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这真让人两难啊 这真让人着迷共(精选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这真让人两难啊篇一
我喜欢的东西很多,但读书最让我着迷!
那是不久前的事了。老师讲《邓稼先》的时候,讲了中国百年屈辱史,我们都被感动了。突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当时俄国、法国、英国等国家侵略我们国家,是因为他们当时比我们强大。那时候我们能叫他们什么?当时我们无法给出任何答案,但我想起了我曾经读过的一本书,大声说:大国。老师说:对,就是大国。转过来,写在黑板上。
经过这件事,我更喜欢读书。读《朝花夕拾》让我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读《国难痛史》让我为中国难过;读《骆驼祥子》,让我为曾经积极向上的祥子感到惋惜。
不读书就不知道这个。如果我不读书,我不会回答这些问题。
对了,还有一个关于读书的趣事!那天,我妈妈做了我最喜欢的食物。如果是正常的话,我早就不顾一切冲上去,把它吃个稀巴烂了。但是这次我在看书,好像在书里,什么都不懂。爸爸命令我吃东西。一声没听到,两声没听到,一直到第四声才听到。吃饭的时候还在想着书里的场景!
爸爸妈妈说我的脑细胞是直的,但是告诉我,我是不是很爱读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许多学者对书籍的评价都是无法计算的。书有知识,能让我们明白道理。
读书如探宝,海中捞珍珠,林中寻人参。
这真让人两难啊篇二
我很喜欢数学,准确说,我是因为很喜欢和别人竞争才捎带上喜欢数学的。
我同桌是个数学天才,数学成绩没有低过118分,我现在还记得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在拿橡皮使劲擦试卷,把上面的几何图形都擦下来了。别人叫他远哥,我叫他过儿。
他对数学很痴迷不过很不巧,我最看不惯这种成天被老师表扬还故作高深的人。于是第一次见面时我一把扯过他的试卷:看什么题呢,我来教教你。
其实以前我并不太喜欢数学,但那时我与他的竞争太激烈了,谁也不甘示弱:就算这道题我不会做,我也要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还要附加上拍大腿、鼓掌等动作迷惑对手这些都是我和他为了竞争的手段,因为很多时候我们之间不伤感情的竞争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放不下了。
我们就这样斗智斗勇了一年。
从黎明走向拂晓,零时的钟声敲响的第365次,我们,迎来了第一个期中考试。
考数学的时候我其实是没啥感觉的该不会的仍然不会。差不多写完了就往窗外发呆,结果从窗子反射的影子里瞧见了他,他不知道是不是若有若无的划了我一眼,我仿佛感到了一阵阵挑衅的愤怒,心里一边骂一遍重新扛上笔,想让老子输给你,不存在的。
记得有位名家说过:要给岁月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岁月。我想,在这里,过儿与我的竞争不止赋予了我这段岁月以生命,还给我的数学赋予了生命。现在我一张开卷子,就能看到那张眉毛浓密,头发像毡子一样还不如眉毛长,嘴巴咧成两个弯的搞笑脸,不知在笑谁。但我总是会暗下决心:走着瞧吧。
这真让人两难啊篇三
“哎呀,怎么又输球了!”一听就是我们班女生的抱怨了,我们班自打篮球赛开始,除了第一局旗开得胜外,就很少听到欢呼声了。作为围观群众,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却无计可施。
从那时开始,篮球就像磁铁般紧紧地吸引着我,不仅是因为打篮球能强身健体,更是因为我们希望能在小学生涯的第一次篮球赛中拿下荣誉。也许起初只把篮球当做取胜的工具,但到后面发现自己对它的兴趣愈发浓厚。
体育课上,再也不见只会叽叽喳喳聊天的女生了,她们都在篮球场上挥洒自己的汗水,拼劲全力去练习。放学后,她们依然在篮球场上咬牙坚持,不顾任何嘲讽与质疑,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
篮球我心中不是一个物品,而是一份勇气,一份信念,它又何尝不带给我快乐。可以把篮球当做一份珍藏的回忆,一个爱好,这对我来说是意义非凡的。
“我喜欢篮球!”
这真让人两难啊篇四
那段时间,我就那样沉浸在篮球的世界里,忘了悲伤,忘了烦恼,忘了挫折,我蓬勃如山巅上的野草。我只是单纯地着迷着,挚爱着,无关其他。
大马路上,车辆络绎不绝,劳累一天的人们终于可以下班回家了,而我,也要开始体育锻炼了——打篮球。
太阳快下山了,傍晚美丽的霞光装扮着整个篮球场。这熟悉的场地和球框。
我开始热身了,在人迹潦潦的操场上,慢跑着。我仿佛已经忘了白天学习的压力和烦恼。跑了两圈后,太阳已经下山了,篮球场上的灯已开起来了,人也渐渐多起来了。来了几个好久不见的好朋友,我们一起组队打篮球。在明亮的灯光下,我轻松地运着球,突然手一抬,一投,进了!喔,又进了……我迷恋着这个状态。这打篮球的放松真令我开心,着迷!
我们下场休息了。在夜里,闪烁的灯光下,在和朋友们的欢声笑语中,我似乎已忘了烦恼,忘了痛苦,忘了时间,已沉浸在这里的每分每秒。
这,真让我着迷!它让我感到心情舒畅,无忧无虑,让我有信心地过好明天。这世界哪怕再叫人失苦恼,总有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在暗地里成长。
这真让人两难啊篇五
公园右侧有一小片草地,一棵参天大树矗立其中,几棵稍微细小的树木簇拥着大树,好像孩子拥抱着父亲高大的身躯,温馨感涌上心头。
进入公园,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草地,红绿相间的几条羊肠小道将整个草坪围了个圈,好像是怕草坪着了凉,给它戴上了一圈围巾。草坪上一团团的花丛像一颗颗七彩宝石,镶在草地上,与周围伞一般的树树木互相辉映,将草坪点缀得愈加美丽。
沿着那条羊肠小道一直往里走,就到了大海边。走上临海栈道,微风徐徐吹来,给人以清爽、舒适的感受,仿佛置身xxx中,海中美景尽收眼底。
极目远眺,海平线与碧蓝的天空连接在一起,仿佛天就是海,海也是天。远处的港珠澳大桥像一条长龙卧在海面上,桥上的支柱仿佛撑起了天,给人以神圣,不可欺压之感。
阳光将身上的金鳞片洒在了水面上,仿佛为大海披上了一件美丽的新衣,又像是为我们铺了一条金光大道,指引我们通往海的对岸。瞧,鱼儿已迫不及待地登上“黄金桥”,游上云霄!瞧,两颗大贝壳浮在水面上,原来是是“日月贝”啊。“日月贝”在蒙蒙的薄雾里若隐若现,给人以神秘感,好像蒙上一层面纱,让我捉摸不透“日月贝”真正的美。
近处有一座小海岛,上面一片绿油油的景色让人产生无尽的遐想:岛上会不会有神仙或巨大的宝藏呢?一艘小渔船在小岛附近行驶,更让人浮想联翩:那捕鱼人不会已发现了宝藏,准备去寻宝吧!
海浪冲击着岸边的小石头,早已将那石头磨得光滑无比。翻起的层层浪花不时冲上岸来,像一群小孩子手牵手冲上岸来嬉戏,还一同唱着“哗啦哗啦”的歌。水面上仿佛铺着一层绸布,被风吹出了密匝匝的皱纹,像为我们操劳的奶奶的面容。
望着这辽阔的大海,那海波漾在水面,也漾进了我的心中,漾去了我心中的不愉快,仿佛一切烦恼都被丢入了水中,这里多惬意啊!
海天驿站看海多么让我着迷啊!
这真让人两难啊篇六
我常常让自己插上梦想的翅膀,痴迷的飞翔在书的宇宙中,体会书中的世界汲取书中的知识,书伴我走过了春夏秋冬。
春之生机
“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手中拿着一本《朱自清散文全集》,漫步在这富有生机的大地上。放眼望去,五彩斑斓,百花齐放,不由张开双臂,尽情拥抱这盎然的春意。席地而坐,轻拾起一朵花儿,嗅到它氤氲的香气。看到它由外伸展的叶脉。一切如此富有生机!拿起书放到腿间,不由地想是否朱自清的《春》亦是在此情此景下诞生的呢?才会有“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这样优美的句子吧!我从中学到了万物复苏的生机,那伟大的力量,我不禁心醉。
夏之热情
夏日炎炎,太阳热情地拥抱这大地。大树努力伸展枝桠,为我们热情遮阴。这时不妨拿着《汤姆·索亚历险记》去感受少年独有的热血热情。去感受汤姆那种不放弃不言败不服输的精神,随着汤姆被困山洞而紧张,随着汤姆勇敢地逃出山洞而欢呼!这就是特有的魅力,用手半遮住眼,看到了那刺眼炫目的阳光,感受书中的情节。我不禁想汤姆也是想再一次重见阳光才有如此毅力逃出洞穴吧!我从中学到了他那永不放弃的勇气,我不禁陶醉。
秋之深沉
秋天了,金黄的叶子铺满了大地,也有的还在高空中飘飘洒洒,这正是收获的季节,翻开莫言的《红高粱》那里也正是收获的季节。高粱已不再是金黄,而是极好的红,犹如血一样的鲜红。但那里并没有我的世界安宁,我不禁看到了大家辛苦中的高粱被日军拿走,那种不甘,愤怒,最后牺牲无数人性命赢来的胜利的辛酸。为这秋天增添了一抹属于它所独有的深沉。我不禁想莫言是否是在这秋天落叶般景象中创作出《红高粱》呢?我从中学到了祖国不屈的民族之魂,我不禁沉醉。
冬至壮阔
下雪了,这是冬天第一场雪,穿着厚重的衣服走在这银装素裹的天地,留下一串深浅不一的脚印。怪不得xxx有“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佳句。张起手让雪花落入手心,仰起头,让雪花落入我的鼻眼眉上,心中一片开阔明亮,怪不得xxx会有“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阔慨叹,我从中学到了遇到一切坦然面对的壮阔胸怀,我不禁迷醉。
这真让人两难啊篇七
“什么!你没发烧吧?”当我说出这句话时,同桌瞪得像玻璃球儿似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我。是的,让我着迷的便是人人都避而远之的——考试。
要说到考试的好处,我真的可以给你“十万个理由”,但时间有限,就只能简述一下。
考试的第一个好处便是可以及时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学习中的问题一经考试,便像白布里的黑珠一样,暴露无疑,这样便于自己更清楚明了地解决。考试最大的好处,也是最让我着迷的地方还在于它能让人产生强烈的竞争心理。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知了扯着嗓子尖利地叫着,似乎预示着什么。老师和天气一样阴沉着脸,不动声色地报着我们模拟考试的成绩。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息,分数报完,我竟然只考了93分!而听到自己熟悉的同学的考试成绩时,我突然有了一种不服气的精神。正是因为有了考试的对比,使我来不及失望和气馁,我要努力赶上去。所以在这激烈的竞争中,落后是前进最大的动力。只要总结问题,吸取教训,积蓄力量,在下一次把失去的一切夺回来,不是很好吗?想着,我竟然笑了。
考试,这个诱人的字眼,真让我着迷,它教给了我许多许多。
这真让人两难啊篇八
这个世界有许许多多美好的东西,让人应接不暇。就像一个万花筒,怎么看都看不够,怎么玩都玩不腻,怎么样都开开心心。但一万个图像中,总有一个是自己最喜欢的,我在这个万花筒里也有最喜欢的,那就是——看书。
主席说过这样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以前是个十分淘气不爱看书的孩子,但我现在十分喜爱看书。
我现在是六年级的学生,即将毕业了。我那时间好比针尖上的一滴水,十分稀少,十分宝贵。我只好从海绵里拼命的挤了。每当熄灯铃响后,老师检查完毕。便是我活动的时候了。我一把踢开被子,拿起书,拿起手电。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每当老师将手电照在寝室的顶上,我都要被吓个半死。刚要放下书睡觉,可怎么也睡不着,心里痒痒的,耳边仿佛传来:“快打开我,快把我“吃”进你的大脑里,快来,来到书的海洋,来的书的世界,那里有你心爱的东西。
来吧!来吧!”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书,但我这回为了避免像上回一样,躲在了被子里。刚开始我挺自豪的,不错。看着书,遨游在书的海洋。一会儿我就发现不对劲了。我的额头直冒汗,太闷了,太热了。但我并没有掀开被子,呼吸新鲜空气,而是接着我的窃读。汗水一滴一滴往下滴落,一分钟、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二十分钟~~~~~~我受不了了,终于掀开了被子,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额头上的汗水以浸湿了我的一块床单,额头上的头发像被倾盆大雨冲洗过似的。但我很快乐。
是书改变了我,是书让我快乐的可以昼夜不眠,是书让我陶醉其中乐不此不疲。
在这个万花筒里你最喜欢的图像是什么,说来听听,我可是心到、眼到、口到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