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代理合同补充协议(精选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代理合同补充协议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日签订的《 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 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 合同/协议》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 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法定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通讯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
传真: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代理合同补充协议篇二
补充协议内容:
为确保乙方信息资料的准确性,保证双方后期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给甲方备案,乙方需提供的'资质有:
(一)乙方(企业单位)提供资质的约定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经营户可不提供)
4、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银行信息确认函
6、业务联系人证明
7、身份证(个体经营户提供)
8、阳光公约承诺函
(二)乙方(事业单位)提供资质的约定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广告经营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
5、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银行信息确认函
6、发票领购手册(需有税务机关盖章,能显示开票类型)或盖了财务专用章的发票票样
7、业务联系人证明
8、阳光公约承诺函。
(三)乙方提供资质需满足的条件
乙方提供的银行信息确认函、业务联系人证明、阳光公约承诺函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领购手册、广告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身份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为保证甲方广告发布效果及乙方结款的及时性,在广告制作并发布后,乙方需按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乙方需提供的结算资料有:
(一)平面类需提供的结算资料
1、报样原件,对于免费赠送的版面乙方同样需提供报样原件。
2、广告发布订单: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约定的有效红章印的广告发布订单原件;
(二)结算资料提供时间的约定
1、平面日常提供结算资料的时间约定为按周提交:
2、节假日(五一、十一、新开业、重装等)提供结算资料的时点:
(三)无法提供结算资料的约定
乙方实际提供的发票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甲方系统收货税率选择错误的,乙方除承担甲方税费损失外,甲方将根据发生的次数和笔数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
第一次出现此种情况的,对乙方处以300元/笔罚款。
第二次出现此种情况的,对乙方处以500元/笔罚款,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甲方目前为总部系统资金平台支付,各项手续齐全,完全按帐期支付(不包括系统不可抗拒故障。)乙方务必确保银行信息的准确性,其中银行信息的开户行名称需为全称,当银行信息发生变更时,需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做系统修改,若因乙方银行信息提供错误,导致甲方付款错误的,乙方除需承担相应的退票手续费(20元/笔)外,还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付款错误的,甲方除对乙方罚款外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广告费对帐是双方结款的前提,也是规范双方合作,保证双方权益的前提;甲乙双方必须建立完整的对帐机制,甲方于次月初8日前对截止到上月末的双方未清账款从系统里导出数据交于乙方进行核对。双方盖章确认核对结果,并及时调整和解决差异款项。乙方在甲方提供对帐数据的一周内必须将完整的、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的对帐调节表交给甲方,如乙方延迟或未提供相关对帐资料而导致的结款延迟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须指定财务对接人员和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乙方财务对接人员相关信息如有变化,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有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理合同补充协议篇三
(以下简称)由以下双方于20 年 月 日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二》“本补充协议”在 签署: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 号,法定代表人为 (以下简称“甲方”);与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 号,法定代表人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各方已于 日签订 合同及 日签订补充协议。
因此,各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等达成本补充协议如下:
1、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本补充协议的定义与aa合同相同。
2、备案的aa合同不是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替代或变更。
3、本补充协议中与 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兹此,本补充协议双方促使其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文首所述日期和地点签署本补充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_______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补充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 xx年一月九日共同签署的《合同》,合作一年多以来,双方能够认真履行协议各项义务,信守承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现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同》中未尽事项及需特别说明的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说明:
原合同第n条第m款所述(原合同描述文字),特对其中(原合同描述中的修订要点)补充说明如下:
一、修订点一;
二、修订点二;
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补充协议篇五
借款人:证件名称及号码:
贷款人:
经借款人与贷款人友好协商,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的编号为___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有关贷款利率及罚息利率相关条款,达成如下变更协议:
1、自__年__月_日起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由(上浮/下调)%调整(上浮/下调)%。该利率自_年__月__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依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及上述调整后的上浮/下调幅度,在合同约定的每个利率调整日调整一次。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贷款利率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3、合同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_%。贷款利率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前足额偿还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一条约定调整时,基准利率按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
5、合同项下贷款的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月1日。
6、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对于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在一定幅度内可自行决定适用标准的,贷款人有权在该规定幅度内选择某一利率标准适用于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该标准,按该标准履行义务。即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后,如遇人民银行调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后出现贷款人能够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于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下浮比例,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书面同意,有权随时按人民银行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政策和贷款人的相关业务规定调整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浮动比例。
利率风险特别提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借款人已充分了解以后可能面临人民银行上调贷款基准利率或调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导致借款人利息负担加重的风险。
本补充协议经借款人签字、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未涉及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名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合同补充协议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______________原因。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意向书基础上补充合作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书。
一、协议内容补充修改部分为: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意向书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意向书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意向书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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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补充协议篇七
(3)乙方逾期提交符合银行要求的申请贷款所需资料或交纳办理公证、保险等相关费用的,应按下列方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b、乙方逾期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者逾期提供申请资料、费用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乙方按主合同约定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等费用后,将乙方已交纳的剩余购房首付款无息归还乙方;乙方愿意继续提供按揭资料的,经甲方同意可继续履行该主合同,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按揭贷款额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申请的额度不一致,由此导致的首付款差额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于批准结果公布后15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支付按乙方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5)在乙方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如因乙方逾期偿付银行贷款,导致甲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向银行承担了相关担保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甲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五日内未向甲方承担其全部担保损失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担保损失每日千分之四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
4、乙方采用按揭贷款付款方式购房的,按以下约定履行: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与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并办妥全部按揭手续,若因乙方资信原因导致不能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又未在15日内签订一次性付款购房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即时终止,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有权对该套房屋另作他售,在办妥手续后15个工作日全额退还乙方所交款项(不计利息);若因乙方其他原因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办妥银行按揭手续的,应视为乙方违约并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套商品房另行出售,同时乙方按商品房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主合同第八条、第十一条补充约定:
(一)、乙方必须按合同之约定履行义务,按约定的交房时间办理交接手续。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拒绝交房,且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由乙方承担自甲方通知交房之日起所有物管费等相关费用。若乙方超过约定的交房时间仍未来办理交房手续,则视为乙方已经接受该商品房,并承担自甲方通知交房之日起所有物管费等相关费用。
(二)、乙方对甲方交付的商品房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对乙方提出的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蓬溪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争议的依据。若提出的异议成立,乙方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用自异议被处理完毕之日起计算;若提出的异议不成立,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用自甲方通知交房之日起计算。
(三)、乙方采用按揭贷款购房的,必须在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且相关按揭银行将乙方委托支付的到期款项划拨到甲方账户后方能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和权属证书手续。
四、主合同第十五条补充约定:
(一)、针对银行按揭付款的业主,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全权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乙方有责任进行协助。
1、在甲方与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之日前,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办理产权证书的相关资料及缴纳相关税费(包括乙方应缴纳的维修基金等费用);办证发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照国家的规定承担缴纳,甲方代为收取乙方应缴纳税费等费用。
2、甲方在发出交房通知后,乙方应于15日内到现场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税费,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税费的,甲方不承担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须向甲方每日支付该套房屋保证金金额的5‰违约金。
3、甲方代乙方办理他项权证,乙方应在甲方交房通知发出后10日内到现场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因乙方原因使房屋他项权证登记手续不能办理,乙方向甲方每日支付该套房屋保证金金额的5‰违约金。
(二)、针对一次性付款的业主: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乙方有责任进行协助。在甲方与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之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办理产权证书的相关资料及缴纳相关税费(包括乙方应缴纳的维修基金等费用);办证发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照国家的规定承担缴纳,甲方代为收取乙方应缴纳的相关税费。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房通知后,15日内到现场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税费,如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税费,甲方不承担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违约责任。
(三)、如因乙方原因使产权登记手续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延迟办理的,乙方无权依据合同之十五条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四)、甲方按约定给乙方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在15日内领取,逾期甲方按日收取乙方50元的代保管费。
五、如附件所列装饰、设备标准的材料供应有延误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未能采用附件所列装修标准的材料,乙方同意甲方可用其他不低于附件所列装修标准的材料代替。
六、双方通知方式的约定:甲方以在新闻媒体《蓬溪电视台》上公布公告的形式为主,以合同载明的地址、电话、传真通知为辅。乙方保证所载明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联系方式有变,应在变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未按约定通知甲方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通知乙方采用电话、传真,发出时视为送达;通知方式采用挂号、特快专递的,在邮件寄出7日后视为送达;直接送达书面通知的,于另一方签收视为送达;以媒体方式通知的,以《蓬溪电视台》连续三天公告视为送达。
七、若该套房屋带有平台、露台等的,该套房屋的业主享有该平台、露台的使用权;且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在施工,使用该平台时,不得破坏其原有结构。防水层,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且应使外立面风格保持与整个小区一致。否则,应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乙方对平台的装饰装修,整改方案须经物管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购买该商品房户型平面图,如发生甲方提供的房屋户型平面图与实物修建不同的情况,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九、物业管理协议的约定及相关配套设施、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约定:
1、乙方在房屋交接前签订相关的物业管理协议,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故意不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如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相关物业管理协议及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甲方有权拒绝交房,且不承担逾期交房及逾期办理产权的责任。
2、本小区的地下汽车库、以及地下、地面等未计入公摊的面积,不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出售或出租。本小区范围内属于市政设施的不归业主所有。
3、小区商业用房为甲方投资修建且未计入公摊面积,其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出售、出租、自用或自营。
十、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主合同,责任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房屋总价款的10%计算。
十一、协议双方未尽事宜及协议履行中的变更约定,双方再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及今后的补充协议均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十二、甲、乙双方对主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已有全面准确的理解,甲方应乙方要求已作出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此含义认识一致。
十三、其他约定:
1、相关办证税费按政府的相关规定代取。
2、维修基金在交房前按政府的相关规定收取。
注:乙方须于交房前付清上述款项。
十四、本协议一式贰份,出卖人壹份,买受人壹份,房管局/份,税务/份,国土局/份,银行/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补充协议合同范文三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与丙方、丁方签订年《》事宜的财务结算、发票开具等事项的补充协议,本着坦诚、合作、相互支持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共同遵照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37号文,运输代理服务环节中属于营改增范畴的由原开具的营业税发票改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按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号:),甲方委托乙方将,乙方受托过程中所有费用按包干结算,其中主体费用按实结算,不可剔除的杂费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按商检湿重结算代理服务费。
三、按照乙方(受甲方委托)与丙方、丁方签订的《》(合同号:、)中条款:费用实行原则,发票由丙方、丁方等向甲方开具(包含丙、丁方代收),发票抬头统一为““。丙方、丁方等委托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往来费用。
四、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全力配合财务结算。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地址:税务登记号:签字:盖章:丙方:地址:税务登记号:签字:盖章:
乙方:地址:税务登记号:签字:盖章:
丁方:地址:税务登记号:签字:盖章:
代理合同补充协议篇八
乙方:
丙方:
为了保障丙方的意外伤害风险,减轻丙方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无法还贷而造成的经济负担,甲方特为丙方办理了人身保险(以下简称“保险”),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补充协议为丙方与甲方下属单位(乙方): 签署《》(编号:)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 丙方系与甲方下属单位(乙方): 签署《 》的客户,丙方自愿参加“保险”。
第三条 丙方在本补充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同意甲方作为投保人办理以丙方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险费由甲方统一向保险人支付。保险期间为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条 丙方同意将其法定继承人指定为该“保险”的唯一身故受益人。
确认同意支付理赔金后,由丙方在保的保险公司委托银行将理赔金直接划转到丙方帐户。若丙方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丙方及其受益人配合甲方提供理赔申请所需资料且同意授权由甲方办理理赔事宜和领取身故理赔款,甲方承诺将所领身故保险金在扣除丙方尚未偿还贷款部分后足额支付给丙方或丙方的指定受益人。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和指定收益人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 公章
丙方:(签字)手印:
指定受益人:(签字)手印: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