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工作方案(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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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态管理机制,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龙河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平安社会为目标,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整合资源,完善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节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创建工作,构建和谐、平安龙河。
通过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化解于萌芽状态,防范于未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无集体非正常上访、信访事件下降、矛盾纠纷下降、治安稳定的综治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和谐龙河、平安龙河、幸福龙河建设。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黎照安同志兼任综治办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完善村(居)委会、农场综治工作站,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综治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人员,与村(居)委会、农场签订《龙河镇20xx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综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和考核内容。大力加强村(居)委会、农场、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的综治工作力量。大力发展治安巡防队、人民调解员、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平安建设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
健全完善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采集、报送,推动排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以综治工作中心(站)为依托,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协作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早、主动、全面、彻底地排查,及时、妥善地处置矛盾和涉外纠纷、涉外案件,努力做到不让小苗头酿成大问题、小纠纷酿成大矛盾,不让一般性矛盾酿成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人民调处率要达到100%,成功率达98%以上。
1、强化信访、上访的监控管理,对本辖区内的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开展情况信息收集工作,把辖区内的茶根村委会薛文锦、薛文育和龙塘居委会第一、第二经济社的宅基地纠纷、牛路岭老民工、1997年海南省农校毕业生、退休与落选的村干部、理事(88人退休、137人落选)、1967、1968年劳动大学、农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等人员全部登记造册,做到人头清、行踪晓、动态明;三是针对掌握到的情况,分别对其进行监控,并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力不出现人员失控、越级上访、信访的现象,保证我镇社会的稳定局面。
2、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犯罪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防止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是维持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和谐社会进程的重要因素。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矫正对象实行社会化矫正,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改造,最大限度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的难度。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摸底调查矫正对象,掌握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档,根据不同矫正对象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订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因人施矫;深入落实矫正措施,创新社区矫正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形式,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公益劳动的制度,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根据县司法局要求,对每位社区矫正人员配备监控手机,采用通信监控设备细致管理。
3、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我镇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安置帮教工作不重不漏;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落实衔接措施,落实安置政策;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并解决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丰富帮教内容,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形成台账,严格落实一人一档的帮教措施,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档案管理及跟踪教育,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有业就、有学上。
(一)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邪教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厉打击“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无邪地区”创建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有效管理,坚决取缔境外宗教组织在我镇非法传教。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族的矛盾纠纷,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制造事端。
(二)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好禁毒持久战。毒品违法犯罪是影响我镇治安和谐稳定的一大重要因素。我镇吸毒、贩毒、复吸人员较多,极易诱发抢劫、抢夺、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以“等不起、慢不得”的危机感,把禁毒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确保禁毒工作的实效。依法将禁毒经费纳入我镇财政预算,清楚掌握吸毒人员动态,着重打击吸食、贩卖合成毒品的不法行为,坚决有效遏制合成毒品问题的蔓延。
(三)加大村与村之间、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维护社会整体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村庄、平安校园的创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重点打击盗窃、抢劫、杀人、车匪路霸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案件以及盗割通信电缆、破坏生产生活设施、诈骗农民钱财等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村级打架斗殴的违法行为,严格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门卫值班和校园保卫工作,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坚决防止校外社会无业青年、犯罪分子等侵入学校伤害学生的事件发生,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守法意识,坚决防止校园打架斗殴、勒索等现象的出现,全面消除学校各类治安隐患,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以点带面,认真抓好村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示范点工作。今年我镇以重点抓好菉林村委会、岭寨村委会的村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为示范,做到有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公共场所。有效地推动全镇的村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对“全能神”等邪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员等重点人群集中进行排查摸底,建立重点高危人群信息库,逐一建立台帐,明确管控责任,落实教育和防范措施,以“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为标准,落实刑释解教人衔接、安置和帮教措施,加强并规范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
(三)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人口管理为重点的实有人口管理机制,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困难,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活动人融入本地社会。
(四)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对重点单位、重点设施、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对民间组织、新型社会和经济组织以及镇内境外非政府组织等各种社会组织要完善分类,做到依法、有序、有效管理,探索日常管理监管的有效办法。
(五)从群众角度做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严格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深入群众内部,深入群众内部,了解掌握群众最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解民之难,排民之忧、扶民之危,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源头上化解人民群众信访问题。
加强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日常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龙河镇政府的网站及《龙河信息》、法律宣传书屋等宣传平台,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活动,解放思想,发散思维,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治安宣传的广度、深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全民参与,共建和谐、平安、幸福龙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综治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广播、板报专栏、标语横幅、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评。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20xx年起纳入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农场、单位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同步检查验收。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贯彻落实十七次大会所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确保我乡社会寂静得到全面发展,开创我村小康建设新局面,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现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如下计划:
以党的十七次大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我村综合工作的指南,坚持“服务群众”的宗旨和“打击并举、标本兼职、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建设,特别是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我们面临不可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们要努力提高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营造一个稳定健康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保障各族人民群众团结和睦,生产生活幸福,安居乐业。
1、做好各项的宣传和理论,尤其是做好党前形势理论的宣传,本村要开展阶段性、季度性工作,做好综合领导、骨干及村调委会、治保会、治安分队人员的培训。
2、依法强化对宗教事务和反邪教警示教育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宗教管理措施,管好宗教人士场所要依法打击民族,非法宗教破坏活动的邪教活动,积极开创我村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3、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做好
责任制兑现情况,特别是我乡制定的“群防群治”看家护院责任制的落实,我村要把此制度纳入到我村的村规民约之中,把此项工作融入到农民的生产、生活当中,形成良好的习惯,其次对村民小组制度的`“十户防联”加大督查力度。
4、加强治安联防工作维护社区稳定,我村要对治安分队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平时进行各组走访农户了解情况,夜间检查巡逻,读一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派出所、向综治办汇报,促使“群众群防,看家护院”工作行程一个有机的整体。
5、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本村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爆炸物品等进行专项治理,同时做好阶段性的工作,进一步加大“创安”工作力度,以社会稳定、秩序好群众满意为标准,对我村的治安要加强管理。
6、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村干部做好特殊时期、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工作,各村要做好防火防盗措施。扶贫帮困,加强名组团结教育,促使我村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7、组织领导和分工。
本村综合治理工作由村委会统一领导,以村组干部、责任区民警、治安分队人员为骨干,以各村民小组为依托,开展本村的综治工作,具体工作由村委会、责任区民警、村委会支书和有关人员负责。
为进一步宣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平安、幸福”建设,按照县综治办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决定于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系统开展以“讲法治、话平安”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为更好的开展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讲法治、话平安”为主题,广泛开展治安综治宣传活动,促进商贸流通事业安全稳定发展。
3、《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文件精神;
4、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的鲜活经验;
5、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6、人民群众积极参加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7、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8、开展全民法治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
1、利用横幅、宣传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面。
2、在全国“2会”闭幕后,选择一个工作日开展以“平安?幸福”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及时总结开展平安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经验,积极向有关媒体投稿。
1、召开全系统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
2、在3月12日、3月22日办机关、下属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做好集中宣传工作,有条件的要悬挂横幅,办板报、墙报,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
1、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并成立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挂帅,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活动经费落实到位,确保“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2、突出主题,形式多样。综治宣传月活动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努力提高宣传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3、讲究效果,健全机制。周密安排,抓好落实。要认真总结“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成功经验,要通过宣传月建立综合治理宣传长效机制,使综合治理宣传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把宣传月活动纳入到对下属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当中,形成强大影响力。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宣传各级党政组织在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加强严打整治、治安防范、教育改造、社会管理、基层基础、队伍建设和构建和谐平安诚信等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效。
1、收听收看专题片。大队要根据市电视台播放综治宣传专题片时间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收听收看。
2、召开职工会议学习。大队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上级综治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
3、出宣传栏。大队综治办要在本单位宣传栏编刊一期宣传栏,宣传本单位的和谐创建、综治工作。
4、刷写标语。在大队醒目处挂一幅社会治安综合及和和谐平安创建
宣传标语
,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1、全体干部要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要精心组织,务必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局综治办将把开展宣传月活动工作纳入年终综治考评内容。
2、全体干部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建设和谐平安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组织专人负责,大队综治办成立由分管领导副大队长为组长、办公室(综治兼职专干)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宣传工作组。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十堰市通过20xx年“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第一期审核验收,根据《十堰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现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一大统筹、四大职能”作用,从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推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法治、德治、自治、智治有机融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十堰市顺利通过20xx年“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第一期审核验收,为十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根据《实施方案》工作指引中确定的共性工作、特色工作和严防负面清单三项工作推进实施。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加强特殊群体管控。
1.加强市域内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市、县两级建有相关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等,落实安置、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
2.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市级层面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社情、舆情和公众诉求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苗头性风险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指导科)
(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婚姻家庭纠纷等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案(事)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指导科、行政复议科、十堰仲裁委秘书处)
4.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大力培育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指导科、律师工作科)
(四)建设科学完备的市域法律规范体系。
5.针对本市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类领域立法。结合实际,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完善工作。(责任单位:局立法科、法治调研科)
(五)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
6.推动落实市域内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7.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市县乡三级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配合并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科、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8.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9.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行政复议科)
(六)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
10.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本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11.做好“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1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13.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推进法治文化和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等融合发展。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14.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公共法律服务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十堰仲裁委秘书处)
15.健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政策,落实律师权利保障和违法执业惩戒、公证过错责任追究、鉴定人出庭、仲裁员信息披露回避等制度,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公共法律服务科、律师工作科、基层指导科、市公证处、十堰仲裁委秘书处)
(七)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16.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健全。村(社区)建设有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村“两委”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八)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
17.加强司法行政干部信息化、智能化等能力培养。完善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人事教育科、技术科)
18.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争取力度,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财务科、技术科)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按照“市县同步、整体推进、示范引领、分期达标、一次验收”的原则进行,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共分为以下五个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xx年7月31日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本地区、本部门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牵头机构,负责工作推进。
(二)探索示范(20xx年8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明确张湾区、郧阳区、竹山县、丹江口市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示范区。20xx年底,示范区(县、市)要完成《工作指引》得分95%以上的工作,其他县区要完成《工作指引》得分80%以上的工作。基于此项要求,示范区(县、市)司法局要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重点对照本方案第二大项明确的八项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三)全面推进(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20xx年底,所有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完成《工作指引》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并在市委市政府考核中取得90%以上分值的合格成绩,满足通过省级验收的分值要求。
(四)整改提高(20xx年1月1日-20xx年5月31日)。各县(市、区)司法局重点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
(五)审核验收(20xx年6月1日-20xx年11月30日)。20xx年6月-9月,迎接省委政法委对我市的考核初审。20xx年10月-11月,迎接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复审验收。
为强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司法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迅速认领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平时,严格对照本实施方案,迅速认领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工作推进,工作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强化督办检查。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司法局的工作指导和督办。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积极协助各地党委、政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司法局将适时赴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展专项法治督察,督察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常态长效,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开展“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深入落实《关于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青岛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规划(20**-2020年)》,统一规划推进实施社会治安防控重大项目建设,推出一批智能化安全防范示范工程,加快形成地面、地下、空中、海域、网络“五位一体”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二、认真贯彻《反恐怖主义法》,创新反恐怖主义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反恐维稳体系,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提升反恐防暴处突能力。
三、深化“无命案街道(镇)和无刑事案件社区(村)”综治主题创建活动,统筹做好防范、管理、整治、打击等工作,严防重特大案事件特别是命案发生,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
四、深入开展电信、金融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持续组织“打黑恶、反盗抢、防诈骗、扫毒害、追逃犯”系列安民行动,深化建筑工地流氓痞霸势力、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铁路沿线突出治安问题等专项整治,提高预防打击犯罪的整体效能。
五、全面加强禁毒工作,持续推进禁毒严打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工作,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标准化建设,落实禁吸戒毒措施,夯实禁毒基层基础。
六、创新推进网格布局、合成巡逻、“警灯闪烁”等治安巡防模式,落实社区(村)、社会面、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内部安保措施,加强“商圈”、“医圈”、“校圈”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地区巡逻防范,提升社会面治安防控能力。
七、加强基层安全防范分级分类管理,不间断地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的排查整治、风险化解工作。继续深化“关好窗、锁好门、护好院”居民小区安全防范活动,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夯实基层治安防控根基。
八、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加大视频监控增点补面、提档升级和联网应用力度。将铁路沿线视频监控建设纳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措施落实。
九、加强网络社会安全管理法规和基础性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网站备案、互动式栏目和公共上网场所网民实名登记制度,落实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特别是公共上网服务场所的主体法律责任,消除管理盲区。
十、研究制定《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拓宽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十一、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在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物业管理、消费维权、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观光旅游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年内,推动新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0个。
十二、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内部工作制度,建立与相关单位间的纠纷移交委托、信息反馈等衔接制度,完善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制度,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十三、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完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共享平台建设,加强社会化采集工作。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减少治安隐患。
十四、加大特殊人群帮扶力度,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大力推进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促进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
十五、推进基层综治工作中心实体化建设,统一标准和名称标识,明确进驻部门与职责任务,切实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综合平台作用。年内,社区警务室、司法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率达80%以上。
十六、完善社会参与机制,融合发展规范化治安巡防队伍,健全治安志愿者服务机制,推动治安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深化治安保险全覆盖工程,完善基层治安保险服务体系。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为提升我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池办发〔20xx〕16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池州市社区治理任务清单》落地落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20xx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模式、新场景,鼓励城乡社区在培育主体、营造场景、创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社区服务多样化、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管理精细化、协商共治常态化的城乡社区治理样板,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各试点社区要积极探索社区基层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整合辖区资源,推动社区治理创特色、树品牌、显活力,总结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打造社区治理特色品牌。
(一)党建引领成效突出。社区党组织健全,有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机构完善,依法自治;“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优良,工作尽责。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作用,引导组织驻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
(二)社区设施配套齐全。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备到位,建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健全完善、布局合理、有效使用,实现“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
(三)社区服务供给充分。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便民利民、特色明显、种类多样的社区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大力开展志愿服务,不断优化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社区社区组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5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10个。
(四)社区协商逐步推广。常态化开展协商工作,社区协商效果明显,居民参与度高。优化社区工作协商机制,明确议事协商议题和主体,创新社区协商形式,运用议事协商成果,将协商事项纳入村(居)“两委”工作程序,支持和保障社区议事协商工作。
(五)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六规范一满意”即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阵地规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网格管理科学精细。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科学合理,实行“多网合一”;建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完善招录、退出、考核管理;完善网格工作机制,精准掌握居民需求和社区各类基层信息,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七)人居环境优美宜居。社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路、街、巷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居民出行无障碍。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优化社区人居环境。
(八)多元共治作用明显。有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等普法活动,社区居民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机制,有效发挥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作用,创新探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等制度落实。
(九)平安建设扎实有效。社区治安良好,突发性治安事件得到及时处置,无重大治安问题、刑事案件和火灾隐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发挥,民事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在基层。
(一)培育申报(20xx年6月)。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各地要推荐工作有亮点、治理有创新的社区,经街道(乡镇)审核后,报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初评。各县区根据初评结果,择优推荐上报市民政局(推荐数目不得超过5个),申报以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的形式于7月10日前报送。
(二)全面评估(20xx年9月)。根据各地推荐结果,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综合确定初步入选社区,后成立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确定候选社区。
(三)评比验收(20xx年10月)。组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评比,各候选社区制作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ppt或微视频参与评比,根据评比结果确定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单位,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四)总结宣传(20xx年12月)。各地要指导各县区试点单位总结社区创新治理经验,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各县区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民政局,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宣传推广。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以此为抓手,着力提升本地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本次创新试点工作将纳入20xx年度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实,充分体现本地区特色和水平。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的主体责任,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乡镇(街道)层面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科学指导,加大保障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三)落实分类指导。要根据城乡社区特点分类指导,在城市社区,注重服务质量提升、精细网格管理、智慧社区建设、多元共治共建等;在农村社区结合“池州名村”培育工作,重点突出创新基层协商、三治融合机制、村规民约积分制等,不断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主题和特色,确保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为全面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xx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确定乡作为全区唯一的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乡,为切实做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推进我乡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我乡社会治理水平,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凝聚高效发展合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乡作为农业乡镇,素有“文化兴乡一枝花”的美誉,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结合传统的剪纸、农民画、民乐队等群众自建组织,实现群众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从而在全乡探索推行乡村治理的新路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作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的标准,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大会,力争实现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对党组织书记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制定出台《乡村街党组织书记队伍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2.加强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基层队伍稳定,提升干部队伍薪资保障。大力吸引优秀人才到村任职,逐年增加村干部绩效工资标准。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鼓励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奉献精神强的人员到乡扶贫工作站、城管队伍中跟班学习,经考核合格直接安排到村任职。注重从致富能手、返乡经商人员、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有潜力的党小组长,选优配强村民小组长。(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3.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加强对广大党员思想教育,开展党员联帮户、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每个村街开设3-5个党员先锋示范岗,按月开展党员先锋评比,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头示范作用。(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4.提升基层组织管理。推动经济强村战略,大力发展产业,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到20xx年,实现村集体经济全部达20万元以上,其中有2个达到50万元的村。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优化基层组织硬件环境,实行“一室多用”,进一步规范村级活动场所,打造村、村、村党建示范点建设。(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
1.规范村民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各村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完善村务监督机制,纪委监委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指导工作。(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农组办、民政办、纪委办、各村)
2.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增强民主决策参与,按照“四议两公开”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引导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协商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议事决策作用,利用村小组会、板凳会议、农民夜校、老年学校等开展议事活动,真正把决定权交给村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民政办、妇联、团委、各村)
3.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栏,将党务、村务、财务分项分类列入监督内容,每3个月公开一次村级财务状况,打造阳光财务。成立村民理财理事会,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计监督职责。(牵头领导:朱国富,责任单位:纪委办、财政所、各村)
4.完善村规民约。制定门前三包,明确保洁责任区域。组建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乡贤文化促进会,深化道德评议、乡贤议事活动,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忤逆不孝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以汪墩村为先行试点村,积极鼓励本村的社会贤达人士组成乡贤议事会,为乡村治理发展出谋划策,20xx年7月后在全乡全面推广。(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文明办、民政办、各村)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
1.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一村一辅警”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整治毒品犯罪活动。各村设置宗教协管员,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大力开展农村腐败整治。(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2.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各村组建卫生保洁队、乡风文明劝导队、治安巡逻队,结合环境卫生、道路管护、移风易俗,开展日巡夜巡季巡活动,不断增强农村治安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切实加强对邪教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人群管控服务,坚决预防极端事件发生。(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3.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创建洞阳村、花寺街道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法治文化载体和阵地建设,到20xx年底实现村村建有法治文化广场。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到20xx年底全乡“法律明白人”全部轮训一遍,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法制培训,把基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
1.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创建活动,村、村为市级示范点,村、村、村、村、村为区级示范点。每年开设两期以家风家训、德育美育、好人好事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宣讲先进典型事迹。各村成立民乐队、舞蹈队、戏曲班,通过乡村春晚、农民丰收节等演出的方式塑造可亲、可敬、可学的模范形象,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文明办、各村)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发挥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作用,注重培养党员、积极份子,各村开设青年读书班。利用党员活动室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剪纸、农民画、书法艺术家举办乡风文化节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团委、各村)
3.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村级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训计划,试点配备村级文化组织员。加强村级文化长廊(好人馆)建设,传播“好人文化”。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各村设立“善行义举榜”、“红黑榜”,对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褒扬正面先进,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酗酒赌博、薄养厚葬等旧风陋习,曝光反面典型,引导形成正确价值取向。(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文化站、文明办、各村)
4.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营造乡风文明新风尚,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五好一美”“好媳妇、好婆婆”“优秀家风家训”评比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清洁庭院”评比。分年度做好x村、x村、x村、x村、x村市级卫生村工作。(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妇联、团委、文明办、农综站、各村)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
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工青妇、法学会等群团组织在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激发参与意识,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党政办、工会、妇联、团委、司法所、综治办、农综站、各村)
1.实施准备(20xx年4月):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分工,拟定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审核。
2.宣传发动(20xx年5月-6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广泛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宣传发动工作,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乡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活动中来。
3.组织实施(20xx年7月-20xx年12月):对照试点示范内容,按照各项目标、任务及要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着力解决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试点示范内容落实落细。
4.巩固提升(20xx年1月-20xx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的成果,进一步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形成乡村治理的典型经验。
到20xx年12月,辖区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较大的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基本达到可复制,能推广的试点示范效果。
1.组织领导。成立乡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乡村治理的整体谋划、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等工作。牵头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精心谋划,细心组织。责任单位根据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对辖区乡村治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3.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定期调度全乡乡村治理工作,及时通报各村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履行乡村治理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我乡乡村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按照市综治办的指示精神,结合市工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市工商局xx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为加速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坚持综治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凡涉及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商议,形成意见,然后进行落实。同时,狠抓督办落实,对局机关重点科室、重点基层单位,做到防微杜渐,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消灭在蒙芽状态之中。
组织发动阶段。x至x月份,全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进行总动员,大力宣传上级有关综治指示精神,拟定召开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在城区、各乡镇场显眼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全面掀起争创高潮。同时与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综治责任状。
布置实施阶段。x至x月份,制定方案,确定人员,明确任务,对重点部位采取措施,建章建制,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检查落实阶段。x至xx月份,针对前段制定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措施,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领导检查。
综治组织落实好。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并落实专管人员。保卫、调解、帮教、门栋关照等各种群防组织健全,并做到工作落实。
治安责任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治安责任书。基层分局、所一把手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承担起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
防范措施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封闭式管理措施落实,有门卫人员,有名符其实的门栋关照人员。院落、办公楼建有总栅门,按时开关重要科室、基层单位财务室、库房和住户装防盗门、铁窗、安全网、防护栏。建有封闭式自行车棚,消防设施齐全。
管理教育落实好。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和普法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到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xxx%,重点人员达xxx%,家属子女达xx%以上,本单位遵纪守法户达xx%以上,法制意识增强,治安秩序良好,真正达到无刑事经济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无群体闹事事件、无xx组织活动、无“赌、毒、黄”等社会丑恶现象的目标。
民调工作落实好。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xxx%,调处成功率达到xx%以上,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案、自杀、群众性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建章建制落实好。认真开展依法治理,依。法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家属子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等。全面达到“五有”、“五无”的工作目标。
对本责任内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控防措施得力,不发生群体性闹事x事件。
治保、民调组织人员,对纠纷调解及时,调处率xx%以上,成功率xx%以上,力争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杀、自杀、群体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受教育的干部职工xxx%,家属子女xx%,重点人口xxx%,党团员。xxx%。
机关人员的亲朋好友、来城区暂住的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确保安全。
综治工作档案资料健全,有治安责任书、有执行情况登记、有调处纠纷的记载、有普法教育活动室,有完备的综治档案材料。
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九
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下,得到快速发展,社会组织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但从整体上看,我市的社会组织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部门对社会组织的作用和地位认识不够、支持不力,没有真正把社会组织建设列入议事日程,缺乏长期目标和近期措施;二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个别社会组织内部运作不规范,管理混乱;三是业务主管单位难以切实履行职责,缺乏有效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管理过程中漏洞较多;四是大量非法组织存在,给社会组织管理带来不便。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为了规范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管理、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方针,集中整治当前社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健全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充分发挥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
针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不同类别和属性,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务求集中整治见实效。
坚持标本兼治、整建并举的原则。
一边抓突出问题的解决,一边抓规范发展,完善监管体制,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三)总体目标
力争用3—5年时间,在全市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类型齐全、布局合理、组织完备、服务全面、管理有序、自律规范的社会组织体系;发展一批公信力强、功能齐全、运作规范、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格局。
二、清理整顿工作范围
清理整顿工作范围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在工商等部门注册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场中介组织。
三、实施步骤
本次清理整顿从7月15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业务主管单位审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
业务主管单位按照行业登记审查管理办法要求,对已登记的所属民间组织进行审查,民间组织提供的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
对审查过的民间组织应出具正式函件,连同其它相关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第二阶段:登记管理机关复核登记阶段(8月15日至9月15日)。
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检查组,分赴各民间组织进行一次全面详细摸底调查,重点检查社会组织遵守法规、建章立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财务管理、经费支出、自律与诚信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活动等情况。
对符合条件的民间组织复查核准登记,填写《民间组织复查核准登记表》,并及时发布公告;对不符合条件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其材料退回业务主管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阶段:年检认证、组织验收阶段(9月15日至12月底)。
登记管理机关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和职能部门对所属民间组织复查登记工作检查验收。
并在此基础上,本着从严把关的原则,对民间组织进行年度检查认证,凡经市民政局2010年12月31日前依法核准登记的全市民间组织都要参加年度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成效,决定成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工作协调。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副局长郭荣兼任,具体工作由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承办。
(二)加大查处非法组织和违法行为的力度。
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由登记管理机关牵头负责,各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配合,分类对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顿。
坚决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
对登记后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予以撤消登记;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或者被撤消登记的社会组织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要依法予以注销或撤消;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视为自动注销;对乱收费扰乱社会秩序的,限期整顿,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取缔;对社会中介组织存在的乱收费现象,出具虚假鉴证报告,提供虚假信息,非法设立机构等违法经营和非法活动,要严肃查处,真正对违法经营和非法活动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三)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对民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依法对社会组织实行监管和指导。
登记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登记管理责任,严格把好入口关,同时要完善相关部门信息交流沟通、形成监管机制;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配合登记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切实履行好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能;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涉外活动等进行监管,切实推进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增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建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要求,以培育发展、规范管理、透明运作、诚信自律为目标,创新管理,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公信力和社会组织民主自治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1、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公开内容包括: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社会组织审批条件、流程、时限、结果;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的依据、过程、结果;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内容、程序、结果;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办法、程序、结果、承办机构;政府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有关信息;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已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信息。
2、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公开内容包括:组织章程、业务范围及宗旨;组织机构设置、负责人及理(董)事会成员相关信息;开展重大活动情况;财务收支、接收捐赠和资助情况;年度工作计划、报告等信息。
(二)建立规范管理工作制度
1、实行规范管理。
(1)规范审批流程。
严格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的流程,逐项编制具体项目的审批条件、须提交的材料及审批流程。
(2)规范行政执法。
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做好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制作准确的法律文书。
按照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等基本步骤和流程,做到执法监察公正公开、准确规范,行政处罚不错判、不漏判。
(3)规范等级评估。
根据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实际情况,完善评估方式、优化评估指标、规范评估流程。
遵循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逐步推行第三方评估,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科学规范有序的评估机制。
2、推动诚信建设。
通过建立诚信记录、信息发布等途径,逐步建立社会组织诚信信息管理数据库,推动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
倡导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公益意识,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城乡、服务社区、服务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主题公益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特色、有成效。
鼓励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制定和完善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服务责任和收费标准等方面的承诺服务标准,增强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杜绝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评比,乱评比、乱培训、乱表彰和设立“小金库”等行为,指导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制作和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3、完善内部治理。
规范社会组织内部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建设,强化章程的核心地位,推动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
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不断健全财务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规范社会组织对外交流合作活动,进一步落实会员管理制度和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制度。
加大“政社分开”工作力度,减少社会组织行政色彩,强化其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劳动用工的指导,落实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稳定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促进专职工作人员年轻化、知识化和职业化。
(三)建立监督机制
1、畅通投诉渠道。
设立社会组织工作监督电话,公开投诉信箱,落实相关责任人,建立内部监督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每一个投诉都能得到及时处理。
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度,确保社会公众能便捷地反映情况,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2、实现信息共享。
积极推动建立民政、财政、审计、税务、物价、质监、工商、公安、司法等相关单位和银行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共享、协同监督、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工作监督网络。
3、强化机关效能。
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梳理公开岗位职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深化便民举措,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实现社会组织行政审批阳光透明、便民高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级民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将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眼于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制定和落实各项推进措施。
各社会组织监管机构要将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列入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社会组织决策、管理、服务的阳光运作。
(二)力求实效。
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要力求实效,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把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工作和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营造氛围。
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注重培养典型,将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工作列入年度检查、评选先进的内容,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