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细则(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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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细则篇一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物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细则篇二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1.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2.住宿管理
2.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公司行政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并办理入住手续。
2.2公司宿舍,原则上长期住宿员工两人一间,部长以上一人一间,午休人员四人一间。住宿房间及床位由行政部调配,住宿人员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及床位。特殊情况,需由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给予调整房间或床位。
2.3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经员工个人与行政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本人。
2.4室温高于30℃或低于5℃,可以开空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
2.5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他人。特殊情况下,需留宿外人时须提前填写书面申请,由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留宿。
2.6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15天(特殊情况及出差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2.7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
2.8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公司宿舍水、电不得浪费,请随手关灯、关水。
2.9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2.10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空调、电视、衣柜、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2.11公司领导或行政部如在合适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应听从相关整改建议。
3.纪律要求
3.1住宿员工须按时就寝,晚上23: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3.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不良活动。
3.3电视、
3.4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3.5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3.6未在公司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4.安全管理
4.1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明火器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4.2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3住宿员工不得在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
5.卫生管理
5.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5.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5.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雨天除外)。
5.4
污秽物、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公司
5.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
6.探访管理
6.1夜间外人探访时应在行政部门卫室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由被探访人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6.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行政部长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2:00前离厂。
6.3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6.4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
7.迁出管理
7.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需先经宿舍管理人员检查。
7.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办理完相应手续并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8.罚则
8.1员工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一般的,公司按照《员工手册》、《奖惩制度》等予以相应处罚。
8.2员工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进一步追溯的权利。
9.附则
9.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经公司工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生效。
9.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物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细则篇三
2. 适用范围
3.0 职责
3.1 保安公司长/班组长负责督促检查员工的内务生活.
3.2 指定宿舍管理员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
4.0 程序要点
4.1 内务检查
4.1.1保安公司长视情况安排每周或每月至少一次内务管理检查:
a)检查时由保安部联合管理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
b)检查时如发现有违反内务管理的现象及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理;
c)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作为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
4.1.2 班组长对本班次的员工内务卫生进行检查:
a)班前检查个人卫生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b)班后检查员工是否按时作息等;
4.1.3 宿舍管理员每天不定期地巡视宿舍内务情况:
b)将巡视情况记录在工作记录本上;
c)对于一些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应记录并向相应的部门主管反映.
4.2 环境卫生标准
4.2.1 宿舍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 ,烟头等垃圾.
4.2.6 室内无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
4.3 作息标准
4.3.4 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
b)培训期间由培训负责人和当值教员批准。
4.4.3未经许可不带外人进入宿舍,不留外人在宿舍住宿.
4.4.6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
4.4.7不随意动用他人物品,不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空床位.
4.4.8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4.4.9洁身自好,不传播庸俗,色情物品,画册.影碟等 .
以上制度适合公司日常管理,同时在培训期与《培训人员管理制度》同时使用。
物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细则篇四
为规范保安员宿舍管理,确保员工良好、舒适的休息环境。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奥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宿舍的管理。
3 职责:
3.1行政部负责保安员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3.2管理处负责对宿舍的具体安排、日常管理。
3.3公司保安部、管理处经理、保安主管做好员工宿舍的内务监督工作。
4 管理规定:
4.1入住
4.1.1保安员入职后, 管理处保安主管根据宿舍的状况安排员工入住。
4.2.1入住保安员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与管理,遵守《保安宿舍内务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
4.2.2入住保安员不得擅自改变宿舍内设施设备的用途和增加新的设施设备,如需对宿舍内设施设备进行改动、增加,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管理处审核报公司行政部批准后实施。
4.2.4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4.2.5入住员工要自觉遵守纪律,不得影响住户和他人的休息。
4.2.6公司保安部经理、管理处经理及保安主管定期和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保安工作检查记录表》中,检查不合格的按照《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规定流程处理。
5 相关文件:
5.1 附件:《保安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6 记录
6.1《保安工作检查记录表》
1、管理处保安部主管负责员工宿舍的日常统一管理,指定队员房间、床位及使用配发的家具,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擅自增加家具。
2、宿舍的公物,必须经行政部登记造册,管理处经理、保安主管和使用人办理领用手续。
3、宿舍人员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若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按《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处理。
4、住宿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搞好个人内务,私人物品要摆放整齐,宿舍卫生实行轮流值日打扫。值日人员要做到扫净、拖净、垃圾要倒净,地面、桌面不得有烟头、杂物,无明显污迹。
5、要自觉遵守纪律,团结互助,互相尊重,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
6、员工上、下楼、开、关门等要尽量小声,注意不要影响到他人。
7、不准在宿舍内从事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当事人按《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处理,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8、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未经批准的大功率的电器,违者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况追究责任。
9、节约水电,人人自觉从我做起,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10、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若有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责任人不明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11、公司保安部经理和保安主管对辖区的宿舍进行定期的检查、监督,对员工宿舍内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与员工考核挂钩,重大违规事件将与部门领导考核挂钩。
物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细则篇五
1.公司将对公司拥有的员工宿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实行集体住宿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男、女员工情部、兼顾部门、岗位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按排个人住宿,违者处50元罚款并限令纠正。
2.宿舍住宿舍人员数量按平米数进行安排。
(2)大于14.6平米的(限物业楼),原则上需居住8-10人,至少不低于8人,不多于12人。
(3)各间宿舍住宿人员的多少根据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而定。
3.员工凭《员工宿舍安排通知书》由项目部指定人员带领安排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
4.若员工未按规定入住宿舍的,除勒令腾空床位外,公司将相应对当事人处罚200元,同时给予项目经理处罚200元。
5.住宿人员须履行《住宿管理规定》,按照分配的床位卡对号入住,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得转让他人居住、不得搬并床位、私自换锁、将门匙交由他人、不得阻碍新分配人员进住,不得私自留宿亲友、同学、子女等,否则将予以80元/人/天的标准缴纳住宿费。
6.凡调换工作岗位时,宿舍随即进行调整,重新安排住宿,任何人不得无理拒绝。
7.凡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当日搬离宿舍,未按规定搬离的,且未经公司同意,仍在公司住宿的,以80元/人/天的标准,扣除住宿费用。离职工资总额不足以缴纳或离职人员不缴纳住宿费用的,由其原所在项目经理工资中支付。
员部经理举报,对于知情不报的,宿舍长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支付住宿舍费用。
9.来访人员必须在晚10:30之前离开宿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对违反该规定的,首次给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当事人50-200元的罚款。
10.员工请假回家时,不超过15日床位予以保留床位;超过15日的要腾退,搬出自有物品,待回来后另行安排。
11.员工辞职、辞退或离开公司,当日未搬出自己的物品腾出床位的,需报项目经理批准,否则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手段收回床位,其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留宿时间仅限一晚。
12.住宿人员每人每月交纳卫生费、水费费用合计30元(工资里扣)。对于用电费用的支出由同一宿舍人员平均支付。
13.公司每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床位予以调整,居住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配合管理。
1.公用物品
(1)宿舍内配备的更衣柜、电视和统一使用的床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拆换。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
(2)如有损坏,按年限折旧赔偿。
2.私人物品
(1)按照公司规定的位置摆放物品,做到不乱挂、乱放,保持摆放整齐。
(2)贵重物品和私人证件等,应妥善保管,丢失责任自负。
(3)严禁乱拿别人的用具、衣物等,违者按偷窃行为论处。
四、宿舍卫生
1.各宿舍选定宿舍长,负责人每日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打扫宿舍卫生。
2.每间宿舍每天必须安排一个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以保持宿舍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画、乱贴、乱摆放,对垃圾做到及时清理。
3.保持室内卫生,自觉将纸屑、果皮等杂物放到垃圾箱内,严禁乱倒剩饭、剩菜。
4.公司行政人事部每月定期一次和不定期一次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对卫生不达票的,将给与同宿舍人员每人10元的罚款。
5.对宿舍卫生检查符合《宿舍内务整理标准》的,将给予同宿舍人员每人10元的奖励。
五、宿舍使用电器限制
1.允许使用的电器:电风扇、电视机、电熨斗和电吹风。
2.禁止使用的电器:电炒锅、电热壶、电饭煲、电炉、电磁炉等高功率电器。禁用电器一经发现使用将无条件的予以没收,并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
3.不准使用煤气炉,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准随便乱拉电线、插座,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部门领导。
六、外来人员留宿
1.集体宿舍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留宿,亲友来访确无法解决住宿的,需提前向经理申请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时间上仅限一晚;未经批准的,不准任何人私自留宿舍外来人员。
七、宿舍内禁止的行为
1.睡觉时间聊天或看电视,影响他人休息的;
2.吵架、斗殴;
3.聚众赌博;
4.放黄色影碟、录像带;
5.违反第七款宿舍禁止行为的,公司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劳动合同。
八、宿舍十六条规定
1.住宿员工团结友爱、互谅互让、互相帮助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2.墙壁不准乱写、乱画、乱贴、乱钉。
3.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保持宿舍内外卫生清洁,做到地净、窗明、无尘、无杂物。床具干净定位放置。
5.不准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6.禁止在集体宿舍内做饭菜、烧开水。
7.宿舍内外不准大声喧哗,制造噪音。
8.来客不准留宿,并督促来客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9.杜绝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0.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住宿职工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爆。
12.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灯灭,关闭水龙头。
13.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4.防火防盗,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15.不准男女宿舍乱串,受影响的员工给予行政人事部举报的将给与当事人100至200元的处罚。
16.到异性宿舍留宿的,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违反上述各款规定,无明确处罚标准的,参照公司的有关奖罚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