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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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篇一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单位(姓名)为代理人与(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 (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国留学,期限为 年 个月(自出国 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法):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 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单位____(姓名)为代理人与____(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身份赴____国留学,期限为____年____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________(姓名、单位、职称)对乙方给予必须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3.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4.在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5.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6.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____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经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扩大拓展双方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合作事务,开展”________疗法”与”_________疗法”治疗______病及其并发症的临床实践及科研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快捷,特色有效及个性化人性化的医疗服务,顺应当前的医疗改革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在________医院联合开展__________病的医疗、保健、科研教育合作事宜,就该合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医疗临床科研合作方面
1、甲方提供给乙方医疗场所(门诊、病房)以及医疗办公所需的条件。
2、在甲方医院特设糖尿病及并发症(高血压、高血脂、中风、偏瘫、痛风)专科门诊。
3、门诊和病房_____由甲方统一负责,除特殊治疗外,其他项目按医院原来规定的_____标准。乙方不得私自_____,如发生私自_____行为,按甲方管理制度处罚。属区医保所得收入,甲方每___月结算一次,属市医保收入所得,每___月结算一次,属自费收入每半个月结算一次,并将收入款项按时转入乙方账户。
4、乙方专科门诊所需要的专科特殊药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采购。使用的药品甲方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验货入库,专帐专供,如发现伪劣药品所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收治医保病人,必须符合______区、市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_____,若有违法规定_____受处罚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6、乙方派出医疗专家并提供医疗技术,聘用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参与医疗。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各项_____金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专科门诊需医疗广告,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广告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违规广告,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若发生医疗纠纷,甲方协助调解,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二、收入分配方面
1、共同管理,_____核算。药品及其他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查项目(包括_________光、心电图、b超、检验科的全部检验项目)按甲乙双方__:___分成;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面积分担,每月乙方缴纳___元;日常办公费和电话费乙方自行解决;其他费用(包括招待费、礼品费等)乙方不承担。
2、双方协议:甲方按医疗业务总收入的____%,提取管理费(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3、甲方必须按约定方案,按时付乙方的收入,以利乙方的资金周转。若甲方超过____天不按时付款,则算甲方违约需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按每天拖欠总金额的____%计算。若甲方超过____个月没有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双方的医疗合作。
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无故终止。若遇政策性或不可抗拒因素和事件导致双方无法合作,可协商终止协议。互不赔偿损失,双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有效期_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篇四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留学人员)
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址(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出国留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培养人才工作的需要,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
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志愿出国,努力学习,按期回校工作。
第二条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国(地区)留学。
第三条甲方同意乙方的留学专业:________和留学计划。
第四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4.指定乙方所在单位领导或专家教授与乙方保持联系;
7.负责乙方按期回国后的工作安排,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五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3.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留学身份,转赴第三国;
6.乙方留学回国后,必须为学校服务_______年。
服务时间未满_______年的,剩余年限按_______元/年交纳服务违约赔偿金。
第六条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的义务,同意出国前向甲方指定的财务部门交存保证金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按期回国,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由甲方通知指定的财务部门全额返还乙方本人。
第七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
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执行本协议书。
丙方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
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
在乙方违约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丙方需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第九条甲方在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一份,乙方所在单位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所在单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址: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作单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委托本单位_________(姓名)为代理人与_________(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 身份赴_________ 国留学,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_________。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_________对乙方给予必须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为_________(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3、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4、在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_;
5、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_________(照发或不发)。
6、回国休假待遇:_________(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_________。
7、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_________(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_ 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_________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篇六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双方加入阳光留学服务体系,在全国阳光留学综合服务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开展阳光留学中介服务(以下简称“阳光留学”),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 专业,留学类别属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 阳光留学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阳光留学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包括 、 等。支付方式为 。
二、阳光留学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阳光留学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阳光留学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阳光留学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 (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阳光留学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阳光留学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阳光留学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阳光留学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阳光留学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 年 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阳光留学应当在 年 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5.阳光留学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阳光留学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阳光留学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 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阳光留学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阳光留学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阳光留学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阳光留学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阳光留学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阳光留学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阳光留学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6. 阳光留学在委托人需要的情况下提供留学职业生涯规划。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阳光留学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阳光留学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阳光留学。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阳光留学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阳光留学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阳光留学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在 年 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阳光留学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阳光留学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阳光留学,阳光留学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阳光留学应负责在 年 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阳光留学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阳光留学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阳光留学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阳光留学提供入学申请材料,阳光留学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 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 阳光留学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2.阳光留学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阳光留学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阳光留学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阳光留学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阳光留学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阳光留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年 月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年 月 日 日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篇七
受校长甲方委托与出国人员乙方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赴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计个月。
第二条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30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按照《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
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1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12000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乙方逾期超过6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20元等。
第七条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一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第八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
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公章乙方保证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篇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留学人员)
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址(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出国留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根据培养人才工作的需要,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志愿出国,努力学习,按期回校工作。
第二条 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国(地区)留学。
第三条 甲方同意乙方的留学专业:________和留学计划。
第四条 甲方承担的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4.指定乙方所在单位领导或专家教授与乙方保持联系;
7.负责乙方按期回国后的工作安排,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五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3.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留学身份,转赴第三国;
6.乙方留学回国后,必须为学校服务_______年。服务时间未满_______年的,剩余年限按_______元/年交纳服务违约赔偿金。
第六条 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的义务,同意出国前向甲方指定的财务部门交存保证金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按期回国,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由甲方通知指定的财务部门全额返还乙方本人。
第七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丙方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丙方需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第九条 甲方在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条 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一份,乙方所在单位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说明
一、《协议书》是选派单位(甲方)和留学人员(乙方)双方协商后签署、共同信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甲方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协议书》,并加盖甲方公章,乙方在同甲方签署《协议书》的同时,应有自己的保证人(丙方)参加。
二、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与乙方有亲属关系,并具有承担经济担保的能力;要了解乙方,相信并保证乙方能执行协议;经常与乙方联系,了解情况,督促执行协议。
三、担保人可以用银行存款、有效证券、房产及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进行担保。
四、甲、乙双方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可对本协议书进行适当的修改或补充。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篇九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委托本单位 (姓名)为代理人与 (姓名、单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国留学,期限为 年 个月(自出国 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
其他待遇: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法):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
国服务。留学期间每 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处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