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言材料(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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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言材料篇一
按照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年“三化”建设工作标准(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进一步完善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规范基金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开展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以完善的制度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差错和漏洞,从制度和流程上防范风险,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和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强化社会保险审计稽核
加大对参保单位的稽核力度,充分利用稽核手段,促进企业参保缴费。加强对工伤定点医院的监督管理,杜绝工伤待遇的不合理支出。加强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切实防范冒领基本养老金行为。
(三)做好基础数据管理和应用
在去年“数据质量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参保人员基础数据,查漏补缺,做到数据真实完整,为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奠定基础。强化数据基础管理,深入开展数据分析应用,不断提高基础数据的质量和价值。
(四)实施标准化建设
按照部、省关于社保业务档案实施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以“制度措施、场地设施、专业人员、经费保障”四落实为目标,在省局的统一指导下积极开展业务档案达标活动,推动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标准化建设。
(五)狠抓社保宣传工作
(六)着力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推进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整体提高社保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创建工作,争创一流服务水平,着力塑造敬业爱岗、服务优质、行为规范、风正心齐的社保形象,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满意度和社保机构的公信力。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言材料篇二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补贴。*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规定。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省(区、市)人民*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批准后实施,并报*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言材料篇三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做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
(二)组织动员,强化配合。
及时召开镇村组干部动员大会,重点强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面广,业务性强,要求各村(社区)牢固树立团结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从2014年就已经开始试点,但是对于广大城乡居民来说,是一项新事物,新政策,要让群众在短时间内接受,自觉踊跃参保,宣传工作十分关键。因此我镇劳保所和各村(社区)干部在市社保局的指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走村入户为参保人员讲清了政策,讲明了实惠,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调查摸底,信息采集。
认真开展了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家庭成员参保情况的摸底登记工作,做到_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_。并通过个人申报、户籍信息对比等方式,摸**乡居民家庭成员参保对象情况。
(二)增强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到社保局接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知识业务培训会。在前期的动员会后,劳保所又召集各村(社区)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干部,再次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保证每个村的办理人员都能明明白白的了解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证件,都能向村民讲清该保险的好处和参保方法。
(三)上下配合,热情服务。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期间,劳保所及各村(社区)干部热情地接待群众的咨询,耐心解答各种实际参保所遇到的问题,并下到各村协助村干部宣传和办理相关业务。主动联系各村,了解并督促各经办人员及时将本村的参保登记材料上报审核,有错误或有问题的立即反馈到各村,以便及时解决。与此同时,我们还对所收到的参保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有问题的及时与参保人、市社保中心联系。整理数据时严格仔细,在所有材料审核完成后整理归档。
(一)科学操作,实事求是。
坚持合理利用时间。在收缴保费的同时,同步进行信息采集和档案制作整理,集中力量重点采集60周岁以上到龄领取人员的信息,保证养老金及时发放,打消了群众疑虑,赢得了百姓信任,让大家都能主动积极地参保。在参保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筛选,严格执行政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健全制度,力求长效。
做好参保办理的同时,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我们狠抓了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各项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能,对基础资料的收集、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和情况通报等制度,互通信息、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建立完善了考核奖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体系运行情况的考核,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把这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尽管我镇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空挂户和外出务工人员对参保工作有影响。我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大,很多常年在外的人无法联系,难以做到有效的宣传。二是有部分群众对于缴费档次的选择犹豫不决,数据输入后又要改正,造成工作的不便以及增大了工作量。三是通过村(社区)了解,有的年轻人特别是80后、90后对于保险认识太淡薄,不愿意参保。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继续提高参保率。采取特定目标群体的多形式,多措施的政策宣传,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2、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规范的服务。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言材料篇四
**乡辖 12个行政村,总人口万人。全乡参保总人数8511人,农村户籍8481人,城镇户籍30人,其中重度残疾参保人数53人,截止8月底,银行托收6186人,金额711600元,经办机构自收234人,金额30300元。银行托收未成功423人,经办机构未收125人。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待遇人数1619人,参保率达县下达任务数的 %。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效落实,我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职责,分工到位,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各村委会设1名协管员,负责本村政策的说明解释,核实参保人员信息及保费收缴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今年年初,我乡召开了由全体机关干部和村委会*、主任、会计参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工作部署会,会上进行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并对现场参会人员答疑解惑,会后各村及时召开群众党员会,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漫画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工作。各村小组要上门入户,宣讲代扣代缴相关政策,引导城乡居民与县居保局签订代扣代缴协议,要求各村委会在3月底前完成签订协议,并督促参保人及时预存保险费,确保代扣代缴成功。全乡共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张贴漫画30张,悬挂横幅29条,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共6610人。
(三)强化推进日常工作。我乡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做到公开、公*、合法、合规,使符合参保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一个不登,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确保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基本达到全覆盖。
一是代扣代缴工作。对已签订协议的人员详细信息进行核实,参保缴费人员当年缴费档次、基本信息、收缴账户以及户籍地址等有变更的,及时做好核实修改。二是待遇人员养老金发放。对全乡60周岁及以上人员的参保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系统中做好待遇核定,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三是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认证工作,为了及时掌握我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的动态信息,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功能,劳保所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对养老金领取人员进行生存状态认证,因重病、高龄、住院、瘫痪、重残等行动不便的,主动入户进行认证,对已死亡人员在系统中做好终止发放。四是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每批次社保卡在卡管系统中做好入库,打印花名册下发至各村委会协管员,并签字,确保发放到位,不漏发、不错领。全乡共发放社保卡8376张。五是认真做好档案整理工作。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管理规范、调阅方便,参保人员和待遇人员分开整理,进行编号,参保人员100号装一个档案盒、待遇人员50号装一个档案盒,我乡集中人力、时间在7、8月份提前完成了对参保人员的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一)参保人意识不强。年龄30岁以下人员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一方面认为缴费时间太长,政策有可能变动,另一方面认为15年的参保年限待45岁参保也不迟。
(二)基层经办人员不足。由于新农保参保基数大,需求高,任务重,村级协管员多数年龄偏大、业务水*偏低,且身兼数职,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导致全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效率下降。
(三)户籍人口存在数字偏大。各村普遍存在着死亡未销户、出嫁离婚未迁户口、有户无人、整户外流无法联系或者有人无户、户口转移困难的问题。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了全乡参保任务和全覆盖目标的完成。
(四)社保卡使用受阻。一方面是社保卡制作进度慢,仍有部分参保人员的社保卡未制作出来,直接影响了代扣代缴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部分待遇领取人员年岁偏高、知识水*偏低,不能熟练使用社保卡来领取和查询养老金,且常保管不善易丢失。
(五)代扣代缴进展缓慢。一是部分群众对代扣代缴政策、工作流程不了解,主动存钱积极性不高,要等村干部来催才交,不催就不交。二是迁出、出嫁、死亡等这部分人未及时清理,从而影响代扣代缴率。三是没有社保卡的参保人交钱困难,这一部分人大部分是年轻人,长期不在家,没有信用社账号,导致这一部分人代扣代缴不了,只能由村干部代收。
1、进一步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大力宣传代扣代缴优势,提高参保续保率,顺利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2、加强对社保卡的宣传解释工作和服务工作,让居民认识到保管社保卡的重要性,了解社保卡的使用、挂失、补换卡等操作流程。目前**乡在冻头垇上、森塘张家、性田村部、大沙蔡里、新溪大桥已经安装pos机,方便老年人领取养老金。
3、完善参保人员信息整理归档工作。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言材料篇五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技能。 在工作和生活中,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修养,提高工作和业务技能,按时参加镇里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时刻把握党委、*决策部署,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养,用先进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行动,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大局,与时俱进。实际工作中,注意向领导学习,向周围同志们学习,注意观察和学习他们好的先进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本领,少走弯路,多走捷径,改进工作质量。
二、严于律己,严格遵守机关纪律。
从基本要求做起,积极贯彻落实党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这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前提和保证。不管什么情况,坚持上下班制度,坚持签到签退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坚持请销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坚持值班执勤制度,尽到值班责任。
三、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社保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镇社保基本情况:今年我镇新农保参保人数为16119人,其中非农业264人,征缴保额为2089800万元。除户口异动、部队服役、出嫁户口未迁出、死亡、已进企业职工保险等方面原因不满足进保要求人外,我镇已超额完成县规定任务。目前,全镇新农保领保人数4192人,发放养老金690800万元。
自20xx年8月份启动新农保工作以来,为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要求,我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我边干边学,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学习、工作两不误,学习掌握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掌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采集、微机录入、人员资金数据库建立等业务流程,迅速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积极与县、镇、管区、村各级领导进行沟通和协调,按任务质量要求和时间要求,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起完整的档案资料,保证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并走在了全县的前列。
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公场所、人员、设备等均全部到位,配备了台式电脑4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2台、读卡器2台、扫描仪2台、传真机1台等先进设备,以及办公桌椅、档案橱等办公设施,镇里按县里的标准和要求,新选办公地点,投入资金进行了整修,充分保证工作运行,社保所建设水*提升到全县先进行列。
社保工作能取得较好的成绩,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齐抓共管、责任明确。面对如此巨大的收缴任务,镇党委政加大了工作力度,召开新农保专题会议,将新农保工作作为全镇8月份的中心工作来抓,制定了有关责任制制度。推动新农保工作进行。党政负责人、包村干部吃住在村,宣讲政策,解答疑惑,亲征保费。为了解各村收缴任务完成进度情况,镇领导数次晚上召开党政负责干部紧急会议和部分村的支部*调度会,汇报征缴进度,新农保工作得到了镇领导高度重视,为我镇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2、吃透参保政策,禁止“浑水摸鱼”。按新农保参保条件,除去部分人员无法参保,导致各村要完成任务更显困难,但是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只能继续做工作,最终全镇63村的参保率全部达到96%以上。社保所作为信息收集和存档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不符合条件不予参保,做好了第一关审核工作,禁止所有不符合政策的人员进保,保证了参保人员的纯度。
3、克服任务重、人手少的实际困难,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我们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困难,加强了业务学习,理清思路,加强责任心,总结出一套相对简单且准确的信息录入方法,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加班加点,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身份证的录入达到全镇96%以上;在全县取得了好的成绩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我们采取业务上一人专门负责收集和审核表格,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户口性质等,保证了资料准确性;一人专门负责录入和上传信息,利用*数据表更准确、更全面地完成了数据录入,在最短时间保证参保人和保费的落实到位。将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人员准确参保。
四、问题杂,扫尾难,要求理清思路,保证“一个不少”。
1、改错信息,不留疑点。大面积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但是遗留下来的一些个体化问题,这部分人是符合政策人员,如姓名和身份信息有误、存折上的姓名同音不同字等问题的存在,需要一一解决,更改成正确信息,我们与信用社密切联系,努力将存折准确、及时打印。我们正在逐一完成这项工作,在春节前要保证我镇范围内所有符合政策人员“一个都不能少”的参保,让每个人在60岁后能正常领取养老保险。利用好春节前后这段时间将外出人员的省份证一个不少的、一人不漏的录入微机,力争达到100%的录入率。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言材料篇六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7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要求,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城镇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
二、任务目标
建立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试点县(市、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各试点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现有缴费标准根据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由省统一调整。
(二)政府补贴。国家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及试点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缴费600元补贴55元、缴费700元补贴60元、缴费800元补贴65元、缴费900元补贴70元、缴费1000元补贴75元,所需资金由省及试点县(市、区)政府按6:4的比例分担。对选择10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补贴办法由试点县(市、区)政府确定,省财政仍按75元的60%比例承担补贴资金,地方提高补贴资金自行负担。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试点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五、建立个人账户
试点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实账管理,记录终身。个人缴费、省及试点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及领取
(一)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试点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当地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二)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各试点县(市、区)政府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积极探索激励机制并作出相应规定。
(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我省经济发展及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具体调整方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七、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基金性质和用途。试点阶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实行县(市、区)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居委会每年在社区范围内对城镇居民的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经办管理服务
试点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资源共享;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县(市、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九、相关制度衔接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及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政策的配套衔接,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加强组织领导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由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商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县(市、区)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试点工作。
(二)试点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报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积极参保。
已经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吉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名单
辽源市龙山区(经开区)、西安区、东辽县、东丰县
通化市柳河县、通化县
白山市浑江区、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松原市宁江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岭县、乾安县
白城市镇赉县、大安市
延边州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言材料篇七
为巩固和发展我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实现___年参保、续保、扩面征缴的目标,根据界首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法,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利用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全办居民得到更多实惠。
工作目标
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缴费率65%以上,待遇发放率100%。在___年的基础上,力保先进位次。
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筹资期限
___年1月1日_______年6月30日
具体政策
1、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未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缴费标准
(1)个人缴费:每人每年缴费标准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2)*缴费补贴:对每位参保人每年补贴30__57元补贴。其中选缴100元,补贴30元;选缴1000元,补贴57元;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补贴3元。
3、领取条件及养老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按规定参保缴费;年龄在45-59周岁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4、其他优惠政策
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由*全额代缴,按最低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如想多缴,自己选档次追缴。
工作步骤
(一)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___年元月初,街道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做到每村张贴公告,每户有人上门,每户发一份宣传单,户主和主要家庭成员都要知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二)参保缴费工作(___年1月至___年12月20日)
1、以村居为单位做好调查摸底,对年满16周岁以上的家庭人口数和户数,建立台帐,收集相关材料。
2、以村居为单位,村居*、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建立村
居干部包组、包巷、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城乡居民回乡过节的大好时机,根据先易后难原则,采取定点定时集中收缴和上门收缴相结合等方法筹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力争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资料,并负责将收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存入基金专户,参保资料要及时交到街道社保所。
4、社保所要对各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办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工作。
(三)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考核
年底,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城乡居保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年度考核数据。
奖惩措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纳入民生工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成立考核组,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完成情况列入月积分绩效考评范围。
在第一次调度中,凡完成全年任务40%的村居各奖现金1000元,在___年1__2月份月积分考核中加5分,倒数第一名的村居主要负责人大会检查;在第二次调度中,凡完成全年任务80%的村居各奖现金1000元,在___年3__4月份月积分考核中加5分,倒数第一名的村居主要负责人大会检查;在第三次调度中,凡完成全年任务100%的村居各奖现金1000元,在___年5__6月份月积分考核中加5分,倒数第一名的村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凡在第一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村居在第二、三次调度中除奖金加分比照计算外,另外连续分别奖励___元。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言材料篇八
一、2019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登记总人数55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万人,新增参保人员12680人,完成征缴职责顺利平稳划转税务部门,实现保费收入4540万元,自主缴费率达到100%,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上半年共发放养老金6673万元,其中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万元。
(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宣传推广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 宣传推广活动,2019年上半年我中心组成“惠民服务工作队”,赶集穿巷进村入户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和教会参保人用手机方式进行查询和认证,现场对社保卡进行激活等,共发放政策宣传单5万余份,赶集定点宣传10次,进村入户宣传8次,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对税务划转的相关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2019年上半年共完成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人员116013人,核实死亡人员6287人,停发待遇2439人。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号)文件,积极、稳妥、快速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实现上半年工作的正常化,全面铺开,目前已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3450人,上半年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万元。二是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上半年我们携农行到舜陵街道黄金桥村、段家、龙板桥村等多个地方进行了“养老贷”的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目前共有145人选择“养老贷”参保。
(四)社保扶贫工作
社保扶贫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力量比对、核实贫困人员信息,3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了万余人的贫困人员信息核实工作,并上传了部信息工作平台。“早谋划、早部署”,3月做好了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残一残二等贫困人员的政府代缴测算工作,对我县的脱贫攻坚提供社保支持。据统计,截止2019年5月底,我县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人数为129131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待遇人员42231人,符合财政代缴保费人员29267人,稳定脱贫有能力自主缴费人员57633人。2019年,县财政为全县符合代缴条件的29267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182万元,比上年度新增代缴贫困人员24159人,同比新增支出256%,实现代缴率100%。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共共42231名,为其发放养老待遇2610万元。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处于税务划转的过渡期,群众不了解最新政策
2019年上半年,我县处于征缴业务划转税务的过渡时期,老百姓对最新政策不了解,当前由于税务的调试的原因,暂停了老百姓手机缴费的功能,老百姓当前只能在手机上进行查询和认证,缴费只能到银行去缴。补交以前年度的保费,还要由我中心或乡镇社保站将信息推送至税务,才可到银行缴费,给参保缴费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今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一是相关部门在经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时,出现了土地承包权确认时有档案不全的现象,存在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难的问题,导致工作难度大,工作进展迟缓。二是按规定应从征地补偿款的10%作为被征地农民的保障资金,这部分资金一直未征收,全额发放到老百姓手中,造成收回困难的问题。三是老百姓选择险种变动大。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种后,又要反复变更险种,给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带来了不便。
(三)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较为不便。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言材料篇九
牢固树立两个思想:
一是全体后勤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思想,服务于中心正常秩序,服务于和谐中心建设,服务于精品中心创建。
二是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思想,建设节约型后勤。
工作目标
1、以敬老中心工作计划为中心,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后勤的发展及服务需求规划、有关政策措施及规章制度。
2、做好环境、绿化、卫生、安全等工作的监督与规划管理。
3、做好水电及其他设施的检查维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在满足日常需求的前提下,做好勤俭节约工作。
具体工作
1、抓好安全工作。
(1)高度重视安全卫生防范工作,充分发挥全员管理的作用。完善应急预案制度和管理措施,实行主管领导责任制,各分管人员分块抓,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
(2)加强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
(3)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和各处室中的电器、线路、装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隐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防范工作。
(4)对中心的值班、保安、安全防护工作。对安保人员值班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夜间和节假日保卫安全工作情况。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注意保卫休息值班室和日常工作区卫生内务情况。逐步建立值班登记和会客登记制度,避免闲杂人员随意出入,特别是夜间和节假日更要注意防火、防盗、水电安全使用的情况,做到安全第一。
2、抓严食堂管理工作。
(1)积极改进食堂工作,添置食堂必须卫生设施设备,确保“硬件”达标。
(2)搞好服务,保质保量,提高满意度。
(3)严格执行定点采购、验收、索证等制度,把好质量关。
(4)食堂禁止变质食品、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5)定期、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清洁卫生及质量等检查并做好记录。
(6)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饮食卫生工作记录的管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并要定时打扫,做好保洁工作。
(7)依据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食堂工作各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
3、加*生管理。
加*生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进行清洁工作,进一步优化环境,提高卫生整洁的层次,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无卫生死角。做好内外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对所属范围内办公区域外绿色植物的管理。根据生长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安排人员进行灌溉,保证室外茂密绿色植被下的清洁,对于隐藏于其下的杂草、垃圾、杂物及时加以清处和整理。出于整体植被形象和有利于植物生长的,根据需要对这些植被安排专人对其加以修剪。
4、创建节约型后勤。
严肃财经纪律,确保经费专项使用,保证后勤工作需要的有效投入。完善后勤支出记录存根工作,做到有据可依。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用电用水、日常检修及食堂支出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为中心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分钱。
在以上四个大项之外,我们还要配合中心其他部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安全问题的预防,每周一三五定期组织专项培训。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掌握急救的相关知识,老人也对安全防范,自救等有所了解了解。做好春季防火防灾的安全教育,培养大家的安全意识。
2一年之计在于春,组织老人进行活动(三月末组织棋和牌比赛、端午节前组织大家外出踏青等)。
3新的一年每周2对员工的礼仪以及岗位知识培训,以便于为更好的服务老人。
4五一劳动节,组织老人进行活动,安排老人们做些力所能及的小劳动,使他们能参与到劳动中来,感受节日氛围。
5母亲节、父亲节为老人们准备相应的小礼物,陪老人们吃饭。让老人感受如同家人在身边的温暖,也体现我们中心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
6端午节之前,组织能活动的老人和员工一起包粽子。以此拉近老人与员工之间的距离。更加有节日的气氛。
7继续坚持组织老人做健身操。每天下午进行一小时的身体锻炼。8力所能及的丰富老年人生活,组织他们看电影、听戏曲等。在天气允许的前提下每星期安排老人到公园广场等遛弯游玩既锻炼身体又能接触社会。
后勤管理要常抓不懈,不断完善,以中心发展为本,更人性化的关注老人的需求,是我们的工作得到老人已及家属的认可。
总而言之,在20xx年度的工作中,我们将本着服务于老人,服务于中心,服务于社会的思想,以人为本,努力实践*重要精神,从每件小事做起,踏踏实实做好分内工作。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言材料篇十
中国政府网13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保险试点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指导意见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主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忧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主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试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主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关系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化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参加城镇忧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地,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