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控辍保学实施方案(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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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据普兰店区控辍保学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全面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采取以法治辍、以情劝学、以资助学以及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改善师生关系等措施,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为指针,以实现“一个都不能少”为理想目标,以提高普及程序为工作重点,持之以恒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面实现我校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组 长:刘德臣
副组长:真国胥
(一)、加大校内外宣传力度,强化依法入学责任
每学年开学初,我校就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广播、升旗仪式、家长会等渠道,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使学生认识到,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的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也要使广大家长认识到,依法送子女(被监护人)入学是必须肩负的责任,明确子女没有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的,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强化学校依法管理,多方构筑控辍防线
1、转变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思想,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和良好的校风,同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学校的学籍档案管理,监控学生的流向。
2、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准则》等,开展一些旨在提高师德修养的活动,增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树立主动服务学生的意识,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增强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责任感,学校把控辍保学工作列为校长和教师最基本的教育工作行为,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
3、进一步加大帮扶助困力度。对经济困难而中途辍学的贫困生,学校应实行“减、免、缓、助”等方法,并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扶助贫困生,使学生能如期完成学业,做到“一个都不能”因贫而辍学。
4、定期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控辍保学工作,切实把控辍保学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建章立制,实行全员管理。
健全相关制度,及时做好动员复学工作。发现苗头逐级上报,比如:课任教师发现有学生缺席要立即上报到班主任,再由班主任和家长联系,如有辍学显现必须进行家访并上报到学校。要保留过程性资料如:有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流程(从学生第一天不上学开始到最后走到司法程序)。建立辍学学生登记制度(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的《辍学生登记表》统计辍学生情况)。建立辍学学生书面报告制度。建立辍学学生家校联系制度(有家校联系过程记录,并附家访等照片)。以此加大过程管理力度,提高我校在校学生的巩固率。
(四)、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加强控辍保学监管
校长与相关科任教师、班主任等分别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齐抓共管,明确要求行政人员、班主任、相关科任教师集体合作做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班主任、科任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的重要内容,有效调动全校教职工控辍保学工作的积极性。
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以法治辍,以情劝学、以资助学以及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措施,以实现“一个都不能少”以理想目标,以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为工作重点,持之以恒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面实现我镇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2017年全镇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0.6%以内,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85%以上,毕业生班实现整班移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基础教育办公室,李光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景兴荣、孙亚飞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和处理全镇开展“控辍保学”日常事务性工作。
2、部门工作职责:
镇基础教育办公室:负责全镇“控辍保学”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各类数据的反馈,全镇教育相关工作汇报,做好两所中学、所辖各小学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和其他事务性工作。
各村委会:负责配合各学校做好本村适龄少年文化户口的核查,辍学生的动员、劝返工作,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配合辖区学校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
镇中学:负责做好本校服务半径文化户口的核查和辍学生的动员劝返工作。
各小学:负责本校服务半径适龄少年文化户口的核查和辍学生的动员劝返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处理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案件,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儿童、少年的案件。
镇司法所:负责相关法制宣传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对全镇各村和各相关单位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不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督导整改落实。
镇纪委:负责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到位、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必要时给予责任追究。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加强对全镇流浪儿童、少年的管理工作。
镇财政分局:负责优先安排全镇教育发展所需各种经费,建立完善困难学生家庭资助体系。
镇文化站:负责协调有关部分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严禁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镇社保中心:负责对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
镇工商分局:负责对非法招用未成年人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镇团委、妇联:负责结合各部门职责,协助各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一)强化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力度
镇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委会、各学校要成立以支书或主任、校长为主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切实开展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挂村联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及学校教师包组到人的控制保学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职责单位协调沟通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辍学生动员劝返工作。
(二)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强职能管理
各学校要结合“控辍保学”工作职责要求,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担负着重要责任,认真落实班主任包班、科任老师联系学生制度,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密切师生关系,增强家校合作,形成共同合力。
板当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2日
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避免适龄儿童少年因学习困难或者厌学而失学辍学、因贫失学辍学、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且不辍学。到2020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逐年提高,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不断向优质均衡迈进。
(一)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县政府全面负责县域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突出重点地区,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做好义务教育各项工作,实现控辍保学目标。县、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辍学。配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督及执法检查。(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体局) 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各乡镇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未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对控辍保学重点对象开展经常性家访,做好思想工作,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帮助;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级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共青团、妇联、残联、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责任单位:县综治办、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妇联会、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质量保学,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
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加强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强化课程建设和对教育教学评价工作的研究,加强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鼓励教研员采取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建立大片教研组集体教研和备课制度。加快特色而有质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下同)建设,完善对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在线课堂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推动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继续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为贫困地区和乡村学校补充优秀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计划(省培计划)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和艰苦偏远地区乡村教师培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备专业教师,发挥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作用,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残联) 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通过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市机械电子工程学校、县技工学校、商贸工程学校等县内中职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和高技工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鼓励因地制宜为农村普通初中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职业技术教师。(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人社局;配合责任单位:县编办) 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扶贫助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
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针对贫困地区以及农村等失学辍学率可能较高的地方,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把困难家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到2020年全面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各级扶贫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每年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信息录入资助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实施动态监控。县教育部门要会同县财政部门、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残联组织,加强排查,摸清情况,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落实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落实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畅通绿色升学通道,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保障防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充分考虑人口流动等因素,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完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制度和学校布局调整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视农村学校规划建设,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学校和教学点,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保障机制和管理机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各地实际,切实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供应午餐、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通过在城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强化政府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发展义务教育;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完善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大对县域内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支持力度,积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严格落实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加强教育审计和问责,对挪用和挤占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的单位与个人进行严肃问责。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落实“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促进农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信息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县教育部门和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学校要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确认辍学或者联系不上的,汇总后按程序报告当地政府;对标注为其他离校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偏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县教育部门和残联、司法行政部门要共同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成年服刑人员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控辍保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政府办、教体、发改、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编办、市场监管、综治、团委、妇联、残联、交通、规划、住建、国土、文广新、扶贫办、广播电视台、县政府督办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统筹协调全县控辍保学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以县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局面,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督导问责。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体系,作为对乡镇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学校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和奖励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督办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村(社区)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和辍学劝返复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司法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在本学年度中,我校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使在校学生的巩固率达到更好,并且要求班主任老师及时注意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计划与措施》,每位成员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均与每学年一次的教师考核相联系。
(二)实行“三包”,进行全员管理。
我校在成立“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校长包全校,主任包班级,教师包学生,三级网络管理机制,形成层层有人抓,重点生有人管的全员管理局面。
为提高我校学生的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我校要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认真落实素质教育中所规定的课程计划,做到开足开齐,把“兴趣”还给学生。
第二,教学中做到因材施教。以课堂教学为切入点,实行异步教学,进行分类指导,让学生尝到学习的兴趣。
第三,严格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
第四,学校组织教师深入调查了解学困生和贫困生的情况,对学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打破辍学念头;对贫困生给予帮助。让他们感到学校的温暖。
第五,加强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为让学生在校安全地度过每一天,我校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第六,严格要求教师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建章立制,实行全员管理。
我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凡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学生辍学的,坚决给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我校在过程管理中,要严格按计划实施,按制度落实,坚持领导常抓不懈,教导处对全校学生了如指掌,心中有数。每个教师对重点生家访,以此加大过程管理力度,提高我校在校学生的巩固率。
摸底、汇总情况,包班到人。具体要求是:
依法控辍:
1、要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有关控辍保学的规章,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
2、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每年3月和9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月”活动,认真宣传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杜绝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
4、学校一旦出现辍学学生,立即对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出“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实施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5、要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
1、学校要把控制学生辍学,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学校校长要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各教研组、各班,实施控辍管理,校长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做到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辍学报告制度,班主任老师发现有思想波动者尽快做家访,达到控辍的目的。
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为了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控制学生辍学,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控辍保学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加强领导,决不让一个适龄儿童流失。
二、工作目标
全校巩固率达100%。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依法巩固学生
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为适龄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2、每年3月、9月有组织、有计划的认真宣传《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
(二)加强管理,明确职责任务
1、要把巩固学生目标量化,实行责任制。
2、实行报告制度,要求各班辍学上报不过夜,班主任及时上报学校。如不按时上报,学校按规章制度对其处罚。
3、建立电子学籍档案,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手续。原则上不能留级,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留级休学的,报局有关领导审签,未经审签视为无效。杜绝学生无序流动,转学手续不全的学生,学校无权接收。
4、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有流失的学生,该班教师本年度不能评模、评优、晋级。
5、实施“爱心工程”,认真落实好“三免两补”政策。
(三)认真落实课程改革,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1、通过教师提升工程,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育人上下功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
2、加强学生的德育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
3、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4、对学习暂时有困难的学生,不得歧视,要做到关爱到位,帮教耐心;完善后进生转化制度;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营造尊重、关爱学生的学习氛围,严禁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讽刺、挖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端正教育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教改控辍;坚决制止以转学、休学等方式让学习差的学生离开学校的做法。
5、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四)用科学的评价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建立教师、学生的评价制度,坚决反对单独按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错误做法。要把学生入学率、巩固率作为评价教师工作的重要指标。
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在本学年度中,我校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使在校学生的巩固率达到更好,并且要求班主任老师及时注意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计划与措施》,每位成员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均与每学年一次的教师考核相联系。
(二)实行“三包”,进行全员管理。
我校在成立“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校长包全校,主任包班级,教师包学生,三级网络管理机制,形成层层有人抓,重点生有人管的全员管理局面。
为提高我校学生的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我校要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认真落实素质教育中所规定的课程计划,做到开足开齐,把“兴趣”还给学生。
第二,教学中做到因材施教。以课堂教学为切入点,实行异步教学,进行分类指导,让学生尝到学习的兴趣。
第三,严格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
第四,学校组织教师深入调查了解学困生和贫困生的'情况,对学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打破辍学念头;对贫困生给予帮助。让他们感到学校的温暖。
第五,加强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为让学生在校安全地度过每一天,我校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第六,严格要求教师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建章立制,实行全员管理。
我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凡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学生辍学的,坚决给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我校在过程管理中,要严格按计划实施,按制度落实,坚持领导常抓不懈,教导处对全校学生了如指掌,心中有数。每个教师对重点生家访,以此加大过程管理力度,提高我校在校学生的巩固率。
依法控辍:
1、要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有关控辍保学的规章,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
2、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每年3月和9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月”活动,认真宣传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杜绝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
4、学校一旦出现辍学学生,立即对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出“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实施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5、要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
管理控辍:
1、学校要把控制学生辍学,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学校校长要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各教研组、各班,实施控辍管理,校长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做到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辍学报告制度,班主任老师发现有思想波动者尽快做家访,达到控辍的目的。
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巩固普九工作成果,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工作安排,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坚定控辍保学工作是我镇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坚持依法控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突出“宣、劝、助、职、规”五字控辍策略,落实“以质控辍、以德控辍、以资控辍”的具体措施,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继续弘扬艰苦创业、自力更生、奋发图强、锲而不舍的精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快我镇教育发展步伐,提升我镇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全镇的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小学适龄人口能按时入学,初中人口毛入学率达98%以上;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85%以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5%以上;全面扫除有学习能力的青年(15—24周岁)文盲。
三、主要工作
(一)以法控辍,综合治理。
1、我镇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校教师、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控辍保学责任,按规定的司法程序,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建立起完备、有效的控辍方案和制度。
2、有计划地开展“控辍月”活动,要在各校内开展一次以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内容,以“控辍保学”为宗旨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师生要走上街头大势宣传,发宣传单等,在全社会大造舆论,形成浓厚强烈的氛围。还要宣传重教助学的先进集体、控辍保学工作中的典型教师、学生和开明家长的先进事迹。
(二)以管控辍,措施保学。
1、控辍保学工作是各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我镇成立以镇长为首的控辍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控辍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控辍责任人,形成管理网络和工作的合力,层层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2、要召开一次全体教师、学生参加的动员大会,摸清“动摇生”、“家困生”、“学困生”底数,分类登记造册,层层签定控辍
责任书
,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度到位”。3、为了准确掌握辍学情况,我镇要求各校辍学情况及时上报,各校每周都要向我镇汇报人员情况,我镇也随时检查、量化评比,把控辍保学工作绩效与业务考核、评先评优、定职晋级挂钩。
4、为了更好地促进控辍保学工作,我镇采取奖惩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不能“达标”的,相关责任人在业务考核、评先评优、定职晋级中予以“一票否决”;对违反《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5、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普九”档案建设和学籍的管理工作,全力全面做好迎接各级检查的准备工作。建立规范的休退学、转出、转入手续,对各校辍学情况,各校每月都要作出详细统计,进行量化评比。
6、我镇同样实行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辍学率超过3%的学校,该校的相关责任人在业务考核、评先评优、定职晋级中予以“一票否决”。
(三)以质控辍,兴趣导学。
1、通过教师教育科研,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工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工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以此保住学生。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各校的德育工作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3、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把我镇学校办成学生的乐园来吸引学生。同时还要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4、以课程改革为契机,通过活动课等方式吸引学生兴趣,做好差生的辅导,各校专任老师要制定帮教计划,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课,优等生友情为“学困生”补课,建立好师生、学生帮扶对子,使学习困难的学生“留得住,学得好”。
5、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培养学生各种操作技能,为学生就业拓宽渠道。
(四)以德控辍,以情劝学。
切实做好厌学生和有辍学苗头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离校造成辍学。各校要求教师与学生结“帮扶”对子,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做好“双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爱护辍学生,关心辍学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双困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双困生”的各种困难,让他们安心的上学,以真情实感把“双困生”留住。
(五)以资控辍,帮困助学。
社会力量,援助贫困生。
(六)合力控辍,巩固成果。
要建立家长委员会,召开家长座谈会,巩固在校生,稳定动摇生,招回辍学生,让家长认同并共同参与,经常及时地和家长沟通。积极争取社会的支持,依托社会教育组织,实施社会保学控辍工程,并依靠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合力做好控辍工作。
进一步明确控辍保学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要真正落实其“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各校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与督查力度,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把我镇控辍保学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
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文件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年寒署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此活动方案。
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治理辍学的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白“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招收未成年人做工违法”的道理,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树立起“不接受义务教育违法”的自我约束意识;组织班主任和教师深入学生家庭,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全县留守儿童父母的公开信》、《紫云自治县“控辍保学”告家长书》。使广大教育工作者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切实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控辍保学宣传月”领导小组
组长:靳丽琼副组长:史贤
成员:张小模孙善逊、潘军、邓生洋、武敏
下设“控辍保学宣传月”办公室
主任:潘军成员(分工):
邓生洋(悬挂、刷写标语)
武敏(组织学校班主任教师上街入村开展宣传活动)蒋艳芳(利用广播、板报和传单等开展宣传)
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1)利用悬挂、刷写标语的形式进行宣传。
(2)在赶集日,组织教师上街,利用广播、板报和传单等开展宣传。
(3)组织班主任和教师深入村寨,对学生家庭进行普遍家访;对辍学学生和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联合村支两委进行家访动员工作。
通过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使“不让学生辍学”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一阶段(2月1日—2月2日),为组织发动阶段。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控辍保学宣传月”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统筹安排学校系列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2月3日—28日),为具体实施阶段,全面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第三阶段(2月29—30日),为资料收集整理阶段。各部门将本次活动的资料整理归档,交办公室存档。
1、必须深入学生家里,与学生及其家长进一步沟通,从思想上转变其意识,力争让每个流失的学生再次入学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
2、家访必须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全县留守儿童父母的公开信》、《紫云自治县“控辍保学”告家长书》。家访必须有照片,家访记录等材料进行映证。
3、悬挂标语必须放在醒目位置;广播必须用普通话,声音清晰;赶集日发放的传单,必须全部放完毕。
为保证工作质量,效率,凡安排到家访的老师,每人补贴50元油钱。
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巩固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水平,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50号)和《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乐府办发[2018]20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努力完成“控辍保学”任务,坚决打赢“控辍保学”攻坚战。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责任
1.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中小学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学籍管理员以及班主任为成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辍学学生劝返工作的领导、协调、调度等,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制,督促每个辍学学生限时返校就读。
2.加强控辍保学宣传教育。各学校要进一步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学生充分认识到“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使其家长充分认识到“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进一步落实家长责任,要求家长必须依法送失学、辍学子女按时复学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履行家长责任,未送子女入学、复学的,告知并建议由当地乡镇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积极营造劝返复学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控辍质量,避免因厌学而辍学
1.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学习和活动的时间及内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名师送教等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的指导。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要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
2.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整合。各初中要结合区域内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通过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县职业高中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其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
3.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各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现象。要因村施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其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三)健全控辍保学常态监测机制,切实抓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
1.建立学生动态监测机制。各中小学要把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作为重点监测时段,组织各中小学校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实际到校报名人数对学生逐一核实。要建立疑似辍学学生信息比对、通报机制,定期向教体局和本乡镇报告疑似辍学学生情况,督促做好核查、劝返、补建学籍等工作。
2.健全控辍保学书面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10日内,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了解辍学原因和去向,开学后15日内将《学生失学辍学信息报告》(附件1)县教体局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3.落实督促复学工作机制。每学期开学后50日内,根据失学辍学情况,按照“应返尽返”原则,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做好劝返复学和预防工作。对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履行法定责任,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配合乡镇政府向其发放《入学(复学)通知书》(附件2);对仍不返校的学生,继续向其家长发出《限期复学通知书》(附件3);逾期不改的,配合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4.做好残疾学生送教上户工作。对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年龄状况补建好学籍,学籍所在校要制定好送教上户的方案,明确送教人员、送教内容、送教时间等,原则上每周送教上户不少于1次,通过送教上户服务让残疾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5.创新控辍保学劝返方式。要精心制定劝学方案,提高劝学水平,深挖辍学原因,指导辍学学生要以教育好的方式方法,加强辍学学生的心灵间通辅导,促其健康成长,完成学业。认真做好辍学学生劝返记录,每月不少于1 次。
(四)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做到不漏补,不错补,畅通绿色升学通道,增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
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切实转变作风,力戒控辍保学工作中的“怕、慢、假、庸、散、浮”作风顽疾,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并按照“谁核查谁负责、谁填写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情况。规范控辍保学程序,做好相关记录。县教育督导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对该单位在年度目标考评中扣分,视情节轻重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和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