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宪法与个人演讲稿(实用8篇)
演讲是练习普通话的好机会,特别要注意字正腔圆,断句、断词要准确,还要注意整篇讲来有抑有扬,要有快有慢,有张有弛。好的演讲稿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演讲稿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演讲稿模板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宪法与个人演讲稿篇一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的公民”。
12月4日,是中国的第__个“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_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
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宪法与个人演讲稿篇二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才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一名中学生,为了我们祖国的强大,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民众而生吏,吏众而生官。官众而生王,王不一而生宪,民议事而国立宪也”。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权力传递和分配的链条。这就好比大家小时候玩过的“老虎棒子鸡”的游戏。老虎吃鸡,鸡吃虫子,虫子啃棒子,棒子打老虎,如此这般平衡制约,这样国家就井井有条了。而宪法,就好比是这个游戏的规则,规则如何制定,将直接决定游戏参与者的行为和心态。
说起宪法一词,最早是在1840年从由一群举着火枪,开着战舰的英国人带进中国。直到1982年12月4号,我国宪法经过多次修订才正式颁布实施。因此每年的12月4号被国家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神经中枢,其他的法律只能算脉络经纬。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所有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条文一律无效。
宪法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地位呢?这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简单来说,宪法既要“顶天”也要“立地”。所谓“顶天”就是规定了国家权力的分配,并规范权力运行,这些权力可都是来源于我们人民的授权哦,正所谓“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
所谓“立地”是说宪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确保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那宪法又保障了我们公民哪些基本权利呢?让我给您一一道来:有劳动权、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宗教信仰自由等十一项权利。
当然,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受教育、依法纳税、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等八项义务。
列宁同志说,“宪法是写满人民权利的一张纸”,保障人权更是宪法根本目的之所在。换句话说,宪法就是人民开具给政府,并要求政府保障予以实现的权利清单。
2003年广州的“孙志刚事件”,相信各位评委老师都非常了解,他用一个年轻的生命换来了中国法治的巨大进步,中国的公民意识已经进入了权利时代,只有宪法的精神在我们的神经中枢里至高地闪耀,法律的布道在我们的脉络中畅通无阻,我们才能更好地写出一个大写的公民!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与个人演讲稿篇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这个词,对于还是小学生的我们,是陌生的,但是却又觉得它跟“法律”这个词十分接近。那么宪法的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它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在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总体来说也就是,国家的根本法。特指国家、社会的根本法规、原则的系统或总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古话,时时刻刻教育着我们,如果做一件事情连规矩都没有,否则无论如何都不能成立。而“宪法”是为了这个国家的政治而存在的,如果失去“宪法”和“法律”那么国家便会一团糟,一些法外之徒便会组成一个新的队伍,获取国家利益。而“法”就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的桥梁,也是维护合法公民的防护墙,也是教训法外之徒的利器。“法”,它虽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是却在生活中形成一种透明的薄膜,保护着人与人之间的本性,“法”其实处处存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每个国家都渲染着“法”的气息,一些改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也充满着对“法”的知乎。我们作为国家的合法小公民,因当从小懂得“法”,从生活中接触到“法”,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爱国合格小公民。
很多人说道,我们不清楚该如何懂得“法”,这很正常,对于青少年的我们,“宪法”这个词就是若隐若现的云雾,摸不着猜不透,一头雾水的要拼命弄懂,要费很长时间。举一个真实事情:这件事情我记得很清楚,一个二十五到三十五左右的妈妈,推着婴儿车走向马路,此时是黄灯,而妈妈没有注意到是黄灯,而此时一辆出租车奔驰而来,幸亏踩了紧急刹车,但是,出租车司机下来跟这位母亲理论,结果俩人吵得不可开分,最后,出租车司机一气之下将还在婴儿车睡着,露出恬静面孔的婴儿重重扔出去,婴儿当场死亡,最后,出租车司机需要负全责。本是可以互相理解,好好沟通简简单单的事情,却非要在冲动魔鬼的支持下,忘掉了时时刻刻在提醒着自己保持冷静的“法”,犯下了不可悔改的过错。“法”这个字是庄严而又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只为合法的公民,为改心革面的人一个敞开温暖的拥抱,在人生道路上,“法”撑起了一顶巨大健康的保护伞。
我们心中的宝典是“法典”,心中有着这样宝贵的物品,是因为热爱国家,热爱社会,而宪法正是国家的根本。宪法是社会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也就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核心而存在的。宪法和我们一同成长长大,都有不一样的改变,只不过它的改变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
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理解它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我是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共同为国家付出贡献!
宪法与个人演讲稿篇四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宪法伴我行》。在演讲之前,大家应该会对我有一个相同的问题,宪法如此庄严,演讲如此严肃,为什么你今天不穿正装呢?这个问题会在我接下来的演讲中位大家解答。
在我们的印象中,宪法貌似离我们很远,但那是真的吗?其实不然,举个例子,我们每天上学,老师给我们传道授业,貌似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宪法里面刚好有这么两条:
1.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权力。
2.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和权力。
如果讲的过分一些,在各位不反抗的前提之下,我要在现场杀掉一个人,宪法能有什么作用吗?它是一本书能跳起来把我拍晕吗?它只能告诉我公民的基本权利并且在我杀掉那个人之后通过法律对我进行惩罚。然而它并不能保护那个人。两件事情可以阻止我杀掉这个人,第一,你们首先奋起反抗先杀掉我。这就是最早的法,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来自汉莫拉比法典。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个思想被逐渐淘汰。第二,大家应该能猜到,就是我的自律与道德心。我的知识告诉我不能这么做。
使人知其不能为者,为上,使人畏其罚而不为者,为下。宪法与法律演化了数千年却一直在发展下等法律,而真正代替上等法律行使其责任的,确实人治的道德与自律。
回到一开始的问题,我为什么没有穿正装。宪法庄严,是应该用正装来衬托,但是却不应该像是正装一样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不需要的时候放在一边看都不看。宪法应该是这样(拉链)应该是便装,随时随地陪伴在我们身边,监督我们熏陶我们,这样宪法才能起到它应有得作用。
在座的都是优秀的大学生,老师也是佼佼者,我们之所以不犯法,就是因为我们从小受到得教育。同理,要让宣传宪法起到作用,必须让宪法靠近我们。年宪法修正案,看似与我们没有太大关系,但仔细一看,它更贴近我们的生活了。国家也意识到学法懂法并不是一朝一夕得事情。这就意味着我们应该在心里埋入医科宪法的种子,随着我们成长,在我们心里扎根,不断教育与熏陶我们。宪法只是一本书,不能使我们不违法,只有我们读它学它真正理解它!这样吸纳发才能真正成为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乃至保护社会得参天大树!没有如此长久的陪伴,哪来那句:我爱你,宪法(iloveyou,consititution)。
宪法与个人演讲稿篇五
年轻的朋友们,如果我们是展翅蓝天的雄鹰,知法守法就是有力支撑的双臂,如果我们是破浪前行的巨轮,知法守法就是引导正确航向的船舵,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学法、知法、守法并宣传法律,让法律引领我们健康成长,让我们都成为具有法律意识的小公民吧。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
先听这样几个案例:案例一,20_年6月13日,金华某中学初三学生韦某、潘某、王某在球场上玩耍时,发现两个初一学生各骑一辆自行车,就商量“去抢一辆玩玩”。他们尾随二人到公路边将其拦下,以借自行车去拿东西为由问两人借车,在遭到对方拒绝后,3人便对其中的一人梁全进行殴打致轻微伤。由于对方的反抗及附近有人,3人不敢继续实施抢劫,便尾随梁全到另一偏僻路口,韦某和潘某将受害人梁全抓自行车把的双手掰开,韦某某将其价值120元的一辆自行车推走,并由韦某对受害人进行搜身,见其身上确实无钱,3人才匆匆逃离现场。公安机关当天将3被告人抓获,并缴获被抢的自行车退给受害人。3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作案时3人均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金华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作出了判决,分别判处3个少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宪法与个人演讲稿篇六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共筑伟大的中国梦”。 关于“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__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下面我们从宪法的基本特征、我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与未成年人的关系三方面进行阐述。
一: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我国宪法发展历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宪法的基本框架,是新中国开天辟地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具体国情,特别是1949年以来我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可以说是完全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也就是我国的现行宪法。1984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__年3月先后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使之成为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他充实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指导思想,完善了国家的基本制度,政治制度,加强了对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每一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习惯。
三:宪法与未成年人的关系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离我们远着呢,是成年人的事,其实不然,可以说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例如,宪法规定所有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曾看到这样一则报道: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就是政府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例,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体现了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小学生,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优良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校园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我们的社会才会健康发展!亲爱的孩子们,让我们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宪法与个人演讲稿篇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在今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乡高度重视,加强了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按照根据上级《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各村、各部门、各中小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在“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乡党委、政府就制订了《长青乡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对全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乡党委、政府专题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会议,就“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12月4日,由分管政法领导组织综治、司法、派出所、规划、土地、计生、林业等部门在松柏桥街上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共解答各类咨询216人次。
2、书写张贴标语22条,散发传单200余份。
3、各村、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结合自已工作职能,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各村还利用广播进行宣传,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特点,大力宣传《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
三、围绕主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乡紧密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活动主题,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活动,创造普法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供给法律支持,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经过“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宣传教育,全乡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辖区内民事纠纷明显减少,全乡群众致力于发展经济,呈现出了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法制局面。
宪法与个人演讲稿篇八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