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常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优质10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常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一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
出售人: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共有人:姓 名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姓 名户口所在地:
买房人:苏建华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四川省仁寿县清水镇郭家巷38号附11号
经出售人与买房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售人所卖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售人房屋位于双流县胜利镇 村 社,其房屋面积 。配有房屋前的坝子、水井、自来水、电源及线路、光纤、围墙机围墙内的所有配套设施。
第二: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时一并出售起房屋的所以配套设施,以房屋滴水和围墙基础为界。
第三条:买卖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价格及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其总价为1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第五条:在买房人一次性支付买房款后,房屋及配套设施归买房人所有,买房人享有改造、永久使用、出让的权力。
第六条:交接:出售人在收到买房人全部付款壹拾捌万元以后,当面办理交接手续,出售人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在本社法人代表(社长)的见证下交接证件。并将房屋交给买房人。今后出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房等。
第七条:关于产权登记:如果有条件变更房产证时,在确保合同内出售人利益的前提下,出售人负责协调办理村社手续并配合买房人变更房屋产权证书。
第八条: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买房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如不确保出售人合同内的利益,无条件退还房屋及证书;卖房人在今后如不按合同内容执行,按照改造后房屋及设施总价价值的三倍赔偿买房人的经济损失,及其间接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买房人、见证人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二
甲方(转让方): 。
乙方(受让方): 。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位于 房屋及宅基地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
该宗房屋位于 ,共 间以及相应的宅基地。
二、房款及支付
该宗房屋及宅基地共计作价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交付转让款 元,余款 元于20xx年 月 日之前付清。
三、标的的交付
甲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交付转让标的。
四、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全部的所有权,该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无任何权利瑕疵。如果因权利瑕疵或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购得该房屋,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房屋改造费用、应得利益损失、因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每拖延一日需承担房屋总价款1%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为任何租赁、担保、买卖等损害该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承担与房款等额的违约金。
在房屋交付之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各项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该宗房屋的所有权于合同签订时转移至乙方,该房屋上的一切权益全部归乙方享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如果该处房屋因改造需要拆迁,因拆迁而产生的所有补偿款及权利全部由乙方享有。
在房屋交付前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由甲方承担, 与乙方无关。房屋交付之后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三
甲方(卖方),男,县镇村庄村民,身份证号:,女,县镇村庄村民,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男,县镇村庄村民,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即房屋状况
1、该交易房屋坐落县镇村庄(或路旁)
2、该房屋为(如两层砖混结构楼房),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共层。房屋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左紧邻的房屋,右紧邻房屋。
3、该房屋为(如宅基地自建房或村镇开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文件编号:)
第二条:合同房屋交易价款:人民币万元整
大写: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
2、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人民币万元。
3、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次付款,甲方收到后因出具收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在合同签订前确实专属自己所有,出具村级以上单位对甲方专有该房屋的证明并交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乙方交付的全部房屋交易价款并有义务开具收据交付给乙方。
3、甲方应保证不存在任意第三人对该交易房屋主张任何未被告知的权利情况。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属于已被或已确定将被列入新规划而拆除或征用的范围。
5、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该房屋的质量状况。
6、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宅基地审批文件等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
7、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该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且甲方不得以自己的行为致使该合同无效。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甲方该交易房屋价款并向甲方索要收据。
2、乙方购买该房屋后,若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办理相关权属登记的,甲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第六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改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若今后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可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改正,违约方应当改正。
2、甲方违反第四条的有关约定导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无法对该房屋行使所有权的,乙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同时要求甲方全额退还房屋价款及其相对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和全部房屋价款的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先进行协商,无法协商或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乙方:
常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四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买卖合同常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五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就房屋买卖事项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有坐落在 屋(包括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书证号为房)及相应的土地)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范围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附该土地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复印件一张)
第三条双方协议商定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共计元整,乙方已于年月日支付元定金,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再支付给甲方购房款元。
剩余所欠甲方的购房款元,协议签订后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元,于年年日前支付给甲方元。
甲方收到款项后应当出具收据。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所欠的相应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乙方已交款项可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应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天内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所交付的房屋的主体结构和原有的基本装饰(门窗、水电等)完好无损,不得故意毁坏,否则应当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房屋交付后,该房屋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以及对外出租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相关权属证件(原始证件)真实合法,并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债权债务和四邻纠份,没有抵押贷款或担保的情形,如出现上述情形或第三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并同意按照乙方所交房款的双倍价格赔偿乙方的损失。
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如系伪造,乙方未得到赔偿的情况下仍可按照协议合法占有该房屋,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因证书真伪出现纠纷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第七条协议签订后,在乙方没有交纳完全部购房款期间,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由见证人保管,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要求保管人交出该证件。
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购房款后,在得到甲方确认后,由保管人将该证件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购房款后,如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件的过户手续时,需要甲方出面配合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因土地使用权、房屋过户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因甲方的延误,影响土地、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因此而遭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甲方在协议签订后,在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由见证人保管期间,其不得以土地使用权丢失等理由重新办理证件或者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单方要求增加房屋出售价格或一房多卖的情形,如出现上述情形,妨碍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所交房款的双倍价格赔偿乙方的损失,在乙方未得到实际赔偿的情况下,乙方可继续合法占有使用该房屋,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协议副本,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1式3份;甲乙方各执1份,见证人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常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六
由于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规定来规范和解决,因此,审判实践中,对如何处理这类纠纷存在很大的分歧。
认为买卖合同无效的有之(无效论),认为有效的`有之(有效论),认为合同无效但房屋可不予返还的有之(无效不返还论),一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使得很多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感到无所适从,从而导致不同法院和法官判案结果呈现很大的差异性,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司法公正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就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这类纠纷作出正确、规范、统一的裁判不仅是当务之急,也是势在必行。
对于农村房屋能否买卖这个问题,是审判人员在处理这类纠纷首先必须面对并予以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一问题认识模糊,案子就没法审下去。审判实践中,对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农村房屋买卖事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我国法律禁止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农村房屋不能买卖;另一种意见认为,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农村房屋买卖的明文规定,法无禁止即自由”,只要双方合意,就可以买卖。要搞清农村房屋能否买卖这个问题,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物权法》第六十四条也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对照该两条规定,我们认定农村房屋是农村居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应是不容置疑的。既然农村房屋是农村居民合法的私有财产,那么从理论角度来说,作为农村房屋所有权人的农村居民 ,完全可以依法对其房屋行使所有权,当然包括其中能充分体现所有权权能的处分权。再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精神和法律现状来看,据笔者所知,我国到目前为止,并无禁止农村居民出售自己农村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相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62条中却有: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规定,从上面法律规定精神来看,国家还是肯定农村房屋是可以出售的,没有要禁止和干涉农村居民行使房屋所有权的立法意图。那么,既然有卖就有买,因此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
农村房屋买卖必然会涉及房屋下土地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这个敏感的法律问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为建造自住房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一种占有、使用的权利,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对自己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无处置权。这在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就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明确规定。由此可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按法律规定是受严格限制的。这些限制性规定,虽不是针对农村房屋能否出售作出的,但基于农村房屋与其所付着的土地紧密关联性和我国传统的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习惯思维,农村房屋买卖因此变得异常复杂起来。这种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认识,使审判实践中不少审判人员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当成了左右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无效的法宝,并以此作为裁判的依据。那么,农村宅基地不能任意转让的规定是否必然导致农村房屋也不能转让呢?笔者认为,虽然在物理上和人们的习惯思维上,农村房屋与农村宅基地密不可分;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房屋所有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却是分开规定的,他们是两种各自独立存在的权利,并无主从之分;而且目前我国也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这两种权利在发生变更时必须同步进行。人们之所以有房随地走(或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说法,是由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及相关学者理论的影响。这其实是对农村房屋买卖的一种误解。因为,房、地同时转让、房地一体原则是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针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而专门规定的特有原则;其他可参照此规定执行的情形,也只有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活动以及实施房地产管理”这种情况。从上面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该原则所适用的对象和范围都是特定的,其立足点为国有土地和城市房产,并非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村房屋。而农村房屋和农村宅基地不同于城市房产和国有土地的特殊性,自然决定了我们不能盲目地套用这种原则。因此,笔者认为,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农村房屋买卖也必须执行房随地走、房地一体、同时转让原则的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限制流转的规定并不必然决定农村房屋不能买卖。
总之,应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常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七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套房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购买甲方的套房坐落于:套房占地面积平方米;东头一车库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用
途为:住房
该坐落和套房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中间调解人公开、平等调节,双方自愿买卖协议,以万元成交(大写:万仟)。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80%房款,其余20%的余款在乙方认为套房质量、生活用水、生活用电、厨房、厕所,下水道排水等无任何问题时,乙方将20%的余款一次性交清给甲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时起,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统归乙方所有。
1、因甲方所建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乙方能否办理房产证,乙方通过有关部门咨询后,如能办理,甲方应提供相应证件予以积极协助解决,如不能办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全部金额及利息。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3、套房在使用期间,包括套房质量、生活用水、外电等出现任何问题时,甲方应负全部责任,房屋公共部分损坏如:大门等,乙方概不负责。
4、套房在使用期间内,如有屋顶漏水,楼上户主必须对厕所、卫生间、厨房等做好防水、隔水措施。
5、今后房屋无论涨价、降价甲乙双方都不得反悔。
6、今后乙方如进行房屋转让、出租、抵押等工作时,需要甲方证明、签字,甲方应当义务配合乙方证明、签字。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
8、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9、其他未尽事宜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证明人签字(手印):
年月日
常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八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概况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乙方 :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常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九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万**仟**佰**圆(小写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职责。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证人(签章):年月日
常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十
签订时间:
签订地
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 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 方(签字捺印):身份证
号:
乙方(签字捺印):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附:
见证人声明
见证人声明如下:
1、见证人与甲乙双方同为集体组织成员;
2、见证人与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就本房屋买卖不存在任何利益纠纷;
4、本合同在20xx年 月 日在 家中签订,现场参与人员有甲方、乙方和见证人总计四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见证人(签字捺印):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