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土保持总结报告(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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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总结报告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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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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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路直向
1、环境、水土保护的目标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确因施工需要影响的环境,采取恢复、治理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线路施工完成时既符合设计、发包人项目部的要求,又满足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的要求。
具体目标:
a、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保护野生动物。b、保护好文物和化石。c、做到工完、场清、料清。d、控制其它环境因素。
工程业主 监理公司
项目经理部 组长:
单位本部 各职能部门
副组长:
各施工队队长和职工
3、影响环境、水土因素分析
本工程局部地段地表植被和森林保护较好,但线路施工中的土石
方开挖、余土处理、材料运输、线路通道砍伐等工作会对自然环境带来一定影响,根据以往工程的施工经验及线路调查时了解到的本工程自然环境特点,经项目部预测可能会造成如下环保水保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
3.1 山高、坡陡的塔位,基坑余土堆放,可能造成土、石方下滑,将掩埋山坡植被和损毁部份树木。
3.2 雨后堆放在塔基周围的土、石方,无保护措施时,可能被雨水冲走,造成环境污染、水土流失。
3.4 修筑人力运输道路,也将造成局部植被破坏和损毁树木。3.5 施工作业场地,因材料堆放及施工人员踩压造成植被破坏。3.6 组塔拉线与放线锚线地锚坑的开挖,将破坏植被。3.7 通道砍伐及张力场布臵对树木、植被的破坏。
4、环境及水土保护措施 4.1 环境及水土保护制度
4.1.1 项目部设专人负责环保水保的日常管理、检查工作,同时请地方政府分管部门的人员指导。
4.1.2 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规,教育职工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遵守环保法规、设计文件和合作文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4.1.3 项目部环保监察员,随时、随机进行监督、检查,违反规定的施工队,要按规定处罚并督促进行纠正、整改。
4.1.4 项目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施工作业符合环保措施和有关法规的要求。
4.1.5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钱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应被视为国家的绝对财产,施工方应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防止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在监理工程师和相关部门的指令下处理这些物品。
4.1.6 在业主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项目经理部将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哪部分工地上将施工的所有设备、多余的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满意。
4.1.7根据我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我司项目部及所有工作人员饮食用水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要求。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施工活动造成影响。4.1.8 保持办公和生活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位臵堆放或处理。
4.1.9 在高尘区和高噪音区工作的作业人员配备个人防尘降噪措施。
4.1.10重视疫病的传染,工作人员进场前进行常规体检,并每年进行一次,并注射传染病疫苗。(详见附件《工程建设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4.2 土石方开挖的环保、水保措施
4.2.1 尽量减少塔位的降基量,减少植被的破坏。基础坑挖出的土应堆放在规定位臵,回填后多余的土应堆在凹陷处并夯实。严禁向塔位及接地沟的坡下方随意弃土,并不准将弃土堆于农田内。(详见:弃土处理措施)
4.2.2 为了保护环境和保护基础的稳定,在山坡地带可将弃土装入编织袋有序分层地叠放于基坑坡下侧,避免弃土被雨水冲刷流失。石坑爆破应尽量减少,并使用松动爆破法或小炮,避免土石飞溅及噪声影响周围环境。为了保护边坡的稳定,施工完毕后,作好自然地形、植被的恢复工作。
4.2.3 修建或拓宽临时运输道路的土石方应填于一侧并夯实,不得任其流失。
4.2.4 现场施工临时设臵的土坎、水沟、孔洞等必须按原地形地貌进行填埋、夯实,使其恢复原貌并进行植被恢复。
4.2.5 基坑回填应按规范要求分层夯实,并留足够的防沉层。铁塔立好后,塔脚处不应留积水小坑。对埋入地下的塔脚部分应将塔腿作二次防护处理(指塔腿主材埋人土内部分涂刷沥青等)再进行回填,恢复原地形斜坡并进行植被恢复。
4.2.6 凡能开挖成型的基础,均应采用以坑壁代替基础底模板方式开挖,尽可能减少开挖量。
形自然排水系统,排水沟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4.3.1 堆放材料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理布臵方案,力求占地最少,搬运距离最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最小。
4.3.2 砂石料以及开挖土石方的堆放要合理,尽可能采用蓬布铺垫,便于清理和保护植被。特别是在农田中堆放砂石料时,必须使用编织袋或塑料布在地面衬垫,避免砂石撒落在田内,避免影响土地复耕、生态环境。
4.3.3 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尽尽场地清”。对现场剩余的砂石料应运至其他桩号使用,或者与土掺合后回填至坑内。对剩余的水泥必须运回材料站。
本工程部分塔位位于斜坡,山下有公路,弃土的处理是该工程施工期间影响环保的一个关键。
4.4.1 弃土处理目标
施工弃土处理与施工主体同步一致,做到“工完场清”,余土不能随坡滑落。
4.4.2 弃土处理原则
严格按设计图纸及业主要求处理,对现场特殊情况汇同业主、设计、监理研究后做具体处理。
4.4.3 弃土处理方案
4.4.3.1 由项目经理主管本工程施工弃土处理,项目工程部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弃土管理工作。各施工负责人要把施工弃土妥善处理与主体施工放在同等重要位臵上来抓,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4.4.3.2 弃土堆、弃料场选择
a、对设计未作弃土方案的,在塔基附近选择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地方集中堆放。
b、对设计要求外运处理的,选择离塔位较近的荒地作堆、弃料场,推、弃料场容积应大于堆、弃料方量;对弃土外运堆放有困难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工代、监理协商就地修筑保坎堆放。
4.4.3.3 弃土的堆放
a、优先使用堆放条件好,运距近的堆弃料场,当运输路线从高处进入堆弃料场时,宜直接倾卸逐渐堆放;当运输路线从低处或横向进入堆弃料场时,宜分层堆放逐层升高。
b、对弃土外运堆放困难或个别隐患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修筑保坎堆放或其它堆放方式。
c、对表面现覆盖有植被生存的土应单独放臵,在回填时将其覆盖在基坑表面。
4.4.4 弃土处理注意事项
4.4.4.1 路边上的基础开挖弃土绝不允许就地倾倒,不能堆放在路基上影响通行。
不可等施工结束后再转运。
4.4.4.3平地塔位多余土,绝不允许就地倾倒,应搬运至附近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地方堆放。
4.4.4.4 原状掏挖基础,弃土应边挖边运,不可施工结束后再转运。
4.4.4.5 对绿化区的弃土不允许堆放在绿化区内,影响该区环保。
4.4.4.6 弃土外运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运输道路两旁的林木及农作物,不可损坏,也不允许乱开辟运输道路。
4.4.4.7 施工结束后,做好基面平整,并尽量恢复塔基地表植被。
4.5 运输及其他的环保、水保措施
4.5.1 在林区的工地小运输,只准拓宽原有人行通道,不许修建新的道路,以尽量避免砍伐林木。施工结束,应及时恢复施工中损坏的道路、桥梁及其它公用设施和地表,做好现场废料清理的植被绿化工作。
4.5.2 在林区或草地施工应注意防火,不准乱丢烟头(烟头应带回住地),尽量不用明火, 工作时划定工作范围,由专人负责监督,人员离场时,不得留有明火和暗火。
4.5.3 搞好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森林植被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文化古迹、文化保护等工作。在施工中若遇到文物古迹、古建筑、古树、奇树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业主和有关部门,确定是否保留。
4.5.4 在施工现场留宿人员, 不得乱扔废弃物, 不应随地大小便,不应有大的喧闹,搞好环境卫生,以保护环境的卫生和安静。
4.5.5 地面组装及地锚敷设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4.5.6 选择牵引场尽可能避开树木及植被茂盛处。
4.5.7 工程施工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施工作业符合环保措施和有关法规的要求,完工后必须经过当地政府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4.5.8 组塔采用内拉线悬浮抱杆,减少拉线地锚坑的开挖对植被的破坏。
4.5.10 各塔位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包装物不得余留在现场,恢复原来的生态环境。
4.5.11 对位于陡坡地形、非居民区的塔位,接地沟开挖可不形成封闭环形沿等高线走线,避免沿垂直方向开挖接地沟形成冲沟危及塔位边坡的安全。
水土保持总结报告篇二
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唯一途径,水利行业也不例外。水土保持在水利中的积极作用。下文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协调机制。
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下一级人民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组织一次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土流失的分布、类型、面积、危害、变化趋势以及防治等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告调查结果,公告前应当将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
(三)连片面积较大、植被覆盖良好的岩溶区和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
(四)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对区域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或者人类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生态较为脆弱或者敏感的其他区域。
(一)石漠化岩溶区;
(二)坡耕地和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等分布区;
(三)花岗岩崩岗区;
(四)崩塌、滑坡危险区;
(五)泥石流易发区;
(六)水土流失严重,造成生态环境恶化、水旱灾害严重的其他区域。
第七条 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开发、水利水电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统筹规划取土、挖砂、采石地点,规范取土、挖砂、采石等行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第九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种植者科学选择树种、种植方式和抚育措施,合理确定规模,采取修建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等高水平条带、边坡种草、梯地、水平台地或者横垄种植法等水土保持措施,尽量保留原有植被,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第十条 在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修建水平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
在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的坡地上整地造林和种植农作物,应当因地制宜,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台地、鱼鳞坑,竹节水平沟和等高水平条带等水土保持措施。
在原有植被条件好、水土流失轻微的五度以上的坡地上整地造林,应当尽量保留原有植被,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第十一条 在山区、丘陵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生产建设单位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十二条 生产建设单位在生产建设活动中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治理,并承担发生的治理费用。
在山区、丘陵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扰动地表、损坏地貌植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第十三条 生产建设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应当采取截排水沟、沉沙池、拦挡、苫盖、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对连续堆放期超过一年的,应当分期分块采用植被或者复耕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科学规划水土保持监测站布局,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对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
第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每五年对水土流失事项进行公告。
对特定区域、对象的监测,可以适时发布公告。
(二)单位取土、挖砂或者采石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的罚款,十立方米以上五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十立方米以上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有4个特点:
一是其科学性,涉及多学科,如土壤、地质、林业、农业、水利、法律等。
二是其地域性,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利用、社会状况及水土流失现状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
三是其综合性,涉及财政、计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经贸、司法、公安等诸多部门,需要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的支持,才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四是其群众性,必须依靠广大群众,动员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
水土保持总结报告篇三
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要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充实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参加监督执法培训和考核;改善现有办公场所条件,在20xx年前配齐与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全站仪、录音设备、gps等办公设备,在监督执法时由县水务部门保障用车;建立健全稳定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渠道,保证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数据库和标准规范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验收及案件查处等相关档案资料,达到查阅方便,统计准确,操作规范的要求。
1、方案审批规范。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批复、送达等工作,坚决杜绝逾期审批、越权审批、“人情”审批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2、监督检查规范。县水务部门每年至少对本级及上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2次以上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要给予批评、通报和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理。
3、设施验收规范。实行水土保持验收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标准进行验收,做到档案齐全、程序规范,杜绝逾期验收、越权验收和故意刁难建设单位等现象。
4、规费征收使用规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程序、标准、方式和使用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擅自降低标准或超标准征收现象;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勘测、规划、宣传、培训、差旅补助、奖励和监测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的购置、维修。除生产建设单位无力治理的,不得违规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
5、案件查处规范。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做到依据充分,执法身份、取证方式和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文书规范。
1、督查制度。对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随时发现、随时检查、随时处理;深入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建立并落实好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的督办制度;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随时接受县人大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报告制度。对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上报事项,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对于重大水土流失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立方米以上),县水务部门要在事件发生1周内正式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特殊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0立方米以上)随时报告。
3、管理制度。县水务部门设立水土保持专业技术评审小组,对从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设施验收、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撑服务的工作人员制定规范化工作制度和廉政制度。实行严格的“进出”考核制度,依法约束执法人员行为,保证执法队伍纯洁。
4、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示、公告制度,公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等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内容和结果,公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和其它重要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邮箱,规范举报的记录、接收、处理、协调、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从20xx年到20xx年5月,分四个阶段,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一是启动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2、全面启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培训阶段(20xx年1月—6月)
2、对照本次能力建设标准,完善配套规章体系,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明确监督管理规范化要求,健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2、定期召开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汇报会,落实能力建设各项目标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搞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四是总结阶段(20xx年9月—20xx年5月)
2、20xx年1月—5月,按照省水利厅的验收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迎接上级抽查复验。同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总结报告,对事迹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报省、市表彰。
经费保障。多方争取,安排经费,可从征收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加大宣传。加大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的宣传,及时报道重大事件、先进做法和经验,营造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激励措施。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积极宣传先进事迹,促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高。
水土保持总结报告篇四
有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实施过程情况简介。
1.主体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有关设计文件批复、调整过程。
2.水土保持方案报批过程,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时限、投资概算,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防治措施设计落实、调整情况。
1.组织领导。包括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及具体管理机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规章制度。有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的各类规章、制度、办法。
3.监督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监督情况。
4.建设过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招标投标过程,合同及其执行情况,施工材料采购及供应。
5.建设监理。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制度、机构、人员、检测方法,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情况。
6、工程投资。包括批准的水土保持投资概算,资金到位时间,年度安排,概算调整情况,经费支出。
7、完成主要工程。包括治理措施类型及数量变更情况,实际完成水土保持工程、植物、临时防护工程等的类型、数量,与设计工程量增减情况及原因分析。
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的主要经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管理运行的建议。
水土保持工程移交、使用,管理维修养护责任、办法。运行期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1.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批复文件。
3.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文件。
4.投资到位及使用情况说明。
5.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意见。
6.主体工程总平面图。
水土保持总结报告篇五
有关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说明。
1.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实际发生的责任范围对比,调整变化的原因。
2.扰动土地的治理面积、治理率。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在设计报告中的设计要点,重大设计变更。
1.工程量及进度。各项防治工程完成的数量、实施时间,与批准的方案实施时间、工程量比较,并分析其原因。
2.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事故及其处理。
3.工程建设大事。包括有关批文,较大的设计变更,有关合同协议,重要会议等。
4.价款结算。批准的工程量及其投资,施工合同价与实际结算价对比,分析增减的原因。
1.项目划分。水土保持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情况。
2.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
3.质量评定。初步验收确定的各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对整体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
1.工程运行情况。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建成运行后,其安全稳定性、暴雨后的完好情况,工程维修、植物补植情况。
2.工程效益
(1)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试运行期间控制水土流失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及治理程度,项目区水土流失强度变化值。废弃土、石、渣的拦挡量、拦渣率,各类开挖面、拆除后的施工营地的平整、护砌量,植被恢复数量。
(2)植被变化。建设前、施工期间、竣工后林草植被面积,植被恢复指数。
(3)土地整治及生产条件恢复。土地整治率,施工临时占用耕地的恢复数量,土地生产力恢复能力。
(4)水土流失监测。根据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提出施工期间、工程运行后水土流失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对水系、下游河道径流泥沙影响,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变化。
(5)综合评价。主体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的实际影响范围、程度、时间,水土保持工程的控制效果,防治成效。
1.工程竣工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资料
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合同、验收报告
4.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7.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影像资料
水土保持总结报告篇六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以农村“生产发展、村容整洁”为切入点,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以改善农村水土流失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着力点,做到水土流失治理与水源和水环境保护、农业集约化生产、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使小流域达到景观优美、自然和谐、卫生清洁、人居舒适,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地方和农民投入为主,国家适当补助;坚持水土保持与环境治理和新农村建设、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水利水土保持措施与其它措施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坚持示范引导、政策扶持的方法,用好“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的机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发展和完善。工程建设应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基础,全面做好流域治理、生态修复、水系整治和人居环境改善,建立面源污染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等管理制度,加强相关监测评价等。
1、小流域治理工程。结合当地实际,实施坡耕地改造,修建水窖、水塘和坡面灌排水系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营造水土保持林草,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入库(河)生物缓冲带。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减少土壤侵蚀,发挥梯地、林草植被等水土保持设施控制和降解面源污染的作用。
2、生态修复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封山禁牧、封育保护,加强林草植被保护,防止人为破坏。要充分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保护水资源。
3、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编制河道整治规划,采取清淤、护岸、筑堰和绿化等措施,对小流域内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封河育草,维系河流良好生态系统。禁止河道采沙,加强河道管理及其维护。防止污水和垃圾进入河道,确保河道清洁和优美环境。
4、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搞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实现生活垃圾集中管理、生态污水初步处理后排放。人畜禽粪便应因地制宜推广沼气池等实用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居民比较集中和有条件的地区,生活污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5、生态农业建设工程。推广绿色、无公害技术,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广施用有机肥料,采用生物方法以及易降解、低残留的农药防治病虫害,控制和减少农业污染。
6、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在河道周边设置植物缓冲带,种植或抚育具有吸收有机污染物能力的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在河道和水库水位变化的水陆交错带建设人工湿地,种植适水树种和草本植物,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7、水土流失和水环境监测。建立水土流失和水质指标动态变化监测点,对土壤侵蚀模数、土壤侵蚀量、入河(库)泥沙量,以及总磷(tp)、总氮(tn)、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耗氧量(cod)等指标进行监测。
在试点小流域内,制定封山禁牧、封育保护政策和乡规民约,建立水源管理和保护制度,保护林草植被,促进生态自我修复。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生态移民和并村;制定化肥、农药使用推荐种类目录,明确其合理用量及使用方法;严格对生活垃圾、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排放的控制管理。加强流域内集体和私人企业、饮食服务等行业排污的管理;监督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控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积极组织开展文明新农村建设活动等。
工程实施期3年,20xx-20xx年。
中安排。中央投资主要用于水利水保工程、封育管护、宣传、监测等。没有国家重点工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筹解决。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同时创新投入机制,依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等多渠道解决投入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由水利部统一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入选工程、实施方案和组织竣工验收工作。流域机构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各省(区、市)水利部门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和下达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并于每年2月底向水利部上报上年度总结报告。县级水利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编制试点工程建设实施工作,建立工程管理制度、落实项目责任、明确任务,开展试点工程建设及相关监测工作等。
试点工程实施完成后,各县进行自验,全面总结。自验结束后向所在省(区、市)上报自查验收报告。各省(区、市)组织初验,向水利部上报初验报告。水利部组织流域机构和有关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报告。
水土保持总结报告篇七
摘要:水土保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对于环境的破坏,特别是水土流失,是显而易见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整个区域内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文章简要介绍了水土保持的基本内容,分析了我国水土保持的现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水土保持;治理方案;研讨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水利工程的不断增多,其建设地点的范围也不断加大,因此造成水土流失的地域也不断扩大。开展水土保持是山区生态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 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意义。
一、水土保持的定义
水土流失危害十分严重,影响水资源的利用,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遏制水土流失,实施水土保持,是当前唯一选择,尤其是在些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地方,水土保持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科学技术。具体说来,水土保持在水利中的作用主要有:减少洪涝灾害的发生。水土保持可以维持或增加土壤的入渗量,一些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如梯田、水库等)还可以拦蓄径流,一方面在汛期可以削减洪峰,提高防洪能力,另一方面,在枯水季节可以补充径流,减少径流的年际变化。水土保持可以减少水土流失量,很多水土保持设施(如水平梯田、小山塘、排灌沟渠等)还可以拦泥拽沙,增加塘库蓄水,提高水利工程的效益,减少水库、湖泊、河道等的淤积,延长水库的使用寿命。水土保持可以减少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从而也降低了滑坡、泥石流对水利工程损坏率。水土保持可以提高水环境的质量。
二、水土保持的提出
水土流失使枯水季节水量减少,但在洪水季节恰恰相反。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植被大部分遭到了破坏。山区更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当暴雨发生时,由于地面坡度大,植被不够,坡面截流能力较差,土壤表层涵水能力低,使得降雨强度远远大于土壤入渗速度,雨水来不及入渗,迅速大量产流,瞬时形成山洪。
由于植被破坏、径流改变,土壤乃至地质结构受到影响,一遇暴雨极易形成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山洪灾害。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除了冲毁房屋、道路、水利设施,严重的还会影响航运,使河道断流,形成堰塞湖,对下游造成更大的危害。
三、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的防治措施
1、规划阶段的水土保持
从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入手首先,要对可能会引起的水土流失做出初步的防治方案设计,科学地估算水利工程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水利工程中不管是点型工程还是线型工程,其中引起水土流失的源头都是不可忽视的。其次,在水利工程项目进入初步设计时期,要细分和完善项目区的水土保持设施种类及规模,详细分析水利工程规模中的项目人为扰动原地表,并制定出细致的规划设计,同时针对项目区占用的耕地以及挖填方区,也要制定出妥善的水土保持设施设计。虽然水土保持的防治措施只是水利工程中的一个小部分,但是其成效却是不容忽视的,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初步规划设计中水土保持的防治措施必须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方案比选、总体布置、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水土保持评价,进行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根据综合评价结论,提出水土保持要求与建议;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析计算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貌植被的面积、弃土弃渣(石)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预测水土流失面积及危害以及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量;拟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按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对拟定的防治措施进行典型设计,并推算各类工程的工程量;初步确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明确与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联的主要问题;提出水土保持监测的初步方案和管理要求。
2、植被种植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会破坏地表植被,因此首先要防治风沙侵蚀。在前期工作中,就要种植林带,按照农田规划进行林带建设,沿着条田的长短边布置主、副林带,主林带与主风向垂直。同时考虑经济效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布置一定的经济林。在水利工程建设阶段,多种植一些根系发达,并与工程当地环境相适应的树木,如意杨、雪松、迎春等,对于水利工程中的稳固水土、坡面防护都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除了种植树木外,还可以种植一些再生性强,并耐旱、耐涝的草种,比如可以在弃土区顶面及坡面等地种植三叶草或是狗牙根草等,以增加土壤表层的植被覆盖,降低发生水土流失的概率。
3、通过宣传来增加意识
社会的宣传,和各种舆论的力量对于加强农村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中,我们要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的方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尽可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水土保持,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到它对于我国农村的建设.对于促进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意识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必要性,从而提升人们的`水保意识。要实现水土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政府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制度。形成整体的发展目标。
4、施工临时占地防治区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临时占地防治区在施工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恢复,所以,应对表土进行分层剥离,集中堆放并进行苫盖和挡护。施工准备期场地平整后,应先在场地周围布置排水沟,拦截附近地面来水及收集施工布置区内降雨,将其排入附近河道中,以便于后期恢复。工程施工开始,对施工生活区内的空闲地进行绿化,绿化措施主要为植草和种植花卉。草种的选择,要充分考虑水利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土壤性质、水文条件、生物种类等各种因素,对施工临建区的临时排水,主要包括施工道路、施工生产堆料区及剥离表土堆存区的临时排水3部分。在临时道路两侧应设临时排水沟,在成品堆料场、成品料平台和施工骨料堆放场应设置临时排水。
5、强化监督,促进发展
为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完善地方法规体系,严格执行“三权、一方案、三同时”制度,大力加强水保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预防监督,确保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实施执法工作人员“约法三章”等措施,避免因执法人员素质问题影响执法效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加大对农村“四荒”治理开发的监督管理,控制农业开发中造成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对集中连片、动土量大的治理开发项目,要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和其他生态极度脆弱区、生态敏感区的防范,严格控制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恶化的趋势。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的水土流失情况相当严重,生态系统也因大量的开发和破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对于水土的保护非常重要,对于我国水资源的保护,能够有效的遏制我国土地面积的减少。伴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腾飞和人口数量的急剧膨胀,人们需要越来越多的水土资源。由于开发利用的不合理,会使得水土流失不断加剧,由此恶性循环,水利工程项目的功效也长期无法得到发挥。因而,要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对水土流失进行依法防治。做到水土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律可循。
水土保持总结报告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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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护水土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2、保水土,事关己,护草木,我做起。
3、倡水土保持之风,走持续发展之路。
4、多种树,密植草,讲法制,不可少。
5、创建晋江生态文明,水土保持你我同行。
6、防治水土流失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7、风沙区林副业生产必须注意水土保持。
8、搞好水土保持光荣,破坏水土保持可耻。
9、合理开发自然资源,防止人为水土流失。
10、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严禁陡坡开荒。
11、护天护地护花护草护环境,爱山爱水爱林爱鸟爱株洲。
12、环境与人类共存,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
13、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建设生态高坪。
14、加强水土保持,促进可持续发展。
15、把消费限制在生态圈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16、保护戈壁植被,防止沙尘污染,保护大气环境。
17、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18、保护水土保持设施,惩处一切破坏行为。
19、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20、地球是我们唯一的家,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她。
21、地球是人类共有的家园,水土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础。
22、坚持集中、综合、连续治理,发挥水土保持整体效益。
23、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人为造成水土流失行为。
24、没有地球的健康就没有人类的健康与自然重建和谐,与地球重修旧好垃圾混置是垃圾,垃圾分类是资源。
25、让地球生机勃勃,让家园绿意融融。
26、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7、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
28、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并交纳防治费用。
29、水土保持实行谁承包,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
30、水土保持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
31、水土保持实行预防为主,治管结合,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综合防治,注重效益的方针。
32、水土保持是城镇安全的保障。
33、水土保持是国土整治的重要内容。
34、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
35、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36、水土保持是治理江河的根本措施。
37、水土流失、危害当代、贻患子孙。
38、水土流失是我国的头号环境问题。
39、水土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础。
40、提高水土保持意识,遵守水土保持法规。
41、修路、开矿、办厂必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42、修路、开矿、建厂必须实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制度。
43、严禁在滑坡泥石流区开矿、采石、取土。
44、水土保持是山区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
45、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
46、水土保持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47、水土保持是生态建设的主体。
48、让绿色走进家园,使生命远离污染。
49、请人类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环境吧!
50、破坏环境,祸及千古,保护环境,功盖千秋。
51、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让更多人了解《水土保持法》。
52、人类只有一个可生息的村庄——地球,保护环境是每个地球村民的责任。
53、人人关心水土保持,支持水土保持,参与水土保持。
54、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
5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
5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57、山丘区林副业生产必须注意水土保持。
58、禁止乱堆滥倒固体废弃物,破坏地貌植被。
59、垃圾回收,保护地球,举手之劳,参与环保。
60、蓝天白云,水清岸绿,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61、绿色环境,生态家园,关爱动物,保护资源,爱护绿化,珍惜生命。
62、绿之蓬勃,绿之清新,绿之狂野,绿之精彩——生命之绿绿——地球上最美丽的色彩。
水土保持宣传标语
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水土保持站岗位职责
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水土保持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