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朝花夕拾有感(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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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朝花夕拾有感篇一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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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朝花夕拾有感篇二
童年,是令人向往的时光,很多人都在感叹自己时间的流逝,希望能回到那时候。《朝花夕拾》的作者鲁迅也在感叹自己的童年,有开心,也有不好的记忆。
鲁迅一生十分颠簸,出生时是少爷的身份,但是到13岁的时候,祖父抓进大牢,父亲生一场大病,躺在床上起不来了,鲁迅只能离开了家乡,出去留学。在小时候,他认识了闰土、在百草园里尽情地玩耍、长妈妈送他一本《山海经》。出去留学后,遇见了要求十分严格的藤野先生,碰见了自己的老朋友范爱农等等,描绘了自己年轻力壮的时候。
鲁迅,在人们被描述为批判社会的文学家、革命家等等,但在这本小说里,描绘了鲁迅对童年的向往,我读《藤野先生》的时候,仿佛自己是鲁迅,而藤野先生站在我的面前,正在严肃地教导我。我读到《长妈妈与山海经》的时候,仿佛自己拿到了长妈妈送我的书,心里是十分的开心,为长妈妈称赞。我又看到了鲁迅在百草园里的无限乐趣,让我看到后,仿佛找回了自己的童年,找回了天真无暇的自己,难怪鲁迅会受到那么多人的称赞啊!
鲁迅,真的是大师中的大师啊!
读朝花夕拾有感篇三
《朝花夕拾》这一书是鲁迅先生对童年的回忆。这本书生动的描绘了童年的趣事,把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而且文章运用精彩的故事来描绘童年的色彩。
这本书的第一篇就是《狗.猫.老鼠》。鲁迅小时候养了一只隐鼠,得知它的死跟猫有关,就开始主动攻击猫,对它们恨之入骨,见一回就痛打一回,后来得知不是猫的错的时候,又对其很后悔,但又有一只猫伤害了兔子,对此,又很愤怒,对猫又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他把对猫的憎恨嫁接到自己身上,认为其实猫也很可怜,能够换位思考。
其实,对照看自己的童年,可能比鲁迅更幼稚,更不善于思考,更不可能容下别人,想着他人,只会对自己的东西较之爱护,对自己讨厌的东西视而不见,并且,现在的父母都不怎么样理解自己的孩子,聆听不到他们的心声,特别是城镇里的孩子,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空间,比这孩子上什么补习班,去参加“奥数”,童年是很美妙的,但是这些不经意的行为,却剥夺了孩子一生的快乐时光,这样的孩子的到的只是痛苦,不是快乐,如像鲁迅那样的童年多好,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而是真正的天真无邪,尽情的享受自己的人生,不像现在的孩子,像一只关在笼中的鸟,根本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想飞的欲望虽高,却奈何不了,自己喜欢的动物不能养,从小就缺少了爱的情感。
鲁迅小时候,有一个保姆,被称之为“长妈妈”或“啊长”,鲁迅对她刚开始很厌恶,她总是切切察察,睡相也不好,呈一个“大”字形。随后,“长妈妈”又教给鲁迅一些道理或习俗,鲁迅对她的态度开始发声转表,鲁迅是一个极爱读书的人,当他听说一些很离谱的事时,他对这些书竟是万般的钟爱,虽算不上茶饭不思,但内心很急切。“长妈妈”出乎意料地买了四本书给他,从此,鲁迅觉得“长妈妈”很可敬,似乎有着很大的神力。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有一家人,母亲去世了,父亲娶了继母,继母对女儿很好,之后,继母生了个儿子,随后,父亲也逝世了,从此,继母对女儿很严厉、苛刻,女儿很憎恨她,女儿大了,考取了自己理想的大学,以后也没回过家。有一天,他看见了那个儿子,问起家里的情况,继母也不在了,他拿了一本日记给女孩,上面写道:“我之所以对她那么严厉,是因为我怕放松了她,我的心也很痛啊……”女儿落下了悔恨的泪,但是,一切都晚了,我们要理解身边的人。
就拿我来说吧,爸爸在外打工,只能接电话寻思,每次说的,重重复复就是那几句话,随然唠叨,但也是出于他的爱呀,我们要懂得他们的心啊!
童年的多姿生活,掌握在我们心中,学会享受,才是人生的一种捷径。
读朝花夕拾有感篇四
阅读序言,我知道了《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作品,讲述的是鲁迅小时候的学习与生活经历,一共有十篇散文:《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等。其中我最喜欢《阿长与山诲经》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阿长与山海经》进述鲁迅家里的保姆——长妈妈,以及长妈妈带来的那本《山海经》。文中的鲁迅在远房叔祖家看过《山海经》后,对书中的怪物很感兴趣,便渴望拥有一本《山海经》,却又买不到书,一坐下就念念不忘《山海经》中的神物。忽然有一天长妈妈带回来了一本《山海经》,鲁迅开心得不得了,把之前对长妈妈的种种不好全忘了。多么可爱的小孩!得到一本书就能让他记住一辈子,即使那时候很难买到的书质量很差:纸张很黄,图像也很坏,甚至于几乎全用直线凑合,连动物的眼睛也都是长方形的。但那是他最为心爱的书。哪怕是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他如饥似渴地读书,以读书为乐趣,之后还收集更多的书,这一点就值得我们现在的学生学习。
现在国家和老师都提倡读课外书,家长都支持买课外书,书的质量比那时好得不知多少倍。可是有些同学仍然不喜欢读课外书,甚至不读书、玩电游。也许是因为在鲁迅少年时代,书是“以稀为贵”吧,他才特别珍惜。
而我身边有些同学的做法实在让我看不入眼:有认为读书没有什么乐趣的,有认为玩电子产品是一种“时尚”的,有认为读书已经过时的,甚至还有人因为玩电游而成绩一落千丈的。其实,读书没有过时,也永远不会过时。因为读书是我们了解社会、了解历史、了解科学的途径,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课外知识,提升领悟能力,培养优秀品德,也是学习活动中的好伙伴,我们可以博览群书、增加学识,不断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讲述了鲁迅小时候常去百草园的乐事和三味书屋的学习生活。鲁迅刚离开百草园时,他认为三味书屋无味,在里边上课很无聊,但他后来却认为那儿也有乐趣。比如说可以折腊梅、寻蝉兑、喂妈蚁,描绣像,都是他喜欢做的事情,也对三味书屋产生了一种情感。我发现现在有个别同学,有不想读书的表现,也有不喜欢学校和老师的现象。想想当时的鲁迅时代,书塾比现在的学校简陋多了,学习古书更加枯燥,老师更加严厉。鲁迅还能在那样的环境中发现乐趣,我们为什么不能?在生活学习中找乐趣,才是我们积极努力的方向。
时代在进步,生活在改变,我们对学习生活的态度不应该变。正确对待改变,像鲁迅一样,乐观对待学习与生活,才能改变生活、改变自己。
读朝花夕拾有感篇五
不知道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
难怪鲁迅先生爱骂“狗”,这“骂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
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酸。
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
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
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
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
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中国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
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
鲁迅的本色。
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
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
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
泪水的味道。
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
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
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
但或多或少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而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
在这本书中他的真情流露比其它任意一本书都要多。
他的童年并不很快乐,他做的很多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
这使他感到难过,但乐观的他没有认为这是人生的黑暗,而是把那些长辈的不认同化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
他告诉我们,要珍惜童年,更应及时把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
同时也给那些喜欢批评孩子,不理解孩子的家长敲响了警钟。
所幸我的家长是理解我的,但我的一些同学就不那么幸运了,曾有一位小学同学因一次考试发挥失常而被父母限定每天休息时间,其余时间全得用来做作业他她的童年可真是“不幸”啊!
但是童年毕竟是美好的。
从作者对百草园那一串充满诗情画意的描述中,我似乎随着他的心情愉快的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的,碧绿的,生机勃勃的院子里,体验一个孩子与大自然相处的无忧无虑。
即使去了学堂,有一位古板的老师,读一些难懂的语句,也压抑不了孩子们折梅,寻蝉蜕的天真。
作者的童年乐趣中,还包括画画和看戏到来的渴望和满足。
我真的很羡慕作者有这样丰富多彩的童年,能有说不完的话,还有闰土那样一位好伙伴。
他那时雪地捕鸟的乐趣是我们这些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无法感受到的。
文中的一切对于我都是那样的新鲜,鲜活,充满吸引力。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令人回味,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
读朝花夕拾有感篇六
拿起从未看过一眼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他幼年的事。幼年的事到了晚年再去回忆,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去取,虽然失去了盛开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德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在学《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老师便告诉我们《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记述他童年生活片段的几篇文章。
在《阿长和山海经》中记叙了作者与儿时的保姆——长妈妈相处的几件事,文字虽然不是很多,却表达出了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怀念和祝愿之情。文中的长妈妈虽然没有文化,也很粗俗,好事,但她心地善良,对生活有着美好希望,坚强,也很热心。
《父亲的病》中写了两个江湖庸医为父亲治病却是只为了索取钱财,最后却耽误了救治父亲的最佳时期,最后导致父亲死亡!作者从中揭示了这些人为了钱财草菅人命,故弄玄虚,真是令人愤恨。
把这本书看完,我觉得旧社会真是黑暗!在这本书中,有大多数都在 批评旧社会的不与黑暗,比如《琐记》中就描写了一位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人,她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去变卖,让孩子们做坏事、、、、鲁迅表面是在赞扬她,实际却是在鄙视衍太太,还有《二十四孝图》、《狗猫鼠》、《五猖会》、《无常》也都是在从各方面抨击这个旧社会。
我所庆幸的是,我并没有出生在这个黑暗的旧社会,二十载一个平安快的的地方健康的生活。
读朝花夕拾有感篇七
《朝花夕拾》讲述了鲁迅的很多童年往事和故乡记忆,包括一个风筝的故事。一只小小的风筝,在很多人看来只是一个小孩子的玩具;但对鲁迅来说,却是童年时代留下的沉重记忆。
鲁迅曾经非常厌恶风筝。在他的眼中,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具,一见到远处的风筝,便感到一种惊异和悲哀。但他幼弱的弟弟却很喜欢风筝,即使是看着空中飞行的风筝,也会感到满足、喜悦。虽然来自同一个大家庭,他们对风筝的看法却截然不同。
但人的想法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成年以后的鲁迅,偶然看见“那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句话,童年的回忆再次涌上心头:弟弟未完成的风筝、一对被自己踩扁的风轮、弟弟绝望的眼神……那天的情形再一次清晰起来。虽然当时鲁迅为自己毁坏风筝的“胜利”而骄傲,但现在他的心情却沉重起来。他为自己童年时鲁莽粗暴的行为而后悔,希望能得到弟弟的原谅和宽恕。
任何事情,只要你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及时反省,一定不会太晚。多年以后,鲁迅在和弟弟会面时讲述了这件往事,他热切希望弟弟能够宽宥自己。不料,人到中年的弟弟却早已忘记了此事。鲁迅的心情依然沉重着,我认为他不只是为自己当年的过失而懊悔不已,更是为当时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黑暗社会和麻木不仁的普劳大众而痛心疾首,这是一种更深沉的悲哀和觉醒。
再翻开《朝花夕拾》,我分明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鲁迅。以前,我曾经以为“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是高不可攀的伟人。他弃医从文,以笔代伐,成为坚定的民主战士和文化战线上的民族英雄;他忧国忧民,口诛笔伐,揭露社会的黑暗,抨击现实的不公,做着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通过阅读《朝花夕拾》中的一个个小故事,我却对鲁迅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和更多的情感共鸣。
其实,鲁迅也和常人一样,满怀温情,充满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多年前的一件小事,就连当事人弟弟都忘记了,他却印象深刻,常常责备自己,饱受良心的谴责。原来,伟人不一定只在乎做大事,只有在小事上同样用心,真诚关怀身边的每一个人,力求处事的公正和道德的完美,才能真正称其为“大写的人”。
读朝花夕拾有感篇八
当我一口气读完鲁迅的《朝花夕拾》后,我不禁拍案叫绝。在文中,鲁迅把长妈妈淳朴善良、辛亥革命失败后范爱农的苦闷和放浪等等写得鲜明动人,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鲁迅先生是以回忆的方式写出了这本书,大多用了凝练的笔法摘取那些深藏在记忆里的生活片段加以描述,选择具有象征意义的情节和细节描写了人物的神情、心态。
本书由一篇篇小故事组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全书的开篇之作《狗·猫·鼠》。本文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嘲讽当时社会上无中生有的那些言论,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女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让人拍案叫绝,又暗喻当时北洋政府的执政者是跳梁的老鼠,对国家有损无益,体现出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全文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细致的细节描写,显示出隐鼠的柔弱和敌人的残暴,让我们流连其中。
还有一篇也让我惊叹不已,《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运用精彩的写景文字,把百草园里的景物描写得自然逼真,让我读起来如身临其境,怡然自得。作者用承上启下的过渡段自然地引出下文,欲扬先抑,把雪的无味作为陪衬,又写出雪的乐趣,接下来一系列动词的运用准确地写出了草地捕鸟的全过程。鲁迅先生用一件小事结束了文章,以精心雕琢的语言描写百草园读来清新自然。
这里的每个故事都是有内在意义的。长妈妈的亲切和蔼、封建考道的残酷、戏曲对作者的吸引力、由“无常”反衬出的黑暗现实、“名医”的冷漠无情、求学的线索以及学堂的弊端、清朝留学生的丑态和藤野先生一丝不苟的治学精神。范爱农的个性特点和当时反动统治阶级宣扬的孔孟之道,实行惠民政策的罪行。
愿人们改变社会现状,发奋图强生活,不做无为的“行尸走肉”。
这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它勾勒了一幅幅令人触目惊心的封建社会画面,理性的批判了封建社会的种种不合理制度。回忆起孩童时代发生的往事,把内心深处的情感蕴含在文章中,以浓厚的时代气息来警示社会、讽刺当时的黑暗社会。其中有一篇《父亲的病》,更是让我回味无穷、不禁拍手叫好。
这篇文章对“名医”进行了细致的勾勒,于是,在我们面前便出现了一位唯利是图、贪图利益,没有尽到自己职责的虚伪的“名医”,他看病时极为不耐烦,待人冷漠无情,病人不适时,还百般推卸责任,致使作者到最末尾时发出了“觉得却是我对于父亲的最大错误”的感慨。
是呀!那个时代的人们,心灵都被黑暗所笼罩,他们贪得无厌,为利益蒙蔽了双眼,不择手段,使很多人都深受其害,鲁迅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个,在父亲临死前,作者眼睁睁看着亲人受到煎熬,却无能为力,使得作者加深了对庸医的憎恨,同时也加深了对黑暗社会不公的怨恨。
再看看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吧!现实社会中,种种的阴暗面层出不穷。大到一项工程被商家偷工减料,谋取暴利;小到学生写作业不认真,丢三落四,自欺欺人。我们一定会因为作业写不好,却不放在心上,对父母、老师的批评不屑一顾吧?这些事情,如果任其发展,那终会酿成大错。如果每个孩子都这样做,那20xx年以后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呢?20xx年以后呢?那与以前的封建社会又有什么区别呢?所以说,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要绝对的认真与负责,干一件事情,就不要满脑子的想着偷工减料,那样最后只有自食其果,悔之晚矣!
在读《朝花夕拾》的时候,紧紧的跟随作者,重新的回味着那黑暗旧社会的点点滴滴。我们要庆幸自己生活在新社会,生长在红旗下,所以我们更应该以我做起,抛下自己的种种不良行为,共同建设我们的国家,让明天更加美好。
读朝花夕拾有感篇九
《朝花夕拾》,顾名思义,是指早上的花虽然已凋谢,但在黄昏时仍然拾起来。本书记录了鲁迅回顾少时的故事,并借这些故事,间接讽刺当代社会的黑暗。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说实话,读完全书,我有一种莫明其妙的感觉,因为我读完后,都不知道,它到底想说什么。但是,里面有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我是能读懂的,因为它是我们的一篇课文,老师也和我们探讨了,鲁迅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再把这种思想代入全文,似乎又能理解一点了。
于是,我怀着这样的心情,重新领略的一下这本书,并在写下这篇读后感之前,又百度了一下这本书的写作背景: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鲁迅写了《纪念刘和珍君》等文,愤怒声讨反动政府的无耻行径,遭到反动政府的迫害,不得不过起颠沛流离的生活。他曾先后避居山本医院、德国医院等处。尽管生活艰苦,还写了不少的
散文
诗,它们后来与鲁迅在惨案发生之前写作的《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收入了散文集《朝花夕拾》。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时而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交配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