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清欠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实用9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篇一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北政办〔20xx〕113号)通知精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安排专人督促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近期建筑行业清欠工作汇报如下:
20xx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年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每次检查在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在施工现场重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住宿条件、饮食卫生状况。通过检查我州建筑行业全年未发现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同时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施工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材料做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之一,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对州属7家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经自查,20xx年我州被检查7家州属企业用人情况涉及职工人数为3055人,其中农民工数2515人,签订合同人数为2860人(农民工劳动合同)。截至20xx年12月底7家州属企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被检查的省级及省外建筑企业57家,其中西海镇建筑工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家,拖欠农民工工资36万元,经过协调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4万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1余万元,经过我局积极协调,该施工单位与州劳动监x大队协商达成协议,于20xx年1月20日将拖欠农民工工资4万元转入州劳动监x大队账户发放。剩余6万多元因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农民工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门源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0家,涉及农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资用工单位3户,涉及农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额413万元;分别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和青海华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嘉苑。通过多次协调,目前,已责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全部发清农民工工资220万元,因开发商逃匿,东城嘉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祁连县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12家,涉及职工人数1200人,其中农民工1000人,涉及金额192万元(全部为拖欠农民工);责令12家项目工程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192万余元。刚察县20xx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6家,涉案人数2247人,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追讨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海晏县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3个,通过检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3家,涉农民工40多人,涉及金额20余万元,责令3家施工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
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6次,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向广大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项目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期间共散发宣传资料11000余份,现场咨询1200余人次,悬挂横幅4幅,张贴宣传标语40条,现场接受咨询60次,接受咨询人数1400人,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发放施工许可证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州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海北做出应有贡献。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分建筑企业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相当数量的项目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招标办等部门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篇二
同志们:
前一阶段,中央、省、市委相继召开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的文件,对推动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做出了更加周密的部署和安排,省委巡回检查组对我县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又进行了检查指导,特别是在深化整改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尾工作和第一批、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化整改工作,确保我县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经县委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化整改工作推进会议。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乡镇党委书记、各党委党群书记、组织委员,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各驻乡镇督导组组长,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全体成员。
这次会议主要有二项内容:一是通报省委第一巡回检查组3月14日来我县检查工作情况;二是由县委副书记张崇义同志代表县委作重要讲话。
首先,请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主任马勇同志通报省委第一巡回检查组到我县检查情况。
…………………………………………………………………
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县委张书记做重要讲话。
…………………………………………………………………
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就进行完了。会上通报了省委检查组到我县检查情况,崇义书记又代表县委做了重要讲话。崇义书记在讲话中对前段先进性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简要总结,指出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重点就如何开展好深化整改工作进行了强调和安排。这是我们下步开展活动的指导性文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好。下面,我再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提几点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会后,各党委要召开党委会,认真对照检查前段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并迅速传达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力度,促进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个别乡镇党群书记,外出考察学习的,党委要统筹安排,确保乡镇深化整改工作和第三批收尾工作正常开展。
2、关于深化整改的突出问题。()参加第一批、第二批活动的单位,重点把握在三大方面。一是集中学习教育结束时,对那些至今尚未解决或者解决不彻底的问题,要进行一次认真梳理。要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完善整改方案,力争尽快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二是新发现的问题。三是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应该主动解决的一些问题。特别是交通、建设、环卫、环保、社区、教育、文化、卫生等涉及社会公益事业、群众生产生活的部门、行业、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涉农部门,都要主动解决一些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同时,要填写好“深化整改记实档案”,做到一事一档,跟踪记实问效,存档备查。
3、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对活动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善于总结,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起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增强党员队伍生机与活力。相关制度要整理、归类,装订成册,存档备查。既要注重制度的完善,更要注重制度的执行和检查。
4、关于搞好舆论宣传工作。各党委和各单位都要加大整改成果的宣传力度,有关新闻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将组织一次图片展览,加强舆论宣传。各党委要做好图片的搜集和拍摄工作,并及时报到办公室宣传组。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篇三
根据公司领导组下发的清欠工作安排,机械动力部本年度清欠工作项共三个,现对以下三项清欠工作进行逐项汇报:
具体情况说明:由中化二建承揽的脱硫改造项目采购施工工程,本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7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为20xx年7月16日,开始脱硫塔、预冷塔的制作,泵、换热器、脱硫塔配件、填料及电气仪表设备的采购。到20xx年2月脱硫塔预冷塔主体完工,防腐除锈完成,采购设备材料到厂,工程停工。共支付工程款360万元。20xx年10月复工,主要施工是工艺管线、电气仪表及设备试车。20xx年4月施工完成,共开发票350万元,累计支付工程款510万元。后工程进入交工、结算阶段,由于部分工程量核实不准确,监理方已撤场,联系到当时负责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确认导致结算进度缓慢。截止到20xx年3月工程结算完成,签字盖章。
清欠工作开展进度:该工程分为采购、施工两部分,设备购置费4813800元,施工工程费1812572元,合计6626372元。截止到目前共支付5100000元。20xx年4月开具350万元发票,20xx年7月开具余下1313800元设备购置发票及1812572元施工工程费发票,共计6626372元。在20xx年12月,全部6626372元发票已完成挂账的全部手续,该项清欠工作完成。
具体情况说明:20xx年我公司拦焦车更新项目由太原市凯特嘉机械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968000元。20xx年8月7日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290400元。预付款支付后我公司不断催促对方按期交货,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10月11日(合同约定预付款收到后65日内)交付拦焦车。随后我公司于20xx年11月3日通知凯特嘉公司,我方因环保原因停产。于20xx年11月27日正式书面通知,对方签字确认。
清欠工作开展进度:在随后合同处理过程中,我公司从20xx年至今多次电话沟通并两次派人到凯特嘉公司协商合同中止及预付款退还等事宜,未果。我部门在今年11月与集团公司风控部及我公司计划企管部沟通,初步拟定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太原市凯特嘉机械有限公司。
下一步清欠工作计划:我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太原市凯特嘉机械有限公司,我部门也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准备起诉事宜。
具体情况说明:20xx年4月,我公司向烟台市天华泵业制造有限公司购置溶液循环本泵及总成一套,合同价为48000元,合同中约定款到发货,并开具17%增值税发票,我公司于20xx年4月付款并与5月初收到货物。20xx年底我部门得知该合同发票还未开具,但当时我部门签订该合同人员因工作调动已离开我部门且他丢失天华泵业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清欠工作开展进度:这期间我部门从网上查询该公司多个联系方式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20xx年10月初我部门根据当时合同签订时对方合同章中所留联系电话联系到天华泵业,第一次接通后对方答复说可以开具发票。之后在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在10月28日换号拨打后再次打通,对方已月底结账为由说11月初开具。年11月初再次联系对方说当时签订合同业务员出差,无法确认当时事宜,等业务员出差回来联系我部门。年11月26日与当时签订合同业务员取得联系,确认了当时合同并未开具发票,对方答复说会与天华泵业沟通尽快开具。12月7日再次联系该业务员,业务员答复说已经与天华泵业沟通好可以开具发票,并索要了我公司开票信息。12月13日在等待一周后未收到发票再次联系该业务员,业务员说已于天华泵业说好并把开票信息给了天华泵业。之后再次联系天华泵业,对方答复说已经收到开票信息,但年底工作较多耽误了,答复说月底开票。12月20日再次联系天华泵业,对方答复说年底开票已满,无法开票。要等到20xx年1月才能开具。
下一步清欠工作计划:烟台天华泵业从20xx年10月联系到之后多次沟通,均找各种理由推脱开票或拒接电话,我部门建议假如20xx年1月初再未开具发票,就安排专人去当地进行催收。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篇四
同志们:
前一阶段,中央、省、市委相继召开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的文件,对推动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做出了更加周密的部署和安排,省委巡回检查组对我县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又进行了检查指导,特别是在深化整改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尾工作和第一批、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化整改工作,确保我县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经县委同意,(来自)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化整改工作推进会议。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乡镇党委书记、各党委党群书记、组织委员,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各驻乡镇督导组组长,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全体成员。
这次会议主要有二项内容:一是通报省委第一巡回检查组3月14日来我县检查工作情况;二是由县委副书记张崇义同志代表县委作重要讲话。
首先,请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主任马勇同志通报省委第一巡回检查组到我县检查情况。
…………………………………………………………………
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县委张书记做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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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就进行完了。会上通报了省委检查组到我县检查情况,崇义书记又代表县委做了重要讲话。崇义书记在讲话中对前段先进性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简要总结,指出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重点就如何开展好深化整改工作进行了强调和安排。这是我们下步开展活动的指导性文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好。下面,我再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提几点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会后,各党委要召开党委会,认真对照检查前段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并迅速传达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力度,促进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个别乡镇党群书记,外出考察学习的,党委要统筹安排,确保乡镇深化整改工作和第三批收尾工作正常开展。
2、关于深化整改的突出问题。(来自)参加第一批、第二批活动的单位,重点把握在三大方面。一是集中学习教育结束时,对那些至今尚未解决或者解决不彻底的问题,要进行一次认真梳理。要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完善整改方案,力争尽快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二是新发现的问题。三是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应该主动解决的一些问题。特别是交通、建设、环卫、环保、社区、教育、文化、卫生等涉及社会公益事业、群众生产生活的部门、行业、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涉农部门,都要主动解决一些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同时,要填写好“深化整改记实档案”,做到一事一档,跟踪记实问效,存档备查。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篇五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和要求,思想高度重视,强化联勤联动,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每月月底及时上报清欠报表。
今年以来,重点抓好2起投诉举报线索:
一、关于江苏北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投诉问题:20xx年7月23日,云龙区人民政府拖欠江苏北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9000000元。经查,已按照合同已支付70%,不存在拖欠。经与区住建局对接跟踪核查,此项目工程款总价为1021.02万元,已拨付608.83万元,剩余款项412.19万元,目前,市级账款已拨付,区住建局于6月29日已拨付企业。此线索彻底解决。
二、关于我区大龙湖街道程庄村村民庄萌反映村委会拖欠其围墙工程款的投诉线索:事情发生后,区经发局领导多次督促协调,办事处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及时和程庄村委会、举报人庄萌进行沟通、调解,经过商议于5月17日委托徐州戎信测绘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测量,经过测量为2171.39米,每米280元,实欠607989.2元。5月20日委托单位出具报告证明,5月21日,程庄村委会及时把欠款607989.2元打入庄萌账户,庄萌本人也对此进行书面证明,5月21日,此线索彻底解决。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篇六
20xx年春晚农民工代表旭日阳刚以汪峰一首《春天里》感动了全中国。“农民工”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更好的解决农民工的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们根据辖区内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调研,报告如下:
xx-20xx年度,xx区劳动大队按照市发文件精神,组织多次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行动,并将农民工工资维权贯穿落实在日常巡查中,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权益。两年来我大队共主动巡查网格内用人单位565户,涉及劳动者xxxx人次,其中农民工3255人。下达调查询问书xxx份,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12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签、新签劳动合同xxxx份,两年来共接待咨询201起,成功调解简单劳资纠纷xxx起,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和押金共计114万元,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xx区农民工工资检查服务工作以追求服务手段多样化为目标,不断开拓创新,转变执法理念,通过实施“四大转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推动了农民工工资检查服务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是转变监管手段,夯实基础。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劳动保障工作人力少、任务重、难度大的矛盾显现出来,很多时候是疲于应付。为此,大队从完善监管手段出发,变突击应对为常态监控,利用网格化、书面审查、分类监管等手段,充分发挥职能,综合运用日常巡察、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劳动年检等手段,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保险缴纳、工资支付等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用人单位随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二是转变服务态度,提升水平。对接待来访咨询、投诉人员,xx区人社局注重超前思维,拓宽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劳动大队建立了“心理疏导室”,在主动做好劳资双方情绪稳定工作的同时,探索“心理疏导法”积极调解劳资纠纷。变被动受理为主动热情服务,按照相关办事流程及时处置,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定期召开执法经验交流座谈会,邀请相关专业人员研讨工作中的疑点和难点。对外来农民工维权实施“绿色通道”制度,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20xx年1月xx日中午,xx劳动大队接到江苏淮安来镇江某服装厂打工的女职工刘某等8人投诉,反应自己在辖区某服装厂打工,临近过年已买好车票急着回家,但工资被被老板克扣,请求劳动部门帮助维权,接到投诉后大队立即启用外乡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当即立案并及时安排上门进行调查,约谈服装厂老板袁某,教育老板要自己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以及不及时支付工资的严重性,责令其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经过近3个小时的沟通,当天下午袁某就到银行取现支付了拖欠职工的工资34580元,使外乡的农民工于次日安心踏上回家过年的路。
三是转变执法理念,塑造形象。全面推行“133”执法思路,大力推进“柔性执法”, 推进“柔性执法”,积极打造具有xx特色的劳动执法环境,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具体说就是“树立一个意识、坚持三个结合、实现三个转变”树立执法服务优先的意识;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预防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实现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执法向执法服务转变、单一维权向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转变。坚持把刚性的法律与人性化操作有机结合起来,针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缺少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法制观念淡薄;农民工缺乏维权意识,重口头协议,轻签订劳动合同,给投诉、维权、执法带来相应难度的实际,区人社局坚持开展以“一封信、一张联系卡、一本劳动保障释疑手册”等“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对违法行为树立以批评教育为重、整改完善为基的理念,按照“帮扶为主,真情服务”的要求,变程序执法为柔性执法,对有不规范的企业及时发出建议,寓执法于指导之中、于帮扶之中、于宣传之中、于服务之中,做到既严格遵守劳动保障各项程序和要求,又注重维护用人单位声誉和利益。使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变过去“出事找”为现在“事前问”。xx区劳动坚持“柔性执法”,努力把劳资纠纷解决在企业家门口,实现解决一个争议,教育一片的目的,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这一做法经《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市级新闻媒体等宣传后,有效提升了xx区执法的知名度。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篇七
为有效开展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强化安全发展观念,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我局于今日在县民族广场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各个站股室积极响应配合,引发了宣传单450份,宣传手册350份,展板9个,挂图20个,宣传横幅2条。
为确保每位农牧民的生产安全,保障群众的安全生产,此次宣传活动,我局热心解答了群众们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难点,在宣传草原防火、动物疫病防控、农机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同时,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我局结合实际发放《草原防火宣传手册》、《农业机械安全手册》、《农产品质量安全手册》、《动物疫病宣传手册》等等,关群众所关心,宣群众所应知,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穿于全年安全管理工作中,大力宣传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了安全意识。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篇八
1.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信息化水平。坚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继续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今年出生人口3123人,人口自增率1.85‰,符合政策生育率58%,出生人口性别比102.53,全县生育水平总体保持稳定。
2.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2020年符合条件的16302户独生子女父母,应发放奖励金195.6余万元,全县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享受对象14911人(其中:奖励扶助对象13952人,特别扶助对象959人),应发放奖特扶资金2034.528万元,已发放特扶金347.568万元。
3.提升计生便民惠民水平。深化和完善“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优化办事流程,通过网上和手机app实现生育登记群众“零跑路”。受理生育证件948份。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统计监测,强化综合治理和区域协作。参与“微笑行动”免费唇腭裂患者救助行动,关爱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对12户失独家庭和贫困母亲、6户留守儿童和困难学生发放慰问金和购书卡7800元,免费体检全县特扶家庭900多人。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篇九
一、基本情况
xx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今年以来,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矫正实施阶段。通过近三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情况,目前的社区矫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上构筑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组织,具体表现为全市26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上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保障;二是基本上按照中央、盛市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xx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基本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职责、制度,部门衔接、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制度框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帮助服务。但由于社区矫正立法滞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责权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在社区矫正推进过程中,时常会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则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工作。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说,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但仍然是“五种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具体指导、管理、组织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却没有刑罚的执行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影响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予以收监执行的只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对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就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时,见档不见人的,见人不见档的,占有相当比例而无相应处置措施。三是部分矫正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劳动的内容。虽然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对象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行政机关的工作也常常比较被动。
4、社区矫正队伍素质不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仅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考核、奖惩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还要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生活、就业、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较好地胜任工作。但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结构看,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司法所因为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较少,部分工作人员学历、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较低;公安机关仍为执法机关,负有协助义务,但常因人员、经费等原因,工作衔接时常脱节;有的街道、乡镇领导思想不重视、派人不积极,组织领导、经费安排也存在问题,尤其是村(居)委会治安调解员的素质急待培训提高。
三、关于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承担的惯例。从执行权的属性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的司法体制看,社区矫正的执行权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较为科学合理,有利于政法各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符合执行权的本质属性,符合我国刑罚执行的原则要求。因此,应当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将行刑权赋予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逐步规范我国行刑权的运作,形成监禁刑措施与非监禁刑措施良性互动的、统一的刑罚执行机制。同时,应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统一协调的专门工作机构。可在司法部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在省级设立社区矫正处,县级设立社区矫正科,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直接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地讲,就是要修改现行刑事法律,将“五种人”的非监禁刑罚权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使。
相应规定,适度突破完善。针对“五种对象”外出打工问题,在健全帮教小组、落实社区矫正责任人,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其动向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对外出打工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要紧紧抓住其外出与回村两个时段以及传统节日时机实施相关教育。针对“五种对象”下落不明问题,可制度创设其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即构成重新犯罪,对其实施网上追捕。针对“五种对象”参加劳动的问题,仍可制度创设规定社区服务,由法院判决犯罪人到社区进行一定时间无偿劳动。
3、加大部门衔接工作,确保对象接收和矫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特别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部门衔接工作,关键要做到两个确保。
或决定的,由本地人民法院在宣判或作出决定时宣告;属于本地看守所出所的,由本地看守所宣告;属于外地人民法院判处、决定、裁定,或属于监狱出监,或属于外地看守所出所,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到登记的,由派出所宣告;原不具备“两个要素”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派出所继续查找回所报到的,由派出所宣告。
二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在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适度分离、配合时期,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大衔接工作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界定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凡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请销假、行为和心理矫正、参加公益劳动、汇报思想以及就学、就业、家庭事务等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凡社区矫正对象不接受、不服从监管或违反监管规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收监、重新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4、强化队伍建设,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是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对于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重点把好三大关:
调专人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司法所和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派出所也要确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民警主动搞好对接;街道、乡镇要抽调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对社会志愿者的选聘工作,广泛动员和吸收社区内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社区干部等,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是严把学习关。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掌握专业知识,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汲取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上的偏差,弥补工作措施上的不足。
三是严把管理关。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制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并将其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奖惩、提拔、评优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