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金融办述职报告 金融办工作报告通用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金融办述职报告 金融办工作报告篇一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党建工作领导职责
一是制定计划到位。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研究制定了《省政府金融办201x年党建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支部,实现党建工作年有计划,季有重点,月有安排,周有落实,活动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
二是必学内容到位。认真组织全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金融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责任感,努力推进地方金融事业改革发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领全办领导干部与党中央、省委保持思想一致、认识一致、行动一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会议,增强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弘扬法制精神,提高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带头牢记、牢守纪律“高压线”。全年共计开展心组学习24次、讨论4次,带头讲党课2次。
三是自学内容到位。自费为机关干部购买发放《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开展“读经典、找差距”活动,通过学习讨论,讲心得,营造“我学习、我进步”的良好氛围。建立了全省金融办党员干部微信群和qq群,利用新媒体及时转播党的声音、政策,传播金融新动态,传播生活正能量。
二、以开好201x年度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好201x年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深刻领会开好201x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将开好此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新要求,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开出质量。以“向我开炮”、“排毒治病”为标准,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次,开展个别访谈30人次,梳理出意见建议39条。
二是深刻查找剖析。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真实、全面、深刻对201x年度办领导班子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在“四风”方面需要继续整改的突出问题作出了深刻剖析,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三、抓党建、促工作,切实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充分发挥省委金融工委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举办5期全省金融大讲堂,指导386家小额贷款公司和357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是金融业发展势头良好。预计201x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突破1.5万亿和1.2万亿,直接融资突破800亿元,全省保费收入196.45亿元,金融业主要指标增速居全国前列,对我省经济增长贡献度逐年增高,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在201x年度“创新奖”评比中,我办在43家省直机关中位列第9名。
三是金融主体成长迅速。1家证券公司、2家保险公司、1家基金公司,43家村镇银行开业。推动建立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贵州绿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贵州中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新型金融机构。
四是服务基层、企业成效突出。派业务骨干到长顺县鼓扬镇岩上村开展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积极发挥金融服务“三农”建设的作用,为帮扶点发展脱贫致富出智出力,并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捐助6万元实施“小康路、小康水”建设;联合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两大税优政策,两类机构企业所得税从25%减到15%,惠及机构700余家、1万余人从业人员;深入9个市(州),100余家企业开展“双服务”工作,协调全省37个县域企业(项目)获得银行授信50.5亿元,融资到位资金27.6亿元。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通过党建学习与达到理论自信、理论自觉上还有差距,运用科学理论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推动地方金融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上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不适应:一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不适应。未能将党建工作计划、重大决策部署同金融业务工作齐抓共管,造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比,仍是一个薄弱环节;二是发挥金融工委职能与全省金融系统党建发展需求不适应。
未能充分发挥省委金融工委指导金融机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思想政治、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的职能职责,造成与金融系统党建拉不近、靠不拢;三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形势不适应。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履行党建责任制,带头抓好党建工作保障,落实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和活动场地等方面存在差距。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党建工作中,我将高标准、严要求,通过三着力,更进一步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更进一步发挥好省委金融工委职能,力争2015年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着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实现业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出现在哪里,党组织的工作就做到那里;发展战略目标定位在哪里,党组织的工作任务和党员的努力方向就定位在那里。
二是着力发挥金融工委推进全省金融系统党建工作的作用。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履行金融工委职能与推进金融系统党建工作的结合点,形成体制机制,实现发挥工委职能与推进金融系统党建工作、促进全省金融业发展的双赢互动。
三是着力强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始终贯穿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这条主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摆正位置,统筹兼顾,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
金融办述职报告 金融办工作报告篇二
201x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和温州市金融办的正确领导下,主动创新作为,务实改革担当,积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和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x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金融形势总体向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12月末,全市2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07.95亿元,比年初增加10.9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70.30亿元,比年初增加55.57亿元; 经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6家,月末贷款余额18.03亿元,开业以来贷款累计发放142.57亿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1家,累计备案民间借贷716笔,金额12.35亿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家,累计投资项目76个,投资金额3.41亿元;已开业的农村资金互助会5家,开业以来互助资金投放累计笔数103笔,累计金额1336万元。保险机构28家,保费收入17.51亿元;证券交易额1705.96亿元,期货开户数190户,期货交易额3461.35亿元。
(一)牵头开展企业帮扶工作,有效化解企业“两链”风险。
一是制定《乐清市企业帮扶工作机制》,细化了企业帮扶条件和办事流程,并根据市政府安排,抽调有关部门15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二是建立了主办行牵头会商制度和银行“同进共退”工作机制,加强政银企法四方联动,指导主办行牵头对7家风险企业进行会商帮扶,“由点及面”化解企业金融风险。三是按照“保企业不保企业主”、“破产不破业”的原则,因企施策,分类推进风险企业整合重组工作。
目前,已有3家企业重组取得明显成效。四是牵头协调8家受担保链牵连被银行起诉,但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明确还款计划的规上企业,使其暂缓进入司法程序。五是约谈26家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及时偿还了11家银行、44笔贷款欠息2000多万元,涉及本金16亿多元,有效遏制不良贷款上升势头。1-12月,共召开各类企业风险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会100多次,成功协调企业银行债务24.85亿元;受理38家规上企业的帮扶申请,已成功帮扶21家,帮扶无效或资不抵债转入司法处置和破产清算5家。
(二)牵头推进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多项创新位列温州第一
1、企业直接融资取得新突破。
今年以来,我市企业全年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达20.2亿元,较去年增长100.2%。一是参照省内多地优惠政策,出台了更加优惠的《鼓励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挂牌上市的意见》,加大宣传和解读,鼓励引导优质企业通过股改挂牌上市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1-12月,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达33家,9家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二是电光科技成功上市,成为今年ipo开闸以来温州首家通过发审会审核和核准发行的企业,也是我市首家中小板上市企业,募集资金2.96亿元。三是引导3家企业在温州金融办备案登记企业定向债,完成数居各县市区第一,其中沪光集团定向债为温州首单。
2、引导银行创新推出多项金融产品。
一是乐清农合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并顺利开业,率温州全市之先在小微企业集聚地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实现“一村一机具”工程,开通微贷直通车,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银行服务网点建设全面推进。新增综合支行和小微企业专营机构2家,社区支行2家;推动5家有人值守自助银行顺利开业,将成为社区银行建设的桥头堡;三是出台《乐清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金融风险化解评价办法》,加强对银行业金融创新、扩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的政策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继推出创新服务和产品,如乐清农商行发行温州首期同业存单2亿元,首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新模式;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推出了“阳光信贷限时承诺”;中国银行推出“贷款预审制度”等。
3、民间融资管理步入正轨。
一是加大《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宣传工作,通过媒体报社刊登、现场活动咨询、“进村入企”走访等方式,向企业、个人发送《条例》宣传册,进一步提高知晓率。二是加强备案登记协调工作,研究推进法定登记机构在办理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性权利抵押或者质押登记时,要求符合强制备案条件的借款人履行民间借贷备案义务等相关事项。协调市法院落实温州市中级法院关于《条例》的会议纪要精神。三是指导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相关主体规范经营,督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规范备案登记业务流程,及时跟进委托书、保密协议、风险提示等相关协议;督促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公司做好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委托备案登记;引导符合强制备案要求的个人、企业履行备案义务。
4、地方金融组织试点创新取得新进展。
一是严把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关,要求辖内农村资金互助会、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公司等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在设立时,对相关当事人及时出具风险提示书,前移金融风险关卡,切实强化事前事中防范措施。二是积极深化地方金融组织试点工作,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地方金融组织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注册资本变更和股权变更等审核工作,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确保健康持续发展。
三是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业务创新,推广农房抵押登记业务,将农房抵押权人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资金出借方,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推进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按照分类处置、适度创新、控新化旧、账销表挂等原则,着力畅通小贷公司不良贷款核销渠道,尤其在施行免交小贷公司诉讼保证金,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方面率先走在了温州前列。
5、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日趋完善。
一是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业务流程和各项制度,及时做好责令整改、高管约谈等工作,专项检查面达20%以上。推进非现场实时监管系统和备案登记系统等平台建设工作,建立报表报送考核制度,督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完成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强化监管和指导,防范风险。
二是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制定出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农村资金互助会监管指引》等地方金融监管文件体系,并逐步丰富监管手段,及时掌握各类融资性中介机构经营运行情况。建立健全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和监管细则,明确分管领导和监管员工作职责和量化考核要求,及时分析问题,有力推动监管工作。
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建立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对涉及我市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的重大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快速处置;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巡查制度,对没有明确主管和监管部门,但可能从事金融活动的市场主体,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联合工商、经侦等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处置。四是通过调整和增加监测点方式,及时做好“温州指数”监测点数据采集工作。
(三)争先创优,扎实做好 “六型”机关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办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六型”机关创建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了组织和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
1、扎实整改落实,强化路线教育。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圆满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三个环节工作。排查出来的整改项目,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的原则,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全面整改到位。
2、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效能建设。针对工作面大量广、任务重的实际,我办制定工作目标重点,落实量化考核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各岗位职责分工清晰、履行到位。办领导对各业务工作和各项考核情况开展日常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工作计划,并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予以协调解决。201x年,我办承办提议案共4件,协办议案1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了明确答复。
3、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成立金融办党支部和支委会,完成中层干部选拔、干部考录、学习考试培训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了单位上下班考勤制度、信息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保密制度等。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活动,坚持“两个务必”,做到“五个力戒”,当好“六个表率”。 完成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填报工作。
4、积极报送信息,强化政务公开。截至目前,共上报政务信息86篇,累计被不同刊物、网站采用84篇。其中,18篇被乐清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8篇被温州市政府办采用。积极组织并按时完成《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比较分析》、《企业金融风险形势调研报告》等专题调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更新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发布信息40多条。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办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导向,着力搭平台、建机制、攻改革、强管理、优服务,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风险化解工作。
(一)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有效化解企业金融风险。
着重从两方面展开:一是引导银行有效帮扶企业。依托牵头行会商“同进共退”工作机制,维持或增加企业依靠银行的间接融资规模。全面实施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授信总额主办行管理机制),防控银行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及企业过度对外融资担保,实现银企互动、共控风险。
动态掌握帮扶企业情况,政银企法四方联动,进一步完善企业退出帮扶或转入处置工作机制;二是通过宣传落实企业股改挂牌上市政策,引导一批优质企业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加直接融资规模,扩大企业有效需求。2015年,将完成2013-2015年60家企业的股改任务,力争1家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实现直接融资15亿元以上。同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利用信贷或理财资金购买本地优质企业债券,实现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有效融合。
(二)加快风险企业处置,切实做好整合重组工作。
一是对帮扶无效或严重资不抵债的“植物”企业,探索资产快速处置新方法,积极推行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引入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不良贷款的处置,确保一批“植物”企业销号。二是对具备整合重组条件的风险企业,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方案,采取债转股、打包拍卖、承载式重组、破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落实好企业整合重组优惠政策,进一步盘活企业资产,提高债务清偿率。
三是总结并推广企业“两链”风险化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报送企业风险化解中的典型案例,指导各镇街做好出险企业帮扶处置工作,通过银企协调、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完善资产简易快速处置办法等方式,使出险企业的帮扶处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四是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和诚信教育宣传,坚决打击恶意转移资产、逃废债等行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窗口宣传防范金融风险,做好诚信教育,指导重点镇街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风险教育活动。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大打击恶意转移资产、逃废债等行为,持续营造打击高压态势。
(三)积极推进小微金融发展。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和服务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客观经济条件、自身的实际状况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为其“量身定做”创新型金融产品,打造具有乐清特色的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二是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深入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工作,积极落实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小微企业贷款补贴等相关政策扶持,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小微金融的积极性。三是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进一步加快乐清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
(四)深入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发展。
一是深化地方金融组织试点。鼓励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开展适合自身发展的业务创新,提升发展质量;二是促进地方金融组织稳健经营。建立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不良资产核销机制,规范不良资产核销处置行为,提高新型金融组织资产质量,促进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引入人行征信系统,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风险。
(五)扎实推进《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
一是深入推进备案登记工作。积极梳理联系场外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包括信贷服务中介(p2p)、理财信息服务企业等,引导符合强制备案条件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做好备案登记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业务指导。督促借贷中心、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台帐和管理制度,明确业务和报表报送事项,建立信息披露和保密机制,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对各类收费行为的监管。三是探索推进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业务创新。积极借鉴各地先进做法,探索适合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发展的创新业务,实现中心收支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六)继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一是完善监管沟通协调机制。理顺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的监管制度,建立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巡查制度。对没有明确主管和监管部门,但可能从事金融活动的市场主体,由金融办、工商、公安和银监办等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处置。三是加强对新型金融模式的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的作用,对诸如p2p、众筹等目前法律法规尚处空白,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监管办法的新型金融模式加强跟踪监测,及时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