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最喜欢的一个同学作文字(精选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最喜欢的一个同学字篇一
我们班有一位小女孩,她天生长着一头自然卷的黄头发,扎个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可爱极了!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特炯炯有神,生起气来,许多同学们建立都有点怕,他就是我们班的纪律委员——孙嫣妍。
每次下课,她都站在教室门口,张望着时而上前拉住这个同学小声说话,时而阻止那个同学在走廊上追逐。
瞧,孙嫣妍又在执行老师交代的任务了。她看见两位同学在追逐打闹,便上前拦住他们,把他们单独叫到一边谈话。
呀,那边的同学开始大声喧哗。刚解决了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又接上来了。这时,又有两个同学吵起架来了,孙嫣妍马上跑了过去,了解了情况后,对他们俩说:“我们是同学,一定要团结友爱,不能因一件小事而伤了感情,再说你们也破坏了纪律,这样是不对的。”听了孙嫣妍的话,这两位同学就跟对方说了一句“对不起”。孙嫣妍任劳任怨,尽心尽责。每天坚持,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之所以我们班的纪律这么好,是因为纪律委员按照李老师的严格要求,让每位同学自觉遵守,为三(10)班争光!
最喜欢的一个同学字篇二
呵呵,大家都知道68减1等于“刘诗琪”。他既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同学。他胖乎乎的,身高一米五。
但有时他不守信用。
有一次,在我们的课外活动中,我和刘诗琪早早地回到了教室。他在座位上一直说我渴死了。他看到桌上陈进香的水瓶,二话没说拿起水瓶就喝了。他喝完之后,一滴也不剩了。我说,刘诗琪,陈进香一回来,我就对陈进香说,你偷了他的水。他连忙说,李鑫荃不说了,一瓶尖叫,好不好?我说,好吧。
第二天,刘诗琪来了。我尖叫着问刘诗琪、刘诗琪。他说:“你不买,我的饭钱不够。我得给陈进香买。你想变漂亮。”我无言以对,对自己说,刘诗琪,我真的不守信用。
之后我对他很不满意,但是之后,让我们成为好朋友,让我看到他的金心。
那一次不小心摔在腿上,上学很难。他帮我上学,却把我从三楼抱到医务室。医生帮我消毒包扎,他出钱。
这是我的好朋友和同学刘诗琪。
最喜欢的一个同学字篇三
他叫陈绍端,是我的一位新同学,初见他,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外貌。
一双大大的,水灵灵的眼睛,和一头乌黑的斜刘海头发,上面还有几缕弯弯的头发,风一吹,就随风飘动,看上去是多么的随意、顽皮、活泼。他的脸型就像是一个比圆少一点的圆型,再加上那头刘海,活像一个红红的大苹果。两个耳朵小小的,嘴巴上总是挂着笑容,右脸上还有一道“”永久的岁月痕迹”。
“叮铃铃!叮铃铃!”随着几声清脆的下课铃声,同学们如风一般的跑出教室,陈绍端总是第一个跑出来的,来到了学校的大厅里,只见他如一只猴子。一会儿跑,一会儿跳,一会儿爬,一会儿滚……一刻都不停。突然,一位同学一不小心踢到了他的胳膊,只见他疼的在地上打滚,他的表情显出很痛苦的样子。幸亏老师发现的及时,把他送到医院,要不然后果更严重!
过了好些天,终于他的胳膊好了,可以写字了,于是课间又见到他像猴子一样的身影。
上课时他可又是像变成另一个人了,总是认真地听着老师的课,还时不时的大胆发言,给老师补充。
只见陈绍端可是乐开了花,他头上的那两根呆毛随着圆圆的脑袋一晃一晃的,好像也在为他祝贺,我也在一边为他鼓掌,表示对他的祝贺。
现在,我们成了最要好的伙伴,总是结伴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玩耍。
最喜欢的一个同学字篇四
她的确讨我喜欢:高高的个子,小小的最嘴,总梳着一条马尾辫,性格开朗,爱笑。
她,在老师眼里也算得上是一名好学生。但总是改不了那个毛病——倔脾气。有一次,老师把一道题的准确答案告诉了我们,问谁还没有改,邻座告诉老师她没改,老师说了她几句才改了,还滴下了xxx金豆豆xxx。
她也有优点。
她十分喜欢读书。书,简直就是她的命根子。她总是如饥似渴得读着,好像手里的书是一瓶水,一块面包。在她的书桌上,柜子里满是一些科幻,作文,童话之类的书籍。
我最敬佩的是她坚持不懈的精神。
一次,她看到院子里的小孩子们都在骑两轮车,她也想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经过一次次的失败,她的腿上,胳膊都是伤痕,但是她不退缩,勇于面对困难。最后,她终于学会了骑两轮车。
唉!看我这脑子。都忘记告诉你们她是谁了,告诉你们吧,她就是我。
最喜欢的一个同学字篇五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个同学小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夜空里有闪烁的星星点缀;草坪上有五彩的鲜花点缀;天空里有洁白的云朵点缀……。而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令我难忘的事点缀着我的记忆。记得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想着我心中敬佩不已的小甘早上说的那件事情而兴奋得睡不着。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小甘和奶奶打算一起去科技馆参观,当她们经过一个草丛时,小甘在无意间看见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小甘弯下腰,捡起那个皮夹子,打开来一看,里面不仅有两百多元钱,还有一张准考证。看了这些,小甘看了看四周,心想:丢钱包的人,一定十分着急,我一定要把钱包还给他!可是她转念一想:这个皮夹子是谁的我都不知道,而且世界这么大,我怎么才能够找到他呢!对了,我想起来了,老师之前告诉过我们:找到别人丢失的东西应该给警察叔叔!于是,她着急地对奶奶说:“奶奶,我们不去科技馆了,去警察局吧!我要把钱包还给失主!”她奶奶听了之后一边微笑,一边说:“好啊,好啊!”于是,她们放弃了科技馆之行,去了警察局。
她俩来到了距离科技馆最近的警察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了解了事情后,便立即展开了寻找失主的调查工作。小甘和奶奶决定留在警察局把皮夹子亲自还给失主。
几小时过去了,失主终于来了,只见他脸色苍白,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万般的焦急。小甘快步走上去,把皮夹子还给了失主,他顿时笑了起来,看了看皮夹子,然后一个劲的向小甘道谢,还打算给小甘一点钱来当作感谢的。可小甘摇摇头,说:“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最后,小甘在大哥哥的要求下,还是留下了姓名和学校给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最崇拜的同学小甘——一个拾金不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