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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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公平高效的最优营商环境,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1+6”文件中提出的“把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转变为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的精神,按照区政府“打造办事流程最简,监管成效最实,服务群众最优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示范区”的具体要求,结合衡复风貌区地域特点,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挖掘服务潜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街道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成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深化党建引领,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整合各类资源,汇聚各方力量,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标准,从解决企业最为关心、反映最为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入手,疏通制度瓶颈,破除隐性障碍,打造更加清新温情、公平高效的创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三)坚持服务为本。把企业满意与否作为衡量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标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效能,全方位对接企业需求,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挥街道属地综合管理优势,统筹协调功能区公司、属地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力量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形成服务企业的强大合力,增强属地营商环境的吸引力与竞争力,让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营商服务机制
1、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组 长: 董 伟 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 缨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魏 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颖 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 俊 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2、建立专员走访服务制度。加强与辖区企业单位的日常联系,主动上门倾听企业需求,落实服务政策,实现“企有所呼,我有所应”。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专员服务制,定期走访交流,时刻关注企业运行动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一家企业、一名专员、一套方案、一管到底,以优质的服务做好安商、留商工作。
3、设立营商环境服务热线。畅通营商环境投诉建议渠道,把街道网格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客服热线,让企业“投诉有门、有求必应”,形成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常态长效机制。
(二)搭建政企沟通平台
4、建立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与功能区公司对接,对辖区内企业的规模、性质、业务范围等实际情况进行梳理分类,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的形式,将企业与工商、税务、公安、劳动人事等政府部门紧密联系起来,实时互动交流,保证政企之间信息共享、沟通顺畅。
5、发挥楼宇物业桥梁作用。充分发挥楼宇物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政府与企业双向沟通机制,通过楼宇物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信息与诉求、及时宣扬政府服务政策,并引导楼宇企业与员工参与社区建设治理,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提升企业的区域认同感。
6、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依托商会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以楼宇企业沙龙、座谈会、培训等形式,为企业搭建互动交流的平台,促进辖区企业凝心聚力,互通互助,打造共赢局面,形成共享经济,实现“以商养商、以商引商”。
7、加强非属地企业调研沟通。对不注册在湖南街道、但在辖区办公的优质企业实施重点关注,加强调研与沟通,深入了解企业内在需求和发展规划,及时跟进针对性服务,取得企业信任,消除企业顾虑,尽可能引导非属企业落地辖区。
(三)优化服务企业功能
8、编制企业服务折页。针对企业发展需求,整合各级各行业服务资源信息,编制企业服务折页,涵盖从企业注册登记、纳税融资、上市(并购)到注销退出整个流程的服务信息,企业一册在手,就能实时享受便利快捷的政策资源服务。
9、扩展楼宇白领服务网点。借鉴世纪商贸梧桐space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展党建进楼宇工作,在重点楼宇因地制宜设立群团组织和白领综合服务点,将社区医疗、文体、学校、工青妇等公共服务资源更多的引入楼宇,服务企业职工,让企业在社区中找到归属感,实现企业社区融合发展。
10、实施涉企审批全程代办。加强与区产促中心、衡复公司、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对接联动,建立涉企行政审批无偿代办工作机制,主动为企业全程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店小二”服务。
11、落实政府服务窗口“全市通办”。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居民区服务站点的三级联动,将社会保障等 161项政府服务事项纳入“全市通办”,同时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行政效能,把便民服务大厅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形象的前沿阵地和重要窗口。并持续推进“全市通办”项目进楼宇工作,打造“楼宇中”的政务服务,使白领办事更便捷。
(四)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12、开展精细化市容环境治理。按照城市治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结合衡复风貌保护区特点,做好街区商业业态调整,推进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开展社区市容环境整治,打造优质宜居的社区公共环境和高品质的营商“硬”环境。
13、营造湖南特色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湖南街道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为企业搭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午间音乐会”等文化服务活动,满足企业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彰显属地文化品位和文化软实力,增强对优质企业的吸引力。
14、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致力于打造诚信守法经营、企业有序竞争的公平市场环境,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行为,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扰企业经营问题,不断强化社会治安和风险防控,为企业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解除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相关保障
(一)配优队伍。将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调整为优化营商环境,在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强专项办工作力量,将区域化党建、工会、协税、统计工作人员与专项办融为一体,协同配合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立例会制度,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沟通企业服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于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协同区商务委、衡复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席会商,及时高效解决问题。
(三)加强评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街道目标管理的重点考核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定期评估,不断完善改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展开、顺利推进。
附件: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服务企业成效,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根据徐汇区统一部署和《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徐商务﹝2018﹞13号)文件要求,成立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董 伟 湖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 缨 湖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魏 兰 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颖 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 俊 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组 员:姜 斌 上海衡复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范 波 徐汇区税务局第五分所所长
钱继敏 湖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莲海 湖南街道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所长
张 勇 湖南街道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所负责人
张 雷 湖南街道城管中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俞晓洁 衡复物业公司董事长
刘德佳 日盛环卫公司湖南作业队副队长 俞 群 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玉文 湖南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胡秀芳 湖南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刘 烨 湖南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主任
刘宁路 湖南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以上成员如遇职务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自然递补。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并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不作为、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等作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和服务企业意识提升,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和服务企业意识,有效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效率,使政策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等得到优化。
(三)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推进“互联网+执法基层执法效率,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实现”双随机”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教育,提升抽查覆盖率。
(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人才等优势,全力建设志愿服务队,对农业服务组织、企业、种粮大户及种粮农户合作社等,开展以专业化技术服务为主的服务活动,为营商环境优化做实事。
(五)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通过给农民、农业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在村内张贴省种子、农药、化肥公告,普及鉴定种子、农药、化肥方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等方式,进一步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群众基础。
(六)提升投资环境满意度。通过秘书式服务招商引次农业企业,使得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能得最快,最优的解决,投资环境满意度全面提升。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软硬环境“短板”加快补齐,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一)精心安排、全面展开。
1、组织学习讨论。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开展动员部署。召开全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会。制定下发工作方案。
(二)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局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围绕重点工作目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开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调查宣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所属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逐项归类,形成问题清单。将问题清单报局领导小组汇总。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整顿工作,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商环境整顿工作,定期定期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企业,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做解放思想、服务企业的排头兵,全面理清影响发展的思想、制度和体制问题,推动思想解放、加快发展。
(二)强化精准服务。找准企业发展困难的症结,寻找最有效帮扶方法,实施精准帮扶,确保服务到位,政策运用到位,引导企业不断发展,努力实现工作部署有新思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新举措、干部精神状态有新起色、体制机制创新有新进展、服务企业发展有新成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运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办好信息专栏、宣传板报和专题报道,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全局干部职工借机收受企业宴请和礼品,决不能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添麻烦、增负担,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市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邓小文任组长,刘国斌、谭强、成盛强、黎世亮、陶胜华、文纯春、文晓林、周剑明、李皓、彭友谊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登记注册股。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也要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优化举措有序开展、落地生根。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2.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件比例,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进一步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公章刻制0.5个工作日内、申领发票0.5个工作日内。(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3.进一步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依法审查企业名称登记事项,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4.深化产品准入制度改革。继续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完善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责任股室:食品生产股)
5.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市场主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促进质量提升。支持有关产品、技术、质量、品牌、服务等标准与国际接轨互认,推动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责任股室:标质股)
6.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改革。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下沉基层,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理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保护维权提供便利。(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
7.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深化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畅通银行与企业合作渠道,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服务两新组织高质量发展,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一对一服务,从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工作入手,推动形成高效服务的工作机制,解决营商环境中事难办的情况。(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党建办)
8.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可以依法沿用原字号,行业特点、经营场所(住所)不变的,原登记前置许可有效证件、经营场所证明可继续使用。深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与应用,加强部门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党建办)
9.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普通注销制度,完善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拓展简易注销登记主体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各种类型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简易注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压缩企业清算公告时间,将在报纸公告45天改为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告20天。(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0.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及备案、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等信息归集。推进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防止滥用限制措施。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激励市场主体自警自律。(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
11.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并实行计划管理、联合抽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将随机抽查的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直接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相应减少抽查频次。(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
12.加大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开展行政性垄断行为专项执法,严厉查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有线电视、邮政、排水与污水处理、交通运输、殡葬、气象等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垄断协议行为,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推动构建统一大市场。
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鼓励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防止出台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投资信心。(责任股室:执法大队)
1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
14.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殊领域实行重点监管,防源头、管过程、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对公众聚集场所、故障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风险可控。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源发性的质量安全事故。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行政约谈、召回监督等工作力度。(责任股室:食品经营股、食品生产股、药品股、医疗器械股、标质股、食品安全协调股、特设股)
15.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分类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对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苗头性问题,主要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引导企业健康规范发展。(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执法大队、其他具有相关职责股室)
16.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作用,加大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产品的强制性认证监管工作。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社会通用的认证活动,推动认证结果广泛采信。(责任股室:计量股)
17.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和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和机制,畅通12315热线及平台投诉举报渠道,严格处置流程,加强部门间监管协同,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优胜劣汰,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股室: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18.加强民生价费监管和涉企收费治理。围绕保障民生权益,持续加强医药、教育、公用企事业、消费品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日常市场巡查。围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打通减费降负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股室:价监股)
19.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严格落实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省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坚持合法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原则,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精准执法。(责任股室:法规股、执法大队)
(三)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20.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1.持续提升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便利化水平。对各类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对外省转移来湘乡的市场主体,经原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认定的相关许可、认证、评级资质,直接予以认定。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多个事项涉及相同申报材料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提交。推动事权下沉,将部分市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所。(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政务服务职责的相关股室)
22.加大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加快“领照即开业”在全市落地实施。对能够便利市场主体和群众、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并提供告知承诺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对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3.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4.使用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许可审批系统。按照系统集成的要求,省局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审批系统,届时我市按照上级部署统一进行使用,规范审批和许可行为,提高审批和许可效率,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审批和许可事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智能化引导服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5.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的优势,切实方便企业办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继续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基础工作,确保全市范围市场主体通过pc端和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均可以随时下载、实时验证和移动应用。(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26.提升企业电子档案查询和信息共享便利度。将依托省局建立企业电子档案查询服务系统,办事人员只需持身份证及电子营业执照,就可以在一体机上查询打印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档案信息。(责任股室:信息中心)
27.发挥标准的引领支撑作用。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为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合理可行的技术支撑。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标准实施,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股室:标质股)
28.强化法治保障基础。分类梳理、汇编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布。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公平竞争审查关、廉洁性评估关。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考评,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责任股室:法规股、执法大队、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各责任股室要主动作为,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责任股室要围绕工作目标,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加强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精准落实。
根据《关于落实责任分工的交办函》(潭优办函〔2020〕3号)《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办〔2020〕10号)要求,市优化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条例》《规定》的落实情况坚持“一季一调度、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将本单位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有关情况、落实《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情况于每季度末的20日之前报登记注册股。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局将对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各责任股室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根据各责任股室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加减分,确保各项预定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股室要采取走访、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关于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举措的建议。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改革举措的宣传和解读,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
创新
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篇五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强化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扎实推进以评促改,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特制定本总体工作方案。
,扎实推进以评促改,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攻坚,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一)开展整改行动。印发实施《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整改专项方案》(附后),督促指导各地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聚焦营商环境弱项指标、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甄别问题原因,对标前沿水平,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及时限,尽快补齐各地突出短板。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二)组织专项培训。围绕提升营商环境评价的重点指标水平,协调评价组及相关领域专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分指标专题培训,增强各地各部门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能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完成一轮培训。
(三)开展重点领域攻坚。印发实施《省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附后),持续深化研究,强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举措,推动尽快出台16个专项方案、打造河南政策升级版。建立完善省领导分包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省领导分包牵头推进,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各领域快速提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四)强化新闻宣传。实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附后),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宣传中央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先进经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适时筹备召开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总书记企业家座谈会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强化关键问题的溯源解决,对下一步要抓好的工作再明确再部署,推动全省党员干部理念再深化、标准再提高、作风再转变,凝聚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11月下旬
(一)压实工作责任。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省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明确整改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时限和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实行台账管理,并按时将整改方案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协调联动。指标牵头单位是各指标优化的统筹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涉及职责范围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堵塞漏洞。
。各指标牵头省直部门要对各自领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难题进行分析研究,定期向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例会汇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在年底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各工作专班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本地区、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改革要求、政策措施,宣传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的情况及工作成就、亮点,并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切,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篇六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为目标,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三个以案”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凝聚成全大厅工作发展的新动力,推动为人民群众办事的热情。
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推拖卡拿”等违反纪律的行为,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着力增强贴心服务的意识和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实现政务服务大厅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注重从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重点治理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的行为,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打招呼不办事、不请吃喝不办事、不表“意思”不办事等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的行为。
(一) “推”的方面,重点治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不及时、不认真、不负责,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使决策部署得不到及时有效落实,上推下卸、不敢担当的:
2.对需要部门之间配合协作的事项,不主动配合协作,固守条条框框,不研究解决办法就拒绝办理,致使工作延搁、工程项目建设延误,造成损失的:
3.特权思想严重,高高在上,对待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不为办成事想办法、只为不办事找理由,推而不办、推诿扯皮的。
(二)“拖”的方面,重点治理办事流程不优、职责不清问题
1.不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不跟踪落实的: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办结时限超出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的:
2.不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最后时限办理的:
(三)“卡”的方面,重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1.不及时安排专班专人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网上、线下审批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无偿服务,未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要求。
5.利用职权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指定、推荐、暗示中介服务机构,对其他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故意不采信、不认可、压分数,形成服务被“关系中介”垄断,导致乱收费、质量差、效率低的。
(四)“拿”的方面,重点治理政策梗阻、弄权勒索问题
1.接受或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钱物的;
2.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等变相暗示服务管理对象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等要钱要物的:
3.搞权力寻租、暗箱操作,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违规操作、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4.向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乱摊派,要求购买指定机构提供的商品、服务或者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5.利用职务影响找服务对象办私事、谋私利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数据资源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xx,党组成员、副局长xx,党组成员xx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整体推进落实。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充分认识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党组领导、要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履行本部门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筛选整理一批营商环境打造方面存在问题和困难,以问题为导向,结合部门职责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案及明确相应的配合部门。各部门要切实根据方案要求,围绕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县营商环境“面对面”电视问政工作要求,电视问政过程中,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立行立改、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增强电视问政的公众参与度、社会公信力和监督有效性。对电视问政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落实、群众满意度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严格处理。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企业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同时要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问责。督查室巡查、一案一督、 暗访等方式,对各窗口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窗口和股室,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揭榜挂帅”改革创新试点任务》等系列文件精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推动人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好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精致城市·幸福”建设,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服务就业创业,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加大人才引育、评价、使用和服务,巩固提升既有优势,补齐补强短板弱项,确保年内实现重大突破。
二、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
(一)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
1.深化“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建设。引导办事群众智慧办理就业失业业务,减少群众等待时间,避免出现“排长队”现象,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
指导各区市做好智慧就业服务大厅建设,打造“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掌上办”;
持续优化完善市就业服务平台功能,不断加强平台用工信息收集,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切实提升威全市公共就业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2.推动就业友好型示范城市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与各合作银行联系,把合作银行的各个基层网点作为创业业务办理的“桥头堡”和“主阵地”,让创业者能够及时了解创业政策,满足创业者“就近办”“多点可办”需求;
指导区市参加充分就业和质量就业成效显著县级城市评选,优化城市就业环境。(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3.深入推进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管理专员和基层就业服务专员,开展送政策送岗位下乡进社区等就业服务,12月底前基本形成公共就业服务“一刻钟服务圈”;
组织“学子家乡名企行”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校招模式打造“选择共赢未来”校园招聘活动品牌;
定期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扩大就业服务活动影响力;
持续优化完善市就业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平台用工信息收集。(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4.实施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扩大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在做好常规岗位开发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开发一批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海上安全、渔船管控、卫生防疫、山体绿化、千里海岸线保护、红色文化等特色岗位;
坚持落实一公告、二申请、三评议、四公示、五审批、六培训、七上岗的“七步工作法”,严格执行省里各项规定,规范人员上岗和资金使用;
赴区市开展现场督导,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10月底完成980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创设、人员×完成任务。(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5.加强新业态用工保障。制定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推进基层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并组织各区市、开发区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养老工伤科)
6.扎实做好社保降费减负工作。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费率由1.5%降低到1%。落实降低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费率由2‰降低到0.9‰。落实缓缴社保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责任单位:社保中心)
7.不断提升社保服务效能。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全省通办”,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取消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通过政策激励、政策宣传、政策找人、政策稽核等方式,扩大参保覆盖面,织密社会保障网。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提升工程,切实减少工伤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积极对接应急管理部门,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与工伤认定信息核查联动机制。(责任单位:社保中心)
8.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加大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宣传力度,确定意向企业名单,待省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建设后,在全市意向企业中进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
9.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建立完善欠薪预警和部门间快速联动机制,多渠道收集欠薪线索,规范欠薪线索核处程序,依法依规快速处置各类欠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强根治欠薪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监管功能,不断完善细化预警功能,及时消除各类欠薪隐患。(责任单位:监察支队)
10.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创新办案方式,开展线上庭审、线上调解、线上咨询服务,畅通当事人维权渠道;
继续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各类调解组织工作能力;
开展仲裁员送法进企业活动,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管理;
总结分析、及时编写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加强办案指导。(责任单位:仲裁院)
(二)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
1.深化提升“英才计划”。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与人才需求,配合有关部门优化调整“英才计划”政策,进一步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水平,(责任单位:人才开发科、就业失业科、职建科、人才创新院)
2.加大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发挥驻威高校优势,积极选聘驻威高校在校优秀大学生作为“引才专员”,多方式、多渠道宣传我市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引导更多优秀毕业学生留威创新创业;
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在校生积极提供各类创业补贴、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开展“—名校直通车”品牌高校毕业生引才活动,全年开展“选择共赢未来”“名校人才直通车”等线上线下系列活动不低于50场;
开展第二届“籍学子家乡名企行”活动,组织不低于200人籍大学生赴市重点企业观摩,并通过特色化的招聘活动提升企业满意度和籍学子留威率;
积极组织全市100家重点企业参加省人社厅“百校千企”线上人才对接活动,及时汇总更新我市支持青年人才发展政策清单。(责任单位:就业失业科、就业人才中心)
3.稳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依托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强就业见习相关政策宣传,开展线上讲课,全面摸排企业需求,梳理发布就业见习相关岗位,促进就业见习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4.更大力度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完善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机制,提升海外留学人才引进规模和质量。指导各区市有序开展海外留学人才实名制登记及引进工作,收集有意向来威工作的海外留学人员信息,并组织专人进行沟通联络和后续跟踪对接服务工作,力争年内引进海外留学人才120名以上。(责任单位:人才创新院)
5.实施博士后青年人才聚集计划。征集2022年度全市博士后人才招募需求,通过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招募令,多方式、多渠道招引人才;
优化区域、行业和结构布局,鼓励科研能力强、对博士后人才需求迫切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设立工作站(基地),推进设站(基地)单位提质增量,争取年内新增3家以上。(责任单位:人才开发科)
6.有序推动人才评价和激励改革工作。促进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畅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建立以创新能力、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密集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价。(责任单位:专技科、职建科)
7.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和平台载体建设。开展首席技师、技术技能大师等荣誉称号的推荐选拔工作,选拔市级以上技能人才荣誉称号不少于50个、平台载体不少于5个,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职建科)
8.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质扩面。广泛宣传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积极申报备案。指导调度已备案企业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制定完善评价方案,规范评价流程,确保年底全市自主评价企业达到350家。(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9.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质量。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发展,为行业人才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推动建设有特色、有活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挥行业集聚平台优势。举办市第二届人力资源发展大赛,促进行业交流。按照机构业务形态,推荐认定一批我市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产品清单,引导机构为企业提供人才、产业、岗位精准匹配等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责任单位:流动管理科)
10.提升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打造“团组化”服务新模式,通过有序开发、积极引导市场社会化服务资源,鼓励支持医疗保健、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理财规划、人力资源、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技术落地等市场社会力量,参与到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当中,丰富人才服务内涵,拓展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领域和范围;
主动联系“全市2021年度财税地方贡献50强企业”和“冲击百亿新目标企业”,为相关企业经营管理者及技术负责人配额颁发“英才卡”,组织上门送卡活动;
为持“惠才卡”“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亲属及时转办医疗保障服务需求,做好服务宣传工作,助力打造医疗保障人才服务品牌;
打造“人才服务体验日”品牌活动,全年至少组织5次以上活动,让高层次人才实地体验绿色通道服务;
推动市级高层次人才驿站示范建设,指导区市开展驿站建设工作。(责任单位:人才创新发展院)
(三)配合做好其他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
1.“开办企业”方面。企业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将企业开户信息实时推送至人社系统,实现企业社保开户同步办理,力争10月底完成。(责任单位:社保中心)
2.“政务服务”方面。推广社保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模式,扩大数据比对来源,扩大“静默认证”适用人员范围,提升认证率;
完善认证反馈机制,丰富线上、线下补充认证途径,加大静默认证宣传力度。(责任单位:社保中心)
3.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方面。积极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调整统一我市相关创业政策,规范统一各类人群范围、办理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提质增速,保持贷款“贷得出、收得回、有实效”良好态势;
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海外留学人员来威创办企业。(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是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科室、单位要紧密结合深化干部作风大改进行动、人社干部走流程活动等的开展,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坚持对标一流、创先争优,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目标任务。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上协调、压实责任,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需要,以改革创新思维推进政策落实到位、业务经办高效、公共服务优化,推动人社工作“走在前、开新局”,助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建设新局面。
(二)开展“揭榜挂帅”行动。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省“揭榜挂帅”改革创新试点任务要对标国内最高标准、最佳实践,大胆创新突破,力争形成一批全国领先的创新成果。在做好省“揭榜挂帅”工作基础上,在全市人社系统组织开展市级“揭榜挂帅”专项行动,鼓励具备较好基础的区市结合实际,主动“揭榜”特色改革事项,探索拓展改革任务,推动改革创新示范先行。市局将对“揭榜”事项定期调度,对于效果明显、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成熟一批、发布一批、推广一批。
(三)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省、市各项任务清单台账,涉及人社领域的有“劳动力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包括“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创新创业活跃度”两个二级指标)、“开办企业”、“政务服务”四个指标。其中,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劳动力市场监管”一级指标和“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二级指标。经研究,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协调汇总;
具体指标中,“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由劳动关系科牵头养老工伤科、就业人才中心、社保中心、监察支队、仲裁院等负责具体推进。“包容普惠创新”指标中的“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由人才开发科牵头就业失业科、流动管理科、职建科、事业科、专技科、就业人才中心、考试中心、人才创新院等负责具体推进;
“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有关事项由就业人才中心负责。“开办企业”指标有关事项由社保中心负责。“政务服务”指标有关事项由社保中心负责。下步,有关科室、单位如有职责调整任务分工随之调整;
省、市指标任务如有变化,参与科室、单位也将相应调整。
(四)注重分类推进。劳动力市场监管、人才流动便利度两个指标要调整完善各自攻坚小组力量,逐项细化改革事项和工作举措,积极与省人社厅及各区市对接,同时加强对指标责任部门协调调度。其中,特色改革事项工作举措要向国内最优做法看齐,吸纳更多先进经验;
攻坚落实改革事项工作举措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争取更多试点机会;
持续深化改革事项工作举措要力争提前完成,释放更多改革红利,总结推出更多示范做法和改革经验。指标牵头科室要精细研究、统筹协调,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单位要积极配合,按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五)借鉴先进经验。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学习借鉴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珠海等城市及省内青岛、济南等市先进经验,寻标对标追标赶标。两个指标的攻坚小组要集中力量,组织责任科室、单位重点对牵头指标的攻坚任务、政策文件及落实情况进行系统性研究梳理,不断提升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整体水平。
(六)强化调度推进。认真落实市专班工作要求,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局重点督查任务,定期督导调度。对《2022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周调度表(市直部门)》实行每周四调度;
对《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改革事项举措清单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
要积极总结提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每月25日前报送宣传素材和综合信息。有关科室、单位要第一时间,将政策文件、营商动态等上传局门户网站“人社营商行”栏目,并同步推送市政府网站“营商行”专栏,扩大人社工作影响力。对在工作开展中作风漂浮、落实不力、推进不积极,导致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七)各区市人社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市级“揭榜挂帅”任务清单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活民营经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动高水平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公平创新型中心城市和创建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的发展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分类施策、创新突破、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快营造政务服务更便利、行政审批更高效、市场竞争更公平、要素保障更具体、依法治镇更精准、公共服务更完善、开放合作更深化、政府公信力更提高的营商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有效优化提升我镇营商环境,成立xxx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制定、方案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李利健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琴兼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赵明刚、张光德、曾涛。办公室负责统筹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贯彻落实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
围绕全市“一品一业、百业富贵”发展愿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标准导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专项指标改革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与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重点围绕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的12项评价指标体系和2020年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提升服务效能、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收费标准为硬性指标,帮助企业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政策集成,全面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营商环境。
(一)便利开办企业。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企业注册模式,并严格落实“先照后证”,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一是除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和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先照后证。二是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允许无污染、无安全隐患的行业使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试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三是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企业注册登记严把审核关,对高污染、低效率,涉及违规用地和选址位于项目规划区内等情况的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并提交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
(二)提升企业信心。进一步优化提升全镇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热情,提振企业家投资创业的信心。推动落实好创业就业服务政策,为企业积极落实稳岗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我镇,并及时开展好创业服务。一是严格兑现项目手续办理承诺时限,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以镇领导包保联系村制度为抓手,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问题。三是积极对接区用工服务平台,帮助各类用工企业和求职者进行无缝对接,大力解决用工荒和求职难的矛盾性问题。
(三)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就xxx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面向辖区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精准推送政策,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覆盖面。
(一)严格责任落实。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奖励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实现“零容忍”。
(二)强化监督考核。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建立投诉督办机制,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等,对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现“零容忍”。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持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