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大全8篇)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一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给我了很深的'感受,我喜欢这本书,爱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在乡下康涅狄格州的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也菜篮里,被那些人带到了火车上,坐在火车到了纽约,在纽约,玛利欧捡到了它,把它作为自己的宠物。在纽约,它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塔克老鼠,一个是亨利猫,它们三个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最后,柴斯特唱歌出了名,大家都认识这只蟋蟀,但是这只蟋蟀没有了自由。最后,柴斯特告别了朋友,悄悄的回到了乡下康涅狄格州,又像以前那样在树上吃树叶了。
这本书有着友谊,有着很深的情感。里面的句子非常好,词语也用的各式各样,我最喜欢的一部分就是晚宴:讲了三个好朋友在一起共同吃喝,有腊肠、糖果棒、巧克力、腌肉、火腿、一大碗凉拌菜、番茄、蔬菜、还有最后的加冰块的饮料,但是它们不小心把火柴盒碰翻,引起了大火,损失了好几摞报纸。
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它们有闯祸的、有高兴地、有烦恼的、有急躁的,这说明了作者灵活运用了故事情节。让我们喜欢读这本书,珍藏这本书。说道这里,我忘了一件事,就是我还画过《时代广场的蟋蟀》的情节连环画,一共有几十张,有五颜六色的颜色,这都是老妈帮助我和我一起做的。画着画着,就觉的都很好画,我喜欢我的画,更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友谊,了解了感恩。
人也有友谊、自由。但出名的就很少了,有的人想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想很忙很忙;但有的人想出名,挣大钱买吃买喝,过着幸福的日子。要是让我选,我就选自由,因为,自由比什么都重要,都好,要是自由着,比什么都快乐!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友谊,自由的滋味和出名的苦恼。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二
在康涅狄格洲乡下的草场,一只蟋蟀因贪吃而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从而开始了一段意想不到的奇妙之旅。
这个温情的故事不禁引起了很多人的思考。在这个故事里,柴斯特收获了友情,收获了名气,最后却放弃了一切,选择了自由。有人会想:成名不是一件很好的事吗?为什么要放弃呢?这和种种因素有关,而这些是需要我们去深刻体会的。
柴斯特刚来到纽约时,人生地不熟,自己孤身一人,无依无靠。这个时候,它最需要得到他人的关心与帮助,去了解、去适应这个陌生的环境。有幸,柴斯特结识了一位人类朋友—玛利欧,以及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玛利欧想尽一切办法把柴斯特留在自己身边,给它住的、吃的,把它当作宠物来照顾,可以说是无微不至。而两位动物朋友也帮了它许多忙,为它找吃的,跟它一起玩,一起开派对,给它出各种各样的主意。在柴斯特成名之后,塔克还当起了它的“经纪人”;在柴斯特准备离开时,虽然塔克有些不愿意,但还是与亨利为它准备了送别派对,并把它送到车站去。
能有这样一群好朋友,柴斯特无疑是幸运的。一起疯,一起闹,一起哭,一起笑。还有什么事比这更加幸福的呢?如今还是学生的我们,能有一群同甘共苦的伙伴,已经知足了。就像俄罗斯伟大的哲学家别林斯所说:“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头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相互要求一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能办到的事。”希望所有人都能很好的诠释这句话,都能找到哪个最适合的知己,就像柴斯特一样。
而后来,柴斯特为了找回自由与快乐,放弃了现有的一切都。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解脱和释放。的确,出名是件好事,可以住大房子,开好车,接各种各样的戏,有一堆粉丝追随和崇拜,有一堆记者采访,甚至忙得连家都回不了,连亲人都见不了。如果这是,让你毅然放弃一切回家,你会愿意吗?答案是必然的,谁会在大红大紫的时候前功尽弃,过上普通人的平凡日子呢?而有些人,恰恰在名声大噪的时候,忘记自己的初心,忘记了自己最初想得到的是什么。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三
今日,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乡村的蟋蟀,在康涅狄格州自由的生活着,却被人带去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蟋蟀柴斯特在乡村呆久了,不熟悉城市的繁华和热闹,他被男孩玛利欧带回了家,之后,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在白利尼一家的身上。他还认识了老鼠塔克、老猫亨利,塔克和亨利热情地招待他。之后,柴斯特那美妙的声音让他在一夜之间成了名,但他却留恋故乡,坐着火车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城市里虽然繁华,但没有乡村完美;城市里虽然富饶,但没有乡村自然。
在乡村里的自由,永远比得上城市的约束。
有人会说:“柴斯特真傻!如果我是他,肯定会继续留在纽约,必须能够享尽荣华富贵!”但如果我是柴斯特,我会和他一样。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是没有人能够说得清的。而唯独自由才是心灵最最渴求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四
我是一只小书虫,家里有很多书,有《我要做好孩子》、《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代广场的蟋蟀》……其中,我最欢的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一次意外被带到纽约而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柴斯特在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的一根树桩上练习跳跃,被一股腊肠的香味吸引了,它随着香味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不知不觉就被带到了纽约的一个贫穷的小报摊。从此,它开启了自己新的生活。
每个人都会犯错,这只小蟋蟀也不例外,有一次,它梦见自己找到了一片柳叶,不知是什么缘故,叶子干干的,像纸一样,还有点苦。等它被风吹醒,它才发现,自己吃的不是树叶,而是一张纸币,而且是两美元!因为这件事,玛利欧(蟋蟀的主人)的妈妈十分恼火,把柴斯特关了起来,等玛利欧把钱还了才得以恢复自由。还有一次,它在与亨利猫和塔克鼠的派对中“唱”的太高兴了,使塔克舞兴大发,弄翻了火柴盒,造成了一场火灾。
柴斯特在纽约的生活引发了很多趣事,也造成了很多损失,但它一直没有推脱责任,而是勇敢的'去面对、去改正错误。柴斯特还是一名“音乐家”,它会用自己超凡的音乐天赋感谢朋友们,用美妙的音乐回报白利尼一家。
看了这本书籍,我深深的沉浸当中,柴斯特的境遇告诉我们,友谊和爱是生活中最重要的,我们要尊重朋友和他们拥有的能力,用爱去感激爱你的人。相互友爱,人间才更美好!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五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一个讲了一个叫做柴斯特的蟋蟀的故事。柴斯特在一次偶然事件中从康涅狄格州到达了纽约,被一个叫做马力欧的孩子收养。他认识了好朋友塔克鼠以及亨利猫。一次,一个音乐家路过这个报刊亭,看上了蟋蟀,最终蟋蟀成了名。蟋蟀用他美妙的歌声征服了人们。但如此多的演唱让他感到疲惫。最终下出决定:回故乡康涅狄格州。
书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人物:
一次柴斯特邀请塔克鼠来报刊亭。他们俩睡了一晚上。醒来时发现柴斯特因为做梦吃掉了一美元。一美元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目。第二天夜晚,他们与亨利猫讨论了以后,塔克鼠将自己一生的积蓄——2美元给了柴斯特。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们是真的朋友,塔克鼠非常仗义。
亨利猫要给蟋蟀出主意,最后苦苦思考不出来,让柴斯特自己选,名利与自由。这一点可以看出亨利猫很憨厚但也聪明。
有名了,固然好,但可能会面对无法估测的压力;选择了自由,可能会没有人喜欢,但永远过着自己愉快的的生活。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如果是我,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自由自在,顾着自己喜欢的生活。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很好的书,柴斯特的鸣叫,对音乐的热爱,对自由的追求,我将永远记住。三个小主角的诚挚的友谊,我也将永远记住。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六
我最喜欢的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乡下,却因为贪吃而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见了take老鼠和忠厚的亨利猫。还遇到爱他的主人——男孩马里奥,在他们的的帮助下,柴斯特回家了。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他的文章生动可爱,有趣,所以我喜欢它。
我喜欢的人物:柴斯特,因为柴斯特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又有宽恕别人的性格,所以我喜欢他。
今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拿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它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跳上火车,来到喧闹的时代广场,认识了贝塔老鼠和亨利猫。一番波折后,柴斯特因为他天生的演奏天赋在时代广场出了名。可他受不了如此大的压力又坐火车回到了他所喜爱的田园乡村。
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人如果太出名,那么他的生活就不会快乐。正如一句话——平平淡淡才是真!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七
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被带到了纽约,然后认识了两个好朋友——老鼠塔克和猫亨利。在纽约,柴斯特用它那美妙的“音乐”,征服了时代广场的所有人。最后,在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柴斯特回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家乡。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柴斯特的好朋友——老鼠塔克。塔克虽然很喜欢钱——柴斯特有一个皇宫似的笼子,塔克在里面睡觉时,他要求床垫、被子都必须是钞票,而枕头则是一个贝壳形状的'大耳饰。但是他在朋友有难时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柴斯特吃钞票的那次,他可就是毫不犹豫地把自己一生的积蓄给了柴斯特。
塔克“告诉”了我:友谊就是打开心灵的一扇窗户。失去了友谊,你也就失去了快乐;失去了友谊,你也就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友谊,你也就失去了一束明亮的阳光。反之,拥有了友谊,你也就拥有了快乐、自由和明亮的阳光。友谊可以使冬天变得温暖,友谊可以让夏天变得凉爽。
读了这本书,我更加明白:朋友是值得珍惜的,朋友更应该互帮互助,友谊才是最珍贵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八
在苍茫无边的书海中,总能找到一本能向你源源不断地灌输知识的书本;篇篇文章中,必然能找到打开书中黄金屋的钥匙,鉴赏颜如玉的伯乐。今天我要介绍的,就是这样一本能贯彻友爱与真实的情感,理解与温情的快乐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温暖人心的书讲的是:一只普通的,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结果被人们从康涅狄格州的郊外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并被一个热心肠的,家境十分复杂的小男孩收留。柴斯特刚来到纽约,就跟一只有着慈悲心肠的猫和一只多愁善感的老鼠成为了好朋友。那时它对陌生的地方还不太熟悉,经常闯祸。先是因为四处乱窜,半夜吃掉了主人家辛苦挣来的两块血汗钱;后来又邀请猫和老鼠在主人家的报摊里开聚会,把主人家弄得一团糟,还引发了火灾。主人的妈妈气愤之极,决定要赶走它。但是,她发现这只蟋蟀能演奏整段整段的,受人们青睐的歌曲,于是才准备让它留下来,并且为它开演奏会。主人请了一位音乐家,来为柴斯特做宣传,拉拢听众。演奏会举行的非常成功。一时间,柴斯特在纽约声名大噪,也为主人一家带来了滚滚财源。但这时,柴斯特却决定回到乡下去,过那种普通蟋蟀的自由生活。最后,在猫和老鼠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过上了那休闲自在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确确实实地被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这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猫感动了,之间的真挚友情是人类无法比拟的。但同时我也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这只蟋蟀好不容易才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日子,好不容易才在这个城市站稳了脚跟,但它还要放弃自己的事业回到乡下去做一只普通的蟋蟀呢?实在是无可厚非,实在是异想天开!但其实,答案很简单:自由。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不快乐的话,那这样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是一些觉得出名很快乐的人所预料不到的。
自由的快乐和受拘束的快乐,孰乐?这都要由各人自己的决定。
总而言之,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永远记住这只时代广场的蟋蟀,记住它嘹亮无比而韵味无穷的鸣叫,也会永远记住这本充满友爱与温情的呕心沥血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