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十(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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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十篇一
为推动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深入扎实开展,20xx年1月6日全县作风建设大会以后,县纪委、县作风办组织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督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上班纪律执行不严。一是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现象严重。因烟叶生产、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部分单位未能统筹安排好人员值班值守,朱良桥乡、巷子口镇、黄材镇、横市镇、金洲镇、南田坪乡、东湖塘镇等乡镇的政务大厅仅有少数干部在岗,个别乡镇甚至空无一人。二是不能够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喻家坳乡中学、白马桥乡派出所、龙田镇政府、偕乐桥镇政府、偕乐桥中心校、偕乐桥中心小学、枫木桥乡政府、县交运局、县农机局、县供销社、县烟草局、县档案局、中石化宁乡分公司等单位有少数干部存在上班睡觉、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双凫铺镇派出所、县三医院少数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资福乡政府、菁华铺乡卫生院、县人社局、县法院、县国资公司等单位有上班迟到现象,县住建局、县环保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没有及时到岗,枫木桥乡卫生院、道林镇卫生院行政人员缺岗,黄材镇财政所个别工作人员接待来访态度傲慢冷漠,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较多。三是关门办公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县征地办、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爱卫办、县环保局等单位均有发现,南田坪乡、县环保局、县征地办还有上班锁门的现象。
2、酒后驾车。共发现2名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分别为坝塘镇水管站工作人员欧烹和县职业中专教师谢中飞。
3、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检查时发现有县机关事务局干部陈放明、县人民医院制剂科主任潘鹏翔、大成桥镇中心校干部潘湘荣、县法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李龙海、菁华铺乡党委副书记钟云华等5人在上班时间有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的行为。
二、处理情况
1、对单位存在的关门办公、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等情况和个人未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的行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将处理及整改情况报县作风办。
2、欧烹、谢中飞酒后驾车,责成坝塘镇政府、县教育局分别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李龙海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责成县法院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陈放明、潘湘荣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鉴于其二人为改非人员可以从轻考虑,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县教育局分别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钟云华、潘鹏翔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鉴于其二人确为洽谈工作,且未参加娱乐活动,责成菁华铺乡党委、县卫生局分别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后段要求
1、进一步拓宽监管范围。各单位要在认真抓好在职人员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停薪留职、改非、轮岗等人员的管理,乡镇要延伸到村干部一级,真正做到教育无死角,管理无真空。
2、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县纪委、县作风办将继续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等方式,加强对全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办要切实负起责来,把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安排,不断加大自我监管力度,做到抓经常、经常抓。
3、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的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有效措施,务求作风建设取得更大工作实效。
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十篇二
为全面了解掌握年初以来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挖掘总结经验,及时查找不足,提升党建水平,地委基层办近期利用10天时间,对各县市贯彻落实地区组织工作会议、半年组织部长座谈会以及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座谈会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此次督查共抽查27个乡镇场、58个村队,其中属艰苦边远村队12个;街道党工委5个,建制镇党委5个,社区党组织39个,非公企业党组织7个。共召开座谈会24场次,参会人员237人。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就有关情况向各县市组织部进行了综合反馈。
一、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以村委会换届为重点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建设新农村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
1、第七次村委会换届圆满完成,村级班子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均能按照地委的总体部署,把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作为去冬今春的头等大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767个行政村在3月20 日前全部顺利完成了换届,体现出了组织部署周密、程序操作规范、民主氛围浓厚、“一肩挑”比例大幅提高、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更加巩固等特点。托里、裕民等县市充分发挥 “三老”人员的作用,运用好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成果,为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和全面推行“一肩挑”创造了条件。沙湾县全面实行了“两推一选”,完成了村党支部的配套换届,效果较好。各县市围绕换届后班子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培训工作。各边境县市均对边防警官任“村官”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落实,发挥了警官“一身双职、一岗双责”的作用。塔城市对表现较好的责任区警官给予了适当补贴,额敏、和丰等县公安边防派出所领导还进入所在乡场领导班子,较好地落实了边境地区警民共建工作。各县市均能配合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以及培训等工作。和丰县还自行选聘了102名大学生到村队和社区工作,充实了基层力量。
2、农村党员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待遇逐步提高。针对换届后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具体情况,各县市均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普遍实行了村干部绩效考核,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沙湾、和丰等县市出台了《村队干部管理办法》,额敏县推行了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和责任追究制,有效激励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狠抓党员队伍建设,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裕民县、沙湾县推行了党员分层量化积分考核,探索了加强农村党员日常管理的新方法。乌苏市实行了绩效储蓄制度,对基层党员干部及农村“三老”人员实行了动态管理,并在全市村级党组织中实行了村干部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和党员活动日制度,实现了支部工作规范化。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稳步推进。托里县重点抓好了非党村委会主任入党工作,并实行了发展党员“一表通”和党费收缴“一表六清”。乌苏市建立了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度,落实了“四推四定”程序,解决了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难题。落实自治区、地区要求,各县市均逐步提高了村干部和“三老”人员待遇、补助。和丰县将村干部工资每人每月上调100元,农村“三老”人员补助每月提高了140元;托里县和额敏县分别为“三老”人员每月增加了100元和20元的补助。
3、边远艰苦地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批软弱涣散党组织得到整顿提高。各县市均能调整工作重点,加大对艰苦边远、复杂地区基层组织建设支持指导力度。认真落实县乡主要领导联系边远、复杂地区基层党组织制度,建立了工作台帐,并把联系点巩固提高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沙湾、额敏、塔城、乌苏等县市针对农牧场的实际,集中力量解决了领导班子、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民主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农牧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面貌明显变化。各县市均采取“倒排法”,对本县市后进村进行摸底排查,逐一研究制定整顿方案,明确整顿的目标、措施、期限和责任人。特别是从加强工作力量入手,选派了一批优秀机关干部到维稳任务重、发展困难多、多次整顿变化不大的村队党组织挂任职。县、乡党委主要领导均把软弱涣散村队作为联系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塔城市委领导亲自带头,深入村委会换届上访村、矛盾村调研排查,解决问题,效果明显。
4、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办公阵地“改暖”工作深入推进。各县市继续加大了村级活动场所的新建和改扩建力度,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危旧狭小办公用房。同时,各县市普遍加强了村级阵地的管理,制定了村级阵地建设管理办法,配备了村级阵地管理员,发挥了村级阵地应有的作用。按照地区提出的村级阵地“热起来”活动要求,各县市集中力量实施了“火炉”改“水暖”工程。各县市今年计划改造的242个村,目前已完成145个。额敏、裕民两县财政分别拿出19.1万元和16万元对村队“改暖”给予补助。托里、和丰对今年实施的“改暖”费用均由财政兜底解决;沙湾、乌苏、塔城等县市在年初计划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实施“改暖”的村队。
5、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级组织领导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沙湾县探索了土地互换、林权制度改革等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的新举措。乌苏市将现有20万亩国有耕地收益的70%转让给村集体,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近1000万元。和丰县设立了10万元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基金。塔城市在开展双清工作的基础上,实行了村级财务“七步流程”,规范了村级财务。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县市积极推广“支部+协会”、“支部+专业合作社”等发展模式,探索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新的实现形式。沙湾县大泉乡农资合作社、塔城市恰合吉牧场成立国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一批农村合作组织运作规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6、村级民主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结合村委会换届,各县市均对村级配套组织进行了调整充实,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体系。沙湾县建立了“两推两考一聘一选”制度,选好配强了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针对“一肩挑”后面临的实际问题,各县市均健全完善了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了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乌苏市制定了《村级组织“一制三化”规范管理办法》,并推行了“八步工作法”;塔城市完善了村民代表议事制度;裕民县按照初步动议、党员复议、两委合议、民主决议、党委审议等五个步骤,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村级民主议事“五步规程”的实施意见》等,扩大了民主渠道,规范了议事决策,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监督得到较好落实。
7、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各县市以干部驻村为重点,结合“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推行,使基层干部作风在为民服务的实践得到转变。托里县出台了《基层党委选派党建特派员(驻村干部)驻村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驻村干部工作日志、定期交流汇报制度。额敏县开展了十星级乡镇基层干部评选表彰活动。裕民县在驻村干部和包村部门中开展了“三帮到村”主题实践活动。塔城市阿西尔乡印制了“便民联系卡”,方便了群众联系。沙湾县实行了“五双”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和丰县依托乡镇党校办班、每日晨会读报等形式,加强了乡镇干部的双语培训。塔城市阿西尔乡、乌苏市甘家湖牧场、托里县铁厂沟镇哈图村开办的“双语”幼儿园标准高,有较强的示范性。
8、“三级联创”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围绕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了三级联创活动,重点在丰富载体、突出效果、制度保障上下功夫。塔城市实施了核心、素质、富民、阵地和民主五项工程,丰富了三级联创活动载体。和丰县健全完善了“五好”党组织考核细则,使创建活动更具针对性、操作性。
(二)社区党组织建制实体化要求得到较好落实,非公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1、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各县市均能按照年初区地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认真调研,加强协调,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社区人员编制,配强社区领导班子,优化社区干部队伍。额敏县每个社区配备国家干部达8名,符合条件的社区警官均兼任社区领导职务。沙湾县提高社区干部的政治待遇,所属16个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高配为副科级。和丰县还选聘了一批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充实了社区工作力量。各县市健全完善了社区干部管理制度,推行了全程代办和错时工作制,普遍实行了组织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各县市均把聘用人员工资报酬列入财政支付。和丰县、塔城市社区聘用干部平均工资报酬达到1000-1200元。沙湾县、和丰县、额敏县、裕民县均落实了社区聘用干部的社会保险。
2、社区阵地建设和工作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各县市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社区阵地建设规划、计划,对尚不具备条件新建的均预留出建设用地。各县市通过财政投入、无偿划拨、开发商预留、购买等办法,积极解决社区阵地。沙湾县、乌苏市新解决社区阵地均在4个以上;和丰县新建2个阵地面积均在1000平米以上,标准较高;额敏县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150万元用于3个社区阵地建设。加大社区工作经费的财政支付力度,今年,各县市纳入财政支付的社区工作经费比去年增长了近一倍。塔城市、和丰县已分别将社区工作经费提高到4万元、5万元。托里县投资6.5万元为9个社区配备了12辆摩托车和42辆自行车。
3、城市管理重心不断下移,社区共驻共建格局逐步完善。按照城市管理重心在社区的要求,各县市均进行了积极探索,部分县市把直接服务居民群众的事权下放给社区,效果较好。乌苏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街道社区初步实现了责权统一,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塔城市探索建立了“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社区党组织委员设置模式,搭建了驻区单位党组织融入社区党建、参与社区建设的新平台。沙湾县以“提议承诺问效制”为抓手,推进社区共驻共建机制的落实。裕民县制定了《关于开展部门包联社区工作的意见》,细化了考核细则,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和督查制度,同时还实行了驻社区单位负责人轮流到社区坐班制度,推动了驻社区单位作用的发挥。
4、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各县市注重围绕提升社区服务这一核心来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突出做好面向困难群体的低偿、无偿服务,普遍开展了面向居民的环境卫生、治安维护、健康保健、社会教育、配送上门等服务。沙湾、乌苏等县市引入市场机制,兴办社区中介服务、家政保洁、代收费用、托幼等各类项目实体,扎实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各县市社区广泛开展了“周末文化广场”、“居民运动会”、“百姓乐大舞台”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托里县创新了“政府主导、社区承办、单位协办、居民参与”的社区活动大联办机制,提高了社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丰县实施了“五民”工程,全力打造特色社区建设。
5、“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展顺利。各县市充分发挥“党企双挂职”人员作用,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健全完善了工作台帐,重点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扩大了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作覆盖面。健全了非公企业党组织各项制度,“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电化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落实,“两新”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我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党员先锋岗(机台)、党员责任区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在服务企业生产中体现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增强了党建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的效果。沙湾县充分发挥“党企双挂职”干部“八大员”的作用,提升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并率先在民办医院和律师事务所等新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塔城市在非公企业中新建党支部2个。托里县召开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对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三)机关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天山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效绩考核和争先创优为抓手,机关学校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沙湾县以机关作风建设年和师德建设年活动为长效机制,推动了机关学校党建工作实现新发展。裕民县开展了“五树五建”活动,探索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载体,实现了机关作风的新转变。
(四)“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普遍建立,运行良好。
各县市均按照自治区、地区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了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意见和措施,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党建责任制、驻村工作制和党员责任区考核范围。落实了干部一岗双责和领导联点制度,普遍实行了干部包街包巷包户、居民基本情况登记、定期情况通报和信息分析研判、责任考核等相关制度,建立了工作台帐,保证了“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落实。同时结合推进“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掌握居民需求和社会动态更加及时和全面,服务居民的方向和重点更加明确,有效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和丰、额敏等县市建立了“六帐两册”,制作社区各区域分布示意图;乌苏市结合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开展了岗位练兵“一口清”活动,提高了干部业务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乌苏市甘家湖牧场还印制了驻村干部“四知四清四掌握”民情联系卡。塔城市结合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开展了“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每个社区每年为居民办实事好事10件以上的“四千双十”活动,丰富了“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内涵。托里、裕民等县市把“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延伸到了农村,取得了较好成效。
(五)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各县市均调整充实了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协调指导,解决问题,推动了工作落实。塔城市制定了《市委抓基层党建任务分解方案》,把基层党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委领导班子每个成员。沙湾县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登记卡和反馈卡制度,督促县级领导抓好联系点各项工作。裕民县建立了领导干部“定任务、定目标、定责任、定奖惩,包村队社区”的四定一包责任制。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健全了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乌苏市开展了帮扶工作“十佳”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八十四户乡19个党支部还与城区15个社区和4个企业开展互帮互助活动,部分乡镇与兵团邻近团场连队结成共建对子,拓宽了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领域。围绕今年党建重点工作,各县市坚持定期督查、年中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额敏县实行了“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考试”制度。各县市落实了基层党建工作“三级双向”述职制度,完善了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测评考核制度。托里县17个党工委书记向县委会进行了党建履责述职,县委书记进行了点评,增强了述职的针对性。额敏县在召开基层党工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半年专题述职会前,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观摩活动,提高了专题述职的实效性。和丰县召开县委抓分管口及联系点党建工作汇报会,进一步强化了县委领导的管党意识和管党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
1、在村级班子建设方面:书记主任“一肩挑”后续推进力度不大,额敏、乌苏、沙湾等县市村书记主任“一肩挑”过渡较慢,基本停留在换届后的状态。村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尤其是“一肩挑”干部只抓村务、不懂党务的现象在各县市普遍存在。村干部考核不规范,标准不一,工资结构差别较大,个别县市如托里县扩大了享受财政转移支付对象的范围。塔城、沙湾、乌苏等县市没有按照自治区、地区要求,提前做好村干部和农村“三老”人员待遇增资测算。部分后进村整顿目标、整顿措施缺乏针对性,边远艰苦地区村队工作力量、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2、在解决基层党组织有钱办事、有址议事、有章理事方面:各地普遍存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办法不多、渠道不宽等现象,乡村两级干部畏难情绪较重,和丰、裕民等县市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现象尤为突出。个别地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监督措施。受自治区计划项目未能及时落实的影响,今年新建和改扩建阵地力度不大,除乌苏、沙湾、和丰等县市完成新建计划任务外,其他县市均动作不大。额敏、托里、裕民、和丰等县市艰苦、边远村队办公活动场所仍然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取暖经费紧张仍然是影响冬季村队办公活动场所正常使用的关键问题。个别地方村委会换届后相应的民主管理、决策、监督等制度不健全,对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作用还不能很好发挥。
3、在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方面:驻村干部的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市驻村干部的职责任务不明确,仅仅停留在帮助村对整理档案的层面上,作用发挥不明显。大部分乡镇受经济条件限制,驻村干部相关待遇未能落实,积极性受到影响。基层干部“双语”培训整体效果不佳,“双语”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4、在落实社区党组织实体化管理方面:各县市社区编制均能落实,但部分县市如沙湾、乌苏等县市未能将人员及时配备到位。个别县市对从事业单位转入的干部(如教师行业)在待遇上落实不够,有返回原单位现象,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社区干部培训力度不够,部分新进社区的干部还不适应社区工作。“错时工作制”都有要求、有安排,但落实不好。社区阵地建设滞后,依然是影响社区党建的“瓶颈”。塔城、托里、裕民等县市均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社区工作经费普遍偏低,额敏、乌苏、沙湾、托里、裕民等县市都未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个别县市社区年工作经费不足万元。在创新党组织设置方面动作不大,特色社区建设力度不够,共驻共建机制尚不够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整合资源、服务居民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5、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方面:受各县市经济发展的影响,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整体进展不平衡,基础性工作还比较薄弱;部分县市对党企双挂职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下派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动态变化大,党员队伍稳定性差,非公企业党建情况难掌握、党组织难建立、党员难发展的情况依然存在。除沙湾县外,其他县市均未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
6、在“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落实方面:各县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具体、活动载体不规范、机制保障不健全、督查考核不扎实等问题。“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缺乏有效的活动载体和反映形式。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与重点工作结合不紧密,成果运用上不明显。
7、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方面:各项工作机制、责任机制、考核机制都有,但落实不够。“联动联创”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部分成员单位积极性难调动,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相当一部分新农村党建示范点未能实现“一肩挑”,影响了整体示范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继续抓好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1、进一步做好“一肩挑”和“两委”交叉任职的过渡工作,符合“一肩挑”条件的,年底前必须完成过渡,确保“一肩挑”目标的全面落实。在今冬明春开展大规模教育活动,重点抓好“一肩挑”干部的集中培训,尤其要注重党务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既精通村务,更熟悉党务,做到统筹兼顾、各有侧重。
2、做好公安边防部队基层主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和责任区警官兼任村干部的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发挥作用。做好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岗前培训、食宿安全等工作,合理确定任职村队,健全考核管理制度,发挥好大学生“村官”的作用。
3、自治区要求调整后的农村“三老”人员年均生活补助不低于20xx元,追加我区的20万元补助资金近期将分解下达到位;对村干部年报酬人均增加1000元的财政补助,自治区主要向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各县市要领会上级精神,对“三老”人员增加生活补助和村干部增加工资报酬问题统筹考虑,及时研究,确保落实到位。
4、地委组织部近期将下发《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做好村干部年终述职考核和优秀村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制定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具体标准,抓好整顿方案的落实,确保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得到转化提高。
5、完善制度措施,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决策、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研究提出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和村民代表管理的具体办法,切实发挥好村级“两委员一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完善。
6、新建和改扩建的村级阵地要加快进度,并做好办公家具及相关设备的采购配发工作,保证冬季能够正常使用。对未完成的村级阵地建设项目,要列出施工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坚持经济、实用的原则,做好“火炉”改“水暖”工作,同时认真解决好冬季取暖用煤问题,保证村级阵地“热起来”。
7、充分利用秋冬时机,进一步深化“双清”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村级现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集体经济的使用和监督。落实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责任制,做好集体经济增收先进村的评选表彰工作。加强与农村信用联社的沟通协作,推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
8、继续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座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驻村干部评议制、考核制和村干部坐班制,实行规范化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农村“双语”幼儿园建设。对基层干部“双语”能力建设和农村“三老”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认真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解决好社区党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
1、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各地实际,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开展社区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专题调研,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改进的思路措施。
2、继续加大社区干部配备力度,年底前,连人带编划转到社区工作的国家干部必须达到自治区的硬性要求。注重培养选派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社区工作。做好社区干部的思想工作,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解决好干部的待遇问题,做到栓心留人,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针对目前社区干部队伍现状,抓紧制定并落实社区干部分级培训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培训工作。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的干部还要加强“双语”能力的培训。
3、抓紧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阵地建设规划,提前做好明年建设计划,坚持财政投入为主,整合各类资源,确保在20xx年前使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全部达标。今年新建的阵地要加快进度,确保年内投入使用。
4、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年底前必须落实到位,重点复杂社区的经费标准还要适当增加。同时解决好社区办公场所正常运转所需水、电、暖等费用。
5、按照四个“有利于”的原则,创新社区基层党组织设置,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及时成立党总支,在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楼幢或院落及时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逐步形成党总支建在社区、党支部建在小区、党小组建在楼幢的党组织网络。及时跟进城市新区、经济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的建设,使党在城市的工作实现无缝隙覆盖。坚持因地制宜,做好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工作。
6、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做好部分事权下放移交社区的工作,落实好行政性事务社区准入制度,保障社区党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完善共驻共建相关制度,落实好评先评优征求社区意见制度,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共建帮扶效果。
7、加强社区服务网络建设,推行集行政管理、社区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落实好社区干部错时工作制,继续深化全程代办制、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绩效评估等制度。坚持无偿低偿的原则,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组织党团员及各类积极分子开展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开展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8、继续加大选派党企双挂职人员力度,完善选派、培训、管理、考核等配套制度。继续抓好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两新党组织单建率和不足3名党员的联建率均达100%。加强对工业园区党建工作的指导,做好关停企业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加强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加大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力求实现更大突破。
(三)贯彻推进会精神,抓好“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落实。
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进一步推进“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具体措施,明确重点任务,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运用好“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成果,解决好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分级建立考核管理制度,把“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推进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村居干部和驻村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分级组织实施。
(四)落实工作机制,突出总结创新。
健全述职、测评、考核三位一体的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班子及成员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测评考核制度,深化基层党建责任“三级双向”述职活动,改进方法,在跟进中抓好落实。制定“联动联创”考评细则,做好对成员单位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考核工作。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展村企共建活动。完善“三级联创”实施细则,做好“五好”党组织的抽查、复验工作。认真进行回头看,对亮点工作和创新做法认真总结,推出一批在全地区、全疆叫得响的创新成果。结合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及时谋划好明年的工作,为明年基层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打好基础。
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十篇三
一、工作进展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社区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镇基层党建工作系列会议精神,按照镇组织室的统一部署,各项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
一是社区重视组织工作。各社区基础办公设施齐全,组织委员配备到位,部分社区还配有组织专干,组织工作安排、调度、督导和经费落实情况较好。
二是工作资料基本齐全。大多数社区基层党建等工作资料整理较为完善。比较突出的有老西门、宝塔、双红、中渡社区,特别是宝塔社区的网格党支部建设和志愿服务资料相当详实完整。
三是党员发展与管理稳步推进。各社区建立了党员花名册,党员信息摸底工作初显成效,比较突出的社区有观山、渫阳、荷花、老西门,均以支部为单位对辖区党员摸底,完善《党员信息采集表》。龙凤社区出台《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进一步规范了党员管理。
四是党员冬春训、民主评议党员、社区便民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等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推进,效果较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极个别社区认识不足,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高。个别社区组织委员工作不落脚,整天忙于其他事务性工作,或将资料整理工作全部丢给组织专干,平时不指导、不督导、不沟通,导致资料缺口大,比较突出的有红土、龙凤社区。
2.少数社区新手上岗,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由于班子分工调整,初来乍到,对业务知识不太熟悉,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比较突出的有二天门、观山社区。
3.少数社区资料欠完整。一是工作资料只有架子没有内容,工作开展情况不能得到充分体现。比如群教活动“回头看”和“深化整改落实工作”,只有上级文件方案,没有本级工作内容,特别是月分析台账和整改成效印证资料,几乎空白。二是便民服务资料不全,给群众办完事后没有及时填写登记台账、预约单、代办单,便民服务宣传图片、文字材料、新闻报道没有及时汇总。
4.“599”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社区书记调查研究、交心谈心、办点示范、上党课没有资料;“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记录不全,党总支对下面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督导不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记录不全,如刘家坪、永固社区。大多数社区党员分类目标管理台账未建立,没有流动党员台账、联系记录等相关资料,如渫阳、黄泥岗社区。
5.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力度欠缺。个别社区以在职党员人数少、工作忙等为说辞,没有形成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的意识,如红土、双新社区。少数社区在去年一些在职党员报到亮出身份后,就进入“休眠”状态,今年过去了整整半年,还没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比较突出的如新厂、观山社区。大多数社区这项活动看成是一项任务,往往以开展活动为目的去组织实施,消耗了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取得的实效也不明显。
5.网格党支部阵地建设动作不大。除观山、渫阳、宝塔外,多数社区网格党支部无固定办公场所、社区党员在网格党支部中无活动阵地,部分网格党支部阵地建设较为成熟但仍未挂牌,影响了网格化管理、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等其他工作的开展。
6.探索创新不够,党建工作的特色不够明显。多数基层只满足于完成县、镇统一确定安排的党建工作任务,工作传统落实的多,精心钻研创新的少。特别是“599”制度和便民服务工作,没有结合社区工作实际提出富有实效、特色鲜明的党建工作载体,工作平铺直叙,特色亮点不多。
7.资料分类不明确,没有装订。部分社区对党建资料的分类不够科学、繁多杂乱,“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党建活动记录不合工作程序、不合逻辑关系,明显存在事后补记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社区要认真对照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要主动承担领导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这次半年督查结果,将纳入日常考核项目。年终对各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首先将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社区其他干部时也将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2.优配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选派出“有能力、有想法、有责任”的工作人员担任专职党务工作者。为了加强这支队伍的能力建设,避免工作中出现无从下手的局面,社区要积极组织上岗培训,邀请专业人士就党史党章、党的业务知识、社区党的建设等进行专题讲座,帮助他们迅速进入角色。
3.促进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各社区要迅速行动起来,通过成立组织、搭建平台、为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提供机会和导向,以认领岗位、所在网格为单位开展活动,促进活动由“大规模型”向“精准化、细小化服务型”转变。此外,各社区要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在社区的开展活动情况,做好活动记录,对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情况给予公示,并及时反馈到其所在单位。
4.加快网格党支部阵地建设。以创建完美社区为契机,各社区要迅速行动起来。根据实际选址、建立健全机构、完善配套设施,争取早日挂牌,让党员开展活动搭建平台。
5.积极推介特色与典型。坚持把“便民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微心愿”等服务型活动作为打造服务型党组织的有效抓手,各社区要特色、实效两手抓,培育1-2个示范性强、特色明显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同时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将典型推介出去。
6.完善、规范组织工作资料。严格对照《楚江镇20xx年上半年组织工作督查方案》要求,搞好查漏补缺,抓好各项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迎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检查。
中共楚江镇委员会
6月10日
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十篇四
党建,即党的建设的简称。进行党建的督查之后,需要进行通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建督查通报制度,供大家参考!
按照县委组织部对党建工作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扎实推进 “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七个全面过硬”工程,胡家坝镇党委建立“六个一”党建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全体提升基层党建效应。一、每周安排一次党建工作,传达学习镇党委党建工作部署安排。督查各党支部有无传达学习记录,是否有重点工作安排记录,党员干部是否了解会议精神。
二、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讨论传达当前党建工作重点、精神及要求。督查各党支部有无例会记录,是否有党建重点任务清单,是否按照任务清单实际开展党建工作。
三、每月下旬开展一次党建知识测试,对本月党建知识进行成果考试。督查各党支部是否进行知识测试,是否有成绩统计表。
四、每月进行一次督查通报,对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评议”、每周党建安排、每月党建例会、每月党建知识测试等党内政治生活是否认真落实;党员积分手册填写是否完整,学习内容是否真实;组织生活会具体时间是否明确,有无记录等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在全镇进行通报。
五、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评比,通过通报各党支部、党员贯彻落实镇党委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党建工作进展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比。
六、年终进行一次党建述职和综合考核,各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要有内容有记录,年底进行党建综合考核,表扬各党支部好的经验与做法,通报批评工作落实不力、违法违纪的党支部或当事人。
一、基本情况
集镇辖6个村和2个社区,拥有选派干部2名,大学生村官4名;村级活动场所新改扩建4个,其中皖北场所1个,市级场所1个,县级场所2个;20xx年度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达标村4个。各项工作较好村为德胜村、龙集村、徐小村。
二、主要做法
1、稳步推进村级场所建设。集镇按照“立足实际,注重实用”的原则,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行了整体规划,实行分期分批,逐步达标。坚持成熟一批建设一批;建设一批巩固一批;巩固一批提高一批,精心打造精品村3个、示范村1个、一般村4个。对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xx社区和龙集村进行环境整治和标牌制度更新;大蒋村投资90万元新建618平方米二层砖混楼房活动场所,目前正在装潢;对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泗洲庙、朗峰村,镇党委分别投资10万元进行改造升级;德胜村投资65万元新建559平方米二层砖混楼房活动场所,现已投入使用;徐小村投资80万元新建422平方米二层砖混楼房活动场所、永宁社区投资90万元新建484平方米二层砖混楼房活动场所,目前正在建设中。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xx年度,集镇申报完成4个消灭“空壳村”任务。目前已全面完成任务,相关资料齐全。
3、其他党建工作有序推进。远教站点开机率达100%,村干部管理制度健全,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管理规范等。
三、存在问题
1、村级场所建设进度较为缓慢。20xx年度建设的大蒋村现正在装潢,预计11月底才能投入使用;20xx年度的皖北场所建设村徐小村主体工程刚刚结束,目前正在进行墙体粉刷,地面硬化等工作,预计11月上中旬才能投入使用;永宁社区属于市级项目村,目前才完成主体框架结构,预计11月底完成任务。
2、村级场所室内党建范围不浓。尽管公路沿线、村室附近有党建宣传标语,但除了德胜村外,其余7个村(社区)党建工作标牌偏少,有的过于陈旧,于当前党建工作新需求差距较大,急于更新。
3、部分工作落实不快。年轻党员佩戴党徽、共产党员微信和安徽先锋网微信订阅等工作正处于落实中,没有体现出创新精神。
四、各个村(社区)情况介绍
1、德胜村:村级活动场所已投入使用,相关工作室较为规范,制度标牌完善,软件资料较为齐全,环境较好,但没有发展党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已完成,经济收入主要为土地流转1.64万元、旧村室出租0.3万元、旋耕机出租0.15万元(合计2.09万元)。队伍建设较好,有3名村级后备干部和4名入党积极分子等。
2、朗峰村。村级活动场所主体工程完工,室内装潢基本结束,近期投入使用,软件资料较为齐全,环境较好,但没有发展党员。不是20xx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队伍建设较好,有3名村级后备干部和4名入党积极分子等。
3、徐小村:村级活动场所主体工程完工,正在进行墙体粉刷,地面硬化等工作,软件资料较为齐全,环境一般,但没有发展党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已完成,经济收入主要为土地流转1.25万元、水面塘坝承包0.8万元(合计2.05万元)。队伍建设较好,有3名村级后备干部和4名入党积极分子等。
4、xx社区:村级活动场所已达标,相关工作室较为规范,制度标牌完善,软件资料较为齐全,环境较好,但没有发展党员。不是20xx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队伍建设较好,有3名村级后备干部和3名入党积极分子等。
5、龙集村:村级活动场所已达标,制度标牌一般,软件资料较为齐全,环境较好,发展1名党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已完成,经济收入主要为5口塘坝水面承包2.06万元。队伍建设较好,有3名村级后备干部和3名入党积极分子等。
6、泗洲庙村:村级活动场所主体工程完工,现正在进行室内装潢,制度标牌一般,环境一般,发展3名党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已完成,经济收入主要为3口塘坝水面承包费2.1万元。队伍建设较好,有3名村级后备干部和3名入党积极分子等。
7、大蒋村:村级活动场所20xx年度建设,现正在装潢,旧室制度标牌较好,软件资料较为齐全,环境较好,发展4名党员。不是20xx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队伍建设较好,有3名村级后备干部和4名入党积极分子等。
8、永宁社区:村级活动场所主体框架工程完工,正在进行墙体工程,地面硬化等工作,软件资料和旧村室环境一般,但没有发展党员。不是20xx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项目村。队伍建设较好,有3名村级后备干部和3名入党积极分子等。
各县(区)委组织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和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委组织部于20xx年1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长谭红杰多次强调,“要加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督查,强化促进措施,建立问责机制。”根据这一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目标管理部门把党建工作定期督查纳入全市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促使党建工作成为“书记第一工程”。
20xx年第一季度,市委组织部组建3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全市5个县(区)、经开区的21个乡镇、41个村(社区),对20xx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20xx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按照点面结合、分级进行、梳理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面上情况;采取现场查勘、入户走访、征集民意等方式,重点督查点上情况。
此次专项督查共涉及3个大类13个小类,内容既包括中央、省委、市委印发的一系列有关重要文件贯彻情况专项检查,又重点督查了已转入常态化开展的“走基层”“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等专项活动,发现、总结了通江县火炬镇党委“六全”模式抓党建、平昌县云台镇党委“三抓三提升”夯实基础等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
二、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
(一)开展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全市5个县(区)党委和经开区党工委均于2月底前,召开了县(区)委会或党工委会议,组织198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就抓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评议。恩阳区委采取“分散述评、集中述评、书面述评”“三结合”方式,组织25个乡镇(街道)、55个区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职。通江县委积极探索推行“核看述改”模式,通过现场核、流动看、集中述、承诺改,引领全县各级党组织赛党建,推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落实。督查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在深化落实党建述职评议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存在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大而化之等问题。
(二)贯彻《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县(区)党委都能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拟定或印发了具体实施意见。通江县委、南江县委分类确定了乡镇公务员岗位临时补贴补助标准,通江县拟把在乡镇机关的事业人员、工勤人员纳入补贴范畴,平昌县按照3万元/乡镇·年的标准补贴乡镇办好职工食堂。督查发现,部分县(区)仍未及时调增乡镇公业务费标准,巴州区按1.2万元/人·年、平昌县按1万元/人·年的标准执行;各地违规借用乡镇干部问题仍然突出,督查走访的巴州区花溪乡、曾口镇、三江镇等地均有多名乡镇干部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被区级部门长期借用。
(三)20xx年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均能按市委的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活动场所建设(具体情况见附表)。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自加压力,将新建活动场所三年任务努力提前到一年完成;南江县整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站点及农村公共服务场所建设资源;通江县将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用房与住宅小区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平昌县按照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新建场所要求,倒排工期扎实推进,目前已全面完成地基浇筑。督查发现,除南江县外,各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普遍较重,特别是平昌县、通江县、巴州区,无活动场所的行政村分别达109个、79个、36个,面积在90㎡以下的行政村185个、350个、58个;各地普遍存在上报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与督查情况不一致,存在瞒报、谎报、多报、误报、漏报等现象;平昌县、通江县的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资产闲置严重。
(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干部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基本上都能按要求兑现落实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结合实际探索解决离职村(社区)干部补助。南江县分别按照60元/届·月和40元/届·月的标准,按任职届数依次递增,分类解决“两委”主要负责人、文书(会计)离职补助。通江县拟按30元/届·月·人、平昌县拟按20元/届·月·人的标准,调增补助标准。部分县(区)仍按2.5万元/年·村的标准预算工作经费,没有及时将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提高到3万元/年。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单独预算给组织部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以外,县(区)均未将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部分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的工作报酬未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多数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仍未按要求由集体购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级党组织均能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开展整顿工作,20xx年确定的25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任务基本完成。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外,其余4个县(区)均未按要求倒排确定除村(社区)党组织以外的其他领域后进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或者整顿工作流于形式,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个别村级党组织整顿措施没有真正落实,造成后进的根本原因依然存在。如:恩阳区上八庙镇玉皇观村信访问题未及时化解、三汇镇长滩河村负债较重无力偿还;开展“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停留在表面,没有拿出真招、实招、硬招帮助解决问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
培训方案
未及时制定,轮训工作行动迟缓;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走形式,督查走访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多数不清楚省委、市委明确要求的具体流程。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将按照“一季度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一年一汇总考核”的方式,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在推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落实落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亟需改进完善的不足,总结交流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面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对重视不够、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二)建立问题整改进度台账。针对此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市委组织部将对照党建工作“三个责任”、对标“三个清单”,分县(区)建立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台账,严格实行跟踪管理,定期回访。各县(区)委组织部、经开区党工委要根据市委组织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情况反馈内容和通报情况,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市委组织部将在第二季度专项督查中开展“回头看”。
(三)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季度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县(区)委组织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整改工作牵头协调职能,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具体责任人职责,积极主动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推动建立党建工作倒逼问责机制。
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十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规范施工安全监督行为,提高施工安全监督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施工安全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建委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委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辖区内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以及本市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市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层级监督原则,加强对区县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与指导,组织有关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对跨区县的轨道交通、地铁和城市道路等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市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全市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第七条按照施工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区(县)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对工程参建单位的施工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防护进行监督抽查,组织本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1、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和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2、建设单位确认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的付款计划。
3、建设工程施工影响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社会人员安全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施工企业编制防护措施方案,送交建设单位确认的手续。
4、施工企业制定的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包括设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5、建设单位做出的不对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以及不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承诺。
对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在《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交付建设单位。在市建委办理监督备案手续的,由市建委及时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转发给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按照《 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管线施工防护和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京建施[2015]256号)的 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区(县)建委办理备案手续。
第九条安全监督备案后,安全监督机构应当确定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人,发给建设单位《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表jd-2),制定监督计划。监督计划应当包括:巡回监督组设置、监督依据、监督内容等。
重点工程项目除制定监督计划外,还应当制定专项监督方案。
第十条区(县)安全监督机构采取巡回监督抽查的方法,对施工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防护进行监督。
施工安全行为监督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参建各方履行法定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工程实体防护监督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抽查。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行为监督抽查重点包括:
1、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提供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管线及毗邻建(构)筑物的资料情况。
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情况。
3、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资格及履行职责情况。
4、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论证及审批情况。
5、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6、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7、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资料(验收表、安装资质、拆装方案等)及检测报告,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8、拆除工程的专项方案审批情况。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体防护监督抽查重点包括:
1、深基坑的边坡位移、沉降监测记录及超限部位的处理情况;监理单位对边坡支护施工过程检查验收情况。
2、高大脚手架(20米以上)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监理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情况;剪刀撑的搭设、高大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接、模板支撑体系最顶端自由高度等是否符合专项方案的要求。
3、塔式起重机的基础情况;施工升降机笼门机电联锁装置、上限位开关设置、电动吊篮屋面机构的安装、独立保险绳的设置、物料提升机的停靠装置等安全装置的情况。
4、临时用电的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实行分级配电、逐级保护、高压线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等,以及其他机电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情况。
5、“三宝”、“四口”安全防护情况。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5、依法对违法违规和违反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安全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章安全监督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监督的工程项目建立施工安全监督档案。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监督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表jd-1)及相关资料;
2、《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表jd-2);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表jd-3);
6、事故报告、鉴定与检测报告等;
8、安全监督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照片、音像及其它资料。
第十六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及时收集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表jd-3)。人员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变更后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抽查时,应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jd-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表jd-5),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表jd-6),责令立即停工,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根据要求整改后,应向安全监督机构上报责任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整改报告。
第十八条总承包单位向安全监督机构报送由总承包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jd-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表》(表jd-8)。
第十九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工作的监督,收集由施工单位填写并经监理单位核查签字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表jd-9)。
第二十条监督档案应装订整齐,监督档案的纸张规格应统一采用a4幅(297mm*210mm)尺寸,大于a4幅尺寸的文件,应按图纸折叠方法折叠成a4幅尺寸。
第二十一条监督档案应由安全监督机构统一保管,一般工程竣工后保存1年。需要借出时,应办理相应手续。到期需要销毁的,应经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二条用复印件作为存档资料时,均应加盖责任单位公章。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计算机信息输入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审批程序,确保数据输入的及时、准确。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负责人、监督人员在监督工作中必须做到:熟练掌握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做到仪容整齐,语言和举止文明,尊重管理相对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监督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在安全监管监察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规范专家组成员的遴选和管理,保障专家组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专家组成员的资格认定、入选、聘用及专家组运行和管理活动。
(一)根据年度档案工作安排,针对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对策和建议,开展或参与相关工作调研和课题研究。
(二)参与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
(三)参与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检查,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建议。
(四)参与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宣传培训工作及业务研讨交流活动。
(五)参与档案信息化项目建设研究和咨询工作。
(六)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专家组成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本职工作,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严谨、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熟悉档案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档案工作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三)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地参加专家组工作和活动,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四)具有 5 年以上档案、网络安全、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经历,对文档一体化建设有较深入的研究。
(五)原则上应具有档案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背景,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 10 年以上档案相关工作经历,且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有较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中级。
(一)推荐。由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进行推荐(见附表)。
(二)审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对推荐人员的资格条件、专业结构、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确定专家组成员名单。
(三)公示。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网站公示专家组成员名单及个人信息资料,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四)聘任。专家组成员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颁发聘任证书。任期届满,自动离任。
第六条 专家组成员因健康、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专家组工作职责的,由本人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退出专家组。
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履行专家组工作义务,或个人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备案。
连续两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家组工作和活动的,视为自动离任。
对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或不遵守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予以解聘。
第七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家组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和档案工作检查。专家接到通知后,应根据具体工作分配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第八条 专家组开展调研工作或执行档案工作检查任务,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第九条 专家组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的国家秘密及敏感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条 未经委托,专家组成员不得以专家组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专家组成员资格,并视具体情况,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专家组工作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负责组织管理,日常事务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监督指导部承办。
第十二条 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专家组的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专家组工作所需经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年度业务专项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