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纪检委征求意见函(模板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纪检委征求意见函篇一
2009县级各类文明创建先进集体表彰即将开始。根据工作程序和要求,经单位申报、初审把关、检查验收,现将拟表彰的各类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名单呈送贵单位,请结合工作职责,对拟表彰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单位旁边注明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5月10日前下午下班前送县文明办,地址:县行政办公中心8楼836室,电话:84108341。谢谢!
滨海县文明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滨海县2009县级
各类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名单
(送审稿)
一、文明乡镇(6个)
东坎镇
五汛镇
正红镇
界牌镇
八巨镇
滨海港镇
二、文明村(20个)
正红镇昧洋村
正红镇南尖村
正红镇尹桥村
正红镇仁杰村
五汛镇范场村
蔡桥镇十四顷村
通榆镇西沙村
通榆镇三埝村
大套乡关南村
八滩镇粮东村
八巨镇巨峰村
八巨镇王庄村
八巨镇永裕村
陈涛乡屋基村
樊集乡山星村
樊集乡玉龙村
界牌镇淮河村
界牌镇镇南村
界牌镇许家圩村
滨海港镇双裕村
三、文明社区(5个)
东坎镇新建社区
东坎镇花园社区
东坎镇富康社区
通榆镇桥南社区
界牌镇陆集社区
四、文明小区(1个)
滨海县供电小区
五、文明行业(17个)
滨海县国土资源系统
滨海县供电系统
滨海县国税系统
滨海县地税系统
江苏省滨海县公路管理系统 滨海县人民检察系统
滨海县电信系统
滨海县邮政系统
滨海县气象系统
滨海县环保系统
滨海县公安系统
六、文明单位(90个)
滨海县审计局
滨海县财政局
滨海县文广新局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江苏省滨海中学
滨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苏省阜坎南船闸管理所
滨海县航道管理站
滨海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滨海县新华书店
滨海县人民法院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
滨海质量技术监督局
盐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滨海部 滨海县地方海事处
江苏省六垛闸管理所
滨海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滨海县公安消防大队
滨海县档案局
滨海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工商银行滨海县支行
滨海县邮政储蓄银行
滨海县邮政局獐沟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城东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东坎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八巨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陈铸支局
滨海县邮政局界牌支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三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
滨海县地税局稽查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一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七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六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五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二分局
滨海县地税局第四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稽查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七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六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五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四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三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
滨海县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滨海县电信公司大套支局
滨海县电信公司正红支局
滨海县电信公司界牌支局
滨海县电信公司滨淮支局
滨海县明达中学
滨海县实验小学
滨海县滨淮镇中心小学
滨海县八巨初级中学
滨海县正红初级中学
滨海县坎南初级中学
滨海县界牌镇中心小学
滨海县大套乡中心小学
滨海县樊集乡中心小学
滨海县国土局蔡桥国土所
滨海县国土局滨海港国土所
滨海县国土局樊集国土所
滨海县消费者协会
盐城市滨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八滩分局
滨海县公安局五汛派出所
滨海县公安局滨海港派出所 滨海县公安局八滩派出所
滨海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正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界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套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蔡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坎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 正红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
纪检委征求意见函篇二
为了加强药品监管,防控药品安全风险,我司组织起草了《药品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意见。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讨论,汇总有关意见并书面反馈我司。其他单位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我司。意见反馈时间截止至20xx年6月12日。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电子邮箱:xx
附件:《药品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
20xx年5月12日
纪检委征求意见函篇三
由(起草单位名称)起草的河南省地方标准《(标准名称)》 经多次修改后,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使该标准能更好地反映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你单位及各位
专家
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xx年xx月xx日前反馈至(起草单位名称)。附件:《(标准名称)》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xx年xx月xx日
纪检委征求意见函篇四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强“十三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对环境管理的支撑作用,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xx年12月26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
传真:
附件: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2.《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12月8日
纪检委征求意见函篇五
各公司、各部门、各事业部:
稿发给你们,请抓紧研读,并请于4月2日前将书面反馈意见报股份公司业绩考核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 黛(财务产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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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一一年三月 二 日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年度
业绩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开展经营业绩和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要求,结合股份公司战略发展所处不同时期的新特点,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评价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和管理能力,加强股份公司短板的考核,体现区别对待的原则和充分发挥业绩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考核评价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的主要依据,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评价暂行办法构成。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年度业绩考核工作职责
第四条 股份公司业绩考核管理委员会是股份公司业绩考核
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审核股份公司业绩考核办法,审定子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和业绩考核结果,对股份公司业绩考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等工作。
第六条 股份公司财务产权部是股份公司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制定、修改股份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测算、汇总、下达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审核、汇总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年度管理评价考核结果,撰写子公司业绩考核报告,并将考核报告报送业绩考核管理委员会等工作。
合并汇总等工作。
第三章 年度业绩考核构成
第八条 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体系由经营业绩考核子体系和管理评价子体系构成。
经营业绩考核子体系用于考核子公司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是突出反映企业发展能力、盈利能力、价值创造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的指标体系,属于激励性指标体系。
管理评价子体系包括专项管理评价与动态管理评价两部分,该子体系的评价结果主要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其作用是通过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营业绩水平的提高、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属于约束性指标体系。
第四章 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九条 为组织实施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股份公司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其中就年度经营业绩工作职责、考核原则及方式、考核指标及计分、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的签订程序、奖惩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 子公司管理评价考核
第十条 为组织实施子公司管理评价考核工作,股份公司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评价暂行办法》(详见附件二),其中就管理评价工作职责、评价原则及方式、管理评价指标及计分、管理评价程序、管理评价的奖惩与应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第六章 年度业绩考核兑现方式
第十一条 股份公司根据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子公司实施年度薪酬的兑现。
第十二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决定子公司负责人年薪总额,其中年薪总额的60%直接兑现,年薪总额的40%由管理评价考核结果决定实际兑现比例,实现综合管理业绩考核结果对子公司负责人薪酬的直接调控。即:子公司负责人实际兑现年薪=经营业绩考核年薪总额×60%+经营业绩考核年薪总额×40%×(管理评价考核得分/100)。
第十三条 被考核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其分配系数为1,其余负责人的考核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进行兑现。对经考核确认其经营业绩上升幅度较大,经营业绩全面协调增长特别显著的子公司,股份公司可酌情另行给予子公司负责人特别奖励。
财务决算数据等资料进行正式考核,依据正式考核结果调整预考核兑现的绩效年薪,多退少补。以子公司负责人任期为结算期,每年度按正式考核计算,将扣除基薪后的年薪的30%作为风险抵押金,留存股份公司,三年期满时,经股份公司审计部对其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审计确认后,再进行结算兑现。在三年结算期内,子公司负责人任期届满的,股份公司根据内部离任审计确认的业绩考核结果进行提前结算兑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附件2: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评价暂行办法
二〇一一年三月 日
主题词:业绩 考核 办法 通知
抄送:
中国水电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年月日印发
高校工委宣教处:
一、对工作措施部分建议如下:
(一)增加第17条,大数据时代,用互联网思维共建共享开展此项工作的网络信息资料库。包括开展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文字、图片、视音频等材料,学典型用典型的材料,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工作模式、特色做法等。以方便各单位快捷、实效地开展工作。
(二)增加第18条,公布开展工作的交流平台。新媒体平台(qq群、微博、微信)、申请轮流承办工作交流论坛会、创办相关期刊。
(三)增加第19条,策划开展年度月份系列竞争合作相关活动,建立工作奖惩机制。
(四)增加第20条,设置专项支持资金,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二、建议《意见》中增加如下两部分内容:
达到实效。
(二)第五部分: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评价机制。建立并公布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坏评价标准。
以上意见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特此函复。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山东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