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 心得体会精选6篇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于2023年5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学习贯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 心得体会,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学习贯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 心得体会1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3年7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一名基层的政法干部更需要学懂弄通《条例》中内容,要以《条例》为标尺,按照具体要求调整“刻度”,奋力书写新时代下的“平安答卷”。
一是坚持系统治理,夯实平安之基。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需要运用系统治理的思维,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只有在机制上建立健全社会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和反馈制度,构建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才能不断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守牢关键领域。平安建设和监管执法工作是相辅相成,特别是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更需要规范有力的监管支撑,《条例》的第四章就政治安全、治安安全、校园安全、安全生产、网络综合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物流寄递、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防治内容进行细化规定,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各领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是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实效。只有不断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乡镇(街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统筹协调、落实执行的职责任务;发动村(居)民参与群防群治,开展社会治安巡防、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帮扶、政策宣传等;同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才能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学习贯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 心得体会2
通过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我深刻体会到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一名乡镇政法委员,要带头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聚集“四个一”推动平安建设落实落地。
“打造一支过硬的基层政法队伍”。铸牢“能力”之剑,切实提高业务素养,创新岗位练兵的理念、方法、手段,详细制定综治干部培训计划,在“学”和“练”中增长本领,不断提升综治干部法律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发挥一系列沟通协调作用”。主动联系协调镇派出所、司法所、“一镇三乡”矛盾调解中心等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扫黑除恶、禁毒、反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养老诈骗等各项工作,形成合力保一方平安。
“浓厚一种法德共治氛围”。根据龙南山区实际,以深入实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为契机,提升“一镇带三乡”基础保障水平,成立了龙南舒心驿站。牵头开展突发事件处置、积案化解和人员稳控工作,以“联调、联处、联助”为根本要素,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老娘舅调解团”、公益律师团等调解能手作用的同时,整合“三联中心”和乡镇综治中心资源,实现大事不出村,服务不缺位,为龙南片区完善基层治理,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探索新路径。
“确保一方和谐平安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落实班子成员包村、乡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日常监督与实时管控;做好日常的基层基础大排查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学习贯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 心得体会3
此次实施的《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作为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更为基层深化推进平安建设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社会稳定和安全,是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例把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从源头防范和专项治理两个维度,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提升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通过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夯实长治久安。
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鼓励村居、企业等参与平安建设,同时进一步发挥“一中心、四平台和一网格”作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坚持系统治理、总额和智力、源头治理和转向给治理相结合,紧扣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关切和感受,在共建共治共享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条例坚持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原则,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直奔基层、直面群众、直击矛盾、直接解决问题,面对面听民声、心连心解民忧、实打实惠民生,能够更好地促进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积案化解以及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
学习贯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 心得体会4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体现了浙江省深入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将认真结合七里乡实际,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为平安柯城建设贡献七里力量。
一是要坚持学字当先,筑牢思想根基。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开展专题学习,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组织乡村干部集体学,理解深刻内涵,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平安建设的强大动力。引导村民群众全员学,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宣传,不断提高《条例》知晓率。
二是要坚持对标对表,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建+网格”模式,整合各类力量和资源,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做实综合信息指挥室实体化运行,做细风险隐患排查,聚焦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评估,开展专项治理。
三是要坚持为民办事,促进和谐稳定。村民问题无小事,矛盾不疏解,只会越积越大,影响邻里和谐,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放在最高位置,扎实为广大村民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学习贯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 心得体会5
2023年7月1日,《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作为乡镇基层政法委员,我将严格对照《条例》要求,扎实推进张村乡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全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确保《条例》精神落深、落细、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锤炼过硬本领。我将努力学习《条例》内容,从而充分领悟《条例》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上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平安建设工作。
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我将坚持带头领学,以深入学习宣传《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及时在周一夜学和月度网格会议上组织学习,学深悟透。积极发动村民参与学习,通过多种形式,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三是履职尽责,狠抓基层治理。我将以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利用网格力量处置各类事件,源头化解风险隐患;通过“老柴调解室”等多种调解方式,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强化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开展反诈宣传工作,守牢群众钱袋子;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积极摸排并报送线索等。
学习贯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 心得体会6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贯彻《条例》精神,需要我们守正创新,更加主动、自觉、科学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实现平安建设领域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
一是以法治方式加强源头治理,夯实平安之基。平安建设的源头治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运用法治方式统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和社会秩序稳定和谐两大目标。传承好践行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提升以法治化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与水平;推进重大决策程序法治化,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完善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以监管执法加强重点防治,守牢关键领域。平安建设和监管执法工作紧密相连、相辅相成,重点行业、关键领域防治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规范有力的执法和监管支撑。这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平安建设领域尤其是重点领域中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比如,既要严格执法,防止执法“松”“软”滋生风险隐患温床,又要防范“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坚决杜绝暴力执法、过度执法;在政治安全、涉国计民生物资的安全保障、治安安全、校园安全、安全生产、网络综合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物流寄递、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要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各领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是制度集成加强保障措施,充实支撑体系。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以强有力的制度集成推进各类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平安建设外部法律资源的作用,按照《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平安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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