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实用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劳动合同书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 所:
性 质:
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
电话号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1—3个月)。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为本幼儿园。
第三条:乙方每周工作五天,工作时间参照具体作息时间表。
第四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重视乙方在园内的安全。
第八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绩效工资:领导力与执行力 元/月,班级管理 元/月,遵守园规/月,业务考核(包括教学质量奖,含备课) 元/月。 目标奖:安全奖 元/月,满勤奖 元/月,出勤奖元/月,家长评价奖/月,班级效益、贡献奖元/月。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写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作违约处理。
第十二条:甲方继续聘用乙方,应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乙方须严格遵守园纪、园规,并按本幼儿园教职员工奖惩方案执行奖惩。
2、各教职员工签订本合同后,需交纳押金800元/人,如
无违约,合同期满后退还,如续签可不退(双方自愿)。如违约扣除乙方所交押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仔细阅读,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书篇二
甲方(用人单位):
单 位 性 质:
注 册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乙方(劳动者):
户 口 所 在地: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身 份 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双方约定或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 市 县(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二)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履行向乙方告知的义务,并做好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四)根据单位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等各项必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义务
(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全力确保自身的工作达到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标准。
(二)遵守本合同的条款、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在甲方工作的职权或便利直接、间接地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甲方正在从事或将要从事的经营活动类似的商业竞争活动和竞争性的咨询或其他商业活动。
(四)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培训。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制定的薪酬制度,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甲方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或扣除下列费用或款项:
1.乙方从甲方取得的个人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2.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福利的个人应付部分;
3.所有要求甲方代扣的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应由乙方支付的赔偿款;
5.乙方向甲方的个人借款;
6.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赔偿部份。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按当地政府及甲方有关规定,工资标准按病假工资进行支付。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并缴纳单位应缴纳的基本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合同期内,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聘用协议、奖惩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员工管理细则及其他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认真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并办理书面办更手续。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并办理书面办更手续。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连续旷工3日以上,全年累计旷工7日以上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造成损失的相关情形认定,由甲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约定条件或者法定条件成就;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二)办理本合同的终止手续,乙方须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往办理终止手续。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到甲方办理终止手续,视同甲方已经办理终止手续的义务。
(三)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四)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若甲方在保持乙方待遇条件不变的情况通知乙方是否续期,乙方应在3天内回复,否则,视为乙方不同意续期,合同于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
如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重新办理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仍在甲方处提供劳动,则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期限顺应延长一个周期;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可以对该合同另行协商变更,并签订书面协议。
(五)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赔偿损失
1、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若乙方系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或双方签有其他关于服务期限的协议等,其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其离职(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培训乙方支付相应的培训和招接收费等费用。
十、商业秘密保守义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即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泄露任何甲方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利用或许可第三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
若乙方泄漏甲方商业秘密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对商业秘密性质、保密程度不明确的,应主动向其直接上级领导确认。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除依约支付违约金外,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十二、劳动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乙方的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证、学历、家庭住址、通讯联系等情况,应如实向甲方提供并进行登记;若所登记的情况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地将变更后的情况通知甲方劳动人事部门。乙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所登记的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以及仲裁委、法院的送达地址。如因乙方提供虚假登记内容或未及时通知变更内容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文书的送达均视为有效送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并捺手印)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书篇三
甲方(招聘方):
乙方(受聘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双方自觉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条例。
第一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甲方实行岗位标准和考核制度,根据岗位要求和乙方的胜任能力,实施录用或辞退,聘用或解聘。
甲方的工作环境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乙方的工作岗位,下达乙方工作任务,监督、检查、考核乙方工作情况,并提供改善工作条件。
2、合同期间如乙方有违法乱纪行为或不服从领导,不遵守劳动纪律,打架斗欧及不学习技术,工作松散,完不成工作任务等。经教育无效时,甲方有权辞退或解聘乙方。
3、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社会保障,确保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4、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经常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安全生产、技术业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当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3、乙方必须维护企业的利益,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
4、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活动和职业道德、技术业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第五条:合同期间甲方保证乙方享受以下报酬。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支付劳动报酬。
2、甲方保证的工资标准: 元/日
第六条: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依照国发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伤亡事故的赔偿。
依照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2、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劳动合同书篇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上海××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上海 ××印刷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上海××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上海××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印刷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3.
4.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盖章或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一九九 年 月 日 一九九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注:签订本劳动合同必须用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园珠笔。
劳动合同书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营业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工作时间执行以下条款。
(一)a、标准工时工作制。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不定时工作制。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23日为发薪日。
(二)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基本工资
(三)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按月基本工资为标准结算。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保方面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4、乙方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或给甲方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乙方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
8、乙方提供不真实人事资料的;
10、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解除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3)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移交正常工作并经甲方同意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合同:
(1)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未约定的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后的三日内书面告之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梅尔卡兰奴门店员工行为管理规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书篇六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户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为_个月(天),自 _年_月_日起至 _年_月_日止。
2.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和地点
1.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3.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地点。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于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职业危害防护。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四条劳动纪律
1.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资产。
2.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或修改适用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阅读、理解并予以严格遵守。
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并有权依法对乙方工资进行扣减。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小时。
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
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3.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元(大写:)。
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元(大写:),休息日为元(大写:),平日为元(大写:);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元(大写:);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元(大写:)至元(大写:)。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元(大写:),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4.甲方每月号定期发放工资,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个人账户或以其他双方认为适当的方式支付。
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缴税款,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
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
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时间依法确定。
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依法发给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元(大写:)。
4.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元(大写:),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元(大写:)。
5.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
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并保证如下:
1.乙方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及保证亦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如有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
5.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
第八条保密义务
1.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上述商业秘密。
无论本合同基于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
本款所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5)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2.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签署专门的《保密协议》,乙方应予以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
乙方如有违反,应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同意,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无论其记录或存储在任何媒介上,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还其获得的有关甲方经营、技术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表、信件、图纸、工作证件、电子存储数据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九条通知
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能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能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5.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7.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赔偿。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一方或双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
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_年_月_日 签订日期: _年_月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鉴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鉴证日期: _年_月_日
劳动合同书篇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工作。甲方因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
第二条、
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工作有关或因工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客户、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条按甲方现行的商铺工资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资。甲方发薪每月日期为次月____日。合同期间若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调整或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则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提前终止:
1、发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数,造成一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产、不再从事原经营行业。
第十条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立即通报开除乙方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1、虚报帐目,帐目不清,弄虚作假,贪污货款。
2、偷盗财物,散布影响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谣言。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且自愿放弃各项社保福利。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继续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就此合同内容向
劳动合同书篇八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性别:
民族:
学历: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户口所在地:
所属街道办事处: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借用单位系指与甲方签订《派遣员工劳务合同》、在中国大陆具有法人或合法经营资格的机构或组织。
第二条《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系指借用单位就借用员工事宜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及其附件。
第三条连续工作年限系指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借用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
第二章 合同期限与工作内容
第四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以《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的期限为准。《派遣员工劳务合同》解除、延续或终止,本合同随之解除、续延或终止。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派往 工作的人员,工作地点、岗位、内容、方式由借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乙方同意服从安排、恪守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与乙方所在的借用单位在《派遣员工劳务合同》中已作具体约定,由乙方所在借用单位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的工资标准由乙方与所在的借用单位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可由乙方所在的借用单位支付给甲方,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给乙方,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乙方的工资标准应在《派遣员工劳务合同》附件 中约定。支付方式也可由乙方所在的借用单位支付乙方,并由借用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乙方的工资标准可直接与借用单位书面确定。
第九条借用单位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加班、加点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派遣员工劳务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第五章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由甲方根据《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缴纳或代为缴纳。
第十一条乙方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以及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按照《派遣员工劳务合同》附件2和《派遣员工劳动合同》附件 约定办理,当两个附件不一致时,以本合同附件 为准。甲方按照《派遣员工劳务合同》以及甲方制定的《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和《关于派遣员工享受福利待遇的暂行规定》为乙方提供服务。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利益、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并保证未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乙方须遵守所在借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其管理,维护其合法利益,保守其商业秘密。不得将任何秘密资料和物品向外界泄露或携走。
第十四条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修改原内部规章制度,也可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愿意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如果乙方出现违反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约定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追偿相关损失。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十七条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随之变更;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
3.甲乙双方中有一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时。
第十八条当事人依据第十七条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时,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于 5日内(含 5日)予以答复,否则即为不同意变更合同。
第十九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及被借用单位解除借用的;
2.严重违反借用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不服从管理,给借用单位或甲方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
4.向甲方或借用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
5.违反借用单位规章制度被退回甲方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非本人原因被借用单位解除借用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被解除借用的情形,或者经甲方同意,可按《关于派遣员工领取待聘补助的规定》享受待聘期及相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自行向借用单位提出辞职,则视为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或借用单位以暴力、威胁、监禁或其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或借用单位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六条按约定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的`,甲乙双方也可采取提前支付对方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自支付之日起解除本合同,标准按解除合同时乙方的月工资计算。无法确定乙方月工资的,按上一年度北京市社会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自费赴境外留学、定居或者因私出境超过规定期限未归的;
2.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及从事其它第二职业的;
3.自借用单位确认的离职日期起30天内未与甲方联系的;
4.本合同期满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5.符合待聘条件且待聘期满的。
第八章 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二十八条借用乙方的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应协助乙方向借用单位追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二十七条规定解除、终止本合同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甲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符合经济补偿条件,应根据乙方在借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前 2个月本人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部分按一年计算。乙方月工资数额不能确定的,以上一年社会平均月工资为计发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 2个月。乙方已在其工作的借用单位获得经济补偿金的,甲方不再支付。
第三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若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未收到甲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甲方除应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经济补偿金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有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上一年度北京市社会月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00%。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的原因订立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了不真实的材料,本合同无效。因乙方的原因所签订的无效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规定,给甲方或借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或借用单位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支付对方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第九章 劳动争议处理与其它
第三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甲乙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的法律部门请求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所服务的借用单位有利害关系,借用单位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四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条款
甲方: 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签字: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