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作文字(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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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作文字篇一
这本书的由来,是我在上二年级时候的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带我和弟弟一起逛鸿泰购物商场,选购家里日常生活用品。逛到了书柜旁,我突然发现了《兔子坡》感到十分的好奇,叫到:爸爸你看兔子坡!有意思。于是,就从书柜上帮我取下来。爸爸取下书,看了看说道:“堾业!你瞧金奖的标志,这本书不错,爸爸给你买下,回家去好好读读。”我听了很高兴,于是爸爸就帮我买了下来。
我回家后,仔细的读了读,才知道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童话故事。故事说的是在一个山坡上住着许多许多的小动物,它们过着很艰苦的生活。山坡虽大,但尽是光秃秃的石头,只有一块大不太大的田地,却也排不上用场,因为那片地,是一座房子院落,可那房子已经三年没有人住了,一直荒废……
有一天,一个好消息来了,大家听说一个新居民要搬到房子里来住,动物们的心情一下了激动起来。不过它们还十分的担心,不知道新居民是不是庄稼人?于是,它们议论纷纷……
让我最深刻的地方,是小乔吉自己独自去找阿那达斯叔叔的一段情节,一条凶狠的猎狗发现了他,穷追不舍,小乔吉拼命地往前跑,丝毫没有怯懦。小乔吉被猎狗追赶到山顶时的时候,山顶上没了去路,眼看猎狗就要扑过来,小乔吉二话不说,不顾一切,奋勇、坚强的跳下去……
这本书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感慨的场面,不过让我敬佩的是那些小动物们生活环境虽然恶劣,但他们却不畏生活艰苦,虽有猛兽侵犯,但他们从不怯懦,依然勇敢、坚强、的拼搏,他们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他们有大胆尝试的勇敢精神;他们有不畏强权的坚强意志。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管是做什么时,都要大胆、勇敢、坚强的去尝试,只有这样,才会成功。
我喜欢的书作文字篇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故事情节有时悲,有时喜,一会儿让我感动的直流泪,一会儿又让我开心的哈哈大笑。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儿和女孩儿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女孩儿叫葵花,男孩儿叫青铜,青铜天生是个哑巴。一次偶然的机会城里的女孩儿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他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童年,可是等葵花十几岁的时候,葵花被接到了城里,从此葵花一直挂念着青铜,直到有一天,葵花从城里回来,她和青铜又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有两点:一是青铜和葵花的亲情。他们兄妹两人互相体谅,把最好的留给对方。印象最深的是一次他们一起去剧院看演出,好不容易抢到了两个座位,这时来了一对小流氓,他们对青铜和葵花又打又骂,根本看不起他们,青铜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微弱的身躯保护着葵花,葵花在青铜的保护下没有受到伤害,但青铜被打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葵花边哭边帮哥哥清理伤口,包扎伤口……读到这里我感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了,为了葵花的安危,青铜不顾一切地保护她。我也应该像青铜那样保护好我的妹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让妹妹受到欺负。
另一个是:奶奶卧床不起,葵花十分心疼,就去江南摘银杏,可以赚一点钱为奶奶治病。摘银杏的时候皮肤划伤了,她咬紧牙关,腿划破了简单包扎一下依然坚持。为了奶奶能早日康复,她受尽了人世间的苦,等她回到奶奶身边时奶奶已经奄奄一息,不久就离开了人世。要知道奶奶是从小把葵花照顾大的人呀,是葵花最亲的人了,葵花哭得撕心裂肺。在奶奶下葬的那一天,葵花和青铜在奶奶的坟前放声痛哭,他们失去了世上最亲的人,他们的知恩感恩让我深受感动。
除了以上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外,我感觉这本书语言丰富,词句优美,语句运用恰当,能让人学到很多知识,比如说葵花和亲人分别时,从优美的语句中,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葵花对家人的不舍,以及对葵花心理活动的详细描述。葵花从城里返回家乡时青铜歇斯底里的兴奋之情描写得最为细腻,通过文字让我们感受到了青铜与葵花兄妹的真挚感情,引起了读者的共鸣。
总之,这本书写的非常好,认真的阅读之后,你能体会主人公的心情和以及他们细腻的心理活动,从中学到一些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我喜欢的书作文字篇三
今天是一个雨天,我去上九五学堂,刚到教室,教室里空无一人,小杨老师走到了班级温柔地对我说:“彬祺,你来啦!”说着她拿了一袋东西,说:“祝你新年快乐!”我也开心地说:“小杨老师新年快乐!”“千万千万不要告诉同学,因为只有你有这么一份新年礼物哦!”小杨老师悄悄地对我说。
同学们都来了,我偷偷地看了一下这份神秘地礼物,心想:“天哪!这么好的书也留给我,小杨老师对我也太好了吧!”
上半节课上完了,我没有和李禹峥出去玩,我要先看一看这本书,我马上把那本书轻轻地拿了出来了。
下课了,我马上跑出教室,到了电梯我迫不及待地告诉爸爸:“今天我收到了一份新年礼物。”“是什么礼物呢?”爸爸疑惑地问。“这您就不知道了,我收到的可是独一无二的哦!”我笑眯眯地说。
到了家里,我不看电视了,我要专专心心地看这本珍贵的书,爸爸出去办事了,哈哈!我可以痛痛快快地看完这本书了。
结果我看得走火入魔,都忘记吃饭了。我一整个下午都在看这三本书,特别是第一本书讲的是在一个小镇里,有一位警察,他很善良,可是有一天,他警车的轮子被钉子给扎破了,有两个调皮的小男孩路过这儿帮助了他,警察说:“谢谢你们这两个小鬼,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准备让你们坐着我的警车去兜风。”两个小男孩坐上了警车,他们在路上看见了金黄色的田地,像喇叭一样的喇叭花,还有雪白雪白的百合花。
第一本书看完了,让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金黄色的田地里,又看见了美丽的百合花……
看完了书,也就到了晚上了,我一定一定要好好地感谢九五小杨老师,给我了那么好看的一本书,等妈妈回来了,我一定要把那三本书的内容仔仔细细得一个字一个字讲给妈妈听,而且还要把最好笑的故事情节也告诉妈妈。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四
书,大家都读过,可我却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就在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永远的勋章》里面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贝多芬,当我一眼望见了他,我的目光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贝多芬,没有充分享受莱茵河畔的花香,从小就被严厉的父亲牢牢地定在了钢琴前,他的父亲为了儿子在音乐之路上超越自己,把他带到一个又一个的老师那里,让他学习不同的乐曲和作曲艺术。贝多芬没有怨言反而喜欢上了音乐,而后在音乐的钻研之路上已经到了忘我的境界。经过他坚持不懈地努力和全身心的投入最终成为了世界上伟大的音乐家。
读完文章我的心不由得微微一颤:一个人的成功与否,关键是全身心的投入。读着读着,我对贝多芬产生了深深的敬意。想想我,在一次手抄报比赛中,妈妈让我认真地选择材料,精心的设计,我却不专心,一会儿看课外书,一会儿又悄悄地来到客厅看电视。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做事要踏踏实实的,不要急躁。”当时的我还很不服气,埋怨材料不好选。读完这个故事后,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现在,我真想对那时的自
己说:“一心不可二用,只要再专心点,坚持些,一定会有更多的收获。”
其实,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像贝多芬一样的人,即使身体残疾了也没有停止过追求。如:张海迪,海伦凯勒,霍金,杏林子……在我们实验小学五年级十班的殷雨馨同学,从小听力就很微弱,凭着对生活的热爱和我们一样坐在教室里。课堂上,老师根据她的实际情况把她安排到第一排学习,她非常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课堂上她凭着老师的口型听课,下课后,经常向同学请教,正由于她坚持不懈的努力成绩一直居班上中上水平,这对她来说多么不容易呀!
书,让我痴迷,让我陶醉。尤其是《永远的勋章》更让我如痴如醉。从贝多芬的身上,我想到了殷雨馨,我更找到了自己的差距。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我会想起不向困难低头的贝多芬,每当我遇到挫折而落泪时,我会想起想起历尽艰难的殷雨馨。他们时时激励着我,鞭策着我,使我明白在学习上,唯有全身心的投入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就能创造出许许多多的奇迹!
我喜欢的书作文字篇五
说起读书,有人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有人喜欢《绿野仙踪》,你知道我喜欢什么书吗?我最喜欢是童话故事《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讲得是:从前有一对夫妻,一直都没有孩子,那一段时间,夫妻两个每天都唉声叹气的。
过了一段时间,妻子终于生了一个孩子,是一个小男孩儿,由于他像大拇指那么大,妻子给他取名叫“大拇指。汤姆”。
有一段儿时间里,那一对儿夫妻,整天陪伴在汤姆身边。直到有一天,有两个陌生人在一边注视着,小声嘀咕道:“如果我们能能得到这个孩子,把他作为展品去各个城市展出,我们一定会发大财。”
于是他俩上前对汤姆的父亲说:“我俩想买你的儿子,请相信,跟着我们会比跟着你们好。”父亲说:“我的宝贝儿子,胜过世上的一切,金子银子算得了什么?”汤姆听到这两个陌生人要买他,便偷偷沿着父亲的大衣爬到他肩上,对着父亲耳朵悄悄地说:“把钱拿着,让我跟他们走,我很快就会回到你身边的。”
于是父亲同意以一大块金子买汤姆的两个陌生人,把汤姆放在手上,让他们带走。
到了黄昏,汤姆说“我困了,放下我吧”。于是哪两个人,就把它放在前边的一个小土块上。汤姆趁二人不备,溜进了一个废弃的鼠洞里。汤姆故意扯着嗓子叫,两个人立刻跑了过来,用手猛捅老鼠洞,折腾好一阵儿,也没有捅出来,他们只好走了。
到了晚上的时候,汤姆出来后找到一个蜗牛壳儿,在蜗牛壳儿里睡了起来,等醒来时自己却在一堆草里。这草正好是牛的早餐,于是牛吃草时把汤姆吞到了肚子里去了。汤姆很害怕,就叫了起来。厨娘听到了牛的肚子里叫了起来的声音,非常惊讶,把这件事告诉了老板,老板听后立刻让厨娘杀了那头牛。但是,新的灾难又降临了,一只饿狼猛扑过来,一口把装着汤姆的牛吞了。汤姆告诉狼他家有好吃的,给狼说出了家的地址。到了家里,排水沟里有好吃的,狼吃得饱饱的,但再想从排水沟里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汤姆大喊大叫,汤姆的父母被吵醒了。父母听到狼肚里的汤姆的声音,就拿来一把大斧子,一把长柄镰刀,正当父母想砍狼肚子的时候,却听到汤姆在叫,他们高兴地说我们总算找到宝贝儿子啦!为了不误伤儿子,父母用斧头去劈狼,狼死了,他们急切地切开狼的肚子,想把儿子放出来,汤姆终于出来了,他们不停地亲吻宝贝儿子。
从此的汤姆幸福极了。
我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六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因为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因为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因为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光彩,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容。
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年龄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生活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精彩!
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冰天雪地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续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遇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
《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力量,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虽然自己的宝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还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生活得更美好,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
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希望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因为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我喜欢的书作文字篇七
别人都对踢足球、玩娃娃、打篮球很入迷,我却不一样!你想听听我对什么很入迷?没错!我对《笑猫日记》很入迷,别不信,听我娓娓道来。
以前,我家是没有《笑猫日记》的,后来,表姐送了我几本《笑猫日记》,但是我不知道里面的乐趣,所以不怎么看。一天,爸爸让我看一本,好吧!看就看吧!但是我不承认我会喜欢!我不情愿地拿了一本《笑猫日记》看了起来,后来我发现,这书里的情节真是太有意思了!
不过,这才几本呢!我不到两三天就看完了,我看了看书的封面,上面有全套书的照片,我发现还有20本没有呢!于是我打着滚儿求爸爸给我买那20本,爸爸说:“嘿嘿,现在喜欢看了?我给你买了别不看哟!”“哦,老爸万岁!”我高兴地喊。
快递来了之后,我一蹦三尺高!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拿起一本书就津津有味地开始看了起来。
要是没有《笑猫日记》,我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总觉得好像少点儿东西,什么事都做不好,吃饭吃不香,睡觉也睡不着,都不想活了!
我会跟着笑猫一起笑、一起难过、一起生气、一起烦恼。有一次,我在床上看《笑猫日记》,我看到笑猫和虎皮猫结婚了,他和老老鼠蹲在石头上,地包天跟来了说:“笑猫哥哥,我全都知道了,你要结婚了,呜呜呜……”老老鼠说:“真是的,结婚是喜事,你哭什么啊?”“我伤心嘛,为什么笑猫哥哥的新娘不是我啊?”“你傻啊,”老老鼠说,“狗和猫结婚,亏你想得出来!”“哈哈哈……”我笑得咯咯咯合不拢嘴!砰!我掉到床下去了!可我丝毫不觉得疼,还沉浸在精彩的故事里。
没过多久,这20本也被我看完了,我又翻了翻书,咦,居然有漏网之鱼!有三本《笑猫日记》我还没有,我要把所有的《笑猫日记》都看完!于是我又打着滚儿求爸爸给我买那三本,爸爸说等疫情结束就给我买。
哎!疫情什么时候结束啊!我真是个掉进《笑猫日记》坑里的妞儿,我非常非常喜欢看《笑猫日记》!
我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八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说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我喜欢的书作文字篇九
遇到一好的书就像是遇到一位好的老师,虽然没有老师的悉心教导,但是自己也一样可以去领悟中精髓。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理想。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高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故事会。《故事会》是一种课外读物,其中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刚开始是写十多则笑话,常常让人开怀大笑。如果心情低落的时候正适合调整一下心情。之所以称之为《故事会》,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都是以生活中的一些小故事来说明一些道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是写生活中的小事,同样也就像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样。我喜欢它的内容通俗易懂;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内容也具有教育意义。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警察由于年纪大了就要退休了,但他有一条警犬陪着他,因此并不孤独,这条狗曾经也立下功劳,一直都与老人在一起,彼此都有一些感情。
那狗长得黝黑黝黑的,毛发都长得非常滑,两只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让人看了就想到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老人也喜欢得不得了。
世事难料,一次,警局领导说要用毛发长得漂亮的狗来做标本,外表看起来也要威武的,于是他们想到了退休老人家里的那条警犬,那犬符合每一个条件,领导决定就用那条警犬,于是来到老人家里向老人说明了来意。老人听了后当场就傻了,用他的狗做标本;这怎么可能?但是作为一名警察,面对命令,就只能服从,老人一直望着家里的狗,那狗好像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一样,也一直盯着那老人。一人一狗就那么僵着,到最后,那狗还是被送走了,由老人亲自送去的。
没过多久,那狗就被做成标本放在了警察局里,老人失去唯一的陪伴后变得愈加的忧郁起来,不说话也不怎么吃饭,天天就往警察局跑,为的就是能看到陪伴了自己多年的那条狗,不久后,老人便死在了标本前面。
从这个故事中体现出来太多太多的道理,更教会了我们更多更多的东西,老人把感情寄托在了狗身上,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密切的联系。孤独的老人需要更多的关爱与呵护。这些真理都是我在读了这个小故事中体会出来的。
所以,我认为能教育人的书就是一本好书,就是一本值得让人喜欢的书。丰富多彩的内容和育人的真理让我喜欢看《故事会》。
我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十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真挚的情感,我就有这样的一本书,它就是由六角丛书出版的《昆虫记》.
那是寒假的一天,妈妈把这本书带回来.我一看便爱不释手,在三年语文课本中曾学过的《松鼠》一文,这篇让我现在都记忆忧新的课文,原来就是从这本书里选编的.
《昆虫记》,书的封面是绿色的,黑白的图案画着一只羽蛾,一对翅膀上的斑点就好像两只大眼睛,这是它恐吓敌人的法宝.打开书的目录,里面记录了大量的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昆虫名字,我迫不及待地翻到第一页,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法布尔所描绘的昆虫世界,书中讲述的各色各样的昆虫使我惊讶不已.法布尔不愧是一位杰出的昆虫学家,为了把纷繁复杂的虫子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他细致入微地观察了毛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地去捕捉黄蜂,仔细观察萤的捕食过程和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以及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他做的各种昆虫实验,让人读起来充满了无限的乐趣.一个个可爱的小生灵——昆虫活脱脱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书中还添加了许多昆虫的精美插图,各种各样漂亮的昆虫让我耳目一新.读着这部宏伟巨作,法布尔那诙谐、幽默的语言,时不时让我轻轻发笑.《昆虫记》使我更加了解大自然,了解昆虫们的奇妙生活.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描写橡树虫的那几篇文章,橡树虫妈妈对孩子们的爱,让我深受感动,昆虫们的母爱竟然是这样的无私而博大.
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而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描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
是的,一部好书,就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的一生都不能没有书,书将会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十一
书,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着——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我喜欢的书作文字篇十二
我是一个小“书虫”,十分喜欢看书。本人家中可称“图书馆”,藏书众多,足有数千本。其中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名叫《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说是一本小说,实际上是一本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哈里的男孩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后,想回到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传达心声,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的故事。这本书中的文字单纯、清新、温暖,它教会我要懂得关爱别人、珍惜生命。
读着《天蓝色的彼岸》,让我想起了以前发生的一件令我愧疚的事。有一天中午,在学校吃完饭后,小梅、小纶、小妍、小雯、小刘,还有我排队下楼散步,前面的人都走了,而却我一定要和好朋友小雯排在一起,无奈中间隔着小妍。我要小妍替我当排头,和我交换位置,她不肯。我的犟脾气来了,两个人吵了起来。吵到后来,我恼羞成怒,用力地推了她一下,差点把她推下楼梯。事后,我很不高兴,被老师教训了:“要把她推下去摔坏了怎么办?”我在纸上写下:“要是她摔坏了,才不关我的事呢!”
想到这件事,我马上去翻出那张纸,把它撕得粉粉碎,丢进了垃圾桶里。要是当时她真摔坏了,我恐怕要被大家揍成肉泥了,我也会后悔一辈子的。我以后要做个讲道理的孩子,善待他人。
当时,读着这本书,我的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下,幸好我用手帕及时止住了这“瀑布”,否则,我又要挨骂了。这本书的魅力真强,书中的故事很感人,很温馨,可同时又很幽默有趣,竟把平时不易被感动的我也感动得潸然泪下。
这本书告诉我,不能随随便便对别人不善良,因为今晚一躺下,也许第二天早晨就再也无法醒来。这是一本关于生与死启蒙的暖心的书,对生与死有着最贴切的解释。它使我又一次想起一件令我忏悔的事……
“快,把这些作业做了!不做好就别吃饭!”父母命令我。我一肚子不满:每天做做做,讨厌死了,真烦!可读了这本书,我有了新的认知:他们是爱我呀,我不能乱耍脾气!
总之,我推荐大家多看看这本书,好好领会它的寓意。这,就是我众多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天蓝色的彼岸》!