、自救互救知识,提升全民的应急处置能力。
时间是箭,去来迅疾,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此时此刻需要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说到写工作计划相信很多人都是毫无头绪、内心崩溃的......
(4篇)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
4篇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现在就让我们好好地规划一下吧。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篇九
一年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整改活动,积极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探索制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我公司工作的开展,将2018年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常年都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制定目标、明确重点、细化实施。年初,按照职责分工调整了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其组成人员,建立了分管领导ab角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员“一岗双责”制,在原有基础上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了安全生产机构及职能,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能机构工作职责,制定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与各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召开每月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部署下达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明确本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班子成员职责进行明确分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切实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督查、检查责任,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为强化安全保障责任,营造和谐工作环境,防止责任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措施保障。
1、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情况,一是认真制定方案。结合现场工作实际,针对易出现问题的隐患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制定了体实施方案。二是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分工负责制”,安委会承担了隐患排查治理的义务和责任,各成员结合个人分工情况积极主动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了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三是加强隐患的治理和监控。对排查掌握的事故隐患,都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2、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
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公司按照上级檔精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生产事故及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补充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做到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
1、积极部署,广泛动员。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细、抓实。始终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檔精神,了解各班组安全生产情况,查摆问题,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强化培训,增强意识。为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积极开展了安全基础知识、技术技能和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重点学习了新《安全生产fa》,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答卷测试,提高了全站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有效的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大宣传,强化防范。公司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教育,扩大宣传,确保目标、措施、任务落到实处。在施工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和专项整治的条幅,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防范技能。
1、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做到定人、定车、定岗,切实做好节假期间值班工作,加强巡查力度,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2、认真做好夏季“四防”工作。一是防高温。购买了夏季防暑、防虫用品,及时发放到每一位职工手中,防止职工高温中署;二是防汛。为切实作好汛期的安全防汛工作,成立了防汛领导小组,制定了防汛预案,购买了雨季防汛物资;三是夏季防雷电;四是防台风。面对夏季有可能出现大风天气,我公司对施工区的标志牌、宣传牌进行了检查加固,防止台风天气造成倾倒、损坏现象的发生。
3、认真做好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一是利用安全会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车辆驾驶员班前饮酒,提高安全交通意识,二是对车辆的方向、制动、传动、车容车貌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运转正常,不带故障出车。三是确保驾驶员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在炎热夏季安排好司机的休息,在行车中能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杜绝疲劳驾车现象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2018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已经结束,同时也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措施,强化管理,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继续狠 抓2018年度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保持我公司行安全生产形势的平安稳定发展,为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而不懈努力。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篇十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d的十九大、******精神和xjp***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以及xjp***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任务和上级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基层基础持续夯实,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因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xjp***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纳入各单位d委(d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门学习计划,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各岗位人员现场宣讲、一线工作者互动体验,形成浓厚的学习宣贯氛围。
严格按照习xjp书记“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重要指示,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制定“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进一步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与招商引资、项目规划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对照《中共***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以及省市有关改革工作任务,将有关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全市“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中,认真对照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改革创新,有序推进我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积极完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城市运行和公共区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预警,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实施重点管控;加强城市交通、消防、供水、供电、供气、防涝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
认真贯彻《地方d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修订完善园区、乡镇、街道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市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专门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并在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各园区、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彻底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制度问题和责任盲区。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停产停业整顿、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联合惩戒、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等制度,通过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广泛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市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各园区、乡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约谈、问责制度,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办法,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落实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三)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持续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加强源头管控,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标准和条件,对关系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和要件进行重点审核把关,对涉及高风险的硝酸铵、硝基胍、光气项目及达不到安全条件、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立项、不审批、不建设、不运行。严格执行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制度,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企业(汽车加油、加气站除外)。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作为前置条件.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材等产业转型升级。
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金属冶炼、特种设备、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专家“会诊把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和联合执法,采取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等措施适时组织开展综合性、阶段性、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化工园区切实整改安全风险等级“c”级复核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后期化工项目顺利入园落地创造有力条件。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并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要认真落实xjp***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市“1+3+9”工作方案,认真巩固前期排查整治成果,实时进行动态更新,持续加大培育典型示范标杆企业力度,全面完成好2022年度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上级收官验收准备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在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中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鼓励对其他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业务能力培训轮训工作,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和应急岗位人员的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防范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观念。
(四)大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综合能力
加强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打破行业壁垒,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机制。抓好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影响安全生产、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使自然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确保多渠道多途径第一时间将灾害事故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全面提升预测预警能力。
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关注强降雨、伏旱等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做好暴雨洪水引发山体滑坡、山洪地质灾害、城市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突出抓好防洪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和防洪危险区监管。做好重点山洪沟道、水库、水电站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作用,确保全市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加强人口密集区、工业园区、城镇、学校、旅游景区、工矿企业、涉水工程等重点区域和领域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巩固扩大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地震震情监测和会商研判,对全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推进地震区划图应用.强化地震应急准备,扎实开展地震灾害风险动态评估和地震应急准备督导检查,不断夯实地震灾害预防基础。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安全监测,落实安全巡查、安全撤离、安全避让等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加大对滑坡、不定斜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力度,重点对学校、医院、厂矿、重点施工场地、重要交通沿线、重要工程设施、河流沟口、高陡边坡及陡崖等区域进行详细排查,确保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申请项目或资金进行整治。
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和专业应急队伍的组建培训,落实巡查管控措施,完善监测手段,加强对重要地段和重要场所的监测,遇到灾情第一时间出动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持续加强救灾应急值守,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等工作机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等工作,衔接落实好对受灾群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审核、验收、汇交和灾害风险评估年度任务。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形成一整套灾害综合风险调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五)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国家应急预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修订发布的预案,启动新一轮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完善现有应急预案,健全专项应急预案种类,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市级专项预案演练至少3次,桌面推演2次,督促指导行业部门抓好各级各类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进一步夯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建立、企事业参与”的专职志愿者队伍6支和不少于30人的应急专家库。制定符合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规划,建立健全政府扶持、业务指导、应急调动、考核评估、激励奖补等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推进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救灾应急物资管理,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调拨物资回收工作,统筹做好应急物资规划、采购、补充工作。
推动乡村灾害信息员“提质”工程,扎实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年内申报成功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不少于2个。依托全市学校、广场等公共场所加大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工程,积极开展申报认定、达标提档,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机制,落实相关部门日常维护精细化管理。整合资源,实施航空救援基础性地面工程选址规划,优化停泊布局,落实临时性直升机停机坪5个。
加紧落实xxxx参与应急处置力量配备措施,依托现有设施和平台,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推进信息化技术利用,提升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实时监测预警多方支持。加强值班值守、快速响应,按照事故和灾害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规范统计报送事故和灾情信息,确保初报迅速、续报及时、核报准确。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析研究和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负责人要抓具体、抓深入、抓推进、抓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保障经费投入。全市用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经费保障投入要随着全市经济水平增长速度逐年增加,确保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宣传活动、应急演练、教育培训、隐患排除、事故抢险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考核机制。统筹协调加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在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消防目标责任书考核,建立强有力的考核评价和约束机制,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四)充实监管力量。强化安监执法地位,通过招聘、引进、选调等方式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构建行业监管、属地监管和综合监管有机结合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2022年底市应急部门要实现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逐步加大各园区、乡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专业执法人员配备比例。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x县应急管理局在市应急管理局,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底线,扎实开展x行动,持续推进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专项治理,抓牢重要时段、重点对象应急救援抢险,努力提升事故防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综合能力,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为全县加快建设“活力绽放,精彩纷呈”的x提供坚实的安全和应急保障。
一、主要工作
(一)一个目标
x—x月,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x起、死亡x人,同比下降x%、x%。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x起、死亡x人,同比分别下降x%、x%;
“十二类”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x起,死亡x人,同比分别下降x%、x%,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共发生火灾x起,伤人、亡人为x,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x%,伤人、亡人持平,财产损失为x万元,同比下降x%。消防大队共接警出动记录x起,车辆x辆次,警力x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x人。
(二)两项基础
一是上稳责任“压舱石”。年初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安全生产和防汛防旱工作责任书,坚持安全生产和防汛防旱层层“背书”、层层负责,并将安全生产考核列入县“平安建设与信访维稳”指标中,正向赋x分。二是用好巡查“推进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制定巡查方案,召开巡查部署会议,分组对x个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以巡查形式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防汛防旱、森林防火和应急救援责任。
(三)三大聚焦
1、聚焦隐患整改。全年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共排查出工矿、消防领域等重大安全隐患x处。其中列入省、市、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x处,市级政府挂牌的x处县级政府挂牌的x处。各级安委会挂牌督办的x处,已完成整改x处,已按照程序报请验收销号。其余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进度实行周报。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继续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改造,一企一策、倒排时间、责任到人、稳步推进。
2、聚焦执法监督。一是严执法。局监察大队共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x起,其中x起安全生产事故(现已办结x起,共罚款x万元,已收缴纳x万元),x岂非事故类行政处罚案件(共罚款x万元,已收缴x万元),另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一起。对x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款x万元,没收各类烟花爆竹x件。二是抓检查。年内局执法人员以及社会化服务机构共对x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烟花爆竹销售单位、x家工矿商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发现隐患x项,完成整改x项,下达各类安全生产执法文书x份。三是突重点。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平安护航、世界互联网大会安报等专项行动,排查出租房、工程项目等单位x处,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x份,消除安全隐患x余条。完成x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任务和x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同时,开展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社区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岗位练兵。
3、聚焦灾害防治。一是强领导。建立县应急、资规局、林水和气象四部门组成的自然灾害联合会商领导小组。建立县级灾害紧急信息报送会审群,对敏感和紧急突发灾害事件进行会商研判,统一发布口径。二是广宣传。清明、国庆等重要时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推送森林防灭火公众微信号x期,增设防火警示牌x余块,张贴森林消防海报x余份,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x余辆,各公墓入口安排文明祭祀劝导员x名,赠送鲜花x余束。三是盯梅汛。梅汛期,全县共出动检查组x余批次,排查灾害重点部位x处,发现各类隐患x处,已整改x处,开展紧急会商x余次,发布各类预警信息x余万条、通报x余期,启动防汛应急响应x次,下达调度指令x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宁可、三个不怕”的防汛防台工作方针,超前部署、协同联动、统一调度、迅即行动,实现了人员“零伤亡”。四是重建设。加强与省厅、市局沟通对接,下发通知、明确任务、统一标准、责任到人,召开建设推进会,全县x个避灾安置点规范化建设任务于x月x日提前全面完成。
(四)四道关口
1、安全源头关。一是做好常规审批。x-x月份来共受理各类审批件x件,办结x件,办结率x%。其中危化经营证换证(申办、延期、变更)共x件,备案类共x件,共核发(换证)危化经营许可x家,共组织、配合现场审查x家次,接待各类咨询x余人次。二是做好新项目安全“三同时”。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事前通知、现场指导、联系中介等举措,全力做好新、改、扩高危行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服务。全年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x件,探矿项目安全专篇审查x件。三是做好工业项目安全预审。把好一般工业项目准入关口,对x个工业项目进行安全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组织化工项目专家论证x家次,对化工项目入户非化工集中区进行了否决。
2、安全宣教关。一是抓好安全培训工作。编制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对象,协调培训机构开班培训,全年共开设安全培训班x期,培训“三类人员”x人次。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紧扣“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月主题,推送安全类微信x条、微视频x条,组织安全知识竞赛x场,动员社会各界x万多人次参加“链工宝”app和“安你会”安全网上答题,x项答题总积分超过x万分,引导企业自行组建x余个安全群。三是抓防灾减灾宣传。进村入校开展灾害应急转移演练,开展灾害防治广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x余份,摆放宣传展板x块,接待咨询人数x余人次,提高了广大群众防灾减灾安全意识,提升公众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抓企业层面安全宣教。印制万册新安法、员工安全手册等宣教资料分发。组建x个宣讲团进厂入企讲安全课x次,邀请安全专家讲座x次,举行演讲比赛x次,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营造人人“关注安全、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3、应急救援关。一是抓队伍建设。县防指重新公布水利工程抢险小分队队员x名,积极培育民安公益救援中心和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两支社会化救援队伍。组建全县化工企业危化品事故先期处置专业应急队伍。二是抓应急演练。x月份,县防指开展了全县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实战演练,提高各防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两次组织在危化企业内开展以模拟危化品泄漏并引发火灾为内容的事故应急演练。组织各类企业层面应急演练x家次,参演人员x人次,投入金额x万元。三是抓实战抢险。梅汛期间,共出动各类抢险人员x余人次,处理各类灾、险情x余起,转移人口x人、解救被困人员x人。x月份,县应急管理局x次接报汛期险情,局迅速调度指挥灾情处置,消防大队、供电、红十字会救援队和武警x中队救援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险情处置和人员转移。其中x月x日晚,小南海镇一村有近x人因洪水水位上涨而受困,我局接报后,成功完成受险人员转移,事件在央视《新闻联播》播出,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传播正能量。
4、队伍建设关。一是优化内部机构设置。面临刚组建部门人少事多任务重的现状,局班子成员下沉科室亲力亲为做表率,x月份完成x名中层干部的提拔任用,新招录x名事业身份新人员,充实队伍力量。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全局干部参加市局组织的“践军规、守初心、提能力”军训班和县党校安全生产培训班,开展主题日党课、周一夜学等活动,提升自身理论和实践能力。三是严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印发局全员量化考核办法,建立x项抓人促事的局规章制度。以“廉政警示教育月”为平台,扎实有效地推进“八个一”活动。
二、存在问题
(一)事故风险防控任务仍然繁重。全县安全“存量风险”多,尤其是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时有发生;
安全“增量风险”新,油气管道、城市运行、旅游景区等领域风险逐步凸显;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的“意外风险”大,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方面的风险防控压力较大。
(二)“三大”的工作体系未完全形成。在人员编制、装备配备,救援队伍建设、指挥体系、信息发布上县应急管理局尚不能满足“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的工作要求。如在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上不到位;
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上,对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培育不够;
在指挥体系上,目前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尚未开始建设,建设资金短缺。
(三)火灾隐患综合治理还不够彻底。主要集中在小区物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和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
高层建筑特别是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完好率较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不高;
老旧小区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电气线路杂乱老化严重,电动车集中停放和智能充电设施建设不足。部分企业由于生产规模扩大和建筑面积有限,存在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构成消防安全隐患。
(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部分乡镇、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抓而不实,只查不改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突出表现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设备设施更新不及时,安全管理员配备不到位,不充分履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有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仍凭老经验、老办法,有的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心存侥幸、拖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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